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的题。
中国的工程座右铭可以概括为“非大规模不为”。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已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水力发电大坝和最广阔的高速铁路网络。现在,它正在建设地球上最大的调水工程,其中第一条线路在2013年投入使用。
南水北调工程将水从季风多发、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调到缺水的、蓬勃发展的北方工业城市。于今年投入使用的东线,将长江水引到沿海省份。这条1467公里长的运河将成为世界上最长的运河;它初步能够每年输送880万兆升的水,足以灌满2.8万艘巨型油轮。未来,它将最终扩容至每年输送1480万兆升。
运河东线主要是建立在京杭大运河的基础之上的,其中一些线路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古运河内的水大多为非流动状态,这就可以托起装满运往北方的粮食的驳船。当新的东线投入运行,它将采用34个抽水站调水,功率达到366兆瓦。水泵将在中段将水流推向逐渐上升的地形,然后到达黄河运河隧道,之后水流会随重力完成其余的路程。
据中国水利部介绍,东线的总成本预计将达到85亿美元,其中包括25亿美元的水处理设施。这些设施是必要的,因为运河会穿过一些工业区和人口稠密地区,而水污染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东线可能带来的影响还包括南方水资源的短缺、对长江流域的损害,以及北方的高水价(由于该项目的巨大开支)。然而,水利部还未以任何形式发布相关的成本效益分析,而工程下一阶段的实施正在推进。
该工程将水调往北京和天津的中线可能将在2014年完成。据水利部介绍,这条运河将再耗资370亿美元,用于扩建水库并安置34.5万居民。西部的第三条即最后一条线路将从西藏高原调水,但据报道,中国政府已经推迟了这条存在技术挑战和诸多争议的线路。
(选自《科技纵览》2013年第1期)南水北调工程巨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概括。
结合文章内容,分析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怎样才能发挥持久性的作用。
最近,有专家学者积极主张并正在准备将京杭大运河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对此,你是否同意?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火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怡当的两项是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请分析小说中达老爷子的形象。
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的最后两段点明了题旨,尤其是达老爷子临终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现实谈谈自己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最神圣的典礼,非封禅莫属。封禅是古代君王祭祀天地的典礼,是宣示天地认可帝王执政合法性的仪式。秦汉时期,在封禅的理论中,都是以泰山作为封禅地点的。在泰山上筑坛祭天叫作封,辟场祀地叫作禅。泰山成为封禅的圣地,不仅仅因为它的自然高度,更主要的是因为它的文化高度。
封禅泰山的原因或许非常复杂,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东方关于封禅泰山的理论和文化,不管是语焉不详的传说还是相互矛盾的故事,都在证明一种强大的思想文化传统的存在。孔子是泰山封禅理论的支持者,他认为泰山只能接受鲁国国君和周天子的祭拜。即使很多细节都无法证明,即使所有礼仪都无法施行,但是,要封禅就只能到泰山。面对传统,不可一世的帝王也只能低头妥协。
秦始皇封禅之时,距离传说中的封禅已相去太久,封禅之礼,几乎无人能知。学者认为,秦始皇封禅泰山之前,只有封禅理论而没有封禅实践,也是很有道理的。汉武帝封禅,情形几乎雷同。但是,他们都还是请来众多儒生,认真讨论,直到最后讨论没有结果。主张封禅者,多来自东方,不仅有鲁国的儒生,也有滨海的方士。这种讨论虽然没有结果,但起码可以证明:来自西方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不管是秦始皇还是汉武帝,都为东方文化所折服、所吸引,沉迷不返,追求仙人和长生必然无果而终,但是封禅泰山却可以是成功的。泰山封禅,终于走出了传说的迷雾,变成了帝王心目中的神圣所在。何止是帝王,封禅大典,几乎就是一种历史创造。因为封禅不能随时进行,封禅的条件常常难以具备,所以古代帝王无数,而真正能够封禅成功者寥寥无几。
