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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暗物质
云凡
绝大多数天文学家均接受这样一个令他们困惑的事实:宇宙中看不见的物质在数量上要远远超过我们能够看到的。宇宙中的暗物质比构成我们普通世界的原子物质多得多。在阅读这段文字时,每秒将有100万暗物质粒子穿过你的小指。人们却看不到它们,因为它们不发射任何光,它们不带电荷,与原子物质的相互作用很少。暗物质没有电磁场,这也就意味着几乎无法借助任何常规科学测量设备探测到它们的存在。但人们知道它们是存在的,因为如果它们不存在,就无法解释宇宙的结构。
1915年,爱因斯坦根据他的相对论得出推论:宇宙的形状取决于宇宙质量的多少。他认为宇宙是有限封闭的。如果是这样,宇宙中物质的平均密度必须达到每立方厘米5×10-30克。但是,迄今可观测到的宇宙的密度,却比这个值小100倍。也就是说,宇宙中的大多数物质“失踪”了,科学家将这种“失踪”的物质叫“暗物质”。
谁最先发现了暗物质呢?20世纪30年代,瑞士天文学家茨威基发表了一个惊人的言论:在星系团中,看得见的星系只占总质量的1%以下,而99%以上的质量是看不见的。茨威基首先发现了暗物质的存在,但当时许多人并不相信茨威基的结果。
万物之间存在万有引力,太阳系的八大行星围绕太阳旋转,越往外其转动的速度越低。20世纪70年代初,科学家在观测宇宙其他一些星系中的恒星运行速度时就发现,越往外,围绕中心的速度并不都是衰减下去,而是和内圈恒星的速度差不多。这与越往外,物质越少,引力也越小,速度也应该越低的常规不符。科学家们大胆地猜测:宇宙中一定有某些物质没有被我们的天文观测所发现,这些物质被称为“暗物质”。
科学家认为,通过测量物体围绕星系转动的速度可以找到暗物质存在的证据。计算的结果发现,星系的总质量远大于星系中可见星体的质量总和,推算的结果:星系中的暗物质约占宇宙物质总量的20%~30%。   
如何“网”住暗物质?科学家们也想了很多办法。地下实验室被认为是进行暗物质研究的最理想场所,其中的原因是:地下深处实验室能最大程度上免受宇宙射线对寻找暗物质存在证据的干扰。科学家认为,宇宙中的绝大多数暗物质并不含有原子,不会通过电磁力与普通物质发生相互作用。而在地面上,因为来自宇宙的射线众多,这些信号会对直接探测产生干扰,影响其鉴别能力。因此,地下实验室可以帮助探测器“挡”住干扰,让其“静心”工作。目前,全球地下实验室多达20多个,科学家正寻求将寻找暗物质的地下实验转移至更深的地点进行。
美国费米实验室天体物理中心的两位科学家发现,暗物质存在另一种神秘效应,这种效应可能支持宇宙中生命的诞生,或者说是生命进化的一个重要因素。费米实验室的科学家提出新的暗物质效应:遍布宇宙空间中的暗物质粒子可能在一种机制的作用下,进入一个行星的核中,并通过与物质的湮灭释放出足够的能量,这些能量能保证这颗行星上出现液态水,从而支持生命的诞生。这个观点超越了传统的太阳系外生命理论所认为的生命应该诞生于恒星的宜居带上。
下列关于“暗物质”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暗物质因为不发射任何光,不带电荷,很少与原子物质相互作用,所以人们看不到它,也几乎无法借助任何常规科学测量设备探测到它。
B.暗物质比我们能观测到的原子物质多,而且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遍布整个宇宙空间。
C.科学家通过测量围绕星系转动的物体速度发现宇宙中存在暗物质。
D.绝大多数暗物质不含原子,没有电磁场,因而不会通过电磁力与普通物质发生作用。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上个世纪30年代,瑞士天文学家茨威基发现星系团中暗物质占质量的绝大部分,而看得见的只占很小一部分,但当时的人们并不接受这一结果。
