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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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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金岳霖先生在《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形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曾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间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待之以“国士”之礼。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既生动形象地概括了张奚若的个性特征,也亦褒亦贬地表达了作者的评价。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
文章开头引用金岳霖《回忆录》中的文字,有何作用?
答:                                                                              
                                                                                  
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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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群的红叶
柯灵
该有两个多月了,那时霜华初降,梧桐还未落净。一个孩子到我房里,手里握着一束红叶,临走时送了我两片,还告诉我这是从龙山上师范学校的后园里采来的。
我欣然,把红叶托在手心,细细地鉴赏。这是一种枫类植物。叶子像玲珑的手掌,分成七瓣,纤细的叶茎,匀称的脉络,叶缘有整齐的锯齿,精致得像最细致的工笔画。颜色似殷似赭,红得惹人怜爱。我把玩许久,珍重地放在书桌上的白瓷小盘里,聊当案头清供。
过不了几天,红叶褪了色,不经意地萎谢了。我怅然,这么美的东西,不想生命这样短促,真的是“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破彩云散”。我若有所失,心里虚飘飘地没有着落。于是我爬上龙山,跑到师范学校后园。园在半山,视野宽旷,园里百卉零落,秋意沁人。在山坡高处,找到了那棵红树,只见它独立擎天,满树离离,喷朱喧赤,似要烧起漫山的野火,在满眼萧索中,特别引人注目。但树根四周,也飘落了不少叶子。我徘徊树下,流连忘返,最后拾了许多落叶回来,仔细地夹在书本里。
三天以后,我翻书检点,叶子还是枯了,失去了光泽,但不曾皱缩,比那白瓷盘里憔悴支离的一双好得多。我忽发遐想,试图以人力挽回自然,找来水彩颜料,在失色的红叶上涂抹了一层浓浓的胭脂,乍一看去,居然红艳如生,能够以假乱真了。我索性妄想巧夺天工,在玻璃窗上贴上淡青透明的绸纹纸,再把落叶参差错落地粘在纸上,构成一幅当窗迎风纷披的幻境。我怡然,坐在窗前,不觉一时莞尔自得。
从此窗上的红叶,成了我朝夕相亲的伴侣。每天清晨,醒来撩开帐子,只见晨光熹微,这些红叶的剪影,就会投入我惺忪的双眼,向我道早安。有时深夜凄清,从外面奔波回来,满屋静悄无声,却有那晕黄的灯光,把红叶的素影投射窗外,似对我含笑相迎,我亲切地进了屋,如倦鸟归林,打叠起浮浪的心情,怡然上床寻梦。
而今风雪连天,早到了凛冽的严冬。有一天黄昏,我兀坐窗前,面对伴我岑寂的红叶,忽然想起那后园的红树,便信步走去,作即兴的拜访。谁知那如火如荼、盛极一时的树冠,已经凋零殆尽,只剩得空枝灌濯,横斜地对着沉闷的寒空。树根四周,都是萎黄的枯草,落叶已片影无存。只是近处有一堆雪白的寒灰,其中留着残红点点,是些未烬的碎叶。想是园丁把落叶扫到一处,点把火烧了,好待来年化作春泥,给那峥嵘的老红树添点肥料。
回到屋里,依然在窗前兀坐,对着窗上的红叶,我怅然。如果红叶有知,听到同伴的消息,想到自己的遭遇,它们对我是抱怨,还是感激?它们既从土里来,自应回到土里去,它们偶然的失群,装饰了我这陋室的小窗,该是它们的不幸,至少是委屈。——我终于感到歉然。
根据文意,指出“失群的红叶”“打叠起浮浪的心情”中“失群”“浮浪”的含义。
本文围绕“红叶”,抒写了作者多种情感。请对这些情感及产生的缘由作分点解说。
文中多处描写红叶,生动可感。以第5段为例,从表达技巧的角度加以赏析。
