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了些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
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剃匠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吒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那叫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叫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
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何爹这一人物形象。
答:文章最后详写何爹最后一次给三明爹剃头的情节有何作用?
答:有人建议把标题“剃匠”改为“青龙偃月刀” ,你认为哪一个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答: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历史经过几番曲折,我们开始懂得:对于伟大的文化传统,不能掉以轻心,要尊重,甚至敬畏。古人讲汉字创始,出现“天雨粟,鬼夜哭”(《淮南子》)的神秘、壮丽景象,饱含着敬畏。近代改革方块字的构想,出于可贵的勇气,但逐渐被时代否定。今后随着国力增长,汉字的优越性以及在世界上被普遍认同的可能性,将与时俱增。
说到书法,追究书法的根源,又出于对汉字的尊崇,至少让我们取得一种共识,便是书法创造必以汉字为基础。字体是书体的根基,但把二者等同起来,以字体当书体,便无所谓书法;若把二者割裂开来,书法不复存在。汉字最基本的功用是表意,不能想象三千多年的文明史可以离开文字传承。文字传承文化,文字本身是工具又不仅止于工具。文字自身构成庞大的文化体系,与全部中华文明融为一体。鲁迅说中国文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着重从美学意义上谈中国汉文字。中国文字的“意美”,经长期历史积淀变得丰富深厚,汉字具有多义性、不确定性,蕴涵着本民族的美感。时下网络流行大量的新词语,肯定有许多词语生命力不足,转瞬即逝,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美学底蕴。20世纪50年代初期,很重视语言的纯洁性,单为一个“搞”字引起不少争议,后来“搞”站住脚了,属中性,但用于“搞笑”、“恶搞”还有点味儿,恐怕不会用于诗词、美文。当前对待网络语言,赶时髦者多,以严肃态度进行自由讨论者极少见。不要怕 “保守”或“激进”,历史会作出公正的裁定。
“音美”与“形美”直接被人的特定的感官——耳、目所接受。“音美”集中体现在传统的诗、词、歌曲、戏剧;其余各种文体倘内含节律、音韵的美,也会令人击节称赏。至于“形美”,与“意美” “音美”一样,也是汉字本身所具备,又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不断丰富,其集中的体现当然是书法了。
书法与字体的变化相互平行又交叉地发展。从篆籀文字开始,没有一种字体可以与书法截然分开。宋代木板书籍有手书者,仍不失书法的一些韵味。东汉《熹平石经》是官方校正《五经》的刻石,注重文字的规范谨饬,从书法看,不失众多汉隶之一,应当视为书法的一体,只是书味不浓。近代流行的印刷用宋体字,保持着汉字各种基本笔法以及楷书结构,却不能认其为书法。至于篆、隶、行、草多种书体,我们未尝不可以找出它们最原始的基因,“还原”为“字体”,但只能在理论上加以承认,实践中不存在。因为任何书写(刻),凭借特定的工具全出以个人行为。书写中的思想,都倾向于个人意识的一部分,区别于他人,并且区别于自己而不会重复。有以仿宋印刷体的笔法相对应于楷体书法,应是对楷书的误解。楷书不但与印刷体有别,楷书的笔法,在每个书家那里也是不同的。所以即使教初学者写楷书,也不能以宋体字为准。倘要求点画与宋体字相同,索性不叫书法了。关于汉字的“三美”,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汉字“三美”之说源自鲁迅,他说中国文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 |
B.“意美”,指的是汉字因长期历史积淀变得丰富深厚,具有多义性、不确定性,蕴涵着本民族的美感。 |
C.“音美”,指的是传统诗、词、歌曲、戏剧里面的文字在节律、音韵方面所带给人们的听觉方面的美。 |
D.“形美”,指的是汉字本身所具备的而又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被不断丰富了的带给人们的视觉之美。 |
下列各项中,不能体现出“书法与字体的变化相互平行又交叉发展”的一项是()
A.从篆籀文字开始,没有一种字体可以与书法截然分开。 |
B.宋代木版书籍有手书者,仍不失书法的一些韵味。 |
C.东汉《熹平石经》是官方校正《五经》的刻石,注重文字的规范谨饬,从书法上看,不失为众多汉隶之一,应当视为书法的一体,只是书味不浓。 |
D.即使教初学者写楷书,也不能以宋体字为准。倘要求点画与宋体字相同,索性不叫书法了。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鲁迅先生说中国文字具有“三美”,不仅是就汉字的美学意义谈的,更是就汉字的诗学意义谈的。 |
B.网络流行的新词语将因为缺乏必要的美学底蕴,而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有的甚至是转瞬即逝。 |
C.语言必须考虑其纯洁性,一个“搞”字就曾引起了不少争议,最终才勉强站住脚,但仍只有“搞笑”“恶搞”可用于诗词、美文。 |
