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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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蕾上的乡愁
野夫
①所谓乡愁,对我而言,大多时候只是某种童年的味觉。
②记忆中的那些口感,在被岁月发酵后往往形成经久回味的芳馥,于只身远游的路上,时时诱发你“不如归去”的念头。
③我已经走遍了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地方。当对未知事物的尝鲜渴望渐渐餍足之时,我知道我的青春业已耗散在穿州过府的五味百感中;这时,乡愁开始从舌尖上漫漶而来,在枯涩得近乎麻木的味蕾上绽放出怀乡的忧郁――我知道,我于此际开始衰老。而一根老了的舌头,则会像蛇信般搜索回山的径路,它似乎比身体还更需要故乡的饲养。如果不能找到孩提时的食单,也许就会枯叶般迅即陨落。
④我所成长的时代仿佛正是这个国家的漫长荒年。那是在迹近穷壤的鄂西南边地,一个土苗汉侗杂居的小镇。原乡民在遥远的古代,大抵曾经被唤作“武陵源中人”,抑或在书卷里有过鲜衣美食;但在我断奶之后,体味到这个世界的却是粗食杂粮――在那个年代,山胞们多无主食和配肴之分,而菜谱一说,则肯定奢侈得闻所未闻。
⑤比如土豆红薯这些分属菜蔬的作物,那时多是平民人家活命的晚餐;而一碗汤面,往往竟成了重情讲礼门第待客下饭的主菜。尽管如此困顿,但依旧有许多当时用以度荒果腹的野菜,居然装点了我们的简单生活,并构成我的童年味觉,成为今日乡思中津津有味的美食。
⑥我怀念故乡的食物首推由“蕨”衍生的几道村肴。
⑦其一曰凉粉。这几乎是父母在夏天的最高奖赏——给五分钱,去街上买一碗,绝对在半秒间吸溜得一干二净。这是用山中的蕨根捣粉搅糊后用漏瓢制成的粉条,然后用自制泡菜的酸水加上辣椒粉勾兑即可食用。
⑧其二曰蕨苔。也即蕨长出地面的那部分,约尺许,色青红,不蔓不枝,头卷曲如问号。食前需要先用水稍煮一煮,再捞出炒海椒面和腊肉。
⑨其三曰蕨粑。原材料也即蕨根粉,在搅糊时兑以剩饭,凝结晒干,食用时切片炒肉。当然这道菜,一般则只在逢年过节的席面上才会搬上。
⑩蕨,原是山野间的一种寻常植物,但早在商周时代,就已然进入中国人的食谱,其学名谓之“薇”――它几乎贯穿了我们整个文学史。商遗民伯夷叔齐兄弟,“义不食周粟”,躲进首阳山中,靠的就是“采薇”而食。之后的诗人呼喊着“采薇采薇胡不归”且“长歌怀采薇”时,已经不再是灾年里的口腹之念,表达的却是一种隐逸的悬想和对当朝者的不合作立场。也许正是因为有“蕨”在漫山遍野的卑微存在,才能使得代复一代的读书人还能勉强残留一点决绝的风骨,在饥饿的肚肠和空虚的精神之中找到最后的依赖。
⑪多数人在荣辱沉浮的命途中,都会忠实于童年的味觉――这是一种构成出身的元素,同时还可能是一种人生的底色和立场。毛泽东位及九五之尊,万变不离的还是红烧肉和辣椒,一份乡村小地主家的食品趣味,大抵也决定了他一生的选择。而晋朝时的大官人张翰,则可以在秋风起时,因为想念故乡的鲈脍莼羹,竟然挂冠归去。
⑫许多年以来,我像米兰昆德拉所说那样――从一个酒杯走向下一个酒杯――似乎已经尝遍了生活食色。贫困童年时垫下的野蕨村蔬,仿佛一直耿耿于怀未能被尘世的珍肴所消化,且固执地在我飘浮失重之际,提醒着我的味觉。也许正是那些古老的养分,一直支撑着我的身心,使我在怀乡的饥饿时分,要不断地反刍这些隔年的粮食。
(选自《尘世挽歌》,有删节)
请赏析第3段中划线的句子。
第⑤段中作者为什么说“当时用以度荒果腹的野菜”,“成为今日乡思中津津有味的美食”?结合全文找出理由
