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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鸟巢(节选)
雪小禅
我真喜欢那些风中的鸟巢。
在冬天的荒野里,在肃杀的寒风里,我看到那些枯枝上的鸟巢,挂在树梢上,看着岌岌可危,无限孤单,但又具有饱满的坚挺的力量。
它在风中,在一片枯黄的冬天的树梢上,独自承担风给它的力量。我喜欢那鸟巢的样子,圆圆的,有毛刺,不规则,在茂盛的夏季和秋天,鸟儿们一点一点衔来树枝,然后和着唾液一根根地搭着——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程!
那些风中的鸟巢,多么疏离,每隔几十米就会突兀地出现一个鸟巢,黑黑的,远远看去,很孤单。
可是,我喜欢那孤单。
那是应该有的孤独样子——它独立于时间之外,好像偌大的冬天只有它了。在空旷的冬天,我路过那些鸟巢,路过那些孤单——好像我也是一只风中的鸟巢,游走在这冬天的寂寞里。
这鸟巢像印度女歌手Koaly的歌,足够寂寞,也足够打动人。我在听她的歌的时候,常常想起那些风中的鸟巢。我在那些歌声中游走着,凉凉的,薄薄的,感受这风中的冷和凄然。但真的很好——那些风游走在销骨的寂寞里,和那些鸟巢一样吧?我坐在车里,车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不,不冷。那些鸟巢在寒风中偶尔抖动,但不会掉下来。它们高高在上,它们在冬天里,但又在冬天外。
这样的寂寞其实销骨,但又别有风情——似大雪天一个人行走在天地间。我把车里的空调开得很大,热气扑到脸上,Koaly的声音很空灵,似一条小蛇游进我心里。她带着印度特有的神秘和巫气,带着一些前世的味道,款款而来。声音是紫色的,略带忧郁,又一声声让人心醉。在关键的地方,一下能击中你,动弹不得。可真好。
它和鸟巢相辅相成,都孤单得很饱满,恰如其分。
有一个人说,“无论睡在哪里,我都睡在夜里。”这句话让我想起风中的鸟巢。无论睡在哪里,它们都睡在风里。
想想吧,睡在风里。像一个人的名字,是的,林风眠。他喜欢自己这个名字,他说,就是小鸟在风中睡着了。他说的风,是春风。
但鸟巢是睡在冬天的风里,更有一种意境上的美感和孤清。有些孤芳自赏吗?有!有些文艺吗?当然也有!可这文艺不是装的,不是小情小调,是刻骨的!是带有腐蚀性的!它侵略了我的灵魂。
它们就应该在时间之外,在冬天之外。
我只喜欢那些冬天的鸟巢。它们和春天夏天秋天的鸟巢不一样,春天的鸟巢还单薄,夏天的太狂躁了,秋天的稍显俗气的热闹,只有冬天的鸟巢,显得这样的饱满又这样诱人。那种诱人,是鸦片似的诱,越孤单,越寂寞,越寂寞,越诱惑。
如果你没有绝世的容貌,那么,你有绝世的姿态也是好的。这样想的时候,我打开一包雪茄烟,我不是抽烟的女子,但喜欢这孤独傲世的雪茄烟,它和冬天的鸟巢如此相配。我点燃一支雪茄,试图加速这孤单的速度。在这冬天,在这空旷的田野里,其实,我是试图做一只冬天的鸟巢。
我身边剩下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是我,刻意减去那些不必要——我才知道生活中不必要原来这样多!它们占据着我太多私人空间,霸占着我的精神硬盘,到现在我才知道,我只想做这样一只风中的鸟巢。
不沟通,不逢迎。冬天的旷野里减去了很多东西,就剩下这一个小小的鸟巢。把自己放在里面,独自、很独自地发呆——我忽然很羡慕那些风中的鸟巢,它任凭世间如何繁华,一个人在那冬天的树梢上高高地挂着,寂寞都寂寞得这样风华绝代!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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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何理解文中画线语句的含义。
它们在冬天里,但又在冬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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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写风中的鸟巢,为什么要写到印度女歌手 