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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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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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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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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生命配乐
侯建臣
有时候走在街上,总想哼一种调子。不管是什么调子,也不管跑调不跑调,就是很随便地哼,很投入地哼,哼着哼着,就发现原来那调子一直是和自己的脚步合拍的。哼着哼着,也就发现那调子原来也和自己的心跳声是合着拍的。
其实慢慢地发现,我们有时在干活的时候,有时在沉思的时候,有时在痛苦的时候,有时在快活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哼一哼。哼一种老调或者哼一种新调或者就顺着我们的心跳哼一种不是调的调。那调要是让别人听了实在难听极了,而我们那时觉得是那么动听。那是真的动听,是全身感到舒畅的动听。
那一刻就觉得天底下没有什么比那种调子更让人觉得动听的了。
而且我还发现一个人不管是烦恼的时候也好痛苦的时候也好,只要一哼起一种属于自己的调子,就会慢慢地变得开朗,眼前的路也就开阔起来。
我曾经好多次见过父亲一个人一边干着活,一边随意地哼着,父亲是一个木工,他一般戴着一顶很破的帽子,帽沿儿朝一边歪着,在帽子下面插着一支铅笔,他一边挥动凿子凿着木头,一边哼着调子。他在阳光下的影子显得十分生动。父亲的调子是那种很粗放的调子。我也曾经多次见过母亲一边收拾着家一边哼着,母亲哼得很细很细,被人听到了她就会不自然地笑笑。等人走了她就又开始哼了。其实那时我们的家是很困难的。父亲和母亲身上的担子也很重,可他们却会不时地哼出他们心底的旋律来,父亲和母亲都是这个世界上很一般的人,但在他们一边干活一边哼歌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很美很美,他们是在从心底灿烂他们的人生,他们是在用心歌唱他们所正在过着的生活。
很多年后我一想到小时候见到的父亲和母亲一边哼着歌一边干活的情景就忍不住在心中感动不已。
很难想象一个能够很随意地从心底哼出歌的人会不热爱生活,会厌倦人世。
记得很小的时候。一个人天黑的时候要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回家,因为路远,而且还要经过一块坟地,所以就很害怕。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就跟在自己的后面。于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说我是大人,好像是要告诉谁似的。但这一招并不起作用,因为自己的心里很清楚并不是一个大人。就哼起了歌,哼得很响,在黑夜的旷野里就只能听到自己的歌了。那一刻似乎自己真的大了,那段路也在不知不觉中就走完了。
在走那段路的时候,哼歌让我给自己创造了自信,使我从容地走过了一段本来就应该是很艰难的路。
我就想父亲和母亲在哼歌的时候是不是也在为自己创造自信呢?在繁杂的生活面前他们肯定也会感到压力和沉重。但哼着哼着,那些东西就显得很轻很轻了。我曾经问过他们,母亲没说话只是笑着,而父亲则是在沉思什么的样子,他们要回答的一切就在他们的笑容里和沉思着的眸子里了。
生活就是这样,父亲和母亲用他们心中的旋律使沉重的生活变得轻松起来了,倘若他们整日愁眉苦脸,很难想象我们当时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生活有时是一场大型交响乐,但生活有时又是很单纯的二胡独奏;生活有时是激越的,但大多数时间则是小河一样静静地流着。谁想让生活永远澎湃着激情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而流动着的生活更能让人品出生活的真味。也更能让人陶醉其中。
乐于给自己的生命配乐,起码说明我们还是很看重我们的生命,说明我们的生命还有值得我们为此而干下去的东西。我们也就会活得有滋有味。
而给自己的生命配了乐,我们的生命本身也就有了色彩,有了旋律,有了让我们走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人需要的又是什么呢?
(选自《散文选刊》2001年第四期)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以人们哼调子的故事开头,直接扣住文题,进而联想到父母亲哼调子的故事和自己哼调子的故事,借事明理,使人感到亲切、自然而易于接受。
B.本文表示了人们对生活应持有的态度,是一曲积极人生观的赞歌,它鼓励人们要看重生命,热爱生活,这样做就能给自己创造自信,生活得有滋有味。
C.文章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将写人、叙事、议论、抒情恰到好处地结合起来,侧重从对自己身边之事的感受来谈及人生,以小见大,又逐层深入地阐发道理。
D.“但哼着哼着,那些东西就显得很轻很轻了”,“那些东西”主要指父母对繁杂生活感到的压力和沉重;此句在文中的意思是:父母面对生活的艰难,却能够给自己的生命配乐,创造自信,变得轻松了。