第⑩自然段中写到了蕨的学名“薇”以及伯夷叔齐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味蕾上的乡愁”为题目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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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9—11题。
道家的永恒价值
傅佩荣
老子有“小国寡民”的观念,庄子也向往“上如标枝,民如野鹿” (君主有如高处的树枝,人民有如自在的野鹿)(《庄子·天地》),亦即都有“无为而治”的理想。这种理想在汉代初期形成“黄老治术”,与民休养生息。然而,一旦形成治术,落实为“用”,则其原始理想难免打了折扣。道家固然是如此,儒家呢?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情况也好不了多少。
如果即体言用,注定将会变质走样,那么在未能明体就想致用时,后果不是更加不堪设想了吗?于今之计,我们只能尽力准确地把握道家的思想,至于能否应用于生活中,则要看个人的造化了。今日处于“后现代社会”,对于传统基于理性所建构的价值观(如仁义、礼乐),全都加以质疑,形成“价值归零”的现象。譬如,近些年来蔚为流行的口语“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就是鲜明的例证。在古代,遭逢天下大乱,个人在社会上怀才不遇,所以一方面明哲保身,同时也培养悟道的智慧,冀求精神上的逍遥无待。在今日,则有民主制度保障人权,自由幅度少有拘限,信息设备又提供了无比开阔的虚拟世界。这真是个“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美丽新世界啊!然而,越是多样的选项,也将使选择越加困难,自由一变而为压力。因为在未能了解 “自我”之前,“自由”往往只是任性盲动或恣意盲从的代名词,其后果常为懊恼与悔恨,最后沦于“重复而乏味”的不堪之境
有一弊,也可能有一利。道家批判社会上的既成规范时,也说过“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的话,听起来有些后现代的意味。但是,这种“破”是建立在“让生命在道中安顿”的智慧上的,破小所以立大,要让自我回溯于一个完整而永恒的根源。任性不是自由,盲从更不是自由,只有回归于整体的道中,化解了身心的执著,开启了灵性的力量,以此为自我的真正主体,做到“外化而内不化”,然后才有自由可言。换言之,今日社会的外在自由,正是我们寻求内在自由的最佳契机。后现代社会所能提供的唯一优势,正是道家思想可以大显身手的新天地。
如果从哲学角度评估道家的得失,则正面的肯定是不言而喻的。西方学者习于以儒家为“伦理学”的宣讲者,我们的辩护是“儒家不仅只有伦理学的成分”;但是要揭示儒家的形而上学内含,总是难免多费唇舌而未必有效。至于道家,则自从老子说出了“道可道,非常道”一语之后,学者无不肯定“道”为形上学所欲彰显之本体,因而也对道家另眼相看,视之为极富智慧的哲学立场
9.下列不属于文中所提的“价值归零”的两项是( )( )(5分)

A.对传统给予理性所建构的价值观全加以否定
B.这些年流行的“只要我喜欢,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口语
C.在某一领域已经很成功的人士,从一个新的领域开始
D.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E.在信息世界里寻找无尽的自由
10.文章中的画线句“美丽新世界”指的是什么?(3分)
