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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师严侨
李敖
我在台中一中,最难忘的一位老师就是严侨。
严侨是福建福州人,是严复的长孙。身材瘦高、头生密发、两眼又大又有神。三十一岁时到台中一中,那是1950年8月间,他比别的老师稍晚来,但却很快使大家对他感到兴趣。他有一股魔力似的迷人气质,洒脱、多才、口才好、喜欢喝酒,和一点点疯狂气概,令人一见他就有对他好奇、佩服的印象。
有一次高班生踢足球,足球踢到场外,正巧严侨经过,此公也不走路了,突然直奔此球,奋身一脚,就给踢了回来。大家为之叫好,他也趁机加入,大踢特踢起来了。
1951年到了,我十六岁。暑假后进了高一上甲。正好严侨教数学,这样他就正式成了我班上的老师。
这时我的知识成长已经极为快速,在班上喜放厥词,好争好辩,颇为张狂。当时班上同学很吃我不消,王文振甚至写匿名信丢在我书包里痛骂我;施启扬(后来做了国民党的“司法院长”)喜欢同我辩,但他实在很笨,又做少年老成状,令我总要用口舌修理他。由于我张狂好辩,在严侨课堂上,也就常常在数学以外,扯到别处去。
严侨上课,才华四溢,大而化之,许多机械的题目,他自己干脆不做,反倒自己坐到学生座位上,叫吴铸人等数学极好的同学“站板”(站到黑板前)去做。
他常在课堂上聊天。有一天居然说:“我要把你们的思想搅动起来!”还有一次为了证明他说得对,他近乎打赌地说:“我若说错了,我就把我的名字倒写!”说着就用极熟练的笔画,把倒写的严侨两字写在黑板上,俨然是“镜子书法”(mirror writing)专家,我们鼓掌呼啸,师生之情,融成一片。
那个时候,我们的数学作业有专门印好的“数学练习簿”,我在练习簿中做习题不在行,但扯别的倒有一套。我来了一段“簿首引言”,引用 Oscar W.Anthoy的一段话,说:“数学是人类智力的灵魂……它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领域,告诉我们宇宙是这样的悠远,光线曾经历百万年的行程,方才照射到大地上……”后来,“数学练习簿”发回来了,在“它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一行下,被严侨打了一条红杠子,下有朱笔批曰:“我想它超越不了空时!”——这就是严侨的可爱处,他是数学老师,但他在精改习题以外,还会跟学生的引文打笔仗!
严侨真是迷人的老师,我愈来愈欣赏他。
我花了几天的时间,写了一封长信,信中细述我成长的历程、我对现实的不满、我对国民党的讨厌等等,交了给他。严侨看了,对我有所劝慰。他跟我的交情,自然也就不同一般师生了。1952年我升高中二年级后,编到高二戊,数学改由黄钟老师来教。
严侨虽然不再教我数学,但他和我的交情却与日俱深。
他家住在一中斜对面宿舍,就是育才街五号,是一栋日式木屋,分给两家住,前面住的是郭大傅老师,他是江西兴国人,国立中正大学毕业。二十年后,在景美军法处坐牢,和我见过面。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迟来的红帽),后面就是严侨家。因为一栋房子硬分成二户,所以变得狭长阴暗,不成格局。
严侨约我去他家看他,我有时去。在黄钟住院后,一天严侨正好去探望,碰到我,我告诉他医生说黄老师恐怕已没希望了,严侨颇多感触。那时已是晚上,严侨要回家了,约我同行。在路上,他低声而神秘地告诉我:“你不要回头看,我感觉到好像有人跟踪我,是蓝色的。”(国民党特务源出蓝衣社,他指蓝色,当然是指“国特”。)我顿时若有所悟。
隔天黄钟死了,严侨再去医院,感触更多。当天晚上我送他回家,他约我进去坐,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劣酒下肚,终于告诉我,他是“那边来的”——原来他是共产党!
