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老父如子
袁利霞
父亲70岁了,越来越像个小孩子,走路腿抬不起来,脚蹭着地,嚓嚓地响。从屋里听,分不清是他在走路,还是我那8岁的侄儿在走路。有时候饭菜不可口,他就不吃;天凉了,让他加件衣服,得哄好半天。在院子里,父亲边走边吹口哨——全没有一点父亲的威严。
父亲像孩子似的,越来越有点“人来疯”。家里来个客人,父亲会故意粗声大嗓地跟母亲说话,还非要和客人争着吃头锅的饺子——他明知道家里有客人,母亲不会和他吵架。客人一走,父亲马上又会低声下气地给母亲赔不是。
每次父亲从外边回来,第一句话都是:“你妈呢?”如果母亲在家,父亲便不再言语;如果母亲不在家,父亲便折回头去找,认认真真把母亲找回来。
有一次,父亲晨练回来,母亲说:“出去之前也不照镜子,脸都没洗净,眼屎还沾在上面。”父亲不相信:“我出去逛了一圈,别人怎么没发现,就你发现了?”母亲感到很好笑:“别人发现也不好意思告诉你呀,都这么大的人了。”
家里有一点破铜烂铁、废旧报纸或塑料瓶,父亲都会高高兴兴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卖得三元五元,不愿交给母亲,装进自己的腰包,作为公开的“私房钱”,用于自己出去吃饭或购买零食。
父亲以前特别节俭,从不肯到外边吃饭,也不吃任何零食。现在儿成女家,没什么大的开支,他也就大方了,经常到小摊上去吃“豆腐沙锅面”——不放肉,不放虾米、紫菜、海带和豆腐,一碗只要一元五角。父亲喜欢吃板肉夹烧饼。板肉是新疆特有的一种食品——把牛肉煮熟了,加上各种佐料,压成块状,吃时,用锋利的刀切成薄片,夹在刚出炉的热烧饼里。
有一次,父亲很委屈地向我告母亲的状:“我每次都夹一元钱的肉,有一次烧饼有点大,我夹了两元钱的肉,你妈就嫌我浪费。”我感到好笑极了,这哪是印象中严肃古板、不苟言笑的父亲啊,分明是一个馋嘴的孩子。我从口袋里掏出50元钱给他,让他专门用来买板肉夹烧饼,并刻意叮嘱他:“不准告诉母亲。”父亲高高兴兴地收下钱出去了。不一会儿,我从厨房经过,听见父亲以炫耀的口气对母亲说:“女儿给我50元钱,让我买板肉夹烧饼,你看,还是女儿疼我。”
我心里忽然一阵酸楚——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叫云亮的诗人写的诗——
父亲老了,站在那里,像一小截地基倾斜的土墙/……父亲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像个孩子/我和父亲说话,父亲总是一个劲儿地点头/一时领会不出我的意思,便咧开嘴冲我傻笑……有一刻/我突然想给父亲做一回父亲/给他买最好的玩具,天天做好饭好菜叫他吃,供他上学,一直念到国外,如果有人欺负他,我才不管它三七二十一/非撸起袖子,揍狗日的一顿不可……
有一天,我下班回来,看见父亲正向街口走去,我赶紧走过去叫住他,问他要去干什么。他像一个等到大人回家的孩子,咧着嘴笑,说是在等我,怕我找不着家。一种深深的感动涌上我的心头,我鼻子一酸,泪水模糊了眼睛。心想:你接我的方向都反了,自己都要走丢了,还挂念着我,深沉的父爱啊。我扭过脸,不让父亲看见我的泪水,让他带我回家。
走着走着,我停住脚步,但父亲毫无察觉,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的全身镀上了一层金色。看着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泪水又一次模糊了我的眼睛。
本文共写了父亲的几件事?各用简单语言将其概括出来。
作者引用云亮的诗句的目的是什么?
