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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白老人
于德北
按算双白老人已经90高龄了,论辈分我应该称他曾祖爷爷。二十年前,他曾到我的家里来过一次,是给我的祖父看病。他看我祖父的病气太重,就开了一大盆的药给我祖父吃。祖父吃了他的药,气色红润,也不那么剧烈地咳了,减少了许多痛苦。
双白老人是个中医。他的老家在德惠,却常住在云南的一个小寨子里。说常住,其实也不过是定居地,他的大半生是在行走中度过的。
他从云南往东北走,三年左右走个来回。从云南到东北,又从东北到云南,往来行医,随吃随住,一日不短,三日不长。偶尔在病人家一住半年的时候也有,却保着人家的性命,救着人家的病痛。
双白老人吃素,饮食十分清淡。他每日离不开酒,却注意节制,每晚三盅,不多喝,也不少喝,喝时不用劝,不喝了谁劝也没有用。
他一辈子没结过婚,因而没有儿女。他曾对我的祖父说,他想收一个徒弟,把自己的一生所学都教给他。但这个徒弟收得十分考究,十分挑剔,十分严格。由于他的一生云游行医,并没有多少时间认真地坐下来考察一个人,一个可以让他接受的姑娘或小伙子。他曾对我的祖父说:“若能从亲戚中选一个聪慧、好学、本分的孩子也未尝不可。”祖父就向他推荐了我。我那时八九岁的年纪,淘气淘得不得了。双白老人把我叫到祖父床前时,我的整个身心都在航模的最后工艺制作中。所以,当他问我喜不喜欢像他一样当一个中医时,我脱口而出:“不喜欢。”我不知道双白老人为什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说起来祖父的病,已有三年之久,他得的是肺癌,这与他早年拼命赌博过于劳累有关。祖父初病的时候还恐于死亡,主动调理自己。可当他觉得生命无望的时候,曾固执地回老家独居了一段日子。后来听乡下的堂叔、表哥们说,那是昏天黑地的一段日子,祖父每天沉浸在牌局上,胜多败少,直至累吐了血。双白老人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来到我家的。他脸色红润,双目炯然,一把过胸的胡须如雪样白。圆口布鞋,一袭灰色的褂子。他的牙齿,晶莹剔透,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他和我的祖父同吃同住,并用大盘给祖父配了色彩驳杂的中药,内有蝎子、蜈蚣、白花蛇、蟾蜍、蜘蛛等毒物,令人毛骨悚然。双白老人想尽各种方法让我的祖父服药,每日陪他下棋,散步。双白老人比我家祖父大十余岁,是我祖父的堂叔,但在我看来,祖父要比双白老人苍老很多。双白老人和他在一起,倒像一个晚辈在服侍长辈。
我记得祖父每次服药之后都剧痛难忍,双白老人说那是药毒和病毒厮杀的结果,如果疼痛日减一日,就是说药毒战胜了病毒,祖父的病也会渐渐好起来。
双白老人为我祖父医病,是我亲眼所见癌症可治的病例。看着祖父一天一天爽朗起来的面容,全家人有说不出的高兴……
在一个暴雨如注的夜晚,双白老人接到一封信。他读信时,面色惨白,额头鬓角尽是虚汗。读罢信,他匆匆地整理行囊,对我祖父做了一些简单的交待,就消失在茫茫的雨夜深处。
如来得突然一样,他走得也如此突然。如果说双白老人不来到我家,如果说他不给我祖父的病带来希望,那么一切都将十分平常而平淡。但他传奇般的离去给我们留下了难以体会的痛苦。我们眼看着祖父日益枯萎下去,而我们却束手无策。这是怎样的煎熬很难为外人所知,难以言达。看着祖父瘦小的身躯平躺在棺材里,这形象是我少年时期不能忘怀的忧伤。
我很想念双白老人。真的。现在我长大了,我很想对他说:“我想学习中医!”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当双白老人听到“我”不喜欢学中医时,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表现的是他对自己医术后继无人的一种忧虑。 |
B.作者通过对双白老人的外貌描写,刻画出一位健康俊朗的老中医的形象。 |
C.双白老人开的都是些很普通的药,却治好祖父的肺癌,既表现他的医术高明,在结构上也使小说达到高潮。 |
D.“祖父”的病情这条线索把“我”和双白老人这两个人物联系起来,并使“我”最终对中医有切实的认识。 |
E.小说以“我”对双白老人的思念和想学中医的表达作结,表现“我”对中医受冷落的反思,倡导读者热爱中医。第二、三段中,作者写双白老人“大半生是在行走中度过的”,有什么作用?
