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高档家具顿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莎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们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2012年第2期)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开头几段对室内摆设如家具、雕塑、烛台等的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地点的特征,为下文情节中“萨莎”为自己的诈骗对象选择得当而沾沾自喜作铺垫。 |
B.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层出不穷,萨莎想要诈骗的对象“老妇人”竟然是个手段更加高明的反诈骗专家,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
C.“老妇人”的骗术十分高明,她和“萨莎”的一番对话就使“萨莎”放松警惕,放心地在沙发上入睡,可谓是精于此道,深谙别人心理。 |
D.“老妇人”收拾好了所有的用具,并且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而最后眼睛还在房间里打量,这可能是在检查是否露出马脚,可见她具有极高的警惕性。 |
E.“老妇人”发现“萨莎”的钱包里居然有800美元,不禁喃喃自语,十分惊喜,可见其偷盗的主要原因是物价飞涨,不得已而为之。小说中“老妇人”是一个怎样的形象?概括并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说对“萨莎”进行描写时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其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菜鸟”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有人认为这篇小说以“菜鸟”为题更好,请联系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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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
我们有ipod和黑莓手机,手指轻轻触屏就可以选项。我们进入了数字化时代,我们变得机械化了,什么东西都分门别类。而时尚设计师子也开始将高新科技元素融入服装中。
近年来,背包里开始设计有专放ipod的口袋,手袋一般也有专放手机的小袋子。如今,前卫的时尚业开始将新科技置于衣料中,而不仅仅是为这些好玩的小玩意儿提供存放空间。
这种新科技服装有时看上去像是来自科幻片,有的像是情绪戒指,这种服装可以依据穿衣者的举止来感觉和判断他的心情,并据此播放适当的mp3歌曲。创新是不受限制的,有时看起来也可能很荒唐。荷兰乌得勒支艺术学院的大学生埃里克设计出一种高科技牛仔裤,在大腿部位装有无线电蓝牙键盘,后兜里放有鼠标,膝盖上装有话筒。有些人或许会觉得这种在大腿上敲键盘的方式有点儿不雅,但它凸显了这种高科技在推动服装技术的发展。还有人利用一种镍钛记忆合金,改变服装面料的质地,使之发光的嵌料可以移动,就像是它们在呼吸,有点儿像珊瑚随潮水移动一样。
英国服装设计师侯赛因。卡拉扬被公认是高科技服装的创始人,他两次荣获“年度最佳英国设计师”的美称。伦敦设计博物馆正在举办一场有趣而诱人的杰作。这些作品向人们展示的全是卡拉扬的杰作。这些作品向人们展示了他们15年的设计生涯。其中的一件作品是由水晶和激光制成的服装,可以产生艳丽的光影闪烁的郊果,还有两件带液晶显示屏的衣服,上面显示的是水底世界。卡拉扬认为,将科
技融入时装是“创新的唯一途径”。
高科技服装设计师并不期望他们的作品很快会在大街上流行,但他们认为他们的努力正在慢慢引导时尚业的创意思维。纽约的服装设计师张安骅用热变色布料设计了一款皱褶叠层服装,它可展现出一幅纽约市地图。生产防寒服的奥尼尔公司研制出一种内置GPS定位糸统的导航滑雪服。其袖筒上装有液晶显示器,可以显示滑雪者的坐标和地理信息,还可以导航。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文章所说的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的一项是()。
A.纽约服装设计师张安骅用热变色布料设计的一款皱褶叠层服装。 |
B.奥尼尔公司研制的内置GPS定位系统的导航滑雪服。 |
C.近年来设有专放ipod口袋的背包。 |
D.埃里克设计的在大腿部位装有无线蓝![]() |
选出符合原文内容信息的一项是()
A.当今时尚服装设计师将高新科技元素融入服装中是为了取悦于消费者。 |
B.有的服装设计师利用一种镍钛记忆合金,改变服装面料的质地,使之发光的嵌料可以移动,给人以动感。 |
C.高科技服装的创始人侯赛因·卡拉扬曾两次荣获“年度最佳法国设计师”的美称。 |
D.高科技服装设计师期待着他们的作品能很快地在大街上流行,能够引领时尚。 |
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可以判断并调节穿衣者的心情。 |
B.埃里克设计的那种时尚牛仔裤很不雅观,不会有发展的市场。 |
C.当今时尚的创意思维正在为高科技服装设计师的这一努力所引领。 |
