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晚清名臣沈葆桢
沈葆桢的故居在福州城区宫巷11号。这是一幢建于明代天启年间的大宅,面积达1 500平方米。当年的沈宅布局严谨,装饰富丽。1936年,客居福州的郁达夫,曾对这条巷子有过这样一番描写:走过宫巷,见毗连的大宅,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两旁进士匾额,多如市上招牌。
沈葆桢有三个身份: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大清船政大臣兼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管台湾。这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也勾勒出他非凡的一生。
1865年,沈葆桢的母亲过世,朝廷终于给了他27个月的假,沈葆桢回到家里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在他留下的大量家书中,几乎每封信都要嘱咐子女读书,并告诉他们,读书主要是为了立品做人,做官倒是其次。可惜那时国家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困境,无法让人有一丝的安宁。
1874年,日本进犯台湾后,沈葆桢被派往台湾加强防务。此后,他兴建台南的亿载金城和台湾最南端的恒春城,建设苏花公路前身、新中横公路前身等,废除渡台禁令,鼓励民众到台湾开垦,促成了台湾政治、经济中心由南部转移到北部。2009年,台北市政府为了纪念沈葆桢,将市政大厅命名为“沈葆桢厅”。
1879年7月,久受病痛折磨的沈葆桢在南京与世长辞。他告诉儿孙“究竟笔墨是稳善生涯,勿嫌其淡”。(原文有删改)
本文第一段引用郁达夫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走向胡杨
刘醒龙
①去新疆,第一个想起的便是胡杨。
②小时侯,曾经有一本书让我着迷。那上面将塔里木河描写得神奇而美丽。现在我知道的事实是,当年苏联专家曾经否定这儿可以耕种。沿着天山山脉脚下的公路往喀什走,过了达坂城不久,便遇上了大片不知名的戈壁,活着的东西除了一股股旋风,剩下的就只有趴在四只轮子上的汽车了。往南走,左边总是白花花的盐碱地,右边永远是天山雪水冲积成的漫坡和一重重没有草木的山脉。
③汽车跑了两千多公里,总听见兵团人说,只要有水,这儿什么都能种出来。兵团的人告诉我,胡杨也分雌雄,母的长籽生絮时像松花江上的雾凇。胡杨的花絮随风飘散,只要有水它就能生根发芽,哪怕那水是苦的涩的。爱垦荒的王震将他的部队撒到新疆各地,随着一百二十个农垦团的成立,荒漠上立即出现一百二十个新地名。在墨玉县有个叫四十七团的地方,那是一个几乎完全被沙漠包围的兵团农场,由于各种因素,农场的生存条件已到了不能再恶劣的程度。农垦四十七团的前身是八路军三五九旅七一九团,进疆后这一千多名官兵便留下来,为着每一株绿苗、每一滴淡水,也为着每一线生存的希望而同历史抗争。从进沙漠,五十年过去了,许多人已长眠不醒,在地下用自己的身体肥沃着沙漠。活着的人里仍有几十位老八路至今也没再出过沙漠。另有一些老战士,前两年才被专门接到乌鲁木齐住了几天。老人们看着五光十色的城市景象,激动地问这就是共产主义吗?对比四十七团农场,这些老人反而惭愧起来,责怪自己这么多年做得太少。在他们中从没有人后悔自己的部队没有留在北京,也不去比较自己与京城老八路的不同之处。他们说,有人做牡丹花,就得有人做胡杨;有人喝甘露,就得有人喝盐碱水。
④兵团人有句名言,活在自己脚下的土地上,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在那些除了兵团人再无他人的不毛之地,兵团人不仅是活着的界碑,更活出了国家的尊严与神圣。他们放牧着的每一群牛羊,都无异于共和国的千军万马。兵团人耕耘着每一块沙地,都等同于共和国的千山万水。
⑤在新疆的最后一天,周涛赶来送别。我们没有谈到诗。我们谈酒。
⑥被谈到的当然还有胡杨。
