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内阅读。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题目。(共12分)
生命如四季。春天,我在这片土地上,用我细瘦的胳膊,紧扶着我锈钝的犁。深埋在泥土里的树根、石块,磕绊着我的犁头,消耗着我成倍的体力。我汗流浃背,四肢颤抖,恨不得立刻躺倒在那片刚刚开垦的泥土之上。可我懂得我没有权利逃避在给予我生命的同时所给予我的责任。我无须问为什么,也无须想有没有结果,我不应白白地耗费时间,去无尽地感慨生命的艰辛,也不应该自怨自怜命运怎么这样不济,偏偏给了我这样一块不毛之地。我要做的是咬紧牙关,闷着脑袋,拼却全身的力气,压到我的犁头上去。我决不企望有谁来代替,因为在这世界上,每人都有一块必得由他自己来耕种的土地。
我怀着希望播种,那希望决不比任何一个智者的希望更谦卑。
每天,我望着掩盖着我的种子的那片土地,想像着它将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如一个孕育着生命的母亲,期待着自己将要出生的婴儿。我知道,人要是能够期待,就能够奋力以赴。
……
秋天,我和别人一样收获。望着我那干瘪的谷粒,心里有一种又酸又苦的欢乐。但我并不因我的谷粒比别人干瘪便灰心或丧气。我把它们捧在手里,紧紧地贴近心窝,仿佛那是新诞生的一个自我。
富有而善良的邻人,感叹我收获的微少,我却疯人一样地大笑。在这笑声里,我知道我已成熟。我已有了一种特别的量具,它不量谷物只量感受。我的邻人不知和谷物同时收获的还有人生。我已经爱过,恨过,欢笑过,哭泣过,体味过,彻悟过……细细想来,便知晴日多于阴雨,收获多于劳作。只要我认真地活过,无愧地付出过。人们将无权耻笑我是入不敷出的傻瓜,也不必用他的尺度来衡量我值得或是不值得。在播种的过程中,作者遇到了怎样的困难?她是如何面对的?
怎样理解文中“望着我那干瘪的谷粒,心里有一种又酸又苦的欢乐”这句话的含意?重点扣住加点字作解释。
结合上下文和划线的句子来谈谈你在本文中所体悟到的生命的意义。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最苍凉的海岸
迟子建
①第一眼看到那片浩大的墓地的时候,我以为看到了正在安闲地吃着青草的一群羊。那些伫立在草地上的白色十字架,连绵在一起,远远一望,像极了雪白的羊群。我悄悄在入口处的草地上摘了一簇碎碎的小黄花,拈着它走向墓地。墓地太大了,它被划分了十几个区,白色的墓碑数不胜数,墓碑前几乎是没有鲜花的,不像我沿途经过的那些乡村小教堂旁的墓地,总有鲜花点缀着。我真不知该把花放在哪一座墓碑前。天气晴朗极了,阳光飞舞着,环绕着墓地的翠绿的松柏将它的影子投到草地上,就像为墓葬镶了一道花边。那里的游人零星可数,四周静悄悄的,只听得一片呢喃的乌语和草地下的大海的平静的呼吸声,我缓缓地独自穿行在墓地字架上的碑文,后来将那簇黄花献给了一个年龄只有十五岁的战士,十五岁——花季的年龄啊!
②有谁还会记忆着这些客死他乡的战士呢!他们无声无息地躺在这里,隔着苍茫的大海,诉说着他们永远的乡愁!他们的死亡,在历史教科书中,是伟大的辉煌的死亡。可是再崇高的定义,也不如生命本身的存在更富诗意,他们在最该对着青山碧海抒发豪情的年龄闭上了眼睛,在最该亲吻恋人的年龄闭上了嘴巴,所以我相信,他们年轻的心,一直没有死亡,大海上那些漂浮的云,可是他们流浪着的灵魂?他们该诅咒谁?诅咒制造了那场人间地狱的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或者诅咒让他们成就英名的艾森豪威尔?
