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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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    [法]莫泊桑
玛兰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官运!
有天早上,他从报上看到从前一位同学新近当了议员。玛兰重新成了他那位同学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朋友。
不久议员摇身一变当了部长,半年后玛兰就被任命为行政法院参事。
起初,他简直有点飘飘然了。为了炫耀,他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仿佛别人只要一看见他,就能猜到他的身份。后来,出于一种有权势而又有宽宏大量者的责任感,他油然萌生一股压抑不住要去保护别人的欲望。无论在哪里遇到熟人,他都高兴地迎上去,不等人家问,就连忙说:“您知道,我现在当参事了,很想为您出点力。如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请您甭客气,尽管吩咐好了。我在这个位置上,是有点权力的。”
一有机会,他对任何人都主动给予无限慷慨的帮助。他每天都要给人写十封、二十封、五十封介绍信,他写给所有的官吏。他感到幸福,无比幸福。
一天早上,他准备去行政法院,屋外已经下雨了。
雨越下越大。他只好在一个房门口躲雨。那儿已有个老神父。在当参事前,他并不喜欢神父。自一位红衣主教在一件棘手事情上客气地向他求教以后,他对他们也尊敬起来。他看看神父,关切地问:“请问您到哪一区去?”
神父有点犹豫,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朝王宫方向去。”
“如果您愿意,神父,我可以和您合用我这把伞。我到行政法院去。我是那里的参事。”
神父抬起头,望望他:“多谢,我接受您这番好意。”
玛兰接着说:“您来巴黎多半是为散心吧。”
神父回答:“不,我有事。”
“哦!是件重要的事吗?如果您用得着我,尽管吩咐好了。”
神父好像挺为难,吞吞吐吐地说:“啊!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私事……一点小误会。您不会感兴趣的。是……是一件内部的……教会方面的事。”
“哎呀,这正属行政法院管。您尽管吩咐我好了。”
“先生,我也正要到行政法院去。您心肠真是太好了。我要去见勒尔佩、萨翁两位先生。说不定还得见珀蒂帕先生。”
“哎呀,他们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呱呱叫的同事。我都恳切地去替您托托关系。包在我身上好了。”
神父嘟囔着说了许多感恩的话。
玛兰高兴极了。“哼!您可碰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神父。瞧吧,瞧吧,有了我,您的事情解决起来一定非常顺利。”
他们到了行政法院。玛兰把神父领进办公室,请他坐在火炉前,然后伏案写道:“亲爱的同事:请允许我恳切地向您介绍德高望重的桑蒂尔神父,他有一件小事当面向您陈述,务请鼎力协助。”
他写了三封信,那受他保护的人接了信,千恩万谢地走了。
这一天平静地过去了。玛兰夜里睡得很好,第二天愉快地醒来,吩咐仆人送来报纸。他打开报纸念道:
有个桑蒂尔神父,被控告做过许多卑鄙龌龊的事……谁知他找到一位叫玛兰的行政法院参事做他的热心辩护人,该参事居然大胆地替这个披着宗教外衣的罪犯,给自己的同事们写了最恳切的介绍信……我们提请部长注意该参事令人不能容忍的行为……
他一下就蹦起来去找珀蒂帕。
珀蒂帕对他说:“唉,您简直疯了,居然把那老阴谋家介绍给我。”
他张皇失措地说:“别提了……您瞧……我上当了……他这人看上去那么老实……他耍了我……卑鄙可耻地耍了我。我求您,求您设法狠狠地惩办他一下,越狠越好。我要写信。请您告诉我,要办他,得给谁写信?……对,找总主教!”
他突然坐下来,伏在珀蒂帕的桌上写道:“总主教大人:我荣幸地向阁下报告,最近有一个桑蒂尔神父欺我为人忠厚,用尽种种诡计和谎话陷害我。受他花言巧语哄骗,我竟至于……”
他把信封好,扭转头对同事说:“您看见了吧,亲爱的朋友,这对您也是个教训,千万别再替人写介绍信了。”               (有删改)
小说中的玛兰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小说后半部分引用了报纸上的一段报道,作者这样写对情节安排有哪些作用?(5分)
这篇小说以“保护人”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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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吃饭
王琼华
“我是陈宝山,老部长,您还记得我吗?”
