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逃 兵
曹德权
“预备——”随着执刑官的一声厉吼,一排枪刺齐刷刷地抬起,对准了五米外被打得皮开肉绽的十一条汉子。
十一个战场逃兵有的耷拉着头,有的双目紧闭,有的瞪圆充血的双眼盯着执刑官,有的嘴角斜拉出一丝惨笑……
逃兵们面前,肃立着一千多刚从战场上撤下来的国军弟兄,这场恶仗拼去了三千多条国军弟兄的生命,换来日军一个半大队的尸首,此时,一千多生者愤怒地盯着面前这十一个败类,十一个丧失血性的孬种。
逃兵是在上士班长向二狗的带领下从河堤上溜走的,他们没跑出去,被连长带人截住。少将旅长冷酷地盯住面前这十一个兵,鼓起的腮帮抽搐着。
执刑官的右手凝固在右耳上方,就要劈下。突然,少将旅长向执刑官摆了摆手。执刑官举起的右手缓缓放下。行刑队抬起的枪刺缓缓放下了。
少将旅长来到向二狗面前:“你说,你为什么要带着全班当逃兵?”
“旅长,我错了,我前天接到家里的信,我媳妇被保长给糟蹋了,跳了井……我七十岁的老娘……也气……气疯了!我想,这一仗我们会被打死的,打死了,我怎么报仇呢?我就……就……跑了!”向二狗泣不成声。  
少将旅长盯住向二狗,一言不发。  
“旅长,我向二狗不是孬种啊!我不是孬种啊!我犯了军纪,死而无怨,只求旅长为我做主,给我报仇啊!”向二狗仰天惨嚎,嗵地跪下。
少将旅长将向二狗扶起,命人拿来十一支手枪,二十四颗手榴弹,蹲下身亲手将手枪压满子弹,然后站起,亲手解了逃兵们身上的绳索,再将枪和手榴弹发到逃兵们手上。  
少将旅长的双眼挨个将逃兵扫过,说:“生死一人一回。你们犯了军纪,罪不容留,必须死,可这个死法,如何对得起父老乡亲?你们……自个选个死法去吧!”  
逃兵们惶恐而不解地望着旅长,好久才回过神来,向旅长行了个礼,拖着沉重的双腿在一千多生者鄙视愤恨的眼光下离去了。  
五天后,情报处长将一份详细书面报告递到少将旅长手上,下面是一段节录:“逃兵李二牛、何喜发,刑场下来后逃往伏牛山,加入赵明英匪部;逃兵方财旺、陆邦才日前夜袭高桥日军弹药库,炸毁其2号炮弹库后滚入烈火中自焚;逃兵王磊、王玉清,深入汪伪张汉田旅部,击毙张旅参谋长高志国部下多名,弹尽拉响手榴弹自尽;逃兵刘四方、魏功德、毛金银,在上士班长向二狗带领下,猛攻日高堡车站,炸翻日军军列,击毙日伪军多名,向二狗以及三名逃兵全部阵亡……”  
少将旅长长久地盯着报告,叹了口气:“派出两个小组,将李二牛、何喜发和那个保长杀掉。余下这九名逃兵……把他们记入阵亡将士英名录吧!”  
半月后,派出去的两个小组先后回来,报告李二牛、何喜发二匪已被击毙,只有那个保长不知被何人砍了头,祭了向二狗媳妇的坟。
少将旅长正惊异间,忽听门外一声报告,两名卫兵架了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进来。  
少将旅长吃惊地盯住血人:“是你!”  
血人正是向二狗。  
少将旅长逼前一步:“你,怎么没死?”  
