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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善陈光标
陈光标,现任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近10年他向慈善事业捐款捐物累计突破8.1亿,被媒体称为“中国首善”。2010年9月,他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陈光标如此慷慨,他究竟有多少钱呢?《2010胡润百富榜》显示,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以个人财富35亿元排在百富榜第406位。陈光标算得上是中国的有钱人,但是算不上是中国最有钱的人,他甚至连南京的首富都算不上。
陈光标的裸捐逻辑
陈光标进入公众视野,始于2008年那场巨大的灾难——汶川地震。
地震发生后两个小时,陈光标就调集了60台工程机械与120多人的救灾队千里救灾,救回131个生命,其中他亲自抱、背、抬出200多人,救活14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过亿元。有关机构称赞他是“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
陈光标在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一封信中发出倡议:每个富人应该意识到,能够成为富人是幸运的,但你拥有的财富绝不可以仅仅属于自己个人,你有责任为他人,为社会,多做一些事,更多地回报社会。
对于裸捐的意义,陈光标做出了如下解释:“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当我们活着的时候,能够轰轰烈烈地为自己的国家干一番事业,创造财富,创造就业,创造文明和进步,无疑是幸福和快乐的。同样,当我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能够把财富归还世界,让更多遭遇不幸和贫困的兄弟姐妹共享,自己清清白白地离开这个世界,更是一种高尚和伟大。相反,如果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
“我经常说,财富是水,是身外之物。如果有一杯水可以一个人喝,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在家里,要是有一条河就该与大家分享。”陈光标的裸捐逻辑是如此淡定,他说,“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捐的不是钱,而是一种理念,通过这种理念来唤醒人们的灵魂与良知,并且是在呼唤这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
“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陈光标理直气壮地说,“你说我沽名钓誉也好,贪图名誉也罢,我都认了。”“我就要高调做善事,如果你不服你来做,你来和我争‘中国首善’这个称号。”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刘选国日前撰文指出,“对于陈光标式慈善,社会赞誉的多,批评质疑的也不少。我认为,陈光标式慈善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推动是无可置疑的,其慈善观对于正思考散财之道的中国第一代创业者来说,具有极大示范效应。”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陈光标高调慈善的意义和价值也许就在于尝试。用陈光标自己的话说,“我打算多试几种方法,希望起到火车头作用,但愿我的经历,可以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制度化和产业化形成做点事情。”
当很多富豪还在为财富来源的正当性纠结的时候,陈光标们的举动,无疑又对个人占有巨额财富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提出了质疑,更对很多人孜孜以求创造财富帝国的雄心,从目的、价值和意义三个方面,提出了挑战。
更有学者指出,中国人的财富伦理,亟需从传统文化中去寻找资源,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能更好地获取普世认同的财富观念。《孟子·滕文公上》说“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为富而仁,因仁而富,只有回到传统文化中,将富与仁相结合,才能为当下时代的财富暴增,找到合理的伦理归宿。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陈光标作为南京首富,被媒体誉为“中国首善”,五年累计捐款额多达9亿元。他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
B.陈光标被人们关注始于汶川地震,地震发生后两小时,他调集救灾队,救回131个生命,并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过亿元。为此,有人称赞他,“把财富归还世界,是一种高尚和伟大。”
