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渎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晚清名臣沈葆桢
沈葆桢的故居在福州城区宫巷11号。这是一幢建于明天启年间的大宅,面积达1500平方米。当年的沈宅布局严谨,装饰富丽。1936年,客居福州的郁达夫,曾对这条巷子有这样一番描写:走过宫巷,见毗连的大宅,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两旁进士匾额,多如市上招牌。
沈葆桢有三个身份: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大清船政大臣兼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管台湾。这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也勾勒出他非凡的一生。
沈葆桢的母亲林蕙芳是林则徐的六妹。沈林两家既是近邻又是近亲。沈葆桢长相一般,个子不高,少时多病。他从小就受到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聪慧好学,林则徐早早看好了这个外甥,将自己最疼爱的二女儿林普晴嫁给他。姨表亲通婚,在当时是亲上加亲的大喜事。沈葆桢与妻子感情非常好,两人还曾相伴赴京赶考。
沈家并不怎么有钱,因为沈葆桢是个著名的清官。他先是中进士,入翰林院,后又外放九江知府,仕途更迭,唯一不变的是贫穷的生活。当时,将要到省城赴任的沈葆桢身无分文,还曾向人“挪川费百金”作为盘缠。到了省城,他租了二进三间排的房子,“每月租足纹十一两五钱”,为此他还发出了“屋价之贵,可谓极矣”的感叹。1855年,35岁的沈葆桢刚刚被破格提升为九江知府,举债购买了这个宅院。沈葆桢装修好房子,安顿好父母妻儿,自己就安心到江西任职去了。第二年,江西闹起了太平天国运动,沈葆桢采取攻其不备、袭扰辎重的战术,七战七捷,扬名官场。此后,平叛太平天国运动,成为沈葆桢的主要工作。
1865年,沈葆桢的母亲过世,朝廷终于给了他27个月的假,沈葆桢回到这里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在他留下的大量家书中,几乎每封信都要嘱咐子女读书,并告诉他们,读书主要为了立品做人,做官倒是其次。可惜那时中国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困境,无法让人有一丝的安宁。1866年,沈葆桢接到熟人左宗棠的邀请,出任福建船政大臣,这时他还重孝在身。
左宗棠请沈葆桢出山并非一帆风顺,也曾三顾茅庐,二人在这个古香古色的小院里畅谈了很久,左宗棠准备打造中国自己的海军,而沈葆桢是他心中的不二人选。左宗棠第一次来到沈宅,恳请沈葆桢出山继承船政事业,沈葆桢婉言拒绝。左宗棠保证在接管之初,由他和沈葆桢联名署签奏折,并给他推荐著名商人胡雪岩相助,所有人马,归其调遣。沈葆桢还是犹豫不决,左宗棠干脆上疏,推荐沈葆桢主持船政。清廷降旨,署沈葆桢“先行接办”,“不准固辞”。本无心官场的沈葆桢,还是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出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桢,将办公的地点设在了自己的宅子里。宫巷11号这个普通的民宅成了中国近代船政工业的思想发源地。沈葆桢建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船厂,8年时间,造出了5艘商船和11艘兵舰,而就是这些轮船,后来装备起中国第一代海军舰队。沈葆桢还创办了“近代中国船舶工业与海军人才的摇篮”——福建船政学堂,培养出一大批叱咤风云的人物:甲午海战中牺牲的刘步蟾和林永升、清海军总长刘冠雄、中国海军元老萨镇冰……
沈葆桢虽多受林则徐儒雅之风的熏陶,但是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他果断宣称“铁甲舰不可不造,日本不可不防”!于小事方面,有部下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
1874年,日本进犯台湾后,沈葆桢被派往台湾加强防务。此后,他兴建台南的亿载金城和台湾最南端的恒春城,建设苏花公路前身、新中横公路前身等,废除渡台禁令,鼓励民众到台湾开垦,促成了台湾政经中心由南部转移到北部。2009年,台北市府为了纪念沈葆桢,将市府大厅命名为“沈葆桢厅”。
