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各题。
当自己的伯乐
吴淡如
①我们曾读过韩愈的《马说》,大意是这样的:有伯乐,才会有千里马,如果没有伯乐的话,本来资质很好的千里马,就会沦为常马,死了也没人知道它是能日行千里的马。
②也许大家都因之而相信,一定要有伯乐的出现,看出自己的潜能,并且尽力栽培,自己的天赋才能够发扬光大。很多未获成功的人,也常常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的千里马,只是时运不济,没遇上伯乐,害得自己的天才被埋没了。
③伯乐对于一个人的成功,无疑是有一些作用。但每位伯乐所扮演的都不是“一路扶持、始终相依”的角色,他或许陪过成功者一段,但终须放手,最重要的障碍还是由成功者自己跨越的。
④人生遇到伯乐,固然有助于成功;而伯乐可遇不可求,不遇伯乐,我们就注定是失败者吗?
⑤不久前,有位记者问曾赢得世界冠军的羽毛球选手熊国宝:“你能赢得世界冠军,最感谢哪个教练的栽培?”木讷的他想了想,坦诚地说:“如果真要感谢的话,我最该感谢的是我自己。”
⑥原来他入选国家代表队时,只是“绿叶”的角色,教练选了他,并不是要栽培他,而是要他当陪练。他没有埋怨,也没有懈怠,他赏识自己的球技,相信自己有朝一日能成功。那些年,为了增强体能,零下十几度的冬天,他依然早上五点去晨跑。
⑦那一年他垫档参加世界大赛,大家都认为他是去当“牺牲打”的,没有人在意他会不会打赢。没想到他竟然势如破竹地一路赢了下去,甚至赢了教练心中最有希望夺冠的队友,得了世界冠军,一举成名。
⑧没有教练赏识自己,他自己赏识自己;没有教练栽培自己,他自己栽培自己。当机遇垂青时,他抓住了机遇,获得了成功。如果他当初纠结于“绿叶”的角色,埋怨教练“有眼无珠”,自我放逐,那么,当机遇来临时,他定会措手不及,最终当个“牺牲打”罢了。
⑨没有任何一个成功者是需要诸葛亮费尽心力来扶持的阿斗。成功的人其实都是自己的伯乐。如果成功者是千里马的话,那根要自己跑快一点的鞭子,99%是握在自己手中的,方向也是自己操纵的。在人生道路上,若不遇伯乐,我们要勇于当自己的“伯乐”。 (选自《青春励志》2011年第10期,有删改) 文章开篇从韩愈的《马说》写起,有什么好处?
请你补充一个事实论据来证明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阅读③④段文字,回答下面问题。
(1)分析第③段中加点词语“一些”的表达效果。
(2)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说说第④段的作用。
从论证过程看,文章是如何阐明“要勇于当自己的‘伯乐’”这一观点的?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烘焙心情
尤今
①隔壁住了一户爱尔兰籍的夫妻,一住13年。两年前移居澳洲,临走之际,我“敝帚自珍”地在家做了几道菜,为他们饯行。
②酒酣耳热之际,夫妻俩忽然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道:“这番远去,最怀念你家两样东西,我们担心,少了它们,可能短期内睡不着觉。”
③受宠若惊,忙问是啥。
④双眸笑意闪烁的珍妮慢条斯理地说道:“约翰很习惯在你电脑打印机发出的那种富于节奏的声音里入睡;我呢,常常在蛋糕飘出的香味里进入梦乡。”顿了顿,又说,“不过,有时,也挺懊恼的,夜半被那诱人的香味侵袭,醒来之后,只闻其香,不见其形,怔怔忡忡,数多少绵羊去你家把蛋糕衔过来哪!”
