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写了三件有关种树的事,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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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第②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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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用意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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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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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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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1题。
我的中国梦
白岩松
  我要讲五个年份,第一要讲的年份是1968年。那一年我出生了。那一年,我们更应该记住的是马丁·路德·金先生遇刺,虽然那一年他倒下了,但是“我有一个梦想”这句话却真正地站了起来,不仅在美国站起来,在全世界站起来。
1978年,我10岁。那一年我的爷爷去世了,而在两年前的时候我的父亲去世了,我母亲一个人要抚养我们哥俩,她一个月的工资不到10美元。因此即使10岁了,梦想这个词对我来说,依然是一个非常陌生的词汇,我从来不会去想它。我看不到这个家庭的希望。但是1978年的12月16日,中国与美国正式建交,那是一个大事件。两天之后,12月18日,中国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那是中国改革开放31年的开始。历史将两个伟大的国家、一个非常可怜的家庭,就如此戏剧性地交织在一起,不管是小的家庭,还是大的国家,其实当时谁都没有把握知道未来是什么样的。
1988年,那一年我20岁。这个时候我已经从边疆的小城市来到了北京,成为一个大学生。这个时候,我已经第一次尝试过可口可乐,而且喝完可口可乐之后会觉得中美两个国家真的是如此接近,因为它几乎就跟中国的中药是一样的。那一年,中国开始尝试放开很多商品的价格。这在中国当时是一个很大的迈进,因为过去的价格都是由政府来决定的。
1998年,那一年我30岁。我已经成为中央电视台的一个新闻节目主持人。那一年,在中美之间发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主角就是克林顿。他6月份访问中国的时候,在人民大会堂和江泽民主席进行了一个开放的记者招待会,然后又在北京大学进行了一个开放的演讲,这两场活动的直播主持人都是我。克林顿总统在即将离开中国的时候说:“我最想不到的是这两场讲座居然都直播了。”在北大的演讲当中,整个演讲用的全是美方所提供的翻译,翻译水准远远达不到今天我们翻译的水准。我猜想有很多的中国观众,知道克林顿一直在说话,但是说的是什么,不太清楚。所以在直播结束的时候,我说了这样的一番话:“看样子美国需要对中国有更多的了解,有的时候要从语言开始。而对于中美这两个国家来说,面对面永远要好过背对背。”
2008这一年,我40岁。这一年,也是中国梦非常明显的一年。它就像全世界所有的伟大的梦想,注定要遭受很多挫折才能显现出来一样,无论是期待了很久的北京奥运会,还是神舟七号中国人第一次在太空当中行走,那都是很多年前我们期待了很久的梦想。
  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度过了自己的40岁的生日。这一天我觉得我非常的幸运,因为正是这样一个特殊的、在北京奥运会期间的40岁,让我意识到了我的故事背后的中国梦。正是在这样的40年的时间里头,我从一个根本不可能有梦想的、一个遥远边疆的小城市里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可以在全人类欢聚的一个大的节日里头,分享以及传播这种快乐的新闻人,这是一个在中国发生的故事。
  而在这一年,中国和美国相距并不遥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需要。布什总统据说度过了他作为总统以来在国外一个国家待的最长的一段时间,就是在北京奥运会期间。菲尔普斯在那儿拿到了8块金牌,而他的家人都陪伴在他的身边,所有的中国人都为这样一个特殊的家庭祝福。当然,任何一个这样的梦想都会转眼过去。在这样的一个年份里头,中美两国历史上几乎是第一次同时发出了“我有一个新的梦想”的时候,如此的巧合,如此的应该。
  在过去的30年里,你们是否注意到了,与一个又一个普通的中国人紧密相关的中国梦。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在过去这30年的时间里,让个人的命运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一个边远小城市里的孩子,一个绝望中的孩子,今天有机会在耶鲁跟各位老师同学交流。中国经历了这30年,有无数个这样的家庭。他们的爷爷奶奶依然守候在土地上,仅有微薄的收入,千辛万苦。他们的父亲母亲,已经离开了农村,通过考大学,在城市里已经有了很好的工作,而这个家庭的孙子孙女也许此刻就在美国留学。三代人,就像经历了三个时代。但是在中国,你随时可以看到这样的家庭。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现场的很多个中国留学生,他们的家庭也许就是这样,对吗?那么,在我们去观察中国的时候,也许你经常关注的是“主义”、“社会主义”或其他庞大的政治词汇,或许该换一个视角去看13亿非常普通的中国人——他们并不宏大的梦想、改变命运的那种冲动、依然善良的性格和勤奋的品质。今天的中国是由刚才的这些词汇构成。
所以,最后我只想再说一句。40年前,当马丁·路德·金先生倒下的时候,他的那句话“我有一个梦想”传遍了全世界。但是,一定要知道,不仅仅有一个英文版的“我有一个梦想”。在遥远的东方,在一个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中国,也有一个梦想。它不是宏大的口号,并不是仅仅在政府那里存在,它是属于每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国人,而它用中文写成“我有一个梦想!”(摘自白岩松2009年在耶鲁大学的演讲,有删改)
演讲开头为什么要提到马丁·路德·金先生遇刺呢?
