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曼希沃在踮着足尖走进来、撞见孩子坐在太高的键盘前面的那天,忽然心中一亮:  “哦,神童!怎么早先没想到呢?这不是家庭的运气吗!他将来可以带着我周游德国,也许还能到国外去。那不是又愉快又高尚的生活吗?”
一吃晚饭,曼希沃就马上把孩子赶到钢琴前面,要他把白天的功课复习三遍,直到他眼睛累得要阖拢来的时候,从此竟是每天如此。克利斯朵夫很快就厌倦了,后来竟闷得慌了:他连去看看亲爱的河的时间都没有了。他的骄傲与自由都受了伤害,他愤慨极了,他决意不是从此不弄音乐,便是尽量的弹得坏,使父亲灰心。这让他自已也不大好受,可是他的自由独立非托救不可。
从下一课起,他就实行他的计划。他一心一意地把音弹错,把装饰音弄成一团糟。曼希沃叫着喊着,继之以怒吼,戒尺也像雨点一般落下来。克利斯朵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忍着痛苦照旧乱弹。曼希沃和他一样固执,发誓哪怕两天两晚的拼下去,也决不放过一个音,直到儿子弹准为止。
“爸爸,我不愿意再弹了。”他鼓足勇气说。
曼希沃气得不能呼吸了。
怎么!怎么!”他喊道。
“我不愿意再弹,因为我不愿意挨打,”克利斯朵夫大哭大叫地说,“而且,我不喜欢音乐!”
克利斯朵夫给赶到了楼梯上,又脏又暗、踏级都给虫蛀了的楼梯上。天窗的破玻璃中吹进一阵风,墙上湿漉辘地全是潮气。他一边哭一边照旧望着周围的东西,不久他站起来,窗子在吸引他,莱茵河在屋下奔流。在孩子心目中,河仿佛是个有生命的东西,是个不可思议的生物,但比他所见到的一切都强得多!什么也拦不住它,不分昼夜,也不问屋里的人是悲是喜,它总是那么流着,那样的恬然自得。要能象它一样的穿过草原,拂着柳枝,在细小晶莹的石于与砂块上面流过,无愁无虑,自由自在,那才快活咧!
孩子全神贯注地瞧着,听着,仿佛自己跟着河一起去了……他闭上眼睛,波涛汹涌,急促的节奏又轻快又热烈地往前冲刺。而多少首乐又跟着那些节奏冒上来,象葡萄藤沿着树干扶摇直上:其中有钢琴上清脆的琶音,有凄凉哀怨的提琴,也有缠绵婉转的长苗……那些风景隐灭了。河流也隐灭了。只有一片柔和的、暮霭苍茫的气氛在那里浮动。克利斯朵夫感动得心都颤抖了,凡是可怕可悲的事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场轻飘的梦,一阕清朗的音乐,在阳光中浮动,好似室女座中的众星在夏季的天空闪烁。
然后,什么都隐灭了,一切形象都化掉了……一片汪洋,一线水波在天边颤动,——那是大海。河向着海流去,海也向着河奔来,终于河流入海,不见了……音乐在那里回旋打转,舞曲的美妙的节奏疯狂似的来回摆动。自由的心灵神游太空,有如被空气陶醉的飞燕,尖声呼叫着翱翔天际……欢乐啊!欢乐啊!什么都没有了!哦!那才是无穷的幸福!