C.陈光标的“裸捐”善举以及在中国台湾等地的高调行善,引发不同反响。赞誉的多,批评质疑的也不少,多数学者认为,他的行为极大的推动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D.陈光标的善举,可以被视为一些有远见的中国富豪开始追求道德成熟的最新迹象,他们将行善当作其社会形象的一个重要标志。

E.有学者指出,中国人的财富伦理,亟需从传统文化中寻找资源,只有回到传统文化中,将富与仁相结合,才能为财富的暴增找到合理的伦理归宿。
陈光标说:“我捐的不是钱,而是一种理念。”请简要概述陈光标的财富理念的内涵。
陈光标高调捐款,他这样做的理由有哪些?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
对于陈光标高调慈善捐款,有人为他喝彩,也有人说他是在趁机炒作、沽名钓誉。你如何看待他的善举?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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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问题。
二十年以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简要分析下列语言或动作反映出的人物心理。
(1)鲍勃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2)鲍勃读便条时“微微地颤抖起来”。
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
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的妙处并概括小说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粮 食学群
人和人见面,会问上一句:吃饭了吗?后来人们认为这样的问法很土,多半不这样问了,可是在乡下,那些种粮食的人,依旧这样问着,种粮食的人知道,他们问的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一桩事,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情。
阳光在泥地上扎根生长,那便是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植物动物,用不同的方式获取阳光,最后又把它们身上的阳光传递给我们。它们就是我们的粮食。人类的一切,无不根植于粮食之中。无处不在的粮食,恰恰又是最容易被忽略被蔑视被糟蹋甚至被篡改的东西。
农业时代,就是将一些植物和动物生长直到走向餐桌的过程完整地置于人的面前,让人参与其中。一粒稻谷,从发芽到分蘖抽穗,到最后长成谷粒,那是天和地还有人一同来到一株稻秧上的结果。为了这,你需要一块合适的土地,需要将人与畜的劳作连同肥料一起加入泥土,还需要一份阳光一份雨水。稻子长成了,鸟会飞过来啄走一些,还有一些,会从人的收获中悄悄溜走,逃进泥土的怀抱。这样一粒经历了艰辛曲折甚至是传奇一生的稻子,当它来到餐桌上时,人怎么会随随便便对待呢?农夫和他们的妻儿都相信,糟蹋粮食会遭电打雷劈。
养一头猪是一个家庭屋顶下的大事件。一个“家”字早就说出了一头猪在家庭中的地位。一家人就像对待命根子一样对待它,喂它养它,为它搔痒,为它梳理毛发,清除上头的虱子。当年,我的爷爷奶奶就这样在家里养猪。
猪养大养肥了,整个村子都知道。一头猪大了,就得送往肉食站,就像男儿大了就得出门,女儿大了就得出嫁一样。送猪的头天晚上,奶奶特意往猪潲里多放了些红薯皮和糠,爷爷奶奶一齐过去,看着它吃,看它吃得那样开心,两位老人都有些于心不忍:它不知道这是它的最后晚餐。
送猪用的独轮车已经备好,奶奶特意在上头垫了一只麻袋,这是她能够为她的猪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独轮车转动起来,一路上的坎坷,全都通过那只上了辐条的木轮来到猪身上,在它腹部和肥膘上颤动、晃荡。猪跟着颠簸一路哼哼唧唧,起伏大叫得也响,叫得响肥膘也荡得汹涌一些。那不是一般的肥膘,那是春荒时的粮食,一家人的命根,路的一端传来奶奶的呼唤:
“猪娃子耶,回来哟!”
像是招魂,又像在呼喊着粮食。
大机器时代,人与食物,生命与他的源头被切断,来到人们面前的,只剩下大米、面粉和肉食,甚至连这些都不是,只是米饭、面包和精美的菜肴,或者干脆是一包包袋装的食品。一头接一头的猪或牛,被倒挂在流水线上,就那么嗞的一下,顷刻被一分为二,分别流向两边的生产线,被切割被包装,成为食品流向市场。轰鸣的机器对食物对生命不再怀有敬意,只有喧腾与暴力,再加上冷血与不可一世的狂妄,机器颠覆了粮食,也在颠覆吃粮的人和吃本身。吃饭成了工作,成了闲暇,成了友谊,成为角力场,成为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化肥和激素应运而生,改写了季节,改写了雨水,改写了大地和太阳的行期,改写了生命的密码,通往食物的路变得简单快捷,变得容易,农药又恰好可以代表人类的贪婪与凶恶在这个世界上出席,删改本属于上天的事情。人对于食物不再怀有敬意,有的只是贪婪的占有,只是吞噬撕咬带来的快感。饥饿已经远去,食物因多而贱,没有了饥饿,我们拿什么去尊敬食物呢?对食物的敬意没有了,我们拿什么去尊敬自己呢?
