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本大题4小题,共16分
文学的生存
张 炜
许多人心照不宣的,就是文学正在走向末路。我的看法不同,在我看来,今天同样有杰作,也同样有杰出的阅读者。过去的杰作无论多么伟大,都不能完全代表今天,因为生命和时间每天都在运行,每一天都是崭新的,所以文学也就永远年轻。以前,法国作家左拉遇到说文学要死亡的人,就憎恨,还写了一篇文章叫《我的憎恨》。我现在能理解左拉的憎恨,但问题是今天这样问的人太多了,要恨也恨不过来,所以不应该恨而应该理解。
客观地说,从左拉的恨到现在,一百多年过去了,文学非但没有死亡,反而印刷量翻了上百倍。虽说阅读的深度和广度不是一回事,但至少印刷量和品种是上去了。现在许多人提出一个理由,说我们现在的阅读和娱乐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和一百多年前谈文学不能死亡不同,它的前提已经换掉了。实际上我们也没有生活在古代,没有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们不知道那时候面临着怎样激烈的娱乐形式的挑战——当年的法国也很热闹,还有红磨坊之类嘛。
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那些形式曾经怎样挑战文字阅读,要不这个问题也不会被提出来。其实电影和电视早就出现了,像海明威的作品,在他活着时就被拍成了许多电视剧和电影。它们刚刚出现时,对人的诱惑力该有多大!那时的文学还不是同样生存和成长着,现在的网络和电视,它在欧洲和北美出现和普及的时间远超中国,那里的文学发展得怎样?
中国是一个农业国,看到新科技出现容易慌了一点。就像农村刚刚实现机械化的时候,村里来了一台手扶拖拉机,全村所有的孩子都不吃饭了,都跑到而街上去看它了。而现在呢,就算一辆宝马轿车,一辆十八轮大卡停在街上,孩子们都不看了,他们该吃饭吃饭,该喝水喝水。因为见多了就不奇怪了。我们现在对网络、大片这些东西,就相当于刚刚在村子里开来了一台手扶拖拉机。慢慢地,等到“手扶拖拉机”时代过去之后,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生命里面有个最基本的要求,这就是阅读,它和吃饭喝水一样,怎么会因为有一个新东西的出现就放弃了?
我们现在对文学有一种垂死绝望的感觉,一旦有这种感觉,也就没有爱了,也就不再爱自己的工作了。其实文学不会死亡的,我们微小的生命个体,哪能和伟大的文学去比呢?还有,文学边缘化的呼声那么高,可是文学怎么会边缘化?现在它边缘了,那它什么时候又中心过呢?文学不能当饭塞进嘴里,也不能变成一纸命令:但是它给人心灵上带来的震撼力、在与生命结合的性质上,是其他东西无法替代的。说它是边缘,那什么又是中心?如果把心放正,就会发现,文学还是装在心里。而如果把文学当做更世俗的一种使用,那它永远是边缘的,自古至今都是。
文学进入心灵,它的位置没有变化,将来也不会。一个人不能因为自己不读了,读得少了,或自己的孩子不读了,就认为文学边缘化了。人追求完美的恒念不变,对人性的好奇不变,文学固有的位置就不变。
(选自《21世纪年度散文选》,有删改)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生命和时间每天都在运行,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去的杰作无论多么伟大,都不能完全代表今天。 |
B.作者理解左拉,是因为左拉的《我的憎恨》引起了作者的共鸣。 |
C.我们现在的阅读和娱乐发生了质的变化,不能以此断定文学的死亡。 |
D.文学给人心灵上带来的震撼力、在与结合的性质上,是其他东西无法替代的。 |
E.如果把文学当做更世俗的一种使用,那它永远是边缘的:一旦自己不读了,读得少了,或自己的孩子不读了,文学也就边缘化了。根据文意,下列的说法合理的一项是
A.印刷量翻上百倍,有力地说明了阅读的深度和广度 |
B.“当年的法国也很热闹,还有红磨坊之类”,说明当年法国的文学是很繁荣的。 |
C.文中举“海明威的作品,在他活着时就被拍成了许多电视剧和电影”一例,意图是说明海明威的作品很受人欢迎。 |
D.和伟大的文学相比,我们的生命个体微小,所以文学不会死亡。 |
综观全文,概括出作者说的文学不会走向末路的理由。
结合文章,概括出作者心中真正的文学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本次考试仅存题号。)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子的厌战者形象。 |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看出。 |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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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未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驱遣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成分,也有某个人所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是得诸遗传的,是永恒的,不易变化的;个性是成于环境的,是随环境而变化的。环境随人随时而异,所以人类的情感时时在变化;遗传的倾向为多数人所共同,所以情感在变化之中有不变化者存在。