11.从文中概括道家的价值 (4分)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夜色中的喃喃艺语
刘海建
夜凉如水。
很久没有在凌晨还依窗而立。
这幽暗微冷的静谧中,沉睡在心底的夜来香,不知何时悄然绽放。我找不到什么言语说出她散发了怎样的香气,只是那美,早已将我的感官击碎。
我突然想起了那段被叫作童年的岁月,它的美丽淳朴常常让我不忍去回忆,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它给弄坏了。真的,它是用最简单的游戏法则构筑了“美”的本然世界,以最微不足道的奖励圆满了一个个硕大的梦想——那当真是一段不能复制的奢侈时光。
那个时候,最让伙伴们垂涎三尺的冰棍儿,顶多也就一毛钱一根,却能把我们小小的心窝,塞满大堆大堆的快乐。到了冬天落雪的日子,大家呼朋引伴地雀跃在茫茫的雪地里,比谁堆的雪人最大,比谁滚的雪球最结实,那个年纪的孩子,都还不知道什么叫作寒冷。春风吹起时那就更妙了,最先脱去棉衣的那个人,一定是我心目中的英雄。而后跑回家中,央求着母亲帮自已换上春衣,虽然在多数时候都不会得逞。秋天我们就去林子里捡树叶,或者做成书签,或者用胶水在白纸上制作树叶拼图。其实伙伴们的手艺都不高明,但大家仍然会唧唧喳喳地评出一个最棒的第一名。
毫无线索地,我想起了少年时爱听的那首歌:从前有个传说,传说里有你有我,我们在阳光海岸生活。有些梦不做不可,有些话一定要说……
那时,我好像还不大知道歌里唱了些什么,只是朦胧地感到,那歌声中有一片阳光灿烂的海滩。那个时候的自己,似乎离现在已经过于遥远,连记忆都已变得陌生。我再想想,好好想想,想想那个飞扬跋扈的青春,还有洒脱不羁的成长:懵懂、单纯、执著、狂热、无所顾忌,爱做多多的梦,爱想多多关于未来的事,爱扒着地图用手指在上面游来游去,告诉自己以后要在这里,还要去那里。
忆起了那个裙裙飘摇的年代。我的身边走着一个清瘦的少年,他有一张俊朗的脸,沉默羞涩。那时的我像只闹喳喳的麻雀,而他平日里却言语不多,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他帮数学老师收作业,我帮语文老师收作业。我们放学一起回家,下课一起上厕所,只是到了门口时,他进右边,我进左边。他身上常年只有一块钱,喜欢在校门口的小摊儿买烤山芋,然后就把一个掰成两块儿,我一般都会抢到大的,他就开心地吃着那个小的。我说我高中一定要考到省重点去,他说那他也去。我说我们还要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吃烤山芋。他说好,永远一起。其实那时,我们谁都不懂,永远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这可不可以算作誓言,只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听过比这更让人憧憬的约定。后来,我如愿考上了省重点,他却失约,留在了当地的一所普通高中。
前些日子,突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到我的手机,一个沉稳厚重的男中音对我说,是我,我现在是一名军官了。
这些年里,我一直固执地以为,只有年少时的情感,才值得我们用一生去铭记。有些时候,那仅仅是一个人偷偷喜欢,偷偷为一个身影心跳,偷偷为一个微笑沉醉。有些时候,那仅仅是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的善待和迁就,仅仅是在友谊的名义下给予的温存和暖意。但这所有的所有,都不带丝毫造作的嫌疑,也无关任何欲望或世俗的动机,那善待是真的善待,那暖意也是真的暖意。也正是这些与锦瑟年华有关的心动、感伤、幸福、羞涩,不论岁月把你带去了何处,当你回头望时,它们却始终诚恳地站在那里,站成我们生命中郁郁葱葱的绚烂风景。
