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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爱因斯坦移居柏林
①1913年夏天,两位年过半百的、德高望重的权威学者,风尘仆仆地从柏林来到苏黎世。这两个学者一个是普朗克,一个是能斯特。这两个大学者,来苏黎世干什么?观光?旅游?都不是,他们是带着德意志的使命来拜访爱因斯坦的。
②在德国人眼里,爱因斯坦无疑是个“怪人”。年纪小小时就毅然放弃自己的出生之地,不做德国人。忠君、爱国、英勇、服从,这些德国人心目中的崇高品德,常常受到他的嘲笑,他把这些东西叫做愚蠢和盲目。显然,要把这样一个“怪人”拉回到德国精神文化生活的中心,该要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才行。
③普朗克、能斯特放出的“钓饵”是诱人的:
④第一、请爱因斯坦担任正在筹建中的威廉皇帝物理研究所所长。这个建议似乎很奇怪。随便谁来领导一个研究机构,恐怕都比这位心不在焉、思想常在云端翱翔的爱因斯坦教授强。可是不要紧,所长是代表地位和荣誉。他如果高兴,可以出些主意,如果不高兴,也可以撒手不管,日常事务自有常务秘书办得妥妥帖帖。
⑤第二、选爱因斯坦当普鲁士科学院院士。一般院士是没有薪水的荣誉头衔,但爱因斯坦就任的是实任院士,年薪1200马克。
⑥第三、聘爱因斯坦为柏林大学教授。爱因斯坦教授有授课的权利,只要他有兴趣,但却没有讲课的义务。讲多讲少,讲课的内容和时间,均由他自便。大学里的一切事务,他可一概不必过问。
⑦这个一揽子方案,真不愧是网罗爱因斯坦的妙计。它是普朗克的浪漫主义和能斯特的实干精神合作的产物。他们算是摸透了爱因斯坦的心思,爱因斯坦不能不动心了。
⑧可接受在柏林的工作,爱因斯坦的内心并不是坦然的。
⑨在他看来,移居普鲁士首府,这个德意志军国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老窝,像是背叛了自己的政治和道德信念。中学时代,他离开出生地,就是企图从那时起能放弃德国国籍,以便与军事操练和“黩武气息”一刀两断。可现在难道还要返回普鲁士军国主义的大本营去安家定居?甚至还要去当普鲁士皇家机构的官员?还有一点,爱因斯坦此时对自己的创造性有了一种隐隐的忧虑。他曾对苏黎世的挚友说过:“柏林的先生们把我当成豢养的产卵鸡,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还能不能下蛋!”爱因斯坦陷入了犹疑不定之中。
⑩“你的出生之地,你真正的祖国在等待着你!”普朗克以他自以为最神圣的感情劝说着爱因斯坦。
⑪“可是,我是个和平主义者,”爱因斯坦说,“德国真的会欢迎我吗?”
