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题。
祖母是一片不知愁的落叶
朱成玉
立秋了,眼前的一切就都变成了夏天的遗骸。它们齐刷刷地排列在你的视野里,令你无力躲闪。比如树上那些坚守到最后的果实,健康地存活下来,把完美的心一直留到晚年。这已经是个奇迹,我们还有必要担心它晚节不保吗?深秋的葡萄,像含冤的眼睛,虽然被秋霜凌辱,却依旧鲜亮,晶莹剔透,闪着不肯谢幕的光。
阳光不再蹦蹦跳跳,像顽皮的孩子一下子变成了少年,一下子就有了心事。阳光开始为那些在秋天里哀愁着的人工作了,为他们摊开伤心的绿,晾晒着寂寞的红。
其实天气还没变,一如往昔,艳阳高照,心却不知不觉间有了丝丝凉意。因为叶子落了,曾经的青春不复存在。流行歌曲里照旧挥霍着用之不竭的情感,但任凭沙哑的歌喉怎样声嘶力竭地挽留,青春都不再回头。你能做的,只有默默地清扫这满地狼藉。
也有不知愁的叶儿们,它们调皮地打着旋儿,姿态优雅,把生命的结束当作一次旅行。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秋天的叶子。
叶子上错综复杂的脉络,像极了祖母的皱纹。但祖母并不悲伤,祖母的额头经常是金光闪闪,阳光喜欢在那里安营扎寨,那令人愉快的微笑常常使她的皱纹看起来像是在跳舞。
在我的记忆里,祖母总是拿着扫把,试图把所有的哀怨清扫干净,只留给我们无忧无虑的鸟鸣。
祖母在那些落叶里不停地翻检,把中意的握在手心。祖母喜欢收藏落叶,这个习惯终生未曾改变。这个习惯让我感觉到,祖母永远不会衰老。
我在祖母的书里看到过那些落叶。祖母喜欢看书,她的书里总是夹着各种各样的落叶,仿佛是她为自己的青春留下的标记。每一段青春,都是一片叶子,那些青春的遗骸、无法言说的旧日时光,成了书签,丈量着一本书的里程,时刻提醒着你,哪些句子需要再一次爱抚,哪些情节需要重温。
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父亲告诉我,祖父结婚一年后就从军了,再也没有回来。作为军烈属的祖母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然而却没有人可以安抚她内心的苦痛。祖母习惯在那些叶子上面写字,一句半句的,大多是哀婉的宋词。我想那是祖母用她自己的方式怀念着祖父吧。每年清明的时候,我就会看到祖母去祖父的坟前,把那些写了字的叶子铺满坟头,景象灿烂而华丽。这么多年,我没有见过祖母掉过一滴眼泪,但我知道,她的心就像是蓄了雨的云,轻轻的挤一下,就会泪雨滂沱,只是别人无法看见。祖母的眼泪,只居住在她自己的云里。
不管天气的好坏,祖母总是会大声爽朗地笑。祖母的苦难像一座山,把她的脊背压弯,却压不弯她热爱生活的心。
在那些叶子上写字的时候,祖母是小心翼翼的,仿佛怕碰坏了一份念想。写上了字的叶子,就如同被装上了灵魂,重新活了过来。我想只有祖母懂得那些落叶,也只有那些落叶懂得祖母,她们惺惺相惜,彼此嘘寒问暖。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替那些果实遮过阴凉、从枝头跌落、背井离乡的叶子。
祖母在秋天的离世毫无征兆,只是那一天刮了很大的风,院子里的那棵老柳树稀里哗啦地掉落了所有的叶子。其实,也只有风能让叶子喘息或者感叹。在叶子的生命中,风往往扮演着接生婆和送行者的双重角色,所以叶子的心思只和风说,它只和风窃窃私语。
落叶也有遗言吗?在离开枝头的刹那,它和风都说了什么?谁听过它们交代的后事?
那些齐刷刷掉落的叶子们,是去陪祖母了吗?