③在二战的将帅中,我最尊崇的人就是艾森豪威尔。凭着自己咄咄逼人的“战绩”,他成为一名五星上将,并且做了两届的美国总统。他的战绩之一,就是我面前的这片庞大的墓地,这样的战绩是多么的让人撕心裂肺啊!走在这样的墓地中,艾森豪威尔的光环在我心中黯淡了一圈,虽然我知道他仍然是一个伟大的将军!。当我们折取橄榄枝的时候,其实对它已经构成了一种摧残
④诺曼底登陆距今已有六十年了。为了纪念这个历史性的日子,在六月六日的一天,美国总统布什和英国首相布莱尔将莅,临诺曼底,祭奠他们长眠在这里的士兵。所以,诺曼底一带的公路正在为迎接这两国的领导人而加紧重修着。诺曼底一带旅馆的房价,也因此而提前几个月就开始了暴涨。当布什与布莱尔沿着平坦的道路畅通无阻地抵达这片墓地时,我相信这些越来越被世人所遗忘的战士的墓碑前会有鲜花覆盖着,庄严的祭奠的礼炮也会隆隆地响起。只是谁知他们带着怎样的情怀来到这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的举动,将会使他们的政治天平中,又增加一个砝码!
⑧诺曼底的那片海域很美,可在我的眼里,它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苍凉的海岸!那飞起飞落的鸟,那飘来荡去的云,那在微风中摇曳着的松柏,那一望无际的墓碑,都在轻声诉说着一段已被我们逐渐遗忘看的历史,如果我们在阳光下看到了阴影,请不要惊诧,因为阴影从来就没有远离我们!
⑥我想起了艾森豪威尔在1953年就任美国第34任总统时发表的演说,他说:“在人类从黑暗走向光明的历程中,我们已经走了多远?我们是否正在接近光明,接近所有人类都应享有自由和平的一天?还是另一个黑暗的暗幕正在向我们逼近?”也许在他任职的四年中,他深深体会到了这样的黑暗仍然存在,所以他在1957年连任时又强调:“愿自由之光,普照一切黑暗的角落,燃起明亮的火焰,直到最终黑暗消失为止!”
⑦黑暗消失了吗?
⑧愿这样的墓葬能像火炬一样,照亮人间还残存的黑暗;让人类的光明,能像诺曼底的海水一样,汪洋澎湃,势不可挡!
(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②段结尾处一连串的问话,层层推进,增强语势,意在凸显作者对阵亡战士的深切怀念。 |
B.在作者看来布什、布莱尔祭奠长眠在这里的死者,给这里带来礼炮、鲜花的同时更给他们从政带来帮助。 |
C.本文以游踪为线,运用描写、议论、抒情的表达方式,融历史回顾与现实感怀于一体,引发读者思考。 |
D.第⑤段画线句子承上启下,引出艾森豪威尔相关的演说,其中“阴影”一词,既用本意,又用比喻义。 |
E.结尾段用“火炬”比喻墓葬,形象表达出作者对未来充满希望;用呼唤的口吻,有助于抒发强烈的情感简要分析第①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联系全文,说说作者为什么以“最苍凉的海岸”为题?
“当我们折取橄榄枝的时候,其实对它已经构成了一种摧残”,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20字左右)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从历史上看,中华文化大部属于农耕文化。普通人经常能吃上肉、蛋、奶是近年的事。正因如此,中国人的主食一般指粮食做的“饭”,而把副食称作“菜”。餐桌食品叫做“饭莱”,就连厨房的切刀也叫做“菜刀”等等。道教著作《玄门大论》对素食解释道:“一者粗食,二者蔬食……粗食者,麻麦也。蔬食者,莱菇也。……粗食止诸耽嗜,蔬食弃诸肥……”。2500多年前的中国医学专著《黄帝内经》里曾总结道:“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这些论著说明传统的中国膳食与现代营养学的理想不谋而合。
今天,在由西方传入的面包面前,我国的传统馒头似乎显得苍白黯淡。其实馒头凝结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智慧和探索。《礼记》中有关“燔黍捭豚”的记载,说明在蒸制食品之前人类就开始炒食谷粒,烘烤畜肉。从西方的现代食品燕麦片和烤肉,可以看到古时“燔黍捭豚”的影子。不过中国早已走过了烧烤的阶段。早在大约6000年前,传说黄帝发明了釜、甑,也就是锅灶和蒸笼。《周书》中写到“黄帝始蒸谷为饭,煮谷为粥”。由于中国古代烧制陶瓷器和冶炼技.术世界领先,青铜器、铁器也比较早用于炊事器具,加上早期的主食以黍、谷、稻等粒食为主,所以形成了独特的蒸煮食品文化。
