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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让幸福来敲门

石雅彬

①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报告指出,在被调查的294个城市中,石家庄市居民的幸福感排名第一。那么,幸福感是什么?幸福从哪里来
呢?

②尼采说过:"一切幸福感都有两个共同之处:充溢的情感和高涨的精神。一个处在幸福之中的人就像是一条在水中的鱼,觉得无拘无束,可以尽情跳跃。"可见,幸福感对个人的生活状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样的生活水平,有的人会觉得甜蜜、幸福;而有的人却会感到失落、痛苦

③作为社会心理体系的一个部分,幸福指数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等。怎样让幸福来敲门呢?把握好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④第一,心理参照系。人们常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其实反映的就是心理参照系不同而产生的心理感觉差异。大到整个社会,小到社区、家庭,心理参照系处处
存在,影响着人们的幸福指数。就整个社会而言,开放型社会和相对封闭的社会,其心理参照系必然不同。例如,在一个封闭社会中,由于缺乏与其他社会的比照,尽管这个社会的物质发展水平不高,但由于心理守常和习惯定势的作用,其成员便可能知足常乐,表现出不低的幸福感;而处在开放的社会,由于受到发达社会的各种冲击,开始有了外在参照,其成员的幸福感便可能呈现下降之势,因为此时他们原有的自尊
受到了挫伤。

⑤第二,本体安全感。本体安全感是指人们对外在世界的信任感。人们对外在世界的信任感,既是个体安全感的基础,也是个体抵御焦虑并产生主观幸福感的基础。本
体安全感是获得幸福感的重要因素。

⑥第三,成就动机程度。所谓成就动机,就是人们对自己成功程度抱有的期望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志向。志向能够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们说那是理想;如果志向成
为现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那么,我们只能称其为幻想。人们如果意识到自己获得的成就高于预期目标,便会产生强烈的幸福感;如果感到自己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就不会有幸福感。虽说每个人都应该有崇高理想,有远大抱负,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你发觉自己的目标似乎很难达成,甚至严重影响了你对生活的感受和信心时,那就要反思一下,是否该调整奋斗目标或者是行为模式了。

⑦有研究者发现,在赛场上,冠军的压力最大、焦虑程度最高,因为他们总想保持第一,希望再创佳绩;亚军满怀遗憾,容易陷入"如果发挥再好一点"的侥幸和假想
中;而第三名感觉最满意,因为他们获得了不错的成绩,又不用苛求自己非得争第一,因而他们的幸福感最强。

⑧不少人一味追求考重点中学、上名牌大学、跻身精英阶层……可永远想当第一,也就可能永远面临失败的危险;永远想着超越,就永远感觉"自己还不够完美"。太过争强好胜的人,不妨试着体会一下质朴平凡的生活。这不是懒于进取,而是懂得为自己的付出喝彩,这也是一种幸福,是一种更高的生活智慧。    (本文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第①段引用社科院的报告,是为了引出论述的话题;第②段引用尼采的话,是为了论证"幸福感对个人的生活状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 "这山望着那山高",说明人们的心理参照标准提高了,心理感觉就会发生变化,幸福感也会随之降低。 在赛场上,第三名的幸福感高于亚军和冠军,究其原因,是第三名不苛求获得第一,对成功的期望值低于亚军和冠军。 本文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要一味争强好胜,平淡质朴地生活、懂得为自己的付出喝彩,是获得幸福感的最重要途径。

下面的材料,可用作本文第④段的事实论据,请说明理由。

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的不丹王国,相对封闭,经济并不发达。2006年被评为全世界"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之一,"幸福指数"亚洲排名第一,世界排名第十三。

