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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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箱
李德霞
奶奶上山挖野菜,回来时滚了坡,两条腿就不能动了。
父亲把奶奶背到金先生家,金先生看过后说:“人上了岁数不经摔,回家慢慢调养吧。调养得好,兴许能送个屎尿。”
奶奶的腿,被金先生判了死刑。
父亲又把奶奶背回家。奶奶原来住西屋,父亲的腿还没迈上台阶,背上的奶奶就喊:“雷劈的,西屋照不了多少日头,你想让我早点死啊!我住北屋!”
父亲看看母亲,母亲说:“就依娘。”
北屋是倒炕,离窗户远。奶奶说:“给我弄张床,我睡窗口那边。”父亲和母亲“吭哧吭哧”从下房挪来那张老式木头床,摆在窗口前,铺好被褥,扶奶奶躺下去。奶奶很满足,很惬意的样子。奶奶似乎把支使父亲做这做那当成了乐趣,刚躺一会儿,奶奶又说:“去,把我西屋那边的梨花箱搬过来。”
梨花箱是奶奶的陪嫁品,梨木做的,上面画着一朵朵梨花,煞是好看。梨花箱里没啥值钱的东西,全是奶奶打了补丁、磨成毛边的旧衣裳。破归破,旧归旧,可一件件洗得干净,叠得齐整。父亲搬来梨花箱,放到奶奶够得着的地方。奶奶闭上眼安静地睡了。
吃饭了,父亲端来玉米糁子糊糊。奶奶爱吃煮烂了的土豆块,父亲就多捞几块沉在碗底。奶奶一看父亲手里的稀饭,脸一板叫:“雷劈的,你要饿死我吗?我不喝稀的,吃稠的……我吃玉米饽饽!”
父亲不敢还嘴,陪着笑端走稀饭。回到西屋,父亲一脸疑惑地对母亲说:“咱娘以前不是这个样子,咋就不讲理了?”
母亲边做玉米饽饽边说:“昨天咱娘还活蹦乱跳的,一下子不能动了,换你,心里能好受?她不拿捏你拿捏谁?”
母亲做好了玉米饽饽,父亲趁热给奶奶端过去。父亲搁下碗,扶奶奶起来,拉条板凳坐在奶奶床边。父亲想和奶奶好好说会儿话。
奶奶并不领情,瞪一眼父亲,凶巴巴地嚷:“我吃饭,你看着,你让我怎么往下咽?几年的私塾白念啦?”
父亲灰了脸,急急地走开。从此,父亲再给奶奶送玉米饽饽,搁下碗就走,他怕惹奶奶不高兴。
转眼,几天过去。父亲发现了新问题,回来对母亲说:“咱娘一顿两个玉米饽饽,一天吃两顿,咋越吃越没精神头了?”
母亲说:“你快去请金先生来,可别憋出别的病来。”
金先生来了,进去得快,出来得也快。金先生看看父亲,又看看母亲,眼神怪怪的。金先生说:“老人是不能干活了,可不能亏了老人的肚子啊。”
父亲一把掀开锅盖,锅里是照见人影的玉米稀饭。父亲涨红了脸说:“我娘不喝稀的,吃稠的,我们匀出玉米面给她做饽饽,一天两顿饭,一顿两个饽饽,够壮劳力的伙食了,咋就亏了肚子?”
“那就好,那就好。算我没说。”金先生讪笑着,走出门去。
父亲瞅着金先生远去的背影,啐口唾沫说:“呸,医术不行,毛病不少。”母亲说:“要不,你后天跟队长请个假,送咱娘去镇里看看,千万别耽搁了。”
第七天一早,父亲借来毛驴车,拴在大门口。母亲刚好蒸出了玉米饽饽,父亲端着热气腾腾的饽饽走进北屋,进门就说:“娘,吃饭了,吃完饭我们带你去镇里瞧瞧。”
没人应。
父亲往里一看,手一抖,碗“啪”地碎在地上,两个玉米饽饽滚到当地……
奶奶死了……
村里人都说,奶奶活着刚强,死也刚强,硬是没拖累父亲母亲几天。
出丧回来,父亲和母亲收拾北屋。挪开奶奶睡过的那张木头床,父亲一眼看见藏在床头下的梨花箱。父亲很懊悔,懊悔没把梨花箱随奶奶葬进坟里。
梨花箱打开,父亲和母亲惊呆了。里面没一件奶奶的旧衣裳,全是掰开晒干的玉米饽饽!