黄钟的死,给严侨带来了极大的感触,他似乎感到人生无常、好人难长寿。
黄钟死后,严侨的酒好像愈喝愈多了。因为没有钱,严侨喝的酒是烟酒公卖局出品的最劣等米酒。他喝酒的方式是粗犷的,没有情调、没有小菜,用牙齿把瓶盖一口咬下,就咕嘟咕嘟,大喝起黄汤来。严侨喝酒虽多,但我从没看过他有泥醉的现象,他只是喝得很兴奋而已。黄汤下肚后,往往大背和醉酒有关的诗词。他最喜欢:背辛弃疾的那首《西江月》(遣兴)
醉里且贪欢笑,
要愁那得工夫?
近来始觉古人书。
信著全无是处。
昨夜松边醉倒,
问松:“我醉何如?”
只疑松动要来扶。
以手推松曰:“去!”
每背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也总是伸开十指,双手向前推去,郑重表示不要“松”来扶他。中国国学非严侨所长,他“以手推松曰‘去!’”,自然不知道《汉书·龚胜传》中这一典故,也不知道龚胜七十九岁成了殉道者的悲剧,但他那醉后一推曰“去!”的真情,如今事隔半个多世纪,却使我记忆犹新,永远难忘。
(摘自《经典美文》)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严侨有一股魔力似的迷人气质,洒脱、多才、口才好、喜欢喝酒,还有一点点疯狂气概,令人一见他就有对他爱慕、佩服的印象。 |
B.文章写严侨采用了多种手法,有肖像的简笔勾勒,也有语言、动作的形象描述,还融入了严侨上课、生活的细节,有力突出了人物个性。 |
C.文章的标题是“我的老师严侨”,但却用许多笔墨写接替严侨教数学的黄钟老师,这些“节外生枝”的内容,冲淡了主题思想。 |
D.作者对严侨上课时表现出的“才华四溢”、课堂艺术的“大而化之”、率真迷人的个性、认真负责的精神是十分敬佩和赞赏的。 |
E.文章结尾写严侨“喝酒”的细节很值得玩味,既表现出他生活的窘境、内心的苦闷.也反映出他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作者笔下的严侨性格的特点。
文中说“严侨真是迷人的老师,我愈来愈欣赏他”,请联系文章内容,指出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作者对自己的老师严侨,怀念、赞赏、同情兼而有之,请你结合文意就其中某一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海棠花
①早晨到研究所去的路上,抬头看到人家的园子里正开着海棠花,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这使我想到自己故乡院子里的那两棵海棠,现在想也正是开花的时候了。
②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自家院子里虽然就有两棵,但是要到记忆里去搜寻开花时的情景,却只能搜到很少几个片段。记忆中最深刻的是一个黄昏,在家南边一个高崖上游玩,向北看,看到一片屋顶,其中纵横穿插着一条条的空隙,是街道。虽然也可以幻想出一片海浪,但究竟单调得很。可是在这一片单调的房顶中却蓦地看到一树繁花的尖顶,绚烂得像是西天的晚霞。当时我真有说不出的高兴,其中还夹杂着一点渴望,渴望自己能够走到这树下去看上一看。于是我就按着这一条条的空隙数起,终于发现,那就是自己家里那两棵海棠树。我立刻跑下崖头,回到家里,站在海棠树下,一直站到淡红的花团渐渐消逝到黄昏里去,只朦胧留下一片淡白。
③但是这样的情景只有过一次,其余的春天我都是在北京度过的。北京有许多机会可以做赏花的韵事,但是自己却很少有这福气。我只到中山公园去看过芍药,到颐和园去看过一次玉兰。至于海棠,不但是很少看到,连因海棠而出名的寺院似乎也没有听说过。北京的春天是非常短的,最初还是残冬,可是接连吹上几天大风,再一看树木都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已经是夏天了。