⑫“德国欢迎的是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能斯特的政治家风度与外交辞令恰到好处。
⑬“但是”,爱因斯坦打断他们的话,笑着说,“这算得了什么呢?相对论是算不了什么的。朗之万说过,全世界只有12个人懂相对论。”
⑭“这一点我们同意。可是,在这12个人里,倒有8个在柏林呢!”普朗克、能斯特自负地大笑起来。
⑮爱因斯坦也笑了。确实,柏林是当时自然科学研究的中心。一流的设施,一流的人才,确实是研究与推广相对论的最佳地点。
⑯“这样吧,”爱因斯坦面对难题时的幽默又表现出来了,“你们二位先生先去玩几天,等你们再回苏黎世,我到车站来接你们。”普朗克与能斯特完全迷惑了。
⑰“要是我手里拿一束白玫瑰花,就是‘不去柏林’;要是拿一束红玫瑰花,就是‘去柏林’。”
⑱爱因斯坦作出了一个浪漫的决定。当普朗克、能斯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郊外返回苏黎世火车站时,一束红玫瑰花在爱因斯坦手里盛开着,他们的心放下了。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普朗克和能斯特专程到苏黎世拜访爱因斯坦,从他们许诺的条件和他们对爱因斯坦诚惶诚恐的态度来看,他们对爱因斯坦是真心推崇的。
B.“这算得了什么呢?相对论是算不了什么的。朗之万说过,全世界只有12个人懂相对论。” 这句话既体现了爱因斯坦的自谦,也体现了他对相对论的些许自许,还有他对相对论在柏林不能得到认可的担忧。
C.文章的结尾处,对于回不回柏林,爱因斯坦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提出了送白玫瑰还是送红玫瑰。这一举动,是为了体现他作为科学家的幽默感。
D.本文运用了大量的对话描写,并且作者在材料的选择与安排、叙述中融入了自己的观察、想象和感受。这样写增强了作品的文学性和可读性。

E.不可否认,爱因斯坦是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但是对于名利、地位,对于回不回柏林,他也会患得患失。这样写使传主爱因斯坦的形象更真实,更丰满。
在德国人眼中,爱因斯坦是个怪人,他的“怪”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说明。(6分)
对于普朗克和能斯特提出的一揽子方案,爱因斯坦动心了,是什么让他动心的?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说明。
对于爱因斯坦移居柏林的做法,历来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作为科学家,这种选择是明智之举;有人认为,作为一个爱好和平者,这种做法失之轻率。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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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第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就像问上等巧克力的味道,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的,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即便是专业琵琶界,有谁真听到过珍珠落在玉盘里的声音呢?再说,就算有人真听到过,多半也会失望的,因为“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三个要点:颗粒状的发音形态;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越接近正圆体的珠就越珍贵,称为“走盘珠”,其可贵即在浑圆与饱满。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其实珠也是一种美石——珍珠贝的“结石”,它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但由于这五条标准由来已久,可见它们是针对“丝弦琵琶”而言的,因为“钢弦琵琶”只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40多年的事。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白居易的“大珠小珠落玉盘”一句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特点,下列不属于特点之一的是()

A.琵琶具有颗粒状的发音形态。
B.琵琶属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
C.好琵琶需具备五条标准。
D.好琵琶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下面各项陈述中,最能说明“通感”特征的一项是
A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
B玉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
C珠与玉的光彩,有着东方人的含蓄之美。
D在中国民族乐器中,琵琶最具珠玉之美。
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处。
B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D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材料概括分析题
统计数据失真,特别是那些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让人觉得不够真实,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几年前,当时的国家统计局局长曾对“统计数据注水”问题直言:“确实让人震惊,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个“严重的问题”呢?从技术上“改变固有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
不失为一个办法。但不能不指出的是,这并不是治本的办法。因为,我们眼前的统计失真问题,其根源不是统计的技术方法问题,而主要是统计本身的制度问题,比如,在政府包办统计的制度安排下,民间统计发展严重滞后。
近年来,在反省“数据注水”等统计问题时,人们普遍意识到,除缺少经济支
撑很难发展民间统计之外,统计部门缺乏独立性是症结所在。因此,对地方统计部门
实行脱离地方政府的“垂直管理”,成为许多论者的一项制度建议。而发展独立于官方
的民间统计,才更有可能确保统计的独立。
民间统计因其灵活性的优势,可以做许多官方统计不能做的事情,构成对官方
统计的有益补充。通过民间统计与官方统计相互的借鉴、参照,能起到矫正和维护统
计数据真实与准确的作用,确保其社会公信力。民间统计还能凭借其直接源自民间的
特性,实现对政府施政行为的监督。在发达国家,从事信息咨询、政策分析的智库,
大多拥有合法的民间身份。
我国正处于经济制度的转型期,统计体系也应该打破官方统计一统天下的局面,
给民间统计应有的一片天。
材料中认为解决“统计数据注水”问题的方法有哪些?
民间统计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结合材料,说说如何“给民间统计应有的一片天”。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素书之美(有删节)
刘心武
还记得四十多年前的那一天,坐在素净的窗下,读一本素净的书。坐的是朴素的竹椅,窗外是刚谢了秋叶的素枝,连泻进窗内的秋光也那么素净,读上几页,便闭目遐思一阵……唉,那是多么值得怀念的一幅青春读书图!
