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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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
我至今还记得,当初读到莫言的《欢乐》《粮食》《天堂蒜薹之歌》等小说时的情境。饥荒的年代,一位农妇偷偷将生产队的豆子完整地吞进肚子,回家后再将豆子呕吐出来,喂给饥饿的孩子和濒死的婆婆,自己“死蛇一样躺在草上,幸福地看着他们围着瓦盆抢食”。
读到这里,我的确忍不住要流眼泪,接下来的情节却让我忍俊不禁:农妇的“血骂”铺天盖地,将自己和辱骂的对象一起贬低为畜生和肉体器官,一股戏谑的民间语言的风暴扑面而来。当我正准备哈哈大笑起来的时候,天堂乡的盲歌手张扣的歌声又响了起来:“乡亲们种蒜薹发家致富/惹恼了一大群红眼虎狼/收税的派捐的成群结对/欺压得众百姓哭爹叫娘……”是这些充满伤痛的底层经验,充满民间智慧的叙事语言,充满想象力的叙事风格,刺激我写下了《文学与民间性——莫言小说里的中国经验》那篇长文。
我不认为莫言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他笔下的中国乡村世界是那么真实,真实得极端残酷。我也不认为他的语言有什么“狂欢化”的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着泥土腐味的语言。如果说他具有“民间”色彩的话,那也是中国特色的民间,而不是巴赫金笔下的中世纪欧洲的民间。莫言的小说叙事,是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是白话汉语文学经历了100年的操练,在叙事文学中结出的最新果实。
更具有特色的是,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莫言的文体,是一种生长在真正的“民间”土壤上的“欢乐文体”。他对民间悲苦的生活的表达和讲述,既不是哭诉,也不是记账式的恐吓,没有给人制造压力,没有给人心灵投下阴影,而是给人一种“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真正的文学形式,就这样既凸现了生活的残酷性和荒诞性,同时又消解了残酷生活带来的阴沉、死亡的气息,或者它的片面的“严肃性”,从而体现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这就是莫言的特殊意义。
此外,“莫言的获奖”也很有意义。它证明了只有尊重文学创作的规律,才能使得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获得更多的共鸣。
我希望“莫言的获奖”仅仅是当代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小小的序幕。 (有删改)
下列关于“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充满着带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智慧,莫言的文学是植根于民间的文学。
B.莫言小说的写作内容来源于中国民间底层的伤痛经验,其叙事风格充满了想象力。
C.莫言小说的叙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有泥土腐味的语言。
D.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是中国白话汉语文学多年操练的产物,并成为中国语言奇迹。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对残酷现实采取的不是“伤痕文学”的叙事形式,而是“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
B.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具有给人“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的文学作用。
C.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消解了生活的残酷性,体现出了一种民间的欢乐精神。
D.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尽管凸显出了生活的荒诞性,但符合文学创作的规律。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不是“魔幻现实主义”和“狂欢化”,而是一种植根于中国民间的文学土壤的“欢乐文学”。
B.莫言讲述的是残酷的伤痛记忆,但因采用了“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让人读之有时却忍俊不禁。
C.莫言抓住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所以讲述的悲苦生活不会给人的心灵投下阴影。
