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早年与张奚若同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金岳霖先生,在晚年的《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王蒂瀓曾说过:‘完全是四方的,我同意这个说法。’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彤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金先生的这番话,贴切地概括了自己“最老的朋友”。
“‘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问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张先生不仅对新生严厉,就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也照样不留情面:“毕业后希望你们能继续研究政治学。为了生活自然要找工作,那么可以教教书。最不希望你们去做官。”张奚若先生的话,严厉是够严厉,但也是对学生们最恳切的忠告。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蒋介石应该下野”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蒋介石对张奥若可谓是“国士”之礼遇了。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这与民国另一大知识分子傅新年在国民党大会上痛骂宋子文的“壮举”可以媲美,宋子文只是国民党的一个要人,而张奚若顶撞的可是最高元首。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因。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忠于事实,是对其中肯的评价,亦褒亦贬。 |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阅读全文,概述张奚若为什么被称为“棱角先生”。
结合文本,概括本文材料运用的特点。
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像桃花一样胜利
闵凡利
①当我发觉二OO八年的春日在某个早晨光临的时候,那时的桃花已经开了。桃花
开得热热闹闹生机勃勃,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以一种傲视众生的王者之姿,站在那块属于她或贫瘠或丰腴的土地上,随杨柳风的婀娜妩媚,摇摆出不尽的妖娆和绚丽。
②游在这郁郁葱葱桃花的海洋里,我有一种被什么击中的感觉。这感觉来得突然而
真切,使我的羞辱和自愧波涛一样地汹涌,在我心中来来回回地拍打。我无法去让自己坚强,以示自己是从不低头的硬汉,这个时候,我的自卑就似桃花那轰轰烈烈的芬芳,一览无余地淹没了我,我的呐喊和奋争在这粉红色海洋里,变成了一种颜色一缕花香。
③我知道,这个时候我想急切地融入桃花,和她一起抒写生命的开放,让生命的美
丽在这个时候达到极致的辉煌和壮观。我明白自己,从田野的庄稼地里钻出没来得及抖掉头上的高粱花子,没有擦掉脚上的泥巴,就赤足走进城市加入他们的歌唱。放在他们当中我的形象不伦不类如同羊群里混入的一只马驹。我发觉周围的人们在以一种异样的眼光审视我,拷问我,他们的目光里燃着火苗,灼着我那敏感而又脆弱的心灵。我无法去回答他们,我知道我的解释微不足道,在他们的目光里只能换回鄙视和嘲讽,他们的高傲就似大公鸡的尾巴那样张狂而热闹,我无法面对但又必须得接受,我明白这是我的疼和痛,这是我的苦和忧。
④于是,白天我在城市里似一头套子里的牛勤恳而执著,在我的田里本本分分地耕
作,我的耕作使我的痛苦在那个时候似春日雨后的野草那样撒欢般疯长。因为我是人而不是牛,我有我的理想和追求,我有我的尊严和人格。可我不停的劳作使我换得的只是一顿加上玉米面的草料。我不明白这个城市怎么了,对我为啥这样的吝啬,让我流成河的汗水只换回几粒小小的瘪豆,我不知道现在这个城市为何以一种病态的红润上演着健康,而所有的一切深沉而又明了,让我无法去追问,只有在日坠西山,我踩着夕阳余晖用蹒跚的脚步叩响我的田野,我才发觉,我是那样的势利和俗气。这个时候,我的土地展开她博大的怀抱拥着我,给我拭涂着斑马花纹一样的道道伤痕,让它结疤,让它长成硬硬的茧。那个时候,我躺在田野那母亲般的怀抱里,我才明白:在城市里劳作是我生命的一种开放,就似今日艳丽的桃花。