结合全文,谈谈为什么"同样的生活水平,有的人会觉得甜蜜、幸福;而有的人却会感到失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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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永远的红丝带
①那时候,学校的教学设备还很简陋,班里刚刚添置了幻灯机,学生和我都很兴奋。上课要放幻灯片时,我常常用一根废弃的扫帚把,在黑板旁边挂着的小银幕上指指点点。班里几个调皮的男生,背后管这根又短又粗的竹棍叫“打狗棒”。有一次,我偶尔听到了,故作严肃地说:“没想到我一介书生,竟然荣登丐帮帮主之位,实在是可喜可贺!”周围的学生听了,先是一愣,随即笑作了一团。
②那天,下课铃响后,我正收拾着讲桌上的东西,准备回办公室,偶一回头,只见黑板左边墙角的那只放幻灯机的柜子上,靠墙斜竖着一根一米多长的细棍子。我走近拿起一瞧,是一根光滑的青皮竹棍,心中不禁大喜,高声喊到:“嘿,谁做的好事?这根棍子做教鞭真是再好不过了。”说着,我随手把上面粘着的几圈红丝带扯下来,扔进了旁边的废纸篓里。
③这时,班上有个学生说:“这本来就是送给你的!”我抬起头,愣了一下,忙问:“噢,真的吗?是谁送的?”一时间,教室里唧唧喳喳,闹哄哄一片,似乎没有人能够立即说得清楚。我一时也有些纳闷儿。
④“是阿萍送给您的。”一个学生突然嚷道,教室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我顺着学生们的目光看去,只见后排那个叫阿萍的清瘦女孩儿,有些不好意思看了我一眼。她的脸上红朴朴的,羞涩地微笑着,向周围的同学看了看,又轻轻地向我点了点头。
⑤这可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儿!她心灵手巧,上劳技课的严老师好几次在我面前提起她,夸奖她的劳技作品每次都是班上做得最好的。这时,我突然想到刚才那红丝带……我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⑥愣了几秒钟,我把竹棍轻轻放在讲桌上,快步走到废纸篓前,捡出了那些红色的丝带。她一定是用这些丝带在竹棍上绕着粘了一朵花,这可是她最拿手的。记得那次班上搞联欢,布置教室的时候,我曾亲眼看她露了这一手。而我,还没有将竹棍上缠着的东西看清楚,就把它一把扯掉了……我呆呆地看着手中已经断成了好几截的丝带,心中懊悔不已,又轻轻将它放回了废纸篓里。
⑦我站起身来,对着全班学生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谢谢,谢谢大家!”又特意转过身,对那个女孩儿说:“谢谢,谢谢你,阿萍!” 阿萍脸上依旧红红的,局促地笑着,轻轻地说:“不用谢,老师。”听到这话,我心里却忍不住想,当我伸手扯下那几圈红色的丝带时,她看在眼里,心里会想些什么呢?哎,我怎么这么粗心!
⑧沮丧地走进办公室里,我抚摩着这根细细的竹棍,心情一时难以平静。抬头透过窗户的玻璃,看着不远处的教室,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又犯了一个错误。我本该把那已经断成了几截的红丝带拿回来,却又……这时,上课的铃声却刺耳地响了。
⑨放学后,学生们都已经离开了学校。我独自一人走进了教室,又来到那个废纸篓前。我低头一看,纸篓里面空空如也。显然,值日的学生已经清理过了。我的心里涌上了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
⑩第二天上课时,我提前几分钟进了教室,特意走到阿萍面前,当着大家的面,抚摩着那根青青的细细的竹棍,笑着说:“阿萍,你送给老师的这根教鞭,用起来真好!”周围的学生微笑着,那个女孩也露出了甜甜的笑靥,她的脸已不再那么红了。
⑾我走上讲台,轻轻地挥动着青皮竹棍。我心里明白,那条红丝带的故事,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它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时时提醒我,应该如何面对这些灿烂的笑脸,面对这些年轻的心灵。
选自《作文·初中版》
从上下文中找出两处与第⑦段画浪线句相照应的语句。
请用自己的话,说出第⑤段和第⑧段画横线的句子分别提到的“错误”的内容。
文中第⑦段写道“她看在眼里,心里会想些什么呢?”联系上下文,请你写出女孩当时的心理活动。(30字左右)
第⑩段写道“我提前几分钟进了教室,特意走到阿萍面前……”,你觉得“我”的这一举动有无必要?为什么?
谈谈你对文章题目“永远的红丝带”的理解。
在生活中,你遭到过别人的误解吗?请写出你的经历和感受。
我的经历:
我的感受:

阅读下面的文章,然后完成小题。
千万年来人迹未至,或者说,太古以来从未被世人瞧见过的地球的南极点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即一个月内两次被人发现,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恰恰是第二批到达的人,他们仅仅迟到了一个月。虽然昔日逝去的光阴数以几百万个月计,但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一切努力成了徒劳,历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历尽千辛万苦,无尽的痛苦烦恼,风餐露宿——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斯科特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尽管精疲力竭,这天晚上他们还是夜不成眠。他们像被判了刑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而他们原先想的是: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谁也不想安慰别人,只是默默地拖着自己的脚步往前走。1月18日,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他们在那里发现的唯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是指什么事?(2分)
为什么斯科特五人到达极点时,“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
画横线句子中讲“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该如何理解?表现了斯科特怎样的感情?
文中加点的“这”指的是什么?
斯科特为什么要接受“这项任务”?

11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火腿
梁实秋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 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
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第一句是:
“你改悔罢!”
这是《新约》上的句子罢,但经托尔斯泰新近引用过的。其时正值日俄战争,托老先生便写了一封给俄国和日本的皇帝的信,开首便是这一句。日本报纸上很斥责他的不逊,爱国青年也愤然,然而暗地里却早受了他的影响了。其次的话,大略是说上年解剖学试验的题目,是藤野先生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同级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
我便将这事告知了藤野先生;有几个和我熟识的同学也很不平,一同去诘责干事托辞检查的无礼,并且要求他们将检查的结果,发表出来。终于这流言消灭了,干事却又竭力运动,要收回那一封匿名信去。结末是我便将这托尔斯泰式的信退还了他们。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作者详细介绍“你改悔吧!”这一句话的来历,用意何在?你是怎样理解的,试简释。
“‘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你认为漏字圈的可笑么?圈的用意是否在讥刺“我”?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对于这句话你如何理解?
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试简说作者意见是如何变化的。

)阅读《教育你的父母》,完成小题。(共15分)
教育你的父母  梁实秋
  “养不教,父之过。”现在时代不同了。父母年纪大了,子女也负有教育父母的义务。话说起来好像有一点刺耳,而事实往往确是这样。
  “吃到老,学到老。”前半句人人皆优为之,后半句却不易做到。人到七老八十,面如冻梨,痴呆黄老,步履维艰,还教他学什么?只会含饴弄孙,或只坐在公园木椅上晒太阳。这时候做子女的就要因材施教,教他的父母不可自暴自弃,应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人生七十才开始”。
  代沟之说,有相当的道理。不过这条沟如何沟通,只好潜移默化,子女对父母向来便耳提面命。上一代的人有许多怪习惯,例如:父母对于用钱的方式,就常不为子女所了解。年轻人心里常嘀咕,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一个钱看得像斗大,一串串地穿在肋骨上,就是舍不得摘下来。眼瞧着钱财越积越多,而生活水准不见提高。嘀咕没有用,要事实上逐步提示新的生活模式。看他的一把坐椅缺了一只脚,垫着一块砖,勉强凑和,你便不妨给他买一张转椅躺椅之类,看他肯不肯坐。看他的衣服捉襟见肘,污渍斑斑,你便不妨给他买一件松松大大的夹克,看他肯不肯穿。这当然不免要破费几文,然而这是个案研究的教学法,教具是免不了的。终极目的是要父母懂得如何过现代的生活,要让他知道消费未必就是浪费。
  教育的方法多端,言教不如身教。父母绝非低能,大抵也会知道模仿。在公共场所,如果年轻人都知道不可喧哗,他们的父母大概也会不大声说话如果年轻人都知道鱼贯排队,他们的父母也会不再攘臂抢先种种无言之教,影响很大,父母教育儿女,儿女也教育父母。
有些父母在行为上犯有错误,甚至恶性重大不堪造就,为人子者也负有教育的责任。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而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说,父母有错,要委婉劝告,不可不管;他不听,也不可放弃不管,更不可怨恨。当然,更不可以体罚。看父母那副孱弱的样子,不足以当尊拳。
(选自《读者》)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3段“要让他知道消费未必就是浪费”中“未必”一词可以去掉吗?为什么?
阅读全文,作者认为应该怎样教育父母?
第4段划线句有什么作用?你能在空白处再补充一个类似的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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