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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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会成为穷人的标志吗
在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风行英伦之时,如果说将来富人多是瘦子,穷人多是胖子,谁都会觉得是异想天开。如今呢,在发达国家,穷人的肥胖症最为严重。走进富人区,则苗条的人明显多起来。可见,未来往往在我们的想象之外。那么,在现今这个开法拉利炫富的时代,如果说日后开车的多是穷人,富人反而很少开车出行——这种预言,是否会像贫富的胖瘦一样兑现呢?
《经济学人》曾提纲挈领地展望了汽车的前程:目前地球上有十亿多辆汽车。仅2012一年,就增加了6000余万辆新车。预计到2020年,世界汽车拥有量可能翻一番。毫无疑问,汽车,是世界经济的命脉。
不过,未来汽车拥有量的增长,将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汽车拥有量已经到顶,甚至有可能下降。从总体上看,发达国家的汽车旅行里程在2004年触顶,自2007年经济危机前开始下降。
根据对人口社会学的初步分析,我们能够推断出这些现象是一个长期的趋势,而非一时经济波动所造成的短期失常。在发达国家,婴儿潮一代的前锋,即1945年出生的人,大部分都开车的。如今开车的退休老人比任何时代都多。六十几岁的英国人中,79%有驾照。美国60—64岁这个年龄层的人中,90%以上开车。这比任何年龄段的比例都高,这代人是最痴迷汽车的一代。他们年轻时,汽车象征着自由、财富、美国梦,汽车难以和他们的生命分开。然而,他们恰恰是正在退场的一代。
新一代的年轻人考驾照的年龄普遍偏晚。驾照拿得晚的人,一般开车比较少。英国一项研究显示,快三十岁时领到驾照的,比起年轻十岁就开始开车的人来,开车要少30%。在德国,年轻的有车家庭在增加,但开车的却少了。大家买了车,但越来越多的时间是放在那里,偶然才用。2001—2009年间,美国18—34岁年龄段年收入7万美元以上的阶层,公交使用增长了100%。当然,网络的流行,也使许多开车出行成为不必要。在英国,六分之一的零售是在网上进行,美国也达到了二十分之一。有研究表明,美国18—34岁这个年龄段以网络代替汽车的比例比任何年龄段都高。年轻人越来越把汽车当成日常工具,而不是什么“美国梦”的象征,不是非追不可的时髦。
另一个潮流,则是城市化。在发展中国家,城市中刚富起来的中高产阶层是汽车的主要消费者。在发达国家,农村地区最依赖汽车,城市则更靠公交、自行车或步行。据估计,在发达国家,城市人口的比例,将从2010年的77%上升到2050年的86%。这意味着,将把接近10%的发达国家人口从对汽车的依赖中解放出来。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1世纪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和20世纪不同。汽车在20世纪的城市化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战后的美国,其城市的发展围绕着汽车来演绎,城市化变成了郊区化的铺张发展,中高产阶层移居郊外;市区空洞化,成为贫困、高犯罪率和破败的学区,形成难以根治的“城市病”。为汽车服务的高速公路,则成为基础设施的骨干,使白领阶层得以在郊区的“睡城”和都市的办公室之间每日远距离通勤,最终导致公路不堪重负,严重拥堵。这使郊外中高产阶层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
面临这些挑战,欧洲城市首先开始了去汽车化的进程。哥本哈根等城市,大力扩张自行车道,强化公交体系,同时减少停车位,增加停车费。伦敦等城市以不同的形式征收拥堵费。美国也在讨论类似的计划。这次美国房市崩解后的复苏,清晰地显示了郊区化的没落和城市的复兴。
有观察家指出,有钱人开始返回城市。他们对开车感到厌烦,希望在工作地点附近居住。如果这样的潮流看涨,那么城里的高房价就可能把穷人挤走,而富人少开车、穷人离不开车的现象,就不再是天方夜谭了。
关于“发达国家汽车拥有量已经到顶”这种说法的依据,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发达国家,汽车消费是最大开支之一,但经济危机导致这些国家的汽车拥有量已经到顶,甚至可能下降。
B.开车的老年人的人数比例在一些发达国家是最高的,但是,这个时代的主体却并不是老年人。
C.在发达国家,最依赖汽车的是农村,而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城市人口正在增加,将会让发达国家的人口越来越从对汽车的依赖中解放出来。
D.公共交通的发达和网络的流行使得新一代只是在较少的时间里才偶尔用一用汽车。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汽车曾经在城市化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汽车的优势越来越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这在美国体现得尤其典型。
B.现阶段,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主体不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使得这两种国家对汽车的依赖程度刚好出现相反的趋势。
