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朱铁志
①每个人的人生定位不同,生活态度自然就不同。打算把自己置于生活的哪个层次、何种境界,是每一个严肃生活的人都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也决定了这个人基本的生活方式。鲁迅立志揭出劣根性,以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把别人用来喝咖啡的时间用于读书写作。哈佛大学集中了全美甚至世界最优秀的学生,他们的校训正是“追求卓越”。是的,雄鹰不甘宇下,骏马难守圈栏。一个志存高远的人,必定将追求优秀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作为一种近乎本能的习惯。
②所谓习惯,是一种常态,一种下意识,一种自动化,一种经过长期培养历练而形成的自然而然的状态,一种无需思考即可再现的回忆。其程序好像早已置于大脑和肌肉中,成为一种特殊的记忆,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都是优秀的外化和证明,都会使人眼前一亮,为之折服和赞叹。
③优秀习惯的养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可以有一个明确的起点,但肯定没有固定的终点。但只要不断追求,每一个阶段性的成果都会成为一个新的起点。即便生命个体终结,后来者依然可以从他倒下的地方起步,向着更高的境界跋涉。
④优秀和勤勉是天然的盟友,是孪生兄弟。优秀的人无一不是勤勉的,而勤勉的人即便不是最优秀的,起码是比较优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勤勉本身就是优秀的代名词。所有天才无不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请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天才的神话,那种似乎不需练习就能演奏的神童,那种不费吹灰之力就品学兼优的学子,我们听说过,但没见过,不可太当真。即便有莫扎特那样的特例,于我等也毫无借鉴之可能,不可作为榜样盲目复制。道理很简单,你是你,你不是莫扎特。你我遍地都是,莫扎特只有一个。哲学常识告诉我们,特例不揭示必然性。聪明的人从来不把自己当特例,聪明人只知道下笨功夫。
⑤因为追求优秀,做什么都必须有“争创一流”的意识。食人俸禄,尽其本分,是常人的标准,而在优秀的人看来,是起码的德性;考上名牌大学,获得全优成绩,将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是一般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而在优秀的头脑中,仅仅是一个通向优秀的起点而已。因为定位于优秀,别人可以睡的懒觉自己不能睡,别人可以敷衍的责任自己不能推,别人可以视而不见的工作自己不能躲,别人可以心安理得的生活自己不能忍。
⑥优秀作为一种品质,当然离不开客观环境。但真正优秀的人懂得:命运只有把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真正的命运。平庸的人总是把别人的成功归结为环境好、条件好、人缘好、运气好,而把自己所有的失败归结为外在原因。优秀的人心里明白成功离不开客观条件,但从不过分依赖客观条件。他们懂得: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他们成功的时候往往以感恩之心面对社会、面对所有帮助过他们的人,把成功的功劳归结于客观条件。他们失败的时候,往往把原因归结为自己努力不够。优秀的人总是说自己不行,认为自己无知;平庸的人总是利用各种机会表白、粉饰自己。在真正优秀的人看来,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事情了。
⑦优秀是一种酵母,把它用到生活中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效果。套用一句诗人的话:优秀是优秀人的通行证,平庸是平庸者的墓志铭。   (摘自《人民日报》2011年4月19日,有改动)
认真阅读全文,找出文章的中心论点。用原文语句回答。
文章首段引用鲁迅、哈佛大学的事例的作用是什么?
