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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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史铁生
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轮在地上摩擦便能“嗷嗷——”地跑。我现在还听得见它的声音。我不记得它最终是怎样离开我的了,有时候我设想它现在在哪儿,或者它现在变成了什么存在于何处。
但是我记得它是怎样来的。那天可谓双喜临门,母亲要带我去北海玩,并且说舅舅要给我买那样一只小汽车。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很久,我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小汽车更美妙更奢侈的玩具。到了北海门前,东张西望并不见舅舅的影。我提醒母亲:舅舅是不是真的要给我买个小汽车?母亲说:“好吧,你站在这儿等着,别动,我一会儿就回来。”母亲就走进旁边的一排老屋。我站在离那排老屋几米远的地方张望,可能就从这时,那排老屋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走进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独自站了一会儿我忽然醒悟,那是一家商店,可能舅舅早已经在里面给我买小汽车呢,我便走过去,爬上很高很高的台阶。屋里人很多,到处都是腿,我试图从拥挤的腿之间钻过去靠近柜台,但每一次都失败,刚望见柜台就又被那些腿挤开。那些腿基本上是蓝色的,不长眼睛。我在那些蓝色的漩涡里碰来转去,终于眼前一亮,却发现又站在商店门外了。不见舅舅也不见母亲,我想我还是站到原来的地方去吧,就又爬下很高很高的台阶,远远地望那绿色的门窗和红色的梁柱。一眨眼,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手里托着那只小汽车。我便有生第一次摸到了它,才看清它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窗但是没有门——对此我一点都没失望,只是有过一秒钟的怀疑和随后好几年的设想,设想它应该有怎样一个门才好。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我问:“舅舅呢,他怎么还不出来?”母亲愣一下,随我的目光向那商店高高的台阶上张望,然后笑了说:“不,舅舅没来。”“不是舅舅给我买吗?”“是,舅舅给你买的。”“可他没来呀?”“他给我钱,让我给你买。”这下我听懂了,我说:“是舅舅给的钱,是您给我买的对吗?”“对。”“那您为什么说是舅舅给我买的呢?”“舅舅给的钱,就是舅舅给你买的。”我又糊涂了:“可他没来他怎么买呢?”那天在北海的大部分时间,母亲都在给我解释为什么这只小汽车是舅舅给我买的。我听不懂,无论母亲怎样解释我绝不能理解。甚至在以后的好几年中我依然冥顽不化固执己见,每逢有人问到那只小汽车的来历,我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或者再补充一句:“舅舅给的钱,我妈进到那排屋子里去给我买的。”
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我永远不会忘。惠特曼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段:“有一个孩子逐日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倾向那东西;/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在那一天的某一部分,/或继续了好几年,或好几年结成的伸展着的好几个时代。”正是这样,那排老屋成了我的一部分。很多年后,当母亲和那只小汽车都已离开我,当童年成为无比珍贵的回忆之时,我曾几次想再去看看那排老屋。可是非常奇怪,我找不到它。它孤零且残缺地留在我的印象里,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高高的台阶……但没有方位没有背景周围全是虚空。我不再找它。空间中的那排屋子可能已经拆除,多年来它只作为我的一部分存在于我的时间里。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了它。事实上我很多次就从它旁边走过,只是我从没想到那可能就是它。它的台阶是那样矮,以致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但那天我又去北海,在它跟前偶尔停留,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往那台阶上爬,他吃力地爬甚至手脚并用,我猛然醒悟,这么多年我竟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台阶并不随着我的长高而长高。这时我才仔细打量它。绿色的门窗,对,红色的柱子和青灰色的台阶,对,是它,理智告诉我那应该就是它。心头一热,无边的往事瞬间涌来。我定定神退后几米,相信退到了当年的位置并像当年那样张望它。但是张望越久它越陌生,眼前的它与记忆中的它相去越远。从这时起,那排屋子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两部分。那么,如果我写它,我应该按照哪一个呢?我开始想:真实是什么。设若几十年后我老态龙钟再来看它,想必它会一分为三成为我生命的三部分。那么真实,尤其说到客观的真实,到底是指什么?
(选自《史铁生散文选集》)
每逢有人问到小汽车的来历,我为什么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
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
(1)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
(2)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
第三段引用惠特曼诗歌《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中诗句,请分析其在文中作用。
很多年后,作者多次寻找“成了我的一部分”的那排老屋而不得,当最终发现它时,那排屋子却“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其原因是什么?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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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共24分)
塾师老汪
老汪在开封上过七年学,也算有学问了。老汪瘦,留个分头,穿上长衫,像个读书人;但老汪嘴笨,又有些结巴,并不适合教书。也许他肚子里有东西,但像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头几年教私塾,每到一家,教不到三个月,就被人辞退了。
人问:“老汪,你有学问吗?”
