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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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绿茶
张抗抗
⑴绿茶在北方,一向有点不受待见。今春绿茶突然抢手,在喝惯了花茶的北方,SARS流行的恐慌中,人们闻说绿茶有清热解毒的功效,一时间茶庄生意兴旺,绿茶脱销,据说连陈年的旧茶都卖出去了。也真是因祸得福,总算被人刮目相看,让你在北方重见天日了。
⑵可惜呀,绿茶,你还是被人认识得太晚了。
⑶绿茶原本清淡,越是好的绿茶,三道清水流过,杯里的茶水已是"六宫粉黛无颜色",只留下碧绿的叶片,犹如池底青草,若无其事地在水中悠然荡漾。
⑷在北方,至今我仍只喝绿茶。绿茶自然首选家乡杭州的西湖龙井。绿茶那种含而不露的品性,如一来自庭院深深的妙龄少女,衣料与皮肤都如丝绸般爽滑细润,回眸一笑,轻盈无声,言语洒落池塘中,韵味留在清风里;可闻香而不见粉黛,可意会而不可言传。茶色碧绿,似玉液琼浆,养眼养心,令人不忍品尝。轻啜慢啧,舌上粒粒绿珠滚动,初始略有一丝苦涩,继而满口清香;茶未凉,嘴里已是甜丝丝清凉凉,满腹欲说还休的惬意与顺畅。
⑸绿茶之妙,妙在清淡。清淡中悄然渗出含蓄的魅力,从不张扬的那种自信,如江南人的勤勉与聪慧。
⑹我对龙井的偏爱也许源自少年时代。杭一中的初一年级那个春天,曾全班集体去梅家坞采茶半个月。湿漉漉的青山绿水,漫遍野都是绿油油的茶园。无数娇嫩的叶芽,从蓬勃的茶树上一片片翘首探头,用一双双小手轻轻采摘下来,小心地置于竹篓中,拇指与食指都被茶叶染得绿了。细雨蒙蒙中采茶归来,全身的衣裤都沾着茶叶的香气。至今记得,下山收工过秤时,我一个上午采摘的茶叶,共计二两之多。若是等到烘干炒毕,大概只够泡上几杯茶吧。
⑺可见春茶之矜贵。那半月采茶劳动结束后回到城里,晚上睡觉时眼前仍是无边的绿色,满山满眼的茶叶,在脑中如大海的波涛起伏,眩晕几日不止。能不思绿茶?
⑻如今杭州城里茶楼林立,茶馆兴盛,多半是将喝茶作为社交聚会的场所。如"青藤"三层大茶楼日日夜夜座无虚席,小吃点心干果水果一应俱全,喝茶喝得轰轰烈烈情景颇为壮观。要论茶屋的文化品位,字画古董,环境古雅幽静,当数西湖大道别具风格的"和茶馆"。若是去龙井、虎跑的茶室,喝茶为的是泉水;若是选择湖滨的"湖畔居",为的是湖光山色;"湖畔居"的位置,至今杭州所有茶楼难以替代--那时刻茶客犹如漂于船上,整个西湖都在窗外荡漾,碧波粼粼,恍惚间竞觉得杯中的绿茶,只是从一湖清水中随意舀了一瓢来饮。到了金秋桂花节,满觉垅、植物园,一棵桂树一张茶桌,桂林丛丛,茶桌济济,桂花的醇香与清茶随风交融,几粒金黄的桂花无声落入杯中,绿水浮金,绿绸缀金,那是桂树与茶树热恋的季节。遗憾的是桂花节如今越来越商业气息,水漫"金山"时,绿茶已被淹没。
⑼近年来,我每次去杭州探家,倒是常与家人友人去龙井一带的山里,在农家庭院里喝茶农自留的好茶,不会有茶室茶座里呼朋唤友、麻将扑克的骚扰之声,确是清静又悠闲的去处。还有像孤山"一片云"等茶室,客人可自带茶叶,茶室提供开水,任由茶客随意一坐半日,独享青山,也自成一道风景。杭州人喝茶是平常而普遍的大众文化,绝非文人雅士的矫情。绿茶文化属于江南,那延绵几千年的茶汁,早已渗透在吴越后人的骨髓之中了。
⑽这些年来,杭州周边地区,几种绿茶新品牌名声鹊起。众多绿茶品牌之中,我还有些偏爱太湖地域的碧螺春,单是那名字就起得形神兼具,细嫩的叶片微微卷曲,如塘边池畔一只只娇小的青壳田螺,报来春的气息。掀开杯盖,一汪绿水上浮一层细细绒毛,如涟漪一般荡漾开去。但若将碧螺春茶与西湖龙井相比,前者的香气有几分张扬,带些诱惑的意思在里头;而龙井的茶香,却是清幽得不动声色。
⑾每日工作之始,端一杯绿茶走进书房,心里是愉悦的,因有绿茶为我醒目清脑;疲惫劳累之时,饮一口绿茶,沉重的四肢顿时轻松了;心情沮丧之时,饮一杯绿茶,凡俗杂念都随水流散了……
⑿许多许多年,在干燥的北方,绿茶日日呵护我的身心。许多许多年,在遥远的异乡,绿茶伴我,我把家乡时时带在身边了。所以,绿茶究竟具有怎样实用的功能,于我是不重要的。绿茶在我,是一种淡泊、一种娴静、一种清爽、一种平和。绿茶犹如涓涓细流,汇集成生命长河,点点滴滴穿透并消融着我长途跋涉中的心灵障碍;绿茶不会仅仅用来解除危难,绿茶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精神馈赠,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你看那片片绿叶,只需一杯清水的呼唤,就将全部的汁液奉上并溶于水中,清清淡淡,安安静静,然而,清茶留齿,气定神闲,回味深长久远。(原文有删改)