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将自己的个人梦想命名曰“中国梦”的原因。
文中说“对于中美这两个国家来说,面对面永远要好过背对背”,你同意这个说法吗?请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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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没有名字的东西
奈保尔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我觉得波普特别健谈。他谈的都是关于生死、工作之类的严肃话题,我发觉他真的爱跟我说话。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有一天,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身上有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波普从不以为我年纪小,有些话不该对我讲。
“孩子,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有一次他说,“你会发现你一心喜欢的东西一旦得到后,你就不再会珍惜它们了。”
他讲话就这个风格,像谜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
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又补充道:“怕是他又要做新郎官了。”
哈特没有全说错。大约两星期后的一天,波普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女人,是他老婆,我的阿姨。波普很快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方式,他仍然把时间都花在做那没有名字的东西。他又停止了工作,他老婆又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那户人家做了厨娘。
后来发生的事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会出这种事。哈特也是读了报纸后才知道的:小木匠被捕入狱。
这太不可思议了,原来波普是个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所有那些新家具,用哈特的话说都不是波普做的。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实际上他偷的东西太多,有时只好把不要的那些卖掉。他就是这么被抓住的。现在我们才明白以前为什么总有许多车子停在波普家门口。
哈特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里话。他说:“这老兄真笨,为什么他要去卖他偷来的东西呢?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都认为他这么做确实太蠢。
波普出狱后成了英雄。他成了那帮小子中的一员。但对我来说,他变了。这种变化使我伤心。
因为他开始干活了。
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他竟臭骂了我一通。
“你他妈的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注] 奈保尔,英国作家,以其“富有洞察力的叙述和不为世俗左右的探索”“将扭曲的历史中的真实展现出来”,获得2001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我”眼中的波普与众人眼中的波普有什么不同?你如何看待这种不同?
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波普从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到做有名字的东西,他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你认为这种变化是可喜,还是可悲?请写出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2-15题。
中国人的思考方式许倬云
人是能思考的动物,因此现代人类的动物学分类名称是“智人”。然而思考能力需经过训练始得发展。不同文化训练思考的方法各有所长,于是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特的思考方式。中国人的思考方式也许有下列几项特色,而这些特色也影响着我们对人、对事、对物的视野与角度。