时间流逝,黄昏隶了,楼梯那边已经黑了。——小克利斯朵夫老是伏在窗洞边上,抹得乌七八糟的苍白的脸上闪着幸福的光彩。他睡熟了。
他不得不让步了。虽然英勇的抵抗极其顽强,终究给戒尺制服了,每天大部分时间他必须坐在这架刑具前面。
他自以为对音乐恨透了,但他拼命用功,那可不是单单为了怕父亲的缘故。祖父有过几句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老人看见小孙子哭,就郑重其事地和他说,为着人间最美最高尚的艺术,为着安慰苍生,为人类增光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克利斯朵夫一方面因为祖父把他当作大人看待而非常感激,一方面因为那些话跟他高傲的精神非常投合而是为感动。
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音乐所引起的某些情绪深深地印在心头,使他不由自主地留恋音乐,把一生奉献给这个他自以为深恶痛绝、竭力反抗而无效的艺术。
(节选自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朵夫》,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通过小克利斯朵夫热爱音乐——反抗弹琴——决定把一生献给音乐的情节,再现了他走上音乐之路的经历,引人深思。
B.曼希沃把贪恋玩耍的小克利斯朵夫闷在屋子里练琴,这使钢琴成了小克利斯朵夫的刑具,也使他开始在自由与音乐间挣扎。
C“尽量弹得坏”“一心一意地把音弹错”,就是因为小克利斯朵夫连看看河的时间都没有了,从而对练琴感到厌倦和烦闷。
D.黄昏时小克利斯朵夫“脸上闪着幸福的光彩”,说明他看清并真正踏上了自己的音乐之路,这一细节描写推动了情节发展。
E.小说刻画人物的手法多样,既有语言、动作、心理描写,又有联想与想象,使富有音乐天赋的小克利斯朵夫的形象跃然纸上。
小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个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约翰·克利斯朵又决定把生奉献给“竭力反抗而无效的艺术”,请概述他反抗“无效”的原因。(6分)
有人说,约翰·克利斯朵夫能够取得音乐成就应该感谢父亲曼希沃,也有人说一个音乐天才几乎毁在父亲曼希沃的手里。请选择其中一种看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实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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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甜蜜的事业
1930年,吴明珠出生在湖北武汉一个教育世家。昊明珠从小就立下了报国之志,上初中时,她在作文中写道:“长大要为人类作贡献。”父亲启发她:“你靠什么为人类作贡献?要作贡献,首先要学有所长,第二做事要脚踏实地。”父亲的话像一粒种子,落在她的一心里。上大学后,21岁生日那天,她在日记中郑重写道:“人生最美好的是,你创造出的一切都能为人民服务。”
1953年,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园艺系果蔬专业毕业,她要求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边疆地区。作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她,却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但吴明珠心里总有一个念头在涌动:应该到一线搞科研、作贡献。1955年,正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急需各娄科研人才、技术骨干,自治区向中央寻求支援,请求借调一批干部。经过几番软磨硬泡,昊明珠终于从首都北京来到了新疆。到了乌鲁木齐,她不满足于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又是一番软磨硬泡,一头扎进了条件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鄯善县。从此吴明珠就成了鄯善人,在火焰山脚下开始了她毕生为之奋斗的西瓜、甜瓜育种事业。
育种是一项艰苦的连续性工作,摸清家底,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它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就是收集地方品种。从1958年开始,吴明珠就带着一壶水和一块馕,顶着风沙烈日,长年奔波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里。她常常要穿过火焰山和大戈壁,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收集品种。尤其在夏季,那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像炼丹炉一样,烫得连毛驴都不敢下蹄子。吴明珠不顾艰辛,一块地一块地普查,一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地跑,整整用了3年时间,她走遍了300多个生产队,将全地区的甜瓜资源分类整理成44个品种。从此,吐鲁番的甜瓜有了基本档案。吴明珠坚信这是一个物种宝库,一定可以从中选育出优质新种!从收集的优良材料中,她系统选育提纯了缸,心脆、香梨黄、小青皮等品种,这些品种后来都成为最佳育种亲本。她所做的这项基础工作,使哈密瓜从小农经济走向商品化,为新疆甜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吴明珠也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