1879年7月,久受病痛折磨的沈葆桢在南京与世长辞。他告诉儿孙“究竟笔墨是稳善生涯,勿嫌其淡”。
(选节自《文史参考》2011年总第44期)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沈葆桢的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从家庭成员和朝廷官员两方面,表现出了他的不平凡,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B.林则徐不以貌取人,而是早早看好了从小就遵奉经世致用思想又聪慧好学的沈葆桢,后将自己的二女儿嫁给了他。 |
C.沈葆桢赴省城担任九江知府时身无分文,只好向别人借钱作盘缠,后来还为了能到江西去安心任职而举债买房。 |
D.左宗棠为请沈葆桢出山而三顾茅庐,第一次来恳请,第二次作出保证,第三次后则上疏推荐,终于实现了心愿。 |
E.沈葆桢的部下有人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一怒之下将此人斩首示众,这样的小事表现了他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本文第一段引用郁达夫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作为“晚清名臣”,沈葆桢有哪些主要功绩?请简要分析。
成就沈葆桢“名臣”声誉的原因有很多,请就你对“出身”、“读书”、“无私”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温暖
张国平
宾馆很小,隐匿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边缘一条狭窄拥挤的小巷里,如同相貌平平的我,很不起眼。恰逢又是淡季,生意更显得冷清。
门“吱呀”一声响,探出一个脑袋,面色灰黄,宽边眼镜后是中年男人不应有的胆怯的眼神。
“有房间吗?”男人的声音很低,低得我几乎难以听清。“有。”我敷衍着。“多少钱一间?带卫生间的。”男人问。我没有抬头,语音里却带着刺:“那叫标准间,80元。”门又“吱呀”一声关上,夹着男人一句话的尾巴:“太贵了!”“贵?如果是旺季最低也要120元。”知道他也不是什么料,我的头埋在杂志里说。
“吱呀”又一声,重新探出那颗圆圆的脑袋:“能便宜吗?”我有些不耐烦,拖着长腔说:“已经是最便宜了。”男人叹一口气问:“买一个床位行吗?”我有些好笑,抬头把目光盯在男人那神色紧张的脸上。“行吗?”男人重复着问。我说:“不行,现在住宾馆哪有定单张床位的。”男人的脸有些微红:“你看看,我——我带的钱不多,照顾一下吧。”男人一脸的真诚,语气可怜兮兮的。我的心有些软,不置可否地望着他。“照顾一下吧,妹妹,我从县城来,这么晚了实在没法回去。”男人诚恐地望着我,像一个等待宣判结果的犯人。我抬头望望大厅里高挂的钟,已经是十点过五分了。我问:“六十决钱也拿不出来?”男人耷拉下头,嘟噜:“实在紧巴,看病花完了。”我无奈地摇头说:“好吧。”我知道自己背着老板自作主张的后果,日后查出来轻者罚款,重者辞退,但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因为刹那间另人那张酸楚的脸突然让我想起出外打工两年多没回家的哥哥.我问:“明天天亮前能离开吗?”男人的头如啄米小鸡:“能,能。”我说:“好吧!”准备带他上楼。
男人孩子似地朝门外兴奋地招手,进来进来。门口出现一个少气无力病怏怏的女人。我吃惊:“这是?”男人嘿嘿地说:“媳妇,我媳妇。”“你们两个人?”我为难问,“不是要一张床位吗?”男人忙解释: “就要一张床位。妹子,我们保证俩人只睡一张床,另一张不碰一指头。”女人也期期艾艾地乞求:“行吗,妹子?”
其实我也是准备把男人安排在二楼只一张床的值班室的。二楼整层被改造成会议室后,那间值班室临时空着。既然这样,我就偷偷领他们上去。一进门男人东张西望,找什么东西似的。“没卫生间呀。”男人语气里有些不满。原本想男人会感激我的,却这么说。我拿眼狠狠地剜男人:“这还不够吗?想砸我的饭碗?”男人突然意识到他的话刺激了我,马上赔着笑脸说:“你不知道呀妹子,你嫂子晚上总上厕所,没有厕所很麻烦的。”我这才注意到女人那一直捂在肚子上的手。女人满脸的歉疚:“大妹子,都怪俺这不争气的肚子。”我心里突然一阵酸楚。
我只好冒更大风险偷开了标准间。男人刚想开口谢我,我竖食指在嘴边,做了个别说话的手势,低声说:“别忘了天亮前离开。”男人抓住我的手使劲摇晃,眼睛里一片潮湿。
天刚蒙蒙亮,我就蹑手蹑脚催他们离开,但人已经不在了,床铺却整齐如初。床柜上有一张很小的纸条:我们走了,床铺没动,我们睡在地毯上。谢谢你大妹子!
