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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我想对你哭
北国骑士
武汉大学某教授在一次讲演中曾不无感慨地说到,汉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弱势语言、一种第二阶级的语言。在座的富有自由辩论精神的学子们一片哗然,纷纷以“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观点反驳。但在听了演讲者的“一个外国人晋职、升中学、上大学、考研究生、攻博,需要考我们汉语吗?”的反问之后,全场寂然。
我不否认,今天我们必须学习西方科技知识,掌握其语言、了解其文化。但是,如果我们普遍陷入对外国语言(这里主要是指英语)的畸形崇拜,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关系到本民族文化生存前景的严重问题。
大多听讲者也明白在那种狂热的气氛里,是难以学到什么新东西的,但他们认为,即便花费时间、金钱换来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也值得。因为,英语对于考研者来说,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它早巳成为考研游戏的前提。而且,随着竞争者日众,它的难度也不断水涨船高。具体地说,一个报考中国现当代文学甚至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考生,如果英语不迭“国家线”的话,即便专业再优异也是白搭。相反,专业平庸,英语成绩突出的考生,却往往成了录取的亮点。
然而,我们对英语的态度又是矛盾的。我们真的重视英语吗?2000年武汉大学博士生录取的英语线,划为:应届、往届的文科考生分别是55、50分,而理科应后、往后考生分别只需50、45分。也就是说大家同是博士生,在英语卷面分只有100分的情况下可以相差10分之巨。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一个研究空间物理的博士生与一个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博士生究竟哪一个更需要英语?
我们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文化态度的冷漠、了解的浅陋。我参加过湖南省的高考作文评阅工作,在所阅过的近2000篇文章中,很少能看到字句完全通顺的,更无以奢谈文采,而太多“准大学生们”在文字中所体现出的对题旨把握的模糊、表达的幼稚、取材的单一和价值观念的混乱真是让人惊叹!
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不可遏抑的世界趋势。面对强势丈化的入侵,我们知道其他民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语言和文化的吗?多数时间在美国教书的法国人德里达来北京大学作演讲的时候,开始打算应学生要求用英语,但法国领事馆坚持要他用法语,因为他是法国人。几十年前,美籍华人丁肇中先生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致答词时,这位英语远比汉语讲得流利的科学家,却坚决要讲汉语,就因为那是母语。据说在德国的讲台上授课,政府规定一律都得用德语。而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却听到了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最近惊闻武汉某著名大学也要实行双语教学,据说包括其中文专业也不能幸免。如果这消息确实,那么在中国大学的课堂上使用英语讲授汉语言文学,将成为世界教育传播史上的一大奇观……
我们小时候都学过《最后一课》。我想这篇体验一种语言命运的著名短篇,小说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共鸣,是因为那位老师在最后一课上,表达了一个超越民族界限的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这句话可以置换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最美丽的。遗憾的是,这种美丽往往只有在危及语言存亡的时候,才体会得出。我们非得要扮演一回那个不成器的小学生么?
