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汽车等着的时候
欧•亨利
夜幕初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女子又来到那宁静的小公园里的那个宁静的角落。坐在长椅上看书。她的衣服灰色朴素,她的脸蛋非常漂亮。前一天和再前一天,她都在同一时间来到这里。有一个年轻人知道这件事。
这个年轻人走近前来。就在这一刹那间,她的书滑出了她的手指,落在地上。那年轻人捡起来,有礼貌地将书还给那女孩子,说了几句关于天气的话,然后就站在那里等着。
那女孩子看看他朴素的衣服和平凡的脸。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坐下,”她用女低音说,“光线太差了,不宜看书。 我倒愿意谈谈。”
“你知不知道,”他说,“你是我见到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我昨天就看见你了。”
“不管你是谁,”那女孩子用一种冷冰冰的语气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一个有身份的女人。”
“请原谅,”这个年轻人说,“这是我的不是,你知道——在公园里有些女孩子——当然你不会知道,但是……”
“好啦,别说啦,我当然明白。现在来谈谈这条路上的人吧。他们都去向何方?他们为什么如此匆忙?他们快活吗?”年轻人没有回答,那年轻人不明白他应该扮演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跑来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在这里我才可以接近普通群众。我跟你说话是因为我要跟一个未受金钱玷污的人说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讨厌它——钱,钱,钱! 还有那些包围我的男人。我讨厌享受,讨厌珠宝,讨厌旅行。”
“我一直认为,”年轻人说,“金钱一定是一样很好的东西。”
“当你拥有几百万几千万的时候,只会兜风、宴会、戏院、舞会、晚餐! 我讨厌这一切。 ”这位年轻姑娘说。
小伙子颇有兴趣地看着她。“我一直喜欢,”他说,“读到或是听到有关富人生活的情况。而且我一向认为香槟酒是连瓶冰镇,而不是把冰搁杯里的。”
“哦……是的,我们闲着无聊有时就靠标新立异来找消遣。目前流行的花样是把冰块搁在香槟酒里。”女孩子岔开话题,“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有朝一日爱上一个人,我要爱一个普通的人。——你的职业是什么?”
“很低微,但是我希望出人头地。但你说你能够爱一个普通人,是真的吗?”
“当然。”她说。
“我在一家餐厅工作。”他说。女孩子缩了回来。
“不是当跑堂吧?”女子略微带着央求的口气说。
“我在那家餐厅里当出纳员,也就是那家你现在看得到的有着耀眼的电灯招牌的餐厅。”
女子看看表,站了起来,“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
“我上夜班,”小伙子说,“我得一个钟头之后才开始工作,我还有希望再见到你吗?”
“我不知道,也许。 我必须快走。 哦,今晚还有一个宴会和一个音乐会呢。也许你来的时候注意到一辆停在公园拐角上的白色汽车吧?”
“红色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说。
“哦?……对,我总是坐那辆车来。司机在那里等我,晚安。”
“现在天色挺暗了,”年轻人说,“公园里人杂。我能陪你走到汽车那边吗?”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你得在我起身后再在这条凳子上坐10分钟。”她去了。
年轻人看着她那优雅的身姿,然后站起来,悄悄跟着她。
当她走到公园门口时,她转过头来看看那辆汽车,在它边上走过,穿过喧闹的大街,走进那有着耀眼的电灯招牌的餐厅。一位红发女郎离开出纳员的桌子,这位穿灰色衣服的女子接替了她。
年轻人把手插进口袋里,慢慢地沿大街走去。迟疑地逗留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舒舒服服地往座垫上一靠,吩咐司机说:“亨利,俱乐部。”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作者将故事安排在夜幕初降的小公园里一个宁静的角落,为人物形象的塑造创设了特定的背景。 |
B.男青年乐于助人,关心女人的处境和安全,不揭露女子的谎言,显得彬彬有礼,并且善解人意。 |
C.小说对处于下层社会女子的描写,表达了对弱势群体生活贫困的关切,表现了作家的社会责任感。 |
D.小说主要通过对话、动作及细节描写塑造两个青年的形象,借此揭露、批评了当时社会的不良风尚。 |
E.小说结尾出人意料,既让人忍俊不禁,又令人回味无穷,凸显了欧•亨利式小说结尾的艺术魅力。小说行文时安排了多处伏笔,请找出其中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依据文章内容,分析女子形象的主要特点。
探究汽车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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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国礼仪文化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代表着社会的价值观念。从基本框架看,礼仪文化蕴含着善良、和谐、秩序的价值观念。第一,追求善良的价值观念。从个人的视角看,礼仪是一种“向善”的价值追求。孟子认为,“辞让之心,礼之端也”,它同“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皆为“善端”,由此形成仁、义、礼、智“四德”,进而达到至善。礼仪表现出善良的人性,雍容大度的仪态,彬彬有礼的行为,庄重诚敬的仪式,表明与人为善的态度,善良宽容的心灵。第二,追求和谐的价值观念。从社会的视角看,礼仪是一种“为和”的价值追求。儒家强调,“礼之用,和为贵”。礼仪是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标的行为规范,礼让包含对自我的克制,对他人的理解,体现以礼待人的尊重,乐群贵和的美德。第三,追求秩序的价值观念。从国家的视角看,礼仪是一种“有序”的价值追求。“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国无礼则不宁”。孔子以礼为基础,提出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进而建立有条不紊的社会秩序。礼仪是经世治国的道德秩序,人们遵循礼仪规范,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国家就会秩序井然。