怎样理解“那延绵几千年的茶汁,早已渗透在吴越后人的骨髓之中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请简要分析文章第四段在语言表达上的特色。
作者“只喝绿茶”的原因是什么?请作概括说明。
文章第八段的结构层次是如何安排的,这样写有何作用?
文章结尾作者写到:“你看那片片绿叶,只需一杯清水的呼唤,就将全部的汁液奉上并溶于水中,清清淡淡,安安静静。”请结合文章,分析作者的观点态度;并结合你的生活体验,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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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明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却被尊为“经”,统治阶级拿它来作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瞽献曲”或“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捉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给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级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或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展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展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诗三百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做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郭文卿
刘灿章的书画,爽朗大气,厚重却不失灵动,技法娴熟,笔墨功夫深,以书写意,以画抒情,入古而出古,笔墨线条间散发出浓浓的书卷气,隐约有种穿越时空的力量,让人深感安时处顺的悠然自在。
书画同源,先生书画相得益彰。书法千锤百炼的线条艺术、枯湿浓淡娴熟的用墨技巧,为绘画提供坚实的笔下基础及鲜活之气。书法亦融合绘画中的自然精神,显得灵动。先生书法兼具各体,尤以草书为盛。主要师法王献之、王铎、怀素、黄庭坚。草法烂熟于心,下笔如飞,自成一体,跌宕绵延,纵意肆流,一气数字,结成大势,颇具神韵。所用线条素简,随意流出,疏朗活泛,毫无拖沓之感,极具节奏;遵章法而不囿,自然流露的率真、质朴气质,耐人寻味。
先生所画,题材广泛。山水、花鸟,无所不能。山水气势恢宏、苍茫浩渺,笔墨洗练,线条遒劲,布局有方,格调高雅,墨色变幻,让人感觉或空灵奇妙或浓重繁茂或温润亲和,有文人画求诗意的气质,却也有独特的笔墨语言。
先生的作品气质万千,恐怕与他对艺术的态度不无联系。除却天分与勤奋的因素,更多的是他对艺术的真诚、赤诚之心。他自幼喜爱书画,正是这种对艺术天然的热爱,促使年幼的他在墨与写字的笔结成冰碴儿的冬天,也不放下手中的笔。他绕村子跑几圈取暖只为写字,而那时的纸也只能是四处苦寻来的报纸或厕所粗手纸。
在生命最青涩的年纪,这样的冬天一直陪伴着他,更别说春暖花开的季节了。18岁他参军入伍,他所到的部队恰恰是相对闭塞的一支。因其能书会画,获得了放电影的差事。彼时,放电影不仅要画海报、放幻灯片,还要背着沉重的机器四处跑,先生强健的体魄与那时的四处奔波锻炼有着莫大的联系。他心系读书,写字,画画。下连队放电影间隙,深入巴山秀水,深山老林,眼前景色成为他最好的素描素材。放映任务结束,他的时间都被这些美事填满。对那些从城里来的字帖与画册,他倾注了全部的热情与爱恋,反复临摹,不知疲倦,这样的痴迷,深深潜藏在满是军规的军营里,竟然长达十几年。
自助者,天助之,先生后来遇见了书法名家孙竹篱。孙先生博古通今,乃一代书画大家。先生受其艺术精神感染,从业余的苦磨苦练中走了出来,看到了悟性与勤奋拥有同样的闪光点,深化了其对艺术的认知。后来又遇到陆俨少、沈鹏两位影响深远的师长,他一直谨记他们给予的智慧。这也是他几十年未曾荒废文学、哲学积淀的原因,他们一致认定艺术始终是要有深厚的根基支撑,才能永葆生命力。
他几十年如一日,闻鸡起舞,与书画虔心作伴,一直走在探寻的路上。若非对艺术的赤诚,何以走到今天?