第二年春天,娘突然病重,哥哥被迫从外地赶回来,也催我回家去看娘。半年多没回家,再见娘已经是奄奄一息了,我的泪涌满了脸。娘伸出枯枝般的手扯着我,嘴巴翕动着却没有说出话。哥哥说,娘最放心不下的是你的婚事,老大不小的也该成个家了。婚事也是我最头疼的,作为边缘人、乡下的城市人、城市的乡下人,处在两难境地。姐姐说她为我瞅了一个,只是年岁大了些,抓紧时间谈谈,了却娘的心愿吧。婚事竟成了娘临终前的包袱,我沮丧到了极点。谈就谈吧,把娘送终了再散。抱着这种心态,我跟姐姐去了她的家。姐姐跟男方约好,这天下午我们见面。
刚刚吃过午饭,姐姐就迫不及待地到门口张望,第四次返回后兴匆匆地对我说:“来了来了,人家来了。”我却满不在乎地说:“来了就来了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推门进来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灰黄的脸,宽边的眼镜。“是——你?”我们异口同声吐出两个字,脸上写满了惊讶。我满脸通红,转身躲进了里间。姐姐追进来羞愧地说,他结过婚,媳妇得病死了,怕你不愿意,事前瞒着你。
我的眼前反复浮现着那天他在宾馆搀扶媳妇上楼的情景。明媚的春光透过格子窗洒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2005年第3期)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我”是一个边缘人,——“乡下的城市人、城市的乡下人”。但“我”并没有自卑自贱,而是凭自己的双手顽强而艰难的为理想奋斗着。 |
B.文中写道男人“胆怯的眼神”,并不说明男人真正胆怯,而是因为不熟悉城市生活的局促和没有足够住宾馆的费用的窘迫。 |
C.“男人诚恐地望着我,像一个等待宣判结果的犯人”,句子内涵丰富,既有祈求住下、盼望少收钱的心理、也有对不起生病妻子的自责。 |
D.小说采用反衬的手法,开始时,用文中“我”的冷淡和嘲讽,衬托了那对夫妻的忍让,使读者增添了对这对不幸夫妻的同情。 |
E.小说文笔质朴,生动的人物对话真实的表现了人物的心理,刻画了人物的形象,使读者从对话中领悟到了人物心理的变化。小说题目“温暖”,在文中有什么具体体现?
文中“我”的性格特点有哪些?试作简要概括。
小说最后一段,对相亲结果已有暗示,请结合全文相关内容谈谈你的理解和依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假如人类是“六指”
杨孝文
进化生物学家至今也不十分清楚人类(以及绝大多数四足动物)为何每只手长有5根手指。如果我们拥有6根手指,那我们的生活又会变成怎样?或者说,额外的一根手指对我们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额外的一根手指能够让我们更轻松地完成一些任务,如演奏更复杂的乐器,提升打字速度,抓握物体时也更为牢固。哈佛大学医学院遗传学家克里夫•塔宾是专门研究脊椎动物肢体发育的,他表示:“更宽大的手能够让人成为更出色的篮球选手。不过,手的灵巧性基本上由拇指和食指决定,额外多出或者少一根手指并不会对手的灵巧性产生太大影响。”
多出一根手指的最大影响应该是在数学方面。如果人类的每只手拥有6根手指,现在的计数系统将完全是另一番景象。我们之所以采用10进制,人类学家认为这与我们拥有10根手指有关。阿拉伯数字的英文“digit”同时也有手指的意思。如果人类拥有12根手指,那么12进制将是最自然的一种选择,10进制则完全无法想象。
人类在数学、语言或者音乐方面的很多成就,都是在人类文明采用一种最自然的表达方式之后实现快速进步的。美国人类认知研究专家马克•查齐兹举例指出:“我们的阅读能力取决于字母的形状。字母的形状逐渐演化成看起来最自然的一种形态,能够强化我们的视觉——物体——识别系统,提升我们的阅读能力;我们处理语音的能力源自于语音进化成一种非常自然的形态,即听起来像我们所在自然环境中产生的一种声音。”同样,12根手指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类的数学能力。毕竟12要比10更为复杂。我们的大脑选择何种计数系统将对我们的数学能力产生深远影响。
额外的手指被视为一种出生缺陷,名为“多指畸形”,这是一种遗传错误。自然选择并没有“惠及”额外的手指,使其永久存在,这是为什么呢?科学家认为,这是因为额外的手指并没有赋予人类任何进化优势。如果人类一定要拥有第6根手指,这根手指一定从腕部长出,作为额外的一个拇指。这是数量极少的六指四足动物的一种标准形态,例如熊猫。熊猫的最小手指远侧长有一根与拇指类似的“手指”,它是腕骨的延伸,帮助熊猫抓握竹子。
塔宾提出了一项理论,解释动物王国的每肢五指(趾)原则,他将这一原则称之为“肢体定律”。肢体定律是一个简单的数学方程式,源自于计算机网络的节点原则,用于预测基于身体大小的最佳肢体数量。根据这一定律,如果肢体相对于身体来说较长,最理想的肢体数量为6个(例如昆虫);如果相对较短,数量则越多越好(例如千足虫)。如果将手指视为手部的肢体,这一肢体定律同样适用。考虑到手指需要拥有适当的长度,才能轻松弯向手掌,人类的理想手指数量显然是5根。所以说,5根手指是进化的结果,是最理想的手指数量。