英语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狼来了”。来了一匹我们不能赶走也无法赶走的“狼”。但我想,即使我们没有气度、勇气、胆识、能力与之共舞,也不至于要把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身上的好肉都送到它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选自《读者》2004年第2期,有改动)第1自然段中,在听武汉大学某教授讲演时,为什么先是“学子们一片哗然”,然后又“全场寂然”?(5分)
答: 文章引用短篇小说《最后一课》,是为了说明什么?根据文意,简要作答。(5分)
答: 文章的题目是《汉语,我想对你哭》,而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段却说“汉语,我只有对你哭”,措辞的变化,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请结合全文作答。(7分)
答: 下面对这篇散文的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 ( ) (6分)
A.作者认为,如果一个民族陷入了对英语的畸形崇拜,会危及本民族文化生存的前景。 |
B.文中谈到“我们对英语的态度是矛盾的”,意在说明对英语的学习、考试都要从应用的实际出发。 |
C.作者怀着极大的责任感呼吁:要加强对汉语的重视程度,使得汉语能够取代英语的现地位。 |
D.文中列举“准大学生们”在高考作文中反映出的问题,其原因便是英语的泛滥导致年轻一代对汉语的冷漠。 |
E.文中举丁肇中先生的例子意在说明对待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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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泉之灵
林子
①十月。一场秋雨。
②天空像是打了蜡,蔚蓝而明亮。在群山怀抱之中的桂林兴安,更加明朗开阔了。秋风的水袖把许多的浮华、喧嚣、缀饰静静扬弃。山舒缓,似清淡的水墨画卷中的留白;水吟唱,像秋日醉人的醇酒;云柔软,还原为儿时记忆中的手绢。是的,从钢筋水泥筑就的城市,到达山水之间的时候,心,也实现了一次飘然的出走。放下所有的牵绊,如同赴一场约会。读一册山,念一卷云,随风飘然,与云嬉戏。秋天,我们真该遗忘一回,站在山水之侧,尝试舒展开目光的翅膀,去品味秋天的空旷、寂寥、神秘。
③来到山裙水袂之间的灵渠。突然有恍然如梦的感觉,突然生出乡愁的幽渺。想着清澈美丽的漓江水,是从灵渠流淌过来,再看享有“世界奇观”美称的灵渠之水,怎么看都像一部百读不厌的素书。她婉约,曼转,不骄不躁,不愠不喜,用柳暗花明的故事,引你进入一种百转千回的境界。听任着心灵被水中的绿草牵系,在绿草萋萋的水湄着陆。突然想起白居易“米泉之精”的诗句。“米泉”,指的是酒。用“米泉”称酒,该是多么洒脱而陶醉!而酒不醉人人自醉。看到灵渠,心底突然冒出两个字:地泉!在历史的土壤和积淀中,万斛泉源,潺潺流淌。这是多么厚重而飘逸的精灵啊!
④回首过往,灵渠曾引导过诸多千帆望尽的舟船,也曾有过千百度众人追寻的风光;她滋养土地,济世济人达两千多年。今天,她安详得就像一位见惯世道兴衰而不惊不喜,安然避世于山野的隐者,从容淡泊于海阳山下,悠然独饮时光泡制的清清泉铭。更像一只大隐于市的鹤,是的,我也突然聊发白日狂,梦见一只千年白鹤,梦见一道激越灵巧的白翅凌空。这就是灵渠的魂魄呵。她连着地气,张望天空,一步步盈盈而蹈于泉脉和地脉之上,像佛陀地涌金莲,惹人惊叹而静思。这也是生活的诗,每一字每一句都从土里冒出来,弥漫开来,荡漾而去,导引着你一起去体认着那一份份宽阔、坦荡、从容和深邃。
⑤地泉之灵,使我感到股股泉眼在心底静静开凿,深深被这无与伦比的设计和灵思感动。开凿灵渠,古人先在湘江中用石堤筑成分水铧嘴和大小天平,把湘江隔断。在铧嘴前开南北两条水渠,北渠仍通湘江,南渠就是灵渠,和漓江相通。湘江上游,海河流来的水被铧嘴一分为二,分别流入南渠和北渠,这样就连接了湘江和漓江。灵渠选择在湘江和漓江相距很近的地段,这里水位相差不大,水势平缓,便于行船。于是,便有了美丽的相约与离别,有了亘古的传奇和现实。灵渠,婀娜蜿蜒于起伏的青山碧水,联姻湘江、漓江,沟通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滋养出一代又一代流光溢彩的繁华。
⑥灵渠的不朽,在于非常之“灵”。其中的每一块石料,每一道石缝,每一个细节,都是天衣无缝地配合与交结,才使枢纽的每一个环节都通灵般地经得起长期风雨的侵袭、流水的冲击,成为屹立两千多年的“神灵”。当然,灵渠能够保存到现在,除了它自身的坚固之外,显然还与一代代人对它的精心保护分不开。灵渠的“灵”,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魂灵。现代的灵渠,用依然不变的灵气和谐演绎着时光的走向、历史的延伸。面对灵渠,面对挥手指点江山的铧嘴,你可能会感慨,强大与弱小是没有绝对的界限的,堵与疏,急与缓,往往就是挥手之间的力量。很多的事,拐个弯或许就海阔天空,万里无云。很多时候,或许绕一下路,前方就一笑见天。此时,灵渠像明亮的眼,凝视着我们,教导着我们:把内心放在水中,慢慢清洗。淘洗多余的存储,让尘世的灵光照亮内心的圣洁和单纯。然后,再让心与心靠近,让心灵相通。我想,这也正是地泉千年不变的灵魂所系吧。(有删改)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 )