小的时候,看到我的老祖父拾掇撒落的饭粒放进嘴里,一粒,两粒,缓缓地咀嚼,仿佛在从事一项极其庄严、极其神圣的事业。是啊,这是我们一生都要从事的事业。我们一生中的哪一天停了下来,生命也会随之停顿。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一家人围着一张桌子晚餐的情景:整个屋子只为这样一件事情而存在,油灯因为它而照耀,地球为了它从白天转到了夜晚!那时候,我们吃得最多的是红薯;那时候,我们讨厌红薯。但恰恰是这些红薯,还有少量稻米把我们喂养成人。红薯、麦子和稻米,正是它们决定了我后来的人生。后来我们看事物想问题,都带上它们的痕迹。
从一粒稻米身上,我听到一条江的流声,听到雪山在冬眠,又听到阳光在催它上路,听到云在飘,风在吹,雨水和泥土在窃窃私语。由此我知道,世间万事,人心的重量,全都可以用一颗麦子或是一粒稻米来称量。我知道,粮食不但进入血肉,也成了我们的灵魂。
(选自《散文》,2013年第10期,有删节)
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写法上有哪些特点?
综观全文,简析文中加点词“篡改”的内涵。
赏析文中“养猪送猪”的细节。
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散文,回答题。【10分】
说《易水歌》①
林庚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②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的感情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更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萧萧”二字诗中常见。古诗:“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③。”“风萧萧”三字所以自然带起了一片高秋之意。古人说“登山临水兮送将归④”,而这里说:“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它们之间似乎是一个对照,又似乎是一个解释,我们不便说它究竟是什么,但我们却寻出了另外的一些诗句。这里我们首先记得那“明月照积雪”的辽阔。
“明月照积雪⑤”,清洁而寒冷,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易水歌》点出了寒字,谢诗没有点出,但都因其寒而高,因其高而更多情致。杜诗说“风急天高猿啸哀”,猿啸为什么要哀,我们自然无可解释。然而我们不见那“朔风劲且哀”吗?朔风是北风,它自然要刚劲无比,但这个哀字却正是这诗的传神之处。那么壮士这一去又岂可还乎?一去正是写一个劲字,不复还岂不又是一个哀字?天下巧合之事必有一个道理,何况都是名句,何况又各不相关。各不相关而有一个更深的一致,这便是艺术的普遍性。我们每当秋原辽阔,寒水明净,独立在风声萧萧之中,即使我们并非壮士,也必有壮士的胸怀,所以这诗便离开了荆轲而存在。它虽是荆轲说出来的,却属于每一个人。“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⑥”,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这一点相知,我们人与自然间的一点相得,这之间似乎可以说,又似乎不可以说,然而它却把我们的心灵带到了一个更辽阔的世界去。那广漠的原野乃是生命之所自来,我们在狭小的人生中早已把它忘记,在文艺上乃又认识了它,我们生命虽然短暂,在这里却有了永生的意味。
专诸⑦刺吴王,身死而功成,荆轲刺秦王,身死而事败。然而我们久已忘掉了专诸,而在赞美着荆轲。士固不可以成败论,而我们之更怀念荆轲,岂不正因为这短短的诗吗?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
注释:
①选自《唐诗综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②[荆轲(?—前227年)]战国卫人(今河南北部)。称荆卿,③[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汉《古诗十九首·去者日以疏》中句子。④[登山临水兮送将归]《楚辞·九辨》中的句子。⑤[明月照积雪」南朝·谢灵运《岁暮》中的诗句。⑥[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出自汉乐府诗《饮马长城窟行》。⑦[专诸(?—前515)]春秋时吴国堂邑人。吴公子光(阖闾)阴谋刺杀吴王僚而自立,伍子胥荐专诸于光。僚十二年,光具酒请僚,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乘进献时刺僚,立死。专诸为僚之随从所杀。公子光遂自立为王。事见《史记·吴太伯世家》。
填空并指出下列句中加点字在文中指代的内容:
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这”指代的内容是
读毕此文,想一想,《易水歌》中的短短两句,为什么能成为千古绝唱?本文对你鉴赏诗词的方法有何启示?