⑦和田是绕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折返点。“塔克拉玛干”在维吾尔语里是“进得去,出不来”的意思。独自站在沙丘后面,来时的足迹像时钟上的最后一秒,又像身临绝顶时最后的绳索。仿佛在与末日面对面,人很难在前行一步。兵团人在车上悄然睡去,他们曾经从沙漠这边进去那边出来,塔克拉玛干的神话在他们的脚下改写得很彻底,成了日常的起居生活。车行十几个小时后,重又出现的戈壁上突然冒出几棵树干几乎粗过树冠的大树。兵团人说这就是活着一千年不死,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烂的次生胡杨林。活的、死的、倒的胡杨零星地散布在戈壁上,没有其他草木做伴,一只鹰和两只乌鸦在高处和低处盘旋。地表上没有一丝水的迹象。胡杨们相互间隔都在十几米以上。作为树,它们是孤独的;作为林,它们似乎更孤独。希望里有雨露,希望里有肥沃,处在半干枯状态下的胡杨,用粗壮的主干举着纤细的枝条和碎密的叶片,像一张张网去抓住没有云的空气中每一缕潮湿与养分。白云晨雾这种亘古的印象,成了盐碱烙在胡杨树上的灰白色的苍茫与沧桑。
⑧一种树为了天地,长在它本不该生长的地方。
⑨一种人为了历史,活在本不该他生活的地方。
⑩一种人和树的沙漠戈壁有尽头。
11一种人和树的沙漠戈壁没有尽头。文章第⑥段一句话“被谈到的当然还有胡杨”,单独成段,其作用是什么?
答:题目是“走向胡杨”,行文中直接写胡杨的笔墨并不多,忽而写戈壁滩,忽而写兵团人,忽而写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这是为什么?请从内容和写法的角度加以赏析?
答:本文语言精练而意蕴丰富,耐人寻味,请结合具体语境分析“兵团人不仅是活着的界碑,更活出国家的尊严与神圣”的内在含义。
答:面对五光十色的城市,有人怨天尤人,有人纸醉金迷,甚至有人为了“追星”而家破人亡,而我们在沙漠中生活了一辈子的兵团老八路却“激动地问这就是共产主义吗”,进而“惭愧”,“责怪自己”,读后你有何触动和感想?请结合对文本内容的理解谈谈你的触动和感想。(不少于50字)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每小题3分)
滥用抗生素导致“超级病菌”蔓延
60多年前,世界上第一个抗菌药物青霉素面世时,曾被誉为“细菌的克星”。但人类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这一胜利没多久,就发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耐药细菌产生的速度远远快于人类新药的开发速度,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甚至担心:“新生的、能抵抗所有药物的超级病菌,将把人类带回传染病肆虐的年代。”
超级病菌出现的根源在于人们在患病时滥用抗生素。滥用抗生素有两大害处:一是“锻炼敌人队伍”。现在,抗生素根本治不死一些“新生代”耐药病菌。1928年,抗生素的祖宗青霉素问世,一时所向披靡,如今却是“廉颇老矣”。当今,抗生素的王牌万古霉素,也有了不怵它的新一代金黄色葡萄球菌。如今,美国每年要花20亿到40亿美元,对付耐药细菌。更令人震惊的是,竟出现了以抗生素为食的“超级病菌”。二是“破坏统一战线”。人体内住着许多有益的菌群,滥用抗生素,杀死了“自己人”,结果导致体内菌群失调,耐药细菌乘虚而入。有的造成伪膜性肠炎,死亡率高达20%,有的酿成凶险的败血症。
1961年,英国出现首例“超级病菌”MRSA,之后以惊人的速度在世界范围内蔓延,据估计每年大约有10万人因为感染MRSA而入院治疗。其实,MRSA的毒性并不比普通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更强,但由于它对抗生素甲氧西林具有耐药性,使得治疗更为困难。近年来流行的MRSA变种是于1997年在纽约首先发现的,由于它有一种被称为PVL的毒性较强的毒素,病人感染后果会更严重。MRSA以前主要感染住院病人,几乎都是通过身体接触传播,通常那些年纪较大、病情较严重、皮肤有伤口或有管子通到体内(如导尿管)的人比较容易感染,但健康人很少会被感染。而新的变种似乎能够感染健康人,曾在美国出现多次小规模暴发。
归根结底,人们要扭转对抗生素的错误认识,抗生素不是万能的。使用抗生素一定要有原则:能用窄谱(抗菌范围不广泛的抗生素),不用广谱(抗菌范围广泛的抗生素);能用低级,不用高级;能用一种药,就不用多种药。病毒性感染不用抗生素,预防疾病也不要用抗生素。从原文看,下列对“超级病菌”相关内容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超级病菌MRSA是由于人们患病时滥用抗生素而生成的一种新病菌。 |