神经学家弗兰克•威尔逊曾对手与大脑的关系进行几十年的研究,是这一研究领域的权威。在他看来,6根手指显然“太多”。现代假肢工程研究显示,机械手无论是3根还是4根都能拥有和5根手指一样出色的性能。他说:“如果要在4根和6根手指之间做出选择,我一定会选择4根。” (摘编自《百科知识》2012.6)下列关于“额外的一根手指”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额外的一根手指能演奏更复杂的乐器,提升打字速度,抓握物体时也更为牢固,总之,对某些事情,完成起来会更轻松。 |
B.额外的一根手指能使手掌更为宽大,这对某些体育运动项目会有作用,如篮球,更宽大的手能让人成为更出色的选手。 |
C.额外的一根手指对手的灵巧性产生不了影响,这是因为手的灵巧性基本上由拇指和食指决定,和手指的多少没关系。 |
D.额外的一根手指可能引起数学上的变革,会将10进位制,改变为12进制,这对人类的数学能力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类额外的一根手指是一种遗传错误,被视为一种生理缺陷,因为这个额外的手指并没有赋予人类任何进化的优势。 |
B.如人类一定要拥有第6根手指,这根手指一定从腕部长出,作为额外的一个拇指,但自然选择从来没让第6根手指存在。 |
C.长有额外的一根手指是极少数量的四足动物的一种标准形态,是自然进化的结果。比如,熊猫就长有这样的“手指”。 |
D.假肢工程研究显示,机械手只需3根或4根就具有出色的性能。根据这个研究可以说明,人类不需要额外的一根手指。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数学计数采用10进制,这与人类拥有10根手指有关,这个说法符合人类文明采用最自然的表达方式的人类学理论。 |
B.“肢体定律”是一个简单的数学方程式,人们根据这个方程式利用计算机技术验算出人类的理想手指数量是5根。 |
C.如果将手指视为手部的肢体,根据塔宾“肢体定律”,手指需要拥有适当的长度,人类的理想手指数量显然是5根。 |
D.神经学家弗兰克•威尔逊通过对手与大脑之间关系的几十年的深入研究,得出人类拥有6根手指并不理想的结论。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生梦不醒,红楼解味人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逝世。或许一生的喧嚣太多了,他选择安静地离开。“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安安静静地走。”他留下这样的遗愿。
进入“红学”研究多少是个偶然。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周祜昌寄至燕园的信函,说他看到胡适新近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嘱咐周汝昌帮忙查证。周汝昌遍查燕京大学图书馆,果然在敦敏诗集《懋斋诗钞》中发现了一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发表在《天津国民日报》上。没想到几天后,胡适就托人转交了一封给周汝昌的信,肯定鼓励这位在校大学生的研究。胡适此时已是学界大拿,又是“新红学”的开创者,他的来信让周汝昌“欣幸无已”。1948年,正埋头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特意跑到胡适家中拜访。令周汝昌激动的是,胡适竟将珍藏多年的孤本《甲戍本石头记》慷慨地借给他翻阅。正因为这一段渊源,周汝昌常常被看做是胡适“红学”研究的关门弟子。
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这部40多万字的“红学”研究著作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敢将《红楼梦》拔到那么高的地位——周汝昌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等世界名著相提并论,并大加赞赏。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此年周汝昌35岁,因为这部书,他得以调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烦琐考证”的典型代表,被关进“牛棚”下放。
