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杨福家:没有爵位的校长
2006年3月15日晚,同济大学一二九礼堂前学生排起了长队,为的是能拿到一张入场券。由校学生会为同济百年校庆组织的“同舟讲坛”首场报告即将开场,主讲者是复旦大学原校长、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院士。
杨福家是一位杰出的核物理学家。他在出任中科院上海原子核所所长期间,为促成同步辐射的立项作了很多努力。1996年,著名的美国McGraw-Hill公司出版了杨福家与美国名校凡登比尔大学杰出教授哈密尔顿合写的英文专著《现代原子和核物理》,在这一出版社出版专著被认为是一个科学家事业上达到一定高度的标志。在当时,世界上已发现的2000多个核素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人发现的。在杨福家的带领下,经过漫长地攻坚,研究所终于率先合成了新核“铂-202”。1992年7月28日,这项研究成果正式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五星红旗终于插上了核素的版图!
杨福家是一位察事谏言的思想者。
杨福家有一个主张:既然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那么中国的大学校长就应该多走出去,你要了解世界,也要让世界了解你。
1997年2月6日,杨福家出席了克林顿总统的第45次早餐会,会上克林顿强调了“知识经济”的重要性,思维敏锐的杨福家瞬间意识到了这个词的特殊意义。1997年9月,上海高教系统的一次座谈会上,杨福家谈到国外正在讨论的知识经济概念,也是自那时起,他收到了很多要求做这方面报告的邀请。但杨福家没有停止思考,他又从英国等一些国家城市从传统产业成功转型到以服务业、文化内容产业等新型经济以及波士顿大学对周边地区经济贡献等实例来论证,对知识经济的特性作了更为清晰和深入的阐述。他应邀作有关“知识经济”的专题演讲有很多场,有人称他为“将知识经济概念引进中国且引起广泛关注的第一人”。
近年来,对杨福家的报道已成为国内媒体的一个持续性现象,特别是从1997年围绕他对知识经济概念的阐释,到他对当下国内建一流大学的点评。他以自己一贯的直率和见识,直陈中国教育体制在培养创新人才、学科发展、学校管理诸多方面的弊端。
杨福家是一位孜孜不倦,卓越理念的追求者。
与杨福家相知近30年的美国德州大学现任副校长冯达旋教授对杨福家有过这样的评价:他不仅对自己研究的课题有深入的兴趣,而且对科学以外的领域,如教育、经济以及中国的未来、世界的发展、大学所扮演的角色等都有广泛兴趣。
2000年12月12日,英国诺丁汉大学校董会郑重宣布,“鉴于杨福家教授的学术成就及国际影响”,正式聘请中科院院士杨福家教授为该校第六任校长,也是诺丁汉大学历史上惟一一位没有爵位的校长。这是英国高校首次选举一位中国公民担任大学的第一要职。
在杨福家的建议下,诺丁汉大学还成立了中国政策研究所。2004年,中国宁波诺丁汉大学开始建设。此外,诺丁汉与上海复旦、上海交大分别建立了科研合作实验室,与中国科学院的全面合作也实质性启动,上海诺丁汉金融中心也在筹备中。
对杨福家任职诺丁汉校长这件事的意义,杨先生的好友冯达旋教授这样评价道:“作为一个德州人和篮球迷,我虽然十分高兴地看到中国的篮球运动员创造了NBA的历史,然而,如果将姚明的成就与杨福家所取得的、打破了近千年的英国高等教育传统的丰功伟绩来比,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杨福家担任过的多种国内外社会团体职务中,他很看重的是国际大学校长协会执行理事一职,因为这也与他付出的努力有关,而从中也体现了他追求卓越的理念。1996年,杨福家受邀第一次参加国际大学校长协会的会议,这个协会成立30多年了,由于各种原因在执行理事会里一直没有中国内地的代表。杨福家决心争得这个席位。为此,他在参加会议前作了精心准备,包括演讲稿的内容等都反复作了斟酌。充分准备的结果是他被选上了。
1997年,在杨福家的建议下,国际大学校长协会首次在中国召开会议,100多位国外大学校长光临复旦大学。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写“同济大学一二九礼堂前学生排起了长队,为的是能拿到一张入场券”的场景,表现了杨福家很受学生欢迎,同时也起到了引出传主杨福家的作用。 |
B.作为一位核物理学家,杨福家取得了很多杰出的成就,如出任中科院上海原子核所所长期间,独自合成了新核“铂-202”,这标志着核素的版图上有了中国一席之地。 |
C.“近年,对杨福家的报道已成为国内媒体的一个持续性现象”,因为杨福家将知识经济概念引进中国并作了更为清晰和深入的阐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
D.英国诺丁汉大学正式聘请杨福家教授为该校校长,足见诺丁汉大学对杨福家的学术成就和国际影响的看重,这也是外国高校首次选举一位中国公民担任大学的第一要职。 |
E.通过本文不同角度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杨福家院士作为物理学家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同时也认识到他作为教育家卓有建树、作为思想家充满使命感的一面。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杨福家是“察事谏言的思想者”?
