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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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健康的人
【意大刑】迪诺·布扎蒂
距离城市约莫两公里的山岗上,坐落着一所庞大的城堡式的麻风病院。一道坚固的厚实的围墙高耸在城堡的四周。
薄暮时分,麻风病人们照例聚集在围墙跟前。
唯独一个年轻病人从不在这种场合露面。他入院方两个月,出身高贵门第,他叫姆赛利东。   
“你怎么在这里独自闷坐?”同伴们问道,“你不妨也去听听新闻,想必十分有趣呢!”
“这意味着你们已经听任命运之神的摆布,而我并不甘心接受命运的安排,明白吗?”人群中走来一个名叫贾柯莫的老头,他是麻风痛院资格最老的病人,听到姆赛利东的话说:“可怜的孩子,我到这儿将近一百年了,凡我遇到的人,或者说走进这个大门的人,从来不曾有谁能够活着走出去的。这是麻风病人的命运。"
“不过,”姆赛利东说,“我需要恢复健康。我是百万富翁,你倘若登上围墙,就能瞧见我的府邸和它的两个闪烁着耀眼光辉的白银圆顶。我的骏马、狼犬、猎人在等待我,期待我重新回来。你应该明白,我需要健康。”
“倘若仅仅凭主观的意愿便足以驱逐病魔,事情自然十分简单。”贾柯莫慈祥地微笑.
“可是,”青年带着固执倔强的神情说,“我掌握着其他人不知道的秘诀。”
“噢,”贾柯莫说,“确实有一伙骗子,专门兜售一种据说能够治愈麻风病的秘方灵药,我年轻时曾经中过这样的圈套。
“不,无须借助于药物,我只是向上帝祈祷。”
“析求上帝施恩治愈你的病?难道你果真相信上帝能够显示圣迹,妙手回春么?”
“是的,你们每个晚上去胡扯,而我却在向上帝祈祷。即便是吃饭的时候,甚至进入睡乡之后,我也不曾停止默祷。”
贾柯莫听着这一席话,身躯不停地颤栗,滚滚热泪夺眶而出,淌在死灰色的脸皮上。
“是的,是的”,老头儿呜咽着说,“像你这般年纪的时候,我也曾专心致志于祈祷上帝,七个月孜
孜不倦地努力的结果,我即将重新获得健康,谁晓得我中断了祈祷,竟然统统毁于一旦。”
姆赛利东问:“你不相信我?”
“愿上帝保佑你。”
姆赛利东毫不动摇,坚持祈祷。修炼持续了几近两年。一天,姆赛利东走出病室,人们惊诧地发现,他的狮子一般的丑陋的模样不见了,显现出的是一副青春焕发的英俊脸庞。麻风病症消失了!   
“他恢复了,健康了!”病友们欢欣雀跃。
他获得了自由。大家举行欢送仪式。贾柯莫老头儿陪送他出院.哨兵检验了证件,启开大锁,打开了大门。
晨光灿烂,葱郁茂盛的树林,青翠如茵的草地,鸟儿发出清脆甜润的啁啾声。莹白的塔楼,花凉台,招展的旗帜,宛如龙蛇的风筝在天际飘荡
贾柯莫看到青年人喜形于色,容光焕发。姆赛利东露出欣慰的笑容。骤然间,青年人的脸色刷地一下变得苍白。
“你怎幺了?”
姆赛利东倒退了一步,用双手捂住面孔:“天哪,多么可怕啊11’
“你怎么啦?”贾柯莫重复地问。
“简直无法忍受."姆赛利东惊呼,他眼前的景象霎时间完全变了。塔楼和宫殿的圆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见龌龊的茅屋、粪土,贫穷;屋顶上的旗帜不见了,只有黑压压的一片牛虻。
老头儿问:“告诉我,是淫秽腐朽取代了原先的辉煌灿烂,颓败肮脏的茅屋取代了原先金碧交辉的宫殿,是这样么,姆赛利东?”
“是的,是的,一切都变得那么可怕。为什么?世界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知道,”老头儿回答,“这是我们的命运,一切全得付出昂贵的代价。现在该你偿付代价了。”
“偿付代价?为什么?”
