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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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绳子
[印度]塞素·BSR·夏马逖
街上空荡荡的,夜幕笼罩着大地,到处是黑沉沉的,陌生人独自一人走在这空荡荡的街上。今天他的计划落空了,这世界似乎一切都跟他过不去。就在前天,他将父亲的遗体送去火化了。他父亲生前的那些所谓至亲都纷纷前去吊唁。他们无不对这位逝去的老人交口称赞,颂扬他对每个人都是那么的真诚友善、和蔼可亲。毕竟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留下,什么东西也没有带走。唯一被他和他们遗忘了的“遗物”是他这个四十岁的儿子。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陌生人心中暗想。多少次他死里逃生,但总算幸存了下来。如今,摆在他面前的不是什么问题。每当从铁路站台上他那临时凑合的床上醒来,他便面临一个不得不继续面对的严峻的现实世界。他是受过教育的,可是没有满足求职所需要的证书。他向很多部门递过自己的简历,但总是石沉大海。他原本可以谋到一份船员的差事,不料,那船却在一次撞击中沉没了。在这赤贫的年月里,知识又有何用?他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
远处传来的一阵哨声打破了他的沉思。
“嗨,伙计!这个时候你在街上干什么?你不知道这一带实行宵禁了吗?”一个穿卡其布的警察挥动警棍吼道,“你应该待在家内。”没等陌生人回答,警察在他的身上乱搜了一阵,结果只在这个陌生人的后衣口袋里搜出了一根绳子。
“这绳子是干什么用的?”他问道。
“长官,这根绳子是用来把我的灵魂从身体带走的!”陌生人一本正经地答道。
“别胡说!我相信你也没什么可申报的。”穿卡其布的警察也一本正经地说。
“是的,长官。现在我是身无分文,我所有的钱都买火车票给花光了。我想找份工作。”陌生人只得改口。
听了这话,警察动了恻隐之心,邀请陌生人一起去吃饭。虽然只是四块厚厚的煎饼、一块烤土豆外加一点洋葱。陌生人吃了其中两块未加咖喱粉的煎饼。吃完后,陌生人对警察千恩万谢。
空荡荡的街上,依旧黑沉沉的,一阵寒风扫过街道。
突然间,一辆吉普车在路边嘎然而止。从车里走出一个看上去级别更高的警官,显然是奉命到此检查是否发生了什么新的情况。
在警官巡视过程中,陌生人蜷缩到沿街一家早已关门的铺面屋檐里去了。他将衣领裹得严严实实的,以此来阻挡那凛冽的寒风。
无意中,上级警官的话飘进了他的耳里。“你听到最新消息了吗?一枚炸弹在邻近地区爆炸了,所以千万要提防那些陌生人,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罪犯。”如此交代了一番,上级警官匆匆上了车,之前还诡秘地丢了一句,“这是个机会,别错过。”
警察又回到陌生人身边,点燃一支烟。借着火光,警察仔细审视着陌生人的面孔,似乎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个人会不会是那个本市发生的一系列爆炸案件的幕后制造者?这可是一次近在眼前的机会,警察心里盘算着。他的面孔有点像,但身材不像。看他那副模样似乎在过去一整年里没有哪一天吃过两顿丰盛的饭菜似的,身上没有一丁点脂肪。他的下巴更是瘦得皮包骨,上面胡子拉碴的,可能有好几天都没有刮过了,就像是特意为了突出他的下巴似的。
“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你从哪儿来的?有谁可以证明你的身份?”警察煞有介事地盘问道。
陌生人指着苍天,答道,“瞧,我的父亲就在那天上。他给了我生命,但生命却没有了灵魂;他给了我一副身骨,然而它却没有什么肉体;他让我接受了教育却没起到任何作用;他教给了我做人的道德准则,却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财富。我的口袋只剩下一根绳子还被你搜去了。”
警察不由分说抓住陌生人的手,用那根原先装在他口袋里的绳子捆住了他。
“别动,我想肯定没错的,你具备成为一名罪犯的所有条件。”警察坦率而肯定地说道。
陌生人叹息了一声,他后悔自己带着一根绳子。于是他得出一条颇具哲理性的结论:如果一个人什么都有,他什么都可以夸耀;如果一个人一无所有,那么他最好就什么也别带。
哪怕只是一根绳子!            (选自《世界微型小说名家名作百年经典》)
小说没有直接交代陌生人的自杀念头,但在情节中却有暗示,请从文中找出。
文中两次写到街上“空荡荡的,黑沉沉的,寒风吹过”,请分析其作用。
小说中的警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从他身上揭示了怎样的主旨?