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与作用
(1)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3分)
(2)……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全身镀上一层金色。
请从文中找出两个细节描写,简析其对描写父亲形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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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人体设计之高明,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类文明已经达到的程度。在我们引以自豪的大脑皮质中,思维是通过神经网络来实现的。神经网络由大约六十亿个神经元组成,包含着数不清的连接。这些神经元排成六层,每层都有一百多万列;而每一列又有约一千个细胞。如此完美的设计,所产生的作用大于其各部分之总和,以至产生了“自我意识”。单从性能上看,大脑能把生活中经历的点点滴滴编码记忆存储在细胞构成的存储器中。任何时候只要需要,就会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检索出来!
然而人体里虽然有数千个令人感叹的精美之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类似铁皮加铆钉的粗疏之作,有些甚至看起来是不可饶恕的!
近视,让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饱受其苦,而摆脱不了眼镜这个累赘,除非大着胆子去动手术。像眼睛这样高档的摄像机造物主都设计出来了,却为何不能再配备一只小巧的生物眼镜以便我们需要时,在眼睛中自动地“架上”?庞大而复杂的血管网络系统能够将养分精确地输送到全身十万亿个细胞中的每一个细胞,却会忘记打扫沉积在动脉壁上的胆固醇,结果使缺陷的设计引发心肌梗死等诸多疾病。
大自然这样的旷世大师不可能留下如此多的败笔。这些看似不合理的有缺陷的设计,一定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断掉的手指不能再生,而只能愈合呢?有两个可能的原因:第一,自然选择无法精确地将极少数几个拥有断指再生能力的原始人选择出来。第二,如若具备这种断指再生能力,那可能要付出很高的代价。权衡利弊,自然选择淘汰了这种过度的尽管是有用的再生能力。为什么我们的骨骼是空心的,而空心的骨骼更易被折断?原因是实心的骨骼会更沉重,使行动更迟缓。这对以狩猎为生的原始人类来说是致命的。他将无法逃脱猛兽追逐,也无法追上自己要捕获的佳肴。且实心骨骼将使体重增加,进而需要消耗更多的食物。这对时刻处于食物短缺危机之中的原始人是不利的。
自然选择也绝不会对身体的某个部位设计超标,因为那样做是不值得的。把身体的某个部分设计得比其他部分更耐用并无意义。当整个生物个体死亡时,那些还完好无损的部分也将随之变得毫无价值。
回望已经流逝的数百万年的时间,自然选择不屈不挠地对人体不间断地小修小补。所有能够完美的地方都完美了,所有必须妥协的地方都做出了最小的让步。强大的免疫系统让我们免受外来病原体的侵害,但也会带来患风湿性关节炎的风险。为了保证必要的组织自我修复的能力,我们甚至付出了可能会启动癌症的代价,但所有这些就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了。明白了这些,我们就可以从容地面对明天,期待下一个微小却立竿见影的进化!
下列对“自我意识”这一概念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是指能够认识自身优缺点的意识。
B.是指人的大脑产生的能认识自身肢体缺陷的一种意识。
C.是指人体各部分的完美组合而产生的高级自我修补的能力。
D.是指人体各部分的完美组合而产生的高级思维活动。

根据文意,下列不属于“类似铁皮加铆钉的粗疏之作”的一项是()

A.把生活中经历的点滴记忆都储存起来的大脑。
B.容易引发心肌梗死等诸多疾病的动脉血管。
C.容易折断的空心的骨骼。
D.让至少四分之一的人饱受痛苦的近视眼。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随着自然进化,人体中那些“粗疏之作”的部分将可能得到改进。
B.自然选择还将不屈不挠地对人体进行不间断地小修小补,一直到最终十全十美为止。
C.当我们战胜旧的病症时,新的疾病有可能正潜滋暗长。