“因为上帝的恩典是你的精神力量。你战胜病魔,你不复是往日的你,而是脱胎换骨了。随着你逐渐恢复健康,驱使你渴望健康的种种人世间的诱惑便愈益远远地离开你,最终成为过眼云烟,你拥有百万家产,可如今你视金钱若粪土,你往日门第高贵,如今成了纯洁的圣者!这就是偿付的代价。你最终成了我们的人,姆赛利东,留下来吧,留在我们这些麻风病人中间,这是如今你唯一的幸福。喂,哨兵,把大门关上吧。”
砰然一声响,哨兵关上城堡的大门.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讲述了姆赛利东进入麻风病城堡治疗麻风病并最终留在城堡的故事,情节诡异独特,文笔华丽、清新。
B.小说中的贾柯莫是个智慧老人,他用自己在麻风病城堡里的亲身经历教育指导姆赛利东。他与姆赛利东的对话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写到贾柯莫也曾七个月专心致志祈祷上帝,但因为中断了祈祷,结果竟然统统毁于一旦,这是作者为表现姆赛利东的毅力而设的衬托之笔。
D.小说写姆赛利东“淫秽腐朽取代了原先的辉煌灿烂,颓败肮脏的茅屋取代了原先金碧交辉的宫殿”,说明他患病两年,他的豪华府邸无人打理荒芜破败了,

E.“随着你逐渐恢复健康,驱使你渴望健康的种种人世间的诱惑便愈益远远地离开你”,“如今你视金钱若粪土”,小说结尾,贾柯莫的话启发人们思考:什么才是真正健康的生活。
结合文本,分析姆赛利东在挣扎着摆脱命运的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文中画线句子是—段景物描写,联系全文说说这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说结尾“砰然一声响,哨兵关上城堡的大门”,这里“门”和“关门”象征了什么?简析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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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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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
曾有一种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
2009年11月28日,著名文物专家、学者、文物鉴赏家、收藏家王世襄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享年95岁。王世襄的离世,意味着中国又一位标志性的文化老人陨落。
王世襄生于1914年。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是朝中大官,母亲是书香门第,他年轻时就在燕京大学读书。王世襄虽然出身豪门,拥有很好的教育背景,对书画、陶瓷这些也都是精通的,但他更关注的却是社会底层的文娱活动:捉獾、养鸽、驯鹰、养狗等等。他的很多对于这些方面的研究,就不被许多人看成是学问。
王世襄是杂家也是通家。他的许多学问最初都起源于乐趣。王世襄生前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连玩都玩不好,还可能把工作干好吗?”他被称为“京城第一大玩家”。少年的“王家二少爷”养狗、玩葫芦、养鸣虫,在北京城可算得上是小有名气。他玩过一只白鹰,是鹰中绝品,当时叫价一百块钱,而一袋洋面粉才两块五。王世襄头一次托人借钱,买走了这只白鹰。
王世襄从小的心思都不在学业上,他对自己的判断是“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但启功先生却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曾说,王世襄先生的“玩物”是“研物”,许多被人看作是玩的东西,在王世襄眼里都是艰苦的学问。王世襄曾说:人生价值不在据有事物,而在观察赏析,有所发现,使之上升成为知识,有助文化研究与发展。
即使“雕虫小技”,王世襄都“玩”出了道道。他曾经出版过《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等等。他收藏的东西除了家具这样的大家伙,还包括蛐蛐罐、鸽哨这样的小玩意儿,同样都非常精深而成一领域之专家。2000年,王世襄将自己一生所写的大部分文章交由三联书店以《锦灰堆》为名出版,书中涉及家具、漆具、竹刻、工艺、则例、书画、雕塑、乐舞、忆往、游艺、饮食、杂稿等十二类。
王世襄于l940年曾应梁思成之邀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在国难频仍的年代,他们在荒野中寻找中华文明的久远证据,将历史传统重又缝合。l945年8月,日本投降。经当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和梁思成推荐,王世襄被派遣回北平清查战乱损失的文物。当时,许多日本和德国的文物贩子与收藏家在中国收买文物,伺机盗运出境。王世襄宴请了四五十位知名的古玩商,请他们提供线索。他得知沦陷时期河南某地出土的青铜器多数被德国人杨宁史买去,于是通过其父友人找到宋子文详陈原委,终于没收了杨宁史的青铜器240件,其中包括价值连城的“宴乐渔猎攻战铜壶”、“商饕餮纹大钺”等。
文革时期,王世襄跑到国家文物局,请求文物局的内行红卫兵前来抄家,就此保住了大批文物。王世襄毕生为国家追回国宝,收藏了那么多宝贝,却在晚年都拍卖回流到了社会。王世襄最终选择了“散尽”,这些宝贝也有了更多前世今生。
王世襄自称“书呆子”,在“反右”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他还热情地邀约黄苗子、郁风以及漫画家张光宇来自己的四合院“芳嘉园”住。小院越来越热闹,成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京城文化圈里一个不可多得的雅集场所。但由于人越来越多,王世襄便缩回一间漏雨的小屋,将数十件形态、大小各异的明清家具塞满狭小的空间。两个明代的柜子被王世襄拼在一起,他和老伴袁荃猷睡在里面,以至黄苗子专门为这张特殊的“大床”写了一副对联——“移门好就橱当榻,仰屋常愁雨湿书”,横批——“斯是漏室”。
