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语段,完成后面各题。(14分)
购买上帝的小男孩
一个才几岁的小男孩捏着1美元硬币,沿街一家一家商店地询问:“请问您这儿有上帝卖吗?”店主们莫名其妙,一个一个地都把他打发走了。 
天快黑了,第二十九家商店的店主热情地接待了他。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满头银发,慈眉善目。他笑眯眯地问男孩:“告诉我,孩子,你买上帝干什么呀?”男孩流着泪告诉老头,他叫邦迪,他要救大人的命。 
说到这里,你一定以为这个小男孩是儿子,要救他父亲的命吧?不,他们不是父子关系,但却比父子更亲。小男孩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是被叔叔帕特鲁普抚养大的。叔叔是个建筑工人,前不久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至今昏迷不醒。医生说,只有上帝才能救他。于是邦迪想,上帝一定是种非常奇妙的东西,我把上帝买回来,让叔叔吃了,伤就会好。 
老头眼圈也湿润了,问:“你有多少钱?”“1美元。”“孩子,上帝的价格正好是1美元。”老头接过硬币,从货架上拿了瓶“上帝之吻”牌饮料:“拿去吧,孩子,你叔叔喝了这瓶上帝,就没事了。” 
邦迪喜出望外,将饮料抱在怀里,兴冲冲地回到了医院。一进病房,他就开心的叫嚷道:“叔叔,我把上帝买回来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
几天后,一个由世界顶尖医学专家组成的医疗小组来到医院,对帕特鲁普进行会诊。他们采用世界最先进的医疗技术,终于治好了帕特鲁普的伤。
帕特鲁普出院时,看到医疗费账单那个天文数字,差点昏过去。可院方告诉他,有个老头帮他把钱全付了。那个老头是个亿万富翁,从一家跨国公司董事长的位置退下来后,隐居在本市,开了家杂货店打发时光。那个医疗小组就是老头花重金聘来的。
帕特鲁普感动不已,他立即和邦迪去感谢老头,可老头已经把杂货店卖掉,出国旅游去了。 
后来,帕特鲁普接到一封信,是那老头写来的,信中说:年轻人。你能有邦迪这个侄子,实在太幸运了,为了救你,他拿1美元到处购买上帝,是他挽救了你的生命,但你一定要永远记住:真正的上帝,是人们的爱心!(选自《短小说荟萃》) 
“医生说,只有上帝才能救他。”医生这句话是何意?邦迪是怎么理解的?
小男孩沿街一家一家商店去购买上帝,店主们对他是怎样的态度?这说明了什么?
从文中摘一句能概括本文主旨的话。
文中小男孩和那位60多岁的老头,你更喜欢哪个?请简要说说理由。
根据选文给你的启示,在下面横线上填写3个不同的喻体。 
爱是什么?爱是            ,是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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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做人要“知足知不足” 》,回答问题。
①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
②做人首先要“知足”。所以中国有一句老话叫“知足常乐”为大家所尊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词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有一些不安分守纪的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③但是知足也要分场合。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除了场合之外,知足还有一个度的问题。什么叫度?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适当的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④做人还要“知不足”。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之处”。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过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一枝笔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有什么出息呢?
⑤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本文的总论点是:。分论点是:。文章第③段是从 两个角度论述“知足”的
请综合文章内容说说“知足”和“知不足”的含义。
文章第④段中划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证明了什么观点?
