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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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贵与高贵相遇
有泪水在,我感到自己仍然饱满。
对不期而至的泪水,我很难为情。对自己,我不敢使用伟岸、英武这样的高妙的词形容,但还算粗糙的蒙古男人,和东北的车老板子仿佛。这使我对眼圈里转悠的泪水的造访很有些踟躇。
我的泪水是一批高贵的客人,它们常在我听音乐或读书的时候悄然来临。譬如在收音机里听到德沃夏克《自新大陆》第二乐章的黑人音乐的旋律,令人无不思乡。想到德沃夏克这个捷克农村长大的音乐家,在纽约当音乐学院的院长,但时刻怀念自己的故土。一有机会,他便去斯皮尔威威尔捷克人的聚居地,和同胞们一起唱歌。"355-|3·2-|2·353|2--"我的泪水也顺着这些并不曲折的旋律爬上来。譬如读乌拉圭女诗人胡安娜·伊瓦沃罗的诗集《清凉的水罐》,诗人在做针线活时,窗外缓缓走过的满载闪光的麦秸的大车,她说:"我渴望穿过玻璃去抚摸那金色的痕迹。"她看到屋里的木制家具,想"砍伐多少树木才能有这一切呢?露、小鸟和风儿的忧伤。……在光闪闪的砍刀下倒下的森林的凄哀心情。"读诗的时候,心情原本平静,但泪水会在此优美的叙述中肃穆的挤上眼帘。读安谧的新作《手拉手》:"透过玫瑰色暮霭的轻纱/我看到河边有个光脚的女孩/捧一尾小鱼/小心翼翼向村口走去。"这时,你想冲出门,到村口把女孩手里的鱼接过来。那么,在地上撒满白露的秋夜,在把身子喝软、内心却异常清醒的酒桌上,在照片上看到趴在土坯桌上写字的农村孩子,蓦然想起小心翼翼的小女孩,捧着小鱼向村口走去,难免心酸。
那么,我想:我并不经常读书更难得读到好书,也不大懂音乐,最主要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为何会常常流泪?一个在北国的风雪中长大的孩子,一个当抄家的人踹门而入时贴紧墙壁站着的少年,一个肩扛檩子凳木头垛被压得口喷鲜血的知青;我,不应该流泪,在苦难中也没有流过泪水。生活越来越好了,我怎么会变得“儿女沾巾”呢?如今,我的性格仍然强悍,甚至暴躁。
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一点,泪水,是另外一种东西。这些高贵的客人手执素洁的鲜花,早早就等候在这里,等着与韵、诗和世道人心中美好之物见面。我是一个司仪?不,我是一个被这种情景感动了的路人,是感叹者。
如果是这样,我理应早早读一些真诚的好书,听朴素单纯的音乐,让高贵与高贵见面。旋律或词语,以及人心中美好的部分,使我想起海浪。当浪头来时,你盯住远处的一排,它迈着大步走过来,愈来愈近,就在与你想拥的一瞬间,消散了。这是一种令人惋惜的美好,似乎我们无法盯住哪一排浪。但可以欣慰的是,远处又有浪涌来,就像使人肠热的旋律、诗和眼里的泪潮。
题目中提到的两个"高贵"分别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它们是"高贵"的?(6分)
答:①两种"高贵"分别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说它们"高贵"是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自然段写了作者听音乐或读书时泪水悄然来临的情景,是什么样的感情使作者流泪?(每条不超过10个字)(6分)
答: ①《自新大陆》________________
②《清凉的水罐》______________
③《手拉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自然段写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 )( )

A.文章开头一句领起全篇,表明作者自己是一个具有丰富精神世界的人。
B.第五自然段说"我"不是一个"司仪",而是一个"路人",说明距离产生美。
C.第七自然段中"海浪"的比喻意在说明作者非常希望高贵与高贵经常相遇。
D.文章最后一句,既收束全篇,又呼应开头,表达了自己的欣慰之情。

E、作者综合运用了记叙、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细腻真切地向读者展示了自己"高贵"的情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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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山梨