还记得,有一回读的是屠格涅夫的《罗亭》,算是长篇小说,但并不怎么厚,平明出版社刊印,繁体字竖排,里面没有插图,封面就是全白的底子上,中间一个比例相宜的竖起的黑色长方形,当中再反白显示出“罗亭”两个宇。当时平明出版社出版了一大批那样的文学书籍,原创的、翻译的全有,全是那样的装帧方式,真个是非常的素净。读那样的书,心灵似乎被无形的拂尘轻柔地除秽,被托举到一种素净高尚的境界。
我们都懂得,书之所以能令人感动或有所感悟,关键在于其文本,就像一个人,我们之所以认为他好,关键在其内在品质一样。但是,“人靠衣裳马靠鞍”,书也有个包装的问题,到现在,一般读者也都懂得,一本书不但应该内容好,形式上也应该好,这形式包括方方面面:开本、用纸、封面设计(包括封底、书脊、勒口、书裙等的设计)、扉页(包括套封)的设计、目录版式、序跋版式,最重要的是内文的版式—-版心大小、字号、行距、天地留白……
文学书可以有插图,也可以无插图。无插图的文学书只要文字好,读起来是“此时无图胜有图”的。上世纪50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出过一套文学名家在1949年以前创作的小说选本,封面非常之素净,一度是全绿底面,后来干脆全白底子,上面一行大字标明某某小说选,下面一行小字是出版社名称,里面全无插图,但多数都编选得十分精当,像我精读过的《吴组缃短篇小说选》,里面《簏竹山房》等篇,其文字所唤起的想像,岂止是图画,简直是电影,随着阅读,全景、中近景、特写、大特写、反打镜头、摇拍……那感觉竟接踵而至,甚至仿佛有音乐、时起时停地伴随其中,那样的文本,配上插图反而令想像力梗阻了。
眼下中国的出版非常繁荣,文学走向了多元,文学书从内容到包装已是乱花迷眼的局面,所谓进入了“眼球经济”阶段,要想刺激消费者掏钱来买,首先必须令其“夺目”。为达到“夺目”效果,已有“无图不成书”的趋势。图文并茂当然是好事,但不要走向“无图不成书”的极端。文学书籍里,应该有一元是素净派,这样的文学书从外到里都可以是无图的,然而又是从形式上看也富有美感的。
素净的文学书现在成了稀缺的商品。进到书店,满眼花花绿绿,不光是文学书籍,几乎绝大部分书都是浓妆艳抹。浓艳当然也是一种装束风格,不可或缺,但一味地追求珠光宝气,以至于令人见色不见心,这样可不好。现在有的文学类书籍追求页页配图,而且追求配彩图,图很夺目,文字被排成小号,还常常被印在衬色上或做成反白,看起来特别费劲,已经很难说是图文并茂,应该算是彩图压迫文字,整个儿弄成了画蛇添足。也有的书,配的图大体不差,印制可谓达到国际水平,但我翻阅之中,因图过多,很快产生出审美疲劳。至于乍看金玉耀眼,细翻错字连篇、图文杂凑的新书,那就更让人倒胃蹙眉了。
有人告诉我,凡书必有图的编辑出版风气,是从境外流入的。真是这样吗?我无从做普遍考察,抽样调查也难。但就我有限的见闻而言,只觉得尽管当今世界上图文并茂的书的确是非常多,却也仍有不是很少的素净书在陆续地面世,而且销路也未必就比花花绿绿、大量配图的书差。
“当今读者多爱图”的说法也许有一定道理,成人漫画也已经在我们的书店里露面。文字是青菜,图画是冰激凌,有兼而爱之的,有只爱冰激凌的,但青菜也仍有人偏爱吧。以中国读者基数之大,爱青菜的即使不是多数,那数目也应该非常可观,足以托起一个可以良性循环甚至可以稳赚的市场。
在我的藏书里,几十年前的一些素书,是最视若珍宝的。素净的环境里,以一颗去除躁气戾气的素净心,享受素书之美,真乃人生头等乐事。
作者笔下的“素书”有哪些特点?
