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3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名义公布了《令内务府通知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文》,文中指出“查前清官厅视官之高下,有大人、老爷等称呼,受之者,增惭;施之者,失体,义无取焉……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民间普通称呼曰先生、曰君,不得在沿前清官厅恶称。”这项变革是希望在人际关系中树立一种
A.自由的观念 | B.平等的观念 | C.博爱的观念 | D.互助的观念 |
“(它)是共和主义与君主主义妥协的产物。它虽然承认了共和制,但君主制的阴影处处可见……这样一部不伦不类、伸缩性很大的宪法既能适应君主制也能适应共和制。”“它”是指()
A.英国《权利法案》 | B.美国1787年宪法 |
C.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D.《德意志帝国宪法》 |
18世纪中叶英国政治家威廉·庇特说:“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进入这间门槛已经破烂的房子。也就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表明英国政治制度的精髓是()
A.法治至上 | B.分权制衡 | C.责任内阁 | D.虚位君主 |
古往今来,无论是东方古国,或是西方近代国家,都以建章立制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下列具有此类性质的文献和制度是()
①秦汉郡县制②《十二铜表法》③英国《权利法案》④美国《1787年宪法》
A.①② | B.①④ | C.③④ | D.②③ |
所谓“要式买卖”……是罗马法移转所有权最古老的方式。采用“要式买卖”时,当事人(主要是罗马市民)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A.保护私有财产 | B.注重形式规则 |
C.最早的成文法 | D.保护贵族利益 |
《十二铜表法》规定:“凡在自己的土地和邻地之间筑篱笆的,不得越过自己土地的界限;筑围墙的应留空地一尺;挖沟的应留和沟深相同的空地;掘井的应留空地六尺;栽种橄榄树和无花果树的,应留空地九尺;其他树木留五尺。”该法令说明古罗马()
A.利用法律调解公民之间的纠纷 |
B.通过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
C.用法律维护市容市貌 |
D.用法律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