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有不变化者存在。比如单拿诗来说,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是变化,而格律则为变化中的不变化者。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是只有群性而无个性,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也就不能产生艺术。末流者忘记这个道理,所以往往把格律变成死板的形式。
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这是事实,但是这决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格律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诗人,格律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诗人,有格律他的诗固然腐滥,无格律它也还是腐滥。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都从格律入手。艺术须寓整齐于变化。一味齐整,如钟摆摇动声,固然单调;一味变化,如市场嘈杂声,也还是单调。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从整齐入手,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会使作者在整齐之中求变化以避免单调。从变化入手,则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后来都做到脱化格律的境界。他们都从束缚中挣扎得自由,从整齐中酝酿出变化。格律是死方法,全赖人能活用。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打到娴熟时虽无心于球规而自合于球规。在不识球规者看,球手好像纵横如意,略无牵就规范的痕迹;在识球规者看,他却处处循规蹈矩。姜白石说得好:“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则在神髓风骨。
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艺术的创造活动尽于这七个字了。“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又往往不能“从心所欲”。凡是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孔夫子到快要死的时候才做到这种境界,可见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大非易事。下列关于“格律”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格律是诗歌中的不变化者,体现的是整齐、规范和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格律就会变成死板的形式。 |
B.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但这并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而是人不能活用它造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
C.格律不能束缚天才,天才之作往往工在格律而妙在神髓风骨。格律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即使他遵循了格律,诗歌也仍然腐滥。 |
D.古今大艺术家的创造活动都从格律人手,但后来都达到了脱化格律的境界;是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使他们在整齐之中求变化,避免了单调。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它先于理智而产生,但在理智发达之后,情感又会受到理智的驱遣。 |
B.艺术是情感的流露,它也有群性和个性之别,讲究寓整齐于变化,但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 |
C.诗歌从四言、五言到七言,从古、律、绝到词,体现的是形式的变化,但它们又都讲究格律,体现的又是诗歌的共同特点。 |