④夏天一到,我就又回到故乡去。院子里的两棵海棠已经密密层层地盖满了大叶子,很难令人回忆起这上面曾经开过团团滚滚的花。晚上吃过饭后,就搬了椅子坐在海棠树下乘凉,从叶子的空隙处看到灰色的天空,上面嵌着一颗一颗的星。这时候,自己往往什么都不想,只让睡意轻轻地压上眉头。等到果真睡去半夜里再醒的时候,往往听到海棠叶子窸窸窣窣地直响,知道已经下雨了。
⑤似乎这样的夏天也没有能过几个。六年前的秋天,当海棠树的叶子渐渐地转成淡黄的时候,我离开故乡,到了德国。一转眼,在这个小城里,就住了这么久。我们天天在过日子,却往往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的。以前在一篇什么文章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们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当时颇有同感,觉得自己也应从即时起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但是过了一些时候,再一回想,仍然是有些捉摸不住,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去的。到了德国,更是如此。我本是下定了决心用苦行者的精神到德国念书的,所以每天除了钻书本以外,很少想到别的事情。可是现实的情况又不允许我这样做。而且祖国又时入梦,使我这万里外的游子心情不能平静。就这样,在幻想和现实之间,在祖国和异域之间,我的思想在挣扎着。不知道怎样,一下子就过了六年。
⑥哥廷根是有名的花城。到这里的第一个春天,这里花之多就让我吃惊。家家园子里都挤满了花,五颜六色,锦似的一片。但我却似乎一直没注意到这里也有海棠花。原因是,我最初只看到满眼繁花,多半是叫不出名字,因而也就不分什么花什么花,只是眼花缭乱而已。
⑦但是,真像一个奇迹似的,今天早晨我竟在人家园子里看到盛开的海棠花。我的心一动,仿佛刚睡了一大觉醒似的,蓦地发现,自己在这个异域的小城里住了六年了。乡思浓浓地压上心头,无法排解。
⑧在这垂尽的五月天,当心里填满了忧愁的时候,有这么一团十分浓烈的乡思压在心头,令人感到痛苦。同时我却又爱惜这一点乡思,欣赏这一点乡思。它使我想到:我是一个有故乡和祖国的人。故乡和祖国虽然远在天边,但是现在它们却近在眼前。我离开它们的时间愈远,它们却离我愈近。我的祖国正在苦难中,我是多么想看到它呀!把祖国召唤到我眼前的,似乎就是这海棠花,我应该感激它才是。
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又走过那个园子去看海棠花。它依旧同早晨一样,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它似乎一点也不理会我的心情。我站在树下,待了半天,抬眼看到西天正亮着同海棠花一样红艳的晚霞。
1941年5月29日 德国哥廷根
(取材于季羡林的同名散文)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串联起作者生命中从故乡到异域的一些片段,运用了首尾照应、寓情于物的手法。 |
B.第②段写作者故乡单调的房顶及同样单调的海景,凸显出家中海棠花晚霞般的绚烂。 |
C.作者虽然十分渴望“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未能如愿。 |
D.20世纪30年代赴德国留学的作者始终用苦行者的精神钻研学问,以至无暇顾及海棠花。 |
E.文章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反映了作者对战争年代德国社会现实的思考与省察。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①文章第②段开头说“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作者与海棠花真的是“无缘”吗?为什么?
②简要分析“海棠花”在文中所起的作用。第⑤段画线部分状写了作者怎样的心境?这与下文有什么关联?
