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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张纸
[瑞典]斯特林堡
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他走到走廊上,决定再也不去回想他在这寓所中所遭遇的一切。但是在墙上,在电话机旁,有一张涂满字迹的小纸头。上面所记的字是好多种笔迹写的;有些很容易辨认,是用黑黑的墨水写的,有些是用黑、红和蓝铅笔草草写成的。这里记录了短短两年间全部美丽的罗曼史。他决心要忘却的一切都记录在这张纸上——半张小纸上的一段人生事迹。
他取下这张小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纸条。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下面潦草地写着:银行,这是他工作的所在,对他说来这种神圣的工作意味着面包、住所和家庭,也就是生活的基础。有条粗粗的黑线画去了那电话号码,因为银行倒闭了,他在短时期的焦虑之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经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家具行,室内装饰商——这些人布置了他们这寓所。搬运车行——他们搬进来了。歌剧院售票处,50,50——他们新婚,星期日夜晚常去看歌剧。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愉快的,他们静静地坐着,心灵沉醉在舞台上神话境域的美及和谐里。
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已经被划掉了),一个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但是由于事业兴隆冲昏了头脑,以致又潦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得不远走他乡。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
现在这对新夫妇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新东西。一个女子的铅笔笔迹写的“修女”。什么修女?哦,那个穿着灰色长袍、有着亲切和蔼的面貌的人,她总是那么温柔地到来,不经过起居室,而直接从走廊进入卧室。她的名字下面是L医生。
名单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位亲戚——母亲。这是他的岳母。她一直小心地躲开了,不来打扰这新婚的一对。但现在她受到他们的邀请,很快乐地来了,因为他们需要她。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的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已足以说明一切!—— 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这两分钟里他重又度过了他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的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 小说采用倒叙的写法随主人公的意识流动展开情节。请按时间顺序从“他”的角度概括出小说的主要情节。(5分)
“半张纸”在文中起什么作用?(5分)
小说的结尾画线句子中的“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指的是什么?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第一段中说:“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这句话意在表明主人公东西搬得非常干净,做事十分细心。 |
B.小说提到了主人公当时订牛奶,买肉,买日常用品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让我们了解到在20世纪初的瑞典,家政服务已经到了怎样的程度,这也是本文所要表现的一个主要内容。 |
C.作者在第十一段中写道:“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是因为纸条上面的字是“多种笔迹写的”,加上他看了很长时间,所以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 |
D.这篇小说只有区区一千二百来字,但写了主人公两年由甜到苦,由合到散的生活,内容丰富,不枝不蔓。 |
E.文章在平实的叙述中适时地穿插了一些议论,如第七段的“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有效地拓展了文章的深度。
明月清泉自在怀
贾平凹
读王维的《山居秋暝》时年龄还小,想象不来“松间明月”的高洁,也不懂得“泉流石上”是什么样。母亲说这是一幅很美很美的风景画,要我好好背,说背熟了就知道意思了。可我虽将诗句背得滚瓜烂熟,其意义依然不懂。什么空山、清泉、渔舟这些田园风物也只是朦胧意象,而乡野情致则更模糊了。
后来上了大学,有了些古文功底,常常自豪于同窗学友。翻来覆去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也能时常获得师长赞许。再后来深入乡村,那儿有田园,却无松竹流泉;及至上了华山、峨眉山,并且专在月夜听泉,古刹闻钟,乘江南渔舟,访溪边浇女,都为寻找王维《山居秋暝》的那种灿烂意境,都为了却“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那份执著情绪。一段时间,于人世纷杂之中,自以为林泉在胸,甚至以漫樵野老自居,说和同事纠纷,劝解祸中难人。自以为心中有了王维,就了却了人间烦恼,看透了红尘纷争;更自以为一壶清茶,便可笑谈古今。
真正进入了人生的生存程序--结婚、生子、住房、柴米油盐,等等,才知道青年时代“明月松间照”式的“超脱”,只不过是少年时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浮雕和顺延。真正对王维和他的诗的理解,是在经历了无数生命的体验和阅历的堆积之后。人之一生,苦也罢,乐也罢;得也罢,失也罢--要紧的是心间的一泓清潭里不能没有月辉。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顶上的松明,足下的流泉以及坐下的磐石,何曾因宠辱得失而抛却自在?又何曾因风霜雨雪而易移萎缩?它们自我踏实,不变心性,才有了千年的阅历,万年的长久,也才有了诗人的神韵和学者的品性。我不止一次地造访过终南山翠华池边那棵苍松,也每年数次带外地朋友去观览黄帝陵下的汉武帝手植柏,还常常携着孩子在碑林前的唐槐边盘桓……这些木中的祖宗,旱天雷催折过它们的骨干,三九冰冻裂过它们的树皮,甚至它们还挨过野樵顽童的斧斫和毛虫鸟雀的啮啄,然而它们全都无言地忍受了,它们默默地自我修复、自我完善。到头来,这风霜雨雪,这毛虫鸟雀,统统化做了其根下营养自身的泥土和涵育情操的“胎盘”。这是何等的气度和胸襟?相形之下,那些不惜以自己的尊严和人格与金钱地位、功名利禄作交换,最终腰缠万贯、飞黄腾达的小人的蝇营狗苟算得了什么?且让他暂去得逞又能怎样?!
