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真实的神话
南帆
人们对于电子传播媒介的信任与机械有关:这种真实不是某一个头颅想象出来的,这种真实是公正不阿的机械拍摄下来的。机械是科学技术的产物,摄像机不会因为某种偏见、打瞌睡或者笔误而有意无意地歪曲了现实。另一方面,摄像机是客观的,中性的,它摒弃了人为的主观判断而忠于世界呈现的真相。人们常常利用摄像机进行比喻。人们常常说,某个作家的小说如同摄像机拍摄的一样真实。利用特技摄影,人们可以看到一朵花活起来似的开怀怒放,看到深海的珊瑚和奇形怪状的鱼类。人们从未有过这样的视觉经验,但人们相信摄像机不会错。
可是,这种信任过于天真了。影像符号、机械与科学技术提供的是某种表象的真实,这些机械从未脱离过人为的有意操纵。摄像机的推、拉、摇、蒙太奇以及种种匠心独运的剪辑无不暗示出机械操纵者的主观意图。这里,所谓的真实无宁说是机械操纵者所承认、所欲看到的真实,摄像技巧不过是为这一切制造某种貌似自然的形式而己。某些时候甚至可以极端地说,电子传播媒介提供的表面真实不过是换取人们对于虚构的信赖——表面真实的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虚构。例如,电影一开始就没有陷于所谓的真实之内。电影并没有停留在照相式的反映上,电影的意图更像是赋予某些从未发生的事情以真实的外观。早期电影史上,人们称之为“魔术师”的乔治•梅里爱已经开始运用多次曝光拍摄一些魔幻的场面——这种魔幻因为保存了某些可信的细节而极具真实感。从摄影棚、模型的使用到特技摄影,电影“弄虚作假”的技术日臻成熟。换一句话说,只要人们愿意,电子传播媒介完全有条件编造天衣无缝的谎言。
如果说,摄影棚、模型、特技摄影多少与现实原型发生某种联系,那么,计算机——另一种机械——的诞生几乎改变了电影制作之中的所有领域。计算机的数码成像无疑是一场彻底的革命。计算机抛下了现实世界,或者说,计算机正在凭空生产某种“真实”。数码成像不必乞求视觉误差的效果,不必利用模型或者特殊的拍摄费尽心机地偷天换日,这种“真实”仅仅来自导演的想象。无论是《真实的谎言》,还是《侏罗纪公园》《泰坦尼克号》,人们可以在银幕上看到种种奇异的景象,生龙活虎,清晰无比——但是这些景象并未出现在摄像机的镜头之前。数码成像的基本涵义是,摄像机拍下某些原始图像以数码的形式输入计算机之后,创作人员可以根据导演的意图对任何一部分图像的形状、色彩以及运动的快慢、方向进行三维立体图像的处理。《侏罗纪公园》的计算机三维特技制作是由ILM工作室完成。这个工作室在计算机屏幕上制作了一头10英尺长的速食龙,然后由计算机模拟两台摄影机多次成像,把一头恐龙变成十多头,并且按照每秒24幅的标准生产出恐龙连续动作的静止画面。的确,《侏罗纪公园》的创作人员和观众一样从未见过真实的恐龙,但是,影片之中的恐龙不仅活灵活现,它们在跺地时腿部的肌肉还会发生颤动。在我看来,数码成像可能摧毁某些最后残存的界限。
神话的时代已经逝去。女娲补天,夸父逐日,哪叱探海,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些神话赖以产生的文化环境消失了。马克思曾经问道:“成为希腊人的幻想的基础、从而成为希腊神话的基础的那种对自然的观点和对社会关系的观点,能够同自动纺机、铁道、机车和电报并存吗?”相信科学技术无疑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主旋律,科学技术是人们观察真实的保证。然而,人们没有料到的是,现今的科学技术业己具有这种能力——它甚至能随心所欲地制造“真实”。相对于原始初民的神话作品,科学技术无宁说是一个超级的神话制造者,只不过科学技术的威望可以将这些神话称之为真实而己。这时,人们可能发现一个奇怪的事实:某些时候,科学技术导致了神话与真实二元对立的消解。
下列有关“真实”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真实”是评价文学艺术作品的重要标准之一,人们认为只有真实的才是有价值的。
B.电子传播媒介刻意追求表象的“真实”,有时目的只是为了换取人们对虚构的信赖。
C.和照片带来的完全的“真实”不同,早期的电影就没有局限在完全的“真实”里面。
D.“真实”和神话之间曾经有过清晰的界限,但这种界限现在已经逐渐变得模糊不清。

根据文意,摄像机拍摄影像和计算机数码成像主要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第四段引用了马克思的一句话,结合本文内容,说说马克思如何看待科学和神话的关系,作者又如何看待马克思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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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中的苇
王剑冰
①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象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②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③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④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到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想望。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⑤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象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⑥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⑦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年而进入了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⑧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想起金克木《生命》一诗中有一句“生命是伴着芦苇的啜泣与哈欠”,暗自笑了。这不知写于何时何背景的诗句,有些明了又有些不明,我这时倒是想改一句:“生命是伴着啜泣与哈欠的芦苇。”
⑨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
(2011年第3期《散文选刊》)
本文主体是写“苇”,而开篇却用较多的笔墨写了“荒漠”,这样写有何用意?(4分)