Koaly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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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全文看,作者思想感情有什么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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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篇散文在写作方面有许多特色,请就其中两点加以分析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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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恪守心灵的绿色
杨永平
①拥挤的城市建筑物的缝隙偶尔会夹杂着一片空地,空地上填满树木花草所特有的绿色。四季不停地变换着,可这些花草树木却始终保持着人工剪辑好的造型,它们在阳光下默默地伫立着,在风雨中微微地颤抖着,在钢筋水泥马不停蹄地蚕食下顽强地挣扎着。
②绿色是城市的营养师,无论是多么严重的废水废气、多么狂妄的风沙尘暴,它们都会尽心尽力地将之吸收消化,然后不间断地散发出它们自己生命里的光彩和活力。绿色也是城市的美容师,它们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所特有的魅力,给枯燥的生活增添了几分生机,给人类日渐僵硬的面孔描摹出了些许温暖和笑意。于是,绿色成了城市居民呼吸新鲜空气和联系自然的窗户,是生命不可或缺的元素。
③总有些喜欢绿色的人常常不经意地来到绿色身边,然后在悠闲的徜徉中不经意地接受着绿色的洗礼。他们之中有老人,也有小孩;有运动员,也有患病者。大家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但全都仿佛与绿色融合在了一块。大家都在扮演着带有不同表情却有着同样目的的角色——乞丐,生存的乞丐。整天拖着在温室里培育出来的纤弱白嫩的失去血色的躯体,捧着正在趋向枯竭、干瘪和麻木的意识,向着这些苟延残喘的绿色不停地乞讨,乞讨它们施舍,乞讨它们的庇护。
④我是一个生长于村野最终又脱离了村野的人,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城市的绿色总没有乡村的绿色来得自然、质朴和温情。城市的绿色是被人拘束了的宠物,就像动物园的猛兽,威貌不变,可内在的气质却有所褪色。城市的绿色总是被那些叫做花工的人预先定了形状和高度,甚至是色彩的浓淡调配,它们失去了自由生长的权利。乡村则不同,放眼望去,满目葱茏,各种绿遍布村落,就连家里的墙壁、屋顶都逃不脱它们的攀爬。各种绿色随意地摆弄着自己所构思的、喜欢的、创作的任何一种姿势,无须受人摆布,也无须担心受限制,想弯就弯,想直就直,想往哪延伸就往哪延伸,想在哪扎根就在哪扎根。我常跑到它们中间,躺在它们怀里,或嬉戏,或亲抚,尽情地享受它们提供给我的丝丝缕缕的乐趣。在这里,天高云淡,唯有凉爽宜人的风徐徐吹拂;唯有高一阵低一阵的鸟鸣虫音啁啾如乐;唯有清静恬淡的泥土芬芳扑鼻润心。这里,仿佛是一部没有休止符也无主题的魂灵大合唱,恣肆任意而又轻悠悠,曼妙无比,是真正的天籁。
⑤其实,在城市的绿色和乡村的绿色之外,还有一块心灵的绿色,它茂盛地长在每个人的精神沃土上。它不以美丽的外表示人,它独自体现着生命的本质,既承受阳光雨露,又经历电闪雷鸣。它无形却胜过有形,因为一个人的心灵如果失去了绿色,也就失去了善良,失去了真诚,失去了生机和活力。
⑥心灵的绿色是原生的,也是人造的。人之初,性本善。然而不同的社会影响和生存抉择又给人不同的风雨霜雪。慢慢地,有些人的心灵成了一块龟裂的土地,没有养分的供给,再繁茂的苍天古木也会枯萎;有些人的心灵成了一个龌龊的垃圾场,再高贵的物品也会在阳光下肮脏腐臭;有些人的心灵却是一片春天,一泓甘泉,再贫瘠的境遇,也能长出青草绿树奇花来。
⑦心灵的绿色,是一块人所恪守的精神处女地,禁受不起任何的蹂躏和褒渎。有伟人说过:“生命只有宽度,没有长度,只有在宽度里发挥弹性,才能保证生命的质量。”心灵亦如此,它就像一块等待开垦的荒山,只有辛勤地耕耘、播种、浇水、施肥,才会长出绿色,长出希望,长出甜蜜。否则,荒地将一如既往地荒芜,贫瘠将一如既往地贫瘠,甚至最终被淘汰和驱逐。
⑧城市的绿色和乡村的绿色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心灵的绿色却是这家园里的耕耘者、护卫者。恪守心灵的绿色,就是恪守我们的家园,恪守我们的生命。这,应是我们必须坚定地绵延的一种信念!