文中所说的“素书之美”的“美”体现在哪些方面?谈谈你的理解。
作者为什么把文字比作“青菜”,把图画比作“冰激凌”?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向东还是向西
连俊超
胡小兵停下车向后张望,他的女人拖着一捆竹板艰难地走着。胡小兵看到了那女人脸上的汗水,他朝女人喊着:“你等着!”
胡小兵跑到女人身边,说:“给我!”女人继续迈着沉重的脚步,那捆竹板在地上划得唰唰响。女人说:“我行!”胡小兵提高了嗓门:“给我!”女人停了下来。胡小兵抱过竹板就走,他说:“不让我拉,非得让你抱着走,这么沉你抱得动吗?”女人跟上,用毛巾在他脸上擦了一下。女人说:“竹板太长了,车上那么多水泥,不能再放东西了。”
胡小兵把那捆竹板拖到板车旁边,说:“歇两分钟。”然后他点了一支烟。他抬头看了看天,骂道:“他妈的,这老天爷太狠了,弄这么毒辣的太阳!”女人说:“还得往南走一里路,正顶着日头!”胡小兵扔掉烟头说:“走吧,把竹板放到车上,你扶着。”女人没照办。女人说:“这些水泥拉回去你就得喊得半夜腿疼,别逞能了!”女人知道,往南走一里路,就是东西大街,沿大街往东走两百米就是工地了。
女人跟在车后,歪着腰胯,用屁股顶着那捆竹板,像企鹅一样一走一摇摆。胡小兵不时回头看一眼女人,想喊一句什么,却什么也喊不出。他张大了嘴巴,仍感到像被人掐了脖子一样呼吸艰难。胡小兵脱了短袖,把深红色的上身毫无保留地展示给了太阳。太阳便在胡小兵的脸颊、臂膀、背上镶嵌了无数个小太阳。胡小兵伸长了脖子,像一头老牛似地蹬着地面,每一步都恨不得把水泥路踩出一个坑来
一阵凉风很及时地取代眼光充斥着大街小巷。胡小兵往天上一看,不好,要下雨!胡小兵回头对女人喊:“我得赶紧把水泥拉回去,淋了就完了!”汗水把女人几缕头发粘在脸上。她点了点头,说了句只有她自己听到的话。胡小兵顾不得腿酸痛了。要是一车水泥被大雨淋了,他的工钱也就得像汗水一样蒸发掉了。
东西路就是他的目标。胡小兵感到有雨水很不客气地落在脸上,他慌了,可身后的板车并没有慌张,它仍是慢悠悠地爬行,任凭胡小兵怎么用力它就是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更多的雨点飞身而下,像工地的碎块一样密集,它们挡住了胡小兵的视线。胡小兵把一小块塑料布盖在了水泥袋上。他恨不得抓起行人,把他们的衣服也脱下来盖在水泥袋上。
东西路口模糊的红绿灯出现了,胡小兵冲了过去。那时,一辆三轮车比胡小兵更加匆忙地往前冲,把正在拐弯的胡小兵给挂倒了。三轮车没给胡小兵叫喊的机会,它很快就把自己藏进了雨雾里。胡小兵向身后的女人叫了一声。女人丢下竹板飞奔过来,撩起胡小兵的裤管,女人看到了胡小兵左腿上像嘴巴一样的伤口。
女人说:“赶紧去医院,就在西边不远。”
胡小兵说:“扶我起来!”胡小兵抓住了板车的把手,说:“你在后边推着,赶紧把水泥弄到工地上,淋透就完了!快!”
雨水早已把他们身上的汗水冲刷得干干净净,并企图把这个世界也冲刷一遍。女人站着没动,她突然带着哭腔喊道:“快去医院吧,就在西边不远!”