王维实在是唐朝的爱因斯坦,他把山水景物参悟得那么透彻,所谓究极物理,形而上学于他实在是储之心灵,口吐莲花!坦诚、执著、自识,使王维远离了贪婪、附庸、嫉妒的装饰,从而永葆了自身人品、诗品顽强的生命力。谁又能说不呢?的确,“空山”是一种胸襟,“新雨”是一种态度,“天气”是一种环境,“晚来”是瞬时的境遇。“竹喧”也罢,“莲动”也罢,“春芳”也罢,“王孙”也罢,生活中的诱惑实在太多太多,而物质的欲望则永无止境,什么都要的结果最终只能是什么都没有得到。惟有甘于清贫、甘于寂寞,自始至终保持独立的人格,这才是人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王维的人生态度正是因为有了太多的放弃,也便才有了他“息明无恶木,饮水必清源”的高洁情怀,也便才有了他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
“明月松间照”,照一片娴静淡泊寄寓我无所栖息的灵魂;“清泉石上流”,流一江春水细浪淘洗我劳累庸碌之身躯。媛女是个好,渔舟也是个好,好的质地在于劳作,在于独立,在于思想--这是物质的创造,更是精神的明月清泉。作者理解王维的诗《山居秋暝》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作者写终南山的松、黄帝陵的柏和碑林前的槐,目的是什么?
文中画线的句子有什么深刻含义?
(1)(3分)
(2)
我们要奉行“送去主义”
季羡林
鲁迅先生提出了“拿来主义”的主张,我们中国人确实从西方国家拿来了不少的西方文化的精华。同时,我们也拿来了不少的糟粕。
我曾提出了一个主张:“送去主义。”意思是把中国文化的精华送到西方国家去,尽上我们的国际主义义务。我的根据何在呢?
我们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四大发明是尽人皆知的,无待赘言。至于无数的看来似乎是细微的发明,也出自中国人之手,其意义是决不细微的。我只介绍一部书,人家一看便知,这部书是:阿里·玛扎海里的《丝绸之路》。
然而,日往月来,星移斗转,西方兴起了产业革命,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影响遍及全世界。最早的殖民主义国家,靠坚船利炮,完成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任务。后来的帝国主义国家,靠暂时的科技优势,今天制裁这个国家,明天惩罚那个国家,其劣根性至今没有丝毫改变。
现在屈指算来,西方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已经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拿走了不少优秀的精华,但是,仍然有许多精华,他们没有拿走。比如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其中有糟粕,也有精华。眼前全世界大声疾呼的环保问题实际上是西方人“征服自然”的恶果,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如能切实行之,必能济西方之穷。另外,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而获得成功,对世界其他国家就很有借鉴的价值。
这些东西如珠子在前,叫人家,特别是西方,却偏不来拿。怎么办呢?你不来拿,我们就送去。
我们首先要送去的就是汉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汉语是“王”。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大部分和现代的智慧,也大部分保留在汉语言文字中。中国人要想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外国人要想学习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都必须首先抓汉语。因此,我们要奉行送去主义,首先送出去的也必须是汉语。