A.灵渠至今依然完好无损,固然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设计和天衣无缝的施工,也与人们的精心保护有关。 |
B.漓江水从灵渠流淌过来,牵系着心灵在绿草萋萋的水湄着陆,给人一种厚重飘逸的感觉。 |
C.当海阳河流来大水时,通过灵渠把洪水排泄到湘江故道,保证运河和行船的安全。 |
D.灵渠更像一只鹤,凝聚了两千年来直冲云霄的胆识,铸就了智慧和底气的魂魄。 |
E.“十月。一场秋雨。”简洁明了而意味深长地交代了时间,营造了凄清落寞的氛围本文主要写兴安灵渠,而第②段为什么用较多的笔墨来写雨后秋景和作者心情?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④段中画横线的句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并分析其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最后一段说“面对灵渠,面对挥手指点江山的铧嘴,你可能会感慨,强大与弱小是没有绝对的界限的,堵与疏,急与缓,往往就是挥手之间的力量”,给了人们什么样的启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作者看来,用“地泉之灵”作文章的标题。它又“灵”在哪里?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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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外之致——苏轼的意义
苏轼是中国后期封建社会文人们最喜爱的对象,因他是一个诗文书画无所不能、异常聪明敏锐的文艺全才。其实,苏的文艺成就本身并不算太高,比起屈、陶、李、杜,要逊色一筹。然而他在中国文艺史上却有巨大影响,是美学史中的重要人物,道理在哪里呢?我认为,他的典型意义正在于,他是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化身。他把中晚唐开其端的进取与退隐的矛盾双重心理发展到一个新的质变点。
苏轼一方面是忠君爱国、学优则仕、抱负满怀、谨守儒家思想的人物。但要注意的是,苏东坡留给后人的主要形象并不是这一面,而恰好是他的另一面。这另一面才是苏轼所以为苏轼的关键所在。苏轼一生并未退隐,也从未真正“归田”,但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的那种人生空漠之感,却比前人任何空头上或事实上的“退隐”、“归田”、“遁世”要更深刻更沉重。因为,苏轼诗文中所表达出的“退隐”心绪,已不只是对政治的退避,而且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它不是对政治杀戮的恐惧哀伤,而是对整个人生、世上的纷纷扰扰究竟有何目的和意义这个根本问题的怀疑、厌倦和企求解脱与舍弃。这当然比前者又要深刻一层了。对政治的退避是可能做到的,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这便成了一种无法解脱而又要求解脱的对整个人生的厌倦和感伤。
正是这种对整体人生的空幻、悔悟、淡漠感,求超脱而未能,欲排遣反戏谑,使苏轼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于是,行云流水,初无定质,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苏轼在美学上的追求是一种朴质无华、平淡自然的情趣韵味,一种退避社会、厌弃世间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态度,反对矫揉造作和装饰雕琢,并把这一切提到了某种透彻了悟的哲理高度。无怪乎在古今诗人中,就只有陶潜最合苏轼的标准了。苏轼发现了陶诗在极平淡朴质的形象意境中,所表达出的美,把它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峰。但与陶渊明、白居易等人毕竟不同,其中总深深地埋藏着某种要求彻底解脱的出世意念。无怪乎朱熹最不满意苏轼了,他宁肯赞扬王安石,也决不喜欢苏东坡。他感受到苏轼这一套对当时社会秩序具有潜在的破坏性。苏东坡生得太早,他没法做封建社会的否定者,但他的这种美学理想和审美趣味,却对从元画、元曲到明中叶以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直到《红楼梦》中的“悲凉之雾,遍布华林”,更是这一因素在新时代条件下的成果。苏轼在后期封建美学上的深远的典型意义,其实就在这里。(节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改)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轼因其多才多艺、异常聪明敏锐,而最受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读书人的喜爱。 |
