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小题。(共9分)

在当代中国人的美食追求中,鲜是一项极为活跃、极为重要的指标。然而在所有的滋味中,鲜又是最飘忽不定、最难以把握的。
关于“鲜”,《辞源》的主要解释是:生鱼,新鲜,野兽,洁、善,古民族名,少。《汉语大词典》的主要解释是:泛指鱼类,活鱼;以鲜鱼做的鱼脍;新宰杀的鸟兽肉;新鲜食物;新鲜;味美。可见“鲜”字在规范的解释中,从未被认为是一种滋味。中国古人对味的归纳是甜、酸、苦、辣、咸。中国传统的五味中没有鲜。当然,“鲜”更不是当今人们所附会理解的那种将新鲜的鱼和羊放一起进行烹调后产生的滋味。在严格的概念意义上,“鲜”始终没有进入味的类型之中,充其量也只是对美味或风味的一种泛指,一种只可意会的表述。
对“鲜”的理解上的变化,出现在近代。特别是上世纪初日本人发明了味精后,人们对“鲜”的理解出现了一个明显转折,即原先宽泛意义上的“鲜”,非味型的“鲜”,被作为味型的“鲜”所代替。当时人们认为味精在烹调中只是起到一定的增味作用,即强化食物原来的风味,可是时间一长,人们就索性将味精的味型理解为鲜味,并把所有类同、接近于味精的味都统称为鲜味。
味精的出现和使用功过并存。对鲜味的确定性追求,既带来了烹饪的发展和人们饮食口味的改善,也使原本众多的美味有被“鲜味化”、同质化的危险。味精在提升食物鲜味的同时,也损伤了自然的天生丽质,它所带来的千菜一味共性化倾向,恰恰是烹饪和品味的大忌,审美的大敌。
作为工业社会标准化、模式化产物的味精,从符号意义上象征着我们与农业社会的告别。随着用量越来越大,用途被不断扩大和强化,味精对富有个性的千姿百态的美味的颠覆越来越广泛而持久,而这一点却常被现代人所忽视。尽管在当今的都市里正出现一股崇尚农家菜、田园菜的饮食新潮,但在味精家族的遮蔽下,我们再也不可能尝到真正的田园风味了。
根据文意,属于“中国传统的五味中没有鲜”的依据的一项是

A.“鲜”和“五味”相比,是最飘忽不定、最难以把握和只可意会的味型。
B.在一些人看来,“鲜”就是将新鲜的鱼和羊.同进行烹调后产生的滋味。
C.从“鲜”的定义看,“鲜”最初主要泛指鱼类和新鲜,从未被作为一种味道。
D.在中国人的味觉感受中,“鲜”被用来泛指或描述食物所具有的美味或风味。

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甜、酸、苦、辣、咸“五味”是中国古人对滋味进行的归纳,而“鲜”则是日本民族对味型的归纳。
B.人们对“鲜”的认识出现在近代,从日本人发明了味精后的上世纪初起,“鲜”就成为了当代人的美食追求。
C.味精具有增味作用,后来人们就将味精的味型理解为鲜味,并把所有类同、接近于味精的味都统称为鲜味。
D.味精在烹调中可起到增味的作用,即强化食物原来的风味,使食物原来的味道“鲜味化”,从而成为美味。

依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传统五味中不包括“鲜”,反映了农耕时代的中国古人与当代人在美食上的不同追求:崇尚自然,讲究本味。
B.原本只是泛指美味、只可意会的“鲜”成为了一种具体的味型,说明科学技术增强了人们对滋味的感觉能力。
C.作为工业社会标准化、模式化产物的味精改善了人们的口味,随着其用途的不断扩大和强化,将使众口不再难调。
D.味精的出现和使用,再一次证明了人类对自然的每一次超越和由此而获得的进步,都必然同时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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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故事
林海音
南腔北调的夏夜乘凉会上,一直聊到月上中天,还没有散去的意思。
大家被彭先生的故事迷住了。
彭先生是张医师的朋友。张医师最近常鼓励大家去验血型。大家都没有动过大手术,对于血的一切不够亲切。
今晚又谈到了血型。这位彭先生说,作为现代的国民,血型不可不验,而且它或许还有意想不到的妙用呢!
这时,钱太太开腔了:“干脆说罢,我就怕验出是AB型的!”