答:
文中两次提到好友冯达旋对杨福家的评价,有什么作用?
答:
通过本文,我们不仅钦羡杨福家教授取得的人生成就,更被他浓浓的爱国情怀感染着,这给了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答: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郎朗:一瓶不断被勾兑的原浆酒
周 舒
①郎朗9岁,郎爸辞去工作,专职陪读。父子俩登上去北京的列车。老妈一个人坚守沈阳,为他们提供配给。他们生活艰辛,全家有时要举债度日。
②培养一个天才的代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回忆在北京求学的日子,郎朗印象最深的是“孤独”,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顶着北京七月的烈日寻找钢琴老师的家,他的沈阳话受到同学的嘲讽。在“天才”泛滥的北京城,他过去的成绩已经无法打动老师。有位女老师甚至很讨厌郎爸把儿子称为“天才”,不客气地对他说:“我看不出您的儿子是个天才。”郎朗用尽一切努力,也无法讨得这位女老师欢心,最终被逐出师门。
③14岁,郎朗进入美国柯蒂斯音乐学院,踏上了独自求学的道路。他从来不上文化课,只是躲在琴房里埋头练琴。与其说他热爱弹琴,不如说是“超越”观念在作怪,他的脑海里有一长串名单,需要他一个一个地去超越。成年后,他接受各种采访,很少描述自己对钢琴的热爱,而只描述自己的万众瞩目。
④17岁,郎朗签约经纪公司。他每天打电话给经纪人,询问是否有演出。经纪人告诉他,他已经成功地成为大师的替补,假如有大师因故无法参加演出,他就有机会顶上。命运注定会向他展露笑脸。1999年,芝加哥的维尼亚音乐节上,著名音乐家安德烈·瓦兹身体不适,由郎朗顶替演奏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演出非常成功,他一举成名,有报纸记者甚至写出了“如果郎朗是一支股票,我借钱也要买”的文字。
⑤一度,他被描述成音乐厅里的刘翔、钢琴界的李小龙。顶着第一位征服西方观众的中国钢琴家的名头漂洋过海地杀回国内,郎朗收获了国人无尽的鲜花和掌声,赞美与追捧,风光无限;而他也的确不负众望地时常秀出自己的“爱国情绪”。“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都太老实,在外国人面前就要酷,就要为中国人争气!”当在德国演出受到质疑时,他如是说。当他在白宫演奏了《我的祖国》后,在博客里写道:“我又独自演奏了中国人心目中‘最美的歌’《我的祖国》。能够在众多外宾,尤其是在来自五湖四海的元首们面前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乐曲,仿佛是在向他们诉说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人的团结,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当本不分国界的艺术落入凡间,被戴上爱国的噱头,钢琴师便已经失去了成为艺术家的心胸。
⑥郎朗成名后,他的母亲作为最贴心、最尽职的助手,与他一起飞越全球。只要有可能,父亲还会陪他一起接受采访。无论是2006年风传的刘亦菲主动示好郎朗,还是2012年郎朗与巩新亮的绯闻,郎爸郎妈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为儿子辟谣,做解释,澄清事实。郎朗已经30岁了,好像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⑦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显然,郎朗在某个层面是成功的。尽管尤勇大叔说,看到他闭上眼睛,就起鸡皮疙瘩,那不是因为沉浸于音乐之中,而是作秀;尽管另一位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无论是作秀还是演杂技,都是观者心态问题,郎朗手上的活儿绝对不差。只是,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人生是多面的,郎朗的人生似乎绝对称不上楷模更不应该被效仿。他的人生是单色的,挖掉那个黑白键盘组成的世界后,几乎一无所有。
⑧郎朗在接受采访时,有时会表现出惊人的坦率。他直言自己无法像有些钢琴大师那样保持神秘。“没人看到我,那怎么行?”如果真要选择在家里弹琴,他希望是“有很多摄像头对准我,通过互联网,我的演奏就能被全世界听见、看到,我还能收到出场费……”
⑨去年,郎朗参加了120场演出,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艺术像酒,沉淀发酵后才会醇香。而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当酒的品质开始对不起它的盛名时,负面评价如期而至。
⑩他的成长经历被无数琴童以及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可以想见,世界上不会再多出一个郎朗,而会出现无数个单色人生的父母与孩童,在没有风景的成功学小路上踽踽独行,成为精神色盲。(选自《非常关注》2012年第8期,有删改)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郎朗的成功经历被无数琴童和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的现实,折射出当今社会上部分父母望子成龙和部分青少年希望一夜成名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