D.“莫言小说获奖”拉开了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序幕,当代中国文学将有更多的作家、作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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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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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借助于具体的形象符号,启发人们把握事物的抽象意义,崇尚一种观物取象、立象尽意的思维方式。《周易·系辞传》:“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像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卦象是《周易》的骨骼,舍象则无《易》。借助卦象,并通过象的规范化的流动、联结、转换,具象地、直观地反映所思考的客观对象的运动、联系,并借助六十四卦系统模型,推断天地人物之间的变化,这种思想方式渗透到中医和中国古代科技之中。道家庄子主张“得鱼而忘筌”,“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魏晋玄学家王弼提出“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周易明象》)的命题,表明了中国思维穿透语言,领略语言背后之象,进而穿透形象而领略其背后之意蕴的特点。
中国儒释道三家都主张直觉地把握宇宙人生之根据和全体。儒家的道德直觉、道家的艺术直觉、佛家的宗教直觉,都把主客体当下冥合的高峰体验推到极致。中国哲学认为,对于宇宙本体,不能依靠语言、概念、逻辑推理、认知方法,而只能靠直觉、顿悟加以把握。
道家认为,心灵的虚寂状态最容易引发直觉思维。因此,人们要尽可能地摆脱欲望、烦恼的困扰,保持心境的平和、宁静。而要使直觉思维真实呈现,则离不开默思冥想的“玄览”。老子主张“涤除玄览”。“涤除”即否定、排开杂念,“玄览”即深入静观。这是在高度精神修养的前提下才具备的一种思维状态。庄子主张“心斋”、“坐忘”。“心斋”即保持心境的虚静纯一,以便直接与道契合。“坐忘”即心灵空寂到极点,忘却了自然、社会,甚至忘却了自己的肉身和智慧,物我两忘,浑然冥同大化之境。
儒家孔子的“默而识之”,孟子的“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荀子的“虚壹而静”、“大清明”,张载的“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朱熹的“豁然贯通焉”,“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陆九渊的“吾心”与“宇宙”的冥契,王阳明的“致良知”,都是扬弃知觉思虑,直接用身心体验宇宙终极的实在,达到对道德本体之契合的一种境界或方法。
佛家更是强调一种精神性的自得和内心的体验,彻见心性之本源。禅宗的参究方法是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心而行,无念为宗,触类是道,即事而真。不执着外物,种种言行纯任心性之自然。禅宗的顿悟成佛,排除语言文字、逻辑思维工具,主体直接契入客体(人生的本性或宇宙的实相),与客体融合为一。这种思维活动的过程与结果是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的,有赖于每个人自己体悟,别人只能暗示、启发,而不能替代。
超越逻辑,祛除言诠,止息思维,扫除概念,排斥分析、推理诸理性思维活动,精神内敛,默然返照,当下消解了主客、能所、内外、物我的界限,浑然与天道合一。这是一种思维状态,即“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下得到了对于生活和生命,对于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之最深邃的本质的一种整体的、综合的洞悉。但这种状态实际上是在多次反复的理性思维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理性思维的铺垫,这种灵感或悟性就不可能出现。
(选自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易》的思维方式是由具象到抽象,其具体的形象符号,有助于人们把握事物的抽象意义。
B.卦象是《周易》的骨骼,舍象则无《周易》,《周易》的思想方式影响了中医和中国古代科技。
C.《周易》体现的中国思维,完全摒弃了语言形式,崇尚一种观物取象、立象尽意的思维方式。
D.庄子“得鱼而忘筌”和王弼“得象在忘言”的观点,强调的是穿透形象进而领略其背后之意蕴。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哲学认为,要把握宇宙本体,应当以直觉、顿悟为主,以语言、概念、逻辑推理、认知方法为辅。
B.道家代表人物老子主张“涤除玄览”,庄子主张“心斋”“坐忘”,他们提倡排除杂念,保持心灵的虚寂。
C.禅宗参悟修行的过程,直心而行,纯任心性之自然,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他人无从启发和替代。