他的人生亦如他人,并非坦途。他总是默默接受,把一切幻化,融进他的艺术生命中,他作品里透出的厚重也许在诉说着什么……
“把一切想明白了,就可以坦然面对自己了”,他说得不疾不徐,轻言却饱含力量。他的人和作品一样,说出的话,做出的事,让人感觉到他“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大情怀。
不论是书还是画,先生已然有较明显的个人面目,但他对自己的期许也许更多。多次听他讲要用接下来的几年,潜心深入传统、经典,梳理调整创作,精进草书、隶书和山水,力求自我进一步跨越。
(选自《名人传记》,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刘灿章的书画,隐约有种穿越时空的力量,让人深感安时处顺的悠然自在,这充分表现出他在书画艺术上所取得的成就。
B.因为喜爱书画,他小时候就专门在墨与写字的笔结成冰碴儿的冬天里练字,而用的都是四处苦寻来的报纸或厕所粗手纸。
C.因为放电影要背着沉重的机器四处跑,所以他练就了强健的体魄;更利用放电影间隙,他发现了最好的素描素材。
D.陆俨少、沈鹏两位师长对刘灿章的影响深远,传授给刘灿章深厚的艺术根基,这些根基支撑着刘灿章几十年未曾荒废文学、哲学积淀。

E.不论是书还是画,刘灿章先生都有自己鲜明的风格,为了能够深入传统、经典,他用几年的时间梳理调整创作,力求自我进一步跨越。
(2)刘灿章先生书画艺术的特点有哪些?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归纳。
(3)作者说刘灿章先生艺术成就的取得“除却天分与勤奋的因素,更多的是他对艺术的真诚、赤诚之心”,文中是怎样表现这一点的?请简要分析。
(4)文中引用刘灿章的话:“把一切想明白了,就可以坦然面对自己了。”你对这句话怎么理解?请就此进行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4)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艺术与中国社会
宗白华
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三句话挺简括地说出孔子的文化理想、社会政策和教育程序。中国古代的社会文化与教育是拿诗书礼乐做根基。教育的主要工具、门径和方法是艺术文学。艺术的作用是能以感情动人,潜移默化培养社会民众的性格品德于不知不觉之中,深刻而普遍。尤以诗和乐能直接打动人心,陶冶人的性灵人格。而“礼”却在群体生活的和谐与节律中,养成文质彬彬的动作、步调的整齐、意志的集中。中国人在天地的动静、四时的节律、昼夜的来复、生长老死的绵延,感到宇宙是生生而具条理的。这“生生而条理”就是天地运行的大道。这种最高度的把握生命和最深度的体验生命的精神境界,具体地贯注到社会实际生活里,使生活端庄流丽,成就了诗书礼乐的文化。
礼和乐是中国社会的两大柱石。“礼”构成社会生活里的秩序条理。“乐”涵润着群体内心的和谐与团结力。然而礼乐的最后根据,在于形而上的天地境界。《礼记》上说: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
人生里面的礼乐负荷着形而上的光辉,使现实的人生启示着深一层的意义和美。礼乐使生活上最实用的、最物质的衣食住行及日用品,升华进端庄流丽的艺术领域。三代的各种玉器,是从石器时代的石斧石磬等,升华到圭璧等等的礼器乐器。三代的铜器,也是从铜器时代的烹调器及饮器等,升华到国家的至宝。而它们艺术上的形体之美、式样之美、花纹之美、色泽之美、铭文之美,集合了画家书家雕塑家的设计与模型,由冶铸家的技巧,而终于在圆满的器形上,表出民族的宇宙意识(天地境界)、生命情调,以至政治的权威、社会的亲和力。在中国文化里,从最低层的物质器皿,穿过礼乐生活,直达天地境界,是一片混然无间、灵肉不二的大和谐、大节奏。
因为中国人由农业进于文化,对于大自然是“不隔”的,是父子亲和的关系,没有奴役自然的态度。中国人对他的用具(石器铜器),不只是用来控制自然,以图生存,他更希望能在每件用品里面,表出对自然的敬爱,把大自然里启示着的和谐、秩序,它内部的音乐、诗,表现在具体而微的器皿中。一个鼎要能表象天地人。
中国人的个人人格、社会组织以及日用器皿,都希望能在美的形式中,作为形而上的宇宙秩序与宇宙生命的表征。这是中国人的文化意识,也是中国艺术境界的最后根据。
孔子是替中国社会奠定了“礼”的生活的。然而,孔子更进一步求“礼之本”。礼之本在仁,在于音乐的精神。理想的人格,应该是一个“音乐的灵魂”。