⑨在每个为远离乡野生机而痛心的时刻,我只有不断地告诫自己:恪守灵魂的高度,恪守心灵的绿色!根据文章内容,解释“心灵的绿色”的含义。
请分别简要概括“城市的绿色”、“乡村的绿色”和“心灵的绿色”的特点。
城市的绿色:
乡村的绿色:
心灵的绿色:为什么说“恪守心灵的绿色,就是恪守我们的家园,恪守我们的生命”?
结合原文,回答下面问题。
(1)文章题目是写心灵的绿色,为什么要先写城市的绿色和乡村的绿色?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请结合第四段,对这篇文章的语言特色进行简要赏析。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遥远的炊烟
鲁先圣
只要在乡村生活过,有谁不怀念村庄上空那袅袅升起的炊烟?袅袅的炊烟,在房屋的脊梁上盘旋,在树梢的鸟巢旁飘荡,在胡同的拐角里踱步,最后都凝聚成片片朦胧的烟霞。那温暖的烟霞里,有母亲的呼唤,有奶奶的目光,也有父亲洪钟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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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久没有看到过炊烟了?城市里没有炊烟,城市里用的是煤气液化气,即使有了些许的炊烟,也是有害的气体,是不会让人留恋的。况且,城市里的人们,也没有时间留意炊烟,大家都匆匆忙忙,谁会有时间在意稍纵即逝的炊烟?炊烟只属于宁静的乡村,只属于浑厚的黄土地。
只有当停下匆匆步履的时候,只有当心灵归于一份淡雅和安静的时候,那袅袅的炊烟才会从久远的记忆中升起来,瞬间就弥漫了你整个的心灵,它像一幅美丽的水墨画,让人有不尽的遐想。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鞋说
我曾把鞋子说成是“臭脚的容器”,这看来是不对的。应该说,它是“人生的容器”。要知道除开睡眠时间,人剩下的时间大多是在鞋上度过的。随着昼夜交替,人交替着把自己搁在床上,装进鞋里。
鞋子因脚与土地的长期较量而出现,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鞋”这个汉字造得有点意思,右边两个“土”相叠,鞋底是“土”。鞋面也是“土”。它真正是一路风尘。帽子虽高高地戴在头上。但它的重要性远不及鞋子。人可以不要帽子,却不可不穿鞋子。漫漫人生路上,会踏上多少刺脚的荆棘、硌脚的石块、烂脚的秽物?没有鞋子,人就是有一双铁打的脚板。也受不了刺、硌、蚀的摧残。鞋以自我牺牲为代价,帮助易伤的脚征服了路的漫长和崎岖。
鞋子因实用而存在,但它的存在已不具有形而下的意义。
对一个生命的祝福,往往少不了鞋子。乡村至今还有这样的风俗:凡小孩做满月、做周岁、做十岁。或是成人做寿等,送礼的至少要备一双鞋。那意思是祝福人家顺利、健康地走向新的人生里程。十岁那年的生日,我收到很多的礼物,但最中意的还是二娘送的一双黑帆布胶鞋。它是那么合脚、那么软和,穿着它走路,欢喜得让人连蹦带跳的。这让我今天想起来,还感到有一股生命祝福的深意在涌动。
过去的女性精于女工,但只有与你最亲密的女性才会为你做鞋。她大多是母亲、妻子或情人。常忆起儿时的冬夜,母亲在油灯下纳鞋底。她用顶针使劲地将针顶过厚鞋底,再用钳子夹住那露出的针尖将它拔出来,随后用手拉着针眼后的白线不停地抽。抽一截刺啦一声响。我在这断断续续的响声中渐渐睡去。次日一早,枕畔或许就卧着一双新鞋。鞋里装满了母爱的温暖。
“文革”时期,在村前那条碎石铺成的公路上,经常有所谓的黑帮分子被游斗。造反派不让他们穿鞋,让他们把两只鞋用绳子系了,挂在脖子上,扎脚的石粒刺得他们直蹦高,路上留下一串鲜红的血迹。