D.“从心所欲”和“不逾矩”是一对矛盾,艺术家要打破这个矛盾,做到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它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由遗传得来,不易变化;个性则成于环境,会随着环境而变化。 |
B.作者认为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旨在说明将格律用到出神人化的境界时,就可以超越格律的束缚而达到自由的创作境界。 |
C.作者认为一味变化也还是单调,所以他不主张从变化人手,认为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
D.“从心所欲,不逾矩”是道德家和艺术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这也说明道德与艺术常常是相关联的,道德境界高的人往往也能在艺术上达到较高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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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于泥土
耿立
①泥土是乡村的娘家,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给了乡村生命、灵魂和呼吸。
②好长时间没回家乡了,麦收时看到父母,回到城里,胳膊、肩肘、脚踝都有红红的隆起的斑点,一如乡村泥土堆起的岗子。也许这就是警示,把故乡记在皮肤上,这是泥土给的。即使皮肤过敏也是乡村的徽章,让我对故乡充满眷顾。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正如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故乡给你皮肤的红点和瘙痒亦是如此,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③农民和庄稼都是从泥土里生出来的,庄稼是泥土给农民的礼物,农民是泥土给庄稼的礼物,他们是默契的厮守者。有时一茬庄稼熟了,与泥土厮守的人也熟了;有时庄稼不熟,与泥土厮守的人也会熟。几千年几万年了,有谁知道有多少茬庄稼熟透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人熟透了?应该说泥土是沉默的,总不会絮絮叨叨说三道四,熟了就熟了,没有那么多文人的牵扯。
④惊蛰了,那么一个响雷陡然在泥土上喊话,泥土经不住这样大的诱惑,于是不管黑土黄土,都不再矜持,先把自己的身子软下来,让一切生灵在自己的怀里蠕动。惊蛰了,枯了一年的野草又重返人间,那天羊的嘴突然感到了草的多汁,羊的蹄子突然感到了泥土的粘脚。连囤里的粮食种子也知道了泥土的喊话,于是一垄一垄的种子开始告别储藏,到泥土里,像褪掉衣服洗澡。节气到了,该释放的就释放。
⑤我曾看到父亲用手扒开泥土,看泥土的成色,有时他竟然把泥土放在嘴里尝尝咸淡。故乡的泥土不能说每一寸都有父亲的脚印,但每一寸土地都有他注视的目光。对泥土和节气,父亲一直敬畏,即使他老年病了。有一次在田野里,我看到父亲用抓钩在地里敲砸土垃,一下一下那么专注,有时砸不开,他就蹲下,用手把那土块攥在掌心,一下一下揉搓。太阳就在头顶,泥土被晒得白花花。我不理解父亲,就埋怨说把最后的这地给人算了。但他固执地说:“没有了土地,那怎算农民。到泥土里转一转,薅一把草,捉一下棉花和芝麻上的虫子,也比闲着强。”
⑥不能亏待土地,你亏待了它,它就报应你,收成不好,炊烟不起。与土地厮守的人,彼此都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哪块泥土性硬,你就多掺和点肥料,多给些水;哪块泥土面软,你就让它歇一茬歇一季。泥土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你伤了它,它就给你脸子看。
⑦父亲用抓钩敲砸土块,说: “到挪不动了,再说不种庄稼的事,能种一茬是一茬。”是的,故乡是用一茬一茬的庄稼来计量生命的长度。有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茬念想;送走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次沉稳的收获。
⑧庄稼的茬子是无穷尽的,人的一生是有尽头的,而在泥地上劳作的人是无穷尽的。即使乡村都起了高楼,即使乡村的路面都铺成了柏油,农民也还是和土地亲近。那时,庄稼还是一茬一茬,还有播种还有收获。真的没有了播种没有了收获,大地上没有了农民,没有庄稼,那大地还会留存什么呢?
⑨霜降了,庄稼叶子颜色慢慢发暗,没了精神,树的枝条开始删繁就简。“删繁就简三秋树”,那删繁就简的手,是霜降,是节气。
⑩霜降过后,父亲说:“泥土也该躺倒睡一会,谁不累呢?泥土也要歇息一下筋骨。与泥土厮守的人要讲良心,让泥土安静地睡一觉,不要打搅。”泥土睡觉的时候,连故乡的狗也会噤声。有时土地有了鼾声,那雪就会覆盖下来,鼾声就成了白色。