B.爱因斯坦认为,宇宙的形状和宇宙的质量有密切的关系,宇宙是有限封闭的。这个认识是根据相对论得出的。
C.科学家在观测宇宙其他一些星系中的恒星运行速度时发现,越往外,围绕中心的速度并不都是衰减下去。这一现象虽与太阳系不同,但同样符合万有引力定律。
D.暗物质粒子可能与行星上出现液态水有关,从而可支撑生命的诞生。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地下深处实验室能很大程度免受宇宙射线对寻找暗物质存在证据的干扰,因而是进行暗物质研究的最理想场所。
B.能证明暗物质存在的理论不止一种,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茨威基的理论以及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
C.暗物质虽一定存在但没被天文观测发现,这是它得名的原因。
D.美国费米实验室天体物理中心的两位科学家提出的新的暗物质效应,推翻了传统的太阳系外关于生命起源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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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 灯
韩静霆
是绿蒙蒙的春天了,我还是执拗地想着哈尔滨严冬的冰灯。想起来,就仿佛又重新在那儿生活了一回似的,迷失在晶莹剔透的宫殿里了。
冬天也能燃烧呀,瞧着巧夺天工的冰灯,心不是热得像要化掉吗?在这儿,冰,与那个肃杀的“冷“字绝缘了。冰灯是足以在凄凄厉厉的北风中温存人们心灵的东西。望着活灵活现的冰雕小鹿,怎能怀疑它没有热烘烘的心脏?观赏冰琢的梅花,也分明感受到暖融融的春风的消息。描绘冰灯的美丽,语言显得多么乏力。“雪骨冰姿”似乎是可以入诗的,在这里不过是句大实话。世间又有什么东西能把冰灯比拟呢?水晶啦,白玉啦,全都在它面前黯然失色。谁见过水晶砌成的九级玲珑塔?谁听说过白玉堆出的插云仙女峰?再说画它更是不易讨好。你只能用背景去反衬冰灯,它本身是无色的透明体。可是,当月儿初上,冰灯就是凝固的月光了。白天呢,它又抱住冬天懒洋洋的太阳,闪烁着扑朔迷离的光彩。
赶到天暖了,冰融了,窄瘦的松花江结束了凝固的冬眠,变丰满了,粼粼的波涛载着桃花瓣儿流向远方了,冰灯又如何呢?它曾经是从松花江来的,它是江水的精魂,可它融化之后,无声地滋润了泥土,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
遗憾吗?
花树有春华秋实,硕果里藏着开花的回忆;人有青年暮年,白发时也能回顾曾经有过的黄金年华。冰灯却似乎只有青春,它来到世界上就美丽非凡。仿佛它鼓足了劲儿,漂漂亮亮装点一下冬天就情愿化为乌有了似的,半点痕迹也不留。
可是冰灯的姿影,却能在人们的心里找到。
所以我说,冰灯的生命是永恒的。
生命原来也同寓言一样呢,不能用长短衡量价值,重要的是内容。长寿的庸人,活着时已经在别人心里死掉了;“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这样的人却在人们的怀念中获得永生。哦,说到人生,似乎扯远了。那么,朋友,你听过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之后,并不能留住那乐声呀,但它永久地强化着你的灵魂;你看罢芭蕾舞剧《天鹅湖》,无法阻止帷幕下落,可它依然在陶冶你的情操;你见过月夜悄然迸放的昙花罢?它拚着生命的全部孕蓄,仅作一次短暂的辉煌表演,可你忘得掉吗?
呵,冰灯,冰灯!它就是一个冬天的芭蕾,一支回旋在脑海里的优美乐曲,一个记忆中永恒的通体透明的生命!