D.优化人体部件的最佳方案,也容忍某些遗憾,过去如此,将来还会如此。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季羡林的缺憾人生
卞毓方
①季先生的《学海浮槎》,记录了他中学生活的一个细节,读后,令我眼前一亮。
②在学习方面,我现在开始买英文书读。……买英文书,只有一个地方,就是日本东京的丸善书店。……每次接到丸善书店的回信,我就像过年一般地欢喜。我立即约上一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午饭后,立刻出发,沿着胶济铁路,步行走向颇远的商埠,到邮政总局去取书,当然不会忘记带上两三元大洋。走在铁路上的时候如果适逢有火车开过,我们就把一枚铜元放在铁轨上,火车一过,拿来一看,已经轧成了扁的,这个铜元当然就作废了,这完全是损人而不利人的恶作剧。要知道,当时我们才十五六岁,正是顽皮的时候,不足深责的。
③少年的天真、活泼、顽皮,在这里表现得充分无遗,假若季羡林能以这种心态度过他的青春岁月,呈现在我们今天面前的,将会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形象。
④可惜,那只是短暂的返璞归真。须知,这是在济南城,不是在老家官庄,这是寄身于叔父的家,不是依偎在自己父母的膝下,环境变了,季羡林的个性也随之发生改变。怎么变?朝哪一方向变?季羡林晚年总结,他说:从我小时候的作风看,我本是一个外向的人,然而,后来怎么就转成了内向呢?这个问题,过去从未细想,现在回顾在济南那段生活,忽然有所感触,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可以作为参考,古人说得对,“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父母,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试想,我能躺在一个父母之外的人的怀抱中,撒娇打滚吗?不,不能,这是难以想像的。叔父当然对我好,但他“望子成龙”,要求十分严格。课余除了抓学习,还是抓学习,偶尔有一点示爱,比如给我从乡下带回几只小兔,也让人感到距离,那种只能身感,不能言传的距离。说到婶母,我不能说她虐待我,那样说不真实;但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在她可能是不经意,在我却是看在眼里,记在心头。叔父有个女儿,我叫作秋妹的,她和我的待遇明显不一样。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给她做,不给我做。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实事求是地说,拿一个母亲的标准去要求一个叔婶,本来就是不现实的。话又说回来,要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有大人的开通,这是不可能的。一件两件,我也许不放在心上,三件四件五件,经得多了,难免潜移默化,影响到自己的价值取向以至性情。
⑤季羡林的终生遗憾,是在母亲去世之前,整整八年,他没有回家看望一次。八年啊,八年!这期间,他读完初中,上高中,停学一年,再读,娶妻,生女,高中毕业,上大学,寒暑假回济南……如此漫长的过程,如此曲折精彩的变化,竟然没有抽出一些日子,回家看看。季羡林事后捶胸顿足,懊悔不迭,可以说,他一辈子浸泡在悔恨里。
⑥终生遗憾,应该还有婚姻。且慢,季羡林在《寸草心》中,不是对妻子评价很高吗?请看他文章开头的叙述:“我因为是季家的独根独苗,身上负有传宗接代的重大任务,所以十八岁就结了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不在话下。德华长我四岁。对我们家来说,她真正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辈子勤勤恳恳,有时候还要含辛茹苦。上有公婆,下有稚子,丈夫十几年不在家;公公又极难侍候,家里又穷,经济朝不保夕。在这些年,她究竟受了多少苦,她只是偶尔对我流露一点,我实在说不清楚。”注意,这里说的是妻子的为人,那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也正因为这一点,季羡林对她十分敬重。敬重是一回事,疏离隔膜又是一回事。不信,再请看下列事实:季羡林1929年结婚,次年离家上清华,1934年毕业,回济南教书,1935年赴德,一去就是11个春秋。1946年回国,进北大,按说,他应该把家属接来同住的,那时一没有户口障碍,二没有经济之虞,但是———他没有!直到1962年,德华才迁来北京。算算看,从结婚到再度聚首,夫妻分居竟长达31年!