此外,汉语本身还具备一些其他语言所不具备的优点。我在工作中发现:汉语是世界上最短的语言。使用汉语,能达到花费最少的劳动,传递最多的信息的目的,汉语之功可谓大矣。
说来说去,一句话:我们要奉行“送去主义”,这既有政治意义,也有学术意义。我们首先要送出去的就是汉语言文字。
(选自《对外汉语教学回眸与思考》,有删改)试从文中找出作者主张“送去主义”的根据。
试理解文中“天人合一”的含意及其在环保方面的意义。
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论述“送去主义”的作用。
棉花被子
衣向东
(1)有些物品被我们珍藏着,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并不是因为它们多么稀奇贵重,而是其中融入了我们太多的情感。比如一支钢笔,一本书,一枚发卡,等等。马宁珍藏的是一床棉花被子。
(2)马宁二十年前跟妻子赵薇结婚的时候,他的家乡马湾镇还不是风景旅游区,街道狭窄屋舍落败,一砖一瓦都显得那么寒酸。有一条水路和一条旱路通往马湾镇,水路不宽,旱路崎岖,把满眼的青山绿水,封闭在山峦叠嶂的一团宁静中。南方湿润的空气和缭绕的山雾,使得门前青石板上的苔藓,一年年滋蔓着。每年入冬之后,日子就阴冷得很了。
(3)赵薇是北京部队大院出生的女子,对南方阴冷的天气,难免有些不适应。马宁说:“你别担心那边冷,我早就写信告诉我妈,让她缝做一床新棉花被子,冷不着你。”
(4)赵薇知道这件事情对马宁的重要性,她就不再说什么了,跟随他走进南方阴冷而灰暗的小镇。
(5)马宁的母亲按照儿子来信的要求,选用了上等的新棉花,缝做了一床棉被。白棉布的被里,大红的缎子被面,密密实实的针脚,看上去非常讲究。她怕冻着了北京来的儿媳妇,被子里垫了厚厚的棉花。赵薇拥着被子,就闻到了新棉花的气息,还有白棉布的香气。
(6)等到儿子儿媳离去后,母亲就很细心地收起棉被,把它保存在厚重的木箱里。南方的屋子潮湿,遇到好天气,她总要把棉被放在阳光下晾晒,让棉花保持着蓬松细软的状态。
(7)马宁结婚的第二年,家乡发了一场洪水,环绕马湾镇的河流水位暴涨,淹没了屋前的石阶。母亲屋内的水漫过了床铺。她用塑料布缠裹着那床加厚棉被,抱在怀里,站在客厅的方桌上,整整站了六个小时。马宁的哥哥试图帮她接过棉被,她却不肯松手。
(8)屋前的柿子树绿了又黄,黄了又绿,一晃五六年过去了,北京的儿媳始终没有回来。一个夏天的晚上,母亲突然主动把电话打到北京,说她想他们了。马宁说:“这好办,你到北京来住些日子吧。”
(9)马宁就让哥哥把母亲送到了北京,母亲住了二十几天,就再也住不下去了,吵着要回老家。眼下南方正是梅雨季节,她老是担心木箱内存放的那床棉被潮湿生霉了。母亲到家的当天,就把棉被从木箱内倒腾出来,果然挨近木箱底部的棉被子,有些潮湿,她急忙把被子抱出去放在阳光下晾晒。
(10)这样又过了两个春秋。有一天母亲晾晒被子的时候,因为胸闷气喘,竟没有力气将被子搭在铁丝架上了。母亲心里就恨自己不中用,知道自己活不太久了,禁不住抱着棉被子,蹲在地上哭了。
(11)也就是这个冬季,母亲在一个阴冷的雨天走了。在母亲生命最后的日子里,马宁的姐姐一直守候在病床前。母亲对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忘了经常把木箱里的被子拿出来晾晒。”
(12)马宁赶回家处理了母亲的后事。马宁的姐姐就把关于棉被子的一些细节,详细告诉了马宁。姐姐说:“妈说,要是以后赵薇回来,让她放心地盖那被子,还软乎呢。”马宁把棉被带回了北京。尽管他居住的楼房一年四季都很干燥,但他还是经常在阳光充足的时候,把棉被子放在阳台上晾晒。有时候他也陪伴着棉被,坐在温暖的阳光里,想一些很久远的事情。想到愧疚处,他就把自己的脸埋在棉被里,静静地流泪。