母亲含泪把饽饽拼了又拼,数了又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正好二十四个。母亲低声啜泣:“咱娘……她是饿死的呀!”
父亲抱着梨花箱,泪雨滂沱,长跪不起……
(选自《短小说》2012年第7期)
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的脉络。
指出小说中画线处所用的描写方法,并分析这段文字在情节发展上的作用。
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简要分析奶奶的形象。
小说的结尾部分,写了“父亲抱着梨花箱,泪雨滂沱,长跪不起……”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请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谈谈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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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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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地坛
史铁生
(1)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2)坐在那园子里,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任何地方,喧嚣都在远处。近旁只有荒藤老树,只有栖居了鸟儿的废殿颓檐、长满了野草的残墙断壁,暮鸦吵闹着归来,雨燕盘桓吟唱,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 四季的歌咏此起彼伏从不间断。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
(3)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头,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与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因而地坛的安静,也不是与世隔离。
(4)我常看那个轮椅上的人,和轮椅下他的影子,心说我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和他一块坐在了这儿?我仔细看他,看他究竟有什么倒霉的的特点,或还有什么不幸的征兆,想看看他终于怎样去死,赴死之途莫非还有绝路?那日何日?我记得忽然我有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惟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5)我记得于是我铺开了张纸,觉得确乎有些什么东西最好是写下来。那日何日?但我一直记得那份忽临的轻松和快慰,不考虑词句,不过问技巧,也不以为能拿它去派什么用场,只是写,只是看出有些路单靠腿(轮椅)去走明显是不够。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6)只是多年以后我才在书上读到了一种说法:写作的零度。这五个字吸引了我,契合了我的心意。在我想,写作的零度即生命的起点,写作由之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终于的寻求,即灵魂最初的眺望。
(7)否则,写作,你寻的是什么根;倘只是炫耀祖宗的光荣,弃心魂一向的困惑于不问,岂不还是阿Q的传统?倘写作变成潇洒,变成了身份或地位的投资,它就不要嘲笑喧嚣,它已经加入喧嚣。尤其,写作要是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它就更何必谴责什么“霸权”?它自己已经是了。我大致看懂了排名的用意:时不时地抛出一份名单,把大家排比得就像是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被排者争风吃醋,排者乘机拿走的是权力。
(8)这又让我想起我曾经写过的那个可怕的孩子。那个矮小瘦弱的孩子,他凭什么让人害怕?他有一种天赋的诡诈——只要把周围的孩子经常地排一排座次,他凭空地就有了权力。“我第一跟谁好,第二跟谁好……第十跟谁好”和“我不跟谁好”,于是,欢欣者欢欣地追随他,苦闷者苦闷着还是去追随他。我记得,那是我很长一段童年时光中恐惧的来源,是我的一次写作的零度。生命的恐惧或疑难,在原本干干净净的眺望中忽而向我要求着计谋;我记得我的第一个计谋,是阿谀。但恐惧并未因此消散,疑难却因此更加疑难。我还记得我抱着那只用于阿谀的破足球,抱着我破碎的计谋,在夕阳和晚风中回家的情景……那又是一次写作的零度。零度,并不只有一次。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一次次回到那儿正如一次次走进地坛,一次次投靠安静,走回到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你到底是要去哪儿?
(9)想念地坛,就是不断地回望零度。放弃强权,当然还有阿谀。现在可真是反了!——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人呢?名人,强人,人物。可你看地坛,它早已放弃昔日荣华,一天天在风雨中放弃,五百年,安静了;安静得草木葳蕤,生气盎然。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
(10)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了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屡屡地有过怀疑:我在地坛吗?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选自史铁生《我与地坛》有删节)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从全文看,“安静”有哪几层含义?
根据上下文,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 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2)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文中写到了 “那个矮小瘦弱的孩子”,其作用有哪些?