李辉英
①一个人谁没有一个故乡呢。对于故乡的留恋,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怕也全是人人少不了的。
  ②故乡使你留恋的地方太多了,一座山,一丛林,一条小溪,甚而是一些荒坟,都会给你留下亲切的影子;说到故乡的特产,那就更叫你关怀了,愈是久离故乡的人,愈是关心不忘故乡的特产,有时管叫你渴想得口水直流,为了思念特产得不到手的缘故。
  ③但这种特产,却并非都是名贵的东西,即以食品一类来说,肉包子也许就是特产之一,五香豆腐干也可以算是故乡的一种特产,此种食品,全在于地方风味的宝贵,而且更可以进而以某种特产物品或食品传名外方,叫别人一听到某种物品时,不自觉地就会联想起那出产物品的地方来,譬如南翔的包子,南京鸭肾,福建肉松,莱阳梨等全是。
  ④说到梨,故乡也出产一种梨,因为不是种在人家园子里面而是自己生长在山上的,所以叫作山梨。这些山梨虽然并不出名,外人很少知道,在当地却是家喻户晓的。由于这种山梨的生长,很可以推想到故乡偏僻落后的社会情形来,若在繁华的省份,人烟稠密的地方,那是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些山梨自由生长的,大概不等结到七成熟时,早被别人打光了。留待成熟后再摘下来吃的事情,怕是不会有的。
  ⑤说起故乡的山梨,并不像一般梨子那样甜蜜可口,皮嫩如膏;反之,它倒是一身酸味,皮厚得像一层老布。你们也许很以为怪了,这样的山梨,有什么值得不忘的呢。不,我觉得故乡的山梨特别叫我不忘的地方就是它的酸和粗厚的皮!因为它是和一般梨子迥乎不同的。如果让植物学家来解释的话,山梨的酸味和粗厚的外皮,正可以说是为保护自己的身体安全才长着的,因为山丛之中,杂虫甚多,如果它生得又嫩又甜,怕不待成熟早让虫子们蛀光了。果然,山梨里面很少有生虫子的。
  ⑥山梨的外皮虽然粗糙异常,但它的内中肉瓤却又嫩又甜,比起本地生梨和天津鸭梨要细致得多,而且又富有水分,剥了皮,一口就全吃净吮干了。
  ⑦山梨的酸味是特别让人难忘的。普通一般人对于甜的感觉得之容易,忘之更快,不比酸的味道,虽不能使人愉快,却足可叫人轻易忘记不掉。在事务方面,我觉得也是这样,得意的事情容易忘记,酸辛的事情倒是时常留在头脑之中不能忘去。
  ⑧我爱故乡的山梨,特别爱吃它的酸味,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来比拟自身寒酸的境遇;是的,我的生活永远是在酸味中过着的,我没有过一日属于甜味的生活!也许,我此后的日子还是要在酸味中过着的呢。所以,对于故乡的山梨就因此更给我不能忘记的深深的印象了。
⑨故乡的山梨又是上市的时候了,村妇们定又一群一群的提着筐,肩着担子,还有背着口袋的,到人家里去作交易。她们不要钱,只是换些得用的东西,像棉花、布头、绒线一类的物品。这种交易倒很和上古时代“日中为市”的“以己之有,易己之无”的情形有些相像,不同的就是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罢了。我爱故乡的山梨,但我更忘不掉比山梨还要酸上万倍的故乡人们诉苦无处的非人生活。
(1)结合4、5两段的内容来谈谈为什么作者家乡的山梨可以在完全成熟以后被摘下来吃。
(2)文中第5段说“你们也许很以为怪了,这样的山梨,有什么值得不忘的呢”,请结合全文来分析山梨让作者念念不忘的原因。
文章标题是“故乡的山梨”,但直到第四小节才点题。请思考:
(1)前三节写了什么样的内容?请用30字以内的一句话概括。
(2)前三节的内容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采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请作简要分析。

患疟疾可以抑制肺癌生长、转移
广州科学家最早关注到的是疟疾发病率跟肺癌发病率和死亡率成反比的关系。通过对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库20多年来的数据进行分析,他们发现,疟疾发生越严重的地区,肺癌发病率和死亡率越低,反之亦然。他们决定在小鼠身上做实验,以证明疟疾发生对肺癌是否有抑制作用。他们将小鼠分成两组,一组小鼠只打入肺癌细胞,另外一组同时打入疟原虫和肺癌细胞,然后进行观察。
