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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会道也莫言
文/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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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这是一本两千年前的文字学专著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那解释使我着迷。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缺?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阙”有什么好呢?“阙”简直有点像古中国性格中的一部分,我渐渐爱上了“阙”的境界。
我不再爱花好月圆了吗?不是的,我只是开始了解花开是一种偶然,但我同时学会了爱它们月不圆花不开的“常态”。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是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鳌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多像老祖母叠起报纸垫桌子腿)。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有一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发生了;女神太勤快,她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合得起来了。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大地才结合起来了。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皱折,皱折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在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淼淼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的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然的方向,就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天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下去,只因我们相信残缺不但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美丽的。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币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们只能做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心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并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光也算圆,它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正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此外,我们更可以换个角度看。我们说月圆月阙其实是受我们有限的视觉所欺骗。有盈虚变化的是月光,而不是月球本身。月何尝圆,又何尝缺,它只不过像地球一样不增不减的兀自圆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哪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的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满?哪一刹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文章开头两次提到“使我着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主体部分引用了三则神话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如何理解文章结尾“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这句话的含意?
本文的语言很有特色,试举两例并作简要赏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9分,每小题3分)
清明节文化内涵的再认识
仲富兰
清明节成为法定假日,清明节的文化内涵值得我们重新认识。清明节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第一,它是一个与传统农时节律“二十四节气”相吻合的节日;其次,在近世社会生活中,清明节融合了历史上的寒食节、上巳节等节日内容,又是一个与农事节令紧密结合的节日;第三,清明节的特殊内涵在于,它既是一个追忆和祭奠先人的肃穆日子,也是人们踏青游玩、享受春天无穷乐趣的节日,其规模之宏大,差不多仅次于春节。逝者与生者,哀伤与欢乐,一对人世间的悖论,在清明节得到了充分的协调和安排。
概括清明节所蕴涵的文化意义,莫过于“追思先人,勿忘生者”这八个字。各种祭奠扫墓、追思先贤、敬重祖先都属于前者;而伴随清明节日的所有大众性娱乐活动,包括斗鸡、拔河、放风筝和蹴鞠等,则属于后者,两者的结合,所形成的林林总总的节俗形式,大抵反映了我们民族的传统。
“追思先人,勿忘生者”,反映了中国人豁达的生死观。孔子的“子不曰怪力乱神”,庄子的“齐生死”,把生与死等量齐观,把生命看成是一种呈“抛物线”型的自然过程,对生存和死亡都抱有一种顺应自然的态度。这种态度在佛教还没有传入中国以前,就已经存在。即使面对死亡,也是认为走向另一个世界,对待死亡依然是一种淡然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生命韧性特别顽强的民族。由此而派生出对于生命的两种状态,一是对生命抱有一种顺应自然的态度——“知足常乐”的生存观;二是“砍头不过风吹帽”、“廿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视死如归”的死亡观。
自古以来,“入土为安”习俗的顽强传承,土葬就会有坟墓,坟堆历经一年四季的风霜雨雪,难免会堆土蒙尘,难免会草木凋零。就像故去的亲人,越走越远,因此,在来年春暖花开、万物萌发、清新明洁之时,就有“扫墓”之举。扫墓其实也是一种象征,它象征着中国人重视亲情、慎终追远、孝敬老人、敬重祖先。这种神圣的生命交流仪式,年年轮回,代代传承,构成了人们顽强生存和追求幸福的重要动力,清明节不可忽视的价值在于,通过节日、聚会,风俗习惯的传承,凝聚民族精神。扫墓、祭奠昭示着血脉的继承,使祖先与后代之间有了联系,清明节传承了中华文明“礼仪”的祭祀文化,抒发了人们尊祖敬宗、继志述事的道德情怀。这确实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优良传统。
在中国民俗文化的历史传承中,清明节还代表着最基本的社会公平与正义力量的展现。即便在古代社会,历朝历代的官府都会在这一天组织洒扫孤死、无主的坟墓,作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抚慰,为现代社会价值取向注入一种普适性与人文关怀。
“勿忘生者”的节日内涵,在历史上也曾经展现得淋漓尽致。杜甫《清明》诗云:“著处繁花务是日,长沙千人万人出。”形容的正是清明时节的人潮汹涌。所有的传统节日,至唐代都发生变化,清明节也是这样,它的世俗性的成分在提高,宋明之后,寒食节逐渐式微,清明节越来越兴盛,不仅展现出“追思先人”的高潮,在“勿忘生者”方面也出现更多的节俗形式,展现出多姿多彩的民众娱乐活动。
传统的清明节主要依凭着民间乡土社会世代相传。而当代传媒技术日新月异,现代媒介开始大规模地侵蚀传统节日文化,首先是改变着传统节日背景下的人与人的关系。在现代传播媒介日益兴盛的环境下,在市场消费占主导地位的环境下,最要紧的是加强对传统清明节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的重视与保护。从自然生态与人的关系、人与文化的关系方面,去关注那些与自然、与人类和谐相处的文化生态,保护与清明节相关的游艺、祭祀、饮食等习俗相互依存着的民间艺术。清明节具有多重文化内涵,以下不属于文化内涵的一项是
A.它与传统农时节律相吻合,是“二十四节气”之一。 |
B.融合了历史上的寒食节、上巳节等节日内容,与农事节令紧密相关。 |
C.既是一个追忆和祭奠先人的肃穆日子,也是人们踏青春游的节日。 |
D.它充分地协调和安排了人世间的悖论,从而化解了一些矛盾。 |
从中国人豁达的生死角度看,以下表述无误的一项是
A.生命只是一个自然过程,生亦不喜,死也不惧。 |
B.“子曰不怪力乱神”,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
C.死只是进入另一个世界,生死总会轮回。 |
D.生与死是生命的两个极其矛盾的重要环节。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追忆先人,勿忘生者”这八个字既体现中国人对死者的敬畏,也表现了对生者的安慰,从而化解了这一对本来不可调和的矛盾。 |
B.扫墓、祭奠这些行为昭示着中国人对亲情、对先人的重视,表达了承前启后、生生不息的血脉的延伸与接续。 |
C.清明节的越来越兴盛,缘于它的世俗性成分的不断提高,“勿忘生者”的娱乐活动成了清明节的重要的内容。 |
D.在市场消费占主导地位的环境下,如何借助现代媒介进一步弘扬清明节的传统,成了我们值得研究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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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傲骨朱东润