文章写到:“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请结合全文,分析、评价作者的观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每小题3分,共9分)
历史上有一种通行观点:孔子后“儒分为八”,到战国中后期演变为两支。一支始于子夏,讲文献之学,数传至荀子;一支始于曾参,究义理之学,二传至孟子。以后,荀子便是汉代经学家所尊信的大部分儒家经传的先师,孟子则成为两宋起道学家所崇敬的不祧之祖。儒家内部这两派的分野,也就是所谓“学统”与“道统”之别,“汉学”与“宋学”之分。对这个说法,学界历来意见不同,这里不必细究。此说至少有一点不错,即孟子其人其书的重要性的确是从两宋开始凸显的。这以后,“孔孟之道”几乎成了儒家思想的代名词。
孟子去世后,由他为代表的儒家中的一派似无太大发展。到战国晚期,由荀子代表的一派渐露头角。荀子稍晚于孟子,他长期居齐,因学问博洽,三次出任“稷下学宫”的“祭酒”。他精通多种儒经,被认为是儒家经学早期传授中十分重要的人物。荀子在《非十二子》中,对子思、孟子一派有严厉的批评,当然,荀子的批评只能说是当时儒家内部的派别斗争。
秦汉以降至两宋以前,孟子地位一直不高。孟子其人,只被视为一般的儒家学者;孟子其书,只能归入“子部”一类。在官私文献中,多是“周孔”或“孔颜”并提,鲜见有“孔孟”合称的。值得注意的是,东汉赵岐在注解《孟子》时,曾把孟子尊为“亚圣”,还提到西汉文帝时设置过《孟子》的“传记博士”。可“亚圣”之名,未被宋朝以前的官方认可过;而“传记博士”即使存在过也为时很短,且不说此事因不见于《史》、《汉》记载而颇启后人疑窦。当时,也有人批评孟子,最典型的是东汉的王充,他在《论衡》中专立了《刺孟》一篇,列举了孟子八个方面加以批评。唐高祖、太宗、高宗三朝,争论国子学当祭“周孔”还是“孔颜”时;唐太宗时,增加从左丘明到范宁二十二位儒者从祀孔庙时;唐玄宗封颜渊为“亚圣”和“兖国公”,封“孔门十哲”和“七十子”为侯、伯时:孟子都只字未被提及。当时科举考试的“明经”科目中只有《周礼》、《左传》等“九经”,《论语》和《孝经》被列入“兼通”,而《孟子》一书没有资格入选。
但从中唐起,情况发生了变化。渐渐地,孟子之名被厕于孔子之后,成为仅次于孔子的“贤人”;孟子其人被政府封了爵号,从祀孔庙;孟子其书被增入儒经之列,悬为科举功令,不久又超越“五经”而跻身于“四书”,变成中国士人必读的官方教科书。这个变化过程,就是历史上的“孟子升格运动”。
(选自徐洪兴撰《孟子直解》,复旦大学出版社)
下列各项,对“孟子升格运动”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从战国初期开始,与以荀子为代表的儒学相比,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学发展一直曲折,过程始终不顺利。
B.孟子去世后,孟子学派经历了多个朝代的相对沉寂,中唐之后情况渐渐改变,孟子及其著作渐获重视。
C.秦汉到两宋之间,孟子地位一直不高,官私文献不见孟子之名,《孟子》甚至没入选科举考试的科目。
D.从两宋开始,孟子本人及其著作的重要性才初次凸显。此后,“孔孟之道”便成了儒家思想的代名词。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以荀、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分别研究义理之学和文献之学,荀、孟二人分别影响了汉代经学与两宋道学。
B.荀子有长期居齐、三次出任“稷下学宫”“祭酒”的优势,因此,以他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得以迅速发展。
C.官私文献中鲜见有“孔孟”合称,孟子的“亚圣”之名在宋朝以前也从未被认可过,可见孟子曾经被冷落。
D.中唐以后“孟子升格运动”开始。孟子逐渐成为仅次于孔子的贤人,其人被政府封爵,其书跻身“四书”。

下列对原文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战国中后期儒学演变为两支,存在“学统”、“汉学”与“道统”、“宋学”的分别,这种学说只能说明孟子学派的发展在两宋之后。
B.学问博洽、精通多种儒经的荀子在其著作的《非十二子》中对孟子一派有过严厉批评,这一行为只能看做是当时儒家内部的派别斗争。
C.东汉时王充特别在《论衡·刺孟》中批评孟子,唐朝前期一些与儒学有关的学术活动或政府行为都很少提孟子,孟子的地位一直不高。
D.东汉赵岐把孟子尊为“亚圣”,还提到西汉文帝时设置过《孟子》的“传记博士”,这些可以说明孟子“升格运动”当时已初现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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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围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这里吃面了?看,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

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古代的“城管”
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中国至少在夏商周时期就有城市了。但和现代功能较为接近的城市,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如齐国的首都临淄。据《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户。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安的义务,兼有现代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职能,是真正的“综合执法”,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在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朝廷便设有相当于现代街道城管队的“街道司”,并相应成立了由500名兵士组成的执法队伍,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部分职能。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由警察承担起了现代城管的工作。
在古代,现代城管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代城管也为此伤透脑筋。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不少商户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在李显(唐中宗)当皇帝时的景龙年间,朝廷不得不以敕令的形式,发布了一则当时的最高“城管通知”:两京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检查是否有人侵街。到明清,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违建更突出。
《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米5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得恢复原状。《宋刑统》也有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宋仁宗在搞城管方面颇有创意,他在要求开封府官员强拆违章的同时,特别指示相当于现代司法机关法院的左、右军巡院,配合“开封城管”行动,“惩治侵街者”。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撒泡尿也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狠!
