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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鸟巢(节选)
雪小禅
我真喜欢那些风中的鸟巢。
在冬天的荒野里,在肃杀的寒风里,我看到那些枯枝上的鸟巢,挂在树梢上,看着岌岌可危,无限孤单,但又具有饱满的坚挺的力量。
它在风中,在一片枯黄的冬天的树梢上,独自承担风给它的力量。我喜欢那鸟巢的样子,圆圆的,有毛刺,不规则,在茂盛的夏季和秋天,鸟儿们一点一点衔来树枝,然后和着唾液一根根地搭着——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程!
那些风中的鸟巢,多么疏离,每隔几十米就会突兀地出现一个鸟巢,黑黑的,远远看去,很孤单。
可是,我喜欢那孤单。
那是应该有的孤独样子——它独立于时间之外,好像偌大的冬天只有它了。在空旷的冬天,我路过那些鸟巢,路过那些孤单——好像我也是一只风中的鸟巢,游走在这冬天的寂寞里。
这鸟巢像印度女歌手Koaly的歌,足够寂寞,也足够打动人。我在听她的歌的时候,常常想起那些风中的鸟巢。我在那些歌声中游走着,凉凉的,薄薄的,感受这风中的冷和凄然。但真的很好——那些风游走在销骨的寂寞里,和那些鸟巢一样吧?我坐在车里,车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不,不冷。那些鸟巢在寒风中偶尔抖动,但不会掉下来。它们高高在上,它们在冬天里,但又在冬天外。
这样的寂寞其实销骨,但又别有风情——似大雪天一个人行走在天地间。我把车里的空调开得很大,热气扑到脸上,Koaly的声音很空灵,似一条小蛇游进我心里。她带着印度特有的神秘和巫气,带着一些前世的味道,款款而来。声音是紫色的,略带忧郁,又一声声让人心醉。在关键的地方,一下能击中你,动弹不得。可真好。
它和鸟巢相辅相成,都孤单得很饱满,恰如其分。
有一个人说,“无论睡在哪里,我都睡在夜里。”这句话让我想起风中的鸟巢。无论睡在哪里,它们都睡在风里。
想想吧,睡在风里。像一个人的名字,是的,林风眠。他喜欢自己这个名字,他说,就是小鸟在风中睡着了。他说的风,是春风。
但鸟巢是睡在冬天的风里,更有一种意境上的美感和孤清。有些孤芳自赏吗?有!有些文艺吗?当然也有!可这文艺不是装的,不是小情小调,是刻骨的!是带有腐蚀性的!它侵略了我的灵魂。
它们就应该在时间之外,在冬天之外。
我只喜欢那些冬天的鸟巢。它们和春天夏天秋天的鸟巢不一样,春天的鸟巢还单薄,夏天的太狂躁了,秋天的稍显俗气的热闹,只有冬天的鸟巢,显得这样的饱满又这样诱人。那种诱人,是鸦片似的诱,越孤单,越寂寞,越寂寞,越诱惑。
如果你没有绝世的容貌,那么,你有绝世的姿态也是好的。这样想的时候,我打开一包雪茄烟,我不是抽烟的女子,但喜欢这孤独傲世的雪茄烟,它和冬天的鸟巢如此相配。我点燃一支雪茄,试图加速这孤单的速度。在这冬天,在这空旷的田野里,其实,我是试图做一只冬天的鸟巢。
我身边剩下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是我,刻意减去那些不必要——我才知道生活中不必要原来这样多!它们占据着我太多私人空间,霸占着我的精神硬盘,到现在我才知道,我只想做这样一只风中的鸟巢。
不沟通,不逢迎。冬天的旷野里减去了很多东西,就剩下这一个小小的鸟巢。把自己放在里面,独自、很独自地发呆——我忽然很羡慕那些风中的鸟巢,它任凭世间如何繁华,一个人在那冬天的树梢上高高地挂着,寂寞都寂寞得这样风华绝代!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何理解文中画线语句的含义。(4分)
它们在冬天里,但又在冬天外。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写风中的鸟巢,为什么要写到印度女歌手 Koaly的歌?(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篇散文在写作方面有许多特色,请就其中两点加以分析探究。(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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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的成长
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校,学生不修边幅,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英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最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还是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作摆设。
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它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来源。