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
曾有一种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
2009年11月28日,著名文物专家、学者、文物鉴赏家、收藏家王世襄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享年95岁。王世襄的离世,意味着中国又一位标志性文化老人的陨落。
王世襄生于1914年。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曾是朝中大官,母亲出身书香门第。他年轻时就在燕京大学读书。王世襄虽然出身名门,拥有很好的教育背景,对书画、陶瓷这些也都较为精通,但是他更关注社会底层的文娱活动,如捉獾、养鸽、驯鹰、养狗等。然而,他的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并没有被一般人看成是学问。
王世襄是杂家也是通家。他的许多学问最初都起源于乐趣。王世襄生前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可能把工作干好吗?”他被称为“京城第一玩家”。少年的“王家二少爷”养狗、玩葫芦、养鸣虫,在京城可算是小有名气。他玩过一只白鹰,是鹰中绝品,当时叫价一百块钱,而当时一袋面粉才两块五。王世襄平生头一次借钱,买走了这只白鹰。
王世襄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他对自己的评价是: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但启功先生却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曾说,王世襄先生的“玩物”是“研物”,许多被人看作是玩的东西,在王世襄眼里都是学问。王世襄曾说:人生价值不在于据有事物,而在于观察赏析,有所发现,使之上升为知识,有助于文化研究。
即使是“雕虫小技”,王世襄都能玩出道道。他曾经出版过《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等。他收藏的东西除了像家具这样的大家伙,还包括蛐蛐罐、鸽哨这样的小玩意,他在这些方面的研究同样也都非常精深。2000年,王世襄将自己一生所写的大部分文章交由三联书店以“锦灰堆”为名出版,书中涉及家具、漆具、竹刻、工艺、则例、书画、雕塑、舞乐、忆往、游艺、饮食、杂稿等十二类。
王世襄于1940年曾应梁思成之邀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在国难频仍的年代,他们在荒野中寻找中华文明存在的久远证据,将历史传统缝合。1945年8月,日本投降。经当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和梁思成推荐,王世襄被派遣回北平清查战乱中损失的文物。当时,许多日本和德国文物贩子与收藏家在中国收买文物,伺机盗运出境。王世襄宴请了四五十位知名的古玩商,请他们提供线索。他得知河南某地出土的青铜器多数被德国人杨宁史买去,于是通过他父亲的友人找到宋子文详陈原委,最终没收了杨宁史的240件青铜器,其中包括价值连城的“宴乐渔猎攻战铜壶”、“商饕餮纹大钺”等。
文革时期,王世襄跑到国家文物局,请求文物局的“内行红卫兵”前来抄家,就此保住了大批文物。
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那么多宝贝,却在晚年全部拍卖回流到社会。王世襄选择了“散尽”,这些宝贝也有了更多前世今生。
王世襄自称“书呆子”,在“反右”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他还热情地邀约黄苗子、郁风以及漫画家张光宇来自己的四合院“芳嘉园”住。小院越来越热闹,成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京城文化圈里一个不可多得的雅致场所。但由于人越来越多,王世襄便将宝物缩回一间漏雨的小屋,将数十件形态、大小各异明清家具塞满狭小的空间。两个明代的柜子被王世襄拼在一起,他和老伴袁荃猷睡在里面,以至黄苗子专为这张特殊的“大床”写了一幅对联---移门好就橱当榻,仰屋常愁雨湿书,横批---斯是陋室。
有一件物什是王世襄始终珍藏的,那就是他与夫人用了多年的买菜的提筐。2003年,妻子去世,王世襄在怀念亡妻的诗中,深情地回忆与妻“提筐双弯梁,并行各挈一”的情景。他还说,到将来自己辞世之后,请人把这个提筐放在他们俩的墓穴中间,能与妻子“生死永相匹”。
(编选自《马未都忆王世襄: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篇引用一些人的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并不是在否定钱钟书国学大师的地位,而是隐含着对不能出现像王世襄这样的大家的担忧。
B.文中写王世襄借钱买白鹰一事,以实例证明王世襄是杂家也是通家,他的许多学问最初都起源于乐趣。
C.王世襄从一开始就秉持研究文化、实现人生价值的理念,有意识地关注“雕虫小技”,《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锦灰堆》等书都是其成就的代表作。
D.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许多宝贝,却在晚年散尽收藏,这表现出他对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也表现出了他豁达的性情。