B.超级病菌MRSA蔓延速度很快,英国每年约有10万人因感染MRSA而住院治疗。 |
C.超级病菌MRSA的毒性不比普遍金黄色葡萄球菌强,但具有耐药性,治疗更困难。 |
D.超级病菌MRSA的变种含有较强的毒素,比一般的超级病菌危害更大。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滥用抗生素造成了新生代细菌耐药性增强,抗生素的王牌万古霉素对耐药细菌也毫无办法,没有治疗效果。 |
B.滥用抗生素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它是导致死亡率很高的伪膜性肠炎和凶险的败血症的主要原因。 |
C.耐药细菌有很强的耐药性,曾被誉为“细菌的克星”的青霉素已经对细菌不起作用了。 |
D.抗生素不是万能的,预防疾病和病毒性感染不要用抗生素。使用抗生素要根据病情正确选用。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超级病菌MRSA 以前感染的对象是住院病人,只要不住院,一般很少有人会感染。 |
B.耐药细菌产生的速度远远快于抗生素的开发速度,超级病菌MRSA能抵抗所有药物,将把人类带回传染病肆虐的年代。 |
C.人体内存在许多有益的菌群,当有害细菌侵入人体时,这些有益菌群就会抵抗、杀死一些有害细菌,从而保护人体健康。 |
D.使用广谱、高级和多种抗生素能使细菌产生较强的耐药性,杀死人体内的有益的菌群,因此,不要使用广普、高级和多种抗生素。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活得最痛苦的人
——怀念巴金
巴金平静地走了,生前的荣辱,死后的浮名,都已经不重要了。或许,那一声深沉的叹息是留给芸芸众生的,巴金老人却带着沉重的回忆,站在高高的云端上俯视这大千世界,一个他深爱着的世界,但又是带给他最痛苦的回忆的世界。
爝火虽小,却是给人以无限的希望;痛定之后的沉思,更能发人深省,给我们指出正确的方向。但是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又是什么呢?是整整一代青年的青春年华,是国家的十年劫难。巴金是背负者,默默地把一切的罪孽化作一杯苦酒,一口一口,和着泪水,慢慢地咽下去,然后化作笔底的万语千言——也仿如泪水一般,带着苦涩的咸味,让我们永远记住那疯狂而愚蠢的岁月。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巴金只是发表过一篇文章,这是谁的悲哀?当巴金能够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他双手已经颤抖了,似乎不能承受这沉重的回忆。正视淋漓的鲜血,直面惨淡的人生,这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更需要一颗赤子之心。巴金又重新握住了他的笔,借此把自己的心解剖了,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那样的艰难。古人说:杜鹃啼血。其实《随想录》又何尝不是巴金的血泪呢?但是,我们发现,巴金已再不能超越以前的成就了!一个作家的创作生命是有限的,一旦被延误,就失去了。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再有了。这是一个作家最伤心的亊,巴金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能把悲哀写下来,留给后人,希望起到一点作用,使历史不至于被轻易遗忘,却又是平常的人所做不到的。
当我翻开《随想录》的时候,我又一次被沉痛所淹没。巴金的话是这样的平缓,看不到一丝愤怒,因为愤怒已被作家的良知抑制,留给我的只是那哀而不伤的言辞,还有一颗负罪的心。一个人这样的解剖自己,是对还是错?或许是对的,因为自己对自己的了解总是不完全的,每一次解剖,就是一种促进。又或许是错误的,因为每次无情的解剖,都会使自己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在中国,只有鲁迅和巴金能够这样无情的解剖自己,他们都是最痛苦的人,最有良知的人。鲁迅使中国人看到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巴金使中国人记住了一个时代的疯狂。巴金在痛苦之中看到了微茫的希望,而这一点微茫的希望,就足以使他欣慰,因为,他是如此深爱着中国!
