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12分)
雨的四季 (刘湛秋)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1)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的雨点就打来了。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 ,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晒甜。(2)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尔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不像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力,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1982年6月3日北京请仿照下列对春雨特点的概括,完成其他三季雨的特点概括。
春天的雨清新娇媚; 夏天的雨 ;
秋天的雨 ;冬天的雨 。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彩之处。
第⑤自然段开头作者连续进行了四次转折,对此,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提示】句子、文段采用转折关系,一般是转折词后面的内容才是说话人所要表达的真正意图,转折的目的是为了突出强调转折连词后的内容。
A.第一个转折,是针对冬天天冷,人们怕雨再带来湿冷的心理,转折突出雪花的美丽会打破这一心理,而受到欢迎。 |
B.第二个转折是针对冬天北国雨少,转折强调南国还是有,和北国相比的不一样之处。 |
C.第三个转折,是针对南国其他季节雨多,转折突出冬天雨少,却另有特点,引出下文对冬天南国雨的描写。 |
D.第四个转折是针对冬天一般多风、干涩的气候特点,转折强调冬天的雨给人的别样的温暖感受。 |
简要分析作者运用什么样的表现手法,把《雨的四季》写得美轮美奂,打动人心的。
11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火腿
梁实秋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①,老板奏刀,砉②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 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第一句是:
“你改悔罢!”
这是《新约》上的句子罢,但经托尔斯泰新近引用过的。其时正值日俄战争,托老先生便写了一封给俄国和日本的皇帝的信,开首便是这一句。日本报纸上很斥责他的不逊,爱国青年也愤然,然而暗地里却早受了他的影响了。其次的话,大略是说上年解剖学试验的题目,是藤野先生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同级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
我便将这事告知了藤野先生;有几个和我熟识的同学也很不平,一同去诘责干事托辞检查的无礼,并且要求他们将检查的结果,发表出来。终于这流言消灭了,干事却又竭力运动,要收回那一封匿名信去。结末是我便将这托尔斯泰式的信退还了他们。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作者详细介绍“你改悔吧!”这一句话的来历,用意何在?你是怎样理解的,试简释。
“‘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你认为漏字圈的可笑么?圈的用意是否在讥刺“我”?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对于这句话你如何理解?
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试简说作者意见是如何变化的。
)阅读《教育你的父母》,完成小题。(共15分)
教育你的父母 梁实秋
“养不教,父之过。”现在时代不同了。父母年纪大了,子女也负有教育父母的义务。话说起来好像有一点刺耳,而事实往往确是这样。
“吃到老,学到老。”前半句人人皆优为之,后半句却不易做到。人到七老八十,面如冻梨,痴呆黄老,步履维艰,还教他学什么?只会含饴弄孙,或只坐在公园木椅上晒太阳。这时候做子女的就要因材施教,教他的父母不可自暴自弃,应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人生七十才开始”。
代沟之说,有相当的道理。不过这条沟如何沟通,只好潜移默化,子女对父母向来便耳提面命。上一代的人有许多怪习惯,例如:父母对于用钱的方式,就常不为子女所了解。年轻人心里常嘀咕,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一个钱看得像斗大,一串串地穿在肋骨上,就是舍不得摘下来。眼瞧着钱财越积越多,而生活水准不见提高。嘀咕没有用,要事实上逐步提示新的生活模式。看他的一把坐椅缺了一只脚,垫着一块砖,勉强凑和,你便不妨给他买一张转椅躺椅之类,看他肯不肯坐。看他的衣服捉襟见肘,污渍斑斑,你便不妨给他买一件松松大大的夹克,看他肯不肯穿。这当然不免要破费几文,然而这是个案研究的教学法,教具是免不了的。终极目的是要父母懂得如何过现代的生活,要让他知道消费未必就是浪费。
教育的方法多端,言教不如身教。父母绝非低能,大抵也会知道模仿。在公共场所,如果年轻人都知道不可喧哗,他们的父母大概也会不大声说话。如果年轻人都知道鱼贯排队,他们的父母也会不再攘臂抢先。。种种无言之教,影响很大,父母教育儿女,儿女也教育父母。
有些父母在行为上犯有错误,甚至恶性重大不堪造就,为人子者也负有教育的责任。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而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说,父母有错,要委婉劝告,不可不管;他不听,也不可放弃不管,更不可怨恨。当然,更不可以体罚。看父母那副孱弱的样子,不足以当尊拳。
(选自《读者》)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3段“要让他知道消费未必就是浪费”中“未必”一词可以去掉吗?为什么?
阅读全文,作者认为应该怎样教育父母?
第4段划线句有什么作用?你能在空白处再补充一个类似的例子吗?