(选自《藏在草间》,贵州人民出版社,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2段中划线句子用身体的部位不适引发疼痛类比,说明故乡在人心灵中打下的烙印,通俗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第6段中“报应”“它就给你脸色看”等词语,表明泥土有灵魂有记忆的,也有着极强的报复心理,人不能亏待土地。 |
C.文中的父亲是一个勤劳朴实、懂得感恩、热爱生活的人,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劳动人民朴素的土地观。 |
D.这篇散文以泥土为中心,托物寄情,抒写了泥土、庄稼、人三者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抒发了对泥土的热爱,表达了在经济大潮下土地逐渐萎缩的伤感,呼吁人们要呵护土地。 |
E.文章运用了多种修辞方法,从自身经历和审美形态等层面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对泥土进行了述写和认识,情感真挚,富有哲理。简要分析作者用大量篇幅叙写父亲 “敲砸土块”一事的作用。
联系全文,从表达技巧的角度整体赏析第4段和第10段中划线的句子。
《庄子·在宥》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 “归于泥土”内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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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书法理论往往从审美特性这个角度出发来总结书法的成就,这种探索自然是有意义的。但是,当我们过多地把目光集中在书法之“美”或书法所激起的“审美体验”上时,却往往忽视了书法和写字之间的朴素联系。
我们觉得书法是艺术的,而写字却是实用的,可是说到底,书法家不过是无穷无尽的写字者中的一员。书法家卓然独立,只是因为他把某个字体写到了极致,从而使它具有典范的意义。书法家从来都不能无中生有。在书法家的书法产生之前很久,汉字已经在集体书写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形态,发展出了一套高度有序的偏旁、笔划体系,这套体系即使脱离了汉语,也一样具有汉字的魅力。
符号学美学关心汉字和书法的有序性。书法系统的有序性无疑就是以汉字系统的高度有序性为基础的,无论是无名氏还是书法家,为了书写汉语和汉字,都不得不首先遵从汉字的规则。承认书法之美依赖于汉字符号系统的有序性,并不会削弱我们对书法艺术家独创性的评价。在西方传统美学的影响下,我们把创作者的迷狂状态看得过于神秘了。许多人觉得,不管是在作者那里,还是在读者那里,都有一种全然不同于日常经验的“审美经验”在起作用。然而,笼而统之用“审美经验”来说事,非但不能增加艺术性,反而会败坏具体而微的艺术感觉。相形之下,用“高峰堕石”、“夏云舒卷”等来形容书法的古人,反倒要离事情本身更为接近。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作为书法基本造型“材料”的汉字,既不是象形的图画,也不是抽象的图案,而是一套具有极强抽象性和系统性的符号。书法家并不关心如何在理论上把握文字的符号性,他们关心的是这些符号性的文字如何从感性上得以生动的显现。就跟玫瑰花的能指不会被它的所指(爱情)耗尽一样,在以写字为美的文化生活形式中,文字的能指也不会被它的所指耗尽——人们在读懂字义的同时,也停留在字的表面,琢磨如何把字写得更好。
然而,在当今这个时代,汉字越来越成为一种单纯为语言服务的记号。数码化的汉字固然也保留了各式各样的字体,甚至各式各样的书法式样,但是今日之大众并不打算去临摹它们,而是 更愿意像拣字工人那样消耗它们。书法家是精益求精的写字人,和拣字工人不同,他从不把汉字看作现成的可以消耗的材料,而是看作不确定的、需要不断反复才能形成的东西。当电脑键盘摧毁了书法赖以生长的广阔的民间土壤时,书写汉语的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终结了。一方面,汉字变得越来越像纯粹的记号;另一方面,书法变得越来越像脱离语言的图像。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摘编自陈岸瑛《从符号学的角度看文字与书法》)下列有关“书法”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审美特性这个角度来说,书法的成就在于它的“美”或由它所激起的“审美体验”;但我们不宜过多地把目光集中于此。 |
B.书法和写字之间有着朴素的联系,书法从根本上讲也是写字,当书法家把某个字体写到极致,从而使它具有典范的意义时,“写字”就变成了“书法”。 |
C.书法的美必须遵从汉字的规则,依赖于汉字符号系统的有序性,而不能由书法家凭空创造。 |