血人艰难地喘着气,从怀里掏出一件染血的衬衣,双手捧着挪前一步:“旅长,我们攻了高堡车站后,弟兄们掩护我冲出去……去杀保长,报仇!弟兄们要我报了仇后把这件衬衣交给您,我,爬了三天,爬……回……回……来了……”  
血人说完轰然倒下。  
少将旅长展开那件衬衣,上面是歪歪扭扭的六个血字:“我们不是逃兵。”还有九个血写的名字。  
少将旅长将衬衣裹了向二狗的尸体,紧紧地抱着他,走出旅部,走向操场……  
这一夜,一个国军少将旅长为一个死去的国军士兵守了一夜灵。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描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军队有十一名士兵在班长向二狗带领下逃跑的事件,说明每个人的选择都有其合理性,都会实现其不同的人生价值。
B.“这场恶仗拼去了三千多条国军弟兄的生命,换来日军一个半大队的尸首”,一个“拼”字,两个数字,写出了战斗的惨烈,也衬出了战士们的军人气节。
C.少将旅长 “盯着向二狗,一言不发”、解绳、装子弹、送枪等一系列的动作,透露出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感情因素占了上风,侧面刻画了他鲜明的人物形象。
D.从情报处长的书面报告看出,作者笔下真正的逃兵只有两个:李二牛和何喜发。他们与其他九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衬托出其他九人知耻后勇,是真正的勇士。

E.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虽然不可预知的外部环境会给人性带来暂时的迷失,但血性男儿终会有颗维护正义的心。
小说中的向二狗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请结合文本分析结尾“这一夜,一个国军少将旅长为一个死去的国军士兵守了一夜灵”的内涵和作用。
有人说,真正的英雄,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在战友们用性命与敌人相搏之时,冲到最前头,坚持抗战不退缩。可是,作者笔下的这几个人他们会逃跑,为的只是报私仇。这会不会是个败笔?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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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完成后面题。
【材料一】
中药命名的文化意蕴
“厚朴”是一味中药。中医药书称其因“本质朴而皮厚”得名。但这看似简单的药名却实在不简单。厚,是淳厚的厚;朴,是质朴的朴。淳厚与质朴是中国人一向赞美的品德,巧妙地落在了一味药草上。在数千种中草药中,有很多这样粗看自然质朴,细品却韵味十足的药名。
“百合”的意趣
医圣张仲景的经典著作《金匮要略》中记录了这样一种病:患病者精神、饮食、行动皆异于常人,沉默少言,欲睡难眠,不思饮食,此为“百合病”。中医认为这个病多由心神失养,或情致不调等引起。治疗这个病常用“百合”为主药,以百合地黄汤为主方,在此基础上再根据病情及时调整。那么,“百合”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说来没什么稀奇,罗大佑歌中的“野百合”和近年被阿宝唱响的“山丹丹”就是这味百合良药。娇艳的百合花在山野蓬中亭亭玉立,其生于地下的鳞茎由近百块鳞瓣抱合而成,古人将其视为“百年好合”的吉兆,花也因此得名。不过,治疗百合病的不是美丽的花朵,而是那抱合的鳞茎。百合具有滋阴润肺、镇静安神之功效,在中医看来,精神、情绪上的问题,就要用“百合”去治。因此,就有了百合病是“因以百合为主药才得名”的说法,百合也有了“因治百合病才叫百合”的另一种得名原因。
中草药中,像百合一样拥有美妙、独特的名字的还有很多。比如《神农本草经》一书中将一种主治时疾寒热、内补不足的“玉竹”列为上品,但此草并非竹类,它还有个名字叫“葳蕤”,有华美之意。不过,“玉竹”之名更雅。李时珍说“其叶光莹像竹,其根长而多节”,故名玉竹。
药名的诗情
比起西药以化学分析为起点命名的科学和理性,中药本草的命名则大都感性。有的药名本身就极富诗意,成为可以寄情思的对象。我国古代以中药名连缀拟就的对联、诗歌多不胜数,历史上很多文学大师都精通医药知识。吴承恩在《西游记》第三十六回中,就从数千味中药的药名中选出九味创作了一首唐三藏抒发情怀的诗。诗曰:
自从益智登山盟,王不留行送出城。
路上相逢三棱子,途中催趱马兜铃。
寻坡转涧求荆芥,迈岭登山拜茯苓。
防己一身如竹沥,茴香何日拜朝廷?