老汪红着脸:“拿纸笔来,我给你做一篇述论。”
人:“有,咋说不出来呢?”
老汪叹息:“我跟你说不清楚,躁人之辞多,吉人之辞寡。”
但不管辞之多寡,学堂上,《论语》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一句,哪有翻来覆去讲十天还讲不清楚的道理?自己讲不清楚,动不动还跟学生急:“啥叫朽木不可雕呢?圣人指的就是你们。”
四处流落七八年,老汪终于在镇上落下了脚。
老汪的私塾,设在东家老范的牛屋。老汪亲题了一块匾,“种桃书屋”,挂在牛屋的门楣上。老范自家设私塾,允许别家孩子来随听,不用交束脩,自带干粮就行了。十里八乡,便有许多孩子来随听。由于老汪讲文讲不清楚,徒儿们十有八个与他作对,何况十有八个本也没想听学,只是借此躲开家中活计,图个安逸罢了。但老汪是个认真的人, 便平添了许多烦恼,往往讲着讲着就不讲了,说:“我讲你们也不懂。”
如讲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徒儿们以为远道来了朋友,孔子高兴,而老汪说高兴个啥呀。恰恰是圣人伤了心。如果身边有朋友,心里的话都说完了,远道来个人,不是添堵吗?恰恰是身边没朋友,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呢,这个远道来的人,是不是朋友,还两说着呢;只不过借着这话儿,拐着弯骂人罢了。徒儿们都说孔子不是东西。老汪一个人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老汪教学之余,有个癖好,每月两次,阴历十五和三十,中午时分,爱一个人四处乱走。拽开大步,一路走去,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顺着大路,有时在野地里。夏天走出一头汗,冬天也走出一头汗。大家一开始觉得他是乱走,但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也就不是乱走了。十五或三十,偶尔刮大风下大雨不能走了,老汪会被憋得满头青筋。一天中午,东家老范从各村起租子回来,老汪身披褂子正要出门。两人在门口碰上了。老范想起今天是阴历十五,便拦住老汪问:“老汪,这一年一年的,到底走个啥呢?”
老汪:“东家,没法给你说,说也说不清。”
这年端午节,老范招待老注吃饭,吃着吃着,又说到走上。老汪喝多了,趴到桌角上哭着说:“总想一个人。半个月积得憋得慌,走走散散,也就好了。”
这下老范明白了:“怕不是你爹吧,当年供你上学不容易。”
老汪哭着摇头:“不会是他。”
老范:“如果是活着的人,想谁,找谁一趟不就完了?”
老汪摇头:“找不得,找不得,当年就是因为个找,我差点丢了命。”
老范心里一惊,不再问了,只是说:“大中午的,野地里不干净,别碰着无常。”
老汪摇头:“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又说:“碰到无常也不怕,他要让我走,我就跟他走了。”
老汪的老婆叫银瓶,银瓶不识字,但跟老汪一起张罗私塾,老汪嘴笨,银瓶嘴却能说,但她说的不是学堂的事,尽是些东邻西舍的闲话,嘴像刮风似的,想起什么说什么。 人劝老汪:“老汪,你是有学问的人,你老婆那个嘴,你也劝劝。”
老汪一声叹息:“一个人说正经话,说得不对可以劝他;一个人胡言乱语,何劝之有?”
银瓶除了嘴能说,还爱占人便宜,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逛一趟集市,买人几棵葱,非拿人两头蒜;买人二尺布,非搭两绺线。夏秋两季,爱到地里拾庄稼,碰到谁家还没收的庄稼,也顺手牵羊捋上两把,从学堂出南门离东家老范的地亩最近,所以捋拿老范的庄稼最多。一次老范到后院牲口棚看牲口,管家老季跟了过来:“东家,把老汪辞了吧。”
老范:“为啥? ”
老季:“老汪教书,娃儿们都听不懂。”
老范:“不懂才教,懂还教个啥?”
老季:“不为老汪。”
老范:“为啥?”