B.作者认为,虽然苏轼的文艺成就不及屈、陶、李、杜,但他在中国美学史上却有重要的影响。 |
C.因为苏轼在中国文艺史上有巨大影响,所以作者认为,他的典型意义正在于,他是地主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化身。 |
D.作者认为,苏东坡留给后人的主要形象不是谨守儒家思想,而是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的那种比前人任何退隐要更深刻、更沉重的人生空漠之感。 |
根据原文内容,不能说明苏轼在中国文艺史和美学史上的意义和影响的一项是()
A.苏轼是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化身。他把中晚唐开其端的进取与退隐的矛盾双重心理发展到一个新的质变点。 |
B.苏轼的对整体人生的空幻、悔悟、淡漠感,无法超脱,难以排遣,使苏轼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 |
C.苏轼在美学上的追求是一种朴质无华、平淡自然的情趣韵味,一种退避社会、厌弃世间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态度,并把这一切提到了某种透彻了悟的哲理高度。 |
D.苏轼的这种美学理想和审美趣味,对从元画、元曲到明中叶以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直到《红楼梦》中的“悲凉之雾,遍布华林”。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轼文章中表达出的“退隐”心绪,已不是对政治的退避,而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但他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
B.苏轼在文艺领域中更充分而深刻地透露出对整个宇宙、人生、社会的怀疑、厌倦、无所希冀、无所寄托的深沉喟叹。 |
C.陶渊明诗歌中极平淡朴质的形象意境中表达出的美,被苏轼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峰。 |
D.朱熹感受到的苏轼思想中埋藏着的某种要求彻底解脱的出世意念,对当时社会秩序具有潜在的破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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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里的萝卜
①女儿一回到老家,我母亲就把她带进菜市场,逐一询问她想吃什么。从东头问到西头,女儿一直摇头。母亲急了:“总要吃啊,小祖宗,你到底想吃什么?”女儿两眼埋在手里的卡通画册里,淡淡地说:“我要吃排骨里的萝卜。”
②不吃排骨,不吃萝卜,却想吃排骨里的萝卜。女儿的理由是:排骨太腥太腻,萝卜太清太淡。女儿是在吃多了排骨后才挑上萝卜的。几年前她在萝卜盘中翻找罕见的排骨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
③突然就领悟了现代人的忧怨: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高效、便利、繁华、奢侈,却怨叨着它的拥挤、功利、急躁、嚣张。驾着豪华轿车,却骂着它的尾气;用DNA技术修改着生命,却忧心着社会伦理和生命尊严;推行着经济政治一体化,却牵挂着多元文化的丧失。
④现代人远离了乡村,然后思念它,看见乡村的一草一木,就一惊一诧的。乡村很美,但得远远地看。乡村是一幅经典名画,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用来居住的、生活的。现代人激情四溢地回到乡村,只是想看看春天离得有多远,然后用相机拍下来,用画框装裱好,点缀到城里的水泥墙上。现代人在城里模仿着乡村的绿,怀念着乡村的安详和静谧。
⑤现代人越来越爱回忆从前在乡村的日子。那段吃不饱的时光,现代人回想起来已全然消散了饥饿的惶恐,脸上是掩不住的羡慕,荡漾在记忆里的是一段段情意融融的细节,一首首田园诗,一曲曲牧歌。过去了的,就是罪恶也没什么不可饶恕的。但这得有个基点,回忆和观赏必须站在今天丰衣足食、和平安宁的阳台上。