这首诗选用了益智、王不留行、三棱子、马兜铃、荆芥、茯苓、防己、竹沥、茴香九味中药。虽然药的功能与诗的内容无关,但这些药名却巧妙地紧扣小说的情节,与全诗内容然一体,令人拍案叫绝。
本草的哲学
从药的得名看,本草从天地间带来的自然之美,也是中国人天地自然的结果,本草的名称因此拥有了韵味悠长的人文之美,甚至某种意义上的情意和。但是本草的价值不只在于“美”,更在于“理”,这在药名中亦有体现。
中医常以“本草”来统称中药。通常的理解是因为草本药物占了中药的绝大多数,而明朝的文人谢肇制却认为是因为“神农尝百草以治病”。“本草”的名称含有“以草为本”之意。是指草药的数量大,是指中药采制以及行医疗病的整个过程都贴近自然、取法自然。中药“五味子”的名称,就体现了中医学的哲学思想。
五味子是一种木兰科植物的果实,古医书记载,其“皮肉甘酸,核中辛苦,都有咸味”,故有“五味子”之名。可别小看这“五味”,中药学将药物分为辛、甘、酸、苦、咸五味,味不同,则作用不同。辛味能发散,酸味能收敛,甘味能和缓滋补,苦味能泻火清热,咸味能软坚润下。《黄帝内经》中将五味与五脏相联,并与五行相类:辛入肺,类金;酸入肝,类木;苦入心,类火;咸入肾,类水;甘入脾,类土。中医讲求慎察五脏的变化,了解其顺逆情况,处理好阴阳、表里的对应和联系。五味子这种五味俱全、五行相生的果实,正好能对人体五脏发挥平衡作用,所以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被王公贵族和中药名师普遍采用,当作强身妙药,在《神农本草经》中被列为上品。
中国人不但将目光放之四野,将生长于自然的药草用于人的药补食疗,同时也将人的身体看作一个自然之体,是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相生相制的和谐整体,是天地之气蓄之、养之的自然机体。人的生命健康与自然草木的茁壮生灵相呼应,人与自然中的生命息息相通,顺应自然法则而得养生大道。这就是以五味调五脏、以本草调人身、以人之小宇宙适应自然之大宇宙的道理。
(取材于《中华遗产》)
文中加点字的字音和字形,不正确的一项是

A.蓬(hāo) B.葳蕤(wēiruí) C.寄 D.然一体

下面说法不属于“百合”一名的意趣的一项是

A.百合花朵娇艳,亭亭玉立,被文艺作品歌咏。
B.百合生于地下的鳞茎由近百块鳞瓣抱合而成。
C.“百合”喻指“百年好合”,被古人视为吉兆。
D.百合有镇静安神的功效,能治情致不调之病。

下面是唐三藏抒怀诗中提到的四味草药,请你从中任选一种,简述《西游记》中与药名相关的内容。(可参考例句)
三棱子马兜铃竹沥茴香
例:王不留行——指的是唐太宗亲自为御弟三藏饯行,并与众官送出长安城外
阅读“本草的哲学”部分,完成后面题。
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A.参悟灵动不仅更 B.参悟灵性不仅更
C.参看灵动不而 D.参看灵性不而

分析“五味子”这一药名怎样体现了中医学的哲思。
根据下面题目要求,阅读“材料二”,完成后面题。
在②—⑤段的横线处填入适当语句,使上下文语意连贯。
填入文中“□□”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诚恳 B.招待 C.样式 D.轻缓
听了大臣的话,谢安为什么会感到惭愧?用自己的话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 分)
中国农民的代言人——费孝通
在费孝通博士毕业后,中国正值抗日战争的艰难期。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执意要费孝通留在英国继续钻研学问,如此难得的机遇,却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我的祖国正在经受着战争的创伤,我的同胞正在遭难,我是中国人,我必须在祖国最危难的时刻回到她的身边去!” 回国后,疾恶如仇的费孝通积极投身于反内战、反独裁,要民主、要自由的斗争中。1942 年,他参加民主同盟,在报刊上发表大量抨击国民党倒行逆施的文章,支持学生运动,从而得到了“民主教授”的美誉。