朱东润常言:“人不可以有傲气,但不可以没有傲骨。”了解他的人知道,他不只是说说而已。文革初期,朱东润是复旦大学第一批被揪出批斗的“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不过他的回答则是:“我嘛,‘权威’勉强算一个,‘反动’嘛,则未必。”随着批斗逐渐升级,朱东润遭遇的折磨亦更加厉害。有一次,一个造反派头头率领几个红卫兵抓朱东润“杀头”示众,他们找到一把日本战刀,两人揿头压肩,两人用军刀当锯子拉颈项。幸亏战刀年久生锈,头才没掉下。他们还恶狠狠地问:“你是什么东西?”他们原以为这次朱东润一定会求饶,承认自己是牛鬼蛇神反动分子。不料,朱东润却昂然抬头说道:“我是中文系系主任!”朱东润是如此坚贞不屈,以至于当时批斗者中有人喊“砸朱东润的傲骨”。
朱东润一身傲骨,自信且自负,在复旦是出了名的。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陈思和曾转述过一个有关朱东润先生的故事,说的是朱先生曾作学术报告谈传记文学,认为世界上只有三部传记作品是值得一读的,一部是英国包斯威尔的《约翰逊传》,一部是法国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还有一部就是他自己的《张居正大传》。
朱东润完全有理由如此自负,因为他是我国公认的现代传记文学的拓荒者。他把自己的《张居正大传》列为世上最好的三部传记作品之一,而世人则赞誉《张居正大传》为20世纪“四大传记”之一。除了《张居正大传》外,朱东润一生还著有《陈子龙及其时代》《杜甫叙论》《陆游传》《梅尧臣传》《李方舟传》《元好问传》等。
朱东润在开创现代传记文学写作体例时,曾强调,除了文学性,传记文学首要的是真实。他说:“传记文学是文学,同时也是史。因为传记文学是史,所以在记载方面,应当追求真相,和小说家那一番凭空结构的作风,绝不相同。”这一原则,在他的第一部传记作品《张居正大传》中得到了坚决贯彻,所有的事实,都经过极其详密的考证,做到了“信而有证”。
72岁那年,朱东润却完全违背了自己曾经定下的传记文学标准,他竟然把洋洋洒洒一篇大作,献给了一个虚构的名叫“李方舟”的平凡女子。不过,批评家并没有就此责难他。因为,这是一本献给他爱妻的作品。当朱东润被当做反动学术权威后,他的妻子邹莲舫女士因不堪精神与疾病的双重折磨自杀身亡。朱东润把对这名温柔贤淑、刚强果断、为丈夫和子女奉献了一生的家庭妇女的思念,寄托于“李方舟”。他在《李方舟传》的序言中写道:“这本书是在惊涛骇浪中写成的,但是我的心境却是平静的,因为我相信人类无论受到什么样的遭遇,总会找到一条前进的道路。”
向前进,道路是曲折的,光明依然在前。朱东润对此深信不疑。他在抗战困难时期完成的《张居正大传》一书最后写道:整个中国,不是一家一姓的事。任何人追溯到自己的祖先时,总会发现许多可歌可泣的事实;有的显赫一些,有的暗淡一些。但是当我们想到自己的祖先,曾经为自由而奋斗,为发展而努力,乃至为生存而流血,我们对于过去,固然是看到无穷的光辉,对于将,也必然抱着更大的期待。前进呵,每一个中华民族的儿女!
历经清王朝的覆灭、民国、抗战、解放、文革等政局的变迁,朱东润始终向往光明,执着进步。1979年,已至耄耋之年的朱东润选择了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做到了“永远前进”。上世纪80年代批判周扬时,报社记者问及他对周扬的评价以及对异化问题的看法,朱东润的回答总是那么一句:“我活到现在90岁了,相信只有共产党能够救中国。”
朱东润曾希望人们在他死后能说一句“我国传记文学家朱东润死了”,如此足矣。不过,在他逝世后,世人对他的评价是:朱东润是我国著名的教育家、传记文学家、文学史家和书法家。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朱东润的“一身傲骨”,既表现在“文革”期间备受折磨时的无畏和坚贞不屈,也表现在他在传记文学写作上的自信与自负上。 |
B.第二段引述了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陈思和曾转述过的一个有关朱东润先生的故事,是为了表现朱东润的自负,丰富文章内容。 |
C.朱东润是我们现代传记文学的开拓者,他创作的第一部传记作品《张居正大传》是使他引以为豪,也是得到世人公认的作品。 |
D.朱东润认为传记文学既是文学,同时也是历史,所以在记载方面,应当追求真相,每一个细节都必须做到“信而有证”。 |
E.本文叙述了朱东润在教育、传记文学、文学史和书法等各个领域的主要经历,突出表现他对“未是光明”的坚定信念。请简述本文的写作思路。
文章最后一段说:“朱东润曾希望人们在他死后能说一句‘我国传记文学家朱东润死了’,如此足矣。”如何理解朱东润这一愿望?请简要分析。
朱东润在为人和为学等方面的表现,对我们有着怎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放鸭
莫言
青草湖里鱼虾很多,水草繁茂。青草湖边人家古就有养鸭的习惯。这里出产的鸭蛋个儿大,双黄的多,半个省都有名。有些年,因为“割资本主义尾巴”,湖上鸭子绝了迹。这几年政策好了,湖上的鸭群像一簇簇白云。
李老壮是养鸭专业户,天天撑着小船赶着鸭群在湖上漂荡。沿湖十八村,村村都有人在湖上放鸭。放鸭人有老汉,有姑娘,大家经常在湖上碰面,彼此都混得很熟。
春天里,湖边的柳枝抽出了嫩芽儿,桃花儿盛开,杏花儿怒放,湖里长出了鲜嫩的水草,放鸭人开始赶鸭子下湖了。
湖水绿得像翡翠,水面上露出了荷叶尖尖的角。成双逐对的青蛙呱呱叫着。真是满湖春色,一片蛙鸣。老壮一下湖就想和对面王庄的放鸭人老王头见见面,可一连好几天也没碰上。
这天,对面了个赶着鸭群的姑娘。姑娘鸭蛋脸儿,黑葡萄眼儿,渔歌儿唱得脆响,像在满湖里撒珍珠。两群鸭子齐头并进,姑娘在船上递话过。几句闲话之后,姑娘郑重其事地问:
“大伯,你们村有个李老壮吗?”