E.“生活有时是一场大型交响乐,但生活有时又是很单纯的二胡独奏。”这一句意在比喻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必须建立在给生命配乐的基础之上;指点人们在生活中永远唱出或演奏激越的曲调。
“他们是在从心底灿烂他们的人生,他们是在用心歌唱他们所正在过着的生活。”这句话有什么作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末尾以问句“人需要的又是什么呢”收束,而实际上在文中已经有了答案,请将其概括出来。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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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与学术
周来祥
  德性与学术,是个老问题,也是个新话题;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也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话题。立言先立德,德文并茂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和国学的优良传统。
德性的内涵是品德、人格的修养,其最高境界是“至善”;学术的内涵是研究发现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其最高追求是至真。理论上二者有区别,现实中道德与学问也常常是不平衡的。司马光曾说:“德才兼备为圣人,无才无德为愚人,德行胜过才能为君子,才能胜过德行为小人”。这种对“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的界定,或许还可进一步讨论,但司马光所谈的德与才、道德与学问结合的四种不同类型,大概是古今类似而普遍存在的。从价值与意义上说,“德才兼备”和“德性胜过才能”的人对社会是有益的,而“无德无才”特别是“才能胜过德行”的人对社会总是有害的,而且才能越大,学问愈高而德行愈坏者,对社会之危害则愈大。
  从更深层的意蕴看,真、善、美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特别在人文领域,没有善就难于掌握真,没有大善,没有大德性,就难于创造大智慧,难于产生大思想,难于作出大学问。《老子》创造了一种大智慧、大思想、大学问,但《老子》又称《道德经》,在这里,“德”与“道”是内在关联的。《论语》是儒家的元典,“仁”是孔子的根本思想。“仁”是儒家的大善、大德性,同时也是儒家的大思想、大学问。由善及真,真善统一;由人道推及天道,天人合一是儒家文化的特色之一。
“学术”这一概念中就包含着“学”与“术”。“术”者知识、技能也,谓之小学问;“学”者,大理、大道、大本也,能发现、创造大理、大道、大本者,谓之大智慧、大思想、大学问。
大德性是一种大境界,大学问也是一种大境界。在小德性、小学问中二者可能不协调,甚至是相悖的,但在大德性、大学问这种大境界中,二者却必然是和谐的、一致的。德性制约着学问,没有大德性难于作出大学问;学问也升华着德性,没有大学问也难于达到大德性。要想作出大学问,必须立大德性。站在泰山之巅可以“一览众山小”;有大德性,大境界,才能有大胸怀,才能有无私的大爱,才能纳百川而汇大海,才能聚群峰而成高山;才能如张载所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才能如司马迁所说“究无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才能独创出新思想、新体系、新学问、新智慧,才能成为大师,走向新的人文之巅。
(选自2009年11月20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下列各项中,对德性与学术的理解,符合作者原意的一项是()

A.德性与学术的关系,是一个只在中国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
B.德性与学术,一个作用的是人的内心,一个作用的是外界的事物,所以二者显然是不同的,因此并不见得非得把它们联系起来。
C.司马光曾对人的德与才进行过精辟的论述,但我们并不应该全盘接受他的看法与意见。
D.德性与学术的境界都有大小之分,在大德性大学问的大境界中,二者必然和蔼;而在小德性小学问的小境界中,则恰好相反。

不能说明“大德性是一种大境界,大学问也是一种大境界”的一项是()

A.德性往往影响着学问,没有大德性,很难在学问上有大的成就。
B.大的德性、大的境界会让做学问的人拥有大的胸怀,更易于有施展才华的机会。
C.大的德性、大的境界更易于让研究者创出新思想、新体系、新学问、新智慧。
D.由善及真,真善统一;由人道推及天道,天人合一是儒家文化的特色之一。