E.这篇人物传记以议论为主,间有记叙,展现了王世襄性格的不同侧面。
王世襄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能把工作干好的吗?而他对自己的评价又是: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这两句话是否矛盾?请作简要分析。
答:                                                                                                                                          
文章写了王世襄的哪些方面?请加以概括。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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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1~4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

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

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

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

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

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河的第三条岸

[巴西]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

父亲是一个尽职、本分、坦白的人。他并不比谁更愉快或更烦恼,只是更沉默寡言一些。是母亲,而不是父亲,在掌管着我们家,她天天都责备我们--姐姐、哥哥和我。

但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竟自己去定购了一条船。

父亲对船要求很严格,它要用含羞草特制,牢固得可以在水上漂二三十年,大小恰好可供一个人使用。母亲唠叨不停,牢骚满腹,丈夫是突然想去做渔夫吗?父亲什么也没有说。

离开我们家不到一英里,有一条大河流过,水流平静,又宽又深,一眼望不到对岸。

我总忘不了小船送来的那天。父亲并没有显示出什么特别的神情。他像往常一样戴上帽子,对我们说了一声再见,没带食物,也没拿别的什么。我原以为母亲会大吵大闹,但她没有。脸色苍白,从头到尾她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出去,就呆在外面,永远别回来。"

父亲没有吭声,他温柔地看着我,示意我和他一起出去。我们一起向河边走去。我强烈地感到无畏和兴奋。"爸爸,你会带我上船吗?"

他只是看着我,为我祝福,然后做了一个手势,要我回去。我假装照他的意思做了,但当他转过身去,我伏在灌木丛后面,偷偷地观察他。父亲上了船,划远了。

父亲再没有回来。其实他哪儿也没去。他就在那条河里划来划去,漂来漂去。每个人都吓坏了。从未发生过,也不可能发生的事现在却发生了。

每个人都猜想父亲疯了。母亲觉得羞辱,但她几乎什么都不讲,尽力保持着镇静。

河边的行人和两岸附近的居民说,无论白天黑夜都没见父亲踏上陆地一步。他像一条被遗弃的船,孤独地、毫无目的地在河上漂流。人们一致认为,对于父亲而言,食物是一个大问题,他一定会离开大河,回到家中。

他们可是大错特错了。父亲有一个秘密的补给来源,那就是我。我每天偷了食物带给他。后来我惊异地发现,母亲知道我做的一切,而且总是把食物放在我轻易就能偷到的地方。她怀有很多不曾流露的情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父亲从不踏上泥土、草地或河岸一步。从没生过火,他没有一丝光亮。他的身体怎样?不停摇桨要消耗他多少精力?河水泛滥时,他又怎么能幸免于难?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姐姐生了一个男孩。她坚持要让父亲看看外孙。那天天气好极了,我们全家来到河边。姐姐穿着白色的新婚纱裙,高高地举起婴儿,姐夫为他们撑着伞。我们呼喊,等待。但父亲始终没有出现。姐姐哭了,我们都哭了,大家彼此携扶着。

后来,姐姐搬走了,哥哥也到城里去了。母亲最后也走了,和女儿一起生活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留了下来。我从未考虑过结婚。我留下来独自面对一生中的困境。父亲,孤独地在河上漂流的父亲需要我。我知道他需要我,尽管他从未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因这件事责怪父亲。

我的头发渐渐地灰白了。我到底有什么不对?我到底有什么罪过?渐渐地,我因年老而心瘁力竭,生命踌躇不前,同时爱讲到疾病和死亡。他呢?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终有一天,他会精疲力竭,只好让小船翻掉,或者听任河水把小船冲走,直到船内积水过多而沉入激流之中。哦,天哪!

我等待着,等待着。终于,他在远方出现了,那儿,就在那儿。我庄重地指天发誓,尽可能大声地叫着:

"爸爸,你在河上浮游得太久了,你老了,回来吧。你不是非这样下去不可,回来吧。无论何时,我会踏上你的船,顶上你的位置。"

他听见了,站了起来,挥动船桨向我划过来。他接受了我的提议。我突然浑身战栗起来。因为他举起手臂向我挥舞,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我不能,……我害怕极了,发疯似的逃掉了。因为他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

极度恐惧给我带来一种冰冷的感觉,我病倒了。从此以后,没有人再看见过他,听说过他。

(选自余华《温暖的旅程--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有删改)

1.