作者借“失群的红叶”表达了怎样的思想?对红叶“偶然的失群,装饰了我这陋室的小窗”这一境遇,你有什么看法?请作简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 (9 分,每小题 3 分)
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其中二氧化碳是大家最为熟悉的一种气体,而三氟化氮吸收热量的能力比二氧化碳强12,000到20,000倍。因为三氟化氮比起极易挥发的碳氟化合物更有利于环境,过去的十年中,三氟化氮一直被当成是碳氟化合物的替代品。现在它作为活性氟原子源,被广泛运用于等离子电视以及其他平板显示器的生产中,用于蚀刻这些设备内的硅晶片。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在这个生产过程中,只有非常少量(约2%)的三氟化氮逃逸到了大气中,所以在人类活动产生的致使全球变暖的气体中,它显得微不足道。今年年初,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区的一位大气化学家迈克•普瑞瑟尔(Michael Prather),最早对此观点提出了质疑,他对普遍认同的气体排放率存在不同看法。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两个海岸清洁空气观测站对空气进行取样分析后,第一次证实,整个生产过程中,三氟化氮排放到大气中的百分率比预想的明显高很多。在加利福尼亚拉荷亚的斯克利普斯海洋学研究院,雷•威斯(Ray Weiss)所领导的团队综合使用了气相色谱分析和质谱分析系统对样品中的三氟化氮值进行了测量。他们发现,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大气中这种气体的浓度翻了20番以上,从万亿分之0.02上升到了万亿分之0.454,大部分的气体排放都在北半球。在《地球物理学研究通讯》上发表的论文中,他们提到2006年大气中三氟化氮的估计总量为1,200 吨,实际总量为4,200 吨,现在已经上升到了5,400吨。考虑到这种气体的巨大温室效应,以及其在大气中的存在时间约为740年,这个量(5,400吨)的三氟化氮相当于6,700万吨的二氧化碳所产生的影响,几乎是芬兰全年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研究已经结束了。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温室气体。”普瑞瑟尔说,他没有参加雷•威斯团队的研究。“现在我们需要得到的是从生产到废气处理整个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气体在系统内流动。”“电子生产业内人士没有把迈克•普瑞瑟尔的论文当回事儿,他们认为那只是理论上的推测而已。”英国利兹大学的大气化学家皮尔斯•福斯特说道:“这篇新论文说明了三氟化氮的量相当大,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之中。”
他还指出,这两篇正中要害的学术报告为行业人士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利用这个机会他们可以规范他们的生产。比如,在不久的未来,等离子屏幕可能很快就会被液晶屏幕(LCD)所取代,后者对环境更加有利。“也许这些气体会自然而然地就消失了,”英国气象局的大气科学家吉姆•海伍德(Jim Haywood)赞同地说道,“不过把三氟化氮列入严格限制其排放量的温室气体名单也是非常必要的。”
从原文看,下列对“三氟化氮”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三氟化氮比起极易挥发的碳氟化合物更有利于环境,过去的十年中,一直被广泛运用于蚀刻等离子电视以及其他平板显示器内的硅晶片。
B.三氟化氮吸收热量的能力比二氧化碳强12,000到20,000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温室气体。
C.三氟化氮在今年以前一直被认为在人类活动产生的致使全球变暖的气体中,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只有极少部分(约2%)的三氟化氮逃逸到了大气中。
D.三氟化氮有着巨大的温室效应,在大气中的存在时间约为740年。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两个海岸清洁空气观测站对空气进行第一次取样分析后,证实三氟化氮排放到大气中的百分率比预想的明显高很多。
B.雷•威斯(Ray Weiss)所领导的团队对样品中的三氟化氮值进行了测量,发现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大部分的三氟化氮都排放到了北半球。