老壮愣了一下神,反问道:
“有这么个人,你问他干什么?”
姑娘的脸红了红,上嘴唇咬咬下嘴唇,说:
“没事,随便问问。”
“不会是随便问问吧?”老壮耷拉着眼皮说。
“这户人家怎么样?”姑娘问。
“难说。”
“听说李老壮手脚不太干净,前几年偷队里的鸭子被抓住,在湖东八个村里游过乡?”
“游过。”老壮掉过船头,把鸭子撵得惊飞起。
姑娘提起的这件事戳到了李老壮的伤疤上。“四人帮”横行那些年,上头下令,不准个人养鸭,李老壮家那十几只鸭子被生产队里“共了产”,老壮甭提有多心疼了。家里的油盐钱全靠抠这几只鸭屁股啊!那时,村子里主事的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主任,“共产”的鸭子,被他和他的造反派战友们当夜宵吃得没剩几只了。老壮本是村子里有名的老实人,老实人爱生哑巴气,一生气就办了荒唐事。他深更半夜摸到鸭棚里提了两只鸭子——运气不济——被巡夜的民兵当场抓住了。
主任没打他,也没骂他,只是把两只鸭子拴在一起,挂在他的脖子上,在湖东八个村里游乡。主任带队,一个民兵敲着铜锣,两个民兵端着大枪。招了成群结队的人,像看耍猴的一样。为这事老壮差点上了吊。
姑娘提起这事,不由老壮不窝火。从此,他对她起了反感。他尽量避免和她碰面,实在躲不过了,也爱理不理地冷淡人家。姑娘还是那么热情,那么开朗。一见面,先送他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再送他一堆蜜甜的“大伯”。老壮面子上应付着,心里却在暗暗地骂:瞧你那个鲤鱼精样子,浪说浪笑,不是好货!
一转眼春去夏,湖上又换了一番景色。荷田里荷花开了,湖里整日荡漾着清幽的香气。有一天,晴朗的天空突然布满了乌云,雷鸣电闪地下了一场暴雨。李老壮好不容易才拢住鸭群,人被浇成一只落汤鸡。暴雨过后,天空格外明净,湖上水草绿得发蓝,荷叶上、苇叶上,都挂着珍珠一样的水珠儿。在一片芦苇边上,老壮碰到了十几只鸭子。他知道这一定是刚才的暴风雨把哪个放鸭人的鸭群冲散了。“好鸭!”老壮不由地赞了一声。只见这十几只鸭子浑身雪白,身体肥硕,像一只只小船儿在水面上漂荡,十分招人喜爱。老壮突然想起在湖西王庄公社农技站工作的儿子说过,他们刚从京郊引进了一批良种鸭,大概就是这些吧?老壮一边想着,一边把这十几只肥鸭赶进自己的鸭群。
第二天,老壮一进湖就碰上了王庄的放鸭姑娘。
“大伯,你看没看到十几只鸭子?昨儿个的暴风雨把我的鸭群冲散了,回家一点数,少了十四只。是刚从农技站买的良种鸭,把我急得一夜投睡好觉呢!”