小说中写道"父亲,孤独地在河上漂流的父亲需要我"。请联系全文,简述"父亲"为什么需要"我"。

2.

结合作品,请简要分析"母亲"这一人物形象。

3.

有人说,"河的第三条岸"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它象征着"父亲"超越世俗的人生追求。如果这样,那么"我"对"父亲"的这种追求持何种态度?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嗜血的生涯
金庸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有一名武林高手因为练功出了差错,需要经常吸人血解毒,否则全身血液就会凝结成冰。他因此得了绰号“青翼蝠王”,又被骂为“吸血蝙蝠”。这一描写犯了文化错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蝙蝠被视为福泽祥瑞的动物,并不令人恐怖。在西方传统文化中,蝙蝠才是邪恶的象征,而这一描写显然取材自西方的吸血鬼传说。
  它也犯了时代错位的错误。在故事发生的时候(元末),不仅中国人,连西方人也不会把蝙蝠与吸血联系起来,因为以血为食的蝙蝠只生活在美洲。在新大陆被“发现”之后,欧洲探险家们才发现竟然还有食血的蝙蝠。他们一度以为所有新大陆的蝙蝠都是食血的,联想到传说中的吸血鬼,便用它来命名,以至有十几种以果实为食的美洲蝙蝠至今还背着“吸血鬼”的恶名。其实只有三种蝙蝠是以血为食的,其中白翅吸血蝠和毛腿吸血蝠数量很少,主要食鸟血,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而普通吸血蝠分布广泛,数量众多,主要食哺乳动物的血,一般说的吸血蝙蝠指的就是它。
  在恐怖电影中,吸血蝠常常被表现为像狐蝠那样的大型蝙蝠从天而降,并凶猛地向动物或人发起攻击,从颈部直接吸血。实际上,吸血蝠并没有那么恐怖。它们是小型的蝙蝠,身体只有人的拇指大小。它们更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攻击。为了避免被鹰等天敌捕食,它们只在夜间没有月光的时辰出行,悄悄地寻找熟睡的哺乳动物。
  和许多种蝙蝠一样,吸血蝠有发达的回声定位系统,低空飞行时通过发射、回收声纳,以及靠嗅觉和听觉来确定猎物的位置。和其他蝙蝠不同的是,吸血蝠的前肢有发达的拇指,这使得它不仅能飞,也能在地上快速奔跑、跳跃,速度能达到每秒2.2米。在发现猎物后,吸血蝠降落到地面,跑向猎物,然后爬到猎物身上毛发较少的部位。它们的鼻子里有热感受器,用来寻找猎物皮肤上的血管。在确定了下口的位置后,它们先用犬牙剪掉多余的皮毛,然后用刀片一样的门牙切开一个几毫米长的小口。刀口极为锋利,刀法又非常快速,猎物对此不会有任何知觉。吸血蝠并非直接从伤口吸血,而是在血从伤口流出后,用舌头吮吸。
——节选自《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蝙蝠吸血的认识理解,没有错误的一项是( )
  A.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一武林高手因为练功出了差错,需要经常吸人血解毒,被骂为“吸血蝙蝠”。
  B.只有三种蝙蝠是以血为食的,其中白翅吸血蝠和毛腿吸血蝠数量很少,主要食鸟血;而普通吸血蝠分布广泛,主要食哺乳动物的血。
  C.欧洲探险家们以为所有新大陆的蝙蝠都是食血的,联想到传说中的吸血鬼,便用“吸血蝙蝠”来命名。
  D.在恐怖电影中,吸血蝠常常被表现为像狐蝠那样的大型蝙蝠从天而降,并凶猛地向动物或人发起攻击,从颈部直接吸血。
  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吸血蝠是小型的蝙蝠,身体只有人的拇指大小,它们更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攻击。
  B.吸血蝠低空飞行时通过发射、回收声纳,以及靠嗅觉和听觉来确定猎物的位置。
  C.和许多种蝙蝠一样,吸血蝠有发达的回声定位系统,前肢有发达的拇指。
  D.吸血蝠只在夜间没有月光的时辰出行,悄悄地寻找熟睡的哺乳动物。
  3.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武林高手吸血的情节描写借鉴了西方吸血鬼的传说。
  B.因为以血为食的蝙蝠只生活在美洲,所以人们不会把蝙蝠与吸血联系起来。
  C.吸血蝠不仅能飞,也能在地上快速奔跑、跳跃,速度能达到每秒2.2米。
  D.吸血蝠用舌头吮吸猎物的血时,因刀法非常快速,猎物一般不会有任何知觉。

