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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名臣沈葆桢
沈葆桢的故居在福州城区宫巷11号。这是一幢建于明天启年间的大宅,面积达 1500平方米。当年的沈宅布局严谨,装饰富丽。1936年,客居福州的郁达夫,曾对这条巷子有这样一番描写:走过宫巷,见毗连的大宅,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两旁进士匾额,多如市上招牌。
沈葆桢有三个身份: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大清船政大臣兼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管台湾。这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也勾勒出他非凡的一生。
沈葆桢的母亲林蕙芳是林则徐的六妹。沈林两家既是近邻又是近亲。沈葆桢长相一般,个子不高,少时多病。他从小就受到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聪慧好学,林则徐早早看好了这个外甥,将自己最疼爱的二女儿林普晴嫁给他。姨表亲通婚,在当时是亲上加亲的大喜事。沈葆桢与妻子感情非常好,两人还曾相伴赴京赶考。
沈家并不怎么有钱,因为沈葆桢是个著名的清官。他先是中进士,入翰林院,后又外放九江知府,仕途更迭,唯一不变的是贫穷的生活。当时,将要到省城赴任的沈葆桢身无分文,还曾向人“挪川费百金”作为盘缠。到了省城,他租了二进三间排的房子,“每月租足纹十一两五钱”,为此他还发出了“屋价之贵,可谓极矣”的感叹。1855年,35岁的沈葆桢刚刚被破格提升为九江知府,举债购买了这个宅院。沈葆桢装修好房子,安顿好父母妻儿,自己就安心到江西任职去了。第二年,江西闹起了太平天国运动,沈葆桢采取攻其不备、袭扰辎重的战术,七战七捷,扬名官场。此后,平叛太平天国运动,成为沈葆桢的主要工作。
1865年,沈葆桢的母亲过世,朝廷终于给了他27个月的假,沈葆桢回到这里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在他留下的大量家书中,几乎每封信都要嘱咐子女读书,并告诉他们,读书主要为了立品做人,做官倒是其次。可惜那时中国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困境,无法让人有一丝的安宁。1866年,沈葆桢接到熟人左宗棠的邀请,出任福建船政大臣,这时他还重孝在身。
左宗棠请沈葆桢出山并非一帆风顺,也曾三顾茅庐,二人在这个古香古色的小院里畅谈了很久,左宗棠准备打造中国自己的海军,而沈葆桢是他心中的不二人选。左宗棠第一次来到沈宅,恳请沈葆桢出山继承船政事业,沈葆桢婉言拒绝。左宗棠保证在接管之初,由他和沈葆桢联名署签奏折,并给他推荐著名商人胡雪岩相助,所有人马,归其调遣。沈葆桢还是犹豫不决,左宗棠干脆上疏,推荐沈葆桢主持船政。清廷降旨,署沈葆桢“先行接办”,“不准固辞”。本无心官场的沈葆桢,还是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出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桢,将办公的地点设在了自己的宅子里。宫巷11号这个普通的民宅成了中国近代船政工业的思想发源地。沈葆桢建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船厂,8年时间,造出了5艘商船和11艘兵舰,而就是这些轮船,后来装备起中国第一代海军舰队。沈葆桢还创办了“近代中国船舶工业与海军人才的摇篮”——福建船政学堂,培养出一大批叱咤风云的人物:甲午海战中牺牲的刘步蟾和林永升、清海军总长刘冠雄、中国海军元老萨镇冰……
沈葆桢虽多受林则徐儒雅之风的熏陶,但是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他果断宣称“铁甲舰不可不造,日本不可不防”!于小事方面,有部下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
1874年,日本进犯台湾后,沈葆桢被派往台湾加强防务。此后,他兴建台南的亿载金城和台湾最南端的恒春城,建设苏花公路前身、新中横公路前身等,废除渡台禁令,鼓励民众到台湾开垦,促成了台湾政经中心由南部转移到北部。2009年,台北市府为了纪念沈葆桢,将市府大厅命名为“沈葆桢厅”。
1879年7月,久受病痛折磨的沈葆桢在南京与世长辞。他告诉儿孙“究竟笔墨是稳善生涯,勿嫌其淡”。(节选自《文史参考》2011年总第44期,有删节)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沈葆桢的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从家庭成员和朝廷官员两方面,表现出了他的不平凡,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B.林则徐早早看好了从小就遵奉经世致用思想又聪慧好学的沈葆桢,为了照顾他的健康,将自己的二女儿嫁给了他。
C.沈葆桢赴省城担任九江知府时身无分文,只好向别人借钱作盘缠,后来还为了能到江西去安心任职而举债买房。
D.左宗棠为请沈葆桢出山而三顾茅庐,第一次来恳请,第二次作出保证,第三次后则上疏推荐,终于实现了心愿。

E.沈葆桢的部下有人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这样的小事表现了他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
本文第一段引用郁达夫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成就沈葆桢“名臣”声誉的原因有很多,请就你对“出身”、“读书”、“无私”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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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又称饭镬,是专门用于煮粥饭的。“新米饭,炒青菜,三碗饭,现来甩。”这句顺口溜描写了饭的香美。“三碗饭,现来甩”的意思就是连吃三碗饭没问题。灶上煮的米饭肯定要比铝锅和电饭煲煮的香。那是因为灶上的饭有一张香喷喷的饭粢(锅巴)熏着。只要不是冬天,我妈会特意为我们“逼饭粢”——把饭打到饭篮里,然后盖上锅盖再加烧两个草把,锅里初步成形的锅巴就成了挺括的、两面金黄的“吃局”了。饭后大张旗鼓地掰一块举着,边走边吃,嘎嘣香脆,开心死人!饭粢糕也叫烘片糕,是常熟的土特产,虽有锅巴味,却没有锅巴在牙齿间粉碎时令人愉快的脆响,逊色多了。用了电饭煲,就吃不到脆锅巴了,要吃就得到饭店去点“天下第一菜”。一盘锅巴端上,随即把一碗配好的菜汤倒在锅巴上——嘶啦一声,香气冲人。朱元璋落难时在一个农家吃过这道菜,当时肚子饿,觉得太好吃了,问是什么菜,农家哪讲究菜名,主人随口说是“铲刀汤”——锅巴不是要用铲刀从锅上“掠”下来的吗?朱元璋当了皇帝后就封这道菜为“天下第一菜”。饭店里的锅巴并不正宗,是用油炸成的,和用灶火“逼”出来的差远了。
1.本段文字主要运用对比手法,请举例说明。
2.请简述“饭粢”制成的程序。
3.作者引述“朱元璋的故事”有何用意?