怎样才能“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阅读全文,请概括出另外的两点来。
一是要不断追求;二是要勤勉;三是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是要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把文章第④段中的“优秀的人无一不是勤勉的”一句作为观点,请你参照下面示例再写一个具体事例作论据。
示例:闻一多日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沥尽心血,终于写成了《唐诗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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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下题。(共8分)
①眷天来了,万物生长,空气中飘荡的霉菌、尘螨、花粉、动物皮屑等一下子多起来了。这些物质与对其过敏的人体接触。就可以诱发接触部位的炎性症状或过敏反应。
②跟食物过敏不一样,春季过敏多为吸入性或者接触性的,尤其是花粉树粉过敏,表现出很强的季节性,而且比食物过敏更难以避免。
③避免过敏,理想的做法是找出过敏源,尽量避免或者减少接触。花粉树粉和尘螨是春季常见过敏源,对此过敏的人就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对花粉过敏的人,花粉浓度高的时候避免在户外停留太久,在户外时戴上口罩;在家关闭门窗并开启空调。回家后及时淋浴并更换衣物、鞋子。浴后尽快涂药膏.涂药后过一小会儿再加涂润肤霜,日常要注意皮肤保温。如果花粉引起喷嚏、鼻塞、流鼻涕.可用适当比例的盐水冲洗鼻子。如果对尘螨过敏,太长时间不用的空调首次开名之前要注意清洗过滤网,以防螨虫从出风口飘散出来。衣物及床上用品清洗后使用烘衣机干燥而不是悬挂在外:注意床垫、床底、被子、枕头、沙发、地毯、窗帘、毛绒玩具等所有容易积尘的地方定期吸尘清洁。最好选用纯棉高支床上用品或专门的防螨床上用品。
④以上方法仅适甩于预防和轻微症状者,如果过敏症状较为严重,请及时就医。
从说明对象来看,这是一篇说明文,采用了顺序。 (2分)
文章第③段运用了哪种说明方法,并分析其作用。(2分)
第②段加点的词语“多”能否删去,请简述理由。(2分)
请你依据全文内容为本文拟写一个恰当的标题。(不超过10个字)(2分)

阅读《成大事者必有静气》,回答下题
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陈常青
①“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晚清两代帝师翁同龢教导弟子时所言。他认为:圣贤之人越是遇到惊天动地的大事、险事,越能沉得住气。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②淝水之战,谢安率领东晋不足十万的兵力抵御百万虎狼之师,形势不可谓不凶险。可谢安在后方军帐里依然不慌不忙地下棋,可谓“险不惊于心”。前线军报传来,他只随意地看了一眼,又继续下棋。旁边的人实在忍不住了,上前询问前方战况。谢安轻描淡写地说道:“小儿辈已破敌。”可谓“成不喜于色”。谢安用他的表现很好地诠释了静气的内涵!
③那么,一个人的静气从哪里来呢?
④首先,养静气需要不断地去历练和积累。航天英雄杨利伟,在飞船里戴着航空手套,手持操作棒按电脑键盘,做到了200多次操作没有一次失误。(一)载誉归来时,面对记者,他吐露真情:只有经过十几年如一日地刻苦训练,不断积累经验,才能镇定从容地完成这样的操作。
⑤其次,养静气需要多读书。有些人之所以一遇大事就惊慌失措,很大程度是因为心里没底,也就是没有驾驭大事的能力和本领。如何拥有这种能力和本领呢?其中的一个途径就是多读书。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汲取前人的智慧,增长才干,克服恐慌。林语堂先生说的好:“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二)读书可以安顿好我们那颗动荡不安的心。所以,越是博学的人,视野越开阔,头脑越冷静,处事越镇静。
⑥养静气还要善养正气。只有正气在身,才能淡泊名利,才能不为进退滋扰,做到宠辱不惊。其实静气和正气是相互滋养的,正如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写道:“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⑦草静生于缝隙,树静立于风雨,人静行于世间。人不能没有静气,就像傲视苍穹的红杉不能没有坚固的根基,就像芳香四溢的鲜花不能没有普照的阳光。有静气的人,就如同巍峨的大山,任脚下花开花落,任世间风云变幻,岿然不动,坚定泰然。(三)
(选文有改动)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请你依据选文第②段谢安的表现,概括出“静气的内涵”。
请分别指出文中画线句子所运用的论证方法。
(一)
(二)
(三)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一个人应该怎样“养静气”。

说明文阅读
压力之下的夜食症
项捷