⑥现代人已学会了蘸着传统的汤汁去吃现代文明的点心,然后用现代思想作武器对现代文明进行反思、反叛。现代文明授予现代人以现代武器,现代人首先用这武器向现代文明开火。
⑦为什么突然想吃农家味的小菜小饭?因为现代人距农村越来越远,也离家越来越远。然而如果连吃三天的农家饭,现代人非骂娘喊救命不可。想一想,当初身居乡村时,我们怀想的是什么?是生猛海鲜,是遥远的都市。乞丐的梦常常是席梦思,而富翁的梦更多的是街头的石板和公园的长凳。
⑧人天生有根反骨,就长在后脑勺下。人在现实中躁动,要么歌唱未来,要么缅怀过去,总是把现实不尴不尬地晾在那儿。尽管人们总是从现实中榨取最多的滋养。
⑨我知道如何让我女儿在萝卜中翻找排骨了:弄一锅子萝卜,点缀几小块排骨。排骨中的萝卜和萝卜中的排骨一样好吃,一样滋养人,喜恶源自量的比例。比较排骨和萝卜到底谁更富营养是现代人的浅薄所在,没什么是特别有营养该特别多吃的,也没什么是特别没营养特别不该吃的,你所稀缺的才是你最需要的。
⑩在排骨的背景下,现代人一年四季品尝着萝卜。这萝卜还是原汁原味的萝卜吗?但现代人仍管它叫萝卜,而且时尚地自称不吃排骨。(取材于董玉洁《排骨里的萝卜》,有删改)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通过写女儿挑食,要“吃排骨里的萝卜”,引出下文对“现代人的忧怨”的思考。 |
B.第④段写现代人“激情四溢地回到乡村”,说明现代人越来越厌恶都市,渴望回归田园 生活。 |
C.第⑥段中写现代人“用现代思想作武器”,“向现代文明开火”,表明了现代人的反思和反叛。 |
D.第⑦段中“乞丐的梦”和“富翁的梦”构成鲜明对比,深刻地批判了现代人的无知和愚昧。 |
E.文章以现代人“时尚地自称不吃排骨”做结,首尾呼应,而“时尚”一词,尤为耐人寻味。现代人远离了乡村,然后思念它”。结合文章,概括现代都市人思念乡村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以“骨里的萝卜”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①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提笔忘字”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很多字我们能认,却搞不清楚如何来写。
②20世纪80年代计算机刚刚普及的时候,社会存在一种焦虑:英文26个字母很轻易就解决了输入问题,汉语怎么办?当时很多人包括语言学家都很悲观。但现在汉字输入问题已经彻底解决,所谓“汉字危机”也就不存在了。现在汉字的问题主要在使用层面,如“提笔忘字”,这样问题的确对汉字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但总体上危机的时代已经彻底过去了,汉字作为一种文字的前途状况现在看来是一片光明。
③现代以来,汉字经历了两次书写工具的巨大变革。一次是硬笔取代了软笔。这次变革在整个20世纪都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对于书写的理解,也使书法艺术变为毛笔存在的理由。一次是电脑普及带来的汉字输入方式的变革。这使笔也开始在日常生活中被淡化。两次变革都带来了汉字书写方式的改变,使书写更加方便的同时,也使书法由一种普及性的文化变为一种独特的“小众”艺术,写字的传统境界受到了冲击。我们应该在承认和尊重变化的同时,也珍惜和传承书写文化这弥足珍贵的遗产。
④汉字有几千年的历史,每一个字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从甲骨文到现在的文字经历了很长的演变,里面包含着很多文化的意蕴,需要我们终身学习。手写汉字是接触中国文化核心的重要方式,也是最直接面对我们自己文化的一种有效方式。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是丰富多彩且博大精深的。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有汉字的贡献和影响,即所谓的“书同文”。
⑤另外,汉字的书写本身是一门艺术,方块字造就了一种文化上的美感,在艺术上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它不光是一个文化的符号,本身还具有独特的、独立的价值。书法和绘画等同样是重要的中国艺术形式。这是其他文字,比如拼音文字很难达到的。汉字之美,首先是形之美,一点一划,精妙组合。其次是意之美,汉字是表意文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其中的意蕴很美。再次是声韵美,汉字组合成诗文,声韵组合很美。
⑥书写对我们来说就好像练跑步一样,要是老不跑步就会四肢懒惰。汉字的使用也是这个问题,会敲字,但是不会写字,这对将来的发展阻碍很大,包括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对运用文字能力的提升都会形成障碍。(取材于张颐武《汉字文化的意义》)对“提笔忘字”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随计算机的普及而出现,这是键盘时代的文字危机。 |