D.将楷书书法等同于仿宋印刷体的笔法,是错误的认识。要知道,楷书的笔法,在每个书法家那里也是不同的。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⑴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⑵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⑶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一一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⑷“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⑸“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⑹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⑺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锅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⑻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⑼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⑽“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⑾“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⑿“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⒀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⒁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⒂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⒃“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⒄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⒅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昙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⒆“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⒇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写培德听到妈妈来的消息时,特意刻画了他的神情和动作,以表现他的反常,从而制造了悬念,也使行文有了波澜。 |
B.“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齐姆森的话让培德压抑的心理得到了纾解——齐姆森渴望有个农民身份的母亲。 |
C.培德总共只说了四句话,其中有三句话是对妈妈说的,自始至终,他都是一副满脸不高兴的神态,直到母亲离开后。 |
D.妈妈满心欢喜地来看儿子,得到的却是儿子的满脸不高兴。母亲很伤心,以至于很失望地拒绝了儿子喝咖啡的提议。 |
E.本文刻画了培德的形象主要运用了神态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的手段,而最主要的是对主人公心理活动的描写。培德·莱默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方格手提包”在小说中出现了三次,每次出现各有什么主要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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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英文
韩少功
玉梅是一个热心女人,与左邻右舍处得很热闹的。她家门前有一水泥坪,遇到邻家的金花来借坪晒谷,二话没说,满口答应,让出了一片明净的场地。她还兴冲冲地忙前忙后,将自家的大堂屋腾空,以便傍晚时就近收谷入门,避开露水和雾气,好第二天再晒。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她就立在坪前高声叫骂。先是骂鸡:养不亲的货呵?吃了老娘的谷,还要上灶拉屎怎么的?就不怕老娘扭断你颈根拔你的毛?接着骂狗:你贱不贱?老娘请你来了吗?老娘下了红贴,还是发了轿子?你三尺厚的脸皮赖在这里,有本事就死回去发你的瘟呵!最后还骂到树上的鸟:你这老不死的贼!你上偷瓜下偷菜,偷惯了一双爪子还贼喊捉贼。有本事你就到法院去告,叫十八路人马来抓呵。阴计烂肚的,算哪门本事?……
她骂得鸡飞狗跳日月无光。远处的金花听得心疑,脸渐渐拉长了,上前来问:“玉梅姐,你骂谁呢?”
玉梅没好气地说:“谁心中有鬼,就是骂谁!”
“没……没什么人得罪你吧?”
“谁得罪了,谁知道!”
这就等于把话挑明了,把脸撕破了。
金花扭歪了一张脸,咚咚咚大步离去,叫来了帮手把稻谷搬走。她的尖声也在篱笆那边隐隐传来:“……以为没有她一块坪,我就只能糠拌饭么?神经病,脑膜炎,一大早踩了猪粪吧?”
帮手中的一位私下问玉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天早上天气不错,玉梅打算帮那妖婆子搬谷入坪摊晒,一心做点好事。却发现谷堆上画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顿时就气炸了肺:呸,什么意思呵?留暗号不就是防贼么?留在她家屋里不就是防她么?怕她认出来,居然不写汉字,还写成了英文,就是电视上那种洋字码!