夜色越来越浓,似乎是黎明前的黑暗。窗外的小虫早已经睡下,我的思绪却仍然在飘荡。我无意于缅怀什么,也没有为过往而感伤,只是,在一片夜色温柔的旷地上,我依稀看到了一个渐行渐远的少年的背影:清瘦、羞涩、俊朗、落寞。
来风了,它在蹭我的脸呢。
这么晚,夜的温柔,一定是只为我一个人而敞开的吧。
(选自《散文》2008年6期,有删节)
文章题目有“喃喃呓语”,阅读全文,说说“呓语”的意思。
答:
“这幽暗微冷的静谧中,沉睡在心底的夜来香,不知何时悄然绽放。我找不到什么言语说出她散发了怎样的香气,只是那美,早已将我的感官击碎。”说说这个句子的艺术手法和表达效果。
答:
文章是怎样组织材料的,请说说文章的结构安排。
答:
对清瘦同学那么美好而甜美的回顾,被一个电话打断了,结合倒数第三段的文字,请你说说作者的观点和有些什么样的感受。
答: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灵感忽至
冯骥才
凌晨时分,被一种莫名的不安扰醒,这不安可不是什么焦虑与担心,而是有种兴致在暗暗鼓动。缘何如此兴奋,我自己也不知道。随后想到今天是元旦。这一天就像时间的领头羊,带着一大群时光充裕的日子找我来了。
妻子还在睡觉,房间光线不明。我披衣到书房。平日随手堆满了书房的纸页和图书,在迷离的晨色里充满了温暖和诗意。这里是我安顿灵魂的地方。我的巢不是用树枝搭起来,而是用写满了字的纸和书码起来的。我从中抽出一页素纸,要为今天写些什么。待拿起笔,坐了良久,心中却一片茫然。一时,人像浮在无际无涯的半空中,飘飘忽忽,空空荡荡。我便放下笔,此时虽有情绪,却无灵感。
写作是靠灵感启动的。那么灵感是什么?怎么就能得到灵感?不知道。似乎它想来就来,不请自来,但有时求也不来,甚至很久也不露一面,好似远在天外,冷漠又悭吝。我起身打开音乐。我从不在没有心灵欲望时还赖在桌前。
  音响里播放出的歌,是前几年从俄罗斯带回来的,曲调浑厚而忧伤。忧伤的音乐最容易进入心底,撩动起过往的岁月积存在那里的抹不去的情感。很快,我就陷入这种情绪里。
这时,忽见画案那边有一片金黄色的光。它很小,静谧,神秘;它是初升的太阳照在对面大楼的玻璃幕墙反射下来,落在画案那边什么地方。此刻,书房内的夜色还未褪尽,在灰蒙蒙、晦暗的氤氲里,这块光像一扇远远亮着灯的小窗。也许受到那忧伤歌声的感染,这块光使我想起40年间蛰居的那间小屋,还有炒锅里的菜叶、破烂的家什、混合在寒冷的空气中烧煤的气味、妻子无奈的眼神……然而,在那冰天雪地时代,唯有家里的灯光才是最温暖的。于是,此刻这块小小的光亮变得温情了。我不禁走到画案前铺上宣纸,拿起颤动的笔,蘸着黄色和一点点朱红,将这扇明亮的小窗子抹在纸上。随即是那扰着风雪的低矮小屋。一大片被冷风摇曳着的老槐树在屋顶上空横斜万状,说不清那些苍劲的枝桠是在抗争还是兀自挣扎。在通幅重重叠叠黑影的对比下,我这亮灯的小屋反倒显得更加温馨与安全。
记得有一年,特大的雪下了一夜,我的矮屋门槛太低,早晨推不开门,门外挡着的积雪足足有两尺厚。我从这小窗户跳出去,用木板推开外边的雪才把门打开。当时,我们从家里走出,站在清冽得冻耳朵的空气里,多么像雪后从洞里钻出来的野兔……于是,我把矮屋前大块没有落墨的纸当做白雪。我用淡淡的水墨渲染地上厚厚而柔软的白雪时,还记起那时常有的一种盼望——有朋友来串门和敲门。支撑我们走过困境与苦难的,不是人间的种种情与义吗?我便用笔在雪地上点出一串深深的脚窝渐渐通进我的小屋。这小屋的灯光顿时更亮,黄色的光影还透射到窗外的雪地上。
  没想到,就这样一幅画出来了。温情又伤感,孤寂又温馨。画中的一切都是我心底的景象。我写过这样一句话:“人为了看见自己的内心才画画。”而心中的画多半是它们自己冒出来的。这是一种长久的日积月累,等待着有朝一日的升华;就像冬日大地上的万物,等待着春风吹来,一切复活;又如高高一堆枯枝干柴,等待着一个飞来的火种。这意外出现的火种就是灵感。