⑦人生有憾,至少是不完满。朱光潜先生说:“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像的田地。”季先生是大明白人,对一切早已参透,所以他有一篇随笔,题目就叫“不完满才是人生”。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第二段写季羡林少年时期在到邮局取书时把铜钱放铁轨上让火车轧,目的是为了说明他是一个“损己而不利人”的捣蛋鬼。
B.作者评价季羡林先生如果一直保持天真、活泼、顽皮的性格,就会成为另外一种“形象”,不能成就今天人生辉煌。
C.童年时期的季羡林生活在济南城叔父家中,不是依偎在父母的身边,环境的改变,使季羡林的个性也随着发生了改变。
D.婶母对自己亲生女儿的偏心对季羡林的价值取向以至性情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季老对此耿耿于怀。

E.季羡林与妻子一生分多聚少,晚年回忆中季羡林对贤妻良母的妻子怀有深深的敬重和愧疚之情。
季羡林的人生遗憾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
简要分析文章第三段在全文结构上有何作用?
文章最后引用朱光潜先生的话和季老先生的一篇随笔的题目结尾有何作用?朱光潜先生的话和季老的“不完满才是人生”你是如何理解的?请联系实际简要探究一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乡村铁质
刘向民
①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②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③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④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地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⑤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⑥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⑦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
下列对散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

A.文章开篇作者说:“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这一行文的好处是开门见山,直接抒发了作者对乡村的热爱之情。
B.在第三段作者运用比喻的手法把高粱、谷子、玉米等农作物比作了自己的兄弟,细致入微地描写了它们正在健康成长的模样。
C.第五段作者运用排比修辞,使文章的行文充满气势,生动地写出了在充满铁质的乡村中生活的农人们旺盛的生命力和他们坚强、直率、质朴的性格。
D.作者用饱含深情的笔墨,描绘了乡村生活的图景以及在乡村中生活着的人们,凸显了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的风貌。

E.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我”的根就在乡村。与乡村比较起来,城市是让人厌恶的存在,是宁静美好的乡村的对立面,文章中处处都有“我”对城市和城市文明的批判。
结合全文谈谈乡村具有怎样的意义?作者在行文中着重描写了乡村的土地,有怎样的妙处?
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的理解。
①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
②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
文章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文章中的“铁质”具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根据你对文章的品读,谈谈对“铁质”象征意义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驱遣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成分,也有某个人所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是得诸遗传的,是永恒的,不易变化的;个性是成于环境的,是随环境而变化的。环境随人随时而异,所以人类的情感时时在变化;遗传的倾向为多数人所共同,所以情感在变化之中有不变化者存在。
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有不变化者存在。比如单拿诗来说,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是变化,而格律则为变化中的不变化者。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是只有群性而无个性,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也就不能产生艺术。末流忘记这个道理,所以往往把格律变成死板的形式。
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这是事实,但是这绝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格律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诗人,格律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诗人,有格律他的诗固然腐滥,无格律它也还是腐滥。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都从格律入手。艺术须寓整齐于变化。一味齐整,如钟摆摇动声,固然单调;一味变化,如市场嘈杂声,也还是单调。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从整齐入手,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会使作者在整齐之中求变化以避免单调。从变化入手,则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后来都做到脱化格律的境界。他们都从束缚中挣扎得自由,从整齐中酝酿出变化。格律是死方法,全赖人能活用。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打到娴熟时虽无心于球规而自合于球规。在不识球规者看,球手好像纵横如意,略无牵就规范的痕迹;在识球规者看,他却处处循规蹈矩。姜白石说得好:“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则在神髓风骨。