(13)棉被因为吃足了阳光,贴在他脸上的时候,就更加柔软而温暖了。“想到愧疚处,他就把自己的脸埋在棉被里,静静地流泪。”请联系全文,说说这“泪水”中包含了些什么。(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段的景物描写有何作用?请作赏析。(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多次写到母亲晒棉花被子的情节,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文章及实际生活,说说在你的生活中是否有像“棉花被子”一样的东西,请作简要的说明。不少于50字。(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窥李政道
卞毓方
如果只举一个细节?——理发。
先请喜剧大师卓别林出场。一次,他来到一个偏远的小镇,想到要理发,当地只有两位理发师,各自开了一家理发铺,第一家,房小,椅旧,地上撒满头发渣,理发师的发型尤其难以恭维,看上去像个麻雀窝,邋里邋遢。第二家,房大,椅新,地面非常洁净,理发师的发型,更是端庄整齐,一丝不乱。你猜,卓别林会在哪一家理发?第二家。不,错了,他选择第一家。为什么?卓别林认为,小镇只有两个理发师,他们的头发一定是相互帮着理,第二个理发师的漂亮发型,反映的是第一个理发师的高超水平。
卓别林根据的是常识,他的判断被证明是正确的。假如他碰到李政道——我是说,假如第二个理发师的习性像李政道,他就要傻眼了。此话怎讲?李政道有一个特殊的习惯,理发不用他人代劳,总是自己一手包办。当真?当真。从来如此?从来如此。难以想象,是吧。李政道说:“其实很简单,只要有两只手、一把剪刀,就可以完成。困难在于脑后的部分,要用一手的食指和中指夹住头发——这相当于梳子和尺子,再用一手握住剪刀操作。”熟能生巧。在早先,多半出于贫穷,及至现在,习惯就成了自然。堂堂诺贝尔奖金得主,终生坚持自己给自己理发,我相信,在这世界上是独一份。
如果只举一位恩师?——吴大猷。
相信这是很多人的答案。1945年春天,太阳旗还没有在神州大地倒下,日寇困兽犹斗,铤而走险,贵阳告急,内迁到那儿的浙大濒于瘫痪,该校物理系一年级生、19岁的李政道转而投奔昆明西南联大,经吴大猷帮忙,插班读物理系二年级,一年后,又是经吴大猷的破格举荐,被保送到美国深造。
而我的答案却是——束星北。
李政道进浙大,本来选择的是电机系,是束星北发现了他的数理天才,建议他改读物理系。因是之故,1972年,李政道赴美后首次重返故国,写信给束星北,说:“先生当年……的教导,历历在念,而我的物理基础都是在浙大一年所建,此后的成就,归源都是受先生之益。”
如果只举一篇文章?——2005年在“爱因斯坦年”纪念大会上的讲演。
李政道说:“我们的地球在太阳系是一个不大的行星,我们的太阳在整个银河星云系4000亿颗恒星中也好像是不怎么出奇的星,我们整个银河星云系在整个宇宙中也是非常渺小的。可是,因为爱因斯坦在我们小小的地球上生活过,我们这颗蓝色的地球就比宇宙的其他部分有特色、有智慧、有人的道德。”
纪念爱因斯坦的文章何止千万,笔者认为,这一篇最令人感到慰藉,感到温暖。
如果只举一件礼品?——手稿。
1956年夏,李政道在美国布鲁克海文实验室做访问学者,那时,他正埋头研究宇称不守恒的问题,为此而做了大量的演算。演算的过程,也就是草稿,统统扔进了废纸篓。实验室有位有心人,他将李政道扔弃的草稿一一捡起来,保管好。1957年,李政道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此君就将他保存的李政道手稿赠给了美国物理学会,其中有一张,后来被采用为《今日物理》杂志的封面。
2006年6月,李政道把《今日物理》封面采用的那份手稿的复印件,以及他近期有关中微子研究的手稿,也是复印件,镶在了镜框里,郑重送给温家宝总理。
这大概是温总理收到的最宝贵的礼物之一了。事后,他对别人说,这两份手稿,“代表着一位物理学家一生奋斗不息的精神。不管是从事理论物理,还是从事实验物理,没有这种甘于寂寞、无私奉献的精神成不了才。”
如果只举一句名言?