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有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是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作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平生第一次作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地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告诉他,罗素将会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了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需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的工作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玻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玻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玻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玻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相关链接】理查德·费因曼(1918-1988),美国物理学家。1965年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提出了费曼图、费曼规则和重正化的计算方法,这是研究量子电动力学和粒子物理学不可缺少的工具。被认为是爱因斯坦之后最睿智的理论物理学家,也是第一位提出纳米概念的人。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费因曼就学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
B.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
C.费因曼致力于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
D.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总会用话语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2)费因曼是一位什么样的科学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说明。
(4)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可他在权威面前却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也会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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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骄阳
汪曾祺
张百顺年轻时拉过洋车,后来卖了多年烤白薯。德胜门豁口内外没有吃过张百顺的烤白薯的人不多。后来取缔了小商小贩,许多做小买卖的都改了行,张百顺托人谋了个事由儿,到太平湖公园来看门。一晃,十来年了。
每天到园子里来遛早的,都是熟人。
来得最早的是刘宝利。他是个唱戏的。剧团演开了革命现代戏,台上没有他的活儿,领导动员他提前退了休。
跟他差不多时候进园子遛弯的叫顾止庵,早年教私塾,后来给人抄书,抄稿子,代写家信。解放后,又添了一项业务:代写检讨。后来搁了笔。每天就是遛遛弯儿。
这天他进了太平湖,公园看门的张百顺正在湖边淘洗螺蛳。
“顾先生,您说这文化大革命,它是怎么一回子事?”
“您问我?——这谁知道。”
“这红卫兵,呼啦——全起来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他们怎么有这么大的权?谁给他们的权?”
刘宝利来了。
“昨儿,我可瞧了一场热闹!”
“什么热闹?”
“烧行头。嗬!堆成一座小山哪!大红官衣、青褶子,这没什么!帅盔、八面威、相貂、驸马套……这也没有什么!大蟒大靠,苏绣平金,都是新的,太可惜了!这值多少钱哪!一把火,全烧啦!火苗儿蹿起老高。烧煳了的碎绸子片飞得哪儿哪儿都是。”
“唉!”
“火边上还围了一圈人,都是文艺界的头头脑脑。有跪着的,有撅着的。有的挂着牌子,有的脊背贴了一张大纸,写着字。都是满头大汗。您想想:这么热的天,又烤着大火,能不出汗吗?一群红卫兵,攥着宽皮带,挨着个抽他们。劈头盖脸!有的,一皮带下去,登时,脑袋就开了,血就下来了。——皮带上带着大铜头子哪!
“唉!”
这工夫,园门口进来一个人。六十七八岁,戴着眼镜,一身干干净净的藏青制服,自家纳的千层底布鞋,拄着一根角把棕竹手杖。这人见了顾止庵,略略点了点头,往后面走去了。这人眼神有点直勾勾的,脸上气色也不大好。这人走到靠近后湖的一张长椅旁边,坐下来,望着湖水。
顾止庵说:“茶也喝透了,咱们也该散了。”
张百顺把螺蛳送回家。回来,那个人还在长椅上坐着,望着湖水。
柳树上知了叫得非常欢势。天越热,它们叫得越欢。赛着叫。整个太平湖全归了它们了。
张百顺回家吃了中午饭。回来,那个人还在椅子上坐着,望着湖水。
粉蝶儿、黄蝴蝶乱飞。忽上,忽下。忽起,忽落。黄蝴蝶,白蝴蝶。白蝴蝶,黄蝴蝶……
天黑了。张百顺要回家了。那人还在椅子上坐着,望着湖水。
蛐蛐、油葫芦叫成一片。还有金铃子。野茉莉散发着一阵一阵的清香。一条大鱼跃出了水面,歘(xū)的一声,又没到水里。星星出来了。
第二天天一亮,刘宝利到太平湖练功。发现有人投湖啦!他叫了两个打鱼的人,把尸首捞了上来,放在湖边草地上。这工夫,顾止庵和张百顺也赶了过来。
顾止庵四下里看看,说:“这人想死的心是下铁了的。他投湖的时候,神智很清醒,你们看,他的上衣还整整齐齐地搭在椅背上,手杖也好好地靠在一边。咱们掏掏他的兜儿,看看有什么,好知道死者是谁呀。”
顾止庵从死者的上衣兜里掏出一个工作证,是北京市文联发的:
姓名:舒舍予职务:主席
顾止庵看看工作证上的相片,又看看死者的脸,拍了拍工作证:
“这人,我认得!怪不得昨儿他进园子的时候,好像跟我招呼了一下。我还上他那儿聊过几次。人挺好,有学问!”