  灵感带来突然之间的发现、突破、超越与升腾。它是上天的赐予,是上天对艺术家的心灵之吻,是对一切生命创造的发端与启动。那么,人们只有束手等待它吗?当然不是。正如无上的爱总是属于对它苦苦的追求者的。在你找它时,它一定也在找你。当然,它不一定在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来。
  新年初至,灵感降临我的书房画室,这于我可是个好兆头。当然,只要我守住自己的信仰与追求及其所爱,灵感会不时来吻一吻我的脑门。
(有删改)
“灵感是什么?怎么就能得到灵感?不知道。”其实在后文中作者已经对这两个问题做了回答,请你简要概括。
第六段中,作者插入一段大雪封门的记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人为了看见自己的内心才画画。
(2)只要我守住自己的信仰与追求及其所爱,灵感会不时来吻一吻我的脑门。
绘画也是一种创作,在作者的这次绘画经历中你得到哪些有关创作的启示?请列举两条并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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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公湖边的鹰
几只鹰在山坡上慢慢爬动着。
第一次见到爬行的鹰,我有些好奇,于是便尾随其后,想探寻个仔细。他们爬过的地方,沙土被沾湿了。回头一看,湿湿的痕迹一直从班公湖边延伸过来的,在晨光里像一条明净的布条。我想,鹰可能在湖中游水或者洗澡了。高原七月飞雪,湖水一夜间便可结冰;这时若是有胆下湖,顷刻间肯定叫你爬不上岸。
班公湖是个奇迹。在海拔四、五千米的高原上,粗糙的山峰环绕起伏,幽蓝的湖泊在中间安然偃卧。与干燥苍凉的高原相对比,这个不大的湖显得很美。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湖面便扩散和聚拢着片片刺目的光亮。远远地,人便被这片光亮裹住,有眩晕之感。
而这几只鹰已经离开了班公湖,正在往一座山的顶部爬着。平时所见的鹰都是高高在上,在蓝天中飞翔。它们的翅膀凝住不动,像尖利的刀剑,沉沉地刺入远天。人不可能接近鹰,所以鹰对于人来说,则是一种精神的依靠。据说,西藏的鹰来自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它们在江水激荡的涛声里长大,在内心听惯了大峡谷的音乐,因而形成了一种要永远飞翔的习性。它们长大以后,从故乡的音乐之中翩翩而起,向远处飞翔。大峡谷在它们身后渐渐疏远,随之出现的就是无比高阔遥远的高原。它们苦苦地飞翔,苦苦地寻觅故乡飘远的音乐……在狂风大雪和如血的夕阳中,它们获取了飞翔的自由和欢乐;它们在寻找中变得更加消瘦,思念与日俱增,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
而现在,几只爬行的鹰散瘫在地上,臃肿的躯体在缓慢地往前挪动,翅膀散开着,拖在身后,像一件多余的东西。细看,它们翅膀上的羽毛稀疏而又粗糙,上面淤积着厚厚的污垢。羽毛的根部,半褐半赤的粗皮在堆积。没有羽毛的地方,裸露着红红的皮肤,像是被刀剃开的一样。已经很长时间了,晨光也变得越来越明亮,但它们的眼睛全都闭着,头颅缩了回去,显得麻木而沉重。
几只鹰就这样缓缓地向上爬着。这应该是几只浑身落满了岁月尘灰的鹰,只有在低处,我们才能看见它们苦难与艰辛的一面。人不能上升到天空,只能在大地上安居,而以天空为家园的鹰一旦从天空降落,就必然要变得艰难困苦吗?