钱太太所以这么说,实在也怪张医师,他曾说AB型是不祥之兆。
“我丈母娘就是AB型的。”这时,彭先生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钱太太“咯”地笑了:“还管丈母娘的血型呢!”
张医师紧接着说:“提到彭先生的丈母娘,你们别笑,这里还有段恋爱悲喜剧呢!倒是可以请彭先生讲给你们听。”
“谈起来,是五年前的事了,”彭先生躺在藤椅上,仰着头,喷着烟,微笑着,他倒真是在做甜蜜的回忆呢!“那时秀鸾在秘书室做打字员,天天从我办公桌的窗前经过。”
“你就拿眼盯着看!”有人插嘴。
“不错,我盯着她那会说话的眼睛,淘气的鼻子,甜蜜的小嘴儿……”
“结果认识了没有?”
“我们当然有机会认识啦!日子一久,我们就坠入情网了,互订终身。热带的小姐,实在另有她们可爱之处。”
“台湾小姐?”到这时大家才知道是位台湾小姐。
“糟糕的就在秀鸾是台湾小姐。”彭先生接着说。
“我知道,一定是聘金的问题。”有人说。
彭先生悠然地吸着烟,摇摇头:“是我那位老丈人的问题!”
“我那老丈人真是铁打的心肠,任凭秀鸾怎么哀求,就是不许她嫁给我。”
“他认准了‘外省郎’没好的。秀鸾跟她爸说,如果不答应,她宁可去死。老头子也说,你要嫁给那小子,我只当你死了。结果,秀鸾还是投进了我的怀抱。”
“但是关于你丈母娘的AB型呢?”这时钱太太又想起了这件事。
大家笑起来了,彭先生接着讲:
“我是很乐观的,我总以为我们结婚以后,一定会把我们翁婿之间的关系慢慢调整过来。可是一年下来,我的愿望始终就没实现,有时看着秀鸾挺着大肚子进去,就让我风里雨里站在门口,我真想冲进去。可是我心疼秀鸾,到底还是忍住了。”
“真惨!”林太太不胜唏嘘。
“倒是我那丈母娘会偷偷出来塞给我点心什么的。”
“有一天我独个儿上了老丈人家的门儿喽!”
“好大胆子!”有位先生插嘴。
“你以为我上门找打架哪,我是报告秀鸾入院待产的消息去了。大胖儿子生下了,算是又见了一代,可是我们的情形并未见好转,老丈人在他女儿面前连半个字都没问过我。”
“迭格[注]老泰山凶得来!”
“硬是要不得!”
“有一天,”这段回忆大概很有趣,彭先生自己也未语先笑了,“秀鸾匆匆忙忙回来了,慌慌张张地说:‘爸爸病了!’‘什么病呀?’‘肠子!肠子要剪断!快走。’唉!我那铁石心肠的老丈人呀!也有一天要柔肠寸断了!”
大家听到这里哄然大笑。林太太说:“彭先生,你解恨了,是不是?”
“不敢!”彭先生虽然这么说,可是仍然可以看出他的轻松。“秀鸾说爸爸需要输血,但秀鸾是A型,小舅子是B型,丈母娘是AB型……”
“他们都不能给病人输血,买血要五百块钱100毫升,共需300毫升一千五,秀鸾母女在着急。我对秀鸾说:‘这样说来,爸爸是O血型的喽?’秀鸾点点头。我说:‘你何必着急呢!现成的大血人在这儿哪!我也是O型的呀!’”
“第二天,我那干巴巴的老丈人,一把拉住我的手,‘你金家伙!你金家伙!’……”
“你金家伙?是日本话,还是骂人的话?”
“‘你金家伙’,台湾话‘你真正好’也!我们爷儿俩的手紧紧地握着,两股热流交会,一切嫌隙都被血般的事实给溶化了!”彭先生说到这里,向张医师挤了一下眼,微笑着,“所以,我要奉劝诸位,血型不可不验,它实在有意想不到的妙用!”