①夜深人静,有的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睡,其实他们正想着厨房冰箱里的好吃的,实在难以克制就起床冲向冰箱大吃一顿,等到情绪放松,才能美美地睡上一觉。你会不会经常有这种半夜爬起来吃东西的冲动呢?如果答案是有,甚至是经常如此,那么你可能要警惕了。这种三更半夜难以抑制的进食冲动可能不仅仅是一种习惯,而是一种病态。有研究显示,全球大约有1.5%的人患有这种名为夜食症的心理失调症,但是大多数人对于这种病症却知之甚少,甚至前所未闻。
②夜食症主要有两大表现形式:一种是患者经常夜晚食欲旺盛,体重逐渐增加,觉得沮丧而又无助;另一种是患者熟睡后又醒来吃东西,自己却浑然不知。经人发现或看到食物减少后,才知道自己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③为什么会得夜食症呢?精神压力是夜食症的诱因。
④夜食症在精神疾病中是一种比较普通的失调症。斯坦科德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大多数夜食症患者往往感到精神压力大,而且睡眠质量不高,经常一个晚上醒来3~4次。每次醒来,患者往往会直奔厨房去找零食吃。对于患者来说,这种进食的欲望是无法抑制的。
⑤斯坦科德认为,夜食症患者其实患上了3种失调症:饮食失调症、睡眠失调症和情绪失调症。午夜时分,他们的情绪越是焦虑和抑郁,食量就越会增加。斯坦科德相信,患者在潜意识中想要通过进食来调整情绪、减轻压力和帮助睡眠。这说明夜间进食可能是人体自我医治情绪问题和释放压力的一种无意识行为。研究人员发现患者经常选择一些高碳水化合物的食品,碳水化合物能够刺激复合胺的分泌。复合胺是人体内一种能够舒缓神经系统、促进睡眠的化学物质。
⑥夜食症患者在白天所吸收的热量要比正常人少。他们往往不吃早餐,但是在晚上大约9点之后直至翌日清晨的时间里,他们所吸收的热量至少是一天总量的四分之一,有时候甚至达到一半的水平。因此,患者当中很多人都有超重的现象。
⑦最近,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徐璎领衔的生物钟研究团队发现,当一种名为PER1的基因发生突变时,可能会导致夜食症。人类作为最高级的哺乳类动物,有3个PER的基因,分别是PER1、PER2和PER3,它们各自精准地控制着人体的不同功能。PER1控制吃饭,PER2控制睡眠。在正常情况下,PER1和PER2是保持同步的,以保持睡眠和饮食周期的均衡。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基因发生突变,使得机体的各种生物钟不能步调一致,就会出现夜晚该睡觉却又想吃饭的症状。
⑧患上了夜食症也不必恐慌,它是有药可医的。
⑨科学家通过实验发现,一些抗抑郁药物对于70%的夜食症患者很有帮助。研究表明,托吡酯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夜食症的药物。另外,有科学研究显示,夜食症患者体内两种与睡眠和胃口有关的激素--褪黑素和瘦素的含量较低。与此同时,与精神压力有关的激素皮质醇的分泌则较高。这意味着患者可以通过服用褪黑素和瘦素来促进睡眠和减少饥饿感。
(选自《百科知识》)
阅读全文,在下面空格内填出相应的说明内容。
夜食症的含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夜食症的治疗
第③段在全文中起了什么作用?
文中第⑨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家徽
余华
①国有国徽,校有校徽,厂有厂徽。奇怪吗?我家竟有家徽。我家的家徽是一条鱼,一条画在门板上的鱼。那条鱼的图案画得很笨拙,线条零乱而粗糙,只能让人意会到是条鱼而已。但它却有不寻常的来历。
②祖父在世时,膝下有父亲他们弟兄四个,个个都是牛高马大的男子汉。民国初年,战乱频繁,家庭仗着几个男人下死力气勉强维持温饱。
③一天夜半,父亲起来小解,发现一个人影蹿进了厨房,他便喊叫起来,同时马上守住厨房门口。不一会儿,父亲弟兄几个都起来了,他们点着灯,拿着大木棒子和斧头,仔细地搜索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那时粮食就是性命,大家决心不把这窃贼打死,也得让他残废。厨房的旮旮旯旯都搜遍了,却没发现人。父亲弟兄几个说父亲定是半夜眼花,父亲赌咒发誓说肯定有人。还在大家争辩时祖父来了,祖父让儿子们都去睡觉。等他们走了之后,祖父走到水缸边,敲敲盖子,说:“你不用躲了,出来吧。”只见水缸里水淋淋地站起一个人。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
④祖父望着窃贼,叹口气说:“算了,你走吧,要是让我的儿子们看见了,你今天非残废不可。”
⑤贼傻望着祖父,他不敢相信祖父就这样轻易地让他走,但祖父分明是平静地挥了挥手,贼便从水缸里爬出来。祖父又把那水淋淋的米袋子交给他说:“带上它吧,它可帮你家度几天日子。”贼要说什么,眼眶却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走到门口。“慢着,”祖父又叫住他,塞给他一串铜钱,“你拿这钱去做点小生意,再也不要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了。”
⑥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祖父磕了几个响头便走了。