那些造反派还一个劲地在身后推搡。那是一种怎样的人间折磨!德国曾经有一个展览,里面有幅黑人抱着流血的赤脚痛苦万状的照片。一个叫弗里茨的人当众流下了眼泪,他办起修鞋店,建了捐鞋台——带动德国人逐年向非洲捐鞋。从对裸足受难人的不同态度,我们可以检测出这个人的善恶。要知道,鞋的有无关乎幸福与痛苦,鞋的予夺见出大爱与大恶。
鞋与脚还有一个合与不合的问题。鞋子最重要的品质不在美观,不在耐穿,而在合脚。鞋子合脚,人才能在人生路上迈开大步。鞋松不得,松了会不跟脚;也紧不得,紧了会不养脚。跟脚,养脚,才算得合脚。脚与鞋要经过一个磨合过程,才能达到“合”的极致。乡下人常言,三天穿不上是一双好鞋,三天穿得上是双草鞋。鞋子开始是要紧一些的,需用鞋拔子帮忙,才能勉强把人的脚装进鞋子里去,三天不舒服过后。就很跟脚、养脚了。现在不少城里女性只讲时髦、漂亮,不讲跟脚、养脚,彻底违背了人类穿鞋子的初衷,结果往往自虐如受刑,这真令人叹息。
鞋子是否合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人穿有形的鞋,也穿无形的鞋,人与鞋的关系可以上升到哲学层次。
当第一双鞋子穿在远古初民的脚上,人类就再也离不开鞋子了。从襁褓中那种底部塞满棉花的软鞋到能让人穿着行走的草鞋、布鞋、胶鞋、塑料鞋、皮鞋等样式的鞋,早已形成一个完整系列。鞋陪伴人的一生。陪伴每个人走过或平坦或泥泞的征程,走过希望的田野,也走过失败的麦城。各式各样的鞋负载着我们的生命,如同接力一般.把我们送抵一个个的人生驿站。“人生能著几两屐”是谢灵运说的话,意在劝导人们寄情山水。我们何尝不能把这句话视为对人生的警戒?流光不驻,生年有限,我们不能辜负了那些珍惜我们生命的鞋。
(2008年10月19日《中国教育报》第4版)作者在文中阐述了鞋除了实用意外的哪些意义?
分析文中划线的两个句子,按要求回答问题。
(1)作者为什么把鞋说成是“人生的容器”?
(2)“无形的鞋”指的是什么?应当怎样处理与“无形的鞋”的关系?文章第五段写到了母亲在等下纳鞋底的情景,请具体分析这一段描写的表达特色。(6分)
作者在文末引用谢灵运的话并抒发了一番感慨,对此应如何理解?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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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柔软或坚硬的时光
徐怀谦
“柔软时光”四个字,大约属于丽江古城的专利。漫步在商铺林立、灯红酒绿的丽江古城,不时会有“柔软时光”、“一米阳光”之类的客栈、酒吧,懒洋洋地探出幌子,挽留你的脚步。幌子上的广告有点特别,多是“聊天、偶遇、看书、发呆、晒太阳、赏月、恍惚、游离、做梦、睡觉”之类的词汇,让都市人看了,不免立马恍惚起来。
想起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为了告别的聚会》。书中写美国富翁巴特里弗对捷克人的生活有这样一番评价:“在这个国家,人不会欣赏早晨。闹钟打破了他们的美梦,他们突然醒来,就像是被斧头砍了一下。他们立刻使自己投入一种毫无乐趣的奔忙之中。请问,这样一种不适宜的紧张的早晨,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像样的白天!那些每天早晨伴着他们恰当地称为
‘闹钟’的一阵铃声开始生活的人,他们发生了什么呢?他们一天天变得习惯于紧张,而不习惯快活。相信我,人的性格是由他们的早晨决定的。”
巴特里弗的话有点“饱汉不知饿汉饥”的味道。为了生计,都市里的人有几个不是伴随着闹钟开始一天忙碌的?可是从人的本性来说,谁不想好好地睡个心懒觉,让自己的早晨乃至
一生都过得从容一些?