我想,如果祖母是落叶,那么风一定是祖父。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缠绕不清的爱意。
我的祖母,一片写满诗句的落叶,一片不知愁的落叶,把生命的结束当作一次旅行。
落叶从不惊叫,哪怕你踩到它的脊背。不像雪,不论你走得多轻,它们都会在你的脚下呻吟,仿佛踩碎了它们的骨头。落叶从不惊叫,哪怕遇到再多的苦难,她都只是去和风窃窃私语。
我似乎听到了落叶在说:“等我,来赴一个灿烂的约会。在此之前,请好好生活,各自珍重!”
(选自《读者》2009年第6期,文章有删改)
文章标题是“祖母是一片不知愁的落叶”,请从文中找出祖母与落叶之间有哪些联系。
文中两次提到“把生命的结束当作一次旅行”,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请具体分析文章末尾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部分,作者描绘出一幅优美的秋景图,其意图主要是为了表达秋天之美和作者对秋的向往之情。
B.本文刻画了一个坚强、乐观、忠贞、隐忍、有文化知识、热爱生活的祖母形象。
C.文章第十一自然段写“祖母总是会大声爽朗地笑”,同时又说“祖母的苦难像一座山”,可见祖母的笑是苦涩而痛楚的。
D.文中两次写到“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起到了抒情线索作用,把景、情、人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使行文脉络清晰。

E.文章第十七段把祖母喻为“落叶”,把祖父喻为 “风”,旨在说明祖母祖父之间浓厚的情感,从而深化了文章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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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分子机器人
“分子机器人”就是在分子尺寸上制造的机器人,其长短大小仅相当于l纳米左右(1纳米是1米的10亿分之一)。原子的大小大约为0.1纳米,分子机器人其实就是把数十个或者数百个原子组合起来制成的机器人。
制造分子机器人的最初构想要回溯到半个多世纪前的1950年。美国著名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第一次提出,未来制造微小机械让其执行各种各样的作业将成为可能。尽管费曼并没有提出分子机器人的具体概念,但是从那以后,制造分子机器人就成为人类的向往。不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非轻而易举,单单操作纳米尺度上的原子、分子就极其困难,况且科学家组装起来的还必须是“把操作和作为目的,能自动运行”的机械。
对一般机械,如汽车来说,动力是必不可少的。对分子机器人来说也是如此,若干种相当于发动机的装置正在研制中。比如偶氮苯分子,这种分子是将两个苯环用两个氮原子连接而成的。有趣的是,在不同的光照下,偶氮苯的构造会发生变化:当照射紫外线的时候,苯环彼此之间的距离会缩短;当照射可见光的时候,苯环彼此之间的距离会伸长。如果能让收缩和伸长这两个动作多次反复进行,那么,靠光照运行的机器人就呼之欲出了。
还有一种双环结构也可以充当分子机器人的“发动机”,有人把其称为分子尺寸的“智慧之环”。它是由两个环和金属原子(一般是铜原子)构成的,这两个环像锁链一样套接在一起,金属原子嵌在它们相交的部位。这样就可以把它作为“发动机”使用了。向双环结构施加电压或撤除电压,金属原子的电子数就会发生变化(因为发生了氧化或还原反应),双环与金属原子结合的位置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于是这个双环结构就会反复不停地运动起来。
目前,日本科学家研制成功了更为先进的分子机器人,这就是能够夹持分子,进而扭转使分子变形的“分子钳”。
分子钳的构造是这样的,“发动机”采用前面提到过的偶氮苯,在分子钳中,偶氮苯所提供的“动力”相当于对钳子的握把。把偶氮苯的动作传递给分子钳的前端、起支点作用的“部件”是二茂铁。我们知道,在机械中有一种使旋转运动平滑进行的部件,那就是轴承。与此相近,科学家在分子钳的前端采用了一种称为“锌卟啉”的部件,它具有易与碱性物质分子相结合(即发生中和反应)的性质。一旦分子钳与碱性物质分子接触,分子钳的前端就会与碱性物质分子相结合,于是分子钳便“夹紧”了分子。此时一旦照射紫外线,苯环就会收缩,这个动作通过充当支点的二茂铁传递给分子钳前端的锌卟啉,分子钳的前端就会开启;当照射可见光时,苯环就会伸长,于是分子钳前端就会闭合。与分子钳前端结合的碱性物质分子的形态就会因这一伸一缩、一紧一松而被迫扭转变形。