故事讲完了,大家觉得非常有趣,林先生首先说:“血型不可不验,明天就去验。张医师,先给我挂个号。”
“对!对!血型不可不验。”大家同声地说。
[注]迭格:吴方言,意为“这个”。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张医师紧接过彭先生的话,让彭先生讲述自己的恋爱悲喜剧,因为他事先知道彭先生的爱情故事很是生动曲折。
B.台湾姑娘秀鸾与彭先生相爱,却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为了捍卫爱情,她不惜牺牲亲情,以至于以死抗争。
C.“铁石心肠”的老丈人有一天“柔肠寸断”,这是他改变对女婿态度的起因,而这一情节设计是作者的匠心所在。
D.这篇小说借助人物之间的对话,讲述了一个与血型有些关系的婚恋故事,巧妙地传达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E.这篇小说的内容是关于南腔北调的外省人在台湾的爱情故事。小说带有浓郁的台湾风情,文笔诙谐而又细腻。
小说一开始就写乘凉会上“南腔北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外省郎”彭先生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题目是“血的故事”,但主要内容是围绕血型而展开的,如果以“血型的故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明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级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瞽献曲”或“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捉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给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级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或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展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展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诗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守在科学的屋檐下
王波
1913年,普朗克担任柏林大学校长不久,便将爱因斯坦请到柏林大学,并为他设立了一个新的教授职位。在他看来,“把更多有天赋的科学家留在德国”是一名科学家应尽的责任。
当然,对普朗克来说,一切并不是“责任”两个字这么简单。在这个路德教徒心中,科学是他的另一个上帝。而终其一生,他一直守在科学的屋檐下。
1878年,20岁的普朗克已在慕尼黑大学小有名气。名声来自他的音乐天赋,这个大二学生曾为多首歌曲和一部歌剧作曲。但在选择专业时,他选择了物理。一位物理学家教授试图劝说年轻人另走他路,这样或许更容易有所成就。普朗克拒绝了教授的好意,他回应道:“我并不期望发现新大陆,只想把现有的物理知识搞清楚。”
第二年,当为自己以“论热力学的第二定律”为题目的博士论文答辩时,年轻的普朗克被一位知名化学家进行了近乎讽刺的批评。幸运的是,普朗克最终通过答辩,并获得了慕尼黑大学的教职,可以继续从事他的理论物理研究。
普朗克所不曾期望的“新大陆”,则在22年后浮现。1900年,普朗克提出黑体辐射问题,进而提出了量子概念,这给物理学带来巨变,也在18年后给普朗克带来了诺贝尔奖。
只是,此时的奖励,已难以抚平普朗克内心的千疮百孔。他的妻子和女儿先后离世,大儿子则死于一战战场。
战争带给普朗克的,不仅是家庭的巨变,还有事业的动荡不安。1914年,在军国主义分子的操纵和煽动下,德国科学和文化界发表了《文明世界宣言》。普朗克在德国物理学界享有最高声誉,不得不在这个臭名昭著的宣言上签名。很快他便后悔了。两年后,他再次签名,不过是反对军国主义。
与此同时,德国的科学研究也陷入了困境。为了让局面改观,普朗克向同事们呼吁“坚持到底,继续工作”。1920年10月,他和犹太化学家弗里茨·哈伯创建德国科学临时学会,以求募集资金支持科学研究。
纳粹的上台,则让普朗克的努力几乎化为乌有。身为威廉皇家学会主席的普朗克,眼睁睁看着大批犹太朋友和同事被驱逐和羞辱,数以百计的科学家被迫离开德国。部分人在普朗克的劝说下,留了下来,其中包括哈伯。
只是,这些为科学而留下来的人,几乎处处饱受屈辱。普朗克曾直接找到希特勒,抗议哈伯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但丝毫于事无补。德国科学的屋檐之下,已无这些人的容身之处。哈伯最终在1934年死于流亡途中。爱因斯坦则在1935年远走美国。普朗克弹钢琴时,由爱因斯坦拉小提琴伴奏的场景,也从此成为绝响。
那些在皇家学会研究所内工作的犹太科学家,在失去了普朗克竭尽全力的保护后,不得不离去。普朗克则选择留在德国,在他看来,自己“有责任”留在国内,保护已经支离破碎的科学研究。他无力反抗纳粹的暴行,但当二战的战火燃烧到柏林时,他似乎看到了希望。他写到:“要渡过危机,一直活到重新崛起的转折点那天。”