所以当都市人真的抽身出来,来到丽江古城,沿光滑的石板街寻觅当年马帮的足迹;在粉墙黛瓦的古屋前假面倾听岁月的诉说,看清澈小溪水流走昔日的繁华与衰落,或者踅进茶馆、酒吧,在一壶或酒中口味友情的绵长,从街上陌生行人的面孔上阅读人世的沧桑。这一刻,你才会卸下生命中的很多重负,感觉到一份从未有过的闲适与从容。
这就是所谓的柔软时光吧?可它只属于有钱和有闲的人。
在丽江木王府驿栈小住一晚,淅淅沥沥的雨声安谧了我漂泊的心。睡得奇好,醒来得就早,心想太阳是晒不到了,那就出去淋淋雨吧。推门出去,是黎明前的黑暗,灯光是有的,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行人也是有的,三三两两,步履匆匆。是些什么人呢?看清了,主要有三类:一是上学的小孩子,二是环卫工人,三是赶早买菜或上货的人。孩子是怕人的,见了我的相机,全都躲着镜头跑开去,硕大的书包在他们屁股后晃呀晃的,让我想起正上小学的女儿。这个点儿,是女儿起床的时间,可是丽江孩子已经奔跑在石板街上了。最近媒体报道成都有个12风的女孩,每天清晨四五点钟就在成都街头替生病的姨妈打扫卫生。时光对于这些孩子和大人来说,是柔软还是坚硬呢?
不错,柔软只属于有钱和有闲的人,而坚硬总是“偏爱”那些贫穷和苦难的人。丽江有大把大把的柔软时光,可是它们是由那些过着坚硬生活的人支撑起来的。至于熙来攘往的游客,丽江不过是他们释放心情的一个驿站,要他们以此为家,一辈子就那么柔软下去,也绝无可能。不是财力不济,而是人总要在创造和奉献中体会快乐,实现价值,一味柔软,就变成了颓废。
所以,芸芸众生来说,得柔软时就尽情享受那片刻的柔软;处于坚硬时光时,也不气馁,不自弃,而是民坚硬的意志去改善境遇,超越自我,像贝多芬那样,“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样的人生,才不枉过吧。
(选自《美文》2008年第15期)文中说“让都市人看了,不免立马恍惚起来”,都市人为什么会“恍惚起来”?
巴特里弗根据什么断定捷克人“不会欣赏早晨”?
在倒数第三段作者还叙述了一件媒体报道的12岁女孩替生病的姨妈打扫卫生的事,有何用意?
请分析本文题目的修辞特点并联系全文阐释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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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二胡
陈荣力
有一个精灵,漂泊如三春之水,清冷似冬夜之月;有一个精灵,惆怅如初夏细雨,幽怨似深秋桂子;有一个精灵,它注定了永远都在流浪——二胡,江南,流浪的二胡。
蒙古包、轱轳车、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注定了是马头琴的摇篮;红高粱、信天游、大风起兮云飞扬的黄土高坡天生就是唢呐的世界。而杨柳岸、乌篷船、小桥流水绕人家的江南则永远是二胡生生不息的磁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风情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只是我们不知那当初的当初,是江南选择了二胡,还是二胡选择了江南,我们只知道这样的选择费思量,难端详。
二胡之于江南,恰如杏花春雨之于江南一般的诗意和绵长。虽然高山流水,我们只见俞伯牙的那具焦尾琴,浔阳江边,我们也只见白居易的那柄琵琶,虽然在众多的唐诗宋词元曲明剧之中,我们很难听得见二胡的那一声低泣,触到二胡的那一脉无奈,但是谁能说,倘无焦尾琴和琵琶,二胡就不会在江南寂寞地流浪呢?