C.自由、财富、美国梦,这些意义曾经集中体现在对汽车的痴迷上,而对于现在的美国年轻人来说,汽车已经越来越只是日常工具。
D.刚刚过去的这一年里,全世界增加了6000余万辆新车,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发达国家,难以根治的“城市病”使中高产阶层移居郊外,但郊区化的铺张发展使得公路严重拥堵,反而使郊外中高产阶层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
B.郊区化的没落和城市的复兴,会导致发达国家的城市房价上涨,这就可能会把穷人从城市里挤走,富人少开车、穷人离不开车的现象就会成为可能了。
C.强化城市公交体系,采取限制汽车使用的种种措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将去汽车化的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
D.21世纪,汽车在发达国家城市化的进程中不再扮演核心的角色,有钱人正在开始返回城市,美国房市崩解后的复苏就是很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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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换成了北风,秋去冬来了。冬天刚刚冒了个头,落了一场初雪,我满庭斗艳争娇的芳菲,顿然失色,鲜红的老来娇,还有各色的傲霜菊花,一夜全白了头。两棵丁香,叶子簌簌辞柯了,像一声声年华消失的感叹。
每到这个季节,十一月上旬,我生上了炉火,一直到明年四月初,将近半年的时光,我进入静多动少的生活。每到安炉子和撤火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有感触,季候的变迁,情绪的转换,打下了很鲜明、很深刻的印记。 (节选自臧克家《炉火》)
第一段,作者写了“秋去冬来”的景色,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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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梦
晓浩
朋友老刘说起他做的一个梦,激动得满脸通红。他梦见自己驾着一叶小舟,划行在太阳里。那境界好动人啊。
太阳大得无边无沿,透明的浆液,把世界漫溢成一片红色,岸,在哪里?船桨轻轻一拨,溅起一串火红的水珠,落下时,它们忽然凝结成一座座山,千姿百态。
老刘是个画家,那时候,画山画得正苦。
听了老刘的话,我放眼望去,但见群山在我周围有节奏地起伏着,群山之上是蓝天,一轮硕日,漂泊在蓝天上,永恒地照耀着。
记得刚到拉萨的时候,我被惊呆了,一片明晃晃的阳光,铺天盖地而来,拼命地往身体里渗透,我觉得身后的影子都透着亮儿。
是不是在梦里?
我走向那些经幡。五颜六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舞蹈着,似乎一头连着天,一头接着地,天地之间一派和谐宁静。一幢幢别致的藏式楼房和现代建筑,从绿树鲜花中冒出来,寺庙的金顶间杂其中,香火缭绕,放生羊和野狗昂着哲人般的头颅,在大街上踱步。
向生活深处走去,我知道这不是梦。
远方的亲朋好友非说这就是梦,神秘,朦胧,可想而不可及。一位女友,曾在拉萨生活数月,后移居加拿大,她来信说:“想到拉萨我就想大哭一场,那真是一个梦,温暖而又明亮,它在我睡着的时候来了,醒来,它却飞走了。”
对于我来说,拉萨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在我那间常摇曳着烛光的小屋里,我认识了一群又一群的寻梦人。你见过一步一叩,跋涉千里而来的朝佛者吗?从某种意义上说,寻梦者的精神更为感人,他们为了追寻一个美丽的梦,翻越了无数精神意义上的大山,微笑着,走向太阳。尽管,他们的身心遍体鳞伤。
一位年轻的战士,常年驻守在某个四季冰封雪锁的哨卡上,一天,下哨归来,迈过一个半米多的土坎,他跌倒了,再没爬起来,过度缺氧导致了他的牺牲。一位大学生,为了抢救别人,被汹涌的泥石流吞没。一次,在我出去采访的途中,车翻出十五六米,车棚碎了,我安然无恙……还有啊还有,无数恶魔张开大嘴,要吞没我们这些寻梦者。
我常常仰望太阳,流着无法抑制的泪水,感情的大堤在瞬间决口了。想到夸父,他没追赶上太阳,却不是也为后人称颂么?幸福在于追寻这种过程本身。
朋友老刘实现了自己的梦。他独创了一种画派,叫西藏山水画,得到国内外普遍承认,台湾三原色艺术中心还专门为他搞了个人画展。
我不止一次地为他的画所感动。画面上,塞满了山,绝少人间气息,那山汹涌呼啸,奔腾流动着,下降,再升腾,势不可挡。他的画里没画过一个太阳,然而,每幅画都能让人感到众山之上,那轮太阳充满理性的跳跃。
最近,我又见到了老刘。只见他熊腰虎背,一摇一晃,整个一座山在晃动。他说他又陷入了苦闷期。他想在艺术上再上一个高峰。
是啊。太阳只有一个,梦,是无数的。
文章主要写了画家老刘的“太阳梦”,请就此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写老刘作画,又写了朝佛者、战士、大学生和“我”的事情,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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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回家的路