经过5年的反复多批实验和观察,研究人员发现:没有经过疟原虫感染的小鼠肿瘤生长迅速,很快发生转移和死亡;经过疟原虫感染的小鼠肿瘤生长缓慢,很少发生转移,寿命显著延长,其中约有10%的小鼠肿瘤全部消退。研究人员进一步发现,当小鼠肿瘤生长到一定程度时,用手术摘除肿瘤病灶,然后将手术后的小鼠分为两组,一组接种疟原虫,另一组不接种疟原虫,结果显示,接种疟原虫小鼠的寿命显著比没有接种疟原虫的小鼠的寿命长。这提示,已经发生转移的肿瘤细胞也受到疟原虫感染的抑制。显然,疟原虫感染(疟疾)能够显著抑制小鼠肺癌的生长和转移,显著延长荷瘤小鼠的生存时间;同时,研究人员还发现,疟原虫感染能明显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促进肿瘤细胞的凋亡,抑制肿瘤血管的生成。
研究人员进一步进行了免疫学机理研究。他们发现,疟原虫感染激活了小鼠机体的天然免疫系统,诱导产生了大量的IFN-γ和TNF-α等细胞因子,而IFN-γ和TNF-α对肿瘤就有很明显的抑制作用。同时,疟原虫感染还使小鼠机体内一种叫自然杀伤细胞的免疫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活性明显增强。疟疾可诱导机体产生肿瘤局部及全身系统性的肿瘤特异性免疫反应,能使大约10%荷瘤小鼠的肿瘤完全消退,并能长期保存有效的肿瘤特异性免疫记忆。
总之,疟疾可通过激活天然免疫和特异性免疫反应,并抑制肿瘤血管生成,进而抑制肿瘤生长和转移。现在的研究还只是在实验室阶段,还不能马上应用到临床肺癌病人的治疗。不过,肿瘤的实验研究不像艾滋病研究那样需要猴模型等大动物模型,只要在小鼠模型实验成功,就可能申请临床试验。
这项研究有着积极的应用前景。良性疟疾可能用于肺癌的免疫治疗,也可能作为携带肿瘤抗原的新载体用于开发新型有效的治疗性肺癌疫苗。研究还发现,疟原虫感染与肺癌DNA疫苗联合应用有明显的协同作用。
目前,研究人员已经在研发治疗性肺癌疫苗。主要是把肿瘤抗原的基因克隆到疟原虫的基因组里,同时利用基因敲除法,敲除疟原虫的毒性基因,希望能够制成安全有效的治疗性肺癌疫苗。疫苗制成的时间表尚不能确定。
下面对小鼠进行疟原虫感染抑制肺癌生长、转移研究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肿瘤的实验研究不用像艾滋病那样需要大动物模型,只要研究小鼠模型,就可能申请临床试验。
B.经过疟原虫感染的小鼠肿瘤生长缓慢,很少发生转移,寿命显著延长,其中小鼠约有10%的肿瘤全部消退。
C.经过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在机体内会产生一种叫自然杀伤细胞的免疫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活性明显增强。
D.用手术摘除肿瘤病灶,然后将手术后的小鼠分为两组,接种疟原虫小鼠的寿命显著比没有接种的小鼠的寿命长。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科学家通过对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疟疾发病率不高的地区,肺癌发病率和死亡率也不高。
B.对小鼠的研究相当成功,但现在的研究还处在实验阶段,不能马上应用到人类环境中的临床肺癌病人的有效治疗上。
C.实验研究表明,感染疟原虫可以用于对人类肺癌的免疫治疗,也可以作为携带肿瘤抗原的新载体用于开发肺癌疫苗。
D.研究人员研发治疗性肺癌疫苗的主要方法是把肿瘤抗原的基因克隆到疟原虫的基因组里,制成有效的肺癌疫苗。

下面关于疟疾抑制肺癌的生长、转移的机制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激活天然免疫,诱导产生抑制肿瘤的细胞因子。
B.诱导产生特异性免疫反应,并长期保存对此的记忆。
C.治疗艾滋病。
D.抑制肿瘤血管的生成。

聚合水事件
方舟子
1962年,苏联科学家费德亚金报告了他的一个重大发现:把蒸馏水放在一个小容器中加热,用一束石英毛细管收集水蒸气,让水蒸气在管壁内冷凝。几天后,他把毛细管内的水分取出加以研究,发现其密度比普通水大了大约40%,在100摄氏度时不沸腾,在零下40摄氏度时才结冰,而且像凡士林一样粘。他认为这是一种特殊的水形态,称之为异常水。他们认为异常水是水的聚合形态。
异常水的发现,引起了英国科学家的兴趣。一些英国科学家重复了实验,结果全都证实了苏联科学家的发现。英国著名物理学家贝尔纳甚至宣布聚合水的发现是“本世纪最重要的物理化学发现”。
美国科学家也很快跟进。1968年,马里兰大学的里平科特等人在《科学》杂志报告说,他们用光谱法研究异常水,得到的光谱与普通水完全不同。他们确认异常水的确是水的聚合形态,命名为聚合水。