分子钳的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使用分子机器人对目标分子进行某些实际操作,这在世界上还是第一次。分子钳的开发使分子机器人的开发迈出了关键性的一大步。
(选自《百科知识》2010年第2期,有删改)
下列对“分子机器人”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分子机器人是把数十个或者数百个原子组合起来制成的其长短大小仅相当于1纳米左右的机器人。
B.分子机器人的概念最初是由美国著名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在1950年提出来的。
C.分子机器人也有“发动机”装置,只不过它的“发动机”很特别,不同于汽车的发动机。 D.“分子钳”机器人由日本科学家研制成功,是能夹持分子进而扭转使分子变形的先进的机器人。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分子钳机器人把偶氮苯作为“发动机”,把二茂铁作为“轴承”,把锌卟啉作为“钳子”。
B.科学家们经过不懈努力,把理查德·费曼制造微小机械让其执行作业的最初构想变成了现实
C.偶氮苯被可见光照射时,苯环彼此间的距离会缩短;偶氮苯被紫外线照射时,苯环彼此间的距离会伸长。
D.分子钳前端的“锌卟啉”与碱性物资分子相结合,分子钳就会“夹紧”分子。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偶氮苯在不同的光照下其构造会发生变化,分子钳的“发动机”就是靠光照运行的。
B.分子机器人的“发动机”有多种,智慧之环的“发动机”是靠施加电压或解除电压来运行的。
C.分子钳是目前最先进的分子机器人,分子钳机器人的“发动机”比智慧之环更先进。
D.开发分子机器人具有重要意义,把分子机器人运用到医疗、工程等某些实际操作中,这在世界上还是第一次。

对于分子机器人而言,什么是“智慧之环”?结合文章内容对此下定义,不超过60字。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6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 选自 《2006 中国年度小小说》, 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第一段中说“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现在的年轻人不热爱祖国传统文化而是一味追求时髦、崇洋媚外的不满。
B.“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等语言反映出何爹思想意识中也有着落后、守旧的一面,使这个有着精湛技艺的剃头匠形象更加鲜活和丰满。
C.文章中间部分极力描写何爹的青龙偃月刀和他神乎其技的青龙偃月刀法。作者用了刮、弹、铲、削、剔等一系列的动词,表现了何爹剃头技艺的精湛,一把剃刀用得跟关羽耍大刀一样出神入化。
D.在小说最后一部分里,作者通过描写病笃的三明爹在何爹给他剃头时的动作、神态和语言,进一步从侧面表现出何爹剃头技艺的高超。

E.文章以自然朴实的语言,真诚地礼赞了传统文化中值得发扬的优秀面,并且表现了作者对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尴尬地位及日后走向的深切忧虑。
小说为什么把何爹的剃刀比为关帝爷的“青龙偃月刀”?(4分)



小说以何爹给临死的三明爹剃最后一次头结尾,这有何用意?试结合具体内容作出分析。(6分)


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论说文,完成11-13题。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若论对中国实际政治的影响之巨,则非法家莫属。所谓“百代都行秦政制”,便是对封建政治文化之本质的揭示。
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最切合春秋战国时代君主们的需求,因为那时的社会充满血腥的征伐,各国为了在虎狼丛中图生存,唯有采纳刑赏并用的法家学说,不惜一切手段富国强兵才有出路。法家的特点有二,一是功利主义,如为了使军队成为虎狼之师,它规定按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评定军功,而军功可带来爵位、封邑等一切物质利益;二是整体主义,它讲求步调一致,甚至不惜以鼓励告密和轻罪重罚等恐怖手段来消除乱源、维系稳定,因此漠视个人、草菅人命成为常态。法家学说在乱世最见效果,但等到天下安定后,统治者如果单纯用法家治国,却容易引火烧身。暴秦二世而亡,给后来的封建统治者一个启示,即在施政过程中,诚实地违反道德或赤裸裸地作恶是危险的,必须用儒家、道家的面目将法家的内核掩盖起来,在被统治者的经验中投下道德的影像,给他们以幻想和期待,这样才便于巧取豪夺。“阳儒阴法”、“外道内法”就是这么形成的。