阅读下面的文本,完成1---4题。
陕北的山
祁玉江
陕北真是一个神奇而美妙的地方。说它神奇而美妙,更多的是因为它的山——神奇而美妙的陕北的山!
我常常怀疑造物主将世界上所有的山都堆在了这地球的一隅,使陕北成了山的世界,山的海洋!
我生在陕北,长在陕北,曾经和陕北的山零距离地亲吻过。在这茫茫的大山深处,我扶过犁,拾过粪;吞过糠,咽过菜;淌过汗,流过泪。一切都是那么无助,那么渺茫。我对生我养我的陕北的山,鄙视过,厌倦过,一度竟然埋怨起我的祖先为什么不把自己定居在广阔的平原上、浩瀚的大海边、秀丽的江南间,而偏偏要将家安在这贫瘠苦焦偏远落后的千山万壑中?使得日后的子孙们在这里永远地受苦受难,千回百转走不出大山,享受不到山外精彩世界的生活!我甚至怨恨大山,诅咒大山,盼望有一天天崩地裂,将这茫茫大山夷为平地;或者乞求上苍有朝一日将这些绵绵山峦搬到天的尽头,使这里的人们再也不要受苦受难了。但是现在想来,我那时是多么的无知,多么的任性,多么的忘本!如果当初没有汲取大山的营养,没有经过大山的磨砺,没有遵循大山的教诲,我不可能体格健壮、意志顽强,更不可能走出大山。
陕北的山是雄壮的。当你登上高高的山巅,举目四望,视野所及,苍苍茫茫,一望无际。那数不清的梁峁,千姿百态,形状各异,像条条巨蟒、像只只雄狮、像头头大象、像个个巨人……盘踞在这广袤的黄土高原上,正蓄势待发;那层峦叠嶂的山脉,仿佛是大海的波涛,一浪接着一浪,涌涌不退,大有排山倒海之势。总之,任凭你怎么想象,想象什么就是什么。
陕北的山是博大的。它胸襟开阔,无私无畏,可以容纳世界的一切,包容人间万象。如果你走错了路,做错了事,大山并不记恨你、抛弃你,依然像慈祥的母亲一样,紧紧地把你揽在怀里,教育你、鼓励你、引领你重新振作精神,在人生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夜晚,睡在大山里就像睡在慈母的怀抱一样,是那样的温馨,那样的甜蜜。
陕北的山是纯洁的。如果你坐在高高的山巅,细细地观察,认真地品味,这广袤的高原就像一泓清澈的湖水,一尘不染。没有喧闹,没有嘈杂,一片寂静,远处偶尔传来几声鸡鸣、狗吠、鸟叫、机器声,升腾起几缕袅袅炊烟,使空旷寂静的大山显得更加静寂。如果你走累了,烦恼了,不妨走进大山,走上这高高的山梁,在那儿坐一坐,歇一歇,躺一躺,吸一吸清新的空气,接受一下山风的抚摸,你的精神会顿时为之一振,心灵得到了净化,一切疲倦和烦恼早已抛到九霄云外,蓦然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我忽然明白了,陕北这块贫瘠的土地上,为什么走出了像李自成、高英祥、刘志丹、谢子长、李子洲等这样的无数英雄豪杰和革命志士;为什么产生了那么多悲欢离合的动人故事和百唱不厌的像《兰花花》、《三十里铺》、《走西口》、《东方红》等信天游歌曲;为什么毛泽东主席将长征的落脚点、抗日战争的出发点、解放战争的总后方选在了陕北,而且在这里一住就是13年;为什么陕北人是那样的豪放,那样的仗义,那样的纯朴,那样的勤劳,那样的坚强!等等。我想这都是沾了陕北的山的灵气的,是大山养育和熏陶的结果。
陕北的山哟,我怎能不讴歌您、向往您呢?
(《人民日报》2009年4月13日,节选)
1.作者为什么在第3段写对陕北的“鄙视与诅咒”?
2.本文在描写陕北的山时,语言灵动、意境优美,请从句式的选择、修辞手法运用的角度选择一例分析并说明其好处。
3.为什么说“陕北真是一个神奇而美妙的地方”?请联系全文分析。
4.联系全文思考本文为什么以“陕北的山”为题。