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从学习、做事、做人等某一方面,谈谈你对“知不足”的看法。

阅读短文《感悟春天》,回答问题
①江南的春天,总是在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悄悄来临,"杏花春雨江南",这是上了名诗之页的。历数我经历的几十个春天,总是乍暖还寒,需要反反复复冲破凛冽的西风和反攻的寒潮才降临人间,因此春光很金贵,春光也往往只能雨中窥视,总在不经意中,便进入了初夏的境地,常常令人生出春光难觅的感慨。
②珍爱春天,是热爱生活的一种执著。这也是对照冬天的岁月,有比较而有鉴别的一种实际行动,虽然说冬天的寒冷对于世界,是净化,是考验,是生命的再生前提和生活的新生要素;这也是一种反衬和折射:没有坚冰,谁去认可红梅的烂漫?没有白雪,谁去判定青松的高洁?但是那似乎是哲学的命题和诗人的想像。只有春天才是大众的,才是为伟人和凡人、诗人和农人共同承认和赞美的。
③谁不承认春天是美好的?"遇物尽欢欣,爱春非独我",诗人白居易就是这样说的。翻翻一部唐诗吧,那里面尽有李白、杜牧、韩愈、李贺们对春的感慨。摆着道学面孔的人们,是不是不咏唱春天呢?北宋理学家程颢写下了《春日偶成》,还成了《千家诗》的第一首。朱熹更是有名的"老夫子",他面对朗朗春光,盈盈春意,也吟唱了"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春日》诗。和尚是讲究四大皆空的佛门子弟,也不能不被春天打动"凡心".南宋的志南和尚写下了这样的名句:"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在中国的古诗中,可以看出诗人们从各个角度歌唱春天,为春风、春水、春雨、春草、春柳、春鸟、春山、春游、春宵、春眠等尽情歌唱,进而从欣赏春天写到珍惜春光。
④品味春色,沐浴春风,可以感受生活,感悟人生。这可以说是中外一致,概莫能外。"闺中少女不知愁,春日凝装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如果这位生在封建时代的女子奈何不了这种生活的话,那么现代的那位美国哲人桑塔耶那则更有甘愿为春天俘虏的意味了。这先生长期在哈佛教书,五十岁那年的春日,有一天在讲台上,偶有知更鸟飞来,立在窗格子上,他注意到了,感受到又一个春天的到来。他回过头来,对学生们说,我与阳春有约!冲出教室,开始了他云游欧洲大陆之行。
⑤生命四季,是我们每个人都共有的,而春天更能开启人们的感情之源,心灵之泉,难怪首次在甲骨文里露面的形声字就是"春",难怪古人殷殷切切地寄语他的友人"此行江南去,千万和春住".居住在大观园中的史湘云更是大声疾呼:"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可是事实上春光难永驻,有来必有去,谁也挡不住"落花流水春去也"的结局。不管是落花有意,还是流水无情,都表现了时间之易逝的自然迹象,但是精神上的青春,意志里的春色,进取中的春光,则当常驻于有志人和奋斗者的岁月年华里!
读第1段,你感到在作者的笔下,江南的春天有什么特点?
照第2段画线句子仿写。
没有坚冰,谁去认可红梅的烂漫?没有白雪,谁去评判青松的高洁?
第3段中白居易的诗句“遇物尽欢欣,爱春非独我”与朱自清的散文《春》有异曲同工之妙。说说《春》是怎样具体体现这两句诗的意境的?
第4段中那位封建时代的女子和那位现代美国哲人难能桑塔耶那面对同样的春天,心态却明显不同。请借助文中“悔”和“冲”两个词分析他们各自的心态。
通读全文,仔细体会,作者通过对春天的赞美,从中揭示了一个怎样的道理?表达了作者怎样的人生态度?