按照清末思想家谭嗣同的说法,“阳儒阴法”不啻为乡愿与大盗的结合,其必然结果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在先秦诸儒中,谭嗣同特别痛恨荀子,因为正是荀子援法入儒,开创了儒法合流的先河。秦国的李斯就曾跟随荀子研习帝王之学。荀子主张“性恶论”,但他强调的是“权利之恶”而非“权力之恶”。在荀子看来,圣人治国的方法,不是依靠人人为善,而是使人人不作恶。仁义固然要讲,但起主要作用的还是防范、惩治之术。有作为的君主绝不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与“阳儒阴法”相比,“外道内法”更具迷惑性,因为道家标榜清净无为,而法家则表现为刻薄寡恩。两者之间不是有天渊之别么?司马迁写《史记》,将老子与韩非子合传,这在常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学案。后世文人中,关注并研究这一学案者不少,但剖析得最深刻的恐怕是王夫之。王夫之认为,道家和法家的共同点在于以疑虑箝制天下。老子多机诈,教导君主虚静无事,处暗见疵。但机诈既兴,其末流必极于残忍。再者,君主欲无为,欲自逸,必以重用酷吏督责天下,将一切委于有为之法才能做到。到了近代,撰写《厚黑学》的李宗吾先生对此学案也有一些精彩的发挥,比如他说:“道家是法家的收敛状态,而法家则是道家的爆发状态。”如此论断让人称奇。
法家动辄言“法”,但法家思维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完全是两回事。在法家学说中,法律不过是统治者的一种工具,君主本身是不会受法律约束的。君主口衔天宪,言出法随。他的言辞就是法律,具有君临一切的威力。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则意味着无论何人都必须遵循大家共同约定的法律。尤其是公权力,更要有明确的法律边界。滥用公权力,便是对宪政的亵渎,对法律的践踏,公民社会不能容忍这样的无知妄作。
下列对于法家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法家学说诞生于战事频仍的先秦时期,它在消除乱源、富国强兵方面发挥了作用,迎合了诸侯国君主们的需求。
B.法家所谓的“法”,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它不容许任何人亵渎践踏,所以需要由酷吏执行,钳制天下。
C.法家以严刑峻法督责天下,在乱世效果最明显,但天下太平后,如果还只用法家治国,那么就有可能危及统治。
D.法家主张刑赏并用,一方面它以物质利益奖励军功,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另一方面它也采取恐怖的手段来维系稳定。

下列关于儒、道、法合流的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阳儒阴法”“外道内法”都具有欺骗性,清代谭嗣同对此深恶痛绝。
B.儒、道、法合流,掩盖了封建统治的本质,具有相当的迷惑性。
C.法家刻薄寡恩,需借助儒、道的道德外衣,给百姓以幻想和期待。
D.封建统治要维持表面的虚静无事,必须靠严刑酷吏的有为之法。

下列对文意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法家刑赏并用的主张,为封建统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它对中国实际政治的影响超过了其它学说。
B.在荀子看来,人性是恶的,所以圣人治国必须依靠防范、惩治之术,以使得人人不作恶。
C.王夫之认为,司马迁意识到道、法两家在钳制天下方面有共同点,因此写《史记》时将老子与韩非子合传。
D.法家重“法”,主张极力发挥法律这一工具的防范、惩治作用;但同时它也重视对百姓的教化劝善。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株玉米的人生冰山雪莲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谁人不是经历了一番坎坷?万物生灵,谁的一生又会是一帆风顺的呢?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只不过是人们对生活的美好祝愿罢了。
你看,那田间的一株株的玉米幼苗,不也是农人精心播种下去的吗?看它们安静的享受着阳光雨露,我想:它们的一生应该是万事如意,一帆风顺的吧?
不!细想它们一生的经历,每一阶段又何尝不是经历了一番苦难呢?