⑤听懂了话中之话,哈哈大笑之余,从善如流。次日,立刻将家中24针的老打印机换成操作无声的激光机;但是,夜半烘焙蛋糕的老习惯却改不掉,老实说,也不想改。
⑥说是烘蛋糕,其实,烘焙的是心情。
⑦有时,心情发霉,百事无心。坐立难安之际,索性撇下多如蝼蚁的琐事,一头钻进厨房,专心致志地烘蛋糕。烘出一个好蛋糕,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般的直截了当。把各种配料准确无误地称好备妥,像攀爬高峰那般小心,像校对文稿那样的细心,像教导孩子那般的耐心,翻搅、调弄、拌和,最后,满怀爱心地送进烘炉。个性全无的面糊,白着一张令人生厌的面孔,静静地等待热气的蹂躏。随着面糊的膨胀,那种让人口舌生津的香气,像泛滥的洪水,在夜半无人私语时,放肆地流满了天和地。这时,背上的重压、心里的焦躁,全都像被扎了一针的气球,慢慢地消了。烘好后,橘子蛋糕澄亮如金,香兰蛋糕翠绿似玉,香蕉蛋糕状如满月,乳酪蛋糕貌似丝绸。凌晨时分坐在桌边大块朵颐的我,好似一个苦尽甘来、事业有成的富翁,大口大口地吃着时,觉得这样实实在在的人生真是快乐,刚才究竟为了什么事烦恼,竟不复记忆了。
⑧许多时候,心情发亮,我便抱着“独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烘焙各式蛋糕,分送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她们脸上的笑意,是我心情永远的釉彩。
⑨吃过蛋糕后,有人戏谑地劝我改行,哇,想到日后我家门口或将有人排起长龙抢购每天新鲜出炉而“限量供应”的蛋糕,顿觉前景灿烂,兀自微笑。文中第⑤段划线句“听懂了话中之话,哈哈大笑之余,从善如流。”你觉得珍妮说的“话中之话”是指什么呢?(2分)
指出句中划线字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①有时,心情发霉,百事无心。
②许多时候,心情发亮,我便抱着“独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烘焙各式蛋糕,分送亲戚、朋友、邻居、同事。联系全文,说说“说是烘蛋糕,其实,烘焙的是心情”,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和作用。(4分)
作者是借“烘蛋糕”来“烘焙心情”的,请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是如何“烘焙心情”的?(3分)
文章行文流畅,语言出彩。请从文中摘抄一个你最喜欢的句子并加以品析。(从语言表达、修辞手法、思想情感等方面任选一角度。)(4分)
示例:
我喜欢的句子:把各种配料准确无误地称好备妥,像攀爬高峰那般小心,像校对文稿那样的细心,像教导孩子那般的耐心,翻搅、调弄、拌和,最后,满怀爱心地送进烘炉。
我的品析:运用比喻和排比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说明烘焙蛋糕其实是一个精雕细琢、满怀爱心的过程,正如文中所说,“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般的直截了当”。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问题(10分)
①我们的毛发为什么会有颜色呢?毛发的色调主要由两种黑色素构成:真黑色素和类黑色素。真黑色素呈黑色或棕色,类黑色素呈黄色或红色。两者都是在黑色素细胞中的酪氨酸酶的作用下,经一系列反应由酪氨酸生成的。两种黑色素的相对含量决定了毛发的颜色。
②人老了头发变灰白是一个生理过程。一根根头发就像一根根管子,其中充满了细胞和色素,细胞和色素之间的空隙全是液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头发越长越慢,黑色素细胞的活动开始减弱,酪氨酸酶促使的一系列反应逐渐缓慢。接着,生出的头发因含有的黑色素减少而变浅。头发中的液体也越来越少。最后,黑色素细胞完全停止生产黑色素,头发中的空隙全那为空气所充满,头发也就变白了。
③头发变白是毛发正常的老化,但是影响毛发变白还有其他的一些因素c遗传、疾病和精神因素也会使头发变白。在我国,头发早白具有家族集聚的特点,一个家庭的父母头发早白,其遗传基因使子女的头发十有八九也会早白。许多疾病会打破人体内原有的平衡,使内分泌紊乱,导致人过早地产生白发。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溃疡性结肠炎以及贫血、营养不艮等都可能使人头发变白。不少人由于极度紧张、忧愁、悲伤而引起体内发生一系列急剧变化,造成内分泌严重失调,在很短时间内出现白发,有如民间传说的“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了头”。 (选自《科学画报》2005年第12期,有删改)请给本文加一个标题:(3分)
文章第③段说“头发变白是毛发正常的老化”,这里为什么要强调是“正常”的?请结合上下文加以分析。(4分)
班上一位同学才15岁就已经有不少白发,而她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是一头黑发。请你根据本文内容分析她早生白发的原因。(3分)
阅读《手》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手
凡夫
父亲在被我们村的长辈们准备放入棺材的时候,我披着长长的白色孝服,走近,揭起盖在他那瘦瘦躯体上的白布,拉起他的手,扳起他那僵硬而握不紧的手,把它放在我的脸上,额上。
看着他那古铜色苍白的手背,没有一块平滑的地方,折皱重重叠叠。扳开他的手指,是我前几天给他修的指甲。我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修剪完的,他的指甲很厚,坚硬如铁,用商场买来的指甲剪是无法修剪的,只能用母亲刚磨过的老式剪刀,一点一点地剪。我使尽了平生的力气,屏住呼吸,额头上渗出了汗水,和着我的泪水顺着我的脸慢慢地流淌……
“平儿,我一生没剪过啊!”老父亲说。
“我总是在做活歇着时在石头上磨的,有空就磨。”他笑着望着自己的手指。
我的泪水直往下淌,喉咙哽咽了……
再也无法忍住,呜……呜……
多年郁积在心中的惭愧和感激一下子迸发出来。
是这双手把我们兄妹五人拉扯大,一个个送进学堂,走向社会,成家立业。