根据原文内容,下面分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德行与学术,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我们的祖先在很早以前就认识到了这一点。
B.德行与学术虽然不一定成正比,但只要我们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就一定能让有德的人也有才。
C.一个不能对宇宙及人类的大思想大智慧有所了解的人,是无法在学术方面取得成就的。
D.作者认为,司马迁说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时,他已达到了人文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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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鞋之歌
叶梓
(1)天水谣曰:秦安褐子清水麻。
(2)清水,多美妙的名字,多美妙的地方!这样的地方,的确如其所名,有一条碧波荡漾的河,曰牛头河;这样的地方,因为有清清的河水,自然就有上好的麻——如果说清水是深藏于秦州大地东北角的一块绿松石,那遍及四野的麻就是这块绿松石上一簇簇鲜嫩的绒毛。其实,早在久远的《诗经》年代,麻作为一种传统种植作物,就已经成为人们衣着的原料了。这种远至《诗经》年代的植物,至今还在清水一带广泛种植,想想,这是一件多么诗意的事。
( 3) 就像小麦呀玉米呀洋芋呀一样,麻乃生灵饮食之需。而麻鞋,显然是饮食之需的一次延伸了,但亦隐隐显现出沉淀在天水人身上深沉的文化情趣。几乎每年夏天,天一热起来,就能看到天水人会穿一双精致的麻鞋出门。当然,那些所谓的爱美的女子,已经不穿了,宁愿去穿一双走起来咣当作响的高跟鞋。你穿你的高跟鞋,我穿我的清水麻鞋——盛载着时光痕迹的麻鞋,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年代里大抵属于那些老年人和中年人了。像我这种刚过而立之年却喜欢穿麻鞋的人,常常被别人视为神经质。其实,燠热的夏天,穿一双麻鞋,有什么不好呢!防潮防滑又透气,脚下风声习习,医学上有按摩之功效,美学上还有鞋帮上的种种变化万千的图案。
(4)况且,一双麻鞋的诞生,是真正来自于双手,不似流水线上出来的皮鞋、运动鞋那么枯燥和乏味。它沉浸着手艺的光芒,是农业文明的一则注脚,是一段固定下来的美好时光。
(5)有一年夏天,我在清水县草川乡的一户贫寒人家,见到了一双麻鞋成为鞋的漫长过程。主人五十开外,憨厚,本分。他每年都种麻,不是为了食麻籽油,而是穿麻鞋。秋天的阳光照在这家的院落里,安静,美好。他在门外大树过滤后的点点阳光里,埋头,认真地做一双麻鞋。先把早就编成的麻辫置于一平案上,盘成底,复用麻绳左右穿紧。这时,他抬头,有点木讷地说:“这就叫千层底。这样,走的路长,脚也舒服。”然后,像栽秧苗一样,在鞋底的边上栽上稍粗一些的麻绳,做成鞋帮,一一串起来,再做成鼻梁。这时,就得用一种清水人名曰楦头的工具,把鞋鼓起来——一双麻鞋的雏形,大抵就出来了——但还远远不够,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需要不断地打磨一样,麻鞋亦然。老人找出一种专门用来编织的钩针,钩出麻花辫鞋面和鞋耳,做工前备染。鞋遂成。
(6)老人老了,但眼睛不花,有着和女人一样的精巧的手。他说,做惯了,手哪会生呢!那双有着刀刻般纹理的双手,一挑一钩地完成这些动作时,额角都流出点点汗水。他用袖口一擦,讪讪一笑:“太紧张啦!”
(7) 平常,他一定是一个人在院落里做的。那一定会更加自如,得心应手。
(8) 他还拿出家里攒下来的几双麻鞋。有脚尖顶端是红色麻穗的“慈母思亲”,有“单鞭救主”。每种样式,各有寓意,有的甚至还藏着一个远古的故事或者传说呢。想想,古人真含蓄,把所思所想,隐藏在一双鞋里。这时候,再看它,就会发现,最伟大的文化常常深藏在遥远僻深的民间。我不知道,公元759年流落天水且留下“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之佳句的大诗人杜甫,到底是穿一双什么样的麻鞋踟蹰在秦州大地。但在他诗句的背后,我看出了一个诗人的伤感和无奈。莫非,正是一双产自清水的麻鞋,陪着他从天水到陇南,从陇南再南下成都。
(9)我想,古人既有“革皮之良,莫贵于麻”之说,这就是对麻的一种尊重,是对一种手艺的尊重,更是对大地恩情的尊重。我们善于忘记的现代人,真应该学会尊重手艺和大地。所幸的是,至今,在夏天的清水,尚能看到一双双走在大街上的麻鞋,散发着自然的本质之美,如同一场大自然移动的展览。
(10)但我更想穿上一双清水麻鞋,流浪在祖国西北的土地上
文章第一节为什么引用天水谣?
作者说麻鞋“隐隐显现出沉淀在天水人身上深沉的文化情趣”,请简要分析麻鞋显现出哪些“文化情趣”。
文中老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作品描写这一形象有什么作用?
阅读全文,探究“麻鞋之歌”的内涵。