“姑娘,你可是问巧了!”老壮看到姑娘那着急的样子,早已忘记了前些日子的不快,用手一指鸭群,说:“那不是,一只也不少,都在我这儿呢。”
“太谢谢您啦,大伯。我把鸭赶过吧?”
“我。”李老壮挥动竹篙,把那十四只白鸭从自家鸭群里轰出。放鸭姑娘“呷呷”的唤着,白鸭归了群。
“大伯,咱们在一个湖里放了大半年鸭子,俺还不知道您姓甚名谁呢!”姑娘把小船撑到老壮的小船边,用唱歌般的发音发问。
“姓李,名老壮!”
“呀!您就是苇林、李苇林,不,李技术员的……”
“不差,我就是李苇林他爹,”李老壮胡子翘起,好像和姑娘斗气似地说,“我就是那个因为偷鸭子游过乡的李老壮!”
姑娘又一次惊叫起。她双眼瞪得杏子圆,脸红成了一朵粉荷花。
“大伯,谢谢您……”她匆匆忙忙地对着老壮鞠了一躬,撑着船,赶着鸭,没命地逃了。
“姑娘,你认识我家苇林?见到他捎个话儿,让他带几只良种鸭回!”李老壮高声喊着。
一片芦苇挡住了姑娘和她的鸭群。
李老壮长舒了一口气,感到十分轻松愉快。他自言自语地说:“这姑娘,真好相貌,人品也好,怪不得人说青草湖边出美人呢!”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放鸭姑娘之所以向李老壮打听他早年偷鸭子的往事,因为她正和李老壮的儿子谈朋友,她想了解李老壮的家庭实际情况,也想证实她听说过的这些关于李老壮的往事。 |
B.本文语言诙谐幽默,选用了具有农村特色的场景,犀利地反映出了改革前后农村生活的改变,具有典型的莫言风格。 |
C.李老壮对姑娘提起自己的伤疤,感到很恼火,开始反感她。但后看到她为了找鸭子着急的样子,对她的看法又发生了改变。 |
D.这篇小说借助人物之间简单的对话和肖像描写,含蓄地讲述了一个和鸭子有关的爱情故事,巧妙地表现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
E.李老壮在暴雨过后,看到了有十几只鸭子,自己非常喜欢,就把这些鸭子顺手赶进了自己的鸭群。请结合文本分析文中划线处环境描写的作用。
放鸭姑娘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有人说莫言的小说很好地反映了时代的变迁,请结合文本探究作者的创作背景和创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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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举制度的废除看近代以的文化断裂
科举制度的取消对中国现代化造成的困难在于,原有的形成社会精英的方式由此而发生突然的断裂。正如一些研究者指出的,曾经由科举制度给社会提供的内聚力量,在其后几十年中一直都没有恢复过。科举制度的取消既然产生如此多的消极后果,这是否可以得出一个保守倒退的结论,即中国根本不应该进行以科举制为核心的教育体制改革?显然不应得出这样的结论。变革不适应于时代要求的旧制度,毕竟是历史的大趋势。但采取什么方法,使制度改革可以取得真正的效果,则应是改革者考虑的最为关键的问题。
众所周知,在传统中国农村社会,存在着一个以士绅为主体的精英阶级。科举制所造成的社会流动性,使中国的农村社会存在着独立于城市的文化系统,这一文化系统是由士绅地主、宗族组织与相应的宗族学校私塾构成的。
在传统科举制度下,农村士绅通过科举所拥有的士绅身份,是保持其在农村中的精英地位的基础。他们正是借助这一身份与地位,获得社会的尊重,并成为农村社会与文化生活的主导者与组织者。正如张仲礼先生所指出的,“士绅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视自己的家乡福利增进与利益保护为己任。在政府官员面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组织修路筑桥、开河建堤等公共工程,此外,还组织地方治安,征税,弘扬儒学,兴建学校等农村社会生活的各项工作。”在这一文化系统中,由于宗族所拥有的相当数量的学田、义田、义学的存在,相当一部分同族子弟不分贫富均可以通过就读于本族的宗族学校,获得一定的文化知识,并成为农村的准文化人。据一些国外学者统计,近代以前,中国南方农村不少地区的识字率比20世纪20.30年代更高,这一点很大程度上可以从这种农村精英文化系统所维持的文化生态平衡得到解释。