第⑧段“故乡和祖国虽然远在天边,但是现在它们却近在眼前。我离开它们的时间愈远,它们却离我愈近。”一句传达了作者对于“距离”的怎样的体验?试结合你的成长记忆或读过的文学作品谈谈自己对这一距离体验的感受。(不少于200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气味专家”破解嗅觉之谜
美国科学家理查德•阿克塞尔和琳达•巴克有着“气味专家”之称。由于他们在气味受体和嗅觉系统组织方式研究中做出的贡献,昨天由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宣布授予他们2004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阿克塞尔和巴克于1991年联合发表论文,宣布他们发现有气味的物质会首先与气味受体结合,这些气味受体位于鼻腔黏膜上的气味受体细胞中。人体基因总数中3%即大约1000个基因用于对气味受体细胞进行编码,以分辨不同的气味,而这些细胞与人体大脑有直接联系。气味受体被气味分子激活后,气味受体细胞就会产生电信号,并将其传输到大脑特定区域,进而传至大脑其他区域,结合成特定气味模式。由此,人们能有意识地感受到诸如丁香花等香味,并在另一个时候想起这种气味。
两位科学家还发现,每个气味受体细胞会对有限的几种相关气味分子做出反应。绝大多数气味都由多种气体分子组成,其中每种气体分子会激活相应的多个气味受体,尽管气味受体只有大约1000种,但它们可以产生大量的组合,形成大量气味模式,这也就是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气味的基础。
除了在理论上揭开了人类嗅觉机能的秘密,阿克塞尔和巴克的实验还得出许多宝贵的数据和一些重要的结论。研究发现,鱼的嗅觉器官中大约有100个气味受体,而老鼠的嗅觉器官中却有大约1000个气味受体。研究结果显示,人在进化过程中丧失了一些嗅觉功能。两位科学家所做基础研究的理论或是科研成果如今已经运用到了实际生活中,或是对其他科学研究起到了帮助作用。下列对“气味受体细胞”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分布在鼻腔黏膜上,受到大约1000个基因的控制,与大脑有直接的关系。 |
B.被激活后产生电信号,并将其传输到大脑特定区域,进而传至大脑其他区域,结合成特定模式。 |
C.就其中的一个个体而言,只会对有限的几种相关气味分子做出反应。 |
D.其中的气味受体可以产生大量的组合,形成大量气味模式,成为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气味的基础。 |
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丧失了一些嗅觉功能。尽管人的气味受体数量与老鼠的一样多,但人的嗅觉功能很有可能比不上老鼠。 |
B.人体中大约有1000个基因用于对气味受体细胞进行编码,以分辨不同的气味,整个人体基因总数约有3万—3.5万个。 |
C.因为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一万种不同的气味,所以具有同性相吸、异性相斥的气味选择。 |
D.通过研究,人们可以发现具有更多气味受体的动物,并训练它们帮助人类做一些特殊工作。 |
能够形成“大量气味模式”的原因是什么?(不得超过50个字)
鹭鸶的国境
陈芳明
⑴驱车穿越苗栗的田间公路时,惊见一只鹭鸶悠悠飞起。我不得不缓停车子在路边,注视那稀有禽鸟的盘旋。我甚至熄掉引擎,只因为我被眼前的景色迷住并且感到震撼。车窗外的白鸟,展翅的姿势何其优游自在,飞翔的速度何其从容不迫。仿佛电影中的慢镜头,那白色的鹭鸶在绿色的水田巡行低飞。凡是它飞过的地方,都构成一方安详的国度。最后,它停驻在远处的田埂,背景正好是一幢幽静、古老的农庄。
⑵白色的鹭鸶,似乎在引导我恢复久已遗忘的记忆。由于它的存在,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许多。葱郁的竹林,谦逊的农舍,写意的流水,无私的稻田,一时之间都回到我的眼前。鹭鸶的白翼,竟能负载如此宽幅的风景,竟能唤起那么多失落的岁月,我竟一时无语。它站在那里,旁若无人,睥睨四顾,孤高的站姿,几许鄙夷、几许傲慢的神情,如此自然地把这块土地当做它的领土。面对这白鹭,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
⑶多年来,我在旅途上不停奔波,不断追逐着自己的理想。现在,闯入鹭鸶的国境,我一时竟不知所措。同样的景色,不也存在于我年轻的时光中?那时坐在自己家乡的山头,俯望一片充满生机的土地。我接受过山河的祝福,接受过稻穗的颂赞和乡间农庄的抚慰,它们让我的人格成为芬芳泥土的延续。然后,我怀着一份过人的勇气离开家乡,开始构思人生的理想。在长年的追逐过程中,我渐渐放弃了最初的依靠。而所谓理想,岂非都是一些假想?如果不能与自己的土地相衔接,如果不能救助走向衰微的家乡或负载生养自己的国度,那么对理想的追逐不仅是虚幻,而且也是一种逃避。