再扳开手掌一看,这哪里是手啊,没有平面,没有肌肉,就像老丝瓜内芯做的鞋垫一样横七竖八,密密麻麻的血口子。深的裂口还渗着血,没有钱买蛤蚧油,总是找村里的农机员要黄油,搽在裂口中,我给他买的蛤蚧油,他说一次用一盒还少了;钱要留着你们用,外面什么都要买;我就用黄油可以了。
在手掌深裂口处,他总是要母亲用绣花针缝上。母亲说,每次缝裂口时,真是针针扎在她的心上。
有一年,读高中的我放假回家,一进家门,看到家里人都沉默不语,我小心翼翼地走近他身边。
“平儿,好好读书,还有一年就毕业了,我就好了。”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伸出他那一双手。
我一眼就看见了他那一双手腕上各有一道血痕,血迹斑斑,我拉起他的双手,才第一次看见他那双我从没看见过的手。我的眼睛模糊了,双膝跪在他的面前,号啕大哭起来……
哭声中听母亲说,他被村里当做“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典型批斗了一下午,吊在村口的那棵大枫树下,整整一个下午。我知道每到星期五他就为我上学的钱做准备,利用劳动的空闲抢着砍一担毛柴,星期六的凌晨1点送到30里外的街上去卖一块五毛钱,给我一块,那5毛留给弟妹们。
我模糊的眼睛望着我那身高不到1.6米、体重不到50公斤的父亲;父亲苍老了。
“我不上学了,我帮你……”话音未落,“啪”,我的脸上一阵火辣辣。
“混蛋!”他咆哮起来。
我第一次挨打,倒停止了哭,咬着牙,握着拳头……
我理解了他……
是他那一掌,打出了我和我们兄妹五人的性格和品质——自强、上进。
这是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他那双手。
这是中国农民的手。依文章的顺序,本文写了“我”三次看父亲的手,第一次看手背,着力写;第二次看手掌,着力写;第三次看手腕,着力写。通过对父亲的“手”的刻画,表达了“我”对父亲的。
从“父亲的手”上,你品悟到了他、的优秀品质。
“我”为父亲剪指甲“足足用了半个小时”,还“使尽了平生的力气”,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谈谈你的理解。
“我理解了他”,理解了父亲什么呢?对其分析不太恰当的一项是:()
A.父亲希望“我”把书读好。 | B.父亲对“我”爱之深。 |
C.父亲希望子女们自强上进。 | D.父亲认为“我”太任性,恣意浪费钱财。 |
作者用“这是中国农民的手”作为文章的结尾,有何作用?
我们现在好像很难再对生活中某些事件感到心酸难耐。人一天天长大,见惯了周围的悲欢离合,有时候竟也习以为常。虽说偶有波澜荡漾,但真要动情,却已如童话般遥远。然而,我们还是会被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所打动。请认真“品读”你的长辈,搜寻他们身上那些最让你心酸难耐的事例,谈谈你当时的心理感受。
事例:
心理感受:
阅读《爸爸的花儿落了》(节选),回答文后问题
快回家去!快回家去!拿着刚发下来的小学毕业证——红丝带子系着的白纸筒,催着自己,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为什么呀?
进了家门,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枝,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我很生气,问妹妹们:
“是谁把爸爸的石榴摘下来的?我要告诉爸爸去!”
妹妹们惊奇地睁大了眼,摇摇头说:“是它们自己掉下来的。”
我捡起小青石榴。缺了一根手指头的厨子老高从外面进来了,他说:
“大小姐,别说什么告诉你爸爸了,你妈妈刚从医院来了电话,叫你赶快去,你爸爸已经……”
他为什么不说下去了?我忽然急起来,大声喊道:
“你说什么?老高。”
“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儿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最大了!”
瘦鸡妹妹还在抢燕燕的小玩意儿,弟弟把沙土灌进玻璃瓶里。是的,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我对老高说:
“老高,我知道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我把小学毕业文凭,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再出来,老高已经替我雇好了到医院的车子。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到: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已不再是小孩了。选文的开头为什么反复地写“快回家去!”的心理活动?
画线句子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毕业典礼结束后,“我”回到家里,为什么不直接写爸爸去世,而写弟弟妹妹们在散落的石榴树下玩闹?
“爸爸的花儿落了”一语双关,一方面实指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面象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末尾说“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
读完这段文字,能勾起你的共鸣吗?请将你的感受写下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托尼·尤克脸涨得通红,觉得浑身不自在。为什么老师总是盯着他?她的嘴唇还似乎不满意地蠕动着。
托尼才10岁,非常崇拜他的老师汉森太太,一个脸上总是挂着宁静微笑的身体修长的妇女。有一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她抚摸他的头,告诉他,他知道这个答案,只需稍微想一想。托尼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结果。从那时起,取悦于她成了他生活中重要的事。现在,出了什么事?什么地方做错了?