可惜的是,在1944年2月的一次空袭中,普朗克在柏林的家完全被摧毁,他留在家里的论文手稿和藏书化为灰烬。5个月后,他的二儿子埃尔温·普朗克因参与密谋暗杀希特勒,被逮捕关入盖世太保的总部,并在1945年被处决,曾经幸福的家庭,只剩下一位87岁的老人,在屋檐之下体会着家国的凋零。
而为了“扩大科学的影响”,老人不顾健康问题的困扰,前往各地巡回演讲。在演讲中,他呼吁人们“向上帝走去”,这个“上帝”不是他信仰了一生的耶稣,而是他为之付出了一生的科学。
(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在表现普朗克对科学的坚守的同时,说“科学是他的另一个上帝”,文末进一步提到普朗克的呼吁——“向上帝走去”,这正暴露出人性的两面性。
B.在作者看来,20岁的普朗克凭借他的音乐天赋已在慕尼黑大学小有名气,可是选择专业时,他选择已经研究得差不多的物理,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C.文章运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了普朗克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的苦难经历,塑造了一位执著爱国的物理学家的形象。
D.普朗克不曾期待在物理学上有“新大陆”般的发现,但他在1900年,却提出了黑体辐射问题,进而提出了量子概念,这正反映出他对科学始终不渝的探索。

E.尽管作出了最大的努力,普朗克还是不能使那些为科学留下来的人免受屈辱,而他本人,也不得不在《文明世界宣言》上签名。
(2)文章第四段提到普朗克在进行博士论文答辩时被一位知名化学家进行了近乎讽刺的批评一事,这是否会影响普朗克的形象?请说明你的理由。
(3)文章是从哪些方面表现普朗克终其一生,一直守在德国科学的屋檐下的?请举例表述。
(4)在其他科学家选择了“不得不离去”后,普朗克则选择留在德国,他的这个选择给了你什么样的启发?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记住北大有个叫王瑶的教授
钱理群
王瑶教授去世,我们弟子献了一副挽联:“魏晋风度,为人但有真性情;五四精神,传世岂无好文章。”我们把先生看作是“魏晋风度”和“五四精神”的一个传人。鲁迅对魏晋风度有个概括,就是“清峻、通脱”。鲁迅也说:“我有时候很峻急,有时候很随便。”因此可以说魏晋风度与鲁迅所代表的五四精神是相似的。先生对他所生活的时代,对知识分子境遇的严峻的判断,也有鲁迅式的清醒、冷峻,敢于直面现实。先生说他“出语多谐”,面对那个时代严酷的事实,他却用幽默的语言来表达,这表现了一种心态,即看穿、看透了一切以后的坦然自如。先生这种危难中的坦然,给人的印象是难忘的。他去世后,林庚曾撰文回忆他在文革时的表现:他们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并且被勒令在公共场所扫地,以示“斯文扫地”。林庚说我们都觉得非常窘迫、难堪,但王瑶却泰然处之,他“游刃有余,如入无人之地,穿过无数杂乱的脚下,就这么不急不慢地一路扫去”。
先生从来不给我们上课,第一次见面就打招呼说,你们平时没事不要来找我,一个星期只准去我家一次。我们一般都是下午四点以后去跟他闲聊,想到什么就谈什么:政治、思想、文化、人生等等,很少谈学术。他平时对我们放任不管,一入学开一个书单,你怎么读、怎么弄他通通不问。其实这个放任不管,我倒觉得正是抓住了学术研究的特点。学术研究是个人独立的自由的精神劳动,因此它从根底上就应该是散漫的。散漫,并不是无所事事,一个真正的学者,一个有志于学术的学生,学术研究是他内在生命的需要,根本不需要督促,看起来他在闲荡,读闲书,其实总在思考。看起来漫不经心,其实是潜入生命与学术的深处,进行自由无羁的探讨与创造。这是不能管的,更不能乱管。搞学术就是得无为而治,先生深谙无为而治的奥妙。
但关键时候,先生也会点醒你,一点就让你终生难忘。在学术上,他只抓毕业论文,而且先要求学生提出两个论文选题,向他汇报设想,然后他给定一个题目,并点醒你做这个题目应该注意什么。比如我当初毕业论文就准备了两个题目:一个写鲁迅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艺术世界;另一个是鲁迅和周作人发展道路的比较。先生听了我的汇报以后说,你的第一个题目很有新意,但你自己还没有想清楚,短时间内也不容易想清楚,在不成熟、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急于写成论文,会有很多漏洞,答辩时很可能通不过,反而糟蹋了这个题目,不如放起来,多酝酿几年以后再做,一做就把它做好。于是就定了做“鲁迅和周作人发展道路的比较”这个题目。
更重要的,是先生给我们思想上的点醒,治学态度、人生道路上的启迪。先生曾经找我谈话,告诫我“不要急于发表文章”。他说:“我知道,你已经三十九岁了,你急于想在学术界出来,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劝你要沉住气,我们北大有个传统,叫做‘后发制人。有的学者很年轻,很快就写出文章来,一举成名,但缺乏后劲,起点也就是终点,这是不足效法的。北大的传统是强调厚积薄发,你别着急,沉沉稳稳地做学问,好好地下功夫,慢慢地出来,但一旦出来就一发不可收,有源源不断的后劲,这才是真本事。”