1945年11月25日晚,西南联大的广场上,举行了一场有数千人参加的“时事晚会”,费孝通和钱端升、伍启元、潘大逵等教授到会演讲。这个集会引起了当局的恐慌,派军警包围了联大。轮到费孝通上台演讲时,突然枪声四起,子弹从耳边“呼啸”飞过,但他依然镇静地继续演讲,他知道这时候自己的任何胆怯和慌乱,就有可能引起会场的骚乱,就有可能招致一场屠杀!他在台上高呼:“不但在黑暗中我们要呼吁和平,在枪声中我们还要呼吁和平!”“我们要用正义的呼声压倒枪声!”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
有人说费孝通不仅是一位爱国学者,更是“中国农民的代言人”,因为费孝通认定:自己一生的目标是了解中国社会,靠自己观察的可靠资料进行科学研究,以治疗社会的病痛。同时他也意识到,研究社会,要从社会的基层入手,从中国广大的农村开始,到农村去全面观察农民的生活。从认识局部开始,逐步全面了解中国社会,这是了解中国社会的必由之路。
早在1935年12月,费孝通赴欧洲留学之前就开启了实地到农村调研之路。他携自己志同道合的妻子王共赴广西瑶山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因山路极曲折峻,向导先行候,以致他们迷了路,费孝通误入瑶人设下的猎兽陷阱,被巨大的木石压住。王同惠奋不顾身地把石块逐一移开,但费孝通腿部严重受伤,不能起立。王同惠赶紧出林求援。但她从此一去不返。次日傍晚才有人发现了费孝通,第七天在急流的山涧中,发现了王同惠的遗体。为工作,她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失踪时,她与费孝通结婚才108天。
费孝通竭力把这丧妻的巨大不幸深埋心底,决定毕生用“一人的体力来做二人的工作”。于是他怀着这份对亡妻的爱和对研究的信念,继续在基层行走调查,他的足迹遍布了中国的大江南北。在奠定费孝通社会人类学巨擘地位的《江村经济》一书的卷首,费孝通深情写道:献给我的妻子王同惠。
用自己的知识,为农民尽快找到致富道路是他的夙愿,所以哪里穷他就到哪里去。比如四川大小凉山、贵州毕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山东沂蒙山区等都留下他的足迹。他不仅自己关注贫困的农村和农民,同时还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参与扶贫工作。自 1987 年担任民盟中央主席以来,费孝通把扶贫作为民盟的重要工作来做,动员、鼓励全体盟员为消除贫困贡献自己的力量。
1983 年,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后的费孝通仍然住在中央民族学院的宿舍,有关单位几次要给他调整住房,但是他都以“老马恋槽”为由,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他说:“在民族学院住惯了,环境熟悉,邻里和睦,闲时在院子里散步,大家见面打个招呼,聊上几句,十分惬意。”1988年,费孝通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由于公务活动的需要,有关单位再次请他搬家,直到1993年,在管理部门多次动员下,他才离开已经居住了多年的民族学院宿舍。
如今,当和谐社会建设遭遇人口、环境、犯罪、贫富差距、流动人口问题等社会问题困扰时,我们不得不寻求社会学的方法去解决的时候,都会想到这位对中国社会学影响最大的学者。目前,中国高等学府的社会学专业大体上是按照费孝通设计的蓝图建设的,他是今日中国社会学当之无愧的总设计师。
(摘编自《中国新闻》)相关链接
①1999年春,费老以浓郁的“蓝青官话”不无感慨地说:“今天我能坐在讲坛上,是因为我的资历。中国人尊老,因此我受到大家的尊重。其实面对今天新的知识,我有许多都不懂,需要学习。”(吴为山《春风化雨话形神——怀念费孝通先生 》)
②费孝通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的指导下完成题为《江村经济》的博士论文,该书成为欧洲一些学院人类学学生的必读参考书,费孝通也因此在1981年获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的人类学界的最高奖──赫胥黎奖。(百度百科:费孝通)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 分)