D.儒学大家张载、陆九渊主张抛弃直觉思虑,而用身心体验宇宙终极的实在,达到身心与道德本体的契合。

下列诗句与文中“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思维状态最相近的一项是

A.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夏元鼎《绝句》)
B.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李贺《致酒行》)
C.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观书有感》)
D.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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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的秘密
弗兰茨是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了亲人。他在医院住了两年多了,是洛里安大夫的病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位。
冬天来临的时候,他已经连路都走不动了,还要靠人喂饭,洗脸。夜里他总是做噩梦,大声地说胡话,医生把他安排在了顶楼的小房间里,房间的窗户朝着一条寂静的横街,这意味着,他开始默默地等待死神的降临。
但是圣诞节到了,新年到了,死神却一直没到顶楼房间里来找他,洛里安大夫也不明白这老人为什么看上去好像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却还有强烈的活下去的愿望。凭大夫多年的经验,使弗兰茨活下来的不是药物,而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他相信,这老人的心中一定有个秘密。
这天傍晚,洛里安大夫推开弗兰茨的门,却发现他正朝窗外张望。看到大夫进来,他立即把脑袋缩了回去。大夫说:“您应该静静地躺着休息,为什么总往窗外张望?”弗兰茨先生想了一会儿,对洛里安大夫说:“请您走到柜子后面去,不要露面,要不就不灵了。”
于是大夫就走到柜子后面去。弗兰茨先生坐起来,关掉床头柜上的灯,这时小房间里一片昏暗。接着他又开了灯,又关掉,又开灯。突然,在他们对面横街的一间亮着灯的顶楼窗户里出现一个姑娘。这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大眼睛,黑头发,她笑着并朝这儿招手示意,弗兰茨先生也向她招手示意。小姑娘在对面鼓掌,然后把各式各样的东西摆在窗台上,她自己站在窗台后面。窗台上摆的尽是玩具,有乔木,灌木,有一个教堂,还有许多洋娃娃,只要用手插进洋娃娃的衣服里面,它的形态就能不断变化,像活的一样。
小姑娘在她的窗口表演了一场真正的木偶戏!表演完毕,小姑娘鞠了一个躬。
弗兰茨先生笑了,这可是大夫几个月以来第一次看到他笑,于是情不自禁地往前走了两步。这时,在小姑娘半明半暗的房间里出现了一个妇人,当她意外地发现弗兰茨先生和医生时,她惊呆了,赶紧拉上窗帘,接着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对不起,是我妨碍了演出!”洛里安大夫沮丧地说。弗兰茨先生躺在床上喘了会儿气,终于开口了:“我认识这个小姑娘五个星期了,纯粹是偶然,一天,我想转身到另一侧,当我抬起头时,看到了她,她就把那些洋娃娃指给我看,并开始表演起来。为我表演!
“从那时开始,她每天给我表演节目,而且总是新的,感谢上帝,让我的眼睛还看得到东西。我每天都在焦急地等待傍晚来临,这个时间我们用信号约好了,灯一闪,她的演出就开始。”
接下来的整个冬天,洛里安大夫每天给弗兰茨先生检查身体,每天都关切地问同一个问题:“您一定又往窗外看了吧?”
老人总是轻松地回答:“是的!”雪融化了,弗兰茨先生竟然已经能够坐在桌旁吃饭,能够自己洗澡了。3月份的时候,他可以自己走路了,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这个奇迹。
4月初的一天,弗兰茨先生惊慌失措地对洛里安大夫说:“大夫先生,大夫先生,昨天小姑娘不见了!要是她出了什么事……”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都不见小姑娘的踪影,可怜的弗兰茨先生完全失去了常态,他甚至有点旧病复发。但是洛里安大夫对此似乎完全不当一回事,直到第八天,他对弗兰茨先生说:
“请您穿好衣服,有人邀请我们。”
“有人邀请?在什么地方?”
“那个为你表演的小姑娘的父母亲邀请我们去吃午饭。您动作快一点,要不我们就迟到了。”
弗兰茨先生穿衣服还从来没有那么快过!洛里安大夫想搀扶他过马路,但他走得比大夫还快,老人踉踉跄跄地径直上了对面那幢房子的顶层。
大夫似乎熟悉这里的房门,他在一道门牌上写着“维德曼”的门上按了电铃。一位女士开了门,这位女士就是老人曾经在小姑娘的房间里常常看到的那个,在她后面站着一位先生,当他们看到弗兰茨先生时,脸上马上泛起了笑容,一起说:“非常欢迎,亲爱的弗兰茨先生。”
看到弗兰茨先生困惑不解的样子,小姑娘的父亲解释道:“不久前,洛里安大夫拜访过我们,谈起了您的情况。”
弗兰茨突然明白了大夫的良苦用心,他感激地看着洛里安大夫,急切地问小姑娘现在在哪里?