周汝昌将“红学”构建为四大范畴,即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其晚年在探佚学发力颇多,在他数十部“红学”著作中,曾先后提出一系列探佚成果,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但也招致不少异议。如他提出林黛玉系“沉湖而死”;“金玉奇缘”说的不是贾宝玉和薛宝钗,而是贾宝玉与史湘云等等。
1982年,周汝昌发表了《什么是红学》一文,在把人们呼吁的文学批评方法描述为“十六字真言”之后,干脆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的范围,他说:“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无需红学这门学问了。”在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之外的同时,他也把自己剔出了主流“红学”的研究队伍。此后,他被喻为红学界的独行侠。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学”研究的争议。
从30岁开始,周汝昌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学”,是红学界当然的望者。一般说来,在某一学界成为望者又著作等身的人,同辈或后学者常常只有仰视和尊敬的份儿,很少会有人出言不逊,但周汝昌是个例外。在红学界,他被誉为“红学泰斗”,也被批作“闭门造车”,他的一生,可谓毁誉参半。周汝昌曾有诗云:“小童何以知途向,瞎马盲人旅亦难。”他六十余年间所走过的治红学之路,因偶然而生,又历经政治对学术氛围和学术方向的多次影响,终至晚年,既得到肯定、赞誉,身上罩着光环,亦受到讥嘲与攻击。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花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周汝昌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研究红学,常常提出一些与众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虽然令人耳目一新,却也招致很多异议。 |
B.《红楼梦新证》这部书,使周汝昌成了学界“红人”,也使得他在政治运动中被关进“牛棚”下放,他的“红学”研究被迫中断。 |
C.周汝昌看来,“红学”中的文学性研究应与《三国演义》等小说的研究区别开来,不能用一般研究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 |
D.周汝昌研究“红学”深受“大拿”的影响,如他晚年提出的林黛玉系“沉湖而死”的观点,就是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
E.从早年的《红楼梦新证》到晚年的探佚学,周汝昌的“红学”之路并不顺利,他的“红学”研究的方法和结论一直饱受争议。结合全文,概括周汝昌先生为《红楼梦》的研究做出了哪些贡献。(6分)
简析“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这句话的作用。(6分)
周汝昌在“红学”研究上的成功,给了我们哪些借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卖蚯蚓的人
汪曾祺
我每天到玉渊潭散步。玉渊潭有很多钓鱼的人。钓鱼旺季常可以碰见一个卖蚯蚓的人。
他慢慢蹬着一辆旧自行车,有时扶着车慢慢走。走一截,扬声吆唤:蚯蚓来——
有的钓鱼的就从水边走上堤岸,向他买。来买的掏出一毛钱,他就从一个原来装油漆的小铁桶里,用手抓出三十来条,放在一块旧报纸里,交过去。有人只买五分钱的,也有人要求再添几条。
“添几条就添几条,一个这东西!”蚯蚓这东西,泥里咕叽,原也难一条一条数得清,用北京话说,“大概其”就得了。
这人长得很敦实,五短身材,腹背都很宽厚,看起来是不会头疼脑热、感冒伤风的。衣服都是宽宽大大的,褪了色,而且带着泥渍,但都还整齐。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只看到风、太阳和尘土。只有他刺了头,刮了脸,才看到本来的肤色。新剃的头皮雪白,下边一张红脸,看起来就像一件旧铜器在盐酸水里刷洗一通,刚刚拿出来一样。
天天见面,熟了,我们碰到了总要点点头,招呼招呼,寒暄两句。有时他在钓鱼人多的岸上把车子停下来,我们就说会子话。我问他一天能卖多少钱。
“一毛钱三十条,能卖多少!块数来钱,两块,闹好了能卖四块钱。”
“不少!”
“凑合吧。”
“您一直就卖蚯蚓?”
“不是!我原来在建筑工地上当壮工。退休了。退休金四十几块,不够花的。”
我算了算,连退休金加卖蚯蚓的钱,有百十块钱,断定他一定爱喝两盅。我把手圈成一个酒杯形,问:“喝两盅?”
“不喝。烟酒不动!”