A.虽然导师执意要费孝通留在英国继续钻研学问,却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因为在费孝通看来,只有回国才能将所学知识用到实处。
B.在西南联大举行的数千人参加的“时事晚会”引起了当局的恐慌,当军警包围了联大时,正是费孝通的镇静演讲避免了一场屠杀。
C.尽管选定了人生的努力方向,但实地的农村调研充满艰险,妻子王同惠因此丧命,若非有人发现,费孝通本人也很可能重伤不治。
D.费孝通因眷恋居住了多年的宿舍,不愿离开老邻居。在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后,他婉言谢绝了有关单位要给他调整住房的好意。

E.因论文《江村经济》的巨大影响,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费孝通人类学界的最高奖——赫,体现了其在国际上的重要地位。
(2)为什么说费孝通是一位爱国学者?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 分)
(3)费孝通是中国“中国农民的代言人”,文中有哪些表现?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 分)
(4)在费孝通先生身上有怎样的人格魅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 分)
听妈妈的话
箫子凰
儿子刚上小学时,父亲去世了。娘儿俩相互搀扶着,用一堆黄土轻轻送走了父亲。
母亲没改嫁,含辛茹苦地拉扯着儿子。那时村里没通电,儿子每晚在油灯下书声朗朗、写写画画,母亲针线,轻轻、细细地为儿子缝补衣衫。
山的树木泛出秋意时,儿子考上了县重点一中。母亲却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干不了农活,有时连饭都吃不饱。那时的一中,学生每月都得带30斤米交给食堂。儿知道母亲拿不出,便说:“娘,我要退学,帮你干农活。”母亲摸着儿的头,疼爱地说:“你有这份心,娘打心眼儿里高兴,但书是非读不可。放心,娘生你,就有法子养你。听妈妈的话,你先到学校报名,我随后就送米去。”儿固执地说不,母亲说快去,儿还是说不,母亲挥起粗糙的巴掌,结实地甩在儿脸上,这是16岁的儿第一次挨打…… 儿终于上学去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母亲在默默沉思。
没多久,县一中的大食堂迎来了姗姗来迟的母亲,她一瘸一拐地挪进门,气喘吁吁地从肩上卸下一袋米。负责掌秤登记的熊师傅打开袋口,抓起一把米看了看,眉头就锁紧了,说:
“你们这些做家长的,总喜欢占点小便宜。你看看,这里有早稻、中稻、晚稻,还有细米,简直把我们食堂当杂米桶了。”母亲臊红了脸,连说对不起。熊师傅见状,没再说什么,收了。母亲又掏出一个小布包,说:“师傅,这是5元钱,我儿子这个月的生活费,麻烦您转给他。”熊师傅接过去,摇了摇,里面的硬币丁丁当当。他开玩笑说:“怎么,你在街上卖茶叶蛋?”母亲的脸又红了,支吾着道个谢,一瘸一拐地走了。
又到了一个月初,母亲背着一袋米走进食堂。熊师傅照例开袋看米,眉头又锁紧,还是杂色米。他想,是不是上次没给这位母亲交待清楚,便一字一顿地对她说:“不管什么米,我们都收。但品种要分开,千万不能混在一起,否则没法煮,煮出的饭也是夹生的。下次还这样,我就不收了。”母亲有些惶恐地请求道:“师傅,我家的米都是这样的,怎么办?”熊师傅哭笑不得,反问道:“你家一亩田能种出百样米?真好笑。”遭此抢白,母亲不敢吱声,熊师傅也不再理她。
第三个月初,母亲又来了,熊师傅一看米,勃然大怒,用几乎失去理智的语气,毛辣辣地呵斥:“哎,我说你这个做妈的,怎么顽固不化呀?咋还是杂色米呢?你呀,今天是怎么背来的,还是怎样背回去!”
母亲似乎早有预料,双膝一弯,跪在熊师傅面前,两行热泪顺着凹陷无神的眼眶涌出: “师傅,我跟您实说了吧,这米是我讨……讨饭得来的啊!”熊师傅大吃一惊,眼睛瞪得溜圆,半晌说不出话。
母亲坐在地上,挽起裤腿,露出一双僵硬变形的腿,肿大成梭形……母亲抹了一把泪,说:“我得了晚期风湿病,连走路都困难,更甭说种田了。儿子懂事,要退学帮我,被我一巴掌打到了学校……”