D.奥尼尔公司研制的那种导航滑雪服,可以用于到寒冷荒芜地带探险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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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朱自清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梅雨潭是一个瀑布潭。仙岩有三个瀑布,梅雨瀑最低。走到山边,便听见哗哗哗哗的声音;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了。我们先到梅雨亭。梅雨亭正对着那条瀑布;坐在亭边,不必仰头,便可见它的全体了。亭下深深的便是梅雨潭。这个亭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上下都空空儿的;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三面都是山,像半个环儿拥着;人如在井底了。这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微微的云在我们顶上流着;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而瀑布也似乎分外的响了。那瀑布从上面冲下,仿佛已被扯成大小的几绺;不复是一幅整齐而平滑的布。岩上有许多棱角;瀑流经过时,作急剧的撞击,便飞花碎玉般乱溅着了。那溅着的水花,晶莹而多芒;远望去,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据说,这就是梅雨潭之所以得名了。但我觉得像杨花,格外确切些。轻风起来时,点点随风飘散,那更是杨花了。——这时偶然有几点送入我们温暖的怀里,便倏的钻了进去,再也寻它不着。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揪着草,攀着乱石,小心探身下去,又鞠躬过了一个石穹门,便到了汪汪一碧的潭边了。瀑布在襟袖之间;但我的心中已没有瀑布了。我的心随潭水的绿而摇荡。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站在水边,望到那面,居然觉着有些远呢!这平铺着、厚积着的绿,着实可爱。她松松的皱缬着,像少妇拖着的裙幅;她滑滑的明亮着,像涂了“明油”一般,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她又不杂些儿尘滓,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只清清的一色——但你却看不透她!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丛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那又似乎太浓了。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也太暗了。可爱的,我将什么来比拟你呢?我怎么比拟得出呢?大约潭是很深的,故能蕴蓄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你;我怎舍得你呢?我用手拍着你,抚摩着你,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又掬你入口,便
是吻着她了。我送你一个名字,我从此叫你“女儿绿”,好么?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本文的文眼是什么?(2分)
画波浪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分别写出了“绿”的什么特点?(6分)
文中画横线的句子,在上下文中起什么作用?(5分)
《绿》与《荷塘月色》都是朱自清写景抒情的名篇,试分析探究两篇文章在抒发的情感上有什么不同。(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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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典章制度中,对于姓氏相当重视,姓氏是家族出身与社会等级的标志。姓与氏原本是分立的两个概念,在上古时期有姓无氏,西周时随着宗法制、分封制的推行,为了适应宗族支系标识的需要,根据宗族支系的爵位、官职、封国地望等命“氏”。就宗法的角度而言,姓为宗统,氏为分派;从社会角度看,姓是血亲关系的标记,氏又是社会地位高低贵贱的象征。
随着宗法制的动摇、分解,宗族支派——氏逐渐向姓转化,最终在秦汉时期实现了姓氏合一。秦汉以后的姓氏与先秦的姓与氏有了显著的区别,姓氏只有基本的家族出身意义,它与个人社会地位没有必然联系。封建社会实行皇权的家族垄断,但它对社会的控制是通过异姓百官层级管理实现的,与古代的宗法制度有了根本的不同。姓氏在秦汉成为一般平民的家族标记,现代中华姓氏大多定形于这一时期,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姓氏文化由此奠定了基础。
姓氏脱离了宗法制度,成为平民出身标记,一般不再有明显的高低贵贱的社会区别,但它作为宗族的标识,很难摆脱宗法因素的影响。在传统社会,姓氏是家族的徽号,人生而得姓,此后人的一生跟族姓荣辱与共。家族荣誉、家族利益在人的心目中有着突出的位置。一人成名,是一族的骄傲;一人犯奸,是一姓的耻辱。在中国姓氏文化中,族姓永远摆在第一位。在家族社会,最重的处罚就是族谱除名,将其逐出族姓。被逐出族姓的人,即使死去也回不了祖宗的墓地。