社会生活的真精神在于亲爱精诚的团结,最能发扬和激励团结精神的是音乐!音乐使我们步调整齐,意志集中,团结的行动有力而美。中国人感到宇宙全体是大生命的流行,其本身就是节奏与和谐。人类社会生活里的礼和乐,是反射着天地的节奏与和谐。
但西洋文艺自希腊以来所富有的“悲剧精神”,在中国艺术里,却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且往往被拒绝和闪躲。人性由剧烈的内心矛盾才能掘发出的深度,往往被浓挚的和谐愿望所淹没。固然,中国人心灵里并不缺乏雍穆和平的大海似的幽深,然而,由心灵的冒险,不怕悲剧,以窥探宇宙人生的危岩雪岭,发而为莎士比亚的悲剧、贝多芬的乐曲,这却是西洋人生波澜壮阔的造诣!(本文有删改)
【注】三代:夏、商、周三个朝代的合称。
关于诗书礼乐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诗书礼乐是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与教育的根基,因此,从根本上讲,中国古代社会的教育内容就是艺术文学,教育的目的是以情动人。
B.诗书礼乐涵盖了中国古代社会文化的全部内容。“礼”作用于群体,造就群体生活的和谐;诗与乐则作用于个体,陶冶个体的性灵。
C.诗书礼乐的文化能够培养社会民众的性格品德,对中国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礼乐可以在群体生活中养成步调的整齐、意志的集中。
D.正是由于礼乐的最后根据在于形而上的天地境界,所以二者成为中国社会的两大柱石,成为“兴于诗”得以实现的基础。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石斧石磐升华到圭璧等礼器乐器,烹调器及饮器升华为国家至宝,礼乐使生活中的日用器具超越了实用层面,进入艺术领域。
B.中国人对自然的态度是亲和、“不隔”的,对用具器皿的制作不单是为了控制自然,满足生存所需,还希望以此表现对自然的敬爱,反映自然所给予的启示。
C.一个鼎要能表象天地人,这反映了中国人的一种文化意识:在制作具体器皿时希望以富有美感的形式表现宇宙秩序与宇宙生命。
D.礼乐在社会生活中担负具体功能,调节社会关系,只有在个人的生活中才展现形而上的启示意义,使个体人生具有更深的意义和美。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天地的节奏与和谐在中国社会的礼乐中得到反映与体现,物质器皿、礼乐生活与天地境界并非彼此孤立,而是三者融通和谐。
B.人类社会里的礼和乐体现着天地运行的大道,而礼之本在仁,在于音乐的精神,所以乐是一切人类艺术的最髙境界和最终追求。
C.中国的礼乐文化讲求个人人格、社会组织与天地大道、宇宙秩序、自然节律的交融,由此导致中国文化精神中没有“悲剧精神”。
D.西洋艺术直面人生中的冲突与悲剧,展现波澜壮阔的人生气象,与表现和平静穆的中国艺术相比更能打动人,具有更高的艺术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克里米亚的光明使者
1820年5月12日,意大利佛罗伦萨市一对英国贵族夫妇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因为她出生的城市繁华而文明,她的妈妈就为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佛罗伦萨·南丁格尔。
南丁格尔从小聪明伶俐,心地善良,招人喜爱。她家里养了许多小动物,她每天仔细地照料它们。如果小动物们欢蹦乱跳,她就跟着高兴;如果哪个生病受伤,她就愁得吃不下饭。小猫的腿受了伤,她轻轻地给小猫包扎伤口;小狗的头破了,她又仔细地给小狗涂药;小马生病了,她精心地给小马调料、喂水,就像照顾亲人一样。
她最喜欢的游戏是扮演护士。有一回,布娃娃的手被铁钉勾了一个洞,南丁格尔看到后,马上穿针引线,模仿医护人员的样子,一针一针地修补缝合,还在歪歪扭扭的缝合处,涂上一层药膏,然后,再把布娃娃抱到床上,盖上被子。母亲看她做得有模有样,开玩笑地说:“我的女儿长大以后,如果当护士,一定很优秀。”但她心里却希望女儿能够在文学和音乐方面有所发展。
长大后的南丁格尔,精通英、法、意、德4国语言。从法国巴黎大学毕业后,在选择职业时,她放弃了豪华的生活,去医院当了一名护士。当时,护士这个职业是让人看不起的,她的选择遭到全家人的反对。
然而,南丁格尔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她认为,一个人若是能用自己的劳动去减轻别人的痛苦,使他们的身体恢复健康,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因此,她忍受着歧视,坚持做着自己喜爱的工作。她一生中照顾过无数的病人,为众多处在病痛中的人们带去温暖、爱意和美丽。