有一件物什是王世襄始终珍藏的,那就是他与夫人袁荃猷买菜用了多年的提筐。2003年,妻子去世,王世襄在怀念亡妻的诗中,深情地回忆与妻“提筐双弯梁,并行各挈一”的情景。他还说,到将来自己辞世之后,请人把这个提筐放在两个墓穴之间,能与妻子“生死永相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引用一些人的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并不是在否定钱钟书国学大师的地位,而是为了突出王世襄在民俗研究和文物收藏上的贡献。
B.文中写王世襄借钱买白鹰一事,以实例说明他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而对“玩物”投入热情,也说明了他的“杂”与“通”。
C.王世襄从一开始就秉持研究文化、实现人生价值的理念,有意识地关注“雕虫小技”,《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锦灰堆》等书都是其成就的代表作。
D.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许多宝贝,却在晚年散尽收藏,这表现出他对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也表现出他豁达的性情。

E.这篇人物传记以议论为主,兼有记叙,展现了王世襄性格的不同侧面。
从全文看,文章表现了王世襄的哪几个方面?请简要概括。
王世襄说“一个人如连玩都玩不好,还可能把工作干好吗?”而他又对自己的判断是“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这两句话是否矛盾?为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标题“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既概括王世襄先生生平,又道出事理,颇有深意。请你就对“学问与乐趣”、“藏与散”这两组关系的理解,任选一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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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语
铁 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
前几次,朱丽没怎么留意这个房间。她常常一大早就出门购物,客房只是她睡觉和存放购物收获之处,每次离开时,壁橱里都堆着一些被她遗弃的装衣服的纸袋子。北京的舅舅对朱丽很疼爱,总是给她一些钱买东西。但在她眼里,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为逃婚而来舅舅家之后。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沮丧又难为情,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躺着。
一日,喧闹的声音从窗外的院子传来,异常清晰。二楼的这间客房,似乎格外便于收集声音。从前她怎么没有发现?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寒暄,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可是,迟迟没有听见孩子发出的告别之声。
一连许多天,邻居的院子总是很热闹。那句她已经熟悉了的提醒句源源不断飘进窗口:“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或者“小宝,和爷爷、奶奶说再见!”然后照例是短暂的安静。她看见的小宝,要么听而不闻地摆弄一辆遥控越野吉普车,要么跑向草坪,爬上那只摇椅摇着自己……
朱丽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她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在婚礼上,朱丽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父亲和母亲早已离婚,怎会再殴打母亲呢?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连个“再见”也没对大家说,连个招呼也没跟与自己相恋多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新郎打。
每次想到这里,朱丽就赶紧打断思路,好像若不打断,她已知的各种谴责便立刻潮水般向她涌来。她对付不了这些,如同她不能担当一场婚礼。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暄着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嘁嘁喳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童音:“再见!”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
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再见!”小宝说。
“再见!”另一个童音呼应着。
朱丽迅速从床上爬起来赶往窗口,像是怕错过什么,又以为是听错了什么。她看见门廊下站着小宝和家中大人,另外一对男女,正领着一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往院子门口走。