老季:“为他老婆,爱偷庄稼,是个贼。”
老范挥挥手:“娘们儿家。”
又说:“贼就贼吧,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
这话被喂牲口的老宋听到了,老宋也有一个娃跟着老汪学《论语》,老宋便把这话又学给了老汪。没想到老汪潸然泪下:“啥叫有朋自远方来?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选自刘震云 《一句顶一万句》,有删改)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擅长以经典文句的使用来表现人物性格,如老汪翻来覆去讲不清楚“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就说明了作为乡村垫师的他迂腐无能。
B.文中老汪毎月两次的“乱走”令人备感困惑,直到端午节老汪酒后吐真言,暴露内心秘密,说出“总想一个人”时,才真相大白。
C.本文在人物关系的参照之中塑造老汪的形象,如他对学生、银瓶及老范等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言谈、态度,很好地表现了他的个性。
D.本文以白话口语为主,又掺入了方言和文言,读来别有风味,同时,这样的语言既契合老汪的身份和生活环境,也暗合他的尴尬处境。

E.本文虽只是选段,但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作者以简约沉稳的白描手法,生动地塑造了人物群像,展开了一幅北方村镇的风俗画卷。
东家老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老汪对《论语》中“有朋自远方来”一句的独特理解,其实源于自身人际关系的体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老汪这一形象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二人精神困境的根源实则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2014年7月2日是“七夕”。各大媒体给予了相当热情的关注,商家也借此推出种种“情侣消费”,回归传统的热潮似乎在传统节日上找到了“灵魂附体”的感觉,人们也似乎感到了传统复苏的力量。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兴盛?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
人们对传统节日的重视,是近年来“传统文化热”的一个表现。和读经、穿汉服、讲国学、祭祖先等行为一样,过传统节日所涉及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保存、延续和弘扬传统文化。尤其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之下,“我们是谁”的困惑越来越多,而答案的寻找离不开回归传统。虽然,在近代以来的整个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命运多舛——既被当作封建社会的“余孽”而遭排斥,也被认作旧时代的“象征”而受清算。但是,传统文化作为人们确立自我定位和民族认同的资源,它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并不会轻易消散。因而,当下对传统节日的倡导,重点不在于恢复一些旧有的仪式,而在于发现其中蕴涵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等可以塑造思维、行为模式和确定身份的“基因”。正如人们所言,通过具体的传统文化形式去宣扬其内在精神,这是文化上的自信和自觉。
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都内含有一种尊重传统文化的心态。这不仅意味着人们对传统文化应有较好的认知和理解,而且必须承担起一定的责任。然而,现实中很多人把对某些具体文化形式的粗俗模仿当作尊重,甚至以尊重为名行谋利之实,破坏性极大。这几年,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怪象:一方面,一些地方或是大兴祭祀活动,或是争夺历史文化名人、神话传说的“产权”,传统文化热得“一塌糊涂”;另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却频遭破坏,悲剧一次次上演。一边是煞有其事的“保护”,一边是毫无顾忌的破坏,传统文化在利益图谋和责任缺失的夹击下,处境并不令人乐观。此外,传统文化热带来的商机也可能使文化活动变成商业秀,成为商家包装的“文化快餐”,非但不能起到滋养的作用,反而坏了人们的胃口。因而,传统文化由冷到热,固然有可喜之处,但里面的陷阱也着实不少。如果没有纯正的尊重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态度,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通过“七夕”之类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转化历史文化传统,使之适合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这是传承传统文化的必要途径。这个过程不是一味呼吁回归传统或者抵御外来影响就能实现的,而恰恰是考验人们智慧和耐心的地方。
下列对“灵魂附体”一词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回归传统的热潮在传统节日上找到了传统复苏的力量,通过具体的传统文化形式去宣扬其内在精神。
B.发现了传统文化中蕴涵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等可以塑造思维、行为模式和确定身份的“基因”。
C.和读经、穿汉服、讲国学、祭祖先等行为一样,实现了在现代社会中保存、延续和弘扬传统文化。
D.通过“七夕”之类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转化历史文化传统,使之适合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下列表述属于“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一项是()

A.很多人把对某些具体文化形式的粗俗模仿当作尊重,甚至以尊重为名行谋利之实,破坏性极大。
B.一些地方或是大兴祭祀活动,或是争夺历史文化名人、神话传说的“产权”,传统文化热得“一塌糊涂”。