——“一个人想做点事业,非得走自己的路。要开创新路子,最关键的是你会不会自己提出问题,能正确地提出问题就是迈开了创新的第一步。” 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和表达技巧的分析和概括,最准确的两项是()
A.这是一篇简述性传记文。行文通过写李政道“自己给自己理发”“恩师举荐”“不寻常的讲演”“赠手稿”等内容,展示出一位多才多艺的科技工作者的形象。 |
B.李政道在“爱因斯坦年”纪念大会上的讲演显示李政道不仅是一位严谨的科学家,也是一位充满温情、极具感染力的演说家。 |
C.行文写李政道“赠手稿”,不仅表现了他对温家宝总理的敬重,更表达了他对祖国深深的热爱和期望之情。 |
D.行文结尾处的“名言”,既是李政道走向成功的经验之谈,同时也是对科学工作者的要求。该句在结构上起着画龙点睛、卒章显志的作用。 |
E.本文形式新颖,构思独特,文章没有停留在人物事迹的简单叙述上,而是通过场景描绘的方式,勾勒一位科学巨匠独特而动人的形象。文章开头部分作者为什么要写卓别林理发的故事,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分析? (6分)
联系全文,概括李政道作为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在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品质。
很多人认为,在李政道成长过程中,他恩师吴大猷起了重要作用,但作者认为束星北才是李政道一生成就的归源。请结合文章有关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灵魂远去的村庄
陈柳金
祖父驾鹤西游那晚,我在灵前三跪九拜,突然一只桃子掉下来,不偏不倚砸中我的脑袋,头上隆起一个“桃子”。家人疑惑,莫非我在祖父生前得罪了他?
属猴的祖父有八个儿子,希望有谁能走出山旮旯,但个个都是恋山的主。祖父说,龙生龙,凤生凤,老猴生儿钻山洞。我生肖属马,马踏天下,日行千里。祖父便把希冀转移到了我身上。弥留之际,祖父紧抓住我的手,气若游丝:“你不走出去,我死不瞑目!”那一刻,我泪流满面。在属猴的祖父灵位前摆上桃子,心里一万遍地默念“我要走出大山”。
按祖父的遗愿,葬他于村郭的高山之上。我想,祖父还是很留恋人间烟火的,他可以看到村庄的朝霞夕烟,听到牛羊的长哞欢唱,望到江上的轻舟白帆。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愿景留在了人间。他站在高山之巅,是想有一天看着我走出大山!
于是,一匹马朝着高山昂首嘶鸣,顿时“大风起兮云飞扬”,烈马绝尘,踏破万里关山——我满怀激情地参加了市水利局的资料员考试,以赤骥之勇过五关斩六将,杀出一条血路,最终一举夺魁,成为了一匹城市中的千里马。
离开老家那天,祖母用柴火在家烧菜,父亲摇着木船载我飘过凌江。家里的炊烟仿佛架起了一座天桥,一直通向祖父的坟墓。我想是祖父知道我要来报喜了,专为我搭了这烟桥。
顺着桥的方向来到山腰,在父亲的桃园摘了又大又红的桃子。正想离开时,瞥见好几人在风中白袂飘飘,我猛一惊。父亲说,那是看护园子的稻草人,一个大男人还怕没灵魂的人么?我定了神,把头上的红草帽扣在了一个稻草人头上,嘿,白衣红帽,精神着呢!我拍了拍它,老伙计,替我好好看护园子,下次回来赏你!
把桃子等供品在祖父坟前一应摆上,点了香烛,鞠了大躬。我气宇轩昂地把喜讯告诉了祖父,渴望他用桃子再砸一下我的脑袋。但是没有,祖父心疼都还来不及呢。
回到家,品尝着祖母亲手做的梅菜扣肉、酿豆腐、醋溜鱼和客家黄酒,那个味儿美的啊,至今还垂涎三尺。可惜,这是我在老家吃的最后一顿客家美食了。
我到市水利局上班后,被安排到下属的移民办写材料。不久市里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对我市的凌江水库进行加固扩容,须迁移上游的部分居民。我们村是上游地势最低的一个村,被定为全村迁移。尽管村民一百个不愿意,但谁敢跟龙王爷掰胳膊?