这前所未有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露露站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见!”露露也拖起长声,像是要迈步跑向小宝。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憋红了小脸,捯着气,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苍白,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琢磨着,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有刪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朱丽觉得舅舅趣味狭窄,所以,她对舅舅和他家的客房没有太深印象,也不曾发现二楼的“客房”格外便于收集声音。
B.小宝告别露露时的热情与告别大人时的漠然构成对比,那此起彼伏的“再见”声,是他们对不能相见的绝望的激烈表达。
C.“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一句生动地写出了小宝那一声“再见”的难得和宝贵,也表现出朱丽听到这声音时的意外。
D.大人要小宝与他不认识的人说“再见”,小宝不愿合作,这说明世故的“大人”和率性的“孩子”之间有很深矛盾。

E.小说中的“客房”,是故事发生的环境,对“客房”的描写不仅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了铺垫,也使小说结构更加紧凑。
朱丽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以“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结尾,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你是否赞同“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这种说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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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设想汽车在将来的能源领域发挥一种全新的作用。他们将停车场称为“搁置的资产”——一种没有投入全部生产能力的发电站。汽车可以成为一座微型发电站,如果把停车场的所有汽车接入电网,就能产生许多兆瓦的电——相当于一座小型发电站。如果把全世界所有停车场里停放的汽车都接入电网,产生的电将相当于目前全球消耗量的10倍。
这种想法可能成为能源难题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能源专家们知道,世界经济不可能永远依赖石油和其它碳氢化合物,因此需要开发和利用各种能源,从太阳能和风能,到汽车和地下室的氢燃料电池,还有以玉米和其它植物为燃料的微涡轮机。目前还没有一个能源网络能够容纳这样的大杂烩。现在的输电线大多是单向的:从大型电站输送到家庭、工厂和城市。美国纵横交错的输电线有30多万公里,输送着占全世界1/4的电力。去年东部地区的停电事件表明,这一电网连应付目前的能源需求都很困难。
如果能源网络能像因特网一样更分散、更灵活,那就可以通过缩短能源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平均距离而提高效率,网络受高负荷、风暴和恐怖袭击破坏的可能性也会变小。人们的想法是创建一种灵活的电网,可以双向输送——既输出能源又接受无数家庭输送回来的能源。
有了混合型能源网,讨论矿物燃料与再生能源孰好孰坏就毫无必要了。而且混合型能源网本身就成了氢燃料的最大优点。几乎每一种能源都可以用来产生氢,氢又可以转化成电不仅输送到家庭和工厂,也可以让汽车运转。在混合型能源网中,人类将第一次有可能用任何能源来支持交通运输和电力。
根据这种观点,汽车在将来就有可能成为一种发电站。未来的汽车里加的将不是汽油,而是氢。你可以在加气站加气,也可以利用家里的氢储备,你外出上班时太阳能电池和风车就可以把氢储存起来。如果你需要的能源较少,而得到的能源多于自己的需要,你随时都可以把能源卖给公用事业公司。只要在用电高峰期、在价钱最高的时候通过能源网把电输送回去,你就可以得到额外的收入。白天在你上班的时候,你也可以把汽车接入能源网,这又能给你带来一笔额外收入。从理论上讲,混合能源网可以为电力行业带来一连串的革新。它可以引起人们对氢燃料汽车的兴趣,并为发电设备开辟消费市场。
当然,这一切要成为现实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障碍。电力行业需要制定一大堆标准和规范,这很难,但并非不可能——许多聪明的工程师正为此而努力。更大的难题是让公用事业接受变革。在许多国家,公用事业都是安于现状的垄断行业。
尽管如此,电力行业已经出现了变革的迹象。日本由于担心对进口能源的依赖过于严重,于1993年实行了推广太阳能的计划。现在约17万个日本家庭向电网送电。一个名叫五百川的1997年在房顶上安装了太阳能装置,当时花了约3.3万美元,其中政府补贴了约1万美元。此后,他每年通过向电力公司卖电获得收入约460美元,足以抵消家里的电费。美国、新西兰和德国等地都出现了这种趋势。
当然,开放能源网对印度等电力供不应求的国家最有好处。由于常常停电,印度的糖生产商已经开始用甘蔗发电了。
下列对“混合能源网”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发和利用各种能源并将它们容纳在一:个共同的能源网络中。
B.将停车场停放的汽车接入电网使它成为一座小型发电站。