中国礼仪文化根植于传统社会,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思想的印迹。然而,遵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挖掘其中的合理内核,就可以提炼一些超越时空的价值观念。将礼仪文化中蕴含的向善、为和、有序的价值观念,放进现代文化的框架下进行科学的阐释,就可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与友善、和谐、文明、法制等现代价值观念相联系,成为涵养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中国礼仪文化有着深刻的价值观内涵,传统礼仪文化教育也有着其独特的优势。为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礼仪文化教育的优势,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礼仪文化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礼仪文化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落实。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形成现代礼仪文化的价值取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深入挖掘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价值观内涵,对善良、和谐、秩序的价值追求进行提炼,与友善、和谐、文明、法治等现代价值观念联系起来进行科学阐释,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根基之上,使核心价值观落小为礼仪价值取向,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
将自律和他律有机地结合,使礼仪文化变成礼仪行为和礼仪习惯。中国礼仪文化强调自律,西方礼仪文化强调他律。我们应该将自律和他律有机地结合,保障各种礼仪规范和公约守则为人们自觉地遵守,或者从不自觉到自觉地遵守。同时,通过一些仪式和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使礼仪文化成为每个人的礼仪行为,变成全社会的礼仪习惯,在传播核心价值观中发挥重要作用。下列关于中国礼仪文化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礼仪文化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代表着社会的善良、和谐、秩序的价值观念。 |
B.从个人的视角看,礼仪追求“向善”,它表现出善良的人性,表明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善良宽容的心灵。 |
C.从社会的视角看,礼仪是一种“有序”的价值追求。人们遵循礼仪规范,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国家就会秩序井然。 |
D.中国礼仪文化根植于传统社会,带有封建思想的印迹。遵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挖掘其中的合理内核,能够提炼一些超越时空的价值观念。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从儒家对中国礼仪文化的诠释来看,儒家已经意识到礼仪文化蕴含着善良、和谐、秩序的价值观念。 |
B.中国礼仪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密切,中国礼仪文化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
C.我们可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为礼仪价值取向,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让大众接受。 |
D.将自律和他律有机地结合,礼仪文化可以变成礼仪行为和礼仪习惯。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礼仪文化有着深刻的价值观内涵,传统礼仪文化教育也有着其独特的优势,我们应该通过礼仪文化教育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落实。 |
B.深入挖掘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价值观内涵,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根基之上。 |
C.中国礼仪文化强调自律,西方礼仪文化强调他律。我们应该将中国礼仪文化和西方礼仪文化有机地结合,保障各种礼仪规范和公约守则为人们自觉地遵守,或者从不自觉到自觉地遵守。 |
D.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有助于礼仪文化成为每个人的礼仪行为,变成全社会的礼仪习惯,在传播核心价值观中发挥重要作用。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莫言:我的作品是中国文学
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这是中国籍作家首次获得这一奖项。
消息在电视上发布的一刻,57岁的莫言正在吃饭。“我有点吃惊。”莫言说,现在有很多优秀的作家,他排得还靠后,让他这个相对年轻的作家拿奖,他很惊讶。
诺贝尔奖终身评委马悦然说,莫言关注与批判现实的作品是中国所需要的,而且他可以把故事讲得很好,这是不容易的。
谈到为什么能获奖,莫言说:“我想最主要的是我的作品中的文学素质。这是一个文学奖,授予的理由就是文学,我的作品是中国文学,也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和风情。同时我的小说也描写了广泛意义上的人。我想这样的作品超越了地区、种族、族群的局限。”