放学后,托尼心事重重地在街上走着。他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前停下来,打量着自己:带补钉的衣服,露脚趾的网球鞋。这不是他的错,这是1932年冬,整个美国都处于大萧条之中。
托尼的父亲生于乌克兰,原来在一家钢铁厂工作,由于大萧条而被暂时解雇了。托尼的母亲为人家糊墙纸,1个房间1美元,这成了6口之家的主要经济来源。
第二天中午,托尼正准备回家吃午饭,汉森太太突然出现在他身边。“跟我来,托尼”,她命令道。托尼的心一沉,心想可能是要叫我去校长办公室。
汉森太太走上大街,街上有一家旧货店。她走了进去,托尼跟在后面。“坐下”,她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托尼说。托尼坐了下来。
“你能找一双适合这个男孩穿的旧鞋吗?”她问。店员让托尼脱下他那双网球鞋,量了量他的脚,然后很抱歉地说他们没有合适的鞋。“那就要一双黑色的长统袜。”汉森太太说着把手伸进了钱包。托尼忧郁地低下头,看了看伸在鞋外的脚趾。
走出旧货店,托尼本想回学校,可是汉森太太一句话也不说就朝另一个方向走去,托尼不得不跟在后面。他们进了一家百货店。这次店员拿出了一双崭新的黑色高帮皮鞋。汉森太太笑着点点头。托尼瞥了一眼付款单——那是一笔他从未看过的大数目。他们拿着鞋盒子进了一家饮食店;汉森太太给自己要了一块三明治,给托尼买了一碗汤。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托尼对自己说。回到学校,他坐在衣帽室的地板上,换上了他的新袜子和新鞋子。
不久,学校被迫关闭了。学生和教师们各奔他乡。托尼还没找到适合的机会向他的老师表示谢意,他敬爱的老师就离开了学校。
后来,托尼以优异的成绩高中毕业,在关岛的海军陆战队服役,获得勋章。再以后,他成了一名工程师,先在北太平洋铁路公司工作,随后去了柏林村北方公司。他结了婚,有4个孩子。他还建立一个义务献血组织,并连续26年在学校和医院里义务演出。
1970年,托尼患大面积心绞痛。躺在病床上,他又想起了他的老师。他想知道他的老师是否还活着,住在哪儿。他知道他还有一桩心事没办完。
1984年8月,托尼·尤克已经62岁了,并是3个孩子的祖父,他给明尼波里教师退休基金会写了封信。几天后,汉森太太的女儿给他回了电话。她说,她就住在附近,她的母亲早在15年前就退休了,现移居南加利福尼亚。
“Hello”,他立刻听出了他老师的声音。
“汉森太太,我是托尼,托尼·尤克。”他觉得他声音颤抖,简直说不出话来。
当他解释完他打这个电话的原因之后,汉森太太说:“托尼,很抱歉,我记不得你了。我接触过的贫困的孩子太多了。”
“没关系”,他安慰说。他告诉她,说他准备飞往加利福尼亚去与她共进晚餐。
“噢,托尼,那开销太大。”汉森太太说。
“我不在乎。我想这么做。”托尼说。
9月28日,托尼飞往圣地亚哥。在那里他租了辆小车,买了束玫瑰花。沿着海岸线行进,最终找到了汉森太太的家。84岁的汉森太太穿着盛装在门口迎接了他。她的白发刚刚烫过,眼睛里闪着明亮的光彩。托尼奔过去扶着她的双臂,轻轻地吻了她。“噢,托尼”,汉森太太兴奋地说,“玫瑰是我最喜欢的花。”
托尼载着汉森夫妇到了乡村俱乐部,在那里他们追忆着50多年前的往事。托尼讲述了怎样收集血液和在学校和医院里为孩子们演出。“当我做这一切的时候,”托尼说,“我常常想起你和你买的鞋子。看,是你决定了我的一生。”
几个星期后,托尼收到了汉森太太寄来的一张精美的名信片,上面有她的手书:“在我的一生中,我收到过很多从前学生寄来的贺词和感谢信,但这次与你相聚是我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文章第一自然段用了何种手法?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对托尼家境的介绍属于叙述中的哪种?在文中有何作用?
汉森太太先去旧货店为托尼买鞋子,因没有合适的才又去新鞋店,这说明什么?
当托尼对自己说: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他内心感受如何?后文哪些地方与此处照应
托尼患病时还有一桩心愿未了,是什么心愿?
当托尼去看望汉森太太时,对汉森太太有哪些描写?有什么作用?
为什么汉森太太认为与托尼的相聚会是她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