找出小说结构上的两条线索,并结合文本具体说明。
⑤段说“我”不喜欢当中医,⑩段又说“我想学中医”,前后矛盾。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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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见奥古斯丁·戴利
(美)伊莎多拉·邓肯
受我所读书的影响,我计划离开旧金山到国外去走走。我想我或许应该跟某个大剧团一起去。有一天,我便去拜访了一个巡回演出公司的经理。他们当时正在旧金山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演出。我请求他看一看我的舞蹈。试演是在一个上午进行的,在一个巨大黑暗的空荡荡的舞台上,母亲为我伴奏。我身着特尼克式希腊风格的白色衣服,随着没有歌词的门德尔松的乐曲翩然起舞。曲子结束时,经理沉默了一会,便扭过头去对我的母亲说:“这种舞蹈不适合在剧院表演,倒是更适合教堂,我建议你还是带着你的女儿回家去吧!”
我很失望,但并没有放弃,开始想别的办法离开。
……
我想这个夏天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在此之后,当我到芝加哥,一走上大街就有一种饥饿得要呕吐的感觉。
我确信留在芝加哥没有任何希望,我们必须到纽约去。但怎么去呢?一天,我在报纸上读到著名的奥古斯丁•戴利和他的剧团公司的消息。我决定一定要去见一见这位在美国以最热爱艺术及最具审美观点的剧团经理而闻名的大人物。我在剧院后台门口站了好几个下午,不停地让人把我的名字报进去,请求一见奥古斯丁•戴利。有人告诉我他太忙了,要我先见他的助理。可我不同意这样,我说我有要事相商,必须见到奥古斯丁•戴利本人。终于,一天傍晚,我被获准见到奥古斯丁•戴利这位大人物,他着实有着出众的外表,但对于陌生人他知道如何摆出一副凶恶的面孔。我有些害怕,但还是鼓足了勇气对他发表了一个非同寻常的长篇演说:
“戴利先生,我有一个绝妙的主意要告诉您,而这个国家也唯有您才能理解它。我发现了一种舞蹈,我发现了这种已经失传了两千多年的艺术。我给你带来了这种舞蹈,也带来了将革新我们整个时代的主意。我是在哪儿发现它的?在太平洋的波浪里,在内华达山脉的松林涌动中,我看见了年轻的美国在落基山山顶翩然起舞的完美轮廓。我们国家最伟大的诗人是沃特•惠特曼。我发现了这种能与沃特•惠特曼的诗相辉映的舞蹈,实际上,我是沃特惠•特曼灵魂的女儿。为了美国的孩子们我将创造一种能够表现美国的舞蹈。我为您的剧院带来了它所缺少的至关重要的灵魂。舞蹈家的灵魂。因为您知道,”我继续说,试图不去理会这位大经理不耐烦的打断(够了!够了!),我对此置之不理,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戏剧是从舞蹈开始的,戏剧之初的第一位演员是位舞蹈家。他载歌载舞。这就是悲剧的诞生,直到舞蹈家用他自发的伟大的艺术回归到剧院,否则,您的剧院将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舞蹈。”
奥古斯丁•戴利不知道该如何应付眼前这个瘦小陌生的小女孩,竟敢用这种方式在他面前喋喋不休。他只好说:“好吧,我放在纽约演出的一幕哑剧需要一个小角色,你可以在十月一号来参加排练,如果你合适的话我就雇佣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伊莎多拉。”我答道。
“伊莎多拉,不错的名字,”他说,“好了,伊莎多拉,我们十月一日在纽约见吧。”怀着胜利的喜悦我冲回家见我的母亲。
“终于有人赏识我了,妈妈!”我说,“伟大的奥古斯丁•戴利要雇佣我了。我们得在十月一日之前赶到纽约。”
(选自《邓肯自传》伊莎多拉·邓肯著、曹辉译)邓肯在芝加哥的经历蕴含着一个艺术家乃至一个人保持恒久魅力的秘密,请结合文本回答这个秘密是什么。
林语堂评价本书说:“在这本记载她一生经历的自传中,她毫不保留地自我剖析,坦率得令人发窘,生动得让我们感觉到一个亮丽生命的耀现。”林语堂的评价包含了传记文学的两个特点,请以本文为例说明这两个特点。
伯牙曾经在铺天盖地的波涛中,在茫茫无际的天涯里,在扶摇直上哀号和翱翔着的鸥鸟身上得到启迪,他的琴声忽然变得悠扬而又壮烈,清冽而又浩瀚,刚健而又缠绵,悲切而又欢乐。本文中画线的句子和伯牙的故事,让你从中领悟到艺术创作的一个什么规律?请再举一个同类的例子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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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任志强在博鳌如何就房价骗人
牛刀