C.一种可通过缩短能源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平均距离而提高效率,受高负荷、风暴及恐怖袭击破坏可能性变小的能源网络。
D.一种既能输出能源又能接受家庭、工厂、城市输送回来的能源双向输送的灵活电网。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混合能源网还只是理论上的一个创意,尽管现在的电网应付目前的能源要求绰绰有余,但是混合能源网的具体实施还缺乏基础和条件。
B.许多国家的公用事业都是安于现状的垄断行业,电力行业又面临重新制定很多标准和规范的障碍,他们很难接受混合能源网带来的变革。
C.现在的输电线都是单向的:从大型电站输送到家庭、工厂和城市。因而这种单向的能源输出网络很难利用停车场这种“搁置的资产”。
D.目前,在有些发达国家已经将汽车发电变为现实,开始利用汽车中添加的新型燃料——氢来发电,有效地缓解了能源紧缺的压力。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混合能源网几乎能使任何一种能源由氢向电转化,这就使得人们所关注的矿物燃料与再生能源孰好孰坏的问题再也没有讨论的意义。
B.世界经济对石油和其它碳氢化合物的依赖使人们去设想建立开发和利用各种能源的混合能源网。
C.尽管目前电力行业很难接受混合能源网的变革,但日本、美国、新西兰、瑞典、德国及印度等国都已经出现了开放能源网的迹象。
D.混合能源网能使停车场的的汽车成为不用汽油而加氢的一种发电站,从而使停车场不再被人们称为“搁置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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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第一人
当年的商务印书馆只是一个手工作坊式的印刷工场,由排字工人夏瑞芳创办。张元济放弃了在南洋公学显赫的地位,到一个弄堂的小厂里,跟一个小业主合作,这样的转身,时人多有猜测和不解。
直到半个世纪后,因为中风已卧床数年的张元济用颤抖的手写了一首诗告别商务同仁,从“昌明教育平生愿,故向书林努力来”的诗句中,人们读到了他平生的理想,也读到这样一个事实:他是自觉地把商务印书馆与中国教育的现代性变革连接起来。
与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张元济把中国的希望寄托于“开启民智”,认为这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他感到,南洋公学的规模还很小,那些人才远远不够用,他的思想开始从培养一批英才,转向对国民的普及教育。
他在写给盛宣怀的信里说,中国四万万人口,只有四十万人受过教育,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学过几句八股文,对于应该知道的知识几乎都没有学到。在当今那么发展的世界上,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要亡。
张元济还认识到,开启民智要出版好的书,要以“扶助教育为己任”,因此他接受了夏瑞芳的邀请。张元济是翰林出身,学贯中西,他的地位和声望无疑使商务与知识界、政界和教育界之间有了一座桥梁。
张元济当了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所长,他还聘请了一批扶助教育和文化建设的有识之士,如蔡元培、高梦旦、杜亚泉、夏曾佑等。
张元济制订了商务所有的出书计划,出什么书,怎样出书,从此成了他一生的事业。
影印古籍,他要选最好的版本;推介西学,他要找最好的翻译者;出版新书,他要用最好的设备、最好的纸张。甚至对书的排版样式也要一再叮咛:书的版框四周空白要宽展一些,“否则紧眉头,令人一见烦恼”。还有许许多多的事务,包括书稿他亲自看,有些书他亲自编,面的联系他亲自出马,甚至买纸张,买印刷机,收古书,他都事必躬亲。
张元济走进商务的这一年,清政府颁布了倡导兴学的《学堂章程》,后来,科举也废除了,这是中国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成百上千的与传统私塾、书院不同的新式学堂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
当时中国不是没有教科书,但是都编得不好,一类是教会的教科书,从西方引过来的,对中国的国情不适合;另一类是读古书出身的老夫子编的,写得太艰深,也不符合教育学的规律。张元济认为,教科书的影响关系到一代乃至几代中国人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的改变,他决定自己来编一套国文教科书。
张元济编课本的方法很独特,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而是大家围坐在一起,就像今天开策划会一样,每个人都可以说出想法和主张,倘若是被大家公认为有价值的,则详细讨论。讨论者从儿童启蒙的特点入手,由简入繁、循序渐进。往往因为一个字,大家会争论得面红耳赤。每一个点都要讨论到所有参与者都没有异议为止。每完成一篇课文,大家再“轮流阅读,或加润色,或竞改作,相互为之,毫无成见”。
1904年,商务版《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出版,被全国各地的学堂广泛采用。商务印书馆的发行所挤满了争购的人群。教科书在晚清时候的发行总量占到了全国的4/5,最新国文教科书曾经翻印过30多次,印刷总量达到一亿册,成为那个时代教科书的范本。其他出版机构争相效仿,再不能粗制滥造而牟利。书肆风气,为之一变。
在张元济的擘划下,商务编写了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全套教科书,组织翻译出版大批外国学术和文学名著,其中严复翻译的西学名著和林纾翻译的欧美小说影响尤为广泛。编辑出版中国第一部新式辞书《辞源》,开创了中国现代工具书出版的先河。同时出版发行了《东方杂志》《小说月报》《教育杂志》等刊物。