B.尤勇大叔说看郎朗弹琴时闭上眼睛就会起鸡皮疙瘩,认为那不是沉浸音乐的忘我,而是故弄玄虚的作秀;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二者对郎朗不无嘲讽的揶揄贬抑皆乃嫉妒使然。 |
C.文章对郎朗的经历、成就以及他的所作所为有褒有贬,溢美于其艺术事业的成功,遗憾于其艺术修养的缺失。 |
D.作者认为,郎朗的人生是单色调的,除了钢琴,他一无所有,这是对郎朗的全盘否定。 |
E.“叙述”是“议论”的前提和基础,为“议论”张本铺垫;“议论”是在“叙述”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叙述”的点睛与升华。本文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叙”得精彩,“议”得深刻。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过度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
文中说“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从郎朗的身上我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意并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
母亲
莫言
①我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5岁时,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艰难的岁月。生活留给我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坐在一棵白花盛开的梨树下,用一根紫红色的洗衣棒槌,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捶打野菜的情景。绿色的汁液流到地上,溅到母亲的胸前,空气中弥漫着野菜汁液苦涩的气味。那棒槌敲打野菜发出的声音,沉闷而潮湿,让我的心感到一阵阵地紧缩。
②这是一个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的画面,是我人生记忆的起点,也是我文学道路的起点。我用耳朵、鼻子、眼睛、身体来把握生活,来感受事物。储存在我脑海里的记忆,都是这样的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有形状的立体记忆。这种感受生活和记忆事物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小说的面貌和特质。这个记忆的画面中更让我难忘的是,愁容满面的母亲,在辛苦地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
③母亲没读过书,不认识文字,她一生中遭受的苦难,真是难以尽述。战争、饥饿、疾病,在那样的苦难中,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她活下来,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她在饥肠辘辘、疾病缠身时还能歌唱?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是我们家最艰难的时刻,我总担心母亲走上绝路。每当我下工归来,一进门就要大声喊叫,只有听到母亲的回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有次下工回来,母亲没有回答我的呼喊。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不由地大声哭起来。这时,母亲从外边走了进来。她对我非常不满,她认为一个人尤其是男人不应该随便哭泣。她追问我为什么哭。我不敢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理解了我的意思,她对我说: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
④母亲的话虽然腔调不高,但使我陡然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和对于未来的希望。这是一个母亲对她忧心忡忡的儿子做出的庄严承诺。活下去,无论多么艰难也要活下去!现在,尽管母亲已被阎王爷叫去了,但她面对苦难挣扎着活下去的勇气,将永远伴随着我,激励着我。
⑤我曾从电视上看到过一个终生难忘的画面:以色列重炮轰击贝鲁特后,滚滚的硝烟尚未散去,一个面容憔悴、身上沾满泥土的老太太便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箱子里盛着几根碧绿的黄瓜和几根碧绿的芹菜。她站在路边叫卖蔬菜。当记者把摄像机对准她时,她高高地举起拳头,嗓音嘶哑但异常坚定地说: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即使吃这里的沙土,我们也能活下去!