周国平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立业,去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
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着人去尝试,压力逼迫着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本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唯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宁静的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外面的世界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每一条都通往不同的地点。那只知死死盯着外部生活的人,一心一意走在其中的一条上,其余的路对于他等于不存在。只有不忘外部生活且更关注内心生活的人,才能走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同时始终是走在他自己的路上。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是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了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有意义的事,并且一心把它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以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有删改)
作者在文章开头说自己“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有“随便走走”的习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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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宗岱先生
温源宁
宗岱喜好辩论。对于他,辩论简直是练武术,手、腿、头、眼、身一齐参加。若一面走路一面辩论,他这种姿势尤为显著:跟上他的脚步,和跟上他的谈话速度一样不容易,辩论得越激烈,他走得越快。他尖声喊叫,他打手势,他踢腿。若在室内,也完全照样。辩论的缘由呢,为字句,为文体,为象征主义……而最难对付的往往就是为某两位诗人的功过优劣。要是不跟宗岱谈话,你就再也猜不着一个话题的爆炸性有多大。多么简单的题目,也会把火车烧起来。因此,跟他谈话,能叫你真正筋疲力尽。说是谈话,时间长了就不是谈话了,老是打一场架才算完。
对文学,宗岱最有兴趣。他崇拜的是陶渊明、法雷芮、蒙坦、莎士比亚、拉辛和巴斯加。他们的著作,他读起来永远放不下。法雷芮的诗,他极喜欢,但我们若听他朗读,却往往无法注意诗句的美妙,而全被他朗读的架势吸引了——令人很容易幻想着自己正在听一个宗教狂的狂热宣传。
旁人看来,宗岱的翻译简直是件苦差,纸上的文字仿佛都和他有仇,他一个一个地计较,死盯着不放,不独一字字地译,连节奏和用韵都力求和原作一致。他这样难为自己几近傻气,但他译的蒙坦的随笔及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是公认的接近原著,只怕无人能与之媲美的。
(文章有删节)
三段文字写出了梁宗岱在文学活动中的哪些性格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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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之话
夏丏尊
蟋蟀的恋爱生活和其他动物及人类原无大异,可是有一极有兴趣的现象:它们是极端的女尊男卑的。试把雌雄二蟋蟀放入小瓦器中,彼此先用了触角探知对方的存在以后,雄的即开始鸣叫。这时的鸣声与在田野时的放声高吟不同,是如泣如诉的低音,与其说是在伺候雌的意旨,不如说是一种哀恳的表示。雄的追逐雌的,把尾部向雌的接近,雌的犹淡然不顾。于是雄的又反复其哀诉,雌的如不称意,犹是淡然。雄的哀诉,直至雌的自愿接受为止。雄蟋蟀在交尾终了后,不久就要遇到悲哀的运命——所存在者只翅或脚的碎片而已。
蟋蟀产卵,或在土中,或在树干与草叶上。雌蟋蟀在产卵时,先用产卵管在土中试插,及找到了适当的场所,就深深地插入,同时腹部大起振动。产卵管是由四片细长的薄片合成的,卵泻出极速,状如连珠,卵尽才把产卵管拔出。一个雌蟋蟀可产卵至三百以上。雌蟋蟀于产卵后亦即因饥寒而死灭,所留下的卵,至次年初夏孵化。
蟋蟀在昆虫学上属于“不完全变态”的一类,由卵孵化出来的若虫①差不多和其父母同形,只不过翅与产卵管等附属物未完全而已。这情形和那蝶或蝇等须经过幼虫、蛆蛹、成虫的三度变态的完全两样。(像蝶或蝇等叫做“完全变态”的昆虫。)自若虫变为成虫,其间经过数次的脱皮,身体的各部逐渐完成。变为成虫以后,经过四五日即能鸣叫,其时期因温度地域种类个体而不同,大概在立秋前后。它们由此再像其先代的样子,歌唱,恋爱,产卵,度其一生。(文章有删节)
注:①若虫:不完全变态类(渐变态)昆虫的幼体。
根据全文,概括蟋蟀的生命历程。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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