快下班时,一个电话让我呆了一下。便想起了这个陈宝山。几年前。我曾到一个叫陈家岔的村里蹲点扶贫,有一个帮扶对象叫陈宝山。一听手机里的声音就知道是他。陈宝山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是他这名字挺好,可家里境况太不好了。帮扶一年后.他家还是村里的一个贫困户。我回城里时很真诚地跟他说:“以后有什么困难.还可以直接来找我。”
看来陈宝山没忘记我这个交代。
也正是这样,我走出办公楼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请陈宝山吃一顿饭。因为我也记得陈宝山当年说过的一句话:“这人呐,一日三餐都有一碗饱饭吃就好。”我摸透了他的脾气,在进城路上他肯定不会掏钱吃饭的。看到陈宝山时,我怔了一下。哎哟,这陈宝山今天还穿了一套西装。这大概又是哪个好心人救助的吧。还不错,进城来找人知道换一套体面的衣服。我说:“宝山,我们先吃饭去。”
“好的,我已经订了包厢。”
“你订了包厢?”
他点点头说:“在粤港大酒店。我问过人,那里的海鲜做得最地道。”
“哈哈哈,想吃一回海鲜?行啦,我请你吃一回海鲜。”我不好断了人家的念头。都知道,全城要数粤港大酒店吃饭价位最高。看来这陈宝山真要把海鲜当泥鳅吃。也许陈宝山看出了一点什么,马上咧嘴一笑:“今天是我请您吃饭。”
——“好啊,你请客,我埋单!”
但这话我没说出口,因为他把我扯进了一辆小车,还是奔驰。接着,陈宝山很熟练地把车子开动起来。他见我一头雾水,便爽朗地说:“这车子是我挖到的。”一番交谈,我才知道陈宝山现在成金矿老板了。这让我立即警觉起来。平常,我最不喜欢跟这老板那老板打交道。看来陈宝山这顿饭也不是要让我白吃的。他肯定知道我一句话能让他把矿挖得更好。
陈宝山敬了我三杯酒后,见他还是没说出这进城请我吃饭的原因,我便问:“宝山,要我帮什么忙呢?”
“没忙要您帮。”
“怎么啦,宝山要灌醉我才说实话?”
“我灌不醉你,这种地方牌子的酒我本来就喝不惯。不过我打听过了,您喜欢喝这牌子的酒。”
我暗暗噢了一声,有点自嘲起来:“没事还这么用心请我吃饭?你这宝山,肚子里还真能憋住话呀。”
“我这人就是这脾气,半句话也憋不住,肚子里能憋住的就是一泡尿。”
我哈哈大笑。没想到陈宝山有钱了也变得这么会说话。于是,我便回敬了三杯。见他有些醉意了,我又问:“说吧,有什么事跟我直说。”
“没事没事,我来城里就是请您这恩人吃顿饭。”
一直到吃完饭,陈宝山也没有说什么事。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当他开车把我送回办公楼时,我还是问:“宝山,如果真有事,就说出来吧。看到你能赚钱了,我心里挺高兴的。”
“真没什么大事。”
“没大事,那就有小事?”
“您也知道,在村子里没人看得起我。我就是挖了一窖金子,他们也不正眼看我。村里人都敬重您,您是大领导,心肠挺好,人家还说,您这人挺随和,但不随便,听说我们县里头头来请您吃饭也没请动您。看看,能让您吃我一顿饭,我陈宝山这脸面当然风光了。嘿嘿,村里村外还有哪个老板能请动您呢?”