水乡里的苇与荒漠中的苇各有什么不同?请简要概括相关信息。


句子理解
⑴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第⑤段划线句子。
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


(2)在第⑧段中,作者把金克木的诗句“生命是伴着芦苇的啜泣与哈欠”改为“生命是伴着啜泣与哈欠的芦苇”。请理解作者改动的意图。


作者写苇,显然又不仅仅是在写苇,作者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探究一下作者要表达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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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提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段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和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晨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歌,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晨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
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共9分)
星逝
他出生的时候,头上有五颗闪烁的星。
有人玄幻地解释,一颗是想像,一颗是沟通,另外三颗是活泼、信任和爱。
“假如……嗯,如果你有一百万,你会……”
“呵呵,爸爸不会有那么一天了……”
“那如果呢?”
“没有如果!”
“爸爸呀,只是如果……”
“不要总是问我这些不可能的事情!多想点有用的东西!”
一颗星碎了。
13岁的时候,他陪爸爸散步。
“爸爸,今天下课很有趣,我和同学把各种诗词的句子打乱,再重新排列……”
“问题是你肚子里有几首诗?”
“我们翻了辞典呀……”
“我总是让你多背些诗词,你背了多少?”
“你背几首我听听!”
“……”
“今天晚上给我把《唐诗三百首》前五首背下来!”
一颗星碎了。
17岁的时候,他放学回家迫不及待地和爸爸说:
“爸爸,今天老师让我们每人唱了一首歌,我同桌可真是卖力气……”
“上课的时候?”
“嗯……也快下课了……我同桌他……”
“还没有下课竟然搞娱乐活动?!”
“可是我们今天的课堂任务已经完成了……”
“那就不能温习一下吗?你们那个年轻老师我原来就看不惯!”
“爸……”
“不行!我明天得向学校反映一下!”
只剩下两颗星。
21岁的时候,他默默吃完晚饭,便去房间看书。
爸爸走进来。
“儿子,吃完饭休息下再看吧。”
“啊!知道了。”
“这是谁的笔记呀?”
“同学的。”
“你自己的呢?”
“我上课的时候落下了几段,就……”
“别人能记全你怎么就不能!你比别人少什么了?”
“我只是参照一下……”
“上课你都干什么了?这就是你的笔记?写得跟猪爬的似的!”
只剩最后一颗星。
27岁的时候,他带女友回家。
“你们怎么认识的?”
“啊,在‘千人’。”
“那是什么地方?”
“一个迪厅……就是跳舞的地方。”
“什么?女孩子怎么去那种地方?”
“爸爸,这都什么年代了,年轻人都喜欢!”
“这女孩子太不稳重。”
“我建议你再考虑考虑。”
他没有了星星
几年后,他成了父亲。
(作者:吕丁丁选自《小小说》2003年第23期)
请从“父亲”“儿子”两个人物中任选一个,对人物作出简要评价。
文中划线句子(倒数第二段)在文章的结构上有何作用?
“21岁的时候,他默默吃完晚饭,便去房间看书。”句中加点的词,你如何理解?
小说的结尾写到:“几年后,他成了父亲。”你认为“他”会怎样教育子女?请说出你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共10分)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林冲和差拨两个在路上,又没买酒吃处,早来到草料场外。看时,一周遭有些黄土墙,两扇大门。推开看里面时,七八间草房做着仓廒,四下里都是马草堆,中间两座草厅。到那厅里,只见那老军在里面向火。差拨说道:“管营差这个林冲来,替你回天王堂看守,你可即使交割。”老军拿了钥匙,引着林冲,分付道:“仓廒内自有官司封记。这几堆草,一堆堆都有数目。”老军都点见了堆数,又引林冲到草厅上。老军收拾行李,临了说道:“火盆、锅子、碗、碟,都借与你。”林冲道:“天王堂内,我也有在那里,你要便拿了去。”老军指壁上挂一个大葫芦,说道:“你若买酒吃时,只出草场投东大路去,三二里便有市井。”老军自和差拨回营里来。
只说林冲就床上放了包裹被卧,就坐下生些焰火起来。屋边有一堆柴炭,拿几块来,生在地炉里。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林冲道:“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向了一回火,觉得身上寒冷,寻思却才老军所说,二里路外有那市井,何不去沽些酒来吃?便去包裹里取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带了钥匙,信步投东,雪地里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那雪正下得紧
行不上半里多路,看见一所古庙,林冲顶礼道:“神明庇佑!改日来烧钱纸。”又行了一回,望见一簇人家。林冲住脚看时,见篱笆中挑着一个草帚儿在露天里。林冲径到店里。主人道:“客人那里来?”林冲道:“你认得这个葫芦么?”主人看了道:“这葫芦是草料场老军的。”林冲道:“原来如此。”店主道:“既是草料场看守大哥,且请少坐;天气寒冷,且酌三杯,权当接风。”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又自买了些牛肉,又吃了数杯。就又买了一葫芦酒,包了那两块牛肉,留下些碎银子,把花枪挑着酒葫芦,怀内揣了牛肉,叫声“相扰”,便出篱笆门,依旧迎着朔风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的紧了
第一段“仓廒内自有官司封记”一句中“官司”一词如何解释?
第二段划线句子描写的一连串动作,表现了林冲怎样的性格特征?
简要说说“那雪正下得紧…”“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这两句描写的传神之处。
这几段文字多次描写朔(北)风和大雪,除渲染环境氛围外,还有哪两方面的作用?