⑤面对桃花,我才明白,融入这种灿烂其实并不是多么的艰难,桃花的美丽在于她超脱了世俗,以一种大真大诚向尘世献上她的纯和美,就似裸露的婴儿一样在朗朗的太阳下在众目睽睽下展示自己那无边无际的光华,在这样的时候,我明白了,痛苦的永远是我们。
⑥我就想急切地和桃花站在一起,在桃花那如潮的绚丽中洗涤自己的躯体。我的身体满是尘埃,几千年来的欲望和忧伤盔甲一样穿戴在我那疲惫的心灵上,任怎样的捶打漂洗,洗去的只是表面可怜的一丝。那时我才在桃花跟前低下了头。我知道,在春天这样的季节里,胜利的永远是桃花。
(选自《散文》2008年第6期)
14.文章第①段描写了什么景象?有着怎样的作用?(6分)
答:
15.结合语境,请具体说明第④段中作者为什么感到“痛苦”。(4分)
答:
16.从全文来看,桃花给予了“我”怎样的启示?(6分)
答:
17.本文题为“像桃花一样胜利”,有人建议改为“胜利的永远是桃花”,依据本文的内容,
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恰当?请谈谈你的理由。(6分)
答: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1—14题:
阳光的感觉
肖复兴
(1)当初腰伤之后,我可以说是整天追着阳光转。因为大夫嘱咐我要多晒阳光,每天晒
一小时阳光,等于喝一袋牛奶,对于补钙极有益处,有助于腰伤的恢复。
(2)我住医院的时候,病房的窗户朝南,能够下地了,我每天都要站在窗前,好像阳光
早早就等在那里,和我有个约会,不见不散。出院了,我家的窗户几乎都没有朝阳的,我
便每天早晨到小区里的小花园,朝东的高楼遮挡住了太阳,要耐心地等到九点钟以后,太
阳才能够越出楼顶。我突然发现,平日里司空见惯的阳光,原来是那么的珍贵,不是你想
什么时候要它,它就能够如婢女一样随叫随到。城市的高楼无情地切割了天空,阳光不再
如在田野里一样,可以无遮无拦,尽情挥洒。
(3)冬天暖气还没有来的时候,阳光就更加珍贵无比。那时候,我像一只投火的飞蛾,
在小区里寻找着阳光飘落的地方。阳光如同顽皮的小孩子,东躲西藏,在楼群之间、在树枝之间,一闪一闪地稍纵即逝。在时钟的拨弄下,阳光就像瞬息万变的万花筒,跳跃着,
和我捉迷藏,让我想起小时候玩过的一种游戏,小伙伴拿着一面镜子对着阳光照出的反光打在地上,我去用脚踩这个光斑,他便把镜子迅速地移动,比赛谁的速度更快。
(4)终于,暖气来了,温度解决了寒冷,却代替不了阳光。坐在房间里,和坐在阳光的
感觉完全不同,腰就是最敏感的显示器。现代化机器制造的温暖,如同格式化的打印文件,缺少了手写的流畅和亲切,就像尼龙布料和棉布的区别。我才体味到阳光含有大自然的气息,泥土和花草树木的呼吸和体温,都吸收进阳光里面,还有来自云层的清新与湿润,都不仅是一个温度计所能够显示得了的。同暖气制造的温暖目比,阳光更像是母亲的拥抱、情人的抚摸、朋友的呵气如兰。在暖气和在阳光下,都会出汗,在暖气下的汗里面含有工业的元素,而在阳光下的汗里有着大自然和亲情的因子。
(5)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国外有那么多人热衷于到海边晒太阳、到街头的咖啡馆前的露天座椅上晒太阳;为什么北京的老头老太太特别愿意在胡同口挤在墙角晒太阳。阳光和水一样是世界上最为平等民主的东西,它一视同仁,无论贫富贵贱,慷慨给予一切人以照耀和抚摸。记得我国过去有一则这样的寓言:地主在屋子里烤火冻得揣着手直跺脚,长工在屋外的阳光下干活却热得脱光了衣服还不住地出汗。阳光给予人们的温暖,是发乎天、止于心的温暖。
(6)我想起日本的一则童话,讲的是林子深处住着一个四岁叫夏子的可爱的小姑娘,她有个奶奶,腿脚不好,天天呆在家里出不了屋。冬天到了,屋里很冷,小姑娘跑到林子里,用围裙兜了一兜阳光跑回来给奶奶,跑得急了,刚进家门,摔了一跤,阳光撒了一地,没法给奶奶了,小姑娘哭了,对奶奶说:阳光都没了,没法给您了。奶奶对她说:阳光都跳在你的眼睛里了呀。
(7)这则童话,是我二十多年前读过的,却记忆犹新,就在于奶奶说的话让我感动。老奶奶说得多么好啊,阳光不仅是可以看见,可以储存,可以兜住,也是有情感有生命的,可以传递在你我之间。