任志强在博鳌说,相对工资增长来讲,房价等于没涨。并且,罗列了一堆数据。1978年中国GDP大约3000多亿元,现在增长到30多万亿元,增加了100多倍。1978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28.6元,现在也增加了100倍。1978年大白菜2分钱一棵,现在要卖到2块钱,也增加了100倍。而30年间的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房子等于没有涨价。我们不禁要问:你把房价也增加100倍试试看。
实在没有意思得很,中国楼市的话语权被几个奸商控制,把中国的房价忽悠得如此之高,还嫌不过瘾,居然扯出了30年前的房价,就像个别专家,一到危机的时候就扯出爱国主义的破旗一样。那么,中国30年前有商品房吗?没有。把现在的房价和一个30年前不同性质的房价来对比,只能说,玩的是奸商的欺诈。
30年前,中国的社会体制决定,中国没有商品房市场。我们就高房价的所有对比,只有和社会环境相一致,才有对比的基础,否则,如果和秦始皇年代相比,中国的房子就成了坟墓,埋葬的是所有的暴政。幸好,现在政治昌明,社会和谐,任志强的对比才有强词夺理的道理,因为奸商是不讲逻辑的,就像秦始皇的暴政只讲强权。奸商只要能骗人,什么花招都会使出来。
30年前的中国,根本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体系。只是到了1987年,在深圳才开始了商品住宅的开发。即使那时有了商品住宅的开发,今天的房价也不能和那个刚刚开始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的年代来比,就像任志强在婴儿时拉的屎是无法和你现在50岁拉的屎一起来比重量。
中国民众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苦苦奋斗了30年,为了什么?为了生活的改善。如果现在的生活还和三十年前一样,我们这个民族还能进步吗?现在的房价高不高,本来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可是我们的商品房住宅的市场是由政府在垄断的,当商品房因价格过高卖不动时,我们的政府在干什么呢?印刷钞票,维护高房价。遗憾的是,钞票印的再多,也维持不了多久,相反,会导致整个货币体系的崩溃,重演美国今天的危机。
所以,我们的房价只能现实的来看,多和老百姓的收入比一比,多和良知比一比,多和民族的发展和强盛比一比,或许还能找出比的意义。
昨天中国证劵报报道,3月份中国钢铁产业亏损面继续扩大,但是,贷款支撑,越亏越产,其他产业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越亏越产越产越亏,循环下去将会导致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任志强不应该不清楚。如果所有的产业都靠贷款支撑,中国经济还有复苏的希望吗?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为什么国家被迫加印钞票,因为大量的资金都凝固在房地产上,无法流动。到了国家被迫加印钞票来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时,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高房价已经失去了所有赖以支撑的基础,忽悠高房价,就是把中国经济推向崩溃。“就像任志强在婴儿时拉的屎是无法和你现在50岁拉的屎一起来比重量。”在文中是什么意思?作者为什么要用如此不雅的句子?
牛刀认为“把现在的房价和一个30年前不同性质的房价来对比,只能说,玩的是奸商的欺诈”,其理由是什么?
“现在的房价高不高?”对这个问题任志强和牛刀的看法显然不同,根据文章内容,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题。
坚硬的荒原
[乌拉圭]何塞·恩里克·罗多
坚硬的荒原,一望无际,灰茫茫的,朴实得连一条皱纹都没有。凄清,空旷,荒凉,寒冷,笼罩在铅似的穹隆下。荒原上站着一位高大的老人:瘦骨嶙峋,古铜色的脸,没有胡须。高大的老人站在那里,宛似一株光秃秃的树木。他的双眼像那荒原和天空一样冷峻;鼻似刀裁,斧头般坚硬;肌肉像那荒凉的土地一样粗犷;双唇不比宝剑的锋刃更厚。老人身旁站着三个僵硬、消瘦、穷苦的孩子。三个可怜的孩子瑟瑟发抖,老人无动于衷,目空一切。犹如那坚硬荒原的品格。老人手里有一把细小的种子,另一只手,伸着食指,戳着空气,宛似戳着青铜铸成的东西。此时此刻,他抓着一个孩子松弛的脖子,把手里的种子给他看,并用下冰雹似的声音对他说:“刨坑,把它种上。”然后将他那战栗的身体放下。那孩子扑通一声,像一袋装满卵石的不大不小的口袋落在坚硬的荒原上。
“爹,”孩子抽泣着,“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硬邦邦的,我怎么刨呢?”