⑥老太太的话让我惊心动魄,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在我脑海中翻腾着。这种即使吃着沙土也要活下去的信念,正是人类历尽劫难而生生不息的根本保证。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也正是文学的灵魂。
⑦在那些饥饿的岁月里,我看到了许多因饥饿而丧失人格尊严的情景,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村里粮食保管员让一群孩子学狗叫,学得像,他便把那块豆饼远远掷了出去,孩子们蜂拥而上抢夺那块豆饼。我也曾是那些学狗叫中的一个。回家后,父亲和爷爷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对我说:嘴巴就是一个过道,何必为了一块豆饼而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他们的话,当时并不能说服我,但我感到了话里的一种尊严,这是人的尊严。人,不能像狗一样活着。
⑧我的母亲教育我,人要忍受苦难,不屈不挠地活下去;我的父亲和爷爷又教育我人要有尊严地活着。他们的教育,使我获得了一种面临重大事件时做出判断的价值标准。
⑨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多年后,当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这些体验,就成了我的宝贵资源。我的小说里之所以有那么多严酷的现实描写和对人性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剖析,是与过去的生活经验密不可分的。当然,在揭示社会黑暗和剖析人性残忍时,我也没有忘记人性中高贵的有尊严的一面,因为我的父母、祖父母和许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这些普通人身上的宝贵品质,是一个民族能够在苦难中不堕落的根本保障。
(节选自《人民日报》2012年10月30日)①节中,作者是怎样描写母亲捶打野菜的场景的?为什么说这场景是他文学道路的起点?
请解释划线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人性最低的标准。
(2)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 请说说⑤节写以色列老太太一节的作用。
“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为什么会在作者的脑海中翻腾?阅读全文,请探究作者这么说的多种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2012年8月23日是 “七夕”。各大媒体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商家也借此推出种种“情侣消费”,回归传统的热潮似乎在传统节日上找到了“灵魂附体”的感觉,人们也似乎感到了传统复苏的力量。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兴盛?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
人们对传统节日的重视,是近年来“传统文化热”的一个表现。和读经、穿汉服、讲国学、祭祖先等行为一样,过传统节日所涉及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保存、延续和弘扬传统文化。尤其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之下,“我们是谁”的困惑越来越多,而答案的寻找离不开回归传统。虽然,在近代以来的整个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命运多舛——既被当作封建社会的“余孽”而遭排斥,也被认作旧时代的“象征”而受清算。但是,传统文化作为人们确立自我定位和民族认同的资源,它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并不会轻易消散。因而,当下对传统节日的倡导,重点不在于恢复一些旧有的仪式,而在于发现其中蕴涵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等可以塑造思维、行为模式和确定身份的“基因”。正如人们所言,通过具体的传统文化形式去宣扬其内在精神,这是文化上的自信和自觉。
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都内含有一种尊重传统文化的心态。这不仅意味着人们对传统文化应有较好的认知和理解,而且必须承担起一定的责任。然而,现实中很多人把对某些具体文化形式的粗俗模仿当作尊重,甚至以尊重为名行谋利之实,破坏性极大。这几年,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怪象:一方面,一些地方或是大兴祭祀活动,或是争夺历史文化名人、神话传说的“产权”,传统文化热得“一塌糊涂”;另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却频遭破坏,悲剧一次次上演。一边是煞有其事的“保护”,一边是毫无顾忌的破坏,传统文化在利益图谋和责任缺失的夹击下,处境并不令人乐观。此外,传统文化热带来的商机也可能使文化活动变成商业秀,成为商家包装的“文化快餐”,非但不能起到滋养的作用,反而坏了人们的胃口。因而,传统文化由冷到热,固然有可喜之处,但里面的陷阱也着实不少。