当年知识分子走上“文化救国”道路的不在少数,唯有张元济选择了出版,他站到了幕后,在商务这个现代商业企业中书写了他的文化理想。商务在张元济的手中实实在在地推动了中国文明的进步。
(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张元济放弃在南洋公学显赫的地位,到商务印书馆这样一个手工作坊式的印刷工场,跟夏瑞芳合作,是因为他觉得南洋公学的规模实在太小。
B.张元济对中国教育现状及其将导致国家衰亡表示忧虑,此外他还认识到开启民智要出版好书,正基于此,他应邀进了商务印书馆。
C.张元济是翰林出身,学识渊博,他凭借着地位和声望成为商务印书馆与知识界、政界和教育界之间的桥梁,赢得了时人和后人的赞许和敬仰。
D.伴随着晚清科举的废除和新式学堂的纷纷成立,《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应时而生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使其他出版机构无营利的空间。

E.本文记述了张元济从事出版的活动及其思想,反映了他对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杰出贡献,刻画了他富有远见、坚毅、执着的出版家的形象。
从文中看,为什么说张元济是“中国出版第一人”?
商务版《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出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你认为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请结合全文,从两个方面谈谈张元济的经历给你的人生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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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破靴子
[英]高尔斯华绥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他的年龄已让他辉煌不再,一周四镑的薪金也不能使他再发财的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却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一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很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凯斯特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
“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我觉得你那绺白发好极了!我常想拥有像你那样的天才,像从前一样过演员的生活一定美极了!”
“今晚我来看你的戏。你在这里总得呆上个把星期吧!”
美极了!观众的笑声和掌声——“凯斯特先生的演技真是尽善尽美了,他……他……得了……的真传!”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我说呀,老兄,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
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可是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侍者轻轻地溜过来,好像就要收拾桌子。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进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
“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绺白头发!”
“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经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格里恒一见凯斯特,因为记起他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有趣的情景,所以就邀请他吃饭,表现了格里恒的热情好客。
B.凯斯特长出白头发,是因为他经常挨饿;他穿着破皮靴,则是出于他演出的角色的需要,这出现在身为演员的他身上并不奇怪。
C.因为凯斯特跷起腿坐着,那只破靴子在空中摆动着,所以坐在对面的格里恒比较容易看到它,凯斯特看到这种情景后面露窘态。
D.两个年轻的女人走进餐馆后,很快就认出了凯斯特。为了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自己那只破靴子,凯斯特匆匆起身离开了餐馆。

E.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写法,既有凯斯特和格里恒脸庞、头发、衣着、身份等的对比,也有凯斯特本人雅致的帽子和破靴子等的对比。
凯斯特从一位著名演员陷入落魄潦倒境地,你认为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凯斯特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题为“一只破靴子”,但也有人认为以“一绺白头发”为题好,你认为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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