⑷鹭鸶再次展翅飞起,在农庄前的低空回旋。它左顾右盼,缓缓控制着速度。暮霭渐渐下降,它的羽毛反而显得更为洁白明亮。然后,绕了两圈,它又回到了原点停驻。我爱极了以这样的角度观察它,我更可同时端详那安逸的农庄:色调灰暗的瓦片,配合着淡淡的白墙,与屋前的绿色水田构成鲜明的对比。这种种颜色的合成,毫不矫情,坦然面对广阔的天地。无悔无罪的风景,对照了我卑微的内心风景——都市里浮华的颜色,仍暗藏在我内心一角,果然禁不起乡间水田素朴的检验。
⑸偶然路过苗栗,这片我不曾给予丝毫关注的县境,它却让我再一次寻回失去的时光。在不知名的农庄前,鹭鸶成为我全新的隐喻。回到家乡,我以为已经了解故土。可事实是,那样多的未知,我未曾探访。出现在眼前的农庄,矮檐长墙,白屋绿荫,掩藏着一个旧梦,此时的我,应该可以给予新的定义与诠释。逝去的,并不等于全然消失,追寻理想,不必然要放弃旧梦。
⑹苗栗平凡的乡间,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
(选自《掌中地图》,有改动)第⑵自然段中,作者为什么说“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请概括其原因。
文章在第⑴、⑶、⑷自然段中均写到“农庄”,这三次从不同角度抒写“农庄”,分别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请结合全文,分析结尾“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名句,后人常用它来赞美忠贞的爱情,歌颂无私奉献的精神。你可曾想到,这诗句之中,也包含着十分有趣的力学现象。蚕丝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是蚕“吐”出来的吗?
蚕卵孵化成蚁蚕后,经过30天左右成为熟蚕。这时蚕腹内充满了黏液体——丝液,也就是蚕丝的原料。让我们观察蚕作茧的过程:蚕先把嘴里的丝液粘到某个相对稳固的物体上,通过嘴上的“调节口”调节丝液的流量,头按照∞字形左右摇摆,把丝液拉成丝线,并靠丝线表面上的丝胶将其粘到茧的内侧,慢慢地做成了茧。
有人做了这样的实验:让粘着丝液的这个物体也随着蚕的脑袋一起摆动,结果蚕就“吐”不出丝线来了。或者将拉出的丝线剪断,蚕也难以继续拉丝,它的头会在空中摇晃,想再找一个拴线的地方。这说明,蚕丝不是“吐”出来的,而是“拉”出来的。通过力的作用把丝液拉成丝线,这种现象叫“牵引凝固”。
研究者还发现,如果将作茧的蚕捏住头尾,猛地一下左右拉开,会拉出一条直径约1毫米、长约30厘米透明结实的丝线。蚕的丝液是黏性液体,主要成分是丝蛋白,丝蛋白的链状分子是线团状态。这些线团状分子呈圆球状,没有拉力或拉力不够时,圆球分子之间常常只滑动,没有其他变化。一定的牵引拉力,会使各个分子还来不及流动就被抻开了。被拉开的丝蛋白链状分子有了新的排列,产生了变异,相互靠近的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就形成了很结实的蚕丝。
蚕腹的丝液如果借助蚕嘴拉出,丝线纤细而漂亮,直径可细到0.002毫米,长度可达1200米左右。在现代化学纤维工业中,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来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但现在还不能只靠拉牵就能制出漂亮而结实的丝线。
除了桑蚕,柞蚕和天蚕等也都是拉丝的。蜘蛛结网也是这样,它肚子里有“蛛丝液”,从腹部末端拉出丝来,织成网。蜘蛛网很有弹性,布满黏液珠,用来粘住飞虫供蜘蛛饱餐。宋代诗人范成大的诗句“静看檐蛛结网低,无端妨碍小虫飞”,正是对这一情景的描述。科学家发现,蜘蛛丝和钢丝一样坚硬,却比钢丝富有弹性;还特别耐寒,在-50℃到-60℃的低温下才会变脆发生断裂,而一般聚合物在零下十几摄氏度就会变脆。这些特性使蛛丝在军事上有广阔的利用前景。据《世界知识》报道,美军正责成有关部门饲养能产坚韧的金黄色蛛丝的巴拿马蜘蛛,以期提高某些军需用品的使用性能。
其实,生活中有不少液体也能拉丝,比如鸡蛋清被上挑时就能拉丝,而且还能看到拉出的丝断开的一瞬,像橡皮条那样稍有收缩。用筷子挑山药汁,以及婴儿流的口水,情况也都相似。(取材于王振东《漫谈液体的拉丝现象》)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能支持“蚕丝是拉出来的”的一项是
A.蚕把丝液粘到稳固的物体上,头按∞字形左右摇摆。 |