“用牙啃。”又是下冰雹似的声音。他抬起一只脚,放在那孩子软弱无力的脖予上。可怜的孩子,牙齿咔咔作响,啃着岩石的表面,宛似在石头上磨刀。如此过了许久,许久,那孩子终于在岩石上开出了一个骷髅大小的坑穴。然后又啃啊,啃啊,带着微弱的呻吟。可怜的孩子在老人脚下啃着,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像那坚硬的荒原一样。
当坑穴达到需要的深度,老人抬起了脚。谁若是亲临其境,会越发心痛,因为那孩子,依然是孩子,却已是满头白发。老人用脚把他踢到一边,接着提起第二个孩子,这孩子已颤抖着目睹了全部经过。
“给种子攒土。”老人对他说。
“爹,”孩子怯生生地问道,“哪里有土啊?”“风里有,把风里的土攒起来。”老人回答,并用拇指与食指将孩子可怜的下巴掰开,孩子迎着风,用舌头和喉咙将风中飘扬的尘土收拢起来,然后,再将那微不足道的粉末吐出。又过了许久,许久,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地站在荒原上。
当坑穴填满了土,老人撒下种子,将第二个孩子丢在一旁。这孩子像被榨干了果汁的空壳,痛苦使他头发变白。老人对此不屑一顾,然后又提起最后一个孩子,指着埋好的种子对他说:“浇水。”孩子难过得缩成一团,似乎在问他:“爹,哪里有水啊?”“哭,你眼睛里有。”老人回答,说着扭转他两只无力的小手,孩子眼中顿时刷刷落泪,干渴的尘土吸取着,就这样哭了许久,许久。
泪水汇成一条哀怨的细流抚摸着土坑的四周。种子从地表探出了头,然后抽出嫩芽,长出几片叶片。在孩子哭泣的同时,小树增加着枝叶,又经过了许久,许久,直到那棵树主干挺拔,树冠繁茂枝叶和花朵洋溢着芳香,比那冷若冰霜、纹丝不动的老人更高大,孤零零地屹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天上的鸟儿都来到树枝上筑巢,它的花儿已经结出果实。老人放开了孩子,孩子已经停止哭泣,满头白发。三个孩子向树上的果实伸出贪婪的手臂,但是那又瘦又高的人抓住了他们的脖子,像抓住幼崽一样,取出一粒种子,把他们带到附近的另一块岩石旁,抬起一只脚,将第一个孩子的牙齿按在地上。那孩子在老人的脚下,牙齿咔咔作响,重新啃着岩石的表面。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默不作声,站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那荒原是我们的生命;那冷酷无情的硬汉是我们的意志;那三个瑟瑟发抖的孩子是我们的内脏、我们的机能、我们的力量,我们的意志从它们的弱小无依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去征服世界和冲破神秘的黑暗。
一抔尘土,被转瞬即逝的风吹起,当风停息时,又重新散落在地上;一抔尘土,软弱、短暂、幼小的生灵蕴藏着特殊的力量,无拘无束的力量,这力量胜过大海的怒涛、山岳的引力和星球的运转;一杯尘土可以居高临下,俯视万物神秘的要素并对它说:“如果你作为自由的力量而存在并自觉地行动,你便像我一样,便是一种意志;我与你同族,我是你的同类;然而如果你是盲目的、听天由命的力量,如果世界只是一支在无限的空间往返的奴隶的巡逻队,如果它屈从于一种连自身也毫无意识的黑暗,那我就比你强得多,请把我给你起的名字还给我,因为在天地万物之中,唯我为大。”分析文章开头对荒原景物描写的表达特色及其作用。
拉丁美洲的作家常常借助象征,使作品仿佛形成一个抽象、自足的世界。请概括文中荒原、老人、三个孩子的象征意义以及文章的主题。
文章题为“坚硬的荒原”,而大量的文字写老人和小孩。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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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叔
徐成龙
哑巴叔是我们村里的。哑巴叔不是先天聋哑,小时候发高烧,吃药打针不管用,连续“烧”了好几天,这一“烧”就把哑巴叔“烧”成了哑巴。
听大人们说,小时候的哑巴叔很聪明,喜欢玩泥巴。泥巴在哑巴叔手里颠来倒去一阵子,一个个各具特色的小动物惟妙惟肖地出现在眼前,惹得小伙伴围着他跑东家走西家,整个村子都是嘻嘻哈哈的笑声。几只大黄狗也乐颠颠地东奔西跑呢!