泰山封禅,可以看做是儒家思想礼制化的一个具体表现。孔子的成功,最重要的是思想和精神。孔子在周公的礼制中提炼出精神,把礼乐化为一种思想,并建筑了儒家的思想体系。经过春秋战国时代的大交融,孔子的思想体系由精神光芒的闪耀向可以操作的礼制转化。
在儒家思想的传播过程中,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帝王先接受了封禅理论,然后才接受了儒家,最后儒家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秦始皇封禅泰山,汉高祖祭祀孔子,汉武帝设五经博士,这个思想传播的过程,其方向是一致的。以封禅泰山为代表的儒家礼制思想,因为与天地祭祀有关,与帝王的合法性证明有关,所以最先受到最高统治当局的青睐,而这正是儒家获得独尊地位的开始。
作为帝王祭祀天地的最高礼典,封禅终于成为事实,而泰山几乎永久地独占了这个荣耀。可以说,自从秦皇汉武封禅泰山以后,泰山的五岳独尊地位才真正确立下来。泰山地位的提升,与儒家思想在中国的发展同步进行,泰山于是成为一种文化象征与符号。中国文化,如果用一个人来代言,那就是孔子;如果用一座山来代表,那就是泰山。
(《泰山的祭祀与封禅》)下列与“封禅”有关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封禅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最神圣的典礼,是筑坛祭天、辟场祀地,向世人宣告帝王执政得到了天地认可的盛大仪式。 |
B.封禅泰山,与泰山的自然高度有关,更与它的文化高度有关,它代表了一种强大的思想文化传统。 |
C.传说中的泰山封禅礼仪不详,一些学者认为,从秦始皇起才有了泰山封禅的实践,而汉武帝封禅基本照搬了他的仪式。 |
D.秦始皇和汉武帝泰山封禅,昭示一个事实,即来自西方的征服者和统治者,都为东方文化所折服、所吸引,沉迷不返。 |
下列对“儒家思想”与“封禅泰山”二者的关系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孔子支持封禅泰山,但是他并未明确可以操作的封禅礼制,因此封禅泰山直到秦始皇时代才真正成为了事实。 |
B.儒家思想能够获得独尊地位并最终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与封禅泰山的思想首先受到封建帝王的青睐是分不开的。 |
C.封禅代表了儒家礼制思想,暗合帝王心思,在帝王心目中地位神圣,因此历代帝王登基后首先进行封禅。 |
D.儒家思想因为泰山封禅理论而成为了一种国家意识形态,泰山因为儒家思想而确立了它在中国历史上的独尊地位。 |
“首先进行封禅”,无中生有。D项,“泰山因为儒家思想而确立了它在中国历史上的独尊地位”不对,这种概括性表述不确切,它们不是因果关系;见文章最后一段。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孔子创立了泰山封禅的理论,他认为只有鲁国国君和周天子才能到泰山祭拜,从而确立了帝王祭拜泰山的传统。 |
B.秦始皇和汉武帝在泰山封禅之前,都曾请来诸多儒生,试图商讨出封禅大典可操作的礼制,但讨论均无果而终。 |
C.作为帝王祭祀天地的最高典礼的封禅终于在秦汉时期成为事实,是当时儒家思想已转化为可操作的礼制的必然。 |
D.如果说建筑了儒家思想体系的孔子是中国文化的代言人,那么几乎永久地独占封禅荣耀的泰山,就是中国文化的代表。 |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品质
(英)约翰·高尔斯华绥
格斯拉先生的店房朴素安静,橱窗里陈列的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是模范品,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
格斯拉先生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有点僵硬和迟钝,只有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人们不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一个人年纪大了而又荒唐起来以至于赊账的时候,也决不赊格斯拉先生的账;人们走进他的店堂,不会像走进一般店铺那样怀着“请把我要买的东西拿来,让我走吧”的心情,而是像走进教堂那样。来客坐在那张仅有的木椅上等候,因为他的店堂里从来没有人的。过了一会儿,看到他从店堂二楼楼梯口往下边望,随后听到一阵喉音,以及趿拉着木皮拖鞋踏在窄狭木楼梯的踢踏声;他终于站在来客的面前,没有穿外衣,背有点儿弯,腰间围着皮围裙,袖子往上卷起,眼睛眨动着——像刚从靴子梦中惊醒过来。我说:“格斯拉先生,可以给我做一双俄国皮靴吗?”