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不仅情节上体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产生扣人心弦的效果,而且采用了倒叙、对比等多种艺术手法,对丰富文章内容与表现人物都有重要作用。
B.小说中陌生人的父亲去世,他一贫如洗;无人帮助,孤独流浪;一心想要自杀,却被警察诬蔑为罪犯被抓,他最终后悔的是带着这根绳子。
C.小说中警官言语不多,却至关重要,当警察对陌生人产生恻隐之心时,警官的出现为情 节制造了波澜,直接造成了警察对陌生人态度的转变。
D.作者以“一根绳子”为题目,具有以小见大的效果,既表现了主人公一贫如洗的境遇,又体现了主人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的卑微与可怜。

E.小说开头写陌生人的父亲去世后,父亲生前的至亲去吊唁,他们对父亲的颂扬赞美成为小说中唯一体现社会温情的人性美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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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说味
嗅觉问题不但跟免疫学一样可以区别此与彼,也有着目前免费学中存在的困惑与混乱。据计算,一只野兔大约有一亿个味觉感受器。这些感受器的细胞在不断地、快得令人吃惊地更新,几天之内就有新的细胞从基体细胞出现。试图解释味觉的理论跟免疫应答的理论一样多,一样复杂。看样子,带味的分子的形状很可能是最重要的。一般说来,气味物质在化学上是一些小的、简单的化合物。气味分子的几何形状似乎比组成分子的原子本身的名称还要重要;任何一组原子,如果精确地排成同样的形状,不管排列以后叫什么化学名称,就会有芳香味。
还不知道味觉细胞是怎样被气味物质激发。有一种观点认为,感受器的膜上被捅了一个洞,引起了极性改变。但其他工作者则认为,这种物质可能跟对之有特殊感受器的细胞联结在一起,然后可能只是停留在那儿,象抗原对免疫细胞那样,以某种方式在一定距离显示信号。有人提出存在特殊的感受器蛋白,不同的味觉细胞携带着用于接受不同"基本"气味的特殊感受器。但迄今还没有人成功地找出那些感受器或叫出那些"基本"气味的名字。
训练细胞的味觉似乎是一种日常现象。让一只动物重复闻很小剂量的同一种气味物质,结果其嗅觉灵敏度大大增强,这意味着可能在细胞上又增加了新的接受器场点。可以想见,带有特定感受器的新的细胞无性系在训练过程中受到激发而出现。在免疫学上大名鼎鼎的脉鼠,经过训练可用鼻子感知极小量的硝基苯,而不用借助弗洛因德佐剂或半抗原载体。鱥鱼被训练来觉察石炭酸,并把石炭酸跟P-氯苯酚区别开来,两者浓度仅仅为十亿分之五。鳗鱼被教会嗅出二到三个苯基乙醇的分子。
我们周围的动物都有这么些奇妙的感觉技术。为此,我们感觉到有些低人一等,它们有的我们没有。有时,为消除这种失落感(或感觉的失落),我们自我安慰,我们早已在进化过程中把这些原始的机制抛在身后了。
然而我们的实际情况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好一些。普通的人可以觉察出几个分子的丁基硫醇,而大多数人可以感觉出若有若无的一点点麝香。甾族化合物有奇异的芳香味儿,它们能发散各种各样麝香一样的、性感的气味。女人能敏锐地感知一种叫作环十五内酯的合成甾族化合物的气味,而大多数男人却不能觉察。
也许还有一些气味物质使我们嗅觉上皮的感受器兴奋起来,而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气味,这包括人与人之间不自觉地交换的信息。维纳(Wiener,H.)凭直觉提出,这种气味通讯系统的缺陷和误解,可能还是精神病学中未被探索的领域。他提出,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因在感知自己或他人的信号方面有缺陷,而产生认同力和现实感的问题。的确,精神分裂症患者体内有些装置可能有问题;据说,他们的汗液中有一种陌生的气味,最近已被确认为是反-3-甲基己酸发出的。
不同动物之间用于通讯的嗅觉感受器,对于建立共生系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蟹和海葵依靠分子构型认出彼此是伙伴,海葵和跟它共生的少女鱼也是这样。类似的装置还被用于自卫,比如帽贝,它用来防御食肉的海星的方法是将套膜外翻,使海星失去一个立足点;帽贝能感觉出一种特别的海星蛋白。
一切生物,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它们之间进行化学通讯的非常普遍的系统,被惠特克(Whittaker,R.H.)称为“allelochemics”(不同种间化学作用)。每一种生命形式都用这种或那种信号,对周围的其他生物宣布它在近处,向来犯者划定界限,或向潜在的共生者散发出欢迎的信号。总的效果,是形成一种调节生长速度和领土占领的协调机制。这显然是用来使地球自我平衡的。
(选自刘易斯•托马斯《说味》,有删改)
尽管目前解释味觉的理论很多,但还存在许多局限。从文本中可以看出,其基本理论是什么?存在困惑是什么?