B.“提笔忘字”的问题是汉字使用层面的问题,对汉字发展影响很大。 |
C.“提笔忘字”是说人们懒于书写,会敲字不会写字,丧失了写的能力。 |
D.“提笔忘字”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缺少对汉字文化内涵和演化传承的理解。 |
根据文章内容和下面材料,说明周老师见解与本文作者观点的异同。
报载,某校周老师建议对教学作出详尽规定,比如,教语文课的教师必须板书而不是依赖电脑,学生必须认真识字、学习书法,让大家亲近汉字。更关键的是,如何让汉字的书写工具从电脑回到毛笔,让汉字书写上升到书法的高度,并让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雨夜怀念史铁生
林少华
①也许你喜欢华灯初上的黄昏街头,喜欢万家灯火的入夜城区。我也并非不喜欢,但我更喜欢夜深人静时分书房那盏孤灯。若窗外响起淅淅沥沥的雨声,我往往掷笔于案,走去两排书橱的夹角,蜷缩在小沙发上,捧一杯清茶,在雨声中任凭自己的思绪,倏尔由远而近,倏尔由近而远。
②记得南宋诗人蒋捷有一首词《虞美人·听雨》:“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纱。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如今,我鬓已星星,“悲欢离合总关情”,庶几近之。
③夜雨关情之作,李商隐的诗更加广为人知:“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写得真好,值个诺贝尔文学奖。
④如今,李商隐不在了,蒋捷不在了。所幸雨还在,夜还在,烛也还在。雨、夜、烛(灯)、书房,四者构成一个充分自足的世界、一个完整无缺的情境。不是吗?白天的雨是不属于自己的,甚至是妨碍自己的他者。不仅白天的雨,而且白天本身也好像很难属于自己。属于政治,属于经济,属于公众,属于征战与拼搏,唯独不属于自己。但雨夜不同,夜的细雨不同。夜雨具有极重的私人性质,是专门为自己、为每一个独处男女下的雨。
⑤雨丝、雨滴从高高的天空云层穿过沉沉的夜幕,轻轻划过书房的檐前,或者微微叩击灯光隐约的玻璃窗,仿佛向你我传递种种样样的信息,讲述种种样样的故事,天外的,远方的,近邻的,地表地下的……
⑥蓦然,我想起了已经去世两年多的史铁生。铁生说夜晚是心的故乡,存放着童年的梦。我的故乡呢?我的故乡远在千里之外。可我仍然看见了故乡的云,故乡的雨,故乡的灯。看见了那座小山村的夜雨孤灯,看见祖父正在灯下哼着什么谣曲编筐编席子,看见灯下母亲映在泥巴墙上纳鞋底的身影。甚至看见了我自己。
⑦看见自己算怎么回事呢?但那个人分明是自己——一盏煤油灯下,自己正趴在炕角矮桌上抄录书上的漂亮句子。油越来越少,灯越来越暗,头越来越低。忽然,“滋啦”一声,灯火苗烧着额前的头发,烧出一股好像烧麻雀的特殊焦糊味儿。俄尔,屋角搪瓷脸盆“咚”一声响起滴水声。我知道,外面的雨肯定下大了,屋顶漏雨了。草房,多年没苫了,苫不起。生活不是抄在本本上的漂亮句子。可我归终必须感谢那些漂亮句子,是那些漂亮句子使我对山间轻盈的晨雾和天边亮丽的晚霞始终保持不息的感动和审美激情。是她们拉我走出那座小山村,把我推向华灯初上的都市街衢。
⑧此刻,故乡也在下雨吗?那盏煤油灯还在吗?童年的梦?是梦又不是梦,不是梦又是梦。铁生说的不错,那是存放着的童年的梦,存放在夜晚,存放在下雨的夜晚,存放在弥散着雨夜昏黄灯光的书房中。我觉得,自己最终还是要返回那个小山村,返回故乡。因此,这里存放的不仅仅是童年的梦,也是自己现在的梦。
⑨铁生上面的话没有说完,他接着说道:“夜晚是人独对苍天的时候:我为什么要来?我能不能不来,以及能不能再来?”三个追问,大体说了三生:前生、今生、来生。夜雨孤灯,坐拥书城,恐怕任何人都会不期然想到这个神秘而重大的命题。
⑩作为宗教命题是有解的,而作为哲学和人生命题则是无解的。特别是来生:能不能再来?铁生没有明确回答,但他说了这样一句:“推而演之,死也就是生的一种形态。”铁生的今生已经结束了。那么他的“生”之形态究竟是怎样一种形态?铁生夫人陈希米日前出了一本书《让“死”活下去》,以其特殊身份和特殊情感做出了某种程度的回答。但我所关心的,更是铁生实际上能不能再来?逝者能不能再来?
⑪想到这里,我走去窗前,拉开窗,面对无边的夜空和无尽的雨丝沉思良久。不管怎样,我还是相信灵魂,相信灵魂的不死和永恒。请简要分析第一段在文章中的好处。
作者为何喜欢雨夜?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请解释“死也就是生的一种形态”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作者在雨夜中寄寓了诸多情思,请根据全文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