小姑娘的父亲领着弗兰茨走过了客厅,在一道门前站住:“我的女儿玛利亚就在这里面,这门应该由您来推开。”弗兰茨双手颤抖着推开门,这是一间装饰得很漂亮的儿童房间,玛利亚,他的小朋友,大眼睛,黑头发,她正躺在靠窗的小床上,被子滑落下来,弗兰茨先生看到玛利亚的右腿从脚趾到膝盖绑着石膏绷带。
“太好了,您终于来了!”玛利亚兴奋地喊道。
维德曼太太说:“我的女儿6个月前患了严重的骨髓炎。她必须卧床,老是卧床。我们请了最好的医生,用了最好的药物,但是毫无用处。我们非常担心玛利亚会终身残疾。可前段时间,玛利亚的病情突然好多了,起先我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们才知道,她每天为您演出……上一周的检查出现了奇迹。检查表明现在她只有局部发炎,医生说很快就能康复了。”
玛利亚向弗兰茨伸出一只手,他也伸手握住了她的小手。
“您和玛利亚有一个秘密,正是您和这个秘密使她得到了健康,我们将永远感谢您!”小姑娘的父亲嗓音沙哑地说。
洛里安大夫微笑的看着他们。
(文章节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从冬天写起,既点明故事发生的时间,也暗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雪融化了”不仅推进情节发展,也暗示弗兰茨的病情出现转机。
B.作品讲述了一个用爱来挽救生命的感人故事,小说运用质朴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坚韧的生命力的赞颂,情感令人感到温暖。
C.小说中维德曼太太始终不明白事情的底细,所以她的出场就增加了故事的戏剧性,使故事情节具有了悬念,达到了一波三折的效果。
D.小说多处巧妙运用伏笔,如开灯关灯的约定;对小姑娘的消失,洛里安大夫“对此似乎完全不当一回事”等,这些伏笔和后文的照应浑然一体,结构严谨。

(2)小说题目“冬天里的秘密”有何含义?
(3)试分析小说中洛里安大夫的形象特点?
(4)有人认为小说结尾应该改动为“当弗兰茨知道真相时,玛利亚已经离开了人世”更好,你认为和本文相比,哪种设计更合理?请阐释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写文章的主要目的不外两点,叙述事实或表达意见。无论是哪一点,文章都应该写得明明白白,让人家看得懂,否则不是白说了吗?但是有些事,作者或不愿说,或不能说,或不敢说,不说又心有未甘,或想留个历史记录什么的,于是遮遮掩掩,转弯抹角。结果是,说了好像没说,没说却又说了一点。那种“既怕别人看不懂,又怕别人看得懂”的尴尬为难,是写文章的人最辛苦的事。
中国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传统,圣人又以“温良恭俭让”垂教后世,写文章的人左支右绌、欲语还休,主因在此。
三国时代的李密,原仕蜀汉,晋武帝司马炎为巩固政权,拉拢前朝旧臣,召他为“太子洗马”。李密写了封信,说明他不能受官的苦衷,这就是有名的《陈情表》,入选为《古文观止》的名篇之一。李密说:“……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全靠祖母刘氏把他抚养成人,现在祖母年迈,祖孙相依为命,怎可须臾离?司马炎受了感动,同意他留在家里,直到刘氏辞世才再召他入朝。那句“舅夺母志”,就是“母亲原意守节,但舅父强迫她改嫁”的意思。照李密所说,他出生六个月父亲就过世了,古人早婚,尤其女性,李密母亲当时年龄也许只有十六七岁,怎可守寡一辈子?在今天看来,她改嫁是天经地义,但在那个年代,改嫁是不光荣、辱门楣的事。李密想来是不愿讲的,但不讲就接不上祖母刘氏含辛茹苦抚养他的情节。不能不说,但又不能说得太白,“舅夺母志”就成了为亲者讳的千古名句。
为贤者讳则是一种宽谅的品德,是与人为善的情操,向来受中国文人的尊重与信守。史家蒋廷黻说,林则徐广州禁烟,幸亏朝廷把他贬谪,否则战事一起,他可能就是“海上苏武”叶名琛。据今天某些史家看,林则徐当年禁烟,可以做得更周到、完善一些,但他是“民族英雄”,大家就不加深论了。
其实,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还比较容易处理,最难的是为尊者讳。所谓尊者,多指在上位的人,也就是有权有势之人。如不讳亲者,不讳贤者,最多于心不安、受人批评而已。但不讳尊者,轻则关系职务、收入、仕途,重则有牢狱之灾、杀身之祸,那就非同小可了。但有那些是非心、使命感特别强的人,像《知识分子论》的作者萨义德教授一样,认定“知识分子应向有权者说实话”。可是现实环境不准说得太清楚啊,那就委婉一点,“巧言令色”一点,能说多少是多少吧!