那他一个月的钱一个人花不完,大概还会贴补儿女一点。
“我原先也不是卖蚯蚓的。我是挖药材的。后来药材公司不收购,才改了干这个。”他指给我看,“这是益母草,这是车前草,这是红苋草,这是地黄……这玉渊潭到处是钱!”
“您怎么会认药材的?是家传?是学的?”
“不是家传。有个街坊,他挖药材,我跟着他,用用心,就学会了。这北京城,饿不死人,你只要肯动弹,肯学!”
我在玉渊潭散步,经常遇见的还有两位,一位姓乌,一位姓莫。乌先生在大学当讲师,莫先生是一个研究所的研究员。乌先生听我和卖蚯蚓的闲谈,问我:
“你为什么对这样的人有兴趣?从价值哲学的观点来看,这样的人属于低级价值。”
莫先生不同意乌先生的意见:“不能这样说。他的存在就是他的价值,你不能否认他的存在。”
“他存在,但是充其量,他只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填充物。”
“就算是填充物,‘填充’就说明他存在的意义。你不能否认他也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哪怕是极不重要的一部分。就像自然界需要维持生态平衡一样,社会也需要有生态平衡。从某种意义说,这种人也是不可缺少的。”
“我们需要的是走在时代前面的人,呼啸着前进的、身上带电的人!而这样的人是历史的遗留物。这样的人生活在现在,和生活在汉代没有什么区别,——他长得就像一个汉俑。”
我不得不承认,他对这个卖蚯蚓人的描绘是很准确且生动的。
乌先生接着说:“他就像一具石磨。从出土的明器看,汉代石磨和现在没什么不同。现在已经是原子时代一一”
莫先生抢过话来,说:“原子时代也容许有汉代石蘑,石磨可以磨豆浆,你今天早上就喝了豆浆!”
他们争执不下,转过来问我什么看法。
我说:“我只是想了解了解他。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这样的人在北京还不少。他们的成分大概可以说是城市贫民。捡破烂的、捞鱼虫的……我对他们都有兴趣,都想了解。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用你们的话说,是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对于这个世界,我所倾心的是现象。我不善于作抽象的思维。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你们可以称我是一个生活现象的美食家。这个卖蚯蚓的粗壮的老人,骑着车,吆喝着‘蚯蚓——蚯蚓来!’不是一个丑的形象。
——当然,我还觉得他是个善良的、有古风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至少不是社会的蛀虫。”
(选自《汪曾祺全集·小说卷》,有删改)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只看到风、太阳和尘土”,说明卖蚯蚓的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饱经风霜但是身体强健。 |
B.四十几块的退休金加上卖蚯蚓的钱,卖蚯蚓的人每月有百十块钱的收入,他自己花不完,每月都会贴补儿女一点。 |
C.乌先生认为卖蚯蚓的人“长得就像一个汉俑”,这个比喻形神兼备,既写出人的外貌特征,又评价了他存在的价值。 |
D.“这是益母草,这是车前草,这是红苋草,这是地黄……这玉渊潭到处是钱!”这句话表明卖蚯蚓的人既用心又会赚钱。 |
E.这篇文章平铺直叙,情节比较简单,波澜不大;主要通过语言塑造人物形象,人物语言个性鲜明,生活气息浓郁。文中卖蚯蚓的人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简析“我是一个生活现象的美食家”这句话的含意。(6分)
乌先生和莫先生对话的情节,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蒂莫西·诺克斯是一位研究体育运动的科学家,并多次参加过超级马拉松赛。他的数据表明人类在奔跑时拥有无可比拟的散热能力。他同时也认为,人类的奔跑能力是进化而来的。这些有助于解释我们的运动能力以及我们对现代疾病的易感性。
人类的祖先是杂食性类人猿,其身体更适合生活在树上,而不是在开阔的环境中追捕猎物。过去的几百万年,地球气候经历了剧烈变化,非洲从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环境,改变成为视野更加开阔的热带稀树草原环境。我们的祖先在森林撤退的巨变中,渐渐脱离了树上的生活。200万年前,他们已经进化出可以直立行走和奔跑的骨架,可以支持他们连续几小时追逐猎物。在之后一百多万年的时间里,人类除了石头或削尖的木棍,没有更好的武器,所能仰仗的最好的“武器”就是自身耐力。在此过程中,人类的身体有了许多适应性变化,以适合长距离行走和奔跑,迫使猎物也不得不拼命地跑。由于四条腿走路的动物不能在奔跑的同时通过喘气散发热量,最终被逼到中暑而倒的绝境,人类才能以简单的武器获得战利品。