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线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有太浓的绮丽繁华,那也不是二胡琴弓中跳动的律。纤道、乌篷、台门、廊棚、雨巷、石桥、茶肆、谷场,这才注定了二胡流浪的行脚。流浪本不属于墨客骚人、达贵官宦。流浪的二胡注定只是百姓黎民、俗子凡夫欢乐中开放的花,悲愁里流淌的画;流浪的二胡天生就是贩夫走卒、商贾戏子开心时的道具,潦倒间的支撑。
我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二胡开始在江南流浪,我只知道当如水的月色浸淫深秋桂子的时候,当稠密的细雨婆娑河边芭蕉的时候,当多情的晚风掸拂台门石桥的时候,当散漫的炊烟缭绕乡野谷场的时候,二胡便开始在江南流浪。当流浪的二胡宿命地遇上那个人后,它的流浪被无端地浓缩聚集了,被无限地扩散放大了。那个叫瞎子阿炳的人,像一个巫师,二胡遇上他,从此便再也停不下流浪的步伐。
《二泉映月》的音符如泉眼汩汩流淌,我知道那流浪着的该是一种无奈;《病中吟》的曲调如泪水缓缓渗出,我知道那流浪着的分明是一种悲凉;《良宵》的节拍如思念浓浓笼罩,我知道那流浪着的更是一种彻骨的沧桑。不是二胡的流浪、音乐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灵魂的流浪、一方土地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时代的流浪、一个民族的流浪。
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生众多流浪的花,瞎子阿炳便是一个极致。然而在江南,在青石小弄台门深、乌瓦粉檐廊棚长的遍地市肆的江南,在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里碧禾浓的处处乡野的江南,类似因了二胡流浪的心灵和生命何止阿炳呢?在我的故乡,4岁失明,自幼父母双亡的孙文明,12岁时便从故乡的曹娥江边出发漂泊江南,颠沛流离中,他的二胡声响彻了大半个江南。《流波曲》、《四方曲》、《人静心安》,使他由一个民间流浪艺人,走上了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讲授二胡的讲台,而流浪了一辈子的孙文明,最终还是积劳成疾地客死于上海奉贤。从阿炳到孙文明,到江南市肆和乡野里众多生生灭灭的流浪的灵魂,我伤感地承认,在江南丝竹中,二胡也许最具有悲剧性格。这悲剧性格是因了二胡那注定属于流浪的本性,还是因了那太多的流浪灵魂的挥洒?
一方水土的精灵,一盈风情的血脉,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而流浪不只是一种悲苦和无奈,更是一种忍耐和坚韧、一种奋进和抗争,流浪是生命另一种鲜活的姿态,这种鲜活的姿态永远都不能消解。文章用哪些事物比喻二胡?为什么这样比喻?
说明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生众多流浪的花。
(2)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二胡的流浪”中的“流浪”在文中指的是什么?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流浪的二胡》是诗的散文,散文的诗。记人清晰,叙事精当;修辞手法多样,造句错落有致;抒情发自肺腑,议论发人深省。虽然低沉、压抑的感情贯穿全文始终, 但瑕不掩瑜,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精品。 |
B.第二节中“一方风情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也道出了乐器表达特有的乡土风情的 神圣使命。辽阔的蒙古草原要有悠扬的马头琴声轻抚,厚实的黄土高坡需要欢快的 唢呐声响撞击,细秀的江南水乡只有流浪的二胡乐曲才能融合。 |
C.俞伯牙为死去的知音而摔破的焦尾琴,京城女为“同是天涯沦落人”而弹的琵琶, 都只算是孤独的雅乐,惟有阿炳的二胡牵动了芸芸众生的九曲回肠,拉动了凡夫俗 子的苦辣辛酸。 |
D.作者在第7节中,用“青石小弄台门深、乌瓦粉檐廊棚长的遍地市肆的江南”作为 |
社会背景,揭示“二胡”的人民性,用“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里碧禾浓的处处
乡野的江南”这个自然环境,衬托“二胡”所具有的巨大艺术魅力。
E.阿炳和孙文明都是瞎子,都是拉二胡的民间艺人,也都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二胡曲,
但二人的遭遇并不完全相同,阿炳只能终生流浪漂泊,而孙文明的结局好得多,登
上了大学讲台,为音乐艺术教育奉献了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