相对于希腊文化与印度文化的缜密逻辑,中国人比较取径于直观和体会。中国人日常语言中,成语特多;中国文学中,用典是其特色。两者都采用一连串的模拟,提供一些相近的印象,然后重叠这些印象,抽绎建立起一个新的印象。这一过程只能意会,不可言宣。中国人擅长此道,找出一个“悟”字,代表直观体会。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在中国经过华化终于成为发扬光大的宗派,而不是理论严谨的唯识宗,而是直指心境的禅宗与诚心念佛的净土。在中国人的日常经验中,“悟”是时时出现的思考方式。
中国人观察事物,往往重视统摄全面,而不喜欢局部的分析。以中医理论为例,经脉遍布一身。气血周流顺畅,则身体康健。若有病痛,中医不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从全身整治调理下手。中国的绘画,以气韵生动为上,也是看一幅画的全面性;为此,中国画家一落笔就定了全局,不能再中途修改。这些例证,不胜枚举,说明中国人不注重局部分析的思考方式。
中国人习惯于从有机的变化中看世界。中国人的诗词中最多的是对时节变化的感慨,中国人的宇宙感处处都是活泼的生命,而且生命本身就是值得尊重的价值。鸟飞鱼跃,是一个境界,绿荫窗前,是一个境界。有机的宇宙观与上述全面的考察又是互相联系、难以区分的。因此,研究中国科技史的李约瑟博士曾经指出,中国人的有机宇宙观是中国文明的特征,截然不同于牛顿力学的机械宇宙观。
中国人还有对于“动态”的注意。《易经》一书全是讨论变易的过程;五行相生相克,也是不断变花的动态。“文化”一词语根是“人文化成”,本身即是变化,而不是形态。太极图代表着进行中的变化,变化即是常态。这一命题,又与上述有机的宇宙观互为表里,陈述了中国人思考方式的特色。
以上这些思考方式,其实也是彼此相关,互相加强的。全面、有机与动态几项,只是从不同角度陈述相同的现象,而直观的悟性则以非分析的思考统摄上述几个思考的角度。这些思考方式落实在中国人的人生态度中,即是认识世事多变化,也准备面对变化。“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日中则仄,月盈则亏”“盛极则衰,否极泰来”。有了这些对变化形势的理解,中国人不是坐待命运降临的宿命论者,却是随时准备面对变化的命运调整自已的反应。这是一种乐观的命运观,正如海边冲浪的弄潮儿,随时抓住变化的潮头,调整自己的劫作。在满潮时,为即将开始退潮而警惕;在谷底时,准备抓住再次上升的契机。这种智慧不蠢全由直觉获得,必须有一定深度的哲学探讨,始能浓缩为日常生活中的人生智慧。(选自《观世变》,有改动)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概括不准确的两项是(5分)

A.文化环境和背景会对一个民族的思考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B.印度佛教经过华化后,成了直指心境的禅宗与诚心念佛的净土,代表了中国人注重直观思维的特点。
C.太极图与有机的宇宙观互为表里,显示出中国人的思考方式的特点。
D.中国人的直观悟性以非分析的思考统辖中国人的全面、有机、动态的思考方式和习惯。

E.中国人的思考方式全由直觉获得,没有有深度的哲学探讨。
下列各项判断,不能代表中国人的思考方式特点的一项是 (3分)

A.中国人盼“天圆地方”的宇宙观。
B.中国古代诗人特别重视诗歌的意境和神韵。
C.天不变,道亦不变。
D.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请结合本文相关阐述,解释“有机的宇宙观”的含义。(4分)
请归纳概括本文所述的中国人的思考方式有哪几个特点。(4分)

现代文阅读
失 群 的 红 叶
柯灵
该有两个多月了,那时霜华初降,梧桐还未落净。一个孩子到我房里,手里握着一束红叶,临走时送了我两片,还告诉我这是从龙山上师范学校的后园里采来的。
我欣然,把红叶托在手心,细细地鉴赏。这是一种枫类植物。叶子像玲珑的手掌,分成七瓣,纤细的叶茎,匀称的脉络,叶缘有整齐的锯齿,精致得像最细致的工笔画。颜色似殷似赭,红得惹人怜爱。我把玩许久,珍重地放在书桌上的白瓷小盘里,聊当案头清供。
过不了几天,红叶褪了色,不经意地萎谢了。我怅然,这么美的东西,不想生命这样短促,真的是“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破彩云散”。我若有所失,心里虚飘飘地没有着落。于是我爬上龙山,跑到师范学校后园。园在半山,视野宽旷,园里百卉零落,秋意沁人。在山坡高处,找到了那棵红树,只见它独立擎天,满树离离,喷朱喧赤,似要烧起漫山的野火,在满眼萧索中,特别引人注目。但树根四周,也飘落了不少叶子。我徘徊树下,流连忘返,最后拾了许多落叶回来,仔细地夹在书本里。
三天以后,我翻书检点,叶子还是枯了,失去了光泽,但不曾皱缩,比那白瓷盘里憔悴支离的一双好得多。我忽发遐想,试图以人力挽回自然,找来水彩颜料,在失色的红叶上涂抹了一层浓浓的胭脂,乍一看去,居然红艳如生,能够以假乱真了。我索性妄想巧夺天工,在玻璃窗上贴上淡青透明的绸纹纸,再把落叶参差错落地粘在纸上,构成一幅当窗迎风纷披的幻境。我怡然,坐在窗前,不觉一时莞尔自得。
从此窗上的红叶,成了我朝夕相亲的伴侣。每天清晨,醒来撩开帐子,只见晨光熹微,这些红叶的剪影,就会投入我惺忪的双眼,向我道早安。有时深夜凄清,从外面奔波回来,满屋静悄无声,却有那晕黄的灯光,把红叶的素影投射窗外,似对我含笑相迎,我亲切地进了屋,如倦鸟归林,打叠起浮浪的心情,怡然上床寻梦。