长大后,哑巴叔以捏泥人为营生,一个稻草把,几块橡皮泥就是他的全部行当,走村串户赚点钱过日子。
哑巴叔的手艺越来越精,捏泥人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从小狗小猫到人物造型,千姿百态,无个不精,几十里方圆闻名遐尔。
到后来,哑巴叔开辟新的场所,来到了小城,把精心捏成的泥人,整整齐齐插在一个稻草把上,像一个小展厅,陈列着一个个美轮美奂的艺术品。哑巴叔扛着稻草把,沿着大街走,身后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城里的小学生看着活灵活现的小泥人,兴趣盎然,雀跃一般,纷纷掏钱购买。哑巴叔生意越来越好,腰包就鼓了,乐得他咿哩哇啦地叫。
有一个小女孩,最喜欢哑巴叔捏的泥人了,隔三差五都要买一些,不是小动物就是卡通人物。
一次,夕阳西下,小女孩欢蹦着过来,指了指自己的脸蛋,又指了指哑巴叔的手眼神充满了期待。哑巴叔眨巴着眼睛,心领神会,瞅了瞅小女孩,掏出橡皮泥揉了揉,三两下一个小女孩的模样出来了:大眼睛,圆脸蛋,小巧的鼻子。小女孩接过小泥人,爱不释手,咯咯一阵笑,挥挥手走了。
这时,一个中年人走过来,拉住小女孩的手,附在耳畔一阵嘀咕。小女孩疑惑地看着中年人,使劲挣脱中年人的手。中年人不罢休,抱起小女孩向前走去。小女孩哭喊着,挣扎着,无济于事,被塞进一辆轿车。轿车一个拐弯,朝着小巷疾驰而去,扬起一股灰尘,不见踪影。
一天,二天,过了好几天,哑巴叔在街上天天徘徊到天黑也不见小女孩来买泥人。一天,哑巴叔在城里的角角落落转悠,猛地看见墙角、电线杆张贴着一张纸,仔细一看,纸上印着小女孩的相片,还有一些文字。小女孩活泼可爱,眼睛明亮有神。小女孩不是别人,而是经常买泥人的那一个。
第二天,哑巴叔不再扛着稻草把卖泥人了,径直来到了派出所,咿哩哇啦一通。公安人员不明就里,虎着脸,推推搡搡赶他出门。哑巴叔竖眉瞪眼,一动不动,拿出从墙上撕下来的纸片,指着小女孩的相片比划。公安人员似乎明白了什么,倒了一杯水给他喝。哑巴叔定定神,从衣袋里掏出一块橡皮泥,一阵捣鼓,一个中年人的相貌出来了,棱角分明,活的一样。哑巴叔指指小女孩,指指自己捏成的泥人,对着工作人员咿哩哇啦,脸色涨得通红。公安人员恍然大悟,留下泥人,拍拍哑巴叔的肩,让哑巴叔回去。哑巴叔对着公安人员一弯腰,笑容满面地走了。
过了半个月,小城里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特大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除了祸害,城里的老百姓奔走相告,拍手称快,鞭炮放了一整天,劈劈啪啪震天响。据说,这个案子靠的是一个卖泥人的哑巴提供的线索。一传十,十传百,妇孺皆知。
从此,小城里的人见到哑巴叔卖泥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会买一些小泥人带回去,唯独不见那个小女孩。
哑巴叔依然在小城的街上卖泥人,只是在上学或者放学的时间,准时在校门口走来走去,眼睛显得特别有神。文章前部分极力写哑巴叔捏泥人的手艺,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文章第七段刻画了“小女孩的模样”,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3分)
结合文章第五段和倒数第二段
(1)两次写到的哑巴叔生意的火红场面,有哪些不同?为什么会不同?(4分)
(2)哑巴叔对生意的态度发生什么变化,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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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 姚明
我有很多很多的梦想,人们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我的梦想是去中国的南海度假。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去过那儿,非常优美,但是那时候我没有钱但有充足的时间。现在我有钱却没有时间,这就是生活。