冤仇就这样结下了。金花事后不承认什么暗号,声称对方血口喷人,居然诬她写洋字码!天地良心,她要是写得了洋文,还会嫁进这个倒霉的八溪峒,还会嫁给一个烂瓦匠,还会黑汗横流地晒谷?……但因为谷堆已散,谷堆上到底有没有英文暗号,真相已没法澄清了。
一些妇人曾经想从中调解,但最后都只能摇头作罢。
据玉梅说,那贼婆子曾经送给她一条花裤,说她个子矮一点,穿着正合身。她当时还满心欢喜,现在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安什么好心,不就是嘲笑她的个头矮,要当众揭她的疮疤么?
玉梅还说,那贼婆子曾经约她进城去看戏,抢先掏钱给她买了车票和戏票。她当时还心怀感激,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什么看戏?不就是要显摆娘家有人发了财并且让她沾光,要当众给她的难堪吗?
往事历历在目,件件滴血,桩桩迸泪,眼下都被玉梅想得恍然大悟。两家非但断了往来,连鸡鸭也不再互访。
……
数日以后,住在山坳里的公公找来了,什么话也不说,要玉梅跟着走一趟。她来到了公公家的谷仓,顺着老人的手看去,发现那里的谷堆表面也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与她不久前见到的完全一样。谷仓前有两三只地蟞虫,大概是爬过谷堆的,留下沟痕,已被踩死了,散发出一种刺鼻的酸腥味。
公公嘟哝了一句,听不太清楚。
但媳妇捂住嘴,愣住了,冒出一张大红脸。
她低着头回了家。去菜园里锄草,顺手把金花家的两块地也锄了。去扎稻草人赶鸟,顺手在金花家的田边也戳了一个。
但金花没见到这一切,而且她那张门一直紧闭,悄无声息。玉梅事后才得知,收完稻谷后,金花就外出打工了,去了很远的北方。
第二年,金花没有回来。
第三年,金花还是没有回来。
第四年的一天,人们悄悄传说,可怜的金花姑娘回不来了,不久前在一次工厂的火灾中不幸遇难。丈夫怕她婆婆和女儿伤心,迟迟没有说破。不过,她女儿后来上学时骑的那辆红色跑车,玉梅知道,大家也知道——是用一个女人的赔命钱买的。女儿不知道这个来由,骑车飞驰时经常放声大笑。(选自《新民晚报》,有改动)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的人物语言描写形象生动,口语化。玉梅在坪前的指桑骂槐和金花在篱笆那边的尖声回击,其语言都有浓郁的乡村气息。 |
B.小说先写“英文事件”爆发,后通过帮手的询问交代“事件”原委。这样安排避免了平铺直叙,增加了悬念,使情节具有波澜。 |
C.小说插叙“花裤”和“看戏”这两件往事,对情节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它使玉梅对金花的误解加深,两人的关系更加不可调和。 |
D.玉梅的公公是个明理而又寡言的长者。他的出现激化了矛盾冲突,在玉梅的内心掀起波澜,也促使小说情节发生逆转。 |
E.面对公公的“嘟哝”,玉梅欲辩不能,只好“捂住嘴”。她“愣”在那儿仔细思量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于是为之脸红。小说着重刻划了玉梅哪些方面的性格品质?请结合情节加以概括。
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三段可以删去。删与不删,你认为哪一种更好?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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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
林衍
伴着莫扎特与巴赫的钢琴曲,穿着黑色呢子大衣、戴着格子围巾的木心躺在鲜花中,与这个世界告别。
“先生一辈子不落俗套,他要以‘木心的范儿’高贵地离开。”陈丹青说。
这位并不为人所熟知的老人,六年前离开美国,隐居在家乡乌镇的“晚晴小筑”里。同年,其散文集《哥伦比亚的倒影》在国内出版。那时,这位在大陆的“新作者”已经79岁了。