在短时期内,人类祖先的骨骼和大脑结构、空间跟踪能力、沟通能力和身体散热能力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以适应一个与之前完全不同的环境。人类祖先进化出了适合长途奔跑的身体结构:更长的腿,更短的脚趾,更宽的肩膀和更强壮的臀大肌,以及可支持长时间奔跑的较大的负重关节。另外,今天人类的代谢能力也胜过我们的祖先。作为唯一拥有长途奔跑能力的灵长类动物,现代耐力运动员能够实现每分钟每公斤体重90毫升的最大摄氧量。其他擅长长途迁徒的动物只限于马和羚等有蹄类动物和鬣狗、狼等群居食肉动物。
从树居类人猿进化成为智人,人类不仅拥有了精湛的运动能力,大脑也同时发生着重大改变。诺克斯认为,正是这些变化使我们需要通过锻炼来保持大脑健康。因为运动不仅锻炼了肌肉,还能激活大脑,提高神经元连接的数量。今天,绝大多数人不再像远古人类那样靠狩猎谋生,这导致人类成为许多现代疾病的“宿主”。肥胖症、糖尿病以及与大脑功能有关的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症,甚至暴力行为这类疾病正成为现代人类的威胁。
诺克斯认为,运动对肌肉和大脑的有益影响至少部分是由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BDNF)引起的。运动可增加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的循环。在肌肉中,BDNF可以增加蛋自质的合成和脂肪代谢,这是运动的主要目标。BDNF可增加大脑中神经元的连接,是增强记忆的关键。BDNF对控制体重和能量平衡的大脑视丘下部也产生影响,还促使大脑线粒体更有效地利用氧气,提高人体最大摄氧量。BDNF的增加也有助于强化海马和前额叶皮质,保护人类大脑免受精神问题和暴力行为的不良影响。
虽然运动已不再是一些人群生活中的核心部分,但它仍然在我们的基础代谢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研究表明,锻炼至少对轻度抑郁症患者有抗抑郁作用。简单的锻炼计划,可能是你获得心理和身体健康的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投资。运动的成本很低,但如果忽略了它,你很可能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摘编自《科学与文化》)下列有关人类奔跑能力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多次参加过超级马拉松赛的科学家蒂莫西·诺克斯通过分析研究一些数据,提出了“人类的奔跑能力是进化而来的”的观点。 |
B.200万年前森林生态系统逐渐变为少树的热带草原环境,人类的祖先在这一巨变中进化出了可以直立行走和奔跑的骨架。 |
C.人类的奔跑耐力直接源于身体结构:长腿、短趾、宽肩、强壮的臀大肌和较大的负重关节,与大脑结构、身体散热能力几乎无关。 |
D.人类追逐猎物时长距离奔跑的耐力,是远古人类将猎物逼到因奔跑中暑而倒的绝境,并利用简单武器获得战利品的最好“武器"。 |
“运动对大脑的有益影响部分由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引起”,下列各项不属于其依据的一项是
A.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可增加肌肉中蛋白质的合成和脂肪代谢,有助于治疗肥胖症和糖尿病等病症。 |
B.运动可激活大脑,增加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BDNF)的循环,增加大脑中神经元的连接,增强记忆。 |
C.BDNF对大脑视丘下部也产生影响,还促使大脑线粒体更有效地利用氧气,提高人体最大摄氧量。 |
D.BDNF的增加有助于强化海马和前额叶皮质,保护人类大脑免受精神问题和暴力行为的不良影响。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于远古人类,运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天,运动虽不再是一些人群生活的核心,但它在基础代谢中的作用仍很重要。 |
B.运动能锻炼肌肉,还可以让轻度抑郁症患者抵抗抑郁;而缺少运动是人类成为肥胖症等许多现代疾病的“宿主”的原因。 |
C.由于拥有精湛的运动能力,人类实现了每分钟每公斤体重90毫升的最大摄氧量,超过了有蹄类动物和群居食肉动物。 |
D.哪怕是简单的运动计划,只要坚持,我们就可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身体和心理的健康,这也许是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