D.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其具体而微的艺术感觉只适合用“高峰堕石”“夏云舒卷”等具体优美的比喻来形容。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汉字系统的高度有序性是指汉字在集体书写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高度有序的偏旁、笔划体系,这一体系即使脱离了汉语,也仍然具有汉字的魅力。 |
B.汉字既不是象形的图画,也不是抽象的图案,而是一套具有极强抽象性和系统性的符号,从符号学的角度看文字与书法就是以这一观点为基础的。 |
C.书法家把汉字看作不确定的、需要不断反复才能形成的东西,对写字精益求精,这与捡字工人把汉字看作现成的可以消耗的材料不同。 |
D.随着电脑的普及,书法赖以生长的民间土壤已被摧毁,虽然数码化的汉字保留了各式各样的字体和书法式 样,但书写汉语的终结已经无法挽回。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玫瑰花的能指是作为植物的玫瑰花,其所指是爱情;文字的能指是它作为符号的形态,所指是符号背后的含义。书法家更为关心的是文字的能指而非所指。 |
B.书法以艺术为目的,书法家正是凭借全然不同于日常经验的“审美经验”来创作书法作品的,读者也正是以这样的“审美经验”来欣赏作品的。 |
C.作为书法基本造型的“材料”,汉字具有超越汉语的独特魅力,因此我们即使看不懂一幅书法作品的内容,也有可能被它生动显现出来的形态美而感染。 |
D.汉字变得越来越像纯粹的记号,书法变得越来越像脱离语言的图像,这两种现象本质上是一样的,都背离了以写字为美的文化生活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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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村庄安庆
①村庄真是一个固执的地方,多少代就在那里矗立着。而且村庄自信,从村庄走出的人,无论走多远,有了多大的变化都还会回来看她。而远走的人,无论去了哪里,梦里都还是村庄里的人村庄里的事。
②春节在家时,有一天儿子对你说,爷爷的手工面真好吃。儿子去老人的锅里给你盛了一碗。你怔怔地捧着,自己就是吃父亲的手工面长大的啊,现在自己的孩子也喜欢上父亲的手工面了,想起自己在城里馋时去吃街上的手工面,父亲的手工面才是最最好吃的啊。你的泪掉在了碗里。
③走在流浪途中的人最频繁想起的一个词,就是“村庄”。那个在某棵树下埋着自己胞衣的地方是永远忘不了的。那里才是你最终的灵魂,才是你灵魂的栖息之地。是又一次远行,背起行囊就要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地想起村庄,忽然想起“温暖的村庄”这几个字,你对村庄的温暖有了一种疼痛的体味。当脚步踏在村口的时候你的心悸动起来,那是一种远行,带着一种漂泊,一种苦寻的远行。你在村口闭上了眼睛,真的,一刹那,你竟然不敢大睁着眼睛去看自己的村庄。但你还是睁开了,你实在想看看想念中的村庄,永远系着你灵魂的村庄。树叶在你离开时才刚刚成片,才刚绽出一年的旺盛,现在竟然也开始落了。时光真是无情,时光真像一把锋利的钳子,再坚硬的钢丝也能铰断。妻子和两个孩子站在胡同口,你看见他们了,他们手拉着手看你慢慢地走近。妻子牵着他们的手不让他们跑,你悠然看见孩子们长高了。时光也真是有意思,女儿的辫子撵上妈妈的长了,儿子在用一双孤疑、期盼又调皮的眼神看着你。
④村庄是很大的,要真正走遍村庄也是不容易的,村庄好像是让你永远都不会走遍的,你长到八十岁,回头一望,你真的会有没有走过的地方,没有去过的人家。其实这就是村庄的阔大,村庄给你的念想。村庄是太大了,多少年多少代她生长了多少树多少庄稼,衍生了多少人,养过多少鸟多少牲畜,建起了多少房子,多少人走成了多少路,你怎么会把村庄走遍呢?其实,村庄是很小的,抬一抬腿就到头了,村庄就是巴掌大的一个地方。只是那巴掌一握就会把好多游子,把好多时光,把好多的梦,把多少年庄稼的长势握在手里。
⑤你现在又离开村庄了,你又天天走在城市的大街上。有一天你又站在阳台上,你遥望着村庄,你忽然又想起“温暖的村庄”了,你想起了一棵孤独的坟树,坟树下的母亲,坟树上留恋着悠然盘旋的鸽子,坟树,其实是你最大最痛的怀念。你想起一生都守在村庄的父亲,你想应该让父亲来这个城市走一走。站在窗口忽然想,让父亲来看看城市的成长,城市的模样,让父亲也站在楼上望一望他住了一生的村庄吧。
⑥你的心已经跑回村庄。
⑦村庄永远固定地在那个地方等你。
(选自《散文百家》2007年第07期,有删节)总观全文,“村庄”具有哪些特性?
第③段说到离开村庄的人对村庄的温暖有一种“疼痛的体味”,这种“疼痛的体味”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末段“村庄永远固定地在那个地方等你”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文章的标题是“温暖的村庄”,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