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没想到今天有钱的陈宝山会怀揣这么一种心态。想当年,他蔫头耷脑当人家的跟屁虫也没吭上一声……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5期,有改动)
小说第二自然段写了“我”以前与陈宝山交往的情况,这是什么叙述方法?就全文来看有什么作用?(6分)
文中说“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从全文来看,“我”在“做人”方面有什么“脾气”?(4分)
如何理解“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对陈宝山的这一做法,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6分)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动物也“好学”
两份不同的动物觅食研究显示,虎鲸和黑猩猩都会把自家的“传统”传授给家族的其他成员。这一结果作为新的证据表明,动物界中普遍存在学习行为。
科学家们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尼亚加拉大瀑布海产养殖场对虎鲸进行了一项研究。一条很有独创精神的雄虎鲸发明了一种捕食海鸥的新方法,并把这种方法传授给了同在养殖场的伙伴们。这条4岁的虎鲸把胃里没有消化的鱼吐到水面上引诱海鸥。它呆在水下静静地等待,当有海鸥飞下来想吃鱼时就一口把海鸥咬住。纽约布法罗卡尼修斯学院的动物行为学家迈克尔·努南说:“它们其实是设了一个陷阱,用这种方法有时一天能捕获3—4只海鸥。”
尽管努南已经为不同的实验做了3年的观察,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行为。而且这条聪明的雄虎鲸开始这样做之后,努南观察到它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也学会了这一招。很快,它们的妈妈们也享用到这种有羽毛的美味,还有一条6个月大的小鲸和一条壮年雄鲸也先后学会了。
澳大利亚西海岸的野生海豚是第一种被人们观察到有学习传统的海洋哺乳动物。它们会从海床剥下天然海绵盖到鼻尖上作为保护垫,以免觅食时被躲在海床边的带刺鱼类弄伤。不过虎鲸的研究证据更确凿,因为人们观察到了它们从开始学到学成的整个过程。
有些研究者说,很多所谓的文化传播现象也可以解释成某些个体自己领悟到某种技能,而不是仿效同伴。但是乔治敦大学海豚用海绵护鼻的研究报告作者之一、生态学研究家珍妮特·曼说:“很难再说这只是个别现象了。”圣安德鲁斯大学的行为科学家安德鲁·怀特尼说:“这非常明显是一个观察学习的过程。”
怀特尼和他的同事也带来了他们的一项研究报告:当黑猩猩从同伴身上学会某一种技能之后,它们会一直沿用那种方法,即使那不是最有效的。怀特尼先找来两只黑猩猩,它们要用一根小棍子移动一个障碍物之后才能吃到东西。其中一只黑猩猩学会举起障碍物,另外一只被教会用更简单的方法拨开障碍物。各自的伙伴可以观察到自己群体的“专家”的工作。这些黑猩猩只学属于自己群体的那只猩猩会的方法。即使一些用提举法的猩猩学会拨开法之后,大多数仍然选择自己群体最初的提举法。
(摘自《参考消息》)
以下选项最能说明“动物也‘好学’”的一项是( )

A.一条很有独创精神的雄虎鲸发明了一种捕食海鸥的新方法。
B.雄虎鲸的伙伴们在雄虎鲸的传授下,学会了捕食海鸥的新方法。
C.野生海豚会从海床剥下天然海绵盖到鼻尖上作为保护垫,以免觅食时被弄伤。
D.一只黑猩猩学会举起障碍物,然后吃到了东西。

以下对画线句“这非常明显是一个观察学习的过程”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雄虎鲸发明了把胃里没有消化的鱼吐到水面上引诱海鸥的捕食新方法,其他鲸鱼也很快就领悟到了这种捕食方法。
B.雄虎鲸的同伴们,包括它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和它们的妈妈们在雄虎鲸的传授下,都学会了这种新的捕食方法。
C.雄虎鲸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很快学会了把胃里没有消化的鱼吐到水面上引诱海鸥的捕食新方法。
D.虎鲸诱捕海鸥的新方法非常罕见,那只雄虎鲸也不是自己领悟到的,而是向人类学习的。