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在上海销售汽车。这样我就能拥有很多不同的汽车,而且可以了解每辆车的性能。我把车当成大玩具,也是好玩的工具。当我去印第安那玻利斯参加世界杯赛时,有一天球队去购物。每个人都去看衣服皮鞋之类的。我却去了家奔驰车经销店。当时我口袋里的钱不超过20美金。在我第一个NBA赛季后的夏天,我在国家队比赛时划伤了我的眼睛,他们只好剃光了我的眉毛,我看着伤疤想到:“嘿,这好像奔驰的标志啊。”假如我真成为一个汽车销售员,我会告诉我的客户这些都是二手车,因为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我的梦想是美国人能够真正认识中国和中国人。在我NBA第一年回来后,上海市任命我为官方大使。当然,帮助人们了解中国或上海不是我的首要任务,却是我乐意做的。
我的梦想是中国人能够了解篮球。现在他们不在乎你怎么打球,只在乎输赢。如果你赢了,他们说你打得好;如果球员们为了对抗或者为了追球奔跑而摔倒,他们会笑而不是欢呼;或者如果一个个头小的后卫防守大个球员,他们会嘲笑他而不是佩服他的勇气。不是所有得分的投篮都是好球,也不是所有没投入的球都是坏球。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我的梦想是中国篮球能够树立自己的风格。如果你观察韩国人的打球方式,你会发现每个人都在运球后投三分球,即使是他们的大个子,而且使用全场紧逼战术。你会发现这不是从NBA或者任何其它地方学来的。韩国发展出了适合自己球员的风格,中国也应该做相同的事情。
我的梦想是中国球员不再寻找借口了。我在CBA时候,很不喜欢的一点就是很多球员会说:“上海大鲨鱼队之所以会赢是因为有姚明,如果姚明走了,他们什么都不是。”我觉得他们应该面对我属于大鲨鱼队这个事实。你不能说“如果”姚明不在,事实是我在。查尔斯·巴克利可以说“如果”乔丹离开了,我就能赢得总冠军。没有“如果”,是你错过了自己的机会。
我的梦想是中国的运动员能够被当作个人来对待。运动当然是为了国家,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运动员也应该被允许从中受益。他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打球以及怎样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如果一个球员想穿和队伍中其他球员不一样的鞋,他应该可以这样做。即使耐克赞助了国家队,我在2003年亚洲锦标赛上穿的还是锐步鞋。如果我不这样做,制鞋公司就不愿去和球员签约,他们只想与球队签约。我不需要这些钱,但我身后的其他球员也许需要。我在中国将可口可乐告上法庭也是出于同样原因。他们签了一个合同付钱给中国队,在瓶盖上使用了我的照片。可我已经和百事公司签了合同。这对中国的运动员来说是件新鲜事,但我明白不管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都会为我后面的球员开启或关闭大门。我只要求可口可乐赔偿一块钱,相当于大约12美分,因为我不需要他们的钱。我上了法庭,这样某条法律就会被通过,也许可以用来阻止可口可乐,或者其他公司再这么干。
我的梦想是赢得一次NBA总决赛冠军,这可能和赢得2008年奥运金牌的梦想一样大。我不知道我离哪个梦更近一点。如果我在NBA再打10年或10年以上的球,那我的事业会是很成功。有许多球员曾经做到过。但作为一个中国职业球员,我的意义会更大。也许如果我赢得了一个总冠军或最有价值运动员的头衔,NBA球队会因此而更愿意签下或者选中中国球员。
这些梦对一个自从来到NBA后就没什么时间做白日梦的人来说,好像太多了点。但我现在是在两个国家用两种语言做梦。
在美国,人们会说“你不能又想有自己的蛋糕又想吃掉它”,我们中国人也有相同的说法: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选自姚明自传《我的世界我的梦(20):我的梦想》
(搜狐体育2004年11月6日,有删节) 全文说了哪些“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事?试列举两种。文章开头和结尾都说到“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1)文章第二段为什么说“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2)为什么要让“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文章题为“我的梦想”,你如何看待姚明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