我跟在它们后面,一旦伸手就可以将它们捉住,但我没有那样做。几只陷入苦难中的鹰,是与不幸的人一样的。
一只鹰在努力往上爬的时候,显得吃力,以致爬了好几次,仍不能攀上那块不大的石头。我真想伸出手推它一把,而就在这一刻,我看到了它眼中的泪水。鹰的泪水,是多么屈辱而又坚忍啊,那分明是陷入千万次苦难也不会止息的坚强。
几十分钟后,几只鹰终于爬上了山顶。
它们慢慢靠拢,一起爬上一块平坦的石头,然后,它们停住了。过了一会儿,它们慢慢开始动了——敛翅、挺颈、抬头,站立起来。片刻之后,忽然一跃而起,直直地飞了出去。
它们飞走了。不,是射出去了。几只鹰在一瞬间,恍若身体内部的力量迸发了一般,把自己射出去。
太伟大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几只鹰转瞬间已飞出很远。在天空中,仍旧是我们所见的那种样子,翅膀凝住不动,刺入云层,如若锋利的刀剑。
远处是更宽阔的天空,它们直直地飞掠而入,班公湖和众山峰皆在它们的翅下。
这就是神遇啊!
我脚边有几根它们掉落的羽毛,我捡起,紧紧抓在手中。
下山时,我泪流满面。
鹰是从高处起飞的。
文中刻画了行走于地面的“鹰”和翱翔于蓝天的“鹰”的两个形象,这两个形象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作者描写这两个形象的用意是什么?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
(2)鹰是从高处起飞的。
文章结尾处作者说“这就是神遇啊!”,你怎样理解“神遇”这一说法?
文章以第一人称“我”结构全篇,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5题
人生的爱好者
  我们晓得如果我们把积极的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当地混合起来,我们能够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与不动作之间;介于尘世徒然的匆忙与完全逃避人生责任之间;在世界上的一切哲学之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美满的理想了。还有一点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的观念的混合,产生了一种和谐的人格;这种和谐的人格便是一切文化和教育的公认目的。我们在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一种生的欢快和爱好,这是值得注意的。
要我描写这种人生的爱好的性质是很困难的;用一个譬喻来说明,或叙述一位人生的爱好者的真事迹,是比较容易的。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很自然地浮上我的心头。当我说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时,一定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的。他不曾做过大官,没有权力和外表的成就,除一部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散文之外,也不曾留给我们什么文学遗产,可是他至今日依然是一堆照彻古今的烽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是简朴的,风格也是简朴的,这种简朴的特质是令人敬畏的,是会使那些较聪明较熟悉世故的人自惭形秽的。他是今日人生的真爱好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反抗尘世欲望的念头,并没有驱使他去做一个彻底的遁世者,反而使他和感官的生活调和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与道家的闲散生活和反抗儒家的教义,已经在中国活动了两百多年,而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合并起来,造成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在陶渊明的身上,我们看见那种积极的人生观已经丧失其愚蠢的满足,而那种玩世的哲学也已经丧失其尖刻的叛逆性,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的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期了。在我的心目中,陶渊明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奇怪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肉的专一和灵的傲慢的奇怪混合,就是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种混合中,感官和心灵是和谐相处的。因为理想的哲学家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看见尘世的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而不敌视人生。因为陶渊明已经达到了那种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内心冲突,所以他的生活会象他的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
陶渊明就这样过着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的田园诗人,做一个智慧而快活的老人。可是在他那部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其中有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后代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见一种造成和谐的生活的情感与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经达到完全自然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超越过他。他在《归去来辞》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酷爱人生的情感。
(1)"这两种不同的观念"指的是什么?
答:
(2)"最健全最美满的理想"的要素是什么?
答:
为什么作者认为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请分条概括。
  答:(1)
(2)
(3)
(4)
作者认为的"人类智慧第一次""达到成熟期"的标志有哪些?
答:
心灵发展到"真正和谐的境地"需要一种怎样的智慧?
答:
结合本文,你如何认识陶渊明在《归园田居》结尾说的"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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