一位想象力丰富的美国太空物理学家认为金星上的水很可能就是聚合水,他同时担心,聚合水万一从实验室泄漏出来,可能会把自然界中的水都聚合变成聚合水,必然会导致地球生命的全部灭绝!更实际一点的科学家则设想,聚合水既然像凡士林一样粘,而且100摄氏度不沸、零下40摄氏度才凝固,岂不是最理想的润滑剂和冷却剂?只可惜聚合水只能用毛细管制备,量极少(以毫克计),用来做研究都很困难,更不要说实用了。
但是,对聚合水的研究热传到美国后不久,对其真实性的怀疑也开始了。1969年,美国科学家发现他们制造出来的聚合水含有硼、硅、钠等杂质,认为聚合水其实是一种受污染的水。苏联科学家用质谱仪检测聚合水样品,发现聚合水含水量很少,反而含有脂质等杂质。另有美国科学家发现聚合水中含有乳酸钠,这是汗液的成分。
用多种检测方法都证实了所谓聚合水连水分都很少,它其实是胶态二氧化硅,掺杂有多种无机盐和有机物。二氧化硅是石英毛细管的成分,胶态二氧化硅是在拉毛细管受热处理时产生的,而杂质可能是从几种途径进入的:例如来自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受到用来密封毛细管的油脂的污染,在操作时实验员的汗液跑进了毛细管等等。
聚合水的存在其实违背了热力学定律,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1973年,德尔亚津在众多证据面前也承认聚合水不存在,而是污染水。
关于人们对“聚合水”初期的认识,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聚合水”是通过把蒸馏水放在一个小容器中加热,用一束石英毛细管收集水蒸气,让水蒸气在管壁内冷凝而获得的。
B.“聚合水”像凡士林一样,密度比普通水大40%左右,100摄氏度时不沸腾,零下40摄氏度时才结冰,并且有粘性。
C.某些科学家担心,“聚合水”若从实验室泄漏出来,可能会把自然界中的水都聚合变成聚合水,导致地球生命的全部灭绝。
D.“聚合水”只能用毛细管来制备,所得到的数量极小,只能以毫克来计算,用来做研究都很困难,基本上不可能有什么实用性。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美国科学家发现所谓的聚合水含水量很少,含有硼、硅、钠、脂质等杂质,是受污染的水。
B.聚合水中进入杂质,是由于来自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受到用来密封毛细管的油脂的污染。
C.所谓的聚合水,主要成分是胶态二氧化硅,掺杂有多种无机盐和有机物,其中的水分很少。
D.石英毛细管是由二氧化硅构成的,在将石英拉制成毛细管时,二氧化硅受热会变成胶态。

下面是 “聚合水事件”在科学研究方面给人的启示,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科学研究要遵循科学定律、科学理论。
B.科学研究要严谨认真,否则会造成巨大的浪费。
C.对已有的科研成果,要有质疑精神。
D.聚合水的研究没有任何意义可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两株玉兰树
陈忠实
清明前一日回到老家,到村子背靠的白鹿原北坡上,在父母的坟头烧了一堆被视为阴币的黄纸。尽管明知这是于逝者没有任何补益的事,然而每年此日不仅不能缺少,甚至早早就泛溢着一种甚为急切的情绪。自己心里明白,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无非是为消解对父母恩德亏欠太多的负疚心理,获得一种安慰。
天气很好。温润的风似有若无。西斜的依然明媚的阳光下,原坡和河川满眼都是蓬勃的绿色和黄色,绿的是返青的麦苗,黄的是盛开的油菜花,间有零星散落在坡梁上杏花的粉白。
回到老屋小院,便坐在前院闲聊。许是那种负疚心绪得到消解,许是得了这明媚春色的滋润,竟是一种难得的轻松和平静。记不得是谁颇为惊诧地叫了一声,玉兰树开花了。我便朝大门右侧的玉兰树看去,在树梢稍下边的一根分枝上,有两朵白花。我的心微微一颤,惊喜得轻叫一声,从坐着的小凳上站起来,几步走到玉兰树下,久久观赏那两朵玉兰花。那是两朵刚刚绽放的玉兰花,雪白,鲜嫩,纤尘不染,自在而又尽情地展示在细细的一根枝条上,洁白如玉,便想到玉兰花的名字确属恰切。玉兰树尚不见一片叶子,叶芽刚刚在枝条上突出一个个小豆般的苞,花儿却绽放了。我久久地看那两朵花儿,竟然不忍离去。玉兰花在我其实也算不得稀罕,见得也早也多了,之所以发生一缕不寻常的惊喜,这是开在自家屋院里的玉兰花,而且是我栽植的玉兰树苗,便有了一种情结;还有一种非常因素,就是这株玉兰树苗成长过程的障碍性经历,曾经让我颇费过一番心思。