是的,是温润的春天了,可我还是时时想着哈尔滨的冰灯。它给我的昭示是悠远的,假如能让我的生命全都换作青春,而寿命不得不缩短,我愿意。
作者旨在赞美“严冬的冰灯”,却从“绿蒙蒙的春天”落笔,这样写意在表明
答:
将第二段的大致内容,用简洁的语言分两层完整地概括出来:


综览全文,请阐述作者由冰灯的哪些特点,体悟到怎样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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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的书生私见
①我一生读书、教书、译书、著书,识字以来,除不得已外,70多年来,和书须臾不离。自称书生,当不为过。说来也难以自信,尽管我的小小书斋满架、满橱、满桌、满壁、满地都是图书报刊,但我常挂记在心头的书并没有几本。细细思来,关于太史公的《史记》实有不少久藏在心里的话,不吐不快。
②我和《史记》相识是出于父命。年未及冠,父亲带我去拜见老师。礼毕,老师说:“那么,就让他从《史记》圈起吧。”这是他定下的入门规矩,先得圈几部书。图书就是现在所说的标点,但符号单纯,只用圈断句。接着又指点一句:“可以先从‘列传’圈起。”父亲和老师作出这个安排,目的在学文,而不在学史。
③在我这一代,父命师训固然还起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大热天能坚持埋头圈书,其实还是出于《史记》本身的吸引力。要分别了,我去向老师告辞。他抽了一筒水烟,抬眼看了我一下:“你觉得这部书怎么样?”对这突然袭击,我毫无准备,只能率直地说:“我很喜欢读。”“为什么?”“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古人写活了。”这位老师露出一丝微笑,并不像是满意的微笑。他接着说:“既然喜欢读,还不妨多读读。
④事隔30年,我列名老九,置身册外。当其时,亲友侧目,门庭罗雀,才又想起这部“不妨多读读”的书来。读到司马迁《报任安书》中的“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我惘然如跌入了时间的空洞。历史应当是个逝者不能复返的过程,怎会在2000年前他已写出了我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自己当时活生生的心态?
⑤过了半个花甲再读《史记》,眼前不能不浮起那位老师不像是满意的微笑,似乎明白了他“不妨多读读”的意思,好像是说:“年轻人,慢慢体会吧。”这么多年的世道,把我的思路导入了对《史记》新的反应——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后人写活了
⑥这种体会却又引出了一个难解的困惑。2000年的时间丢到哪里去了呢?我似乎见到了一个时间的空洞。我在“喜读”这部书的感情里,插入了一种“惶悚”的心理。如果真的是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举世混浊乃见清士——这不是一个令人心寒的世界么?我生来是个软心人,盼望着在时间的推移中世界是会越来越好的。如果时间真是有空洞,人不能在时间过程中不断进步,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⑦又过了30年。我已入耄耋之龄。在写这篇“说史记”的短文时,突然发现我连太史公的生卒年代都不知道。查了一些工具书,对太史公哪年去世都用“?”号,存疑不写。后来我在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3321页注16下找到《集解》说:“案: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古代施宫刑的牢狱)。有怨言,下狱死。”关于太史公保李陵、下蚕室的事,在《报任安书》中言之甚详,也是后世所熟知的。裴引卫宏的注,我是第一次读到。似乎是隐约地说,司马迁下蚕室的真实原因是笔下无忌,得罪了皇上,保李陵何至于下蚕室?结果是死在狱中,年月不详。这个下场,历代史书一般是隐讳不提的。
⑧太史公不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更不会不知道自己的落场。他忍辱偷生写完这部《史记》,最后在自序中还明白写出:“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在京师的那本是公开的,自然难免被削改。他似已防止这一手而把正本安放在下落不明之处。《索隐》作者司马贞还故作谜语,引《穆天子传》说名山在“群玉之山,河平无险,四彻中绳”之处;又在《述赞》中告诉读者副本是受到篡改的,所以说“惜哉残缺,非才妄续”。但是正本究竟何在呢?
⑨半夜不寐,似有所悟。我真是个太史公所说的浅见寡闻的俗人。怎么不领会有生无卒的妙笔?太史公的生命早已化入历史。历史本身谁知道它卒于何时?《史记》所述正是这生生不息、难言止境、永不落幕的人世。正是这台上的悲喜啼笑构成了不朽的人类心态。这就是它的正本,也是它的名山。让这台戏演下去吧,留个问号给它的结束不是更恰当、更好些么?