她又向熊师傅解释,她一直瞒着乡亲,更怕儿知道伤了他的自尊心。每天天蒙蒙亮,她就揣着空米袋,拄着棍子悄悄到十多里外的村子去讨饭,然后挨到天黑后才偷偷摸进村。她将讨来的米聚在一起,月初送到学校……母亲絮絮叨叨地说着,熊师傅早已潸然泪下。他扶起母亲,说:“好妈妈啊,我马上去告诉校长,要学校给你家捐款。”母亲慌不迭地摇着手,说:“别、别,如果儿子知道娘讨饭供他上学,就毁了他的自尊心。影响他读书可不好。师傅的好意我领了,求你为我保密,切记切记!” 母亲走了,一瘸一拐。
校长最终还是知道了这件事,不动声色,以特困生的名义减免了儿子三年的学费与生活费。三年后,儿子考进了清华大学。欢送毕业生那天,县一中锣鼓喧天,校长特意将母亲的儿子请上主席台,儿子纳闷:考了高分的同学有好几个,为什么单单请我上台呢?更令人奇怪的是,台上还堆着三只鼓囊囊的蛇皮袋。此时,熊师傅上台讲了母亲讨米供儿上学的故事,台下鸦雀无声。校长指着三只蛇皮袋,情绪激昂地说:“这就是故事中的母亲讨得的三袋米,这是世上用金钱到的粮食。下面有请这位伟大的母上台。
儿子疑惑地往后看,只见熊师傅扶着母亲正一步一步往台上挪。母子俩对视着,母亲的目光暖暖的、柔柔的,一绺儿有些花白的头发散乱地搭在额前,儿子猛扑上前,搂住她,嚎啕大哭:“娘啊,我的娘啊……”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5 分)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物的内心,“母亲拿着针线,轻轻、细细地为儿子缝补衣衫”寥寥数语,母亲的爱子之心便表现了出来。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熊师傅的形象就是在对母亲前后的不同态度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的校长虽然出场不多,但却是一个关键人物,如果没有他减免了“儿子”的学费、生活费,“儿子”也不可能读完高中。
D.小说中的母亲、熊师傅、校长都为维护“儿子”的自尊心而隐瞒了“讨饭”的事实,可见,在他们心中尊严要比生命还要重要。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一绺儿有些花白的头发散乱地搭在额前”,写出了母亲的朴实,写尽了几年来母亲的艰辛。
(2)请简要分析“母亲打儿子”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6 分)
(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中母亲的形象。(6 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母亲,而小说的题目却是“听妈妈的话”,请结合文章分析作者如此命题的用意。(8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诗词”二字连在一起,成为一个语词,在现代人的文学常识中,它表示两种文学形式:一种是“诗”,它是从商周时代以来早已有了的韵文形式;一种是“词”,它是起源于唐、五代而全盛于宋代的韵文形式。但是在宋以前人的观念中,诗词二字很少连用。偶然有连用的,也只能讲作“诗的文词”。因为在当时,词还没有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的名称。
“词”字是一个古字的简体,原来是“辤”字,后来写作“辭(辞)”。所以,“诗词” 本来就是“诗辞”。到了宋代,词成为一种新兴文学形式的名称,于是“诗词”不等于“诗辞”了。诗是一种抒情言志的韵文形式,被谱入乐曲,可以配合音乐,用来歌唱,它就成为曲辞,或说歌辞,其实和现在的歌词是没有区别的。在当时,诗就是辞。不过从文学的观点定名,称之为诗;从音乐性的观点定名,就称之为曲辞或歌辞,简称为辞,例如楚地流行的歌辞——楚辞就是如此。
到了汉代,五言诗产生以后,诗逐渐与音乐分离成为不能唱的文学形式,于是诗与歌辞分了家。从此以后,凡是能作曲歌唱的诗,题目下往往带一个“辞”字。这个“辞”字,晋宋以后,都简化用作“词”字,一直到唐代,凡一切凉州词、竹枝词、横江词,这一切“词” 字,都只有歌词的意义而且是一个普通名词,并不表示它们是一种特有的文学形式。