他一声不响地离开我,退回去,我继续坐在木椅上欣赏皮革的香味。不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黄褐色皮革。他盯着皮革对我说:“多么美的一张皮啊!”等我也赞美一番后,他继续说:“你什么时候要?”我回答说:“啊!你什么时候方便,我就什么时候要。”于是他说:“半个月以后,好不好?”我含糊地说:“谢谢你,再见吧。”他边说“再见”,边继续注视手里的皮革。
一天,我对他说:“格斯拉先生,在城里散步时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他看了我一下,没有做声,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把靴子送回来!”他说,“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我穿着因为急需才在大公司买的靴子,走进他的店铺。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的靴子有一处很不舒服。他用手在那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生意,我很快就要失业了。”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我定了许多靴子,这些靴子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想起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我再去那里的时候,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一个靴匠的名字。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
“是的,”他说,“人好像不要结实靴子了。”
我定做了几双靴子。过了很久,靴子才送到——但是这几双靴子比以前的更结实。不久,我到国外去,过了一年多回到伦敦。我离去时,他是个六十岁的人,回来时,他仿佛已经七十五岁了,衰老极了,看了叫人难过。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做的靴子好极啦!我差不多一直穿。”他细看我这双皮靴,把手放在靴面上说:“这里还合脚吗?我记得费了很大劲才把这双靴子做好。”我向他确切地说明:靴子非常合脚。“你要做靴子吗?”他说,“我很快就做好,现在我的生意很清淡。”我说:“我急需靴子——每种靴子都要!”
我对这几双靴子并不存什么指望,但有一天靴子送到了。我一双双地试穿,不论在式样或尺寸上,在加工或皮革质量上,这些靴子都是他给我做过的最好的靴子。一星期后,我想向他说明:他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走进他的店铺时,店堂里只有一个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呢?”我问道。
“啊!”他说,“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了。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接了定货后,费好长时间去做,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他从不登广告,用最好的皮革,还要亲自做,这就是他的下场。”
“但是饿死——”“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据沈长钺译本,略有删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始格斯拉先生鞋店的橱窗里陈列的几双靴子非常美观,后来靴子失去了原有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这形象地表明格斯拉先生鞋店的境况今非昔比。 |
B.小说中的“我”多次说格斯拉先生做的靴子“结实”,又说“我对这几双靴子并不存什么指望”,实则是委婉含蓄地批评格斯拉先生做的靴子式样笨重难看。 |
C.格斯拉先生有点像皮革制成的人,严肃、僵硬,因此,人们不敢赊他的账,走进他的店铺就像走进教堂一样,不敢有丝毫的随意。 |
D.小说以小见大,通过描写格斯拉先生的悲剧,展现了现代社会机器大生产几乎完全取代了原始的手工业生产、大公司行业垄断的残酷现实。 |
E.小说成功地塑造了靴匠格斯拉先生的形象,寄寓了作者对他的深切同情,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无情。文中的格斯拉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对于格斯拉先生,有人认为小说表现了作者对他的赞赏,有人认为小说隐含了作者对他的批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假如地球上没有人类
毫无疑问,人类是地球有史以来最有支配地位的生物。仅数千年的时间,我们的城市、农田和牧场就侵占了地球陆地超过三分之一的面积。据估计,人类现在霸占了地球百分之四十的生产力,且把地球搞得一团糟:草原化为耕地,森林夷为平地,地下含水层干枯,核废料和化学污染出现,物种入侵,生物大量灭绝,现在又加上了气候突变的重重阴云。如果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有能力的话,它们会毫不犹豫地开除人类的球籍。假如这一愿望能够实现,人类明天就从地球上消失。但是,地球上人类留下的痕迹会彻底消失吗?