中国传统主食加工工艺的妙处之一在于蒸煮。汽蒸馒头和烘烤面包硼比,汽蒸火候易控。现代热物理知识也说明,汽蒸很容易把加热温度控制在l00℃左右,使馒头、包子等熟化时外不焦内不生,营养破坏降到最少;而烘烤面包,火焰温度可达800℃以上,即使现代技术,自动控制,底火、面火也在200℃左右,难免发生外焦内生现象。
正因为蒸制可以做到无论大小的食品,只要时间充分,内外温度都可达到100℃的熟化温度,才有了包馅的包子、馒头、饺子等,实现了包容诸莱、配餐方便、营养全面。带馅的面制品是中国古代的一大发明,还有煲汤、煲粥等,这些都和蒸煮加工有关。由于中国古代锅灶发达,五谷杂粮的粥饭成为传统食品,《墨子•天志》称华夏:“四海之内,粒食之民”。五谷杂粮的粥饭不仅好消化,还可以最大限度保留谷粒的养分,包括膳食纤维、矿物质,美味保健。下列对文意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从中国传统食品的历史看,数千年来,普通中国人的家常饭,本以素食为主。 |
B.面包其实不比馒头更先进,其焙烤的工艺在中国古代已经是过时的技术。 |
C.农耕文化在中华文化占有很大比重,因此,中国传统食品具有源于农耕,医食同源的特点。 |
D.青铜器、铁器等很早用于炊具,表明中国传统食品还促使了冶炼技术领先世界。 |
根据文段内容,以现代眼光看来,中国传统食品有哪些优点?请分条说明。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怀念老陆
冯骥才
近些天常常想起老陆来。想起往日往事的那些难忘的片断,还有他那张始终是温和与宁静的脸,一如江南水乡。
我和老陆一南一北很少往来,偶然在京因会议相见,大家聚在一处,老陆身坐其中,话不多,但有了他便多一份亲切。他是那种人——多年不见也不会感到半点陌生和隔膜。他不声不响坐在那里,看着丛维熙逞强好胜地教导我,或是张贤亮吹嘘他的西部影城如何举世无双,从不插话,只是面含微笑地旁听。我喜欢他这种无言的笑,温和、宽厚、理解,他总是欣赏着这些个性大相径庭的朋友们——甚至是享受着。
这不能被简单地解释为“与世无争”。凡是读过他的《围墙》《美食家》,都会感受到他的绵里藏针。我想这既源自他的天性,也来自他的小说观。他属于那种艺术性的作家,他把小说当做一种文本的和文字的艺术。高晓声和汪曾祺都是这样。他们非常讲究技巧,但不是技术的,而是艺术的和审美的。
一次去苏州拜访他,他陪我游赏拙政、网狮诸园。他说,苏州园林的最高妙之处,不是玲珑剔透,极尽精美,而是曲曲折折,没有穷尽。每条曲径与回廊都不会走到头,有时你以为走到了头,但那里准有一扇小门或小窗,推开望去,又是一番风景。说到此处,他目光一闪说:“就像短篇小说,一层包着一层。”
记得那天傍晚,老陆在得月楼设宴招待我。入席时我心中暗想,今儿要领略一下这位美食家的真本领了。席间每一道莱都是精品,却看不出美食家有何超人的讲究。饭菜用罢,上来一道汤,看上去并非琼汁玉液,入口却是清爽鲜美,顿时把这顿美席提升到一个至高境界。大冢连连呼好,老陆微笑着说:“一桌好餐关键是最后的汤。汤不好,把前边的菜味全遮了;汤好,余味无穷。”然后目光又是一闪,瞅着我说,“就像小说的结尾。”
于是我更明白老陆的小说缘何那般精致、透彻、含蓄和隽永。他不但善于从生活中获得写作的灵感,还长于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里找到小说艺术的玄机。
然而生活中的老陆并不精明,甚至有点“迂”。我听到过一个关于他“迂”到极致的笑话。那是八十年代中期,老陆当选中国作协副主席,第一次接待外宾就出了笑话。那天,他用车亲自把外宾接到家来。但楼门口地界窄,车子靠边,只能由一边下人。老陆坐在外边,应当先下车。但老陆出于礼貌,让客人先下车,客人在里边出不来,老陆却执意谦让,最后这位国际友人只好说声“对不起”,然后伸着长腿跨过老陆跳下车。后来见到老陆,我向他核实这则文坛轶闻的真伪,老陆摆摆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
说起这摆手,我永远会记着另一件事。1991年冬天,我在上海开画展,租了一辆卡车,运满满一车画框由天津出发,凌晨途经苏州时,司机打盹,车子一头扎进道边的水沟里,许多画框玻璃粉粉碎。身在苏州的老陆听到消息,亲自关照用拖车把我的车拉到车厂修理,还把镜框的玻璃全部配齐,使画展得以顺利开幕。不久在北京遇到他,当面谢他,他也是伸出那瘦瘦的手摆了摆,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他的义气,他的友情,他的真切,都在这摆摆手之间了。这一摆手,把人间的客套全都挥去,只留下一片真心真意。由此我深刻地感受到他的气质:宁静、平和、清淡与透彻,还有韵味。
老陆去世那些天,我提笔作画,不觉间一连画了三四幅水墨的江南水乡。妻子看了,说你这几幅江南水乡意境很特别,静得出奇,却很灵动,似乎有一种绵绵的情味。