尚是种子时,它们中间有的就被筛选出来,被无情地丢弃。优胜劣汰,大自然的法则永远是残酷无情的!那么,被选中的种子是否就一生万事大吉了呢?
不!你看那嫩绿的幼芽儿旁边,不是有一粒种子在默默地哭泣么?它籽粒饱满,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熠熠的光泽。谁能不说它是一粒优秀的种子呢?而如今,就因为农人的一个疏忽,它成了大地的弃儿,艳羡地看着昔日的同伴伸展着稚嫩的双臂接受大自然的恩泽,而自己却只能永远生活在同伴的阴影下,在孤寂的时光里呜咽!这一切难道是它的错?
那么,有机会发芽的种子该是命运的宠儿了吧?
不!当它们生长到大约二三十厘米的时候,农人们要再一次执行优胜劣汰的法则。一株株比较赢弱的玉米幼苗被生生的连根拔起!刹那间,我仿佛听见一声声因锥心的疼痛而发出的痛苦呻吟,一声声哀叹命运不公而发出的呐喊!是啊,它们并不都是羸弱的,枯黄的,它们中也有茁壮的,优秀的,可是,他们又能向谁去讨回公道呢?怨它们的位置不符合农人的要求?可那位置恰恰就是农人给的呀!
那么,有幸被留下来的幼苗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吧?
不!它们将接受更多的考验!洪水、干旱、冰雹、蝗虫……将像猛兽一样时时肆虐的对待每一株幼苗!苗儿们要时时紧紧的抓住大地母亲的衣襟,稍有不慎就会被彻底击倒,而且永远不得复生!
难哪!那么,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坎坷,最终结得累累硕果的玉米们该是最最幸运的了吧?是的,它们是幸运的!你看,它们在秋目的阳光照耀下,露出金黄的笑脸,自豪地站在秋风中纵情歌唱的幸福模样,的确让人感到欣慰。可是,另一种不幸在别处悄悄地窥视着它们呢!
收获的季节到了!虽然一穗穗玉米幸福地被农人收仓,但是,在田涧地头,仍会有一些玉米被人遗漏。它们像仓中的玉米一样金黄,一样颗粒饱满,一样历经风雨,一样历经沧桑。可现在,只能在孤寂的秋夜里无奈的呜咽,在渐冷的秋风中无声的长叹,在凄风苦雨的侵袭下慢慢的腐烂!这,就是一株玉米的人生!经历了种种坎坷与磨难最终达到了成功彼岸,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就应谈是幸福的,幸运的了。因为还有那一样历经风霜而最终以悲剧形式离开的人们。
这,就是命运!强,是因为有弱相比较;幸,是因为有不幸做陪衬!
其实,人的一生如果真的万事如意,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哀呢?就像蜂蜜喝多了就不觉得甜一样。只有经历了许多波折,品尝了人生百味,人生道路上的风景才会色彩斑斓,五彩缤纷。人生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深度广度和厚度!不管结局如何,我努力过,我争取过,我奋斗过,我不仅走过、路过,还深深地悟过!我的人生了无遗憾就不愧来人世间走一遭!
分析第一段的含义及作用(4分)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可现在,只能在孤寂的秋夜里无奈的呜咽,在渐冷的秋风中无声的长叹,在凄风苦雨的侵袭下慢慢的腐烂!
(2)人的一生如果真的万事如意,一帆风顺,心想事成,有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哀呢?