在新疆的成功让吴明珠更加充满信心:“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吃到哈密瓜,要让哈密瓜走出新疆,走向全国!”1973年,43岁的吴明珠又踏上了自己的创新之路,像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样,选择了去海南“南繁”,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与此同时,有人开始发出质疑的声音,认为植物的生长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结果就如春秋时期齐国名相晏子所说的那样“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而吴明珠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海南秋冬季节气温暖湿、光照充足的特点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最终她让南方长出了北方的瓜,实现了甜瓜一年三熟甚至四熟的梦想。
昊明珠不只是在实验室里搞研究,,从选种、播种、打埂、铺地膜、授粉,到考种、鉴定品样、测糖度,每道工序都亲自动手,样样都是行家。数十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让她在这个行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在世界上首先转育成功单性花率100%的脆肉型哈密瓜优质自交系,创造出一种新的种质资源,把中国特色的甜瓜系列品种和完整的育种创新体系推向世界。
昊明珠把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和大半生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最甜蜜的事业,她开创的甜瓜育种事业,促进了哈密瓜优种的大面积种植,优质哈密瓜从此“飞入寻常百姓家”。回忆往昔,吴明珠总是淡淡地说:“这一生,就是一直没有背叛自己的理想。”
(摘编自《中国科学报》20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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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吴明珠(1930.1.3-)目艺学专家,新疆西甜瓜育种事业的开创者。选育出优质抗病的西甜瓜新品种,创造了一批新的种质资源。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摘自《中国工程院走近院士》)
②吴明珠对瓜几乎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她最爱做的事,就是到地里看瓜。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从早晨五六点一直忙到中午十一二点。她培育的甜瓜新品种覆盖面积曾占新疆商品瓜区总面积的80%,涌现出一批甜瓜致富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用数字体现。(摘自《人民日报:新疆农科院西甜瓜育种专家吴明珠》2013.08.26
吴明珠从北京欣然来到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都善县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作为一位园艺学家,吴明珠的突出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吴明珠在为其“甜蜜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有哪些闪光的精神品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滇西北的鹰
杨春山
⑴ 在地处边地的滇西北,阳光不知疲倦地映照着红土高原,也映照着每一个村庄和山寨。有了明媚的阳光,红土高原的村庄和山寨就拥有了斑驳的色彩和浑厚的表情。碧蓝如洗的天际,是红土高原对外亮出的金字招牌,上面写满了“纯澈”“清新”“圣洁”这些词语。偶尔掠过的几丝浅云,仿佛是看到天空太寂寞,刻意为它增添的点缀,在游移之中,不经意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⑵ 鹰是高空的舞者。飞翔时,它有着优雅的身姿和从容的倩影。滇西北的天空,以特有的气度接纳了鹰的飞翔。这样洁净而开阔的天空,为鹰的飞翔提供了敞亮的舞台。而鹰也用锐利的目光守望着乡土,有了飞翔的鹰,红土高原的庄稼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⑶ 滇西北的鹰是寂寞的。它们从不呼朋引伴,总是特立独行,有时俯冲,有时滑翔,用强健的翅膀为滇西北的天空增色。
⑷ 滇西北的鹰是高傲的。它们栖居于峭壁,隐身于丛林,锐眼和利爪的完美结合,让它们能够坦然地享受生活中的美好。自食其力的飞鹰,也就拥有了在滇西北自由翱翔的底气。它们从不需要在污浊的尘世里,用哀怜的目光,去获得果腹的食物,这就成全了鹰的高贵。
⑸ 滇西北不缺乏陡峭的山岭。而鹰的一生,就是与峭壁互相依恋而又不停搏击的一生。从它们羽翼未丰之时起,就开始在悬崖边一次次地练习飞行。千摔万跌之后,才会拥有一对傲视蓝天的翅膀。滇西北不缺乏激情的江河。鹰用优雅的身姿,在浩渺的江面上纵横,用无尽的孤傲衬托着江的孤傲,一升一降,时缓时急之间,鹰用它的飞翔,诠释着生命的价值。
⑹滇西北的鹰,喜欢和乡村厮守在一起。在乡村上空飞翔的鹰,不时发出几声鸣唳,清越,苍劲。鹰的呼啸,经常穿越了时空,抵达了人们的内心。儿时,每当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就会赶快跑到后园里,去守护家里养着的那几只小雏鸡,生怕它们被凶猛的鹰抓到空中。多年之后,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仍然会对它产生一种敬畏。它的坚毅、勇猛、担当,让它在我眼中幻化为神灵的替身。鹰是离天最近的鸟,是红土高原上的精灵。