根据文中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黑猩猩只学属于自己群体的那只黑猩猩会的方法,而不知变通,所以黑猩猩的智力比虎鲸的更低下。
B.野生海豚是第一种被人们观察到有学习传统的海洋哺乳动物,这说明海豚比鲸鱼更聪明。
C.努南观察这条雄虎鲸已经有3年了,但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捕食海鸥的行为。
D.有关虎鲸和黑猩猩的觅食研究结果,作为新的证据表明动物界中普遍存在学习行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明月清泉自在怀
贾平凹
读王维的《山居秋暝》时年龄还小,想象不来“松间明月”的高洁,也不懂得“泉流石上”是什么样。母亲说这是一幅很美很美的风景画,要我好好背,说背熟了就知道意思了。可我虽将诗句背得滚瓜烂熟,其意义依然不懂。什么空山、清泉、渔舟这些田园风物也只是朦胧,而乡野情致则更模糊了。
后来上了大学,有了些古文功底,常常自豪于同窗学友,翻来覆去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也能时常获得师长赞许。再后来深入乡村,那儿有田园,却无松竹流泉;及至上了华山、峨眉山,并且专在月夜听泉,古刹闻钟,乘江南渔舟,访溪边浣女,都为寻找王维《山居秋暝》的那种灿烂意境,都为了却“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那份执著情结。一段时间,于人世纷杂之中,自以为林泉在胸,甚至以渔樵野老自居,说和同事纠纷,劝解祸中难人。自以为心中有了王维,就了却了人间烦恼,看透了红尘纷争;更自以为一壶清茶,便可笑谈古今。
真正进入了人生的生存程序:结婚、生子、住房、柴米油盐,等等,才知道青年时代“明月松间照”式的“超脱”,只不过是少年时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浮雕和顺延。真正对王维和他的诗的理解,是在经历了无数生命的体验和阅历的堆积之后。人之一生,苦也罢,乐也罢;得也罢,失也罢——要紧的是心间那一泓清潭里不能没有月辉。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顶上的松明,足下的流泉以及坐下的磐石,何曾因宠辱得失而抛却自在?又何曾因风霜雨雪而易移萎缩?它们自我踏实,不变心性,才有了千年的阅历,万年的长久,也才有了诗人的神韵和学者的品性。我不止一次地造访过终南山翠华池边那棵苍松,也每年数次带外地朋友去观览黄帝陵下的汉武帝手植柏,还常常携着孩子在碑林前的唐槐边盘桓……这些木中的祖宗,旱天雪摧折过它们的骨干,三九冰冻裂过它们的树皮,甚至它们还挨过野樵顽童的斧斫和毛虫鸟雀的啮啄,然而它们全都无言地忍受了,甚至它们默默地自我修复、自我完善。到头来,这风霜雨雪,这刀斧虫雀,统统化做了其根下营养自身的泥土和涵育情操的“胎盘”。这是何等的气度和胸襟!相形之下,那些不惜以自己的尊严和人格与金钱地位、功名利禄作交换,最终腰缠万贯、飞黄腾达的小人的蝇营狗苟算得了什么?且让他暂去得逞又能怎样?!
王维实在是唐朝的爱因斯坦,他把山水景物参悟得那么透彻,所谓穷极物理形而上学于他实在是储之心灵,口吐莲花!坦诚、执著、自识,使王维远离了贪婪、附庸、嫉妒的装饰,从而永葆了自身人品、诗品顽强的生命力。谁又能说不呢?的确,“空山”是一种胸襟,“新雨”是一种态度;“天气”是一种环境,“晚来”是瞬时的境遇。“竹喧”也罢,“莲动”也罢,“春芳”也罢,“王孙”也罢,生活中的诱惑实在太多太多,而物质的欲望则永无止境,什么都要的结果最终只能是什么都没有得到。惟有甘于清贫、甘于寂寞,自始至终保持独立的人格,这才是人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王维的人生态度正是因为有了太多的放弃,也便才有了他“息阴无恶木,饮水必清源”的高洁清怀,也便才有了他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
“明月松间照”,照一片娴静淡泊寄寓我无所栖息的灵魂;“清泉石上流”,流一江春水细浪淘洗我劳累庸碌之身躯。浣女是个好,渔舟也是个好,好的质地在于劳作,在于独立,在于思想——这是物质的创造,更是精神的明月清泉。
第三段“胎盘”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为什么要用引号?