11.在作者笔下,“阳光”给人以怎样的“感觉”?请概括说明。(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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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何理解第(6)段画线句“阳光都跳在你的眼睛里了呀”的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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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中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请以第(3)和(4)段为例加以赏析。(至少两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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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文章中写到一则日本童话,请探究其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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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6-12题
吴县四柏
梁衡
一千九百多年前,东汉有个大司马叫邓禹的在今天苏州吴县栽了四棵柏树。经岁月的镂雕陶冶,这树竟各修炼成四种神态。清朝皇帝乾隆来游时有感而分别命名为“清”、“奇”、“古”、“怪”。
最东边一棵是“清”。近二千年的古树,不用说该是苍迈龙钟了。可她不,数人合抱的树干,直直地从土里冒出,像一股急喷而上的水柱,连树皮上的纹都是一条条的直线,这样一直升到半空中后,那些柔枝又披拂而下,显出她旺盛的精力和犹存的风韵。我突然觉得她是一位长生的美人,但她不是那种徒有漂亮外貌的浅薄女子,而是满腹学识,历经沧桑。要在古人中找她的魂灵,那便是李清照了。你看那树冠西高东低,这位女词人正右手抬起,挟着后脑勺,若有所思。柔枝拖下来,风轻轻拂着,那就是她飘然的裙裾。“险韵诗成,挟头酒醒,别是闲滋味。”
西边一棵日“奇”。庞然树身斜躺着,若水牛卧地,整个树干已经枯黑,但树身的南北两侧各劈挂下一片皮来,就只那一片皮便又生出许多枝来,枝上又生新枝,一直拖到地上,如蓬篙,如藤萝,像一团绿云,像一汪绿水,依依地拥着自己的命根——那截枯黑的树身。就像佛家说的她又重新转生了一回,正开始新的生命。黑与绿,老与少,生与死,就这样相反相成地共存。你初看她确是很怪的,但再细想,确又有可循的理。
北边一棵为“古”。这是一种左扭柏,即树纹一律向左扭,但这树的纹路却粗得出奇,远看像一条刚洗完正拧水的床单,近看树表高低起伏如沟岭之奔走蜿蜒,贮存了无穷的力。树干上满是突起的肿节,像老人的手和脸,顶上却挑出一些细枝,算是鹤发。而她旁边又破土钻出一株小柏,柔条新叶,亭亭玉立。那该是她的孙女了。我细端详这柏,她古得风骨不凡,令人想起那些功勋老臣,如周之周公,唐之魏徽。
还有一棵名“怪”。其实,它已不能算“一棵”树了。不知在这树出土的第几个年头上,一个雷电,将她从上至下劈为两半,于是两片树身便各赴东西。他们仰卧在那里相向怒目,像是两个摔跤手同时跌倒又各不服气,正欲挣扎而起。长时间的雨淋使树心已烂成黑朽,而树皮上挂着的枝却郁郁葱葱,缘地而走。你细找,找不见他们的根是从哪里入土的。根就在这两片裸躺着的树皮上。白居易说原上草是“野火烧不尽”,这古柏却“雷电击又生”。她这样倔,这样傲,令人想起封建士大夫中与世不同的郑板桥一类的怪人。
这四棵树挤在一起,一共占地也不过一个篮球场大小,但却神志迥异地现出这四种形来,实在是大自然的杰作。那“清”柏,像是扎根在什么泉眼上,水脉好,土气旺,心情舒畅。那“古”柏,大约根须被挤在什么石缝岩隙间,未出土前便经过一番苦斗,出土后还余怒未尽。那“奇”、“怪”二柏便都是雷电的加工,不过雷刀电斧砍削的部位、轻重不同,她们也就各奇各怪。真是天雕地塑,岁打月磨,到哪里去找这有生命的艺术品呢?而且何止艺术本身,你看她们那清、奇、古、怪的神态,那身扎根而挺其力的功力,那抗雷电而不屈的雄姿,那迎风雨而昂首的笑容,那虽留一皮亦要支撑的毅力,那身将朽还不忘遗泽后代的气度,这不都是哲理、思想与品质的含蓄表现吗?大自然本身就是一部博大的教科书,我们面对她常常是一个小学生。我想应该让一切善于思考的人来这树下看看,要是文学家,他一定可以从中悟到一些创作的规律,《唐诗》、《聊斋》、《山海经》、〈西游记》不是各含清、奇、古、怪吗?要是政治家,他一定会由此联想到包公那样的清正,贾谊那样的奇才,伯夷、叔齐那样的古朴,还有扬州八怪等那些被社会扭曲了的怪人。就是一般的游人吧,到此也会不由地停下脚步,想上半天。云南石林里那些冰冷的石头都会引起人种种联想,何况这些有生命的古树呢?她们是牵着一条历史的轴线,从近二千年以前的大地上走来的啊!