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文中列举脉鼠,帽贝的事例的目的分别是什么?
(2)作者为什么说“我们的实际情况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好一些”?
本文是一篇科普作品,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请举例分析。
本文作者通过“味”表达了自己的生态观念,请结合文本简要评析作者的生态观念。不少50字。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小说第三段(“她在接待室里……提着它出门。”)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法?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心理?
(1)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2)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请结合小说中有关罂粟蛋糕的情节,简要分析培德的心理变化过程。
试探究齐姆森这一形象的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CI是英文Corporate Identity的英文缩写,一般被译为企业识别。追溯历史,大致可以认为,原始人的图腾信仰是最原始的CI,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图腾是指“一个氏族的标志和图徽”,原始人的图腾信仰就是部落群体集体意志的标志。因此,可以说,CI几乎是与人类的原始文化生长一起出现的。
CI设计,是一种塑造企业形象的工具,也称企业形象识别,简单地说,即企业包装。它是现代企业走向整体化、形象化和系统管理的一种较新的概念。它将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方针、生产、流通等企业经营的因素,从文化和传播的角度,通过挖掘、归纳和整合,使其在社会信息传播中形成有效的识别标志,从而使公众产生认同感和信任感,以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开发和设计的行为被称为CI设计。
CI最初应用于企业,学界一般认为1914年德国AEG电器公司最早运用。AEG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器系列产品上,首次采用波恩·贝汉斯(Peter Berllens)设计的企业识别符号,开创了企业实施统一的视觉系统的先河。当时,AEG把商标用在其系列化产品上,还用到包装、海报、便笺、信封、橱窗等上面,成为统一视觉识别的雏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经济复苏。工商业迅速发展,产品逐渐趋于同质化。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经营者开始强调自己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异,纷纷采用统一符号标识企业。较早的如意大利奥利维提公司,其设计运用了标准字体;1951年美国的CBS公司将威廉·哥顿(w.II Jan Golden)设计的标识广泛运用于各种媒介,成功地将CI系统种植于公司和社会;1956年,美国著名的IBM公司采用了沿用至今的企业标识,并在其后的CI经营中,将这个标识变成了计算机的代名词。113M公司通过CI设计塑造企业形象的经营手法。使其成为美国计算机行业首屈一指的霸主。这些公司的成功,使得其他企业纷纷效仿。1970年,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经过5年策划后,正式导入CI,其充满律动的标志和标准色,遍及世界各个角落,品牌价值以亿为单位计算。西方企业界通常认为,一个品牌可被吞没、转让。但一般不会破产、消亡,可口可乐公司1969年就曹宣称,即使公司一夜之闻化为灰烬,照样能起死回生。因为当时它的公司商标价值30亿美元,而有形资产仅10亿美元。有形资产的消失只能算做是肉体创伤。创伤迟早会愈合则是显而易见的。
CI在我国的发展较晚,在台湾兴起时为70年代后期,80年代中后期开始盛行。诸如台塑、味全、统一、宏基电脑等企业先后导入CI.极大地提高了他们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80年代末,CI在我国大陆开始露面,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企业,受到国际化和市场化经营的感召,顺应时代潮流,率先导入了CI系统,揭开了CI在中国大陆传播的序幕。
5.从原文看,下列有关企业识别CI的叙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CI是一种塑造企业形象的工具,也称企业形象识别,有效的识别标志,可以使公众产生认同感和信任感。
B.CI设计将企业经营的因素,从文化和传播的角度,通过挖掘、归纳和整合,使其在社会信息传播中形成有效的识别标志。
C.德国的AEG公司采用波恩·贝汉斯(Peter-Berlaens)设计的企业识别符号,开创了企业实施统一的视觉系统的先河。
D.西方企业界通常认为,一个品牌可被吞没、转让,但一般不会破产、消亡,这里的品牌指的就是企业识别CI。
6.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原始人的图腾信仰就是部落群体集体意志的标志,因此可以说,cI几乎是与人类的原始文化生长一起出现的。
B.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经济复苏,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经营者开始强调自己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异,同时采用了统一符号标识企业。
C.1970年,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经过多年策划后正式导入CI,其充满律动的标志和标准色,遍及世界各个角落,品牌价值以亿为单位计算。