我研究生毕业留校以后,先生又找我谈了一次话,使我终身受益。他说:“你现在留校了,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因为你在北大,这样,你的机会就非常多,但另一方面诱惑也非常多,你的头脑要清醒,要能抵挡住诱惑。很多人会约你写稿,要你做这样那样的有种种好处的事,你自己得想清楚,哪些文章你可以写,哪些文章你不可以写,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你要心里有数,要学会拒绝,不然的话,在各种诱惑面前,你会晕头转向,看来什么都做了,什么都得了,名声也很大,但最后算总账,你把最主要的,你真正追求的东西丢了,你会发现你实际上是一事无成,那时候就晚了,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现在仔细想想,先生的师训其实都是一个意思,概括地说就是“沉潜”二字。要沉得住、潜下来,沉潜于学术的深处、生命的深处:这是做学问与做人的大境界。而急功近利,浮躁虚华,是做学问、做人的大敌。我回顾自己的学术生涯,唯一可取之处,也是可以告慰先生的,就是我一直牢记师训,并身体力行。我从1960年大学毕业就雄心勃勃想做一个学者,直到1985年,才开始发出自己的独立的声音。可以说做了二十五年的准备,练了二十五年的内功,我的治学之路、人生之路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很艰苦,但也很充实,没有虚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钱理群是王瑶教授的学生,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取得的成就,侧面描写了王瑶对自己一生的深远影响,更显得真实可信。
B.王瑶教授认为那些一举成名之后就缺乏后劲的年轻学者没有真本事,他批评已经三十九岁的钱理群急功近利,急于出名,违背了北大厚积薄发的传统。
C.作者当初写毕业论文时,本来准备了两个跟鲁迅有关的题目,但王瑶教授听完他的汇报后,否定了前一个题目,建议他做“鲁迅和周作人发展道路的比较”这个题目。
D.王瑶教授曾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被勒令在公共场所扫地,但他却坦然处之,一点也不觉得窘迫难堪,这种危难中的坦然自如令人感叹。

E.本文追忆了王瑶教授峻急通脱的精神气质和独特的教学方式,在经济繁荣和变革的年代,面对着种种利益和诱惑,记住王瑶教授是很有意义的。
(2)王瑶教授的弟子怎样看待王瑶?请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
(3)王瑶教授指导学生的方法很特别,文本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概括。
(4)作者怎样概括王瑶教授的师训风格?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一风格及其作用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小 炕 笤 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
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倚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刚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碗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噻,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两毛钱。绑扎出一堆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路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小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夸克”娘儿俩给绑笤帚的老头吃二米饭,当他发生危险时又及时抢救,老头为报答这娘儿俩,绑扎了一堆东西,才收了四块钱。
B.“夸克”娘儿俩及时抢救吃饭被噎的绑笤帚老头,这一情节为下文老头送小炕笤帚遭大雨栽进沟里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C.绑笤帚的老头来给“夸克”家送小炕笤帚,不幸栽进了沟里,“夸克”通过笤帚上的红绒线判断这个老头就是之前给家里帮笤帚的老头。
D.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叙事角度很巧妙,时而用第三人称叙述,时而用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角度的转换十分自然。

E.这篇小说故事简单,情节也不太曲折,没有什么矛盾,但文中人物淳厚、质朴、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品性让人感动。
(2)有人说舍友们的活动冲淡了主人公的形象,你怎么看待?请简要分析。
(3)骑“铁驴”的老头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最后写“夸克”娘儿俩去医院看望绑笤帚的老头,可老头当着医生说不认识他们。作者的这种处理是否合适?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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