下列有关古代“城管”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城管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首都临淄。
B.虽然古代没有“城管”这种叫法,但是现代城管的职能在古代常由相应的一些机构承担。
C.古代城管常由士兵充当,明清时换由警察承担这一任务。
D.宋代城管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现代城市管理者在街道上画线就完全来源于此。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古代“城管”管理范围广,他们的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B.一些令古人伤透脑筋的城市管理问题,同样也让现代城管部门头痛不已。
C.古代,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屡禁不绝,更为突出。
D.为防止“侵街”,避免随意违章搭建,宋仁宗曾集合多部门“综合执法”。

古代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措施,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唐代摆摊在政府办公地30米以内者,要马上恢复原状,否则将会被“杖七十”。
B.宋代法律规定,只要有人破坏公共卫生,除当事人受罚外,“城管队长”即主司也要挨打。
C.唐景龙年间,朝廷以敕令的形式,发布“城管通知”,禁止建造偏铺侵街。
D.明代规定,凡是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随地大小便者,都要被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我另外的一生已经开始
刘亮程
①我说不出有四个孩子那户人家的穷。他们垒在库车河边的矮小房子,萎缩地挤在同样低矮的一片民舍中间。家里除了土炕上半片烂毡,和炉子上一只黑黑的铁皮茶壶,再也没有什么。没有地、没有果园、没有生意。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几岁,都呆在家里。母亲病恹恹的样子,父亲偶尔出去打一阵零工。我不知道他们怎么生活。快中午了,那座冷冷的炉子上会做出怎样一顿饭食,他们的粮食藏在哪里。
②我同样说不出坐在街边那个老人的孤独。他叫阿不利孜,是亚哈乡农民。他说自己是挖坎土曼的人,挖了一辈子,现在没劲了。村里把他当“五保户”,每月给一点口粮,也够吃了。但他不愿呆在家里等死,每个巴扎日他都上老城来。他在老城里有几个“关系户”,隔些日子他便去那些人家走一趟,他们好赖都会给他一些东西:一块馕、几毛钱、一件旧衣服。更多时候他坐在街边,一坐大半天。看街上赶巴扎的人,听他们吆喝、讨价还价。看着看着,他就瞌睡了,头一歪睡着了。他对我说,小伙子,死亡就是这个样子,他们都在动,你不动了。你还能看见他们在动,一直地走动,却没有一个人会走过来,喊醒你。这个老人把死亡都说出来了,我还能说些什么?