我怀念老陆了。
【注释】老陆:当代著名作家陆文夫。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老陆为人与世无争,但他创作的一些小说却笔尖里带着锋芒,可谓“绵里藏针”。 |
B.文章中多次写老陆无言的“笑”,表现了他平和、温厚、真诚、质朴的性格特点。 |
C.作者写丛维熙逞强好胜,张贤亮自我吹嘘,意在表达对他们的不满和对老陆的喜爱。 |
D.老陆去世了,他的生命已与江南水乡融为一体,因此作者一想起他就想起江南水乡。 |
E.文章紧扣老陆的个性特点从他为文和为人两个角度精选材料布局谋篇,形散而神聚。按要求回答下面的问题。
①从文中看,老陆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中找到了小说艺术的哪些“玄机”?
②作者在文中写老陆的“迂”,用意何在?文章结尾作者写自己画画,妻子评画,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王国维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元人杂剧之不同于其他历史时期的文学(如唐诗、宋词、明清传奇),就是它慷慨悲歌、本色当行的时代风貌。当时杂剧创作的主要流派——以关汉卿为代表的本色派,集中表现了这种时代风貌。同时,随着杂剧创作的发展,以王实甫为代表的文采派也逐渐形成。
关于这种流派划分,前人已有论述。如王骥德《曲律•论家数》认为“曲之始,止本色一家……然文人学士,积习未忘”才产生了文采一家。臧懋循《元曲选•序》说:“曲有名家,有行家。名家者,出入乐府,文采烂然。行家者。随所装演,无不摹拟曲尽,使人快者掀髯,愤者扼腕,悲者掩泣,羡者色飞,故称曲上乘,首日当行。”
当行指适应于某一行业的要求,就戏曲说,主要指善于运用语言来刻画人物,曲词符合剧中人物的身份和个性,能为展开剧情和刻画人物性格服务。本色一般是就语言的自然本色,贴近生活,很少装饰说的。戏曲脚本最初总是为舞台演出写的,最早的脚本往往只是舞台演出的记录。如果不本色,群众听不懂,看得也莫名其妙,它就不能适应舞台演出的要求。因此最初从民间产生的戏曲总是本色当行的?关汉卿的《窦娥冤》重于叙事,直抒胸臆,言言曲尽人情,字字当行本色,就堪称本色派的“第一杰作”。
比之关汉卿,王实甫的戏曲作品则在本色的基础二作了较多的设色加工,给人一种“文采烂然”的感觉,代表了杂剧文采一派的最高成就。他的代表作《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折,讲述张生与崔莺莺相爱,崔老夫人知道事情已无可挽回,便催张生进京赶考,莺莺与张生在长亭依依而别,语言铺叙委婉,华丽秀美,既能把优美的诗词语言熔铸成明快流畅的曲词,也能将日常生活语言点化为清丽谐美的唱段:王实甫的剧作有着优美的抒情诗的特色,朱权《太和正音谱》评价其“如花间美人”。
本色派与文采派,春兰秋菊,各有特色,共同代表了元人杂剧的艺术成就。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臧懋循《元曲选-序》认为“行家”的成就在“名家”之上。“行家”指的就是本色派,“名家”指的就是文采派。
B.以关汉卿为代表的本色派善于从生活中汲取语言材料,创造出一种质朴、自然、生动、富有感染力的戏剧语言。
C.以王实甫为代表的文采派注重戏剧语言的设色加工,词藻富丽,文采斑斓,充满诗情画意,又不乏生活气息。
D.作为“一代之文学”的元杂剧,与唐诗、宋词、明清传奇一样,都体现了慷慨悲歌、本色当行的时代风貌。根据文意分别简要概括本色派与文采派的关系、共同遵循的创作原则以及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6题。
[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的情形。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根据文章内容,给小说加一个标题。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1)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2)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请概括“我”(小玛丽)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探究“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