1994年,莫言72岁的母亲离世。一年之后,他创作了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这部作品很快就承受了压力。书名就使得一些人不快。然而作家邱华栋认为,“莫言想借助这部小说表达他对母亲和大地,对饱经沧桑、饱受蹂躏的20世纪中国人民的景仰”。《丰乳肥臀》的境况,一度让莫言心绪不佳,在此后的三年中,他只写了一部话剧《霸王别姬》。
1997年底,莫言到北京的《检察日报》工作。他陆续出版了长篇小说《四十一炮》《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其中,《蛙》于2011年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莫言的作品总有惊人的创造力,他其貌不扬,自学成才,这有利于他,这有利于他避开过早的自我满足。他不是活跃的公众人物,所以心无旁骛,在艺术土地上奋力耕耘。
评论家认为,莫言总是有着巨大的雄心。他的小说有着大象一样的体量和气质,他的讲述总是如同大河一样泥沙俱下,滚滚而来,带有粗粝的个性。中国当代文学无论是语言还是形式,无论是主题还是内容,都因受到了西方影响而显得欧化。自《檀香刑》出版后,莫言宣称,他要“大踏步地撤退”,到中国本土、古代和民间去寻找小说的再生样式。这是他自觉寻找本土文学风格的开始。
获奖前,莫言已是具有世界影响的中国作家。他于2004年获得法兰西文化艺术骑士勋章,他继巴金之后获得日本“福冈亚洲文化大奖”,其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在全球出版,他多次被大江健三郎等作家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莫言的《丰乳肥臀》表现了对母亲和大地,对饱经沧桑、饱受蹂躏的20世纪中国人民的景仰。 |
B.莫言在听到自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非常激动并且不敢相信,因为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
C.莫言的作品将关注与批判现实融为一体,而且故事讲得很好,这是很不容易的。 |
D.母亲的离世对莫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致使他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只写了一部话剧《霸王别姬》。 |
E.《檀香刑》遭到非议之后,莫言开始“大踏步”到中国本土、古代和民间去寻找素材。结尾为什么写莫言此前获得多种荣誉? :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阅读完本文,谈谈莫言给了你哪些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节选自《故都的秋》)下列对描写牵牛花的文字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中的“破”字渲染了萧索的气氛。 |
B.把牵牛花描写成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的冷色调,是因为作者感到秋天来了,冬天也不远了,气温下降,天气也快冷了。 |
C.这蓝白色调与作者对秋的“清、静、悲凉”的体验,与作者的忧虑和冷落的心境是一致的。 |
D.几根尖细的秋草又显出萧疏,与蓝白的花相配,最能体现故都之秋的特色。 |
选出对文段中划线句分析理解最正确的一项
A.作者用简洁清丽的语言,从自己的主观感觉上,描写了槐树的落蕊。文字细腻清新,充满诗情画意,使读者忘却了悲秋的心理。 |
B.作者运用了白描式的语言,凭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把秋天槐树的特征,有动有静地表现出来,文字像轻轻飘浮的白云,感情热烈明快。 |
C.作者用明白如话的语言,从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上,寥寥数笔,勾勒出槐树的落蕊,把读者带进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中。 |
D.作者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从感觉上描绘了槐树的落蕊,“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表达出淡淡的喜悦和哀愁。 |
下列各项中,对这两段文字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表达了作者无家可归、寄人篱下的孤独和失落感。 |
B.作者写景的意图是抒发向往、眷恋之情,在清、静、悲凉中,流露出作者深远的忧思和孤独冷落的感受。 |
C.选文中的句子“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采用了以动衬静的手法。 |
D.以上两段文字的写景特点是描写细腻,情景交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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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沉沦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透到了骨髓,彻骨彻肤。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的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取材于耿立的同名散文,有删改)文中台湾老兵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请简要分析“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本文以“故乡的沉沦”为题,有什么作用?
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这句话的认识和感悟。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简要分析下列语言或动作反映出的人物心理。
(1)鲍勃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2)鲍勃读便条时“微微地颤抖起来”。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的妙处并概括小说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