事实上,早在1984年,台湾《联合文学》创刊号便为木心特设“散文展览”专号,题名《木心,一个文学的鲁滨逊》。而那时木心的部分散文与小说也已经被翻译成英语,成为美国大学文学史课程范本读物,与福克纳、海明威的作品编在同一教材中。
“在我与木心先生相处的29年里,我亲眼目击他如何挚爱艺术,如他自己所说:人不能辜负艺术的教养。”陈丹青在悼词中写道。
上世纪80年代是木心文学创作的高峰期,他在的士里写,巴士站上写,厨房里一边煮食一边写,最喜欢在咖啡店的一角写,写到其他的椅子都反放在台子上。
中国美院教授曹立伟还记得,木心很喜欢《诗经》,说如果别人拿《荷马史诗》和我换《诗经》的话,我是不换的。他鼓励年轻人读尼采,说尼采是“钙”,可以使骨头硬起来。讲到福楼拜时,他的眼睛会湿润起来。
生于80年代的书评人顾文豪曾去探访木心。先生少有客套寒暄,坐定,点烟,即谈文学艺术。聊到兴起处,点烟时烟头竟反了,点了烟屁股,一吸差点儿烧到自己,忙说“这就叫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
木心还为顾文豪取来美国原版画册观赏,讲画时话不多,只说:“你们看画,我看你们的眼睛。”临行时,顾文豪曾请木心签名留念,木心笑拒,答说:“今天要让你一无所获,满载而归。”
“先生是有贵族气质的,把自我也当作艺术品在雕刻。”顾文豪说。
陈丹青称其为‘五四’文化的“遗腹子”,“先生可能是我们时代唯一一位完整衔接古典汉语传统与‘五四’传统的文学作者”。
然而,木心本人却从未与任何文学团体结缘,始终自称为“文学的个体户”。
1946年,他考入上海美专学习油画,不久后转入杭州国立艺专研习中西绘画。20岁出头时,这位贵公子还曾是学生运动的领导者,白天上街游行,傍晚则点上一根蜡烛弹奏肖邦。
新中国成立后,他仍旧长于绘画,热爱写作。
“文革”爆发后,从14岁起创作的20本小册子悉数被抄没。
在狱中,他用白纸画了钢琴的琴键,无声弹奏莫扎特与巴赫。他还在写交代材料的白纸上写散文、诗歌。他写满了66张白纸的《狱中札记》,藏在棉袄夹层里。他还为此创作了一首俳句:我白天是奴隶,晚上是王子。
他喜欢吃甜食,爱逛古董店,常在地铁口迷路。他爱看报纸,但从不看文艺界的新闻。他也很少打开电视,偶尔破例是因为迈克尔·杰克逊的巡回演唱会。
他穿着讲究。他曾亲手把一条细灯芯绒直筒裤细细密密地缝成马裤,钉上一排五颗扣子,用来搭配皮靴。他会戴着眼镜裁剪衬衫,并赞赏托尔斯泰是会自己做靴子的人。
“他太干净了。”曹立伟说,“这种干净是从内而外的。”
2006年,他的作品被引入大陆,他本人也被陈丹青接回中国。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还是来了。陈丹青曾数次告诉读者,要去阅读木心,理解木心,因为在汉语书写持续荒败的年代,是他在独自守卫汉语的富丽、汉语的尊严。
在木心深度昏迷的时候,十几个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读者在病床前照顾先生。陈丹青曾把他们叫到先生的病房,这些年轻人会在木心的床前低声念起那首叫《我》的小诗:我是那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
(选自《视野》2012年第3期,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木心先生特立独行,受到体制的排挤,因此一直到晚年他的作品才被引入大陆。 |
B.文章列举木心先生在台湾和美国的文学影响,表现先生蜚声海外的文学创作成就。 |
C.木心不与任何文学团体结缘,自称“文学的个体户”,体现他对汉语书写现状的失望。 |
D.“他太干净了”,这句话既是对木心考究服饰的赞美,也是对他清洁的精神情怀的肯定。 |
E.文章对木心先生的缅怀,流露在对其趣事喜好的琐记中,让丰富而生动的木心跃然纸上。文章多处引用陈丹青和顾文豪的话,有何作用?(4分)
答:“先生一辈子不落俗套,他要以‘木心的范儿’高贵地离开”,联系全文,请简要概括这种“木心的范儿”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