请概括玉米一生可能遇到的不幸。(4分)
结合实际情况,谈一谈“一株玉米的人生”给你人生的启示。(6分)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进化”不了的爱
孙君飞
进化论包含着残酷的丛林法则,也隐含着生命的自私自利性。一个生命个体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必须要将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会“排他”,否则优胜劣汰的只能是自己。不过,人们在观察工蜂时,惊讶地发现,它们并未受到进化论的影响,它们混沌若当初,或者说它们完美地保持着一种纯粹而崇高的精神,这使它们成为生命进化中的另类。
工蜂属于生殖器官发育不完善的雌性蜂,即便能够产卵,也只是没有受精的卵,因此它们自身没有繁殖能力。这种缺陷可怕而又不幸,然而工蜂对此无动于衷,甘愿终身携带着缺陷而生,从未奢望将自身进化得更完美更强悍。值得称道的是,工蜂的适应性反而很强大,它们拥有相当厉害的武器——毒刺,刺上长有倒钩,一旦“亮剑”就不能回收利用。工蜂的毒刺是不折不扣的双刃剑,在伤及侵害者的同时,自己的生命也面临着终结。
蜜蜂家族中令人难以置信的社会结构更加震惊着世人的心灵,在这里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合乎“法则”,一切又那么一往情深,合乎“生命之爱”。蜜蜂的利他主义行为也许会让达尔文难以理解,失去繁殖能力却能够将各种特征和习性一代代传承下去的工蜂可能更让达尔文目瞪口呆吧。答案其实很简单,一切都源于蜜蜂与众不同的遗传结构。换言之,存在于工蜂体内的遗传基因极其顽强,只有它们才会驱使工蜂去鞠躬尽瘁地照顾其它跟自己具有相同基因的生命,甚至为对方牺牲自己,却无怨无悔。
蜂后产下的受精卵天生高贵,常常会孵化出雌性幼蜂,而延续高贵的办法只有一个:它们只有食用了工蜂分泌的蜂王浆之后,才能发育成具有生殖能力的小蜂后,否则它们在长大后依然属于工蜂——从出生时开始,便将生命献给蜂群、终日辛劳的工蜂!
由于小蜂后的基因与工蜂的基因几乎相同,从身形外貌上看,彼此也几乎一模一样,这也许使工蜂顿感一阵甜蜜而幸福、神圣而自豪的恍然:站在我面前的,莫不是又一个“我”?我由此获得了新生,得到了永恒……工蜂在含辛茹苦喂养小蜂后的过程中,彼此的血缘关系升至最亲密最牢固。它们原本不是毫不相关的两个,而是见证生命延续、利他友爱的两个。因为相同的基因存活在它们的生命之中,工蜂在潜意识里将蜂后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为重要,为了对方、也为了另一个“我”和“我们”,它们可以在必要时完全放弃自己现实的生命及其未来。
(选自在《思维与智慧》有删节)
下列关于“工蜂”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为生命个体,工蜂的生命隐含着自私自利性,要想不被淘汰,它必须将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会“排他”。
B.工蜂之所以成为生命进化中的另类,是因为它们完美地保持着一种纯粹而崇高的精神,并未受到进化论的影响。
C.工蜂的适应性很强,尾部长有倒钩的毒刺是相当厉害的武器,在伤及侵害者的同时,工蜂的生命也意味着终结。
D.从出生开始,就为蜂群而终日辛劳的工蜂,能把各种特征和习性一代代传承下去,靠的是与众不同的遗传结构。

下列有关“蜜蜂繁殖"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蜂后是具有生殖能力的雌性蜂,产下的受精卵天生高贵,孵化出雌性幼蜂,幼蜂长大以后就成为新一代蜂后。
B.工蜂自身没有繁殖能力,属于生殖器官发育不完善的雌性蜂,即便能够产卵,也只是没有受精的卵,不能孵化幼蜂。
C.存在于工蜂体内的遗传基因极其顽强,它驱使工蜂分泌蜂王浆,鞠躬尽瘁地照顾和自己具有相同基因的“孩子”。
D.蜂后负责产卵,工蜂负责喂养幼蜂,因而小蜂后的基因与工蜂的基因几乎相同,身形外貌上也几乎一模一样。

下列根据原文信息所作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采粉、酿蜜、饲喂幼虫的工蜂是蜂群的主体,儿歌唱的“小蜜蜂,整天忙,采花蜜,酿蜜糖”,指的就是工蜂。
B.蜜蜂家族一切都井然有序,合乎“法则”,合乎“生命之爱”,人类如果借鉴了这种社会结构.可能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
C.为了蜂后和后代,工蜂不惜牺牲自己,是因为它们有奉献精神,潜意识里将蜂后和后代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D.工蜂一生从事的是利他的事业,而不是优化自己的结构来繁衍后代,从这一点来看,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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