阅读《玉米人》,完成小题。(共15分)
玉米人迟子建
(1)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2)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3)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4)“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5)“我想买四穗。”我说。
(6)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7)“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8)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9)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10)“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11)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12)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13)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 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14)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威性地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手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15)夏季过去了,街上烤玉米的人都不见了。有一天路过天桥,在苍茫的蓝色中,我忽然想起了那个烤玉米的人,想起了他清瘦而黧黑的脸,以及他灵活地转动炭火上的玉米时的知足的神态。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他为了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他这种固执,难道不可贵吗?
(16)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选自《迟子建散文》)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内容。
简要分析文章14段玉米人从“惊恐”到“安闲从容”的原因。
文章15段说“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怎样理解“神灵之光”?你觉得“他”身上哪些地方具有“神灵之光”?
文中提到两个烤玉米的人,结合现实生活,你更赞同哪位玉米人的做法?
诱杀
孙兴运
①猎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手。因为猎人知道要做一个好猎人,不仅要弹无虚发,更需机智谋略。猎人之所以优秀,是因为他懂得诱杀,而不是搏杀。他知道凶猛的虎狼豺豹是惹不得的,动辄便有性命之忧。而性情温顺的鹿兔马羊是可以大开杀戒的。
②猎人的机智有些阴险,他不射杀第一只猎物,而是打伤后捉住,当诱饵绑于树上,自己躲在树丛中悠然地等待着。等猎物的哀鸣声唤来同伴时,猎人才从树丛中伸出乌黑的枪管精确射杀。猎人知道弱小的动物要依群而生存,群内有着高尚的互助精神。正是这种高尚精神的存在,才使猎人每次都能满载而归。所以猎人常在归后偷偷地笑,笑那些猎物蠢不可言。
③那天早晨,猎人像往日一样踌躇满志地上了山。雨过天晴后的山比往日更清秀妩媚,泥土的清香和鲜花的芬芳在林子里弥漫着。猎人听到了鹿鸣声,他顿时精神一振。脚步便欢快起来了。
④鹿鸣声是从林子中央的一片空地上传来的。空地上的三头鹿浑然不知危险已经笼罩了它们,依然沉醉于嬉戏之中。猎人躲在树丛中开始谋划枪口下的第一个目标,他很快就发现了那是一头公鹿、一头母鹿和一头鹿崽。
⑤猎人缓慢地举起了枪,那头鹿崽在枪声中晃了一下便跪倒在地了。公鹿和母鹿闻声一惊,可跑出两步却回头看见了跪在地上的鹿崽。于是便仰天哀鸣。猎人正为自己的计谋而得意时,那两头鹿在凄厉的鸣叫声中一步一步地走近了鹿崽。
⑥当猎人再次举起枪管时,四面的林子里忽然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鹿鸣声,声音愈来愈大、愈来愈近。猎人正暗自欢喜,就看见有许多鹿从树丛中拥上了那片空地,齐声长鸣。又一声枪响,一头鹿轰然倒下了,血汩汩地喷涌而出,染得草地一片褐红。鹿群没有因为惊吓而逃散,鸣叫声却更加凄厉。鹿群的哀鸣声在猎人听来便是一曲高亢的凯歌。嘹亮的凯歌刺激得猎人血脉亢奋不已。
⑦随着枪声接连响起,七八头鹿已凛然倒下了。猎人胸腔里燃起的熊熊激情不得不因弹药的耗尽而熄灭。鹿群依然哀鸣着。猎人就燃起一枝烟悠然地等待着,想等到鹿群散去后再收获这次诱杀的硕果。正当猎人眯着眼乐呢,鹿群却炸开般地四下逃散了。
⑧猎人钻出树丛,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腥臭。猎人回头望了一眼就发现身后一只斑斓大虎正向他逼近。这附近怎么能有虎呢?就是有虎,听见枪声早该吓跑了呀!
⑨猎人忽然颤栗了:那群鹿!那群鹿在诱杀他!它们用身体耗光了子弹,那哀鸣声不仅召来了老虎而且掩盖了枪声!
⑩猎人终于在一声虎啸中没了气息。他临死也没弄明白,温顺软弱的鹿怎么会诱杀自己?
摘自《人民文摘》2005年第11期请细读文章,结合具体情节,说说文章标题“诱杀”包括了哪些内容?
文中第⑦段划线句“猎人就燃起一枝烟悠然地等待着”,请仔细体会“悠然”一词,用第一人称表达猎人此刻在想些什么?你认为猎人是个怎样的人?
在猎人诱杀温顺软弱的鹿群过程中,鹿群这些生灵的精神品质震撼着我们。请说说鹿群哪些品质震撼着我们?
试结合具体语句分析,对于猎人,课文作者表达了怎样的情感态度?你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