几年前我重回原下小院读书写字,一位在灞河滩苗圃打工的乡党,闲聊中听说我喜欢玉兰花,便给我送来一株不过食指粗的幼苗,我便在大门右侧的围墙根下挖坑栽下了。为了便于浇水和保护,我在玉兰幼苗四周用砖箍了一圈护栏。得到我的用心守护和浇灌,玉兰树苗日见蹿高,分枝,加粗,蓬蓬勃勃,生机盎然,我便期待花苞的出现。恰好盼到玉兰树应该发苞开花的规定期树龄,不仅没有开花,失望且不论,等到叶子成型,我发现了非常的征象,本应是深绿色的叶子,却呈现着浅黄;即使到盛夏烈日暴晒的时候,各种树叶都变得深绿近青的颜色,我的玉兰树叶反而由浅黄变得几乎透亮了。任谁都会看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征。村里乡党见了,有说是蛴螬咬了树根,有说是缺肥,有说是化肥施多烧了根,等等。后两种说法不能成立,我栽植时填的是农家粪土,不缺肥更不会发生烧根的事,倒是蛴螬啃食树根有可能发生,却也无可奈何。我曾扒土寻找蛴螬,一只也未见到。我就怀疑大约是玉兰根自身发生了什么病患。
等到第二年,玉兰树仍然是满树病态的黄叶,自然不会开花了。我便有所动摇,这株病态的树会不会自愈?需得几年才能缓解过来?如果等过几年不仅缓解不了反而病情加重以致枯死了,那我就会白等了。我便想挖掉它,重植一株。拿着镢头刨挖的一瞬,却似乎听到一种凄婉的求生的哀音,那一片片透亮的黄叶似乎也幻化成哭相,我便举不起镢头来。突然想到,任它继续存在着,如果真的挨过了病患,当一树健康墨绿的叶子呈现在小院里的时候,我会获得一种别样的欣慰和鼓舞;如果万一病患发展到发生枯死,再换植一株也无妨,这株玉兰树便保存下来。约略记得去年夏天回家,玉兰树的叶子变绿了,尽管仍不像正常的叶子那么深色近青的绿,却不是往年那种透亮的黄色了,我不由得庆幸,它的病情缓解了,更庆幸我握在手里的镢头没有举起来……今年,这株玉兰树开花了。尽管只有两朵,却是一种美的生命的胜利。遭遇过生存劫难之后开放的这两朵洁白如玉的玉兰花,就不单是通常对所见的玉兰花的欣赏的愉悦了,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
(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
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5分)

A.文章开头写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是为了引出下文写我要回到老家小屋,表达我对生老病死的思考。
B.作者突然看见玉兰树开花了,内心微颤,惊喜得轻叫一声,这说明他根本没想到这颗玉兰树还会开花。
C.文章先写玉兰花开,再写玉兰树的遭遇,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D.玉兰树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作者把玉兰树视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对生老病死参悟的结果。

E.文章以“一颗玉兰树”为线索,通过这颗曾经快要病死今又开花的玉兰树,表达了对父母的感恩与思念之情。
简述第二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请概括说明文章中这两朵玉兰花有什么特点?描写这两朵玉兰花时作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结合全文,仔细品味文章最后“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谈谈你的理解。

钱学森在美国
麻省理工学院的中国高才生
经过日日夜夜的海上颠簸,钱学森乘坐的“杰克逊总统号”邮轮,终于来到了大洋彼岸。
钱学森就读于麻省理工学院,在航空系攻读硕士学位。麻省理工学院师资雄厚,可以说是名师荟萃,有教学人员近两千人。这里集中了许许多多驰名全球的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以及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院士。