C.现在大气中三氟化氮总量为5,400吨,相当于6,700万吨的二氧化碳所产生的影响,几乎是芬兰全年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
D.雷•威斯团队的普瑞瑟尔说,现在我们需要得到的是从生产到废气处理整个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气体在系统内流动。

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已经发表的两篇正中要害的学术报告可以使行业人士规范他们的生产,改变他们的生产模式。
B.在不久的未来,液晶屏幕(LCD)可能将取代等离子屏幕,这样或许会使三氟化氮自然而然地减少。
C.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未来有可能对其中的三氟化氮的排放量进行更为严格的限制。
D.电子生产业内人士虽然意识到三氟化氮量相当大,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之中,但是他们并不会将其当回事儿。二、古诗文阅读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美丽的雪花飞舞起来了。我已经有三年不曾见着它。
去年在福建,仿佛比现在更迟一点,也曾见过雪。但那是远处山顶的积雪,可不是飞舞着的雪花。在平原上,它只是偶然的随着雨点洒下来几颗,没有落到地面的时候。它的颜色是灰的,不是白色;它的重量像是雨点,并不会飞舞。一到地面, 它立刻融成了水,没有痕迹,也未尝跳跃,也未尝发出窸窣的声音。这样的雪,在四十年来第一次看见它的老年的福建人,诚然能感到特别的意味,谈得津津有味,但在我,却总觉得索然。“福建下过雪”,我可没有这样想过。
我喜欢眼前飞舞着的上海的雪花。它才是“雪白”的白色,也才是花一样的美丽。它好像比空气还轻,并不从半空里落下来,而是被空气从地面卷起来的。然而它又像是活的生物,像夏天黄昏时候的成群的蚊蚋,像春天流蜜时期的蜜蜂,它的忙碌的飞翔,或上或下,或快或慢,或粘着人身,或拥人窗隙,仿佛自有它自己的意志和目的。它静默无声。但在它飞舞的时候,我们似乎听见了千百万人马的呼号和脚步声,大海的汹涌的波涛声,森林的狂吼声,有时又似乎听见了情人的窃窃的密语声,礼拜堂的平静的晚祷声,花园里的欢乐的鸟歌声……它所带来的是阴沉与严寒。但在它的飞舞的姿态中,我们看见了慈善的母亲,柔和的情人,活泼的孩子,微笑的花,温暖的太阳,静默的晚霞……它没有气息。但当它扑到我们面上的时候,我们似乎闻到了旷野间鲜洁的空气的气息,山谷中幽雅的兰花的气息,花园里浓郁的玫瑰的气息,清淡的茉莉花的气息…… 在白天,它做出千百种婀娜的姿态;夜间,它发出银色的光辉,照耀着我们行路的人,又在我们的玻璃窗上札札地绘就了各式各样的花卉和树木,斜的,直的,弯的,倒的。还有那河流,那天上的云…… 现在,美丽的雪花飞舞了。我喜欢,我已经有三年不曾见着它。我的喜欢有如四十年来第—次看见它的老年的福建人。但是,和老年的福建人一样,我回想着过去下雪时候的生活,现在的喜悦就像这钻进窗隙落到我桌上的雪花似的,渐渐融化,而且立刻消失了。
记得某年在北京,一个朋友的寓所里,围着火炉,煮着全中国最好的白菜和面,喝着酒,剥着花生,谈笑得几乎忘记了身在异乡;吃得满面通红,两个人一路唱着,一路踏着吱吱地 叫着的雪,踉跄地从东长安街的起头踱到西长安街的尽头,又忘记了正是异乡最寒冷的时候。这样的生活,和今天的一比,不禁使我感到惘然。上海的朋友们都像走工厂里的机器,忙碌得一刻没有休息;而在下雪的今天,他们又叫我一个人看守着永不会有人或电话来访问的房子。这是多么孤单,寂寞,乏味的生活。
“没有意思!”我听见过去的我对今天的我这样说了。正像我在福建的时候,对四十年来第一次看见雪的老年的福建人所说的一样。
然而,我还有一个更可骄傲的我在呢。这个我,是有过更快乐的生活的,在故乡:地上厚的积雪,是我的地毡,我在它上面打着滚,翻着筋斗。我把它捻成了团,捧着,丢着。我把它堆成了一个和尚,在它的口里,插上一支香烟。我把它当作糖,放在口里……
“没有意思!你这老年人!”我听见幼年的我对着过去的那些我这样说了。正如过去的那些我骄傲地对别个所说的一样。
不错,一切的雪天的生活和幼年的雪天的生活一比,过去和现在的喜悦是像这钻进窗隙落到我桌上的雪花一样,渐渐融化,而且立刻消失了。
然而对着这时穿着一袭破单衣,站在屋角里发抖的或竟至于僵死在雪地上的穷人,则我的幼年时候快乐的雪天生活的意义,又如何呢?这个他对着这个我,不也在说着“没有意思!”的话吗?
天呵,我们能再想了。人间的欢乐无平衡,人间的苦恼亦无边限。世界无终极之点,人类亦无末日之时。我既生为今日的我,为什么要追求或留念今日的我外的我呢?今日的我虽 说是寂寞地孤单地看守着永没有人或电话来访问的房子,但既可以安逸地躲在房子里烤着火,避免风雪的寒冷;又可以隔着玻璃,诗人—般的静默地鉴赏着雪花飞舞的美的世界,不也是足以自满的吗?