6.写出高中学过的梁衡作品:
7.第1段“修炼”在文中的含义是:
8.第3段末“确又有可循的理”,这“理”指的是
9.第6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是
10.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把“清”柏比作李清照,是因为其外形和李清照一样美丽而风韵犹存。 |
B.写古柏旁亭亭玉立的小柏是其孙女,烘托了古柏的老人现象。 |
C.第5段巧改白居易的诗句,是为了说明怪柏经历了比野草更大的磨难。 |
D.文章层次明晰,以总分总的形式介绍了四柏神态形成原因和过程 |
E.从全文看,作者写树及人,表达了他对人与自然命运相关性的深入思考
F.文章运用议论与抒情相结合的方式,体现了“情理并重、深刻大气”的特点。
11.文章描绘四棵柏树,其写作特点可以概括为:
12.文末是作者在柏树下颚思考和联想请结合四柏的某一神态说说你的想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
藏在草间
乡村是藏在草间里的。是啊,没有草的乡村是什么乡村?不管我从外回来,是在什么时候,也不管时令节气,一踏到木镇的泥土,鼻翼里呼吸的味道就是草的味。那种清芬令鼻翼发痒,你喷嚏的滑稽就是草香逗你的结果。
黄昏牛羊回圈,你看到他们的毛发上或绉折里,不是草籽,就是苍耳子的那种带刺的颗粒。草是不用播种的,有时席地坐在满是草的田埂上,随手抓一根草,用它剔牙,或者就拿在手里,用眼睛瞄,看汁液一点点渗出.那是草提炼的雨水的留存,还是他们自己的血液和灵魂?人的心血来潮对草不是好事,他们受到伤害,但农人和他们的关系一直复杂。草们要做牛羊的饲料,草们要做房屋的顶盖。但他们与农人亲昵,父亲长说:老百姓和草一个姓,叫草民吧。
如果说草的生长使乡村有了些诗意,那也是乡村自己不了解的。因为自己了解自己是困难的,草是修饰乡村和庄稼的,也许庄稼太实用,人们对庄稼多的是感恩,是庄稼养活了一个生命又一个生命。草也养活了一个又一个生命。比如牛,比如羊,这又是低一个档次的,因这,草在乡村也是低眉顺眼,不声不张。即使春天,那些草尖从土里探出脑壳,也是怯怯的,你凑近了,草尖就接近于乌有,草色只可遥看,距离产生美感。但是一场雨后,你到了地里,不知你有没有这样的经验.草是那样的热烈,满地的青,是不是草尖和草籽都张开了小嘴,那些封闭了一冬的小生灵们,仿佛与节气与雨水有过契约击过掌,他们在雨水的搀扶下,都站立了。
我曾思索过父亲对草的情感,也许深层就是对土地和庄稼的情感,父亲苍老如残照,脸与手粗糟的像龟裂的枣树的干,黑糊、扭曲,骨节粗大如枣树的树瘤.他的肩上四季有一个杞柳编的粪箕子,那里总有一些草或者干柴,喂养生灵或烧火.当他中风后恢复的不是十分理想,他开始下地干活,我们那里叫薅草,他的步履蹒跚,手指不能灵活转动.他最后还是没有把自己的一亩地交出去,他说,这地就是一个根,空闲的时候到地里走一走,听听庄稼的拔节,即使不干活,蹲在地头弯腰拽几把草,也比坐在床上好.我知道这一亩地对对父亲来说,七分种草三分种庄稼,那是给自己、给鸟儿给牛羊留的口粮,父亲算的很清晰,一年到头,该给自己多少庄稼,剩余的也不能亏待.秋季我回木镇的时候,发现父亲背着一粪箕子草,手里拄着木棍,后面是母亲给父亲拿着衣服,一对老夫妇走在远处开始升起的炊烟里,秋深了,父亲的头发也被节气赶白了,腰也被节气赶弯了,牙齿也被节气赶掉了,像霜降到来,草们一下就咽气了,这由不得你自己,该走的就要走,没有商量,也没有挪移。
但我知道父亲对草的感情,这使我想起一桩往事,那是在饥饿的生产队时代,我随着父亲在离河坡不远的地方看生产队刚刨出的地瓜,我把羊放在河坡.远处是割掉头的谷子地,秸杆如哨兵呆立,还有一个用草扎的草人,头戴一顶破草帽,木棍的手里捏着一块红布,色褪得发白,那是吓唬鸟雀的,如今历史使命完成,就孤零零地呆在田野,没有了躁动,也没有了喧闹,等霜降把他的头染白,然后等明年重来值班。父亲卷了纸烟,用牙龈处的残留的饭渣粘好卷烟的开口,闭着眼,划了火柴,猛地吸了一口,好象疲倦的土地一样,开始享受收成后的安逸.蓦地,父亲拍拍我的肩,把卷烟放在我手里,悄悄地说:吸一口.我诧异地望着父亲,父亲诡秘地笑笑,指指草人。我也笑起来,把卷烟拿起,跑到谷子地,把卷烟放在草人的口里。