⑩“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这是60多年前老师临别时的话,不寐之夜又在耳边叮咛。时乎,时乎,怎样分辨今昔呢?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节,作者费孝通。)
注释:①《集解》:南朝裴注释《史记》的著作。②《索隐》:唐代司马贞注释《史记》的著作,《述赞》是其中的一篇。
文章第1段既写满地的书,又写心头的书,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分)
文章第3段和第10段前后两次出现“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这句话,含义有何不同请简要回答。(4分)
文章第3段说“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古人写活了”,第5段说“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后人写活了”;这前后两次出现的相似性的话语,所指与含义有何不同?请作阐述。(6分)
综观全文,概括本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流露在字里行间的历史观。(6分)

阅读下文完成9—12题。
译者眼中的多丽丝•莱辛①
多丽丝•莱辛就是这样一个平易近人的人,在她面前,你用不着因自己写不出她那样的小说而自卑,完全可以把她当作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一个你早就熟悉的邻里乡亲来看待。
我是按约定于9月底的一个阴雨天拜访她的。下午3时许,我在一幢连排式的房子前按响了门铃。穿红裙蓝衣的莱辛下楼开门,把我领上楼上的客厅。客厅里有一台老式的电视机,电视机上是一套音响,搁电视机的架子塞满了书。与电视机平行的墙壁上有两个一米左右高的书架,靠里的一个比另一个高了几厘米,也宽了几厘米。书架肚子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书,书架顶上又摞着四大叠书,每一叠差不多都有半米高。女主人示意我在电视机斜对面的沙发上坐下,热情地招待我喝咖啡,吃糕点。她自己落座在电视机旁的一张椅子上。
这个客厅给人总的印象是不那么整洁:沙发坐垫上就散落着报纸一类的杂物,女主人坐的椅子背后还有书刊一类的东西不整齐地堆放着。但在这不整洁中透露出一种随和,当我自己动手挪开一张报纸在沙发上落座时,同时也挪去了按门铃前一直挥之不去的紧张与忐忑。这种随和、适意的氛围的营造者此刻就与我面对面坐着,说话时目光紧紧盯着你,但那里面所透露的不是居高临下的轻慢,也不是咄咄逼人的威严,而是朋友间促膝交谈时的专注,邻里间闲聊时的亲近与随和。
我们的谈话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展开。我首先向她介绍了自己的文化背景,介绍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美景。当我说到自己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农家子弟时,她马上接口说:“我也是个农民的女儿啊。”那说话的口气就好像在异乡遇见走失的同道,在语言不通的陌生人中间碰到了语言相通的人!
接着我向她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情况,说到了古英语与《贝奥武甫》。我们的话题自然而然引向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个标志性的文学桂冠的未来归属。我真诚地对她说:像她这样的文学大家应该拥有这个荣耀了。她对我说:她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已有12年。说这话时,她并没有掩饰自己对这个奖项的渴望与屡屡落选的无奈之情。
当然,作为《金色笔记》的中文译者之一,我没有忘记此次拜访的目的:于是再次提出为中文版的《金色笔记》写序的事。她明确地答复我,这个序她不便写:一个原因是她不懂中文,无法对译文下这样那样的断语;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金色笔记》在中国已经有一个译本了。她说1993年去过北京,当时陪同的翻译告诉她:《金色笔记》的中译本一出版就印了8万册。我耐心地向她解释:在改革开放以前,我们没有加入国际版权组织,翻译都很随便。现在我们走上正规了,不会再有盗版一类的事。我还说,盗版能扩大你在中国的影响,这也是好事啊。她笑笑说:她并不计较这种事,只是不满意随便改动书名:因为The Goden Notebook是小说整体的组成部分。
谈了上述一些话,时间不知不觉间已溜走一个半小时左右。虽然没有规定过谈话的时限,我觉得也该起身告辞了。为使这次拜访留下珍贵的纪念,我问她是否可以合个影。“Why not”她爽快地说。照完相后,莱辛则回书房拿来5本她写的小说,一本本签上名,送给我。得到她亲笔签名的书,我真的很激动。随后她还递过两张价值30英镑左右的购书券,嘱我自己去书店买希尼译的《贝奥武甫》。
得知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比谁都高兴。这两天许多媒体来采访我,因为译了她的《金色笔记》,我成了莱辛在中国的代言人了。他们不断地问我莱辛个子有多高,拜访她时穿什么衣服,招待我喝茶还是咖啡等等一些问题。我想我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耐心,而莱辛现在面对的媒体比我所面对的不知要多多少,她就更需要耐心了。
(本文作者是《金色笔记》译者,节选自《新民周刊》)
注:①多丽丝•莱辛,英国著名作家,获得2007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9.文章开头用什么手法来写多丽丝•莱辛是一个平易近人的人?其作用是什么?