现代文阅读(每题3分,共9分)
中国离“发达”尚有大距离
文/沈丁立
①随着中国锐意改革和参与国际合作,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出已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也有相当提升。世界对此有目共睹,各方朋友对中国发展所取得的进步也都给予善意肯定。
②但中国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整体发展水平依然有限,中国,仍旧是发展中国家。从三个方面,可以对此予以认识。首先,以中国的人口规模为背景,我国发展的体量仍相当不足。其次,中国的人均发展指数在整体上尚处世界中下地位。再次,我国内部的区域发展差别较大,经济社会同人文环保发展的错位更为显著。我国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尚需在这些领域做出艰苦努力。
③就我国巨量的人口规模而言,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仍然处在发展中国家行列。考察我国的国际竞争力,需要考虑合适的参考系。从纵向看,同我国落后的过去相比,在新中国建立的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确实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从横向看,同与我国经济规模类似的日本比,日本以我国1/10不到的人口、1/25不到的陆地面积,其经济产出总量曾长期领先中国。而美国人口数量迄今只有我国的22%,但其经济规模超过我国140%。可见我国的经济水平,不仅远未达到发达行列,而且还差距明显。
④在全球范围,我国以世界约20%的人口,所产出的国民财富尚不足世界的1/10。我国人均产出更是不到世界人均的50%。与世界中位水平尚有如此差距,只能说明我国在现阶段仍具相当的发展中国家特征。只有当我国人均产出超过世界均值,我国民众的生活水准才会进入世界中游。此外,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差异,环保生态与经济发展尚不同步,收入分配仍多有失衡,这些也都是发展中国家的典型特征。
⑤然而,中国由于独特的超大规模,尤其是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所以,在局部发展上可能显得较为耀眼。譬如,经过引进创新,中国的高铁技术已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奇葩,甚至因此成为美国自我激励的创新标杆。但中国高铁的发展并未解决我国春运的传统难题,也不可能迅速解决其他经济社会问题。
⑥只有认识到中国发展的进步与不足,人们对中国现阶段的国力才会有更为理性的判断。由于开放合作,中国的竞争力确有增强,但我国的人均发展指数仍显著滞后。这种反差,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伴随我国。由于中国仍属发展中国家,仍常感资源与能力短缺。中国面临着占世界二成人口的大国的人均发展水平仍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事实,我们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需要与国际社会继续合作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⑦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的总体能力虽然有限,但它确实在以令西方人惊异的速度增长。我们愿尽己所能,回报国际社会对我国进步所给予的支持,支持与我国同处发展中水平的其他国家。我们相信,通过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将更为谐调均衡地向前发展。(文章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下列不属于我国离“发达”尚有大距离的具体表现的一项是()

A.日本人口不到我国的1/10、陆地面积不到我国的1/25,其经济产出总量曾长期领先中国;美国人口数量迄今只有我国的22%,但其经济规模超过我国140%。
B.在全球范围,我国有占世界约20%的人口,所产出的国民财富尚不足世界的1/10。我国人均产出更是不到世界人均的50%。
C.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差异,环保生态与经济发展尚不同步,资源与能力仍显短缺,收入分配仍多有失衡。
D.随着中国锐意改革和参与国际合作,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出已进入世界前列,但我们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需要与国际社会继续合作。

下列关于原文有关内容的解说,符合原文意思的的一项是()

A.我国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尚需在发展的体量、人均发展指数、内部的区域发展三个领域做出些许努力。
B.就我国巨量的人口规模而言,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已处在发展中国家前列。但我国的经济水平,还远未达到发达行列。
C.美国将中国的高铁技术水平作为自我激励的创新标杆,因为,经过引进创新,中国的高铁技术已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奇葩。
D.由于开放合作,中国的竞争力确有增强,但我国的人均发展指数仍显著滞后。这种反差,还将在未来一直与我国的发展相伴随。

下列根据原文信息所进行的推断,准确的一项是()

A.随着中国锐意改革和参与国际合作,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出已进入世界前列,可见,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已进入世界前列。
B.只要当我国人均产出超过世界均值,我国民众的生活水准就会进入世界中游,我国也就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
C.中国的经济虽迅速发展,但仍属发展中国家。因此,只有对中国现阶段的国力有更为理性的判断,才会认识到中国发展的进步与不足。
D.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确实在以令西方人惊异的速度发展。我们相信,通过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将会更为谐调均衡地向前发展。