谈谈你对“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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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中挺起不屈的脊梁
——吉林省抗洪救灾纪实
这是一个悲情的夏天。
一场历史罕见的大洪水,席卷了吉林人民生活的家园。一排排房屋倒塌,一片片树木、庄稼连根拔起,上百万人含泪大转移……
扛起责任的担当
雨,不停地下,越下越大。暴雨引发的山洪裹挟着树木和泥沙,从山上咆哮而下,打破了黑土地的宁静。
7月27日晚至28日,吉林遭遇强降雨,降雨强度创下历史极值。永吉县朝阳站监测结果:2小时突降164毫米超强特大暴雨,3天降了335毫米。
暴雨引发了洪水。永吉县口前镇全城被淹,桦甸市一些村庄在洪水中消失,安图县万宝镇成为“孤岛”……
饮马河告急、温德河告急、第二松花江全线告急……
白山水库告急、丰满水库告急、石头口门水库告急……
长春告急、吉林告急、延边告急、白山告急、通化告急……
党中央、国务院对吉林省抗洪抢险工作极为关切,胡锦涛总书记等多位中央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指示。8月3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吉林省考察指导防汛抗洪工作,实地察看松花江流域汛情,深入灾情严重的永吉县城。他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统一指挥,科学部署,团结奋斗,努力夺取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灾难面前,人民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
挺起坚强的脊梁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危难之际,2.8万人民子弟兵、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民警,还有无数的党员干部挺身而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奋不顾身、舍生忘死,成为抗击洪水的中流砥柱。
8月1日,建军83周年,永吉县殡仪馆,两名普通解放军战士的追悼会在这里举行。
他们分别叫李守信、刘磊。7月29日,他们已经连续参加三次突击救援,又听说有任务时坚决请战。在永吉县灾区渡河救援被困群众时,冲锋舟侧翻,他们不幸落水,壮烈牺牲。
同李守信、刘磊一样,还有一位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名字,被人民深深缅怀。他就是沈阳军区某集团军工兵团参谋长关喜志。
7月30日,关喜志正在哈达山水库奉命执行打捞化工原料桶的任务。突然间洪水上涨,舟桥失去控制,以极快的速度向闸门冲去。情急之下,关喜志大喊一声“跳”!舟桥上的官兵迅速跳入江中,在湍急的水流将落水官兵卷向水闸的危急关头,关喜志还不时将身边的战友推出水面。最后,四名战友获救,而关喜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关喜志、李守信、刘磊三名解放军战士“抗洪救灾勇士”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军民要以他们为榜样,坚守岗位、顽强拼搏、不怕牺牲、勇于奉献,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英勇奋斗。
燃起重生的希望
8月6日,吉林省首个灾后重建的村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两江镇西江村正式异地动工。就在9天前,全村2 256人眼睁睁地看着汹涌的洪水摧毁了自己的家园,村庄几乎夷为平地。
损坏的电力设施修上了,冲毁的道路接上了,倒塌的电信设备安上了。洪水退到哪里,维修人员的身影就出现在哪里。
自来水来了,灯亮了,路通了,手机信号有了,阳光照进了灾区群众的心头。
“发这么大的水,我们没有哭的。不哭是因为心里有靠山,政府不会让我们饿着。”白山市浑江区红土崖镇红新村农民严兴全,一边从淤泥中寻找着能用的东西,一边说。