为尊者讳那种“既怕看不懂,又怕看得懂”的苦楚,比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情境又不可同日而语了。
今人总以为,古代皇帝专制独裁,没有人敢不为尊者讳,说他们的不是,其实并不尽然。古代有一种史官,职掌“起居注”,专门记载皇帝的言行,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尽职的史官很多。唐太宗时,褚遂良为谏议大夫,兼管起居注。有一天太宗问他,起居注都记些啥事,我能看看吗?褚遂良回答,起居注记人君言行,好的坏的都记,好使皇帝不敢为非作歹。它是留给后人看的,皇上不能看。太宗追问:“朕有不善,卿必记耶?”褚遂良回答很干脆,职责所在,怎能不记?君臣对话如此,已经很僵了。不料黄门侍郎刘洎又在旁边插嘴:“人君有过,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设令遂良不记,天下之人皆记之矣!”
居上位者必须有此认识:不让今人说实话,后人也必然会说出来,因为“天下之人皆记之矣”。敬畏历史的领袖,必得为“明君”,方受史家肯定。
(选自《南方周末》)
下列关于中国文人写文章左支右绌、欲说还休的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中国文人秉承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传统,写文章时有所顾虑,遮遮掩掩,转弯抹角。
B.写文章的主要目的不外两点,叙述事实或表达意见,这两点使得中国文人不能将文章写得很明白。
C.作者有些事不愿说、不能说或不敢说,又想留个历史记录,“既怕别人看得懂,又怕别人看不懂”。
D.中国圣人以“温良恭俭让”的教诲,对中国文人产生了影响,使他们写文章时左支右绌、欲语还休。
下列对文章思路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由写文章的目的入手,来表现写文章的人“欲语还休“的尴尬为难处境。
B.文章二至三段以《陈情表》中“舅夺母志”表述为例,表现文人有为亲者讳的传统。
C.文章的第四段借林则徐例来表明为贤者讳是文人三种忌讳中最难的,也是最重要的。
D.文章最后一段重在表明“居上位者”须让人说实话,敬畏历史,方可受到史家认可。

下列的对文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史学家不深论林则徐禁烟时的不周到之处,体现了史学家为贤者讳的宽谅的品德和与人为善的情操。
B.《陈情表》中“舅夺母志”是李密为亲者讳而自己编造出来的,并非真有母亲改嫁之事。
C.不讳尊者,轻则关系职务、收入、仕途,重则有牢狱杀身之灾祸,所以作者完全不赞同萨义德教授的看法。
D.古代皇帝专制独裁,没有人敢不为尊者讳,褚遂良、刘洎等人也无一例外,皆不敢以实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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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
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
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
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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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幸福这个东西很难说,好像是很主观的感觉,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确实是这样,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但是,你若深入地问一下,为什么会不一样?其实还是有标准的。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从大的方面来说,其实是体现了价值观的,就是你究竟看重什么。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幸福是我们一切行为的终极目标,我们做所有的事情其实都是手段。一个人想要赚钱赚得多一点,这本身并不是目的,他是为了因此可以过幸福的生活。有人可能就要反驳了:我不要那么多钱,也可以幸福,比如说我读几本好书,就会感到很幸福。其实对后一种人来说,读书就是他获得幸福的手段。
对于什么是幸福,西方哲学史上主要有两种看法、两个派别。一派叫做“快乐主义”,其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近代以来,英国的一些哲学家,如亚当•斯密、约翰•穆勒、休谟对此也有所阐发。这一派认为,幸福就是快乐。但什么是快乐?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身体健康、灵魂安宁,就是快乐,就是幸福。他们还特别强调一点,人要从长远来看快乐,要理智地去寻求快乐。你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眼前的快乐,而给自己埋下一个痛苦的祸根,结果得到的可能是更大的痛苦。另一派叫做“完善主义”。完善主义认为,幸福就是精神上的完善,或者说道德上的完善。他们认为,人身上最高贵的部分,是人的灵魂,是人的精神。你要把这部分满足了,那才是真正的幸福。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苏格拉底、康德、黑格尔等,包括马克思,他们强调的是人的精神满足。