10.作者拜访多丽丝•莱辛时,详细地叙写了她客厅内的摆设和给人的印象,其用意是什么?
11.文中说“在语言不通的陌生人中间碰到了语言相通的人”,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是什么?
12.作者在文中凸现了多丽丝•莱辛哪些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至少四点)

阅读下文完成19—22题。
生命之芯
李雪峰
①庭院的上空是一架纵纵横横的葡萄藤。初春时节,昏睡的葡萄藤醒了,它们先是睁开一粒粒紫红色看似惺松的叶芽,那些叶子便很快毛茸茸地伸展开了。它们很快就把庭院里的阳光剪得支离破碎斑斑驳驳,不半月,院子的上空就一片摇曳的苍翠,连一片金黄阳光也漏不下来。清风徐徐地一摇,几片碎碎的阳光偶尔从叶缝间掉落下来,但那是稍纵即逝的,像梦的碎片一样。
②我是十分喜爱这些张张扬扬的葡萄叶子的。清晨推窗一望,绿叶田田,满眼碧绿的饱满苍翠,让人感觉到了新一天的爽朗和清新。
③但妻子对这些葡萄叶子却颇有微词,尤其是到了暮秋时分,满藤的叶子都已枯黄了,飒飒秋风一吹,便不停有三三两两的叶子从藤架上飘飘扬扬地凋落下来,落在庭院里、墙角和台阶上,像一只只再也不能飞的蝴蝶。这时,素爱清爽的妻子便不得不时时清扫那些落叶。但那落叶总像扫不尽似的,往往清晨刚刚扫过,但中午或傍晚时就又落了厚厚一层,有时一天扫了五遍,但还总是扫不净,仿佛你一转身它就又落下了。
④妻子也想了许多的办法,费尽了周折,院子里却落叶依旧,这让妻子又气恼又无奈。这情景往往一直要到落雪时才能结束。
⑤去年的中秋,满架的葡萄又变紫了,不像往年,剪摘萄萄时,妻子不是挑紫透的先摘,把那些没有熟透的葡萄串子留着,隔三差五地摘一次,而今年是一次全早早摘了,摘得一串不留。我很惋惜那些没有彻底紫透的葡萄,埋怨妻子说:“有些还没有完全熟透呢,怎么一下子就摘尽了?”
⑥妻子说,葡萄摘尽了,叶子落得就快,就不用像往年那样总是扫叶子了。我很不解,摘葡萄和扫落叶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不摘葡萄那些叶子就永远不会凋落吗?
⑦但不久我就有些惊讶了。果如妻子所说的那样,葡萄摘下后三四天,满架的叶子一下子就黄了,然后开始汹涌地凋落,一个夜晚或半天的工夫,庭院里就落了厚厚的一层,那些叶子显得十分憔悴,有的叶脉还青着,只是叶缘黄卷了一些,但却早早地凋落T。
⑧不到半月,葡萄藤上的叶子竟全落尽了,只剩下那些灰黑的老藤和那些揭色的新条在庭院上空寂寂地缱绻着。
⑨难道作物也有它们自己的灵魂吗?它们在泥土和风雨中生长,它们萌芽、抽叶、开花,全都是为了自己的果实,果实是它们生命的灯芯,一旦果实天折了,它们的生命也就夭折了;一旦果实夭折了,它们的岁月也就黯淡了,无论这世界还有多么美好,无论岁月还有多么漫长,但它们却已走到了自己生命的秋天里。
⑩果实或许就是作物们的梦想,或许就是作物们生命的纯粹使命,或许就是作物们的灵魂,过早丢失了自己的果实,作物们生命的秋天就提前莅临了,作物们就再也找不到那条让它们真正抵达秋天的时光之路了。
而我们的生命果实是什么呢?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呢?我们生命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我们是在为自己的生命使命而生活的吗?什么才是我们人类生命的真正秋天呢?
春天的庭院里,坐在静静的葡萄架下,仰望那一簇一簇摇曳的绿叶,我对一切都充满了敬意,无论是生命的,还是被我们视为非生命的,无论是一粒蛰伏在绿叶间的虫子,还是我们脚下的一粒泥土……
19.请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20.文章第三段描写落叶纷飞、时扫不尽的情景,其作用是什么?