由于缺乏维护,大楼、公路、桥梁和其他建筑物会较早地瓦解倒塌。每一场暴风雨,每一次洪水泛滥和每一个霜夜都会“啃咬”这些被遗弃的建筑物。仅仅数十年的光阴,屋顶就会塌陷,房子也会倒掉。但是,即便是建筑物倒塌了,它们的废墟,尤其是那些由石头或混凝土建成的废墟仍能够保存数千年。
一旦人类消失,其他大部分的生态系统都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尽管恢复速度各不相同。一些极端情况下,有些生态系统可能永远也无法恢复到人类介入之前的状态,因为它们受困于一种新的“稳定状态”,这让它们无法回到从前。
人类的消失,也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濒临灭绝的物种都可以逃脱厄运。据生物学家估计,在美国,约85%的物种灭绝,最主要的原因是栖息地的丧失,所以大部分这样的物种会由于栖息地的恢复而情况好转。但是,生长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的物种,可能已经被逼到了某条临界线以下,并由于缺乏基因多样性和必要的生态规模而无法恢复到从前。
人类从地球上消失的瞬间,汽车的排气管、工厂的大烟囱和排污口将停止排放污染物。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就取决于具体污染物的化学成分了。例如氮氧化物、硫磺和臭氧(指地面的污染物,而非平流层中的臭氧保护层),将在数周内就从大气中消失殆尽。另外一些,如氯氟烃、“戴奥辛”和杀虫剂DDT,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分解。还有一些污染物则会存留几十年。
过剩的硝酸盐和磷酸盐会导致湖泊与河流被藻类覆盖,变成“藻汤”,这两种化学物质也会在几十年中被清除,至少在表层水域是这样的。少量过剩的硝酸盐则会在地下水中存留很久,因为地下水的环境不利于微生物将硝酸盐转化为大气中的氮气。
绝大部分由燃烧矿物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最终会被海洋吸收。这在表层水域发生得较快——只需几十年——但到深层海域就需要约一千年才能将其充分吸收。
即便人们从明天开始就停止排放二氧化碳,全球变暖还将持续一个世纪,平均气温将进一步上升零点几度。这是海洋吸热导致温度上升的速度比大气慢的缘故。
至多几万年的时间,我们现在统治地球的每一处痕迹都将消失得无影无踪。10万年后,外星访客不会发现先进文明在地球存在过的迹象。但若外星人有足够精确的科学工具,他们也能找到我们存在过的若干线索。如果他们恰巧挖到了今天填埋的垃圾,他们或许会翻到玻璃和塑料的碎片——甚至是纸片——而它们都是人类存在的见证。
在几百万年内,风化侵蚀,也可能是一个或两个冰河世纪将抹去大部分甚至已十分模糊的痕迹。地球上即便再出现一个高级物种,除了一些奇怪的化石和骨化了的残骸,它将对我们的存在毫不知晓。一个可悲但又似乎令人庆幸的事实是,地球将很快将我们遗忘。根据原文,下列说法不属于人类从地球上消失后地球的变化的一项是(3分 )
A.人类修筑的建筑物将因为缺乏维护而较早倒塌并成为废墟,而废墟保存的时间也不过几千年。 |
B.人类排放的污染物有的将在数周内就从大气中消失殆尽,有的则需更长时间分解。 |
C.过剩的硝酸盐和磷酸盐会导致湖泊与河流被藻类覆盖,变成“藻汤”。 |
D.全球变暖还将持续一个世纪,平均气温将进一步上升零点几度。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A.人类作为地球有史以来最有支配地位的生物,其支配地位体现在人类活动面积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大。 |
B.一旦人类消失,大部分的生态系统都会或快或慢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而有些生态系统,因为它们受困于一种新的“稳定状态”,永远也无法恢复到人类介入之前的状态。 |
C.即便人类消失,有的濒临灭绝的物种也难逃灭绝的厄运,因为它们可能已经被逼到了某种临界线以下,并且缺乏基因多样性和必要的生态规模。 |
D.由燃烧矿物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最终会被海洋吸收。在表层水域只需几十年就可吸收,但在深层海域就需要约一千年才能将其充分吸收。 |
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生物物种的消失与濒临灭绝,是因为其生存环境受到了人类的破坏。 |
B.曾经被“藻类”覆盖的湖泊和河流将随着人类的消失逐渐重新清澈起来。 |
C.尽管人类统治地球的时间仅仅只有数千年,但其开创的先进文明却要在人类消失后数万年乃至十万年的时间才能毁灭。 |
D.假如人类从地球上消失,地球会很快将我们遗忘。这对于自高自大、自私疯狂的人类来说,无疑是一种嘲讽和警醒。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合欢树
史铁生
①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②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③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④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⑤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还都把我当儿孙看,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嘛,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⑥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⑦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⑧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也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⑨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了享受。
⑩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1984年11月
(选自《文汇月刊》1985年6期 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合欢树》是史铁生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的一曲感人至深的追忆母爱之曲。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 |
B.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作为过渡段,承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 |
C.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事件的重要性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 |
D.作者选择的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岁、20岁、30岁,这都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母亲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30岁时,母亲已逝世了,但30岁的成就是母亲用一生的付出为“我”收获的。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这也体现了作者在选材组织上的独具匠心。 |
E.文章始终只从侧面描写“合欢树”。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论起母亲,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而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第⑥段写了母亲种合欢树的一段往事,试分析这段追忆在文中的作用。
答:文章结尾说,那个孩子“会跑去看看那棵树”,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谈谈“合欢树”的象征意义。(6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