C.应有尊重传统文化的心态。人们对传统文化不仅应有较好的认知和理解,还必须承担起一定的责任。
D.传统文化可图谋利益,传统文化热带来的商机使文化活动变成商业秀,成为商家包装的“文化快餐”。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民间传统节日“七夕”,在媒体的热情关注和商家推动下形成回归传统的热潮,这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兴盛。
B.某历史文化遗址,如果被开发作为旅游点,给商家带来了利益,也使该遗址广为人知,不一定是尊重传统文化。
C.我们今天有不少地方的女性以穿旗袍为时尚,许多酒店装修得古香古色,这说明我们发现了传统文化的价值。
D.今天我们倡导过传统节日,兴起读经、穿汉服、讲国学、祭祖先等行为,都必须严格按古代的原有模式来做。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丑兵
莫 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中的“丑兵”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根据雨果的“美丑对照”原则,结合全文分析小说从哪些方面体现了这一原则。
赏析文中划横线的句子。
(1)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2)半个月亮明灿灿地照着营区,像洒下一层碎银。
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现代文阅读(9分,每题3分)
让建筑拥有生命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建筑业将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它们不再仅仅是一幢幢由无数钢筋和水泥堆砌起来的框架结构,科学家们正在努力赋予它们生命,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生命建筑。
生命建筑概念是1994年底来自15个国家的科学家在美国讨论时提出的。而在此之前,已有不少科学家在努力研究试验,并取得了令人振奋的结果。如:美国的彼得•弗尔教授把光纤直接埋在建筑材料中作为建筑物的“神经”,通过感知光信号的相对变化特征,来反映建筑物变形和振动的情况;美国南加州大学的罗杰斯研究小组,则在建筑物的合成梁中埋植记忆合金(SMA)纤维,由电热控制的SMA纤维能像人的肌肉纤维一样产生形状和张力变化,从而根据建筑物受到的振动改变梁的刚性和自动振动频率,减少振幅,使框架结构的寿命延长。
此外,生命建筑还应具有“大脑”,有自动调节和控制功能,让建筑物内的无数光纤维传感器驱动执行器有条不紊地工作。为此,科学家们为它们设置了一种计算机程序,这个程序模仿一个真实的神经细胞,它能在突发的建筑事故中,具有判断能力,并由神经网络作相应处理;同时,生命建筑还设置了自动适应系统,以便在必要时自动接换各自的传感器,达到防御灾害的目的。
由于地震和风灾会造成建筑物大幅度震动,导致崩塌摧毁,因此生命建筑有极好的自我保护功能。日本开发成功的智能化主动质量阻尼技术就有显著作用。当地震发生时,生命建筑中的驱动器和控制系统会迅速改变建筑物内的阻尼物的质量,从而改变阻尼物的振动频率,以此来抵消建筑物的震动。美国则研究在地震发生时如何让生命建筑之间能自动伸出自己的驱动阻尼器,并连在一起,就像人在摇晃的船甲板上手拉手一样不易跌倒。至于生命建筑的自我修复,美国科学家已找到了好办法,它的执行元件是充有异丁烯酸中酯粘结剂和硝酸钙抗蚀剂的水管。当生命建筑有裂缝时水管断裂,管内物质流出时形成自愈的混凝土结构。
让建筑拥有生命。不久的将来,生命建筑将可能在公路、桥梁上首先实现,从而造福人类社会。
根据文意,对“生命建筑”理解最全面、最准确的一项是

A.能感知建筑物变形和振动从而做出判断反应,调节建筑物的刚性和自动振动频率,减少振幅,使框架结构的寿命延长。
B.具有“大脑”及自动调节和控制功能,在突发建筑事故中能做出判断和相应处理,防御灾害。
C.能以生物界的方式感知建筑物的状态和外部的环境,并能及时做出判断的反应,一旦灾害发生,能及时进行自我保护和修复。
D.具有极好的自我保护功能,一旦灾害发生能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从而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文中第3段对建筑物具有“大脑”的说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为更有效地防御灾害,光纤维传感器驱使执行器在必要时能自动接换各自的传感器,计算机程序还为生命建筑设置了自动适应系统。
B.在突发建筑事故中,计算机程序便通过神经网络进行自动调节和控制。
C.科学家在建筑物内埋植了由无数光纤维组成的传感器来驱动执行器。
D.科学家为这些传感器和执行器设置了一种计算机程序,这种程序具有判断能力。

对文中有关信息的分析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美国的彼得•弗尔教授的研究,主要是为让建筑物具有“ 感知”“ 反应”功能,使之能及时“感知”并“反应”建筑物的状况。
B.在建筑物的合成梁中埋植由电热控制的记忆合金纤维,最终目的是让建筑物具有感知、判断、反应的功能。
C.“智能化主动质量阻尼技术”是一种让建筑本身具有自我保护功能的技术。
D.在建筑物中埋植充有异丁烯酸中酯粘结剂和硝酸钙抗蚀剂的水管,主要是为了让建筑物具有自我修复功能。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法国科学家法伯曾做过一个著名的“毛毛虫”试验。这种毛毛虫有一种“跟随者”的习性,总是盲目地跟随着前面的毛毛虫走。法伯把若干个毛毛虫放在一个花盆的边缘上,首尾相接,围成一圈,并在花盆周围不到6英寸的地方撒了一些毛毛虫最喜欢吃的松针。毛毛虫开始一个跟着一个,绕着花盆一圈又一圈地走。一小时过去了,一天过去了,毛毛虫还不停地坚持团团转。一连走了七天七夜,终因饥饿和精疲力竭而死去。
法伯在实验笔记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在这么多毛毛虫中,其实只要有一只稍与众不同,大胆尝试,走出圈子,便能立刻避免死亡的命运。
现实生活也是这样。无论是研究学问还是管理企业,总有人跟着前人,亦步亦趋,但也有人大胆尝试,开拓进取。思维方式不同,结果也就不同。
请根据以上材料,自定立意,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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