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782年,刘易斯·尼古拉上校,受军官们的委托,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共和国很是软弱,而军队只有处在一个合适的领袖领导之下才得以发挥自己的作用。……我认为无可争辩的是,那种曾经领导我们克服了显然并非人力所能及的艰难困苦而走向胜利和光荣的能力,那种已经赢得一支军队应得的普遍尊敬和崇拜的品质,必将同样地指引我们在和平道路上顺利前进。……但是我相信,一旦所有其他的事情都调整就绪,就会提出强有力的理由来容许采用国王这个称号,我并且满怀希望,它的出现将会带来重大的裨益。”
材料二 华盛顿给刘易斯·尼古拉上校的回信:“使我困惑不解的是,我究竟有哪些举动足以鼓励你向我提出这种请求。我认为这个请求孕育着可能使我国蒙受的最大灾难。平心而论,没有人比我更真诚地希望看到我们的军队会得到充分的公正待遇。在我的权力和影响所能合法地达到的范围内,以促成实现此一目标,我恳求你,如果你对你的祖国,对你本人和你的子孙还关心的话,或者对我还尊重的话,你应该把这些想法从心中排除净尽。从今以后,无论你自己还是其他任何人再也不要提出同样性质的意见。”
材料三 在华盛顿逝世的那一年,即1799年,法国的拿破仑依靠强大的军事实力,发动了雾月政变,开始了军事独裁统治,1804年又皇袍加身,公然称帝,正式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帝国。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刘易斯·尼古拉上校的观点。(4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华盛顿对刘易斯·尼古拉上校观点的态度及其理由。(8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华盛顿与拿破仑的异同并谈谈你的认识。(8分)
阅读下列材料:(13分)
材料一:美、英国家政体比较
美国 |
英国 |
||
政体 |
总统制共和制 |
君主立宪制 |
|
国家元首 |
名称 |
总统 |
国王 |
产生方式 |
选举 |
世袭 |
|
任职 |
任期制 |
终身制 |
|
权限 |
有实权 |
无实权 |
|
政府 |
首脑名称 |
总统 |
首相 |
产生方式 |
总统任命 |
议会产生 |
材料二:在德意志帝国(1871~1918年)里,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军官均由皇帝任命。……将军的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都被讥笑为“绵羊脑袋”。
----摘自高中新课程教科书《历史》必修I(岳麓版)
材料三: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
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
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
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
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笼子”——白宫
——总统乔治·布什国庆日演说(2007月4日)
请回答:
(1)材料一所反映的美国和英国两种政体形成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分别是什么?
(2)对照材料一,归纳材料二所反映的德意志帝国政治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联邦德国是怎样结束这一政治体制的?
(3)依据材料一、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
(4)综合上述回答,归纳指出近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趋向是什么?
阅读下列材料:(12分)
材料一:(杨)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征税)。……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而均征之。……上用其言,因赦,令行之。
——《资治通鉴》
材料二: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凡额办、派
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
——《明史·食货志》
材料三:(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应令直省督、抚,将见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嗣后所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但将实数另造清册具报。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九
材料四:山东布政使司所属州县卫所各项丁银,均摊入地粮内征收。
——《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三十四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确定征收赋税数量的原则和农民对国家的负担分别是什么?
(2)材料二中征收赋税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3)概括材料三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它与材料四之间的关系。材料四所反映的赋税
制度其征收办法是什么?
(4)上述材料体现了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在征收依据方面怎样的发展趋势。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①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视为非法权力。②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权利法案》1689年
材料二:本宪法所授之立法权,均属于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劝告及同意,并得该院出席议员三分之二赞成时,大总统有缔结条约之权。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三:立法权由共和国大总统、元老院、立法院共同行使。司法权以共和国大总统名义行使之。大总统有独创法律之权利。
———法国《1852年宪法》
材料四: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法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充分的多数同意。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开、延会、闭会权利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要职位及事务的领导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1)上述四则材料分别确立了什么政体?
(2) 材料二和材料三在权力分配上有什么差异?材料一和材料四在国王(皇帝)与议会关系上有什么差异?
(3)分析说明上述材料所述政权的阶级实质。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1694~1778)称赞当时的中国是“举世最优美、最古老、最广大、人口最多而治理最好的国家” 。
材料二:1793 年,罗伯斯庇尔起草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引用了孔子的格言:“自由是属于所有的人做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之事的权利;其原则为自然,其规则为正义,其保障为法律;其道德界限则在下述格言中:己所不欲袁勿施于人。”
材料三:进入近代以来,中法两国的发展走的是不同的发展道路,法国对中国历史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法国很早就意识到中国这个东方大国的潜在力量。拿破仑曾说:“中国是一头睡狮,不要吵醒它。”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伏尔泰和罗伯斯庇尔对法国大革命的贡献。
(2)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伏尔泰为什么如此称赞当时的中国。
(3)材料二中罗伯斯庇尔引用孔子格言意图是什么?说明了什么问题?
(4)根据材料三指出,在拿破仑统治时期,中国与法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思想和对外政策方面主要有哪些差别?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材料二:1. 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妇女、军人无投票权)。2.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共和国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出,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众两院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的命令必须经各部部长副署。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
材料三:1.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均由皇帝任命。2.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3.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联邦议会由加入帝国的各邦代表组成。帝国议会由选举产生,但它不能组成议制的政府,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对政府没有任何行政监督权,唯一对政府起压力作用的就是批准预算。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回答:
①英国议会与美国国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②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与内阁之间的关系如何?
③美国总统与国会之间是怎样体现分权制衡的?
(2)材料二、三分别出自哪两个国家的什么文件?各是哪一年颁布的?这两个文件分别确立了两个国家的什么政体?你能分析出上述两文件有哪些突出的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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