⑺看到飞鹰,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鹰猎。看到这些自然界中的骄子,在人类的驯养之下,消磨了锐气,涣散了眼神,无精打采地站在人们的手臂上,我的心里就会掠过几丝忧伤。鹰的舞台是天空和草原,鹰的战场是丛林和乡野,鹰的归宿是悬崖和峭壁,但人们的手臂,却囚禁了它们冲天的梦想,让它们的翅膀,紧紧收缩在了一块块肉食的诱惑之下。这是鹰的悲剧,也是飞翔的悲剧。很多民族都曾经驯养苍鹰,作为捕捉猎物的臂膀。而我认为,没有哪一只鹰不想拥有自由的飞翔。它们的呼吸和畅想,都只能在广阔的天空展现。被驯养得乖巧异常的鹰,已经丧失了空中勇者的称号。还是把自由还给飞鹰吧,“左牵黄,右擎苍”的场景,就让它深深的隐藏在典籍里。
⑻拥有了飞鹰的滇西北,让红土高原平添了几份狂野的气息。奔涌的江河,茂密的丛林,莽莽苍苍的横断山,只有接纳了飞鹰,才会变得更加完美。那些野向日葵灿然开放的山坡,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加斑斓的底色;那条曲折漫长的茶马古道,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为精彩的传奇。
⑼ 选择用文字来表达与诉说,就是为了把自己历练成一只飞鹰。在凶险的环境里千锤百炼,在寂寞的日子里自我折磨,从而获得一对矫健的翅膀。然后,在山崖之间,在乡野之上,以从容的心态翱翔。遇到不平之事,用劲利的俯冲,涤荡弥漫的雾霾;遇到可赞之景,用清越的鸣唳,唱出高亢的歌声。
⑽ 苍天眷恋着边地飞鹰。给它一对利眼,就是要让它用敏锐的目光,捕捉人间的卑污;给它一双利爪,就是要让它用冲天的豪情,撕裂尘世的丑恶;给它一个尖喙,就是要让它用无穷的力量,叼取世间的虚伪;给它两只翅膀,就是要让它用坚定的信心,搏击生命的极限。作为一只边地飞鹰,应该拒绝被奴役,拒绝被豢养。牧人的手臂,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舞台;喂来的肉块,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美食。
⑾ 边地飞鹰,只能以浩瀚的天空为背景,只能以苍茫的山岭为舞台,哪怕撞向山崖,也要用绝美的姿态,完成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冲刺,体现出生命的壮美与凄凉。在红土高原上盘旋的边地飞鹰,用真诚的守望,让这里的庄稼更加丰美;在红土高原上翱翔的边地飞鹰,用自由的舞姿,让这里的山河更加雄壮。
⑿ 在神秘的滇西北,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也愿意成为一只边地飞鹰,伴随着这里的山河、乡野、庄稼自由飞翔,摒弃丑恶与奴役,留下一地豪情一路高歌。
(选自2014年2月 2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请简要分析第(1)段在文中的作用。
请赏析文章第(10)段划线的句子。
文章第(12)段说“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请联系全文,分析边地飞鹰有怎样的情怀。
请结合文章,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材料概括分析题
人们常以没时间为由不读书。然而,孩子读图文、漫画的,成人读盗墓、穿越的却越来越多。这些读物不仅释放出缺乏维生素和蛋白质的“空热量”,还产生干扰素,不断输送继续摄入的错误信号,让人生出上瘾般的依赖。为防止这种“浅阅读”导致的杰出头脑离开思想,叔本华峻刻地指出,“凡为傻瓜写作的人,总会有一大群读者”。经典阅读则全然不同,它是“心灵的探险”“灵魂的壮游”,能让自感处处受限的我们在身心解放中拓展视野,能助人疏浚心源,检点小我,滋生出宽广的社会关怀。诚如罗曼·罗兰所说“从来没有人为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经典阅读要祛除功利的考量,事实上,朱自清在《经典常谈》中强调的“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的道理,仍未被人理解。现在有人提倡“慢读”,主张不仅在时间上,更在心态上保持清静闲适走进经典。其实,中国古人自来就多闲来读经。如今社会浮躁,阅读之风在沦丧,但经典的魅力从未因此而消退。只有悠闲淡泊之人,才能保持最高尚的阅读品质,才能体会到“至乐莫过读书”。
(选自汪涌豪《经典阅读的当下意义》,有删改)
请依据材料,为“浅阅读”下一个定义。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说明“经典阅读”的意义。
结合材料,说说怎样才能让“经典阅读”落到实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王剑冰
(1)瓦是屋子上面的田地,一垄一垄,长满了我的怀想。离开好久了,怀想还在上面摇曳着
(2)我不能进入瓦的内部,不知道瓦为什么是那种颜色。在中原,最黄最黄的土烧成的瓦,也还是瓦的颜色。
(3)瓦完成了我们的先人对于土与火的最本质的认知。
(4)当你对瓦有了依赖的时候,你便对它有了敬畏。在高处看,瓦是一本打开的书。我拆过瓦,屋顶搭下来的长板上,瓦像流水一样滑落,手不敢怠慢,一块块像码字样将它们码在一起。
(5)屋子一直在漏。雨从瓦的缝上淌下来,娘要上到屋子上面去。娘说,我上去看看,肯定是瓦的事。雨下了一个星期了,城外已成泽国,人们涌到城里,挤满了街道的屋檐和学校走廊,后来学校也停课了,水漫进了院子。我说娘你要小心。娘哗哗地踏着积水走到房基角,从一个墙头上到房上去。我站在屋子里,看到一片瓦在移动,又一片瓦动过之后,屋子里的“雨”停止了,那一刻我感到了瓦的力量。
(6)鳞是鱼的瓦,甲是兵的瓦,娘是我们家的瓦。
(7)风撞在瓦上,跌跌撞撞地发出怪怪的声音。那是风与瓦语言上的障碍。风改变不了瓦的方向,风只能改变自己。瓦的翅膀在晚间巨大的空间飞翔。
(8)屋不嫌瓦丑,屋子实在支撑不住了,将瓦卸下,做好下面的东西再将卸下的瓦盖上去。瓦是最慢的事物,从第一片瓦盖上屋顶起,瓦就一直保持了它的形态,到机器瓦的出现,已经过去了两千年时光。