巴金走了,骨灰也洒入了无边的大海,什么也没有留下。也许,大海正是这位可敬的老人的最好的归宿。大海无边无际,潮起潮落,永远不会干涸,不会止息。巴金的灵魂,将长伴大海的潮声长眠。大海以它博大的胸怀,容纳了世间的一切事物。巴金同样以他博大的爱,容纳了最深的伤害,所以,他得到了我们最真挚的爱。一个人不可能像大海一样永垂不朽,但他的作品可以!当时间将一切慢慢淡化,留给我们的只有那一篇篇不朽的文章。时间不能将它尘封,人力不能将它毁灭,因为这是作家的鲜活的心,是代代相传的永不熄灭的火种!
巴金是当代活得最苦的人。不自由,毋宁死!当巴金不能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的时候,虽然他还能思考,于是就想到了死。死,对巴金来说,也许是一种生命的升华,是一种解脱,但是没有人会理解和支持他,我也不能。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支柱。我们的懦弱,延长了他的痛苦和无奈。针药只能延续他的肉体,只有人世间永恒的爱,才能留住巴老的灵魂,因为他是仁者,爱着这个世界每一样美好的事物,每一个善良的人。
平静的岁月流逝如飞,在人们的脑海中,那一场荒唐的闹剧早已淡忘了,痛苦化作饭后的谈资笑料。巴金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建立一个文革纪念馆,把那段痛苦的回忆留住,使人永不忘记那切肤之痛!可惜,他失败了,是带着这个遗憾走的。在我们这一代青年之中,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时间无情,难道真的是要存心抹煞这一段历史吗?也许有人会辩解说:“盖棺定论。等到这一批当事人全部过去,历史自然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评价。”但是,历史只是历史家手中的玩具,事实的真相或许永远便被强权遮掩了。巴金的失败和痛苦,就是对人性的善良的执着。他痛定之后的话语,却终于还是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真话永远是逆耳的,而真理有时候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悲哀的是,没有其他的人会理解,而留下一群孤独者在荒野中呼喊,喊声消失在无边的旷野。
请允许我继续写下下面一段荒唐的话,不要耻笑我。
鲁迅和巴金终于又相遇了。两位大师静静地对视着。良久,鲁迅说:“谁是世间最痛苦的人?你,还是我?”巴金说:“先生,不是你。我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因为你没有看到希望的破灭,没有经历过那一最惨痛的年代。”“是的,你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也是最善良的人。”
巴金已经超越了个人,表现了人类共同的痛苦与不幸,就好像佛陀和基督以个人的受苦难担荷全人类的罪恶一样。所以,他的痛苦是最深的,而他的爱,是最博大的。作者认为鲁迅和巴金都是最痛苦的人,为什么?
作者在写巴金的痛苦时为什么要不时提及他的爱?