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艺术的创造活动尽于这七个字了。“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又往往不能“从心所欲”。凡是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孔夫子到快要死的时候才做到这种境界,可见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大非易事。
(摘编自朱光潜《谈美书简》)
下列关于“格律”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格律是诗歌中的不变化者,体现的是整齐、规范和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格律就会变成死板的形式。
B.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但这并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而是人不能活用它造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C.古今大艺术家的创造活动都从格律入手,但后来都达到了脱化格律的境界;是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使他们在整齐之中求变化,避免了单调。
D.格律不能束缚天才,天才之作往往工在格律而妙在神髓风骨。格律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即使他遵循了格律,诗歌也仍然腐滥。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艺术是情感的流露,它也有群性和个性之别,讲究寓整齐于变化,但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
B.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它先于理智而产生,但在理智发达之后,它又会受到理智的驱遣。
C.诗歌从四言、五言到七言,从古、律、绝到词,体现的是形式的变化,但它们在音节上都讲究格律,体现的又是诗歌的共同特点。
D.“从心所欲”和“不逾矩”是一对矛盾,艺术家要打破这个矛盾,做到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从心所欲,不逾矩”是道德家和艺术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这也说明道德与艺术常常是相关联的,道德境界高的人往往也能在艺术上达到较高的境界。
B.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它一方面有群性,另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由遗传得来,不易变化;个性则成于环境,会随着环境而变化。
C.作者认为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旨在说明将格律用到出神入化的境界时,就可以超越格律的束缚而达到自由的创作境界。
D.作者认为一味变化也还是单调,所以他不主张从变化入手,认为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苏童和白先勇的这些青春记忆小说中,我们读到的与其说是“成长”,倒不如说是“拒绝成长”。苏童曾这样描述他的早期作品:“一条狭窄的南方老街(后来我定名为香椿树街),一群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南方少年,不安定的情感因素,突然降临于黑暗街头的血腥气味,一些在潮湿的空气中发芽溃烂的年轻生命,一些徘徊在青石板路上的扭曲的灵魂。”少年们在这阴郁、潮湿的香椿树街上像是一群经原子辐射后的生命,疯狂又变态地生长。苏童没有点明辐射源何在,只以闪烁出现的“七十年代初”等时间标记表明那里正在进行一场浩劫。生活在无序状态中,他们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为世界整序,那就是暴力。《舒家兄弟》中,总是被父、兄压抑的舒农谋划着放火烧死家人;小拐梦想恢复哥哥的野猪帮,他的英雄生涯却在另一帮少年的折磨侮辱中结束;在长篇《城北地带中》,小拐最终在单枪匹马与十余个男孩的斗殴中丧生在煤堆上。然而暴力非但没有带来他们渴求的秩序,反而造成了成长的终结:死亡。少年血粘稠地流淌着,腥甜的气息仿佛被雨沤烂了的花朵。
而在白先勇的小说中,拒绝成长的方式恰如弗洛伊德所说的“固置”,“固置”于童年发育的某一时期。对于《玉卿嫂》中的容哥、《寂寞的十七岁》中的杨云峰、《藏在裤袋里的手》中的吕仲卿来说,他们所“固置”的是俄狄浦斯阶段,恋母情结萦绕的时期。总有人终生未达到成熟。我们总是悲哀地发现:强迫忘记,却总难忘记的过去会在新的布景下上演;那个童年时受过伤害的孩子总是尖叫着不肯死去,寄生于成年后的体内。甚至,就是在一个表面上成熟的人心里,都有着不肯愈合的童年创伤。无法达到成熟的人,是一株幼时遭铁丝捆绑歪斜着生长的树,是面貌已成年而形体似孩童的侏儒。然而,这也是成长之路岔向的终点,不只是“长大了”才叫成长。“拒绝长大”也是。
苏童和白先勇正是那种受伤的灵魂,他们罕见地保持了感受乃至品味童年痛苦的能力,过于敏感的心灵对于生活来说,可能是一种重负,但对于艺术来说绝对必要。毕竟小说是样残酷的东西,因为它绚目的美可能正是建立在写作者极致的痛苦体验之上。就像北村所说:“我们可以欣赏川端康成作品中的美,但我们是否体验到或愿意承受这种美后面的代价,那种极度颓废的体验会使美更夺目,但倾诉者却要忍受苦难,因为这些最美的是那么容易消逝呵!”(选自李学斌《海峡两岸:成长的三个关键词》)
分别概括苏童和白先勇“青春记忆小说”表现的“拒绝成长”的内涵。
根据语境,分析下面两句话使用了什么手法,有什么作用。
①少年血粘稠地流淌着,腥甜的气息仿佛被雨沤烂了的花朵。

②无法达到成熟的人,是一株幼时遭铁丝捆绑歪斜着生长的树,是面貌已成年而形体似孩童的侏儒。

文章最后说,“苏童和白先勇的青春记忆小说为我们创造了美,但他们也为此付出了代价”。结合文意,说说这代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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