由于这一农村文化系统的存在,中国农村社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这是因为,传统农村士绅起到了国家与农村社会的中介作用。他们一方面代表官府向农民征税,另一方面又利用他们的特殊身份地位,而对官府保持自己的影响力。这就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地方利益的代言人。然而,由于科举的废止,对于农村士绅说,无异于釜底抽薪。此后中国农村中不再存在一个稳定的士绅阶级充任农村文化生活与社会生态环境的组织者与调节者。另一方面,学堂则成为跻身政界的唯一出路,而学堂均在省城和京城,又由于城市集中着财富、名位、权力这些社会稀缺资的巨大优势,这样,自民国以,就出现了大批农村知识青年不断地被城市吸纳并脱离农村的“无根化”过程。农村知识分子大量地单向地向城市流动,并在城市中去寻求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与空间,是清末民国以社会变动的一个基本趋势。与此同时,由于农村文化人缺乏再生机制,农村文化生态从而持续退化与空洞化。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基层的权力结构发生什么变化?正如美国学者杜赞奇所指出的,“到了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政权落入另一类型的人物之手。他们大多希望从政治和村公职中捞到物质利益,村公职不再是赢得公众尊敬的场所而为人所追求。”“传统村庄领袖不断被赢利型经纪人所取代,村民们称其为‘土豪’、‘无赖’或‘恶霸’。这些人无所不在,影响极坏。……进入民国之后,随着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土豪劣绅乘机窃取各种公职,成为乡村政权的主流。”可以说,民国初年以后,主宰农村命运的,正是这样一些没有文化、甚至只有反文化的社会阶层。
科举制度的取消,实际上只是中国农村文化生态失衡的开始,农村智力资向城市的单向流动,此后数十年从没有中止过。除了那些心存田园浪漫情怀而下乡过几天“悠然见南山”悠闲日子的城市文人雅士外,农村不再是吸引人们的去处。科举制度的突然废除为什么会造成中国农村文化的断裂,以下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科举制度废除后,在城市的学堂及财富、名利、权力吸引农村知识分子不断涌入,使农村文化生态持续退化和空洞化。 |
B.科举制度使农村士绅通过科举拥有士绅的身份,保持着在农村的精英地位,并成为农村社会与文化生活的主导者与组织者。废除科举后,他们无法再充任该角色。 |
C.心存田园浪漫情怀而下乡过几天“悠然见南山”悠闲日子的城市文人雅士不能给农村带经济利益和文化提升。 |
D.科举制度废除后,一些没有文化、甚至只有反文化的社会阶层掌控了农村基层政权。 |
属于“由于这一农村文化系统的存在,中国农村社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中的“自主性”的一项是()
A.农村青年可以不断向城市流动。 |
B.稳定的士绅阶级充任农村文化生活与社会生态环境的组织者与调节者。 |
C.同族子弟不分贫富均可以就读于本族的宗族学校。 |
D.科举制度给社会提供的内聚力量。 |
下列有关文章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绅士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若干职责。这些职责主要是文化方面的。 |
B.然而,由于科举的废止,对于农村士绅说,无异于釜底抽薪,意思是农村士绅完全失去了做官从政的机会。 |
C.科举制度的取消,实际上只是中国农村文化生态失衡的开始,从此,农村不再是吸引人们的去处,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再愿意去农村。 |
D.近代以前,中国南方农村不少地区的识字率比20世纪20.30年代更高,原因就在农村精英文化系统维持了文化生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