而今风雪连天,早到了凛冽的严冬。有一天黄昏,我兀坐窗前,面对伴我岑寂的红叶,忽然想起那后园的红树,便信步走去,作即兴的拜访。谁知那如火如荼、盛极一时的树冠,已经凋零殆尽,只剩得空枝灌濯,横斜地对着沉闷的寒空。树根四周,都是萎黄的枯草,落叶已片影无存。只是近处有一堆雪白的寒灰,其中留着残红点点,是些未烬的碎叶。想是园丁把落叶扫到一处,点把火烧了,好待来年化作春泥,给那峥嵘的老红树添点肥料。
回到屋里,依然在窗前兀坐,对着窗上的红叶,我怅然。如果红叶有知,听到同伴的消息,想到自己的遭遇,它们对我是抱怨,还是感激?它们既从土里来,自应回到土里去,它们偶然的失群,装饰了我这陋室的小窗,该是它们的不幸,至少是委屈。——我终于感到歉然。
根据文意,指出“失群的红叶”“打叠起浮浪的心情”中“失群”“浮浪”的含义。
本文围绕“红叶”,抒写了作者多种情感。请对这些情感及产生的缘由作分点解说。
文中多处描写红叶,生动可感。以第5段为例,从表达技巧的角度加以赏析。
作者借“失群的红叶”表达了怎样的思想?对红叶“偶然的失群,装饰了我这陋室的小窗”这一境遇,你有什么看法?请作简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 (9 分,每小题 3 分)
枝蔓状城市——以城市边缘化和信息技术、虚拟技术为特征的后现代城市,将既不会是奴隶社会的“城堡式”城市,也不会是封建社会的“城池式”城市,当然也会与现代工业社会高楼耸立的中心化城市相区别。
在枝蔓状城市布局中,即便是眼下北京绞尽脑汁建造起来的多层环状结构也将大不适应。中心化城市的各种弊端,诸如交通堵塞、人口拥挤、环境污染、空气浑浊、疾病易于传播、犯罪案件增多、居住环境恶化、管理难度增加和公众空间锐减等,限制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而现代高科技可以自由地用虚拟空间、网络空间取代地理空间或物理空间,因此人们也就没有必要再拥挤在一个地域。于是自然而然就开始了从市区向市郊的转移,许多工厂、学校、研究机构都迁向市郊。市区再也没有工厂和生产基地,而变成纯粹的物质交换和消费的场所。又由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电信技术的发展,中心化城市的传统布局被彻底打散。
现在世界各地迅速崛起许多边缘城市,就属于中心化城市的后现代演变。中心化城市逐渐演变为主城市和边缘城市。主城市和边缘城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又各自独立,它们更多的是经济、文化和教育上的紧密联系。城市的边缘化,就是城市由中心向四周的蔓延和扩展,扩展到与非城市区域相接壤的既是城市又是乡村的地区。这里,现代商业交易和办公活动也走向郊区化、边缘化,生产规模、生产程序、劳动力市场和销售状况呈分散状。主城市与边缘城市通过铁路、地铁、高速公路、航空路线等组成的多模式运输系统以及卫星天线进行沟通。
这种城市的边缘化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规模,比如今天的美国就已经形成大洛杉矶都市区以及波士顿——劳伦斯——洛厄尔、旧金山——奥克兰——圣何塞等都市区。它们还会进一步向周边地区扩展,通过原料网、生产网、销售网、消费网、信息网和电脑网的连接而延伸到整个地球,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化城市。
下列对于“枝蔓状城市”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以城市边缘化和信息技术、虚拟技术为特征的后现代城市
B.没有工厂和生产基地,成为纯粹的物质交换和消费场所的城市
C.彻底打散中心化城市的传统布局,利用各种网络相互连接的城市
D.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又各自独立,在经济、文化和教育上联系紧密的城市

下列对中心化城市的后现代演变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许多工厂、学校、研究机构都迁向市郊,不再拥挤在市区
B.城市蔓延扩展到与非城市区域相接壤的地区,这里既是城市又是乡村
C.现代商业交易和办公活动走向郊区化、边缘化,生产销售、劳动力市场呈分散状
D.主城市与边缘城市通过多模式运输系统以及卫星天线进行沟通,成为全球化城市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在枝蔓状城市布局中,主城市和边缘城市的差别将趋于消失
B.铲除中心化城市的诸多弊端有待于城市的后现代演变
C.在枝蔓状城市中,人们受地理空间或物理空间的限制将越来越少
D.随着中心化城市的边缘化,产生地域化和劳动力低廉化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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