正常的、繁忙的学生生活开始了。开头,钱学森选修了航空系的六门课程。他发现,每一门课程的教授都是风度不凡,讲课非常精彩。因此,都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同时,这里的教学方式又跟上海交通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学习环境相当宽松,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学习的主动性。这很适合钱学森的学习特点,他认真听讲,一丝不苟。不久,人们发现这位个子不高,闪烁着一双乌黑大眼睛的潇洒英俊、才华横溢的中国学生,学业成绩异乎寻常。
钱学森的学习精神和学业成绩在班级里总是最突出的,这给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多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普遍感到,中国学生钱学森才智过人,思想敏捷,接受事物快,回答教师的提问既准确无误,又干净利落。特别是钱学森的数学才能,令包括数学老师在内的许多人都感到吃惊。他对抽象概念的理解力,进行逻辑推理的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技能、技巧,都是非凡的。
投师冯·卡门教授
钱学森永远铭记父亲的教诲: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是最有力量的,这便是知识。为此,钱学森怀着强烈的求知欲望投师著名的空气动力学家冯·卡门教授。
立志为祖国的科技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这就是钱学森矢志不渝的信念。冯·卡门曾对钱学森说:“人类要发展,就一定要征服空间,揭开宇宙的秘密。这就离不开航空和火箭技术,离不开空气动力学。而目前还很贫穷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赶上强国和富国,更需要有现代科学技术的武装。年轻人,你为祖国服务的思想很好。这对你的国家来说,是非常需要的。”
冯·卡门向钱学森提出了几个有关力学方面的问题。出乎冯·卡门教授意料的是,钱学森对这些问题竟然对答如流。他感到,这位中国学生具有超越一般学者的智慧和极其敏锐的思维判断能力,于是,当即表示,愿意破格录取钱学森为他的博士研究生。
冯·卡门把数学看作是打开自然界秘密的得力工具和基础技能。所以,他非常注重数学功底。而钱学森恰恰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并具有潜在的数学优势和天赋,这正好是冯·卡门所乐意见到的。他对钱学森的数学才能和丰富的想像力做了这样的评述:
钱学森在许多数学课题上和我一起工作。我发现他非常富有想像力,他具有天赋的数学才智,能成功地把它与准确洞察自然现象中物理图像的非凡才能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青年学生,他帮助我提炼了我自己的某些思想,使一些很深的命题变得豁然开朗。这种天资是我所不常遇到的,因而,他和我成了亲密的同事。
(节选自魏根发、祁淑英《钱学森》)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钱学森选修了航空系的六门课程,每一门课程的教授都是风度不凡,讲课非常精彩,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B.钱学森的学业成绩在班级里总是最突出的,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多教师普遍感到,中国学生才智过人,思想敏捷。
C.钱学森对冯·卡门教授提出的所有数学问题都对答如流。这让冯·卡门教授很是意外。
D.本文通过钱学森在美国的求学经历,让我们感知到一个人的健康成长是有规律可寻的

E.麻省理工学院的学习环境相当宽松,教学方式跟上海交通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恰好适应了钱学森的学习特点。
请根据全文概括说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有怎样的特点。
钱学森在美国学习的优势有哪几方面?请分条陈述。
请你就对“信念”、“天赋”两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本中钱学森留学经历,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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