如果没有纯正的尊重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态度,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通过“七夕”之类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转化历史文化传统,使之适合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这是传承传统文化的必要途径。这个过程不是一味呼吁回归传统或者抵御外来影响就能实现的,而恰恰是考验人们智慧和耐心的地方。下列对“灵魂附体”一词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回归传统的热潮在传统节日上找到了传统复苏的力量,通过具体的传统文化形式去宣扬其内在精神。 |
B.发现了传统文化中蕴涵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等可以塑造思维、行为模式和确定身份的“基因”。 |
C.和读经、穿汉服、讲国学、祭祖先等行为一样,实现了在现代社会中保存、延续和弘扬传统文化。 |
D.通过“七夕”之类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转化历史文化传统,使之适合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
下列表述属于“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一项是
A.很多人把对某些具体文化形式的粗俗模仿当作尊重,甚至以尊重为名行谋利之实,破坏性极大。 |
B.一些地方或是大兴祭祀活动,或是争夺历史文化名人、神话传说的“产权”,传统文化热得“一塌糊涂”。 |
C.应有尊重传统文化的心态。人们对传统文化不仅应有较好的认知和理解,还必须承担起一定的责任。 |
D.传统文化可图谋利益,传统文化热带来的商机使文化活动变成商业秀,成为商家包装的“文化快餐”。 |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民间传统节日“七夕”,在媒体的热情关注和商家推动下形成回归传统的热潮,这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兴盛。 |
B.某历史文化遗址,如果被开发作为旅游点,给商家带来了利益,也使该遗址广为人知,不一定是尊重传统文化。 |
C.我们今天有不少地方的女性以穿旗袍为时尚,许多酒店装修得古香古色,这说明我们发现了传统文化的价值。 |
D.今天我们倡导过传统节日,兴起读经、穿汉服、讲国学、祭祖先等行为,都必须严格按古代的原有模式来做。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加尔各答的天使
1997年9月10日,印度的加尔各答。一场隆重的葬礼正在举行,逝者的遗体被12个印度人高高地抬起来,所有在场的人全部下跪,包括印度总理。当逝者的遗体抬过大街时,两边大楼上的人全部下楼来,没有人觉得有资格比她站得更高。
这是印度各界人士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吊唁者为被称为“加尔各答的天使”的特蕾莎修女举行国葬。成千上万的人冒着倾盆大雨走上街头,为她的离去流下哀伤的眼泪。
1910年,特蕾莎修女出生在南斯拉夫联邦的马其顿共和国。12岁时,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她后来回忆说:“我那时就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15岁时,与姐姐一起来到印度接受传教士训练。18岁时,她来到了被尼赫鲁称为“噩梦之城”的加尔各答。
从1929年到1946年,特蕾莎修女在加尔各答的一所女子学校任教,事业虽然神圣,但学校里的女孩几乎都是出生于印度的上层社会。这个优越的环境与更加广大、更加真实的印度无关。1948年,她用仅有的一点积蓄,创办了一所露天学校,专门收留失学的流浪儿童。1950年,她创办了印度爱德修女会,并为它制订了教规,凡教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她解释说:“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
1952年,她在加尔各答的一座寺庙旁建起了“垂死贫民收容所”,让那些垂死的贫民在弥留之际享受一下人间的温暖。这一举动惹恼了寺庙的和尚,他们扬言要杀死这些垂死者。特蕾莎修女用身体挡住大门,大声地说:“你们要杀就杀死我吧。让这些垂死的人平静而尊严地去死吧。”说着,双手合十,双眼紧闭。她无所畏惧的气概震慑了闹事者,和尚们没趣地走了。到80年代末,大约有3万名身患不治之症而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度过最后的日子。当有人问“挽救这些患有不治之症的人是否值得”时,她很吃惊,因为这样的提问与她的人生观格格不入。
特蕾莎修女到处奔走呼号,并将教皇保罗六世访问印度期间赠给她的一部高级轿车卖掉,成立了加尔各答唯一的麻风病防治中心,开始大量收留麻风病人。在贝鲁特的战区,在埃塞俄比亚的饥民区、在非洲爱滋病蔓延区都留下了她衰弱而坚定的身影。她甚至只身到科索沃交战区解救被围的妇女儿童,交战双方听说特蕾莎修女进入战区,立即停火,待她带走妇女儿童,双方又马上开火。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听到消息后说:“连我也做不到的,她做到了。”