移民工作很快就开锣了,我忙成了转陀螺,根本抽不出身回老家。仅一年多时间,全村就迁移到了凌江水库之畔。回到按城镇标准建设的移民村,水泥硬底化路面把家家户户的房子切割成一排排“豆腐块”,全没了过去那种倚山而建、傍湖而居的随意和闲适。村民也不再有土地,五谷蔬果都是从街上现买的,失却了泥土的芳香。吃着祖母用煤气煮的客家菜,再也品不出当年的滋味。
清明时节,我们精心准备了祭品,跋山涉水回到了原来的村庄。哪里还有村庄的影子呢,湖波浩淼,一片泽国,在低处的房屋都成了水底龙宫,只有高处的几座房子还在临水照花,显出无限落寞的怨妇神态来。
再看我的祖屋,一半在水里,一半在水面。我的童年记忆一下子淹去了大半。在那个老宅里,我曾经牙牙学语、蹒跚学步、闻鸡起舞,曾经听着祖父无数次“走出大山”的絮叨,吃着祖母用柴火烧的饭菜……还有,在这村庄里,曾经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炊烟缭绕、渔歌唱晚。而今,“秋风萧瑟,洪波涌起”,一片记忆化作无情水域……
“你看,那边怎么浮着人?”顺着父亲手指的方向,看到远处一个个人头在浮动,我脸色煞白。父亲忽然一拍脑袋,说,怎么忘了呢,那是村民以前用来看护菜园的稻草人!
便想起了那些守护自家桃园的稻草人。举目望去,几个白袂飘飘的稻草人仍忠实地守候着,竟然还看见了那个戴红草帽的老伙计,只是没有了当年的精神劲儿,耷拉着脑袋,像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我收回目光,不忍再看,眼前的凌江在怒吼咆哮,掀起滔天浊浪。要过江去祖父坟前祭拜,断然是不可能了。便在江边的一棵桃树下摆了供品,父亲隔江高喊——爹啊,吉日良辰,天朗气清,恭备三牲,祭奠尔魂。伏惟兮尚飨!
点了香烛,烧起纸钱,曾经村庄的袅袅炊烟、鸡鸣狗吠、鱼米飘香瞬间灰飞烟灭。我心情沉重地屈膝下跪,忽然树上掉下一只桃子,嘭一声砸到了我的脑袋,头上长起一个“桃”。家人疑惑地看我,我真想一个猛子扎进凌江……
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梦见祖父指着一戴红草帽的稻草人大声呵斥:你走出了山旮旯,怎么还把全村人都带走了呢!
(选自《2011年中国微型小说排行榜》,略有删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表达技巧的分析和概括,最准确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以朴实、自然的笔触,重点描写了“我”从乡村到城市工作的过程,巧妙地表达了作品深刻的内在意蕴。 |
B.作者写“我”无法过江去祖父坟前祭拜,是要表现在现代化进程日新月异的当下,如火如荼的城镇化建设,使广大农村完全失去了其生活的本来面目。 |
C.小说结尾写“我”作了一个梦,祖父责备了“我”,实际上体现了“我”因为不能给祖父上坟,不能尽孝心的一种愧疚之情。 |
D.作者善于运用比喻、对比等手法。如把造乡运动比喻成来势汹猛的湖水;将水泥路面切割出的“豆腐块”的死板和倚山而建、傍湖而居的随意、闲适对比等。 |
E.小说的谋篇布局,看似随手拈来,随意铺展,实则步步为营,匠心独运。语言沉稳老练,不动声色,却力透纸背,发人深省。小说中的“稻草人”具有怎样的含意?作者反复写它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答:小说在开篇和结尾处都写到了桃子掉下来砸中了“我”的脑袋,其作用分别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答:小说标题叫“灵魂远去的村庄”,你是如何看待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变成城市这一问题的?请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进行分析。(8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