⑦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清晨,祖父一开门,便在门环上发现了一条两斤多的鲜鱼。祖父先是感到奇怪,但他马上就猜到是那贼送来的,那人大约是做了贩鱼的生意。
⑧自此以后,我家门环上经常出现鲜鱼,家里便经常可以改善生活。父亲他们感到奇怪,祖父便舒缓地向父亲弟兄们讲起鱼的来历。
⑨大约吃了几十条鱼后,祖父感到不安,说人家是小本经营,别吃垮了人家。于是连着几天半夜守候着,一直熬了三个夜,终于让祖父遇见了那送鱼人,谁知不是那个贼,却是一个年轻渔人。这渔人是那贼的儿子,贼在临终前嘱咐他要坚持送鱼到我家来。祖父和父亲他们听得连连点头。为了不违亡人遗愿,祖父拿过一把刀子,让年轻人在我家门上刻一条鱼,并说从此不许他再送鱼,就用这条刻下的鱼替代好了。祖父并叮嘱父亲弟兄们要保管好这条“鱼”,牢记这件事。于是,我家按照祖父的意思,一直都保留着这鱼的图案。
⑩它,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家徽。
自《余华作品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文章有删改)
结合全文内容,分析文章第2段的作用。
阅读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说说作者是如何表现贼人的心理变化的。
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
贼要说什么,却眼眶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
细读文本,分析祖父的形象特点。
试探究“家徽”在本文中的丰富意蕴。

记叙文阅读
时光不旧,只是落满尘灰
朱成玉
1那时我20岁,却在经历人生的秋天,满目落红,遍地枯草,大有“晚景凄凉”的味道。
2他没有退休金,每日里靠捡拾垃圾艰难度日。喝酒算是他一天中唯一的一点乐趣吧。只有在喝点小酒的时候,那院子里才有了点儿活人的气息。那样的时候,我甚至能听到他哼着一些古老而神秘的曲调。
3他的院子里堆着的都是捡来的没来得及去卖的破烂,就是这廉价的破烂,竟然也遭遇了盗贼。那盗贼就是我。
4高考落榜后,父母让我去工厂做学徒工,我不去,关起门来坚持写作,梦想有一天可以写出名堂来。苍白无力的青春,空洞的辞藻,自然无法让我写出多么出彩的文章来。消极的我开始变得颓废,抽烟酗酒打架“无恶不作”,邻家隔几天就上门来和父母讨说法,父母气急败坏,不再给我零花钱,任凭我“自生自灭”。我要写稿投稿,没钱买稿纸和邮票,只好打了他的主意,因为我注意到,他那些垃圾里,有一些本子,是可以拿来用的。
5他并没有太严厉地呵斥,只是对我说:“你不好好读书,来这破烂堆里翻个啥?破烂就是破烂,还能翻出什么稀罕玩意来?”说完他就往那对破烂里一躺,和那堆破烂融为一体,好像要告诉我,那破烂是他的,也就他把那破烂当有用的东西吧。“嘿嘿,我也是个破烂。你来翻翻,看我口袋里有没有点儿值钱的东西。”
6我的脸羞臊得通红,只好和他坦白,说自己看中了他捡来的那些本子。
7“不过话说回来,破烂也分两种,一种是完全没有用的,一种是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比如我捡的这种,还是可以换回一点钱的。”那天他喝了酒,心情不错,没有和我发火。借着酒劲儿,还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人啊,不管多糟糕,哪怕你狼狈得像个垃圾一样,只要用心,你也会是那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相反,你若自暴自弃,沉沦堕落,那么你就是把自己扔进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
8听着这话,一点不像一个捡破烂的老人说的,反倒像我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给我讲的。
9为了“惩罚”我,他说,“去给我把窗玻璃给擦了吧,很久没擦了,都看不到外面的东西了。”我只好乖乖地就去擦玻璃。玻璃擦干净了,晦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堂了起来。他心情很好,招呼我喝一口。我捏着鼻子喝了一口,辣得不行,直吐舌头,他倒是乐得前仰后合。最后,他在自己的垃圾里仔细挑拣,把那些我能用到的本子都给了我。“该惩罚也惩罚了,不过你既然帮我把玻璃擦得那么干净,也得奖励奖励,这些就奖励给你吧。”我流着泪接过那一摞本子,脏兮兮、皱巴巴已近迟暮的本子,我却坚信自己,可以在那上面写出干干净净,青春靓丽的文字来。一度以为,自己荒废了光阴,不可救药。但这个可敬的老人让我知道,时光还没有被我用旧,只是蒙上了一层灰垢而已。只要用心去擦一擦,那隐匿起来的时光随时都可以亮洁如新。
(选自2014年第6期《当代青年》)
请用简洁的语言归纳本文所写的事情。
文中这位老人的可敬可爱表现在哪些方面?
请从写法和内容两个方面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那时我20岁,却在经历人生的秋天,满目落红,遍地枯草,大有“晚景凄凉”的味道。
②最后,他在自己的垃圾里仔细挑拣,把那些我能用到的本子都给了我。
结合生活体验,说说第⑦段画波浪线句子给你什么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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