阅读下面的文章
驼鹿花纹的秘密
文/若风尘
在遥远寒冷的西伯利亚针叶阔叶混交林中,生活着一种奇特的驼鹿,它们的外形与普通驼鹿并无二致,但其腹部布满了不规则的花纹,异常美丽。因此,动物学家把它们命名为花腹驼鹿。因为它们在丛林和寒冷中生存能力特别强,当地人管它们叫“西伯利亚丛林勇士”。在这里,花腹驼鹿受到人们的保护,不捕杀花腹驼鹿的戒律更是在猎户中代代流传。
一个偶然的机会,几个猎手遇到了一只遭黑熊袭击而受伤的母花腹驼鹿,他们将它带回村里豢养起来。次年春天,伤势痊愈的驼鹿产下了一窝鹿崽儿。猎人们发现,那些可爱的鹿崽儿的腹部并没有花纹,原来花腹驼鹿腹部的花纹并不是先天就有的。
鹿崽儿渐渐长大,可是,花纹还是没有出现。猎人们越发好奇,就更加关注起来。一直等了四年,这些鹿崽儿长成成鹿,依然没有看到花纹,这让猎人们有点百思不得其解。
这一怪事引起了俄罗斯动物学家的注意。经过跟踪研究,他们终于发现了野生花腹驼鹿的一个惊人习性:每年秋季来临,母鹿都会带领小鹿找一个荆棘丛生的地方,然后群鹿依次跳跃着穿越大片荆棘丛。因为幼鹿个子矮,所以每只小鹿的腹部都被划出了一道道渗血的伤痕。
再观察,一个令人惊叹的秘密被揭开:因为受了伤,小鹿觅食时即使吃得已经够饱,也不能躺下休息,那样会扎痛伤口。所以,它们只好一直站着吃草。这样拼命进食的好处是,在酷寒的西伯利亚冬天来临之前,每只小鹿都储存了足够御寒的营养和能量。一只鹿需要经历三个被荆棘刺伤的秋季,直到它成年。而那些美丽的花纹,其实就是这些伤痕留下的印记。
由此,动物学家们明白了在西伯利亚山林里,每年冬天因体弱而冻死的各种动物中,为什么唯独没有花腹驼鹿,同时也解开了这种驼鹿被祖辈人称做“西伯利亚丛林勇士”的原因。这一切,都和小鹿遇到的磨难有关。
纵横的伤口都能形成美丽的花纹,这不能不让人称奇。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人和小鹿遭遇的环境极其相似,当苦难来临,心存胆怯地回避,很可能是致命的,与其回避,倒不如勇敢地去正视它,迎击它。但凡成功的人,没有谁是不遭受磨难的,只有经历了,你才可能更接近成功,更理性地看待人生,很多时候,哪怕命运刺了你一刀,你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和搏击,伤口同样能绽放出另一种美丽。
(摘自《东南早报》)
花腹驼鹿为什么被祖辈称作“西伯利亚丛林勇士”?
驼鹿花纹的秘密是什么?
母鹿带领小鹿穿越大片荆棘丛的目的什么?
花腹驼鹿的成长经历对你有什么启示?
文中最后一段说“在人生漫长的路途中,人和小鹿遭遇的环境极其相似”你能举出古今中外经受磨难而成功的事例吗?

阅读下面的文章。
最佳饮料——白开水
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各样的饮料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喝矿泉水、纯净水已经是普遍现象,喝雪碧、可乐成了一种时尚,各种名目繁多的功能饮料更是赢得了青少年的青睐,而饮用白开水的人越来越少。其实,从科学角度来看,任何其他的饮料都无法取代白开水。
②众所周知,谁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所必须的物质,只有保证机体有足够的水分,体内产生的废物才能及时地通过肾脏排出体外。从医学角度上讲,任何饮料都不如白开水对生理健康有价值。白开水最容易解渴,有调节体温、输送养分及清洁身体内部的功能。而且,白开水具有较强的生物活性,对于促进细胞新陈代谢、能量转换、血液循环和维持电解质平衡,都大有益处。白开水不含卡路里,在进入人体后,很容易透过细胞膜,增加血液中血红蛋白含量,增强人体自身免疫功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因此,白开水实在是人体最需要的天然“饮料”。
③白开水是由自来水煮沸而来的,其主要成分是水,其中还包含多重矿物质和一些人体需要量极少的微量元素,如钠、钾、钙、镁、锌、铁、铜、铅、氟、碘和硒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是人体必须的营养素,不能缺乏,但也不能过多。自来水所含的矿物质为矿泉水的1/10,有是纯净水的10倍。矿泉水的矿化度一般为200~300毫克/升,自来水为20~30毫克/升,而纯净水只有2~3毫克/升。有关研究表明,自来水中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含量对人体来说是最适宜的。