D.CI在我国的发展较晚,70年代后期在台湾兴起,86年代中后期在台湾开始盛行,在大陆的发展还要晚一些。
7.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IBM公司之所以能够成为美国计算机行业首屈一指的霸主,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通过CI设计塑造了企业形象。
B.对一些有着重要影响的公司来说,CI已经成为他们无形的资产,有形的资产可能消失,无形的资产价值不可估量。
C.顺应时代潮流,现代企业只要导入CI,就能极大地提高了他们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这一点已经得到证明。
D.80年代末,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企业率先导入了CI系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2题。
说味
嗅觉问题不但跟免疫学一样可以区别此与彼,也有着目前免费学中存在的困惑与混乱。据计算,一只野兔大约有一亿个味觉感受器。这些感受器的细胞在不断地、快得令人吃惊地更新,几天之内就有新的细胞从基体细胞出现。试图解释味觉的理论跟免疫应答的理论一样多,一样复杂。看样子,带味的分子的形状很可能是最重要的。一般说来,气味物质在化学上是一些小的、简单的化合物。气味分子的几何形状似乎比组成分子的原子本身的名称还要重要;任何一组原子,如果精确地排成同样的形状,不管排列以后叫什么化学名称,就会有芳香味。
还不知道味觉细胞是怎样被气味物质激发。有一种观点认为,感受器的膜上被捅了一个洞,引起了极性改变。但其他工作者则认为,这种物质可能跟对之有特殊感受器的细胞联结在一起,然后可能只是停留在那儿,象抗原对免疫细胞那样,以某种方式在一定距离显示信号。有人提出存在特殊的感受器蛋白,不同的味觉细胞携带着用于接受不同"基本"气味的特殊感受器。但迄今还没有人成功地找出那些感受器或叫出那些"基本"气味的名字。
训练细胞的味觉似乎是一种日常现象。让一只动物重复闻很小剂量的同一种气味物质,结果其嗅觉灵敏度大大增强,这意味着可能在细胞上又增加了新的接受器场点。可以想见,带有特定感受器的新的细胞无性系在训练过程中受到激发而出现。在免疫学上大名鼎鼎的脉鼠,经过训练可用鼻子感知极小量的硝基苯,而不用借助弗洛因德佐剂或半抗原载体。鱥鱼被训练来觉察石炭酸,并把石炭酸跟P-氯苯酚区别开来,两者浓度仅仅为十亿分之五。鳗鱼被教会嗅出二到三个苯基乙醇的分子。
我们周围的动物都有这么些奇妙的感觉技术。为此,我们感觉到有些低人一等,它们有的我们没有。有时,为消除这种失落感(或感觉的失落),我们自我安慰,我们早已在进化过程中把这些原始的机制抛在身后了。
然而我们的实际情况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好一些。普通的人可以觉察出几个分子的丁基硫醇,而大多数人可以感觉出若有若无的一点点麝香。甾族化合物有奇异的芳香味儿,它们能发散各种各样麝香一样的、性感的气味。女人能敏锐地感知一种叫作环十五内酯的合成甾族化合物的气味,而大多数男人却不能觉察。
也许还有一些气味物质使我们嗅觉上皮的感受器兴奋起来,而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气味,这包括人与人之间不自觉地交换的信息。维纳(Wiener,H.)凭直觉提出,这种气味通讯系统的缺陷和误解,可能还是精神病学中未被探索的领域。他提出,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因在感知自己或他人的信号方面有缺陷,而产生认同力和现实感的问题。的确,精神分裂症患者体内有些装置可能有问题;据说,他们的汗液中有一种陌生的气味,最近已被确认为是反-3-甲基己酸发出的。
不同动物之间用于通讯的嗅觉感受器,对于建立共生系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蟹和海葵依靠分子构型认出彼此是伙伴,海葵和跟它共生的少女鱼也是这样。类似的装置还被用于自卫,比如帽贝,它用来防御食肉的海星的方法是将套膜外翻,使海星失去一个立足点;帽贝能感觉出一种特别的海星蛋白。
一切生物,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它们之间进行化学通讯的非常普遍的系统,被惠特克(Whittaker,R.H.)称为“allelochemics”(不同种间化学作用)。每一种生命形式都用这种或那种信号,对周围的其他生物宣布它在近处,向来犯者划定界限,或向潜在的共生者散发出欢迎的信号。总的效果,是形成一种调节生长速度和领土占领的协调机制。这显然是用来使地球自我平衡的。
(选自刘易斯·托马斯《说味》,有删改)
尽管目前解释味觉的理论很多,但还存在许多局限。从文本中可以看出,其基本理论是什么?存在困惑是什么?
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文中列举脉鼠,帽贝的事例的目的分别是什么?
(2)作者为什么说“我们的实际情况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好一些”?
本文是一篇科普作品,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请举例分析。
本文作者通过“味”表达了自己的生态观念,请结合文本简要评析作者的生态观念。不少50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2题。
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小说第三段(“她在接待室里……提着它出门。”)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法?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心理?
(1)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2)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请结合小说中有关罂粟蛋糕的情节,简要分析培德的心理变化过程。
试探究齐姆森这一形象的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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