“您等等!他到底是谁呀?”
“他,就是老舍呀!”
刘宝利看着死者:
“我认出来了!在孔庙挨打的,就有他!您瞧,脑袋上还有伤,身上净是血嘎巴!——我真不明白。这么个人,旧社会能容得他,怎么咱这新社会倒容不得他呢?”
顾止庵说:“‘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这大概就是他想不通的地方。”
张百顺撅了两根柳条,在老舍的脸上摇晃着,怕有苍蝇。
“他从昨儿早起就坐在这张椅子上,心里来回来去,不知道想了多少事哪!”
“‘千古艰难唯一死’呀!”
“那干吗要走了这条路呢?这秋老虎虽毒,它不也有凉快的时候不?”
顾止庵环顾左右,沉沉地叹了一口气:“‘士可杀,而不可辱’啊!”
刘宝利说:“我去找张席,给他盖上点儿!”(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通过对刘宝利、顾止庵、张百顺三个市井百姓人物身份的交代,直接揭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
B.刘宝利、顾止庵、张百顺三个人关于文革所见所闻的对话表现了普通百姓对于文革中发生的“烧戏服”“打人”等事件的困惑和气愤以及一种看热闹的心态。 |
C.小说中描写了文革中普通百姓能“忍”和老舍的“不忍”,表现了中国老百姓的坚韧和作为知识分子的老舍的脆弱。 |
D.刘宝利、顾止庵、张百顺是平常人物,也是最符合艺术真实的人物。对他们身份的交代,既为下文的谈话内容做铺垫,也为见证一位作家的死作铺垫。 |
E.作者冷静地反复叙述这个人“坐在后湖的一张长椅上望着湖水”,这个动作的四次重复,笔端凝注了无限的悲怆与沉痛。
(2)小说中的老舍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划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用第三人称,老舍先生的一切,均由几位当事人眼中看出、口中道出,这是侧面描写的方法。你认可这种写法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任何民族的饮食乃至由饮食折射出的文化特质都体现了这个民族独一无二的文化风范。中华文化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和”字上,“和”有“中和”“融合”之意。中华饮食的发展鲜明地体现了“和”文化的思想精髓。
中华饮食起源于农耕文明,大量食物来自土地。随着民族文化的交融,汉族逐渐接受了游牧民族的“肉食”饮食方式,扩大了食物范围,丰富了饮食结构。汉唐以后,中亚及东南亚等地的食物品种大量引进,增补了中华饮食品种。近世以来,西方饮食理念与方式得到认同,具有现代特征的中华饮食形态逐渐形成。翻开中国食谱,到底哪种是地道的中国食物或外来食物,人们恐怕已经模糊。大量外来食物品种能够进入中国并转化为饮食的有机部分,不仅在于地理条件与自然气候为其提供了生长发展的基本环境,更重要的还在于中国人将其放在“和”文化的平台上加以吸纳。
在对外来食物或饮食方式的同化过程中,中华饮食突显出“本土化”的内在机制与运作模式,而本土性是始终坚持的首要原则。中国南方多水田,北方多旱地。米和面成为中国人的主食,水、旱地中生长的瓜果蔬菜成为与主食相伴的食物,家畜、水产品及野猎的动物大多成为改善人们生活的佳肴。尽管这种饮食结构及生活方式在物质极大丰富后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中华饮食最根本的本土性特质却仍以不同形式存在,且构成中华饮食文化体系最为坚实的基础。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提供“中式餐饮”的餐馆与酒店中,中国本土化饮食要素不可或缺。只有中国本土性的饮食原料与中国厨艺有机结合,人们才能真正品尝到中华美食的滋味。
中华饮食引进外来食物的过程,一是接受,二是消融。引进接受是前提,消融改造是目的。经过消融改造的食物同时被赋予新的含义,融入到传统的中华饮食中。如原产非洲的油料作物“芝麻”,在中华饮食长期实践与探索中还被广泛地用为调味品,与本土饮食有机结合,被加入到许多甜馅、糕点、饼类食品中。中华饮食文化历久弥新,还在于不断汲取周边各民族及域外的有益文化元素,进而推动中华饮食文化的变革。如中餐“合餐制”的形成。自先秦两汉至唐代,进食采用“分餐”方式。南北朝时期,胡人用的被称作“胡床”和“貊盘”的器具开始逐步向中原地区流传。“胡床”即现在的马扎,“貊盘”是一种较大的餐桌,它们便于餐者起坐取食。这些饮食器具的大范围推广以及对其进一步的改造创新,打破了跪坐而食的局限,形成了围坐合食的进餐形式。而对“合餐制”的全面接受与文化认同,事实上也建构在“和”文化的理念之上。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的功能必然超越物质层面进入精神范畴,并被赋予新的文化内涵。作为人类饮食文化的一种存在样态,中华饮食文化不仅在物质层面上体现了人对世界和自然的深刻认知与利用,更在精神层面上表达了人对美好事物不懈追求的愿望。在全球化时代,中华饮食文化并不会失去自我,而将在人类普遍的文化价值认同之下进一步为世界各国所认同。