8月3日,记者在去桦甸二道甸子镇的路边看到,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几个农民驾驶手扶拖拉机在耕作。“把地清理清理,能种点什么种点什么。”被洪水重创过的二道甸子镇,已经重新升起了炊烟,有人在做饭,有人在修理被洪水冲倒的栅栏。一对夫妻用自行车推着仅存的几件生活用品返回家园,车筐里的孩子睡得沉静香甜。
老人们说,洪水过后,一些埋在泥土里的种子仍然能够发芽生长。
文章在“扛起责任的担当”部分连续使用了11个“告急”,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文中画线部分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这篇新闻纪实着重写了洪水给人们带来的灾难,为什么在文章结束时却描写了“车筐里的孩子睡得沉静香甜”,“老人们说,洪水过后,一些埋在泥土里的种子仍然能够发芽生长”?(4分)
这篇报道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爱与宁静曾经来过
张丽钧
雨季来临前,我们照例去楼顶检查一下避雷针。
同行的有一位专业人员。他指着避雷针的针尖部分对我们说:“你们看,这避雷针上有多么明显的引雷痕迹啊!这说明在去年的雨季它很尽职地工作,多次将本可能击中这栋高楼的雷电吸引到导体棒上,再经由导线导入大地,从而使这栋高楼免遭雷击。”听他这样一讲,我们不由肃然起敬,围着那枚不起眼的避雷针饶有兴味地观赏起来。
我看着那细细的针体,怎么也不敢相信它曾引走过那么多可怕的雷电。如果它有知,那么,它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是惊惶的呢,还是从容的呢?在闪电鞭笞天地,炸雷横扫乾坤的一刻,人与鸟与兽,能逃匿的都逃匿了,只有这小小的避雷针只身站在高处,招手吸引雷电,在遭到命定的电灼雷击之后,依然挺立着,安然迎接属于自己的阳光。
我让视线移开了一些,一低头,居然发现避雷针旁水泥楼顶的缝隙里长着一棵不知名的小草,而那小草上,赫然开着一朵淡黄色的小花!我俯身仔细端详那小花,发现它是复瓣的,花蕊小得几乎看不见。与它对视的瞬间,我突然就微笑了。我想,这个画面可真富有禅意啊! 它在这个初夏的黄昏撞上了我的心怀,要指望我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读它。
我得说, 面对这个美好的画面我有些自愧 。如果把我的肉身比喻成一座建筑,我又何尝不需要一枚神奇的避雷针呢?我的雨季均衡地分布在四季,电闪雷鸣是我人生气象的常态。似乎想都没有想过要避雷,“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歌里不就这么唱的吗?雷电袭来,就豁命地迎上去,痛了,伤了,哭了,忍了,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或者说,一直以为用血肉去亲吻剑锋是一种逃不掉的宿命。每次检点伤痕,都生出怨艾与哀怜,怨艾命运,哀怜自我。肉身被摧毁了一万次,每次都是抓住一根稻草挣扎着侥幸逃生。
从今天开始,可不可以试着为自己安装一枚避雷针?不以硬碰硬,不闪避逃遁,雷电袭来,就巧妙地将它引入广袤的大地,只把闪电看成一次心动,只把雷鸣看成一句表白,巧妙地,将扫荡整个生命的惊悚与战栗置换成针尖那么大的一丁点痛苦;最重要的是,在雷电呼啸着经过的地方,还要竭力雕琢出一朵惊世的小花,越是与苦难比邻,越有心思扮美素淡的光阴,借一朵随时可能凋零的微笑告诉世界,爱与宁静曾经来过。
我愿从所有的过往岁月中,抽出一根灵透的金属之丝,以境界为砧,以胸襟为锤,淬以智慧之火, 精心打造我生命的避雷针 ;还要提了感恩的喷壶,每日浇灌那一颗遗落在水泥齿缝间的种子,直到看它开出惊世的花朵。
(选自《散文》2009年19期)
它在这个初夏的黄昏撞上了我的心怀,要指望我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读它。”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是什么?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4分)
文中说,“面对这个美好的画面我有些自愧”,作者感到“自愧”的原因是什么?
如何理解“精心打造我生命的避雷针”?结合文本加以概括。(4分)
本文在写作上有何突出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它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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