依照文意概括《随想录》的主要内容,说说它体现了巴金的什么精神。
纵观全文,为什么作者说巴金是当代活得最痛苦的人?他有哪些痛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共9分,每小题3分)
我们的宇宙外面是什么
在宇宙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常数、叫做宇宙学常数。这个常数在我们的宇宙中起着一种斥力的作用,使得我们的宇宙加速膨胀。20世纪80年代末,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理论物理学温伯格指出,如果宇宙学常数显著地大于它现在所具有的数值,那么它的排斥作用就会过于巨大,以致万有引力根本不可能把物质吸引到一起形成恒星和星系。
据此,一些科学家提出了所谓“人择原理”。也就是说,我们的宇宙为什么是这个样子,那是因为它必须是这个样子,生命才有可能产生,人类才有可能存在。或者说,一些物理常数的数值为什么必须那么大,那是因为只有当它们的数值等于那么大的时候才会有人类存在。
“人择原理”是当代物理学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大多数物理学家认为,在我们的宇宙中,自然规律之所以是这个样子,应该有着某种跟人类存在毫无关系的深层原因。“人择原理”最激烈的反对者说,这个原理是不科学的,它起着帮助“创世论”的作用,意味着有某个类似于上帝的设计者为最后创造出生命和人类,对即将通过大爆炸生成的宇宙作了细致的调节。
但是,另一些物理学家则为“人择原理”另有蹊径。他们认为我们的宇宙只不过是许多可能存在着的宇 宙中的一个。事实上,许多物理学家和宇宙学家已经开始相信我们的宇宙不是独一无二的,而是许许多多宇宙中的一个。按照这种“多重宇宙”思想,有无数不同的宇宙和无数可能的自然规律。它们并非都能生成恒星和星系。即使恒星和星系能够生成,它们那里的不同的自然规律也不一定会让恒星制造出那些对于生命来说至关重要的元素。
当然,按照多重宇宙观点,我们的宇宙就不是唯一复杂到足以支持有意识的生命存在的宇宙。英国天文学家里斯认为,在多重宇宙中,数量众多的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宇宙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海洋”,在这个“海洋”中可能散布着一些“岛屿”,这些“岛屿”被称为“可居住宇宙”。在各个可居住宇宙中,物理常数的数值仅仅略微有些不同,都在允许生命存在的范围之内。我们的宇宙应该是一个普通的可居住宇宙,并无特别之处。
多重宇宙使得“人择原理”成为一种概率原理,从而具有了科学依据。有一种能够把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调和在一起的新理论,叫做弦论。这种理论主张一切物质都由极其细小的弦组成,这些弦具有一定的能量,在十维的时空中进行振动。弦论所描述的宇宙远不止一个,可达10500个。这是一个我们无法想像的巨大的数字。在这么多的宇宙之中,每个宇宙都有不同的物理特性,可居住宇宙的出现即使只有极其微小的频率,它的绝对数量也必定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诚然,弦论是一种尚未被实验和观测证实的理论。可是,且不说弦论,实际上里斯走得比这更远。他认为,在那些可居住宇宙的“岛屿”上,确定基本物理学和宇宙学状况的物理常数也许可以与我们的宇宙有很大差别。例如,它们或许有更重的电子,或许由一次较冷的大爆炸演化而来,或许光会以较低的速度传播,或许万有引力会更强大。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居住宇宙出现的概率就大多了,但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别也就十分巨大。
(节选自王家骥《别样宇宙花亦红》,略有改动。) 从原文看,下列对“人择原理”有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择原理”是一种以物理学为依据试图解释我们的宇宙生命诞生原因的理论。 |
B.“人择原理”认为我们的宇宙的自然规律与生命产生、人类存在之间有必然关系。 |
C.“人择原理”符合多重宇宙理论观点,是用以解释可居住宇宙的普遍适用的原理。 |
D.“人择原理”受到指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很容易被持“创世论”观点的人利用。 |