在晚唐五代,新兴了一种长短句的歌词,它们的句法和音节更能便于作曲,而与诗的形式渐渐地远了,当时把这一类的歌词称为曲子词。每一首曲子词都以曲调名为标题,例如《菩萨蛮》等。从晚唐五代到北宋,这个“词”字还没有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固有名词。晚唐牛峤《女冠子》云“浅笑含双靥,低声唱小词”,类似的词字,也都是歌词的意思。北宋词家的集名,都不用词字。苏东坡的词集名为《东坡乐府》,周邦彦的词集名为《清真集》,没有一部词集称为“某某词”的。南宋初期,出现诗余这个名词,它指的是苏东坡、秦观、欧阳修的这些曲子词。无论乐府、长短句或近体乐府,这些名词都反映作者仍然把词作为诗的延伸和附属于诗的一种边缘文体。诗余这个名词,就明确地说明了当时把曲子词作为诗的剩余产物,试图把词从诗的领域中离析出来。不久后,当时的出版商编刊了六十家的诗余专集,绝大多数都改集名为“词”,例如《东坡乐府》改名为《东坡词》,《淮海居士长短句》改名为《淮海词》,《清真集》先改名为《清真诗余》,后又改名为《清真词》。从此以后,“词” 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式的固有名称被确定下来。
下列关于“诗词”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现代人的文学常识中,“诗词”作为一个语词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文学形式,这一观念至迟在宋代就已经产生了。
B.诗是商周时代就已产生的文学样式,词是起源于唐、五代而全盛于宋代的文学样式,我们常把它们合称为“诗词”。
C.虽然诗和词都采用了韵文的形式,但起初“诗词”这两个字很少连用,即使连用,也是用来指“诗的文词”。
D.从字形演变的角度看,“诗词”本来等同于“诗辞”;由于宋代出现了新的文学样式,这两个词语就不再等同了。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诗是抒情言志的韵文,可以谱入乐曲,配合音乐歌唱,这时的诗就是曲辞或者说是歌辞,和现在的歌词是没有区别的。
B.汉代时,五言诗成为一种无法演唱的歌辞,从此,凡能作曲歌唱的诗的题目下常常带有“,后来简用做“词”字。
C.唐代时,所有的凉州词、竹枝词、横江词都是可以作曲歌唱的诗,这里的“词”是指具有歌词意义的一个普通名词。
D.曲子词是一种长短句的歌词,句法和音节便于作曲,以曲调名作为标题。如《菩萨蛮》就是依“菩萨蛮”曲调填的歌词。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楚地民众中流行的歌辞,“楚辞”是从音乐性的观点来定名的。如果从文学的观点来定名的话,楚辞是可以称为“楚诗”的。
B.北宋词家的集名,都不用“词”字,如苏东坡的词集名为《东坡乐府》,可见在当时的作者观念中,词只是诗的延伸和附属。
C.南宋初期,开始用“诗余”指称苏东坡、秦观、欧阳修等人的曲子词。“诗余”这一名词的出现,使词从诗的领域中脱离出来。
D.南宋时的出版商在编刊诗余专集时,将绝大多数专集都改名为“词”,应该是意识到了“词”可以作为这种新兴文学形式的名称。

阅读下文,完成13~17题。
一条必然的路陈启文
①从眉山三苏祠走向中原的三苏坟,是一条必然的路。苏洵和他两个天才的儿子苏轼、苏辙就是从这条路上走过来的。
②要去那片坟地,先必须穿越一座广大的园林。这是一处远离他们故乡眉山的三苏园,也是一座远比他们故乡那座三苏园更大的山水园林。在大片的翠竹、松柏与无影无形的风之间,你将邂逅广庆寺、三苏祠、东坡碑林、东坡湖。它们的存在,只有一个永恒的主题:轮回。这是人类对抗遗忘的方式之一,是一代又一代以轮回的方式在大地上续写的史记。
③又一次站在东坡湖畔。我不知天底下有多少个以东坡的名字来命名的湖泊,这个人一生从岷江走向黄河,又从黄河走向淮河、运河、长江、珠江、南海,他几乎把中国的大江大湖大海都走遍了,这让他的生命、他的骨血、他的文字几乎被各种滋味的水浸透了。而眼前的这个东坡湖,与他诞生之地的那个东坡湖遥相呼应,一个恍若前世,一个如同今生。我知道,眼前这个东坡湖,只是人间的又一次复制,一个没有任何诗意的人工湖。它的存在并非为风景而虚设。我来这里时,小暑刚过,中原已是大热天了。这也是中原最干涸的季节,每一寸土地都处在焦渴无比的状态。一个触目的事实就在焦渴中出现了,这东坡湖水,正在一点一滴地浇灌着被烈日晒得四处开裂冒烟的农田,剩下的便只有这样一个趴在泥淖里、被太阳晒得四处开裂冒烟的东坡湖了。当淤泥上泛起阳光的照射,哪怕干涸也浪影重重。尽管没有看到我想看到的那波光潋滟的风景,但东坡湖四周那长势喜人、一片葱茏的庄稼,多少缓解了一下我内心里不可名状的焦虑。设若苏东坡活着,我想他一定会这样做,这也是他在家乡眉山干过的傻事,哪怕自家的池塘里干得只剩下了一口水,他也会先给农人来缓解焦渴……