中国古人有虚构家史的习惯。在家族政治的时代,人们参与社会活动往往不是个人的选择,其背后有相应的家族力量支援。出身并不显赫的家族为了在社会上争得有利位置,就攀附圣贤,自高门第家世。古代姓氏文化中认圣贤功臣为祖的做法,对家族与社会来说有两个积极作用:一是扩大了家族的范围,取得了更多的家族互助的机会,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历史上的几位圣贤被众多的后世家族共同奉为祖先,这就给本来无甚瓜葛的族姓提供了联宗的机会,体现了文化的认同,民族文化的凝聚力由此生发。从当代海外华人的寻亲热潮中可以真切地感受到这一点。二是重视远祖的文化名位与历史声望,有助于培养家族成员的荣誉意识,提升他们的道德水平。不要辱没先人,成为一般家族的共同心理。在这种文化价值观的作用下,人们有了更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从这一角度来说,攀附圣贤的文化意义远远高于其虚构历史的消极意义。下列对文中中国姓氏文化的有关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现代中华姓氏定型于秦汉时期,秦汉也由此成为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姓氏文化的源头。 |
B.上古时期有姓无氏;秦汉以后的姓氏与个人社会地位没有必然联系,只有基本的家族出身意义。 |
C.姓与氏原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在秦汉时期开始合一,便不再有显著的区别了。 |
D.西周时,“氏”开始大量出现,它在为辨别各宗族支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促使宗法制开始动摇、分解。 |
“封建社会实行皇权的家族垄断,但它对社会的控制是通过异姓百官层级管理实现的,与古代的宗法制度有了根本的不同。”对这句话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封建社会的皇权家族垄断已不再受宗法制度的姓氏势力的影响。 |
B.封建社会的皇权家族垄断较之古代宗法制度有一定的进步。 |
C.封建社会的皇权家族垄断与真正的宗法统治是有区别的。 |
D.封建社会的皇权家族垄断本质上是“家天下”,但维护统治的并不都是皇族势力。 |
依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A.古代各种典章制度、族谱家志、宗祠墓地等对开展姓氏文化研究有重要价值。 |
B.中国的姓氏文化对稳定社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与促进文化的认同感有着积极的意义。 |
C.姓氏是家族的徽号,对于一个家族来说,姓氏是凝聚整个族人的重要力量。 |
D.中国古人习惯于虚构家史,是为了培养家族成员的荣誉意识,提升他们的道德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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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
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音译词的“粉丝”使用方便,既可表现出粉丝从![]() |
B.天才如果遇到知音肯定他的价值,那颗寂寞的寸心会感到欣慰;如果得知音而复失,则会悲伤不已。 |
C.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 |
D.作者认![]() |
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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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阳光
余继聪
深冬的早晨,太阳慢慢升高,屋顶上敷着的厚厚白霜,渐渐融化,潮湿了黛青的屋瓦和太阳红的瓦松。明媚的阳光,奢华地倾泻进农家小屋里来,绿色的藤萝窗纱,被金子般的阳光浸透,室内弥漫着浓浓的、暖暖的浪漫和温馨味道。女孩静静地坐在窗前的阳光里,一边衲花鞋,一边沐浴着幸福的阳光,一边梳理着心事。甜甜的笑容,很阳光很温暖地从她美丽的嘴角漾开来
。
收藏了一秋和将近一冬的阳光,漫山遍野的山茶花,路边篱笆下的海棠和梅花,都早熟了,全身暖洋洋的,等不及春天来到,就已经绽开了她们很阳光很美丽的笑脸。
终于闲适了的母亲,在篱笆墙上闲适地晾晒着要腌制腌菜咸菜的蔬菜,或者在院子里的果树间搭上竹竿,晾晒蔬菜,或者晾晒拆洗过的被窝和冬衣。那么细心,那么惬意幸福。吸足了阳光,收藏了充足阳光的蔬菜,将会被切细拌上作料,然后盛装进陶罐里,再次放进阳光里晾晒,继续收藏阳光,酝酿成阳光味道充足的咸菜腌菜。全家人,整整一年,就可以慢慢咀嚼品味和回味阳光的味道。
一边翻晒着被窝和衣服,母亲一边解开她的头巾,解开她的发髻,用竹蔑篦子细细梳理她粘结的、夹杂着细碎草茎枯叶的头发,也让满头花发像庄稼一样尽情吸收和收藏冬日暖暖的阳光,也梳理她逐渐板结的记忆和往事。
祖父们,三三两两地聚在村路边,或者谁家的院子里,一边滋滋地吃着一锅锅草烟,一边让自己花白的胡须、眉毛和头发,吸收和收藏着阳光。除了满头稀疏白发,胡子眉毛好像也是另一种庄稼呢。一生都忙碌着侍弄打理地里的庄稼,无暇顾及自身和身边,如今老了,才有闲心侍弄打理这些离自己最近的庄稼呢。这些庄稼越来越稀疏了,长势也越来越差,但是他们这些老伙计却很满意。一辈子,让多少庄稼吸足了水分,收藏了丰硕的阳光,也让多少的儿孙饱吸了阳光水分,长得茁茁壮壮枝繁叶茂啊!
唉!一茬茬的乡村人,都是另一种庄稼呢,他们自己常常忘记了,甚至不知道呢。我们还是别打扰他们,让他们饱饱吸收和收藏点阳光吧!
⑨像收藏粮食一样,把阳光收藏满心屋,心里会多踏实啊!爱如阳光。也像收藏粮食和收藏阳光那样,把爱收藏在心里,阴郁的时候拿出来温暖自己,人生路上就该洒满了阳光吧!文章从哪些方面写收藏阳光?为什么要写收藏阳光?
第⑥自然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文章在材料安排上有什么特色?第⑧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文章最后说“
爱如阳光。也像收藏粮食和收藏阳光那样,把爱收藏在心里,阴郁的时候拿出来温暖自己,人生路上就该洒满了阳光吧!”结合全文,探究这段话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