理解“王维实在是唐朝的爱因斯坦”这个句子的含义?。
王维在《山居秋暝》中,运用了很多意象,说说贾平凹是怎样理解这些意象的。
请概括作者少年时期、青年时期(上了大学和再后来深入乡村)、中年时期(人生的生存程序)读《山居秋暝》的不同感受。
少年时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年时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年时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
我们有iPod和黑莓手机,手指轻轻触屏就可以选项。我们进入了数字化时代,我们变得机械化了,什么东西都分门别类。而时尚设计师也开始将高新科技元素融入服装中。近年来,背包里开始设计有专放iPod的口袋,手袋一般也都有专放手机的小袋子。如今,前卫的时尚业开始将新科技置于衣料中,而不仅仅是为这些好玩的小玩意儿提供存放空间。
这种新科技服装有时看上去像是来自科幻片,有的像是情绪戒指,这种服装可以依据穿衣者的举止来感觉和判断他的心情,并据此播放适当的mp3歌曲。创新是不受限制的,有时看起来也可能很荒唐。荷兰乌得勒支艺术学院的大学生埃里克设计出一种高科技牛仔裤,在大腿部位装有无线电蓝牙键盘,后兜里放有鼠标,膝盖上装有话筒。有些人或许会觉得这种在大腿上敲键盘的方式有点儿不雅,但它凸显了这种高技术在推动服装技术的发展。还有人利用一种镍钛记忆合金,改变服装面料的质地,使之发光的嵌料可以移动,就像是它们在呼吸,有点儿像珊瑚随潮水移动一样。
英国服装设计师侯赛因·卡拉扬被公认是高科技服装的创始人,他两次荣获“年度最佳英国设计师”的美称。伦敦设计博物馆正在举办一场有趣而诱人的展览,其展出的全是卡拉扬的杰作。这些作品向人们展示了他15年的设计生涯。其中的一件作品是由水晶和激光制成的服装,可以产生艳丽的光影闪烁的效果,还有两件带液晶显示屏的衣服,上面显示的是水底世界。卡拉扬认为,将科技融入时装是“创新的唯一途径”。
高科技服装设计师并不期望他们的作品很快会在大街上流行,但他们认为他们的努力正在慢慢引导时尚业的创意思维。纽约的服装设计师张安骅用热变色布料设计了一款皱褶叠层服装,它可展现出一幅纽约市地图。生产防寒服的奥尼尔公司研制出一种内置GPS定位系统的导航滑雪服。其袖筒上装有液晶显示器,可以显示滑雪者的坐标和地理信息,还可以导航。
(《参考消息》摘引美国《新闻周刊》)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文中所说的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的一项是()
A.近年来,服装设计行业设的专放iPod的口袋,以及专放手机的小袋子。
纽约服装设计师张安骅用热变色布料设计的一款皱褶叠层服装。
C.埃里克设计出的在大腿部位装有无线电蓝牙键盘,后兜里放有鼠标,膝盖上装有话筒的牛仔裤。
D.奥尼尔公司研制出的内置GPS定位系统的导航滑雪服。
下列各项中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当今时尚服装设计师将高新科技元素融入服装中是为了取悦消费者。
有的服装设计师利用一种镍钛记忆合金,改变服装面料的质地,使之发光的嵌料可以移动,给人以动感。
C.高科技服装设计师期望他们的作品能够很快在大街上流行,并能够引领时尚。
D.高科技服装的创始人侯赛因·卡拉扬曾两次荣获“年度最佳法国设计师”的美称。
下列各项中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埃里克设计的那种时尚牛仔裤很不雅观,不会有发展的市场。
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可以判断并调节穿衣者的心情。
C.当今时尚的创意思维正在为高科技服装设计师的这一努力所引领。
D.奥尼尔公司研制的那种导航滑雪服,可以用于到寒冷荒芜地带探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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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已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请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
以文章加点词语的分析为例,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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