胡小兵看了一眼自己的左腿,鲜红的血从裤管里流了出来。胡小兵吼道:“水泥快被淋着了!快给老子推车,往东两百米就是工地!”然后他拖着左腿拉起了板车。女人跑过来,在板车后面用足了力。
女人咬紧了嘴唇,这样一来,泪水再多,也无法流进她的嘴里了。
文中画线的句子分别运用了哪一种表现手法?请简述其作用。
小说以“向东还是向西”为题有哪些意蕴?试作简要阐述。
小说中多次出现对天气的交代或描写的文字,试简析其作用。
探究题:小说是怎样正面刻画人物性格的?请从多角度举例简要阐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第一次去长白山,是1995年的夏天。也只有从那时起,才知道岳桦是一种树的名字。那是一种只在长白山上才有的树。
那时的长白山,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旅游开发,所以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景点”,许多人去长白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看天池。我们大概也是那个样子,所以一爬上汽车,人们的心和飞旋的汽车轮就达成高度的默契,一路盘旋而上,直奔峰顶。尽管一路上的好花、好树、好景色层出不穷,似乎都与我们无关。过后,当我重新翻阅那天的记忆时,除太阳未出时的美人松剪影和最后的那泓天池水还算清晰,中间大部分片段都是些红绿交错、模模糊糊的虚影,如一张张焦距没有对准的照片。
只有那些岳桦树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奇。
接近山顶时,我无意地将疲惫的目光从嘈杂的人群转向车外,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那些树,纷纷地沿着山体将身躯匍伏下去,并在斜上方把树梢吃力地翘起。在透明的,微微颤抖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这些树的名字,就叫做岳桦。
本来,树与树并立于一处时应该叫做林或森林,但许许多多的岳桦树并存一处时,我们却无法以“林”这个象形字来定义这个集体。因为它们并不是站立,而是匍伏,象一些藏在掩体下准备冲锋或被火力压制于某一高地之下的士兵那样,集体卧伏于长白山靠近天池的北坡。如果非给它们一个词汇不可的话,或许叫做“阵”及“阵营”更合适一些。那么,构成这个巨大阵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它们到底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我不知道白桦和岳桦在血缘上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种植物,但我坚信,它们彼此是迥然不同的,就算当初它们的生命基因都来自同一课白桦树上的同一颗种籽。
白桦树生在山下,与溪水、红枫相伴,过着养尊处优、风流浪漫的日子,风来起舞,雨来婆娑,春天一顶翠绿的冠,秋日满头金色的发,享尽人间的艳羡,占尽色彩的风流,如幸运的富家子弟,如万人追捧的明星。而岳桦却命里注定地难逃绝境,放眼身前身后的路,回首一生的境遇,却是道不尽的苍茫、苍凉与苍桑。
有人断言:“性格决定命运”。暂不说这句话用预人是否准确,但用到树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实在讲,应该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岳桦,之所以看起来倔强而壮烈,正是由于它们所处的环境的残酷。
想当初,所有的桦都是长白森林里白衣白马的少年,峰顶谷底任由驰骋。后来,那场声势浩大的火山喷发,将所有的树逼下峰顶,就在向下奔逃的过程中,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前边已经是郁郁葱葱的一片,每一种树都沿着山坡占据了自己的有利地形,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去路;而后面,却是火山爆发后留下的遍地疮痍与废墟,以及高海拔的寒冷,但那里却有着绝地求生的巨大空间,尽管那里有风,有雪,有雷电,有滚烫的岩石和冰冷的水,最后,它们还是选择了调头向上。
一旦选择了返身向上,桦就变成了岳桦。而今,不管我们把怎样的情感与心愿给予岳桦,岳桦也不可能变成那些明快而轻松的白桦了,如同山下的白桦永远也不能够站到它们这个高度一样,它们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平凡与平淡。因为从白桦到岳桦,作为一种树已经完成了对树本身或者对森林的超越,它们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某种质变。而今,与山中的那些树相比,它们看起来却更像一场风;与那些各种形态的物质存在比,岳桦更像一种抽象的精神。(有删节)
第二段中,作者在描写长白山之行时插入了一段事后的回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2)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
作者坚信岳桦与白桦是迥然不同的,他的主要理由是什么?请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来表现岳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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