阅读下面的文本,完成1---4题。
古城信步
李剑锋
云南丽江是一座别具一格的古城。不久前,我踏上了这片魂牵梦萦的土地。雨后的古城笼罩在幽情逸韵的氛围中,如同一幅中世纪风景油画。
古城距今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这座位于云贵高原西部苍凉群山之中的古城,完好地保存了原来的城市架构。古城的一些房屋,经风历雨,千年不衰,古韵犹在,成为建筑活化石。因此,古城又有“活着的古城”之称。在我国所有城镇中,只有丽江古城与山西平遥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文化遗产。
恍如梦境的古城,吸引了海内外游客陶醉在古色古香的街巷间,如痴如醉地呼吸远古空气,聆听纳西古乐,鉴赏东巴文字,领略滇西风情。
古城是依着狮子山、象山、金虹山而建。街道连接小巷,小巷衔着万户门洞。门洞内为“四合五天井”、“三房一照壁”的纳西宅院。宅院既有北京四合院的韵味,又有江南水乡居民的情调。这些蕴含纳西传统母房文化的宅院,主要由平房、妹楼、明楼、骑厦楼、古宗楼等组成。望着这些房子,我感觉到纳西民族是一个具有创造力的民族,她奇迹般地将东巴经书、东巴古典舞蹈、东巴音乐以及当今世界上唯一仍在使用的象形东巴文字等完整地保存下来。
古城还是一座水中之城。我循着叮叮咚咚的水流声,走进了古城新华街。与江南水乡平静的水不同的是,古城的水是湍急地流着的。尽管水流急,但河岸很低,两岸绿树婆娑,垂柳依依。
古城的河上,有很多桥。桥是古城的神来之笔,它使古城充满灵性。在草丛中,在垂柳间,那一座座桥就像一条条彩虹,把古城连成一个整体,构成了蓝天、白云、绿树、小桥、流水、人家的美景。
到了阿余灿至大石桥一段的街道,我信步走上大石桥的桥头,往南眺望,古城北面的玉龙雪山直指苍穹,发出的炫目银光,折射得古城迷离而神奇。当我调整视线往桥下看时,惊呆了:河水留有雪山的倒影。抬起头,眼前的景色使我又醉了:河道上,一座座古栗木板桥离河面很低,掩藏在绿柳草丛中。河水碰撞岸堤溅起水花,洒在桥板上,增添了桥的鲜活情趣。就在这时,一曲空灵飘逸的纳西古乐,从不远处漫了过来,流遍我全身,沁入我肺腑。
随着音乐,我踅进一间古乐馆,择个临窗见河的位置坐下,一边品着清茶,一边聆听着台上十余位年逾古稀的纳西乐师的演奏。一曲曲古奥的音乐,使我尘念尽除、心静如水。
从古乐馆出来,行到大石桥至百岁坊小巷时,青石板铺成的路面光滑、陡斜,顺着栗木板桥,望向对岸,纳西民居从河岸砌起,墙上攀满藤本植物,疏影横斜,满目一派寂境。在白沙铜街至“刮当阁”匀水处街道,水声大了起来。西河水流到这里,变得如脱缰的野马狂奔向前,溅起了一片片水花。“刮当阁”匀水处两岸,种满粉团花树和柳树。柳条缠花枝,在风中轻轻起舞,微微发出簌簌声,蝴蝶翩翩翻翻,辨不清是花还是柳……这又是古城一处独特的景观。
傍晚时分,我走出古城,来到华灯高照的广场。这时,天又下起雨来,雨点打在身上,既像为我洗尘,又像为我洗礼。对我来说,古城之行,不就是一场文化洗礼吗?
雨中飘来的纳西古乐,显得更加悦耳,更加醉人。
(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4月11日)
1.本文在材料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2.“云南丽江是一座别具一格的古城”,联系全文看,“别具一格”体现在哪些方面?
3.分析第7段的写景方式。
4.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倒数第2段画线句的理解。
快速阅读一篇文章,一定要树立整体阅读的观念。因为一篇优秀的作品必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从整体出发才能正确把握文意,也才能准确深入地领会文章结构和语言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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