文学文本类阅读(20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
给“书虫”当夫人
“书虫”是我母亲送给我先生的雅号,他敬受不辞。说他是“书虫”,自然与书有缘。先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逾卅五载,家中藏书少说也有两万册。当我们还住在旧居时,已是书满为患,但先生视为珍宝,待若上宾,并且任其喧宾夺主,几乎占领了家庭所有领土,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好不容易盼到迁移新居,“分居”的书籍终于统一归置到顶天立地的大书架里了,我还特意给先生买了一张非常宽大的写字台,好让他有个宽松、舒适的读书写作之地。然而好景不长。不知觉之间,写字台四周又摞满了书,形成高高矮矮的“书笋”,光洁的台面不久也被各种书稿覆盖,连喝水杯也没有容身之地。对此“惨”状,我实在目不忍睹。一日趁他外出,我花了两个小时整理写字台,自以为替他办成了一件好事。殊不知,我的整理反而打乱了他的秩序——他按照自己的习惯去找东西,可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见此问题已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
先生的藏书不仅耗尽了他大半生的积蓄,也耗去了他大半生的时间。从日出到日落,从周一到周七,从春夏到秋冬,只要他在家,除了吃饭、睡觉,便可以不挪窝儿地读他那些永远读不完也永远读不厌的书。母亲关于“书虫”的灵感大抵由此而来。即使是旅行途中,他与书的关系也难以“离间”。记得有一次他与几位同道乘火车去外地开会,我特意买了一副扑克给他带上,供他们一路消遣。出差回来他连声向我道谢。原来他一上车,便把扑克送给别人玩,自己却借此抽身去读书了。我曾经问他:如今商海大潮汹涌澎湃,读书人是否知道钱多的好处、生活享受的乐处?他抬头望了望我,不无歉意的说:“知道,怎么不知道。可我们这一代起码被耽误了十年读书和研究的时间,只有全力拼命赶才行啊。”说完,仍埋头读书。从此,我也不好再用这样的问题为难他了。有时,看到一些商界朋友“妇唱夫随”,双双出入于各种消费与娱乐场所,我也不免有点失落。但有一点,我心里是笃的:我的这位仁兄决不会有外遇,只要他有书。为了节省一切时间来读书、研究,他甚至不愿装修新居,说是装修好了,就得打扫、维护,时间花得太不值,末了还引经据典道:“这就叫做‘不为物役’。”我只好无可奈何地回他一句:“但为书痴。”
先生读书破万卷,但自己的论著并不很多。与那些著作等身的学者相比,他不算高产。我有时嗔轻他动作太慢。可每当我看到他那些写得一丝不苟的手稿,读到那些像他的人品一样不容置疑的文字时,我不能不心悦诚服。说来,我的先生既不风流倜傥,也非有钱有势。当初吸引了我、使我心甘情愿以身相许的,正是他那些写得工整隽秀而又朴实无华的情书。现在我常常是他的文章的第一读者。他总是谦虚地说想听听我的意见,于是关于他的或者别人的作品的讨论便成了我们之间交流最多的内容。有时我也会不经意地把自己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说给他听,他总是聚精会神地听着,很少插嘴,只是在重要问题上才发表些意见。起初我奇怪他何以那样吝于言辞,后来才悟出他准是把我念叨的一切也当成书给“吃”了下去。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
(取材于肖融《给“书虫”当夫人》)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所谓“惨”状,是说写字台及其周围又被书籍和文稿占据了,显得又乱又
挤。
B.“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说明妻子对丈夫有点畏惧。
C.妻子有时“不免有点失落”,这表明她希望丈夫也能和自己一起享受点生活的乐趣。
D.丈夫说“不为物役”妻子回他一句“但为书痴”。看来这对夫妇也存在着

沟通障碍。
E.丈夫做事非常认真细心,不论是写论文还是写情书都一丝不苟。
解释词语并回答问题。
①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在本文里的特定含义。
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
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
②结合以上两句话以及文中其他类似的语句,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本文生动地刻画了一个“书虫”形象。你认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对“书虫”的描写各有什么侧重?这两段的内容有什么关系?
本文的结束句“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深化了作者给书虫“当夫人”的感受。联系最后一段的有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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