从原文看,下列对“实际上里斯走得比这更远”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里斯发展了一种能够把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调和在一起的弦论。 |
B.里斯接受了多重宇宙观点并通过实验和观测创建了新的理论体系。 |
C.里斯已为“人择原理”和可居住宇宙找到了更多的物理常数的证据。 |
D.里斯认为物理常数与生命产生之间的关系未必局限于已有的认识。 |
依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科学家都以我们的宇宙为参照来推求其他可居住宇宙的存在,但结论不尽相同。 |
B.尽管“人择原理”受到了普遍的质疑,但是它对促进弦论的发展却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
C.即使真正弄清了生命产生与物理常数的关系,也未必能准确描述可居住宇宙的数量。 |
D.虽然科学家对多重宇宙和可居住宇宙的认识不尽相同,但他们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入。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雨韵
从维熙
进入生命的夕阳黄昏,才理解了“雨”这个简单的汉字,包容着人生四季。
按照化学的分子式来解读雨,是H2O的气体,在天空合成为水,然后返还到地面上来的物质。它在不同季节,有着变形的本能;春雨悄然无声,充满了孩子的稚嫩和温柔,像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那般,形象上有点腼腆;夏雨滂沱,象征着旺盛的生命力量,就如同一个人从童年进入青年时期,显示出无与伦比的阳刚气势;秋天的雨声,欢乐的音符里掺杂进一些忧伤的咏叹,淅淅沥沥不绝于耳,除去让人看见果实的成熟,感到收获的喜悦之外,还容易让人联想起《红楼梦》里的黛玉悲秋,这是人与自然同时走向成熟的标志;到了冬天,雨的体形变为片片白雪,与老人的银发一色,这寓意人已经走到了生命暮年。
步入老年,我更加喜欢雨了,尤其偏爱在雨天散步。我惬意地打着一把雨伞,在雨中踽踽而行时,倾听着人生四季中的各种音韵旋律;少年时无拘无束的童真,青年时的学海苦渡,中年时在“老君炉”中之修炼,花甲之后的心若静水……在雨中回眸人生的苦乐酸甜,与在书斋中伏案回忆往事,是迥然不同的两种境界。后者,因为缺少了雨作衬托,如同人生戏剧少了背景;把记忆带到雨中来燃烧,不仅可以升华记忆的色彩,雨在此刻还能转化为助燃之剂,让记忆铭刻上雷鸣与电闪的音韵,成为浪漫的抒情和感伤的咏叹。
记得在一个雨天,我看见一个老者领着一个娃儿——身后还有一条小狗,一起来到公园的湖边。那条小狗对于雨天出游,表现出了无限惊喜,它一会儿蹿到老人和娃儿前面,一会儿又溜到一老一小身后。但是那个男娃儿,与那条小狗的欢快相反——虽然老人为他打着雨伞,他仿佛仍然无法走入雨的梦幻之中。
老人说:“你看那荷叶上的水珠儿,多好看!”孩子仍然撅着他那张小嘴,向湖里也斜了一眼,但无动于衷。孩子似乎并不喜欢雨中的静物世界,他在百般无聊之际,把那条小狗招呼到脚下,喊了“一、二、三”之后,在雨中与那条小狗开始了赛跑。另一位老人对这位老人说:“孩子难得有在雨中撒欢的时机,这会写进他的生命记忆,到你我的年纪都忘却不了。多好!”果不其然,待那娃儿与狗环湖赛跑回来,虽然人和狗都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但那个男娃和那条狗,一个开心地笑个不住,一个欢喜的对天狂吠起来……那老人阴沉的脸,终于渐渐还阳了,终于最后与孩子笑在了一起。多好!这真是一幅难觅的雨中写意画面。
雨丝,从其造形上看去,像是连接了天和地之间的条条琴弦;每个雨滴,是在琴弦上跳跃着的音符;天空和大地,是它演出的无边无垠的舞台;它演出的,是人世间无与伦比的大自然的美丽的乐章。根据文意,四季之雨分别象征了人生哪几个阶段?为什么说“秋天的雨声,欢乐的音符里掺杂进一些忧伤的咏叹”?
答: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把记忆带到雨中来燃烧。
答:
(2)他仿佛仍然无法走入雨的梦幻之中。
答:文中“老人和娃儿”在雨天各有什么不同的意趣?老人为什么“最后与孩子”笑在了一起?
答:怎样理解“雨韵”的内涵?文章依次用了哪些表达方式来呈现“雨韵”这一主旨的?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