④一条石头铺出来的路笼罩在深沉的阴影之中,穿过缄默的土地,通向一条神道。四株古柏,不知长了多少年了,已长得极古、极拙,昏昏沉沉如同坠入梦中。树荫下,是一声不吭的石马、石羊、石虎、石人,它们侍列在神道两侧,摆出一个严整的仪仗。在静穆中,我深深地感知了一种接近神圣的美。迎面是一座高大的红石牌坊,一抬头就看见四个苍劲的大字镌刻于坊楣正中:青山玉瘗。两边枋柱上,是一副阴刻的楹联,其实是苏轼的两句诗:“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这是他卷入乌台诗案被打入牢狱时写给其弟苏辙的《狱中寄子由二首》中的诗句,接下来的两句是“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人间未了因”。我突然感到鼻子一阵酸楚,接下去又万籁无声,这两个最终长眠于此的兄弟,还真是“世世为兄弟”了。
⑤穿过粗粝而简陋的石坊、飨堂、祭坛,走进了墓园。感觉已置身于一座原始森林,只有中原大地才能长出这种参天古树,那古老而浓密的树木已长得像中原的泥土一样发黑,浮动着阵阵暗香。这些古树的寿命,有的据说比这片坟地的历史还长,却如灵魂附体,它们不像别处的古柏高耸昂挺地朝着天空生长,而是纷纷倒向另一个方向,看上去,连阳光也是倾斜的。我下意识地辨别着它们生长的方向——西南,大西南。只要你沿着这个方向,一直不停地走,就可以走到遥远川西盆地的那座眉山。人非草木,而这充满了灵性的大自然却仿佛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为你揭示了一个故乡的存在。这也让我对那片坟地投出了疑惑的一瞥。这不只是我的疑惑,而是一个千年悬念。一直以来,后世围绕这片坟地的争议不断。每一个漂泊的生命,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都会有着强烈的落叶归根的本能。在苏辙的《次韵子瞻寄贺生日》一诗中,也流露了他对最后归宿的想法,“归心天若许,定卜老泉室”,可见他想的还是要落叶归根,葬入故乡老翁井畔埋葬着父母亲的祖坟,而他们又为什么会选择这远离故乡的异乡作为自己最后的归宿?
⑥对此,后世还真有不少的猜想。其中一说是,北宋士人非常推崇嵩山周围的土厚水深之地,希望自己死后能葬于此地。而郏县,正处于伏牛山北部余脉向豫东平原过渡地带,这也正是士大夫们崇尚的土厚水深之地。在苏氏父子中,最早流露此愿的应该是苏洵。苏洵晚年居京师(汴京)时,早有夙愿要迁居洛阳,并留下了这样的诗句:“经行天下爱嵩岳,遂欲买地居妻孥。”但苏洵最终没有归葬此地,他埋葬于此的只是一座迟到了数百年的衣冠冢。而父亲的遗愿则成了苏轼的遗言。关于他对自己后事的安排,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公(苏轼)始病,以书属辙曰:‘即死,葬我嵩山下,子为我铭。’”于是,苏辙便按照亡兄苏轼的遗命,最终把他葬于嵩山下这片土地上。他自己死后,也陪伴亡兄长眠于此。——这不是死亡的故事,而是生命的承诺。
⑦一条必然的路,最终把三个经世不灭的灵魂引向了这里。
(有删节)
第②段“人类对抗遗忘的方式之一”指的是什么?如何理解?
作者写墓园古树“不像别处的古柏高耸昂挺地朝着天空生长,而是纷纷倒向另一个方向,看上去,连阳光也是倾斜的。我下意识地辨别着它们生长的方向——西南,大西南。”在文中有何作用?
下面这个句子使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请分析其表达效果。
一个触目的事实就在焦渴中出现了,这东坡湖水,正在一点一滴地浇灌着被烈日晒得四处开裂冒烟的农田,剩下的便只有这样一个趴在泥淖里、被太阳晒得四处开裂冒烟的东坡湖了。
文章首尾都说这“是一条必然的路”,“必然”的原因有哪些?请阅读全文进行概括。
文中有些看似矛盾的行为,如,自家池塘只剩一口水也要给农人缓解焦渴,既想落叶归根最终却远葬异乡,但都表现了“生命的意义”,读了此文后,你对生命的意义有何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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