实用类文本阅读 (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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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功成不居
袁腾飞
敦刻尔克撤退,英军跑了,法国就完蛋了。号称欧洲第一陆军强国的法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抵抗了六个星期,就被德国人占领。法国政府总理、“一战”的凡尔登英雄贝当元帅,授命向德国投降。
五分之三的法国领土被德国占领,剩下五分之二的残山剩水,以贝当为首,在南部维希小镇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被称为“维希法国”。法国当时的国防次长兼陆军次长戴高乐为伪政权的国防部长。法国宣布投降的当晚,戴高乐将军到机场送一个英国将军回国。两个人握手、拥抱完,英国将军上机了。飞机滑行时,戴高乐将军突然开始拔腿追飞机。送行的人都傻了——将军疯了,这是干吗呢?戴高乐将军身高1.98米,两腿也长,几步就追上了飞机。英国将军回过味来,探出身子,抓住戴高乐将军的胳膊,一把就将他提上来了。当晚,戴高乐将军飞到伦敦,立刻发表演说,宣布成立自由法国政府,号召所有法国内地不愿屈服的人们组成军队抵抗,号召法国所有海外自治领地,那些没被德国占领的,如北非、越南自治领地的法国军人,服从自由法国政府。
  戴高乐将军当时只是一名准将,准将是将军当中级别最低的。1944年巴黎光复,将军回到巴黎,他的第一个举动,就是去巴黎圣母院做弥撒,感谢上帝拯救了法国。当他进入巴黎圣母院的时候,钟楼里面,藏着德国的狙击手。那名狙击手瞄准了戴高乐将军,已经把他的头部套在了瞄准镜的十字线上。如果这个狙击手扣动扳机,法国的历史肯定要被改写。但是,狙击手在瞄准之后,被戴高乐将军伟大的人格魅力所感召,不但没有开枪,相反热泪盈眶,泣不成声,从塔楼上下来投降了。
  接下来,戴高乐将军就开始主持战后法国的政务。他组织自由法国,两次开庭审判贝当元帅,判处他死刑。而戴高乐在国家光复之后,就功成身退,临时主席也不干了。他下台之前,签署的最后一道命令,就是特赦了自己的老师贝当元帅。贝当当时已经89岁了,你判不判他死刑已经无所谓了。6年后95岁的贝当元帅去世。这个时候戴高乐将军回到家中,在家里待了近13年,直到1958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他又出来领导人民建立了第五共和国。今天的法国就是第五共和国的延续,戴高乐是开国总统。他干了10年,任满之后辞职。临走的时候,他唯一的要求是带走爱丽舍宫内用了多年的旧书柜。他问秘书,能不能拿走;问管理人员,能不能拿走。管理人员泣不成声,说,整个法国都是您拯救的,拿俩书柜算什么?您拿吧!所以,戴高乐将军让秘书按新书柜的价格付了款,把这两个旧书柜带走了。退休之后,将军拒绝领总统的退休金,他说要用这笔钱去慰问阵亡将士的家属。
  法国光复的时候,国会想授予戴高乐元帅军衔,被他拒绝了。他认为,胜利应该属于光荣的将士们,我就是准将,最低一级。他领一份退休准将的薪金,极其微薄。他夫人是不工作的——欧洲国家尤其上流社会,夫人是不工作的。女儿3岁的时候,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智障。他的薪金要养活这么多人,怎么办呢?老爷子就只能写回忆录,靠这个来谋生。他是差两个礼拜就到80岁时走的,实际上是被活活累死的。
  到这个级别的人写回忆录,用不着自个儿写吧,一般都是摇椅上一躺,香槟酒、雪茄烟;秘书在那儿敲字……他哪儿成啊,烟酒戒了,因为抽不起了,自己敲打字机。所以,古代不算,世界近代史上值得我崇拜的政治家就三个:华盛顿将军、孙中山先生和戴高乐将军。这三个人是真正的政治家,他们真正做到了功成不居,非常伟大。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二战”中贝当总理授命向德国投降并建立了“维希法国”傀儡政权,引发法国国家命
运的剧变,促使了戴高乐将军的上台。
B.法国光复后,德国狙击手在巴黎圣母院行刺过程中,因受到戴高乐将军的感召而投
降的行为衬托出戴高乐将军人格魅力的伟大。
C.文章写戴高乐将军把胜利归属于将士而拒绝接受元帅军衔之事,表现其功成不居的
高贵品质,也表达了作者对他的景仰尊重。
D.戴高乐将军拒绝享受一个退休总统诸如良好写作条件的种种特权,凸现其喜欢自

食其力、甘于寂寞的性格特征。
E.文章最后写到华盛顿将军、孙中山先生,意在与戴高乐将军对比,使戴高乐将军形
象更丰满,增强了作品的情感力度。
戴高乐将军主持战后法国政务时,两次审判贝当元帅,而“最终特赦了自己的老师”,
从中可见其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
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戴高乐将军“伟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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