1854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大批伤病员因无人照料而悲惨地死去。南丁格尔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组织了一个有38名妇女参加的志愿队,离开伦敦前往克里米亚担任战地救护工作。当时,前线医院的条件十分恶劣,所有的走廊都开设成了病房。病床一个挨一个,拥挤不堪,墙壁与地板沾满血迹和污渍,臭气熏天。晴天灰尘飞扬,雨天满地泥浆,老鼠成群,到处流窜。伤病员每人每天只能得到500毫升水。
南丁格尔拿出自己积蓄的3万英镑,添置药品和医疗设备。她克服了许多困难,改善医院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她协助医生做手术,为伤病员清洗伤口,替士兵写信,安慰重伤员,调整饮食,清洗衣物……她把伤病员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宝贵。她常常一天工作20来个小时。夜幕降临后,她还提着一盏小小的油灯,沿着崎岖的小路,在病区巡回,逐床査看伤病员。她那修长美丽的身影映照在墙上,许多士兵以亲吻她的身影来表示对她的敬意,并尊称她为“提灯女神”。
由于她的出色工作,前线伤后的死亡率由40%下降至2%,使全英国的人大为震撼!南丁格尔的业绩传遍了前线的各个战场,士兵们尊她为“克里米亚女神”。他们说:“如果有南丁格尔挂帅,我们就无往而不胜!”很快,国内舆论界也轰动了。但她本人却不以为然,她拒绝报刊登载她的事迹,也不向任何人提供自己照片。她认为,除了拯救英国士兵的生命外,她的使命还在于向公众证明:妇女可以在救死扶伤的护理工作中起重大作用。
1856年4月29日,恢复和平的命令宣布了。当最后一名伤病员离开医院登船回国后,南丁格尔也结束了自己的使命。在这场争夺殖民地的战争中,南丁格尔成为英国方面唯一的荣耀。政府准备了最隆重的仪式,但都被她谢绝了。7月28日,她以史密斯小姐的化名,从君士坦丁堡悄悄地登船。当她身穿黑色长裙,突然出现在茵幽别墅时,老管家华生太太怔住了,好半天才认出她来,声泪俱下地扑过去抱住了她。
正是因为南丁格尔的努力,人们改变了对护士职业的偏见,开始用“白衣天使”来称呼这位圣洁美丽的女士以及她所象征的护士职业。南丁格尔还冲破宗教势力的重重阻扰,在伦敦创办了近代第一所护士学校,写了大量关于医护工作的文章和教材,是现代医护学的创始人。1912年,国际红十字会决定设立“南丁格尔奖章”,以表彰那些志愿献身护理学,并做出卓越贡献的各国优秀护理工作者。这是迄今为止国际公认的护士最高荣誉奖。
南丁格尔在八十一岁时,因操劳过度而双目失明。在1910年的一个夜晚,这位九十岁的疲惫老人在睡梦中安然长逝。她终生未婚,终生忘我地工作,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护士”这项光荣的事业。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后,南丁格尔组织志愿队离开伦敦前往克里米亚担任战地救护工作,因为在前线医院更能体现护理工作的意义。
B.英国士兵们尊称南丁格尔为“提灯女神”,是因为南丁格尔在十分恶劣的条件下为他们点亮了生命之光。
C.小时候母亲开玩笑说“我的女儿长大以后,如果当护士,一定很优秀”,母亲的鼓励是南丁格尔成为现代医护学创始人的主要原因。
D.人们现在改变了对护士职业的偏见,并尊称护士为“白衣天使”,这美好的称呼正是源于南丁格尔的努力。

E.南丁格尔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护士”这项光荣的事业,“南丁格尔奖章”就是国际红十字会专门用来表彰南丁格尔在护理工作方面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2)南丁格尔为什么要放弃优越的贵族小姐生活而选择做一名护士?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3)南丁格尔被称为“克里米亚的光明使者”,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4)南丁格尔身上有哪些人格魅力?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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