③我只有不停地走动。在我没去过的每条街每个巷子里走动。我不认识一个人,又好似全都认识。那些叫阿不都拉、买买提、古丽的人,我不会在另外的地方遇见。他们属于这座老城的陈旧街巷。他们低矮的都快碰头的房子、没打直的土墙、在尘土中慢慢长大却永远高不过尘土的孩子。我目光平静地看着这些时,的确心疼着在这种不变的生活中耗掉一生的人们。我知道我比他们生活得要好一些。我的家景看上去比他们富裕。我的孩子穿着漂亮干净的衣服在学校学习,我的妻子有一份收入不菲的体面工作,她不用为家人的吃穿发愁。可是,当我坐在街边,啃着买来的一块馕、喝着矿泉水,眼望走动的人群时,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一样的,尘土一样多地落在我身上。我什么都不想,有一点饥饿,半块馕就满足了。有些瞌睡,打个盹儿又醒了。这个时刻一直地延长下去,我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在老城的缓慢光阴中老去。我的孩子一样会光着脚,在厚厚的尘土中奔来跳去,她的欢笑一点儿不会比现在少。
在这一刻里,我另外的一生仿佛已经开始。
⑤我清楚地看见另一种生活中的我自己:眼神忧郁,满脸胡须,背有点驼。名字叫亚生,或者买买提,是个木工,打馕师傅,或者是铁匠,会一门不好不坏的手艺。年轻时靠力气,老了靠技艺。我打的镰刀把多少个夏天的麦子割掉了,可我,每年挣的钱刚够吃饱肚子。
⑥我没有钱让我的女儿上学,没有钱给她买漂亮合身的衣服。她的幸福在哪里我不知道,她长大,我长老。等她长大了还要在这条老街上寻食觅吃,等我长老了我依旧一无所有。
⑦你看,我的腿都跑坏了,还是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我的手指都变僵硬了,还没挣下一点儿养老的粮食。我会把手艺传给女儿,教她学打铁,像吐迪家的女铁匠一样,打各种精巧耐用的铁器,挂在墙上等人来买。我不知道她是否喜欢这种叮叮当当的生活,不喜欢又能去做什么。如果我什么手艺都没有,我就教她最简单简朴的生活,像巴扎上那些做小买卖的妇女,纱巾蒙面,买一把香菜,分成更小的七八把,一毛钱一把地卖,挣几毛钱算几毛。重要的是我想教会她快乐。我留下贫穷,让她继承;留下苦难,让她承担。我没留下快乐,她要学会自己寻找,在最简单的生活中找到快乐,把自己漫长的一生度过。
⑧我不知道这种日子的尽头是什么。我的孩子,没人教她会自己学会舞蹈,快乐的舞蹈,忧伤的舞蹈。在土街土巷里跳,在果园葡萄架下跳。没有地毯也要跳,没有弹拨儿伴奏也要跳。学会唱歌,把快乐唱出来,把忧伤唱出来,唱出祖祖辈辈的梦想。如果我们的幸福不在今生,那它一定在来世。我会教导我的孩子去信仰。我什么都没留下,如果再不留给她信仰,她靠什么去支撑漫长一生的向往。
⑨如果我死了——不会有什么大事,只是一点小病,我没钱去医治,一直地拖着,小病成大病,早早地把一生结束了。那时我的女儿才十几岁,像我在果园小巷遇到的那个叫古丽莎的女孩一样,她12岁没有了父亲,剩下母亲和一个妹妹。她从那时起辍学打工,学钉箱子。一家人靠她的收入维持生活。古丽莎长得清秀好看,一双水灵的大眼睛里,闪烁着她这个年龄女孩子少有的忧郁。那个下午,我坐在她身旁,看她熟练地把铜皮包在木箱上,又敲打出各种好看的图案。我听她说家里的事:母亲身体不好,一直呆在家,妹妹也辍学了,给人家当保姆。我问一句,古丽莎说一句,我不问她便低着头默默干活,有时抬头看我一眼。我不敢看她的眼睛,那时刻,我就像她早已过世的父亲,羞愧地低着头,看着她一天到晚地干活,小小年纪就累弯了腰,细细的手指变得粗糙。我在心里深深地心疼着她,又面含微笑,像另外一个人。
⑩如果我真的死了,像《古兰经》中说的那样,我会坐在一颗闪亮的星宿上,远远地望着我生活过的地方,望着我在尘土中劳忙的亲人。那时,我应该什么都可以说出来,一切都能够说清。可是,那些来自天上的声音,又是多么地遥远模糊。
(选自春风文艺出版社《在新疆》,有改动)
⑤-⑩主要从哪两个方面写自己的“另外的一生”?简要概括。
联系全文,说说尾段中“亲人”这—形象的内涵;作者在他们的身上寄托了怎样的情怀。
试简要分析下面语句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1)死亡就是这个样子,他们都在动,你不动了。你还能看见他们在动,一直地走动,却没有一个人会走过来,喊醒你。
(2)我的孩子,没人教她会自己学会舞蹈,快乐的舞蹈,忧伤的舞蹈。在土街土巷里跳,在果园葡萄架下跳。没有地毯也要跳,没有弹拨儿伴奏也要跳。
“在这一刻里,我另外的一生仿佛已经开始。”此句话不仅在结构上有重要作用,而且揭示了文章写法上的创意。请联系全文,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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