(摘编自肖向东《论全球化视野中的中国饮食》)下列关于中华饮食的表述,不能体现“和”文化思想的一项是()
A.在接受了游牧民族的“肉食”饮食方式之后,汉族的食物来源更加多样,饮食结构发生了变化。 |
B.在民族文化的交融过程中,中华饮食逐渐接受了亚洲其他地区的食物品种,进一步扩大了饮食范围。 |
C.任何一个厨师,想要制作出真正的中华美食,就必须将中国本土性饮食原料与中国厨艺有机结合起来。 |
D.芝麻引入中国后,首先作为新的油料作物被接受,后来有了新的含义,被广泛地应用为调味品。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今天我们翻开中国食谱,大多数人已经不易准确地辨认出哪种食物是地道的中国食物。 |
B.在自然环境的影响下,中华饮食形成了米面为主食、蔬菜鱼肉为副食的饮食结构,具有鲜明的本土性。 |
C.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餐馆,只要是提供“中式餐饮”的,就离不开中国本土化的饮食要素。 |
D.“胡床”“貊盘”带来了很多便利,自从南北朝时期在中原大范围推广后,推动了中华饮食进餐形式的发展。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各民族的饮食都体现了本民族的文化风范,同样,中华饮食也彰显了中华民族鲜明的文化个性。 |
B.中华饮食不断引进外来饮食元素,这一方面丰富了传统饮食文化内涵,另一方面促进了自身的革新。 |
C.饮食的功能可以分为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并与人类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紧密相关。 |
D.在全球化时代,由于中华饮食文化更多地体现出人类普遍的文化价值特征,从而将被世界各国认可。 |
阅读下文,完成第后面的题。
灯 笼 红
①我们家乡有一种香瓜叫作"灯笼红"。这瓜熟透了以后,瓤儿红得像点亮的灯笼。我的曾祖母就像熟透了的灯笼红。她面孔焦黑,布满老树皮般的皱纹,可是心灵却如瓜瓤那么又红又甜。我的童年时期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经历了艰难的一生,最后在生命的内部酿出并积聚起隽永而仁慈的美好性灵。
②曾祖母至少活到八十岁以上,我四岁那年,她无疾而终。我跟她在一盘大炕上挨着睡,她死的那天晚上,把我的被褥铺好,像往常那样,如打坐的僧人,久久不动地盘腿坐在上面,为的是把被窝焐得暖暖和和的。我光身子一出溜钻进被窝,曾祖母隔着被子抚拍我好半天,直到入睡为止。那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当我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曾祖母在我身边平静地向人生告别了。
③我睡得死,醒来时天大亮。平时曾祖母早已起床下地,坐在圈椅里跟祖母说话,今天为甚仍稳睡着?侧脸一瞧,一双绣花的新鞋露在曾祖母的被头外面,不是过大年,为甚穿新鞋?还有,她怎么头朝里睡?我愣怔地坐起来,看见姐姐立在门口嘤嘤地哭泣,屋里有几个大人靠躺柜立着。我坐起来,刚喊了声"老娘娘"(家乡对曾祖母这么叫,第一个"娘"读入声),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连被窝一块抱走,送到父母住的屋子里。我哭着,我并不晓得曾祖母已死,喊着"老娘娘......"这时我才听见我的几个姐妹也都哭喊着"老娘娘"。
④我家的大门口平放着一扇废弃的石磨,夏日黄昏,曾祖母常常坐在上面。我从远远的街角一露面,她就可着嗓门喊我"汉子,汉子,快过来!"我们家乡女人把丈夫才叫"汉子",曾祖母"汉子汉子"地叫我,引得过路的人狂笑不止。这个细节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跑到她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大门。一进大门,有一间堆放麦秸的没门没窗的房子。麦秸经过碌碡压过以后很柔软,我们叫"麦滑"。当年的麦秸都有股浓馥的太阳味儿,我自小觉得凡太阳晒过的东西都有一股暖暖的甜味儿。在收割季节的庄稼叶子上能闻到,地里的土坷垃上能闻到,熟透的"灯笼红"香瓜散发出的太阳味儿最浓。