B.蚕通过嘴上的“调节口”对丝液的流量进行调节。 |
C.猛拉作茧的蚕体,会看到蚕腹中出现一条透明结实的丝线。 |
D.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蚕把丝液都拉成丝线后,再用丝胶把丝线粘在茧的内侧,就做成了茧。 |
B.当鲜藕被掰开时,藕中的黏液被拉成了丝,这也属于“牵引凝固”现象。 |
C.拉力作用使丝蛋白链状分子产生变异,从而在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 |
D.以蜘蛛丝为原料制作的防弹服,即使在严寒天气中使用也能保持良好性能。 |
E 从文中所引的唐宋诗句可以看出,古人早就明白了蚕与蜘蛛拉丝的道理。请概括产生“拉丝”现象需要的条件。
有尊严的生活
人生一世,韶华白首,转瞬即逝。活于尘世,或起或落,或喜或悲。然古来万事,皆不若尊严二字——人,要的是有尊严的生活。
衣随风舞,胸抱磐石,汨罗奔涌。亡国之殇,一生求索无果。那慨叹万载的一跃,是屈原。
剑指苍天,青冥浩荡,乌江翻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那震撼千古的自刎,是项羽。
断头台上,长跪南方,一腔正气。唯答一死之外,无可为者。那永垂青史的正气,是文天祥。
以上三者,皆可择生。然何故自入九幽黄泉?答曰:但为一物——骨气、亦可曰尊严。人立之于天地而活,活着,便要有尊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容貌美丑,皆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亦是毫无区别。活着,若无尊严,无异于行尸走肉,毫无生气可言。霸王、屈子、文山,他们活出了骨气,活出了尊严。于他们心中,活着,便要有尊严,否则,不若就死。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骨气。
种豆南山,五亩豆苗,独离尘网。不为五斗米折腰之言,陶潜那般淡泊,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求仙访道,不事权贵,不染朝污。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李白那般狂傲,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一生清白,两袖清风,抄家无财。一心只留清白在人间,于谦那般清廉,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以上三者,一生清苦。以三者之才,万可不必如此,何故?便是为了活出节气——有尊严地活着。人生路漫漫,诱惑何其之多,阻碍亦是重重。活着,可以为尊严而抛开一切,权、财、名,皆尘世俗物,得之,可活;失之,亦可活。然尊严,失之则生命毫无意义。在陶潜、李白、于谦心中,活着,便要有气节,便要有尊严,若是被阻,便抛却一切。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节气。
孙子膑脚忍辱终复仇,苏武牧羊北海十九载,曹霑家徒四壁作红楼。有尊严的生活,并非一遇挫折便轻生,鲁迅曾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以上三者,但为心中之志,忍辱负重。最后宏图实现,人格亦傲然于天地。万丈尘寰,十丈软红。艰难困苦于之人生自是常有,切莫以尊严为借口,轻生避世。那并非活出尊严,而是于挫折面前,丢失了自我。在孙膑、苏武、曹霑心中,活着,便要活出价值,哪怕忍辱负重,也绝要将志气与尊严牢牢攥在手中。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志气。
活着要有尊严,因尊严是生命的意义。有尊严的生活,因尊严凌驾于生命之上,精神屹立于形体之外。人生在世,三千浮华,若想为人,便要有尊严的生活。
漫漫人生路,茫茫红尘中。怀着尊严,迈着坚定的步伐于生命中穿行吧!
【点评】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骨。什么才是“有尊严的生活”?答曰:活出骨气,活出节气,活出志气。此文不避老气之嫌,大书霸王屈子文山之骨、陶潜李白于谦之节、孙膑苏武曹霑之志,用闪耀千年的古人风范论证“尊严”之意,文章充满凛然正气。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格。此文语言多使用对句,整散结合,既显示了古人的巍巍风骨,也用精炼之笔彰显论证的力量。凝练而生动的表达使文章更显文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