4.作者对“大锅”的情感态度怎样?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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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这些树叶是何时掉下来的,世界上有无数关于树和森林的书,但没有一本描述过一片叶子的落下。在那些文字里,一片叶子只是一个名词和些许形容词的集合体,没有动词,每个人都看见过这些树叶,一片叶子的落下包含多少美丽的细节啊!然而永远不会有人听见一片树叶撞到风的时候的那一次响声,就像在深夜的大街上发生的车祸,没有目击者,永远没有。一切细节都被抹去,只被概括为两个字“落叶”。这些被叫做“落叶”的东西,看上去比栖居在树上的年代更为美丽悦目,没有生命支撑的花纹,凝固在干掉的底基上,有鱼的美,又有绘画的美;由于这些美来自不同时间内的单个的死亡,因而色彩驳杂、深浅不一,缺乏某种统一的调子,它们的丰富使“落叶”这个词显得无比空洞。“落叶”是什么?没有落叶,只有这一片深红的或那一片褐黑的,一个诗人永远想不出用什么意想来区别、表现它们,这景象在文学史上像“落叶”这个词一样空白。
1.本段文字主要运用了哪种表现手法?有何表达效果?
2.请结合语境,说说以下句子的含义。
(1)它们的丰富使“落叶”这个词显得无比空洞。
(2)这景象在文学史上像“落叶”这个词一样空白。
3.“落叶的美”体现在那些方面?
4.作者对“落叶”的情感态度怎样?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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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啄,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脚,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
1.作者是从哪些方面来具体描述“鸟的形体”?请分条概括。
2.第四段中主要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简要说明。
3.有人将“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中的“刺上”换成“进入”,你认为如何?请简要分析。
4.第五段中说“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中的“幻想”具体指什么?联系全文看,作者为何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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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了湖滨,便换登汽车。往时这条路线的搭客是相当热闹的,现在却很冷落了。同车的不到十个人,为遨游而来的客人还怕没有一半。当车驶过白堤时,我们向车外眺望内外湖风景,但见一片迷蒙的水气弥漫着,对面的山峰,只有一个辨不清楚的薄影。葛岭、宝石山这边,因为距离比较密迩的缘故,山上的积雪和树木,大略可以看得出来;但地位较高的保俶塔,便陷于朦胧中了。到西泠桥近前时,再回望湖中,见湖心亭四围枯秃的树干,好似怯寒般地在那里呆立着,我不禁联想起《陶庵梦忆》中一段情词幽逸的文字来:
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淞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到亭上有两人铺毡对坐,一童子烧酒,炉正沸,见余大喜,曰:‘湖中焉得更有此人!’拉余同饮,余强饮三大白而别。问其姓氏,是金陵人,客此。及下船,舟子喃喃曰:“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湖心亭看雪》)
心想这时不知湖心亭上,尚有此种痴人否?车过西泠桥以后,渐渐驶行于两边山岭林木连接着的野道中。所有的山上,都堆积着很厚的雪块,虽然不能如瓦屋上那样铺填得均匀普遍,那一片片清白的光彩,却尽够使我感到宇宙的清寒、壮旷与纯洁了。
1.请概括出选文中作者坐车游西湖的路线。
2.请你谈谈作者引用《湖心亭看雪》这段文字的用意。
3.第1段中说“往时这条路线的搭客是相当热闹的,现在却很冷落了”,选文是如何体现“冷落”一词的?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作者对“西湖的雪景”的情感态度怎样?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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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乐(有删节)
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象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 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此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大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 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祝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 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1.第一段中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联系上下文,请问答“人类的心理”含义是什么?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善用比喻, 下列比喻的含义和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分别是什么? 
①“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认为,“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为什么?请分条陈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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