④和白开水对人体的有益相比,其他饮料对人体的健康则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之处。这些饮料所含糖分和热量一般都偏高,食欲旺盛且过量饮用的人,往往会因糖分和热量摄入过多引起肥胖,食欲不振的人则由于饮料影响正餐,可能导致热量摄入不足而渐趋消瘦。饮料中的果糖会阻止人体对铜的吸收,引起贫血等病症。饮料中的人工色素、防腐剂在体内蓄积,会干扰多种酶的功能,引起消化不良。再者,饮料中的大量电解质不容易很快从胃肠排空,而是较长时间存在于胃肠内,影响消化吸收,降低食欲,同时还加重了肾脏的负担。另外,通过蒸馏和逆渗透技术加以净化后的纯净水会失去如镁、锌、铁、硒、碘等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长期饮用纯净水,人体便会缺少某些必要的元素而造成营养失衡,这对处于生长期的青少年来说尤为不利。
⑤那么,如何科学地饮用白开水呢?首先要注意喝水的时间。饭前饭后半小时和餐中都不宜大量饮水,以免冲淡唾液、胃液,导致消化不良;最好在两顿饭中间适量 。其次要掌握喝水的量。成人每天需500~3000毫升,要一次性将一整杯水喝完,这样有利于身体真正吸收;最好每隔1~2小时喝一杯,不要等到有口渴感觉时才饮水。再者要喝新鲜开水。饮用水储存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其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就会上升,可转换为有致癌作用的亚硝酸。将水加热到100℃并持续沸腾3分钟,等降温到30℃以下后最适合安全饮用。而生水、不开的水、重新煮开的水、千滚水(反复煮开的水)、蒸锅水(蒸馒头等的剩锅水)和老化水(长时间贮存不动的水)等,是绝对不可饮用的。
通览全文,说说饮用其他饮料的害处。
请结合具体内容,列举本文主要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
划线句子中“一般”能否去掉,请作简要说明。
当下喝饮料的学生很多,不光对身体不利对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果你见到这种现象你会如何劝说。

阅读下面的文章。
年少成名未必好
文/黄佟佟
当代最杰出的华人导演李安回台湾宣传新片《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在一次讲座中,他的老友陈文茜说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我觉得张爱玲的话要改写了,成名一定要趁晚……”这当然是从李安的经历得出的结论,李安到38岁才得到第一次拍片的机会,42岁在柏林得了金熊奖,之前他一直默默无闻地在纽约寻找他的电影梦,“除了端盘子,他干了所有纽约未成名的艺术家干过的事”——带孩子、做饭、写剧本、去片场扛大包……那时他是一个让岳父摇头叹息的百无一用的死“文艺男青年”。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能当上15分钟的名人”,张爱玲有最凌厉的注脚:“出名要趁早呀!来得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是啊,姜子牙七十岁才当上国师,美食也咬不动了,美女也泡不成了,享受起生活来也没那么带劲了,但像邓波儿一样三四岁就名满天下,也不过落个泯然众人的结局。今天这里莺莺,明天那里燕燕,各种诱惑好耍的事一并袭来,心浮气躁,久而久之,慢慢就会变成一个名利场上的棋子。当然这还算好的,暴得大名的小孩最常见的结局是开始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奇遇,然后终于确信是自己太牛逼,飘飘然不可一世,最后变成一个性格怪异看各种人都不顺眼的失败者。若是你现在见上世纪八十年代那些当时得令的名人,就会悚然心惊,这些性格古怪的老头老太太会是当年名满天下的那个人么?
基本上,对普通人而言,成名也就代表着高潮的到来,一山更比一山高的人不是没有,那是天才。对资质相对普通的人来说,如果真的要成名,成名晚比成名早要好。你看周华健28岁才唱红,任贤齐31岁才为人所知,都是圈中有名的人精,稳扎稳打直到如今,领略过名利场的根红顶白,没有那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行起事来就妥帖许多。就算跌下来,也摔得没那么疼。像李安那种真正的人中龙凤,有名到这样还那么谦逊皆因人生的前四十年一直“蹲得很低”,那么多年的人生经历都沉淀下来,最终长成了一棵质地细密的大树,从此风也吹不倒他,雨也打不倒他,名利也侵蚀不了他,终成一代大师。
台湾才女陈文茜感叹年少成名:“你以为掌握了世界,谁知世界掌握了你的灵魂”。灵魂要不被这个世界拿走,确实要老成一点才能抗得住,陌上花开可以缓缓归矣的境界自然又会不同——成名也好,成事也罢,晚一点有晚一点的好,真的不用那么急!(摘自《广州日报》)
阅读全文,说说作者要阐述的观点。
文章用了哪些论证方法来证明作者的观点,试作分析。
阅读全文,对于作者所持的观点你是否赞同,说说你的理由。你能举一个反面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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