她创建的组织所有的钱物都是人们捐赠的,并无偿提供给贫病无力的人。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愿意把钱捐给她,到她逝世前,她的组织有四亿多美元的资产,有7000多名正式工作人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115个国家,管理着543个收容站、孤儿院和爱滋病防治中心。可是,她住的地方唯一的电器是一部电话。她穿的衣服,一共只有三套,而且自己换洗……
1979年,特蕾莎修女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她在颁奖仪式上的即兴讲话中说:“这项荣誉我个人不配领受,我只是一个群体的代表,我不过是汪洋中的一滴水”,“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每一个人在我而言就是基督,她是那时那刻世上唯一的人……”
在颁奖仪式上,特蕾莎修女还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她对主持者发出了真诚的呼吁:客人们能否不享用例行的盛宴,把盛宴的费用捐给她的组织。因为这100多人享用的盛宴,可以让1500名加尔各答的穷人吃一天饱饭,结果出席颁奖仪式的人一致同意取消宴会,把节省出的1700美元赠给了特蕾莎修女,她所获得的奖金也全部做了慈善基金。
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屡次当选。2009年10月,特蕾莎修女被诺贝尔基金会评为“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共3位,另外两位是马丁·路德·金和爱因斯坦)。
大地上远处有个修女,
她穿梭于又臭又脏的废墟,
与那四季踏遍天涯海角,
含泪说着爱要爱到心痛。
…… ……
香港歌手郑秀文的名曲《加尔各答的天使》,将特蕾莎修女平凡而伟大的形象永远定格在了道德的天空……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特蕾莎修女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从小就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12岁时她就说过:“我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 |
B.特蕾莎修女之所以建立“垂死贫民收容所”,是因为在她的价值观里,每一个人的每时每刻都应该拥有人的尊严。 |
C.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且是诺贝尔基金会评出的“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 |
D.爱德修女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拒绝出身富有的人加入,因为“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 |
E.特蕾莎修女认为“爱要爱到心痛”,这表明特蕾莎修女的所作所为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悲悯情怀,而不仅仅是出于觉悟和理念。特蕾莎修女为什么被称为“天使”?请根据文本从她的行为、思想以及影响等方面分析说明。
特蕾莎修女身上有哪些优秀品格?请根据文本概括说明。
“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对特蕾莎修女的这一观点你怎样理解,有怎样的看法,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阐述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平凡的幸福
〔俄罗斯〕列伊拉·米勒佐耶娃
车驶上大路的时候,穆拉德想趁绿灯亮着的时候,把车开过去,所以就朝着信号灯猛地向前冲了过去。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谁也不知道了。卡米拉只感到自己被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一下,她听到一声玻璃破碎的声音,然后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也不知道汽车是掉到排水沟里翻了。
接下来是医院、来来往往的医生和亲人们的哭叫声。还算万幸,一切都过去了。她睁开双眼时,穆拉德就在身边,拉着她的手,朝她温柔地微笑着。
卡米拉出院后,双方亲友立刻为他们准备婚礼。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非常理想。期待已久的大喜日子终于到了,他们从举行婚礼的豪华饭店回到自己的房子里,这是穆拉德父亲送给新婚夫妇的礼物。卡米拉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卡米拉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已经是一个年轻的女人了,她有了三个健康可爱的孩子。
卡米拉的日子过得非常幸福,她所有的梦想都出乎意料地变成了现实。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她有自己的工作,而且她工作的地方正是她一直梦想的地方。她唯一要做的就是感谢命运对她的厚爱!