21.文末作者为什么“坐在静静的葡萄架下,仰望那一簇一簇摇曳的绿叶,对一切都充满了敬意”?
22.结合文意,谈谈你对生命之芯的认识。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一座村庄的消失
杨小波
①终于,我再次回到这座村庄,回到曾无数次往返留下我第一个脚印的村庄。但在我眼中,这座村庄只属于过去,它正在逐渐消失,这是一种真实而无可挽回的消失。
②当踏上柔软的泥地,一股亲切的气息差一点让我跌倒在地,虽然早已对这次归来有了准备。沿着开满野花的小路,一步一步走进那绿树掩映的村庄,走进那清清池塘也盛不下的记忆时光。
③田野的风挟裹着青青麦苗和金黄油菜花散发出的浓郁芬芳钻进鼻孔,瞬间涤净了我的五脏六腑。原谅我的粗心,我还从没有仔细看过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上的颜色,一大片一大片的碧绿被一大块一大块的金黄整齐地划割。划割开碧绿与金黄的田埂上,缀满清脆的草和连绵的小野花,间或露出一垄黄褐色的泥土。碧绿金黄尽头的村庄深藏在青葱森郁的树丛中。我也第一次发现绿竞有如此丰富的层次与差别,鹅黄浅嫩,苍翠葱郁,青碧墨黛,层层叠叠,间羼杂染,过渡自然,独立鲜明,展现尽你能想像出的每一种差别的绿色。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伏在万绿丛中的叶。
④村子里绿树依然蓬勃,可阻挡不住它的衰亡,像一个人那样的衰老死亡。不见了小时候攀爬、粘过呜蝉的棠梨树,新生出的刺槐树秧密密匝匝;在墙洞里掏过蜜蜂的泥墙已坍塌倾倒;环绕村庄曾让我整天都泡在清清水里的池塘正裸露出碟子样浅浅胸膛,仿佛一步就能跨过。那枯死的皂角树,渐被荒草湮埋的塘埂,淤塞欲平的沟渠——这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村庄。
⑤随着一群又一群人如蒲公英种子般纷纷飘离村庄,村庄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直至消失。从此以后,村庄仅仅存活在那些飘落于另一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蒲公英的记忆深处。
⑥村子里很静,少见人影,尤其是年轻人,更少见十年内建成的房屋。我静静走着,像行走在一个荒寂的古庙,偶尔听见一两声鸡呜,遥远得如同是在梦中,女儿蹦蹦跳跳,奔向前方矮墙下卧着的大黑狗。我顿时头皮发紧、双腿软麻!那狗竟懒得睁开眼皮,只是有些无奈地掉转了一下嘴巴。我简直怀疑它是否就是一只狗。很难想像,若在十几年前,我们一行人的到来,村里早已是狗叫声连成一片。
⑦迎接我们的大伯热情地端出烟茶瓜子。从他弯曲的身躯,我感受到了他像村庄一样的衰老。或许,他正是这座村庄的缩影。
⑧站在村头,穿过层层碧绿和片片金黄,向东望去,紧依公路两侧,一片林立的黄墙红瓦,那是一个繁盛热闹的集镇,一座曾经的村庄,一座城市的童年,正与身后的村庄形成鲜明的对比。转过身,向西望去,是一座隆起的土丘,土丘上密布着一排排黄土堆垒的坟茔,整齐森然,芳草萋萋。
⑨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坚硬平坦的水泥路面覆盖了一个曾经的村庄,其实,消失的只是一个关于村庄的记忆。或者说,村庄成长为一座城市。今天,正在消失的村庄是一座城市的昨天吗?
(选自《散文》2007年第8期)
1.“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伏在万绿丛中的叶。”这段文字写村庄的树丛和原野,请赏析其表达特色和作用。
2.作者说:“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请联系全文,概括作者对村庄留存着哪些记忆?
3.文题为“一个村庄的消失”,哪些景象能表现“村庄的消失”?并请结合全文,探究村庄消失的原因。
4.对于“村庄的消失。”作者抱有怎样的情感态度?请分析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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