抓住现实。只有现实是最宝贵的。
眼前雪花飞舞着的世界,就是最现实的现实。
看呵!美丽的雪花在飞舞着呢。这就是我三年来相思着而不能见到的雪花。
(选自鲁彦《雪》,有删改)
文章具体描写了许多地方的雪,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条列出。作者认为哪个地方的雪景最美?为什么?
文章第三段主要从哪些角度描写上海的雪花?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作者反复说“没有意思!”,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写“美丽的雪花飞舞起来了”,表现了作者对眼前雪花的喜爱之情,给全文奠定了一种感情基调。
B.文章所表现的感情跌宕起伏,作者回想福建下雪时候的生活,觉得现在的喜悦就像渐渐融化的雪花一样,立刻就要消失了。
C.文章通篇使用对比的手法,和上海下雪时的生活所表现出的欣喜之情相比,北京下雪时的生活让作者感到惘然。
D.对于穿着一袭破单衣、站在屋角里发抖的或竟至于僵死在雪地上的穷人来说,即便是再美的雪花,也不能让人感受到快乐。

E.本文结构紧凑,首尾呼应。作者紧扣一“雪”字在回忆和现实中穿梭,使我们既欣赏到雪的那份清韵,又了解到生活的一种哲理。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心与手
在丹佛车站,一帮旅客拥进开往东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车车厢。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身边摆满有经验的旅行者才会携带的豪华物品。在新上车的旅客中走来了两个人。一位年轻英俊,神态举止显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则脸色阴沉,行动拖沓。他们被手铐铐在一起。
 两个人穿过车厢过道,一张背向的位子是唯一空着的,而且正对着那位迷人的女人。他们就在这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年轻的女子看到他们,即刻脸上浮现出妩媚的笑颜,圆润的双颊也有些发红。接着只见她伸出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与来客握手。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又舒缓,让人感到她是一位爱好交谈的人。
 她说道:“噢,埃斯顿先生,怎么,他乡异地,连老朋友也不认识了?”
 年轻英俊的那位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强烈地一怔,显得局促不安起来,然后他用左手握住了她的手。
 “费尔吉德小姐,”他笑着说,“我请求您原谅我不能用另一只手来握手,因为它现在正派用场呢。”
 他微微地提起右手,只见一副闪亮的“手镯”正把他的右手腕和同伴的左手腕扣在一起。年轻姑娘眼中的兴奋神情渐渐地变成一种惶惑的恐惧。脸颊上的红色也消退了。她不解地张开双唇,力图缓解难过的心情。埃斯顿微微一笑,好像是这位小姐的样子使他发笑一样。他刚要开口解释,他的同伴抢先说话了。这位脸色阴沉的人一直用他那锐利机敏的眼睛偷偷地察看着姑娘的表情。
 “请允许我说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他正送我去内森维茨监狱,我将因伪造罪在那儿被判处7年徒刑。”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恢复了自然,“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钱总是生翅而飞的。你也清楚在华盛顿是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我发现西部有人赚钱的好去处,所以——,当然警长的地位自然比不上大使,但是——”
 “大使,”姑娘兴奋地说道,“你可别再提大使了,大使可不需要做这种事情,这点你应该是知道的。你现在既然成了一名勇敢的西部英雄,骑马,打枪,经历各种危险,那么生活也一定和在华盛顿时大不一样。你可再也不和老朋友们一道了。”
 姑娘的眼光再次被吸引到了那副亮闪闪的手铐上,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另外那位来客又说道,“为了不让犯人逃跑,所有的警长都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埃斯顿先生是懂得这一点的。”
 “要过多久我们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我想不会是马上,”埃斯顿回答,“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着。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妈妈和我在西部度过了整个夏天,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我想这儿的空气适合于我。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并执迷不悟地——”
 “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这太不公平了,我需要喝点酒,我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
 这两位系在一起的旅行者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拒绝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这是一位不走运的朋友。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你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你现在去不了东部太遗憾了。”她一面说着,一面重新整理好衣裳,恢复起仪态,“但我想你一定会继续旅行到内森维茨的。”
 “是的,”埃斯顿回答,“我要去内森维茨。”
 两位来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地看准了吗?我是说——你见过把犯人铐在自己右手上的警官吗?”
文章第一节人物描写了三个人物。请指出本段人物描写所用的方法,并简要分析对这几个人物的描写在文中分别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分析划线句子两处破折号的作用,并续写诶斯顿想要说的话。
分析小说中警长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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