(9)我一直不知道由土而成为瓦,是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叫做瓦的物质,竟然那么坚硬,能够抵挡上百年岁月。瓦最终从颓朽的屋顶上滑落,在地上落成一抔土,那土便又回到田地去,重新培养一株小苗。瓦的意义合并着物理和化学双重的意义。
(10)在人们走入钢筋水泥的生活前,瓦坚持了很久,瓦最终受到了史无前例的伤害。
(11)一个孤寡老人走了,仅有的财产是茅屋旁的一堆瓦,那是他多年的积蓄,每捡回一片较为完整的瓦,他都要摆放在那里,他对瓦有着什么情结或是寄望?他走了,那堆瓦还在那里等着他,瓦知道老人的心思。
(12)邻家在瓦上焙鸡胗,瓦的温度在上升,鸡胗的香味浮上来,钻进我的嗅觉,我的胃里发出阵阵声响,鸡胗越发黄了起来,而瓦却没有改变颜色。瓦的忍耐力很强。
(13)下雨了,我顶着一片瓦跑回家去,雨在地上冒起了泡泡,那片瓦给了我巨大的信心,我快速地跑着,我的头上起了白烟,闪电闪在身后。
(14)瓦藏在草中。一坡萎顿又复生的草,一片不再完整的瓦,不知道谁将它遗失,它一定承受过很长的岁月,没有可去处,不在这里又会去哪里呢?草里埋着各种形态的瓦。这是一个废墟。我看到了瓦下面的时光、欢乐甚至痛苦。
(15)一片瓦在湖上飞。水上起了波澜,波澜变成花朵,瓦沉在花朵下面,等待重新开花。
(16)一条狗衔着一片瓦跑过来。不知道狗对这片瓦有什么情愫,难道它认得这瓦或这瓦的主人?
(17)我不知道瓦的发音是如何出现的。瓦——,我感到那般亲切。好久听不到这种亲切了,或以后愈加听不到这种亲切了。
(摘编自《人民日报》
在作者笔下,瓦有哪些品性?请结合文本分条概述。
“鳞是鱼的瓦,甲是兵的瓦,娘是我们家的瓦”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原创】请赏析文章第一段划线的句子。
请根据文本,探析“我看到了瓦下面的时光、欢乐甚至痛苦”这句话的涵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盛唐之音
李泽厚
①在中国所有的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并且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再现的高峰,它们既是这个时期最普及的艺术,又是这个时期最成熟的艺术。唐代书法与诗歌相辅而行,具有同一审美气质。其中与盛唐之音若合符契、体现出盛唐时代风貌的是草书,特别是狂草。
②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就极漂亮。由于皇室宫廷的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从齐梁宫体诗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唐太宗酷爱王羲之,乃至将“兰亭”带入墓穴。王羲之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兰亭”真伪应是怎样,仍然可以做进一步的探索研究。但“兰亭”在初唐如此名高和风行,似有更多理由把传世“兰亭”即“兰亭”摹本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唐诗的代表一样,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和多种“兰亭”摹本,的确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风流敏丽,与刘、张的诗歌气质风神恰好一致,鲜明地具有那个时代的审美理想、趣味标准和艺术要求。
③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但他提出书法要“达其情性,行其哀乐”,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意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征,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度。就像陈子昂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一样,孙过庭这一抒情理论的提出,也预示着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不只是狂草,这也是当时这个书法的时代风貌。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吗?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的审美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④盛唐本来就是一个音乐高潮期。当时传入的异国音乐,如龟兹乐、天竺乐等,与传统的“雅乐”“古乐”融合,出现了许多新创造。或武或文,或豪壮或优雅,这些音乐歌舞都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调,而是世俗性的欢快心声。正是这种音乐性的表现力量渗透了盛唐各艺术部类,成为它们的美的魂灵,所以统称为盛唐之音。
⑤盛唐之音的主要文学形式是绝句和七古乐府,因为它们能入乐,为大家所传唱。如同音乐与诗的关系,舞蹈之于书法亦然。盛唐草书那如走龙蛇、刚圆遒劲的笔墨线条,那奇险万状、连绵不断的结体布局,那变化无常、不可遏制的情态气势,不正是这纸上的舞蹈吗?绝句、草书、音乐、舞蹈,这些表现艺术合为一体,构成当时诗书王国的美的冠冕,也把中国书法推上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选自《美的历程》,有删改)
文章第二、三段主要讨论唐代书法的风格,为什么提到刘希夷、张若虚以及李白这三位唐代诗人?
简要分析第三段的论述层次。
什么是“盛唐之音”?请从表现形式和内在属性两个方面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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