这两派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都十分强调精神上的满足。如伊壁鸠鲁强调,物质欲望的满足本身不是快乐,物质欲望和生命本身的需要是两码事。生命需要得到满足那是一种快乐,但是超出生命需要的那些欲望反而是造成痛苦的根源。约翰•穆勒则强调,幸福就是快乐,但是快乐是有质量和层次的区别的,一个人只有各种快乐都品尝过了,他才知道哪一种快乐更深刻、更持久、更强烈、更美好。
在中国哲学里,我感觉,道家比较接近“快乐主义”,尤其是庄子强调生命本身的快乐,还强调精神自由的快乐,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快乐。儒家比较接近“完善主义”,儒家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最高的享受就是道德上的完善。
也有哲学家认为,幸福是根本不可能的。最典型的就是德国哲学家叔本华。他说人是受欲望支配的,欲望就意味着匮乏,你缺什么往往就对什么有欲望,而匮乏意味着痛苦。所以,欲望没有满足的时候你是痛苦的,但是欲望满足以后,人是不是就快乐了呢?非也。欲望满足以后是无聊。叔本华说,人生就像钟摆一样,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幸福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们仅仅从满足身体的、物质的欲望层面来理解的话,幸福确实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们超越欲望层面来看幸福,这个观点就不成立了。比如你非常爱读书,你渴望去读那些好书,你知道一些好书在等着你读,那个时候你会痛苦吗?你不会。读完了以后你会无聊吗?不会。你感到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你会因此快乐。这就进一步说明,我们谈幸福问题,一定要超越纯粹欲望的层面,要从价值观角度去谈。
(摘编自周国平《幸福的哲学》)
下列有关“幸福”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有人说,幸福好像是很主观的个人感觉。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尽相同,对幸福的认识也就很难有统一的标准。
B.按照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幸福是一切行为的终极目标,我们做各种事情其实都是获得幸福的手段。
C.西方“完善主义”认为,幸福就是精神上的完善,人们在满足自身灵魂、精神的需求后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
D.亚当•斯密、约翰•穆勒一派认为幸福是身体无痛苦和灵魂无烦恼,而黑格尔等人乃至马克思的主张则与之相反。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近代以来,英国哲学家休谟等人认为,幸福就是快乐,但你若只追求一时的、眼前的快乐,最终你得到的也许是更大的痛苦。
B.叔本华认为人生充满着痛苦和无聊,人受欲望支配,欲望没满足的时候你是痛苦的,而满足以后则无聊,幸福是根本不可能的。
C.伊壁鸠鲁认为,物质欲望的满足不能使人快乐,只有满足了生命本身需要的那种快乐才会更深刻、更持久、更强烈、更美好。
D.在幸福这个问题上之所以众说纷纭,是因为每个人看重的不同。我们若从满足身体和物质欲望的层面理解,就不会有幸福感。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西方“快乐主义”认为,身体健康、灵魂安宁让人们感到很快乐很幸福,人们应该从长远的角度看待快乐,并理智地去寻求快乐和幸福。
B.中国哲学强调生命本身的快乐,也强调精神自由的快乐,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属于“快乐主义”,庄子认为与天地精神往来快乐无限。
C.中国的儒家思想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最高享受就是道德上的完善,这种思想和西方哲学家苏格拉底、康德等人强调的精神满足比较接近。
D.人们渴望得到幸福,但是想获得真正的幸福,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摆脱纯粹物质欲望的支配,丰富精神的世界,寻求心灵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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