在我的印象里,春天的草抓在手里有点绒毛的感觉;到了秋天的老草,在抓在手里,就感到扎手,草像长了骨头。我看见,在菜园,春风吹绿了父亲用树枝缠绕的那些篱笆,草开始踮脚遥望秋天的岁月;而秋天来后,那些草开始在风中,东倒西斜,再也挺不直.那草都斜向有许多坟茔的木镇的坟地.木镇有许多家族的坟茔,在阳间,大家聚族而居,死后也叔叔大爷爷爷奶奶的辈分不乱.但草是一视同仁,该绿的时候绿,该黄的时候黄,每年的清明,后人把草芽拔去,七月十五把开始结籽的老草拔去。如过衰草覆盖了整个坟茔,那就是这家的人最后没有抗拒过草,不能在土地上繁衍了。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谁比谁久远?只有土地知道。人走了,有时在地上堆一抔土,草也许笑话呢,那土最终被草统属,我听到了草在草间的咯咯坏笑,毕竟笑在最后的是它们啊。
(选自《散文》,有删改)
注:①薅(hāo)草:除草
17.请从修辞角度说明画横线的部分运用了什么表达技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18.作者为什么在文章的开头说“乡村是藏在草里的”?
答:
19.作者多处写草时,也写父亲;而写父亲时也会写草,似乎草与父亲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联系。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答:
20.作者在文章的结尾处写到:“我听到了草在草间的咯咯坏笑,皆竟笑在最后的是它们啊。”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
我的梦想
史铁生
①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②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③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④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人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⑤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都得到,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⑥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看见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活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摘录《史铁生自传》有改动)
17.有着强健身体的刘易斯为什么也有“茫然若失”的时候?
答:
18.第④段划横线的句子“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其中“这样一个刘易斯”做何理解?请结合原文作答。
答:
19.文章第⑤段为什么说“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怎样理解文中“最美的梦想”?
答:
20.文章最后补叙报纸上一则消息,其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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