生活真是太美妙了!卡米拉的心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穆拉德是个既懂得爱又感情专一的好丈夫,也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一切都像卡米拉希望的那样。
孩子们在一天天长大,有时候也有一些小问题,有时候问题还很大。但这才是生活,才是真正的、有意义的、健全的生活。卡米拉也明白,在别人眼里,她所谓的这种幸福对一个女人来说可能是再普通、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她认为自己的幸福一点都不平凡,充满了神奇,难遇难求,那是上天对她的偏爱。
卡米拉有很多美好动人的经历。丈夫还像从前一样浪漫,他们全家一起把生活过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他们哪儿都去过,什么都看过!
幸福的日子在温馨的家庭生活中和与一大群朋友的亲密交往中飞过。朋友们的聚会、孩子们的调皮为生活增添了无限色彩。
他们先嫁了女儿,然后两个儿子也结了婚。小儿子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卡米拉又该照看孙子了。命运真是特别眷顾卡米拉,送给她一大群孙子。卡米拉一次又一次地感谢上帝对她的恩赐。
明亮的灯光,浓浓的艾蒿的芳香……透过一层薄雾她看见一扇打开的窗户和悬在她身体上方的一盏明亮的灯,还有一张张正俯在她身上的脸。
“她醒过来了。真是奇迹!”一个陌生的声音说。
几天后,卡米拉已经能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了。这个地方很陌生,周围的人也都不认识。
“穆拉德在哪儿?”她问,可她的声音她自己都听不出来了,“我的孩子们在哪儿?我的孙子们呢?我这是在哪儿?你们是谁?”
终于,来了一个女人,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的亲人们都哪儿去了?” 卡米拉央求着问。
“我可以把一切都告诉您,”这个女人痛苦地说。“但您一定要坚强……您昏迷了四十年了。”
“什么?”
“您睡了四十年了……”
卡米拉沉默了好一会,她觉得即使想再问点什么,她的舌头也不听使唤了。终于,她还是说出来了:“我丈夫呢?”
那个女人沉思了一会后,声音低低地说:“出车祸时,您还没结婚呢。”
卡米拉像傻了似的,目光落在床头柜的照片上,就是奥利娅在那次聚会上拍的。照片上是一张张神采奕奕的脸庞。卡米拉的目光注视着正在幸福地微笑的穆拉德,注视着自己,注视着已经永远消失了的朋友们。
卡米拉后来打听到,车祸中穆拉德只是受了点轻伤,他等不及卡米拉醒来就和别人结了婚,搬走了。 他现在是否健在,不得而知;但他的家人现在还住在西方的某个国家。
卡米拉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这一生,最后她终于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当她艰难地把身子挪 到镜子前的时候,镜子里出现了一张布满了深深浅浅的皱纹的脸。她凝视着自己的眼睛,企图弄明白上天 给予她的这份神奇的、难得的恩赐的意义……命运真是对她不薄,让她做了一辈子梦。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一开始简单地介绍了车祸发生的情况,为下文故事的展开张本,也为下文中叙写穆拉德在车祸之后离开卡米拉做了铺垫。 |
B.小说对卡米拉的梦境与幻想的描绘是不真实的,结婚生子、甚至还照看自己的孙子等都是虚构的。 |
C.作者对卡米拉的梦境进行了详细的描绘,尤其是对穆拉德的“既懂得爱又感情专一”以及“还像从前一样浪漫”等的描述具有较强的讽刺意味。 |
D.作者借助卡米拉的梦境与现实,实际上是在告诉人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因此没有必要为暂时的不幸而懊恼不已。 |
E.作者借助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实际上是在讲述自己的生活遭遇,写出了自己的悲剧命运,这恰恰验证了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道理。卡米拉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本做概括分析。
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上有什么特点?
如何理解小说最后一句“命运真是对她不薄,让她做了一辈子梦”的含意,请结合文章作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