⑤曾祖母叮咛我:"你看着,不要让人来。"我心里全明白,假装着懵懵懂懂,隔着麦秸,我早闻到了诱人的灯笼红的香味。曾祖母跪在麦秸上。双手往里掏,掏得很深,半个身子几乎埋进麦秸里,麦秸里沉聚的芬芳的太阳味儿被扬了起来,刺得鼻孔直痒痒。她终于掏出三五个"灯笼红",逐个闻一闻,挑出其中最熟的一个递给我,把剩下那几个又深深地寄在麦秸里面。家乡话中的"寄"是藏匿的意思。甜瓜寄在麦秸里两三天,能把半熟的瓜酿得全熟,浓浓的香味溢出了瓜皮。香味正如同灯放射出的光芒,只不过不像灯光能看得见。其实跟看得见也差不多,一闻到香味就等于看见红烁烁的瓜瓤了。我们回到大门口磨盘上坐着,曾祖母眼瞅着我一口口地把瓜吃完。
⑥我连曾祖母的姓和名字都不知道。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隐约地记得她个子很矮小,穿的袄肥而长,宽大的袖口卷起半尺来高,里面总寄放些小东西,她会从里面给我掏出几个醉枣或麦芽糖。对曾祖母的手我还有记忆。她总用干涩的手抚摸我的面孔,晚上当我钻进被窝,她的手伸进被窝久久地缓慢地抚摸着我,从胸口直抚摸到脚心,口里念念有辞:"长啊,长啊!"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别的,关于她,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她早已隐没进了无法忆念的像大地一般深厚的历史的内腔之中了。
⑦听说曾祖母年轻时性子很刚烈,说一不二,村里有个姓王的武举人(是全县有名的摔跤场的评判),都怕她三分。到了晚年,她却异常的温厚,像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安静地等着大雪深深地封盖住它。她从人世间隐没了,回归到了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的能力。揣摩第④⑤段画线的三处细节描写,分别用一句话概括曾祖母的心理。
第⑥段中,作者先说“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继而又说“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请简析这两句话的含义。
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说说本文叙事的特点,并联系内容概括本文的语言风格。
文章将曾祖母喻为"灯笼红",又将她喻为"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联系全文对此加以评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曾彦修先生二三事
陈四益
彦修先生同我的几位长辈应当是熟悉的,但我们却一直无缘相识。同他见面,完全是一次意外的惊喜。大概是1986年吧,曾彦修和牧惠二位先生正受托于湖南文艺出版社,编辑一套《当代杂文选粹>丛书。丛书的第一辑、第二辑已经出版,每辑十种,每种一人,入选作者都是活跃于当代的杂文名家。我从1981年调到北京,编辑之余,也写些杂感之类的文字。一天,忽然接到彦修先生一封信,说他与牧惠正在着手编《选粹》的第三辑,因为看到我的几篇杂文,希望我能再多选一些寄给他看看。我那时所写有限,搜罗起来也不过五六万字,便一起寄了去,心中并无奢望。不料时隔未久,他又写信约我去他家一谈。
彦修先生家朴素得不能再朴素,就像他的衣着朴素得不能再朴素一样。一件已经嫌紧的中山装,我总疑心还是“文革”前的旧衣。后来一次天热时去,一件圆领汗衫已经有好几个破洞,但他依然穿着。一把蒲扇,还是我大学时代在上海用过的那种。若在街上见到,绝想不到他是著名的学者、杂文家、出版家。这样的装束,一下子拉近了我们的距离,虽是第一次见面,却像相识久已。
谈到我的那些文章,他的话很简洁,没有客套,开门见山。记得是那么几层意思:一是告诉我,他和牧惠都读了;二是他们两人都觉得可以收入《选粹》第三辑;三是要我最后校核一下,是否有增删,但告诉我后面的二十九则“杂说”一篇也不要删,只是限于体例,丁聪先生的图无法收入,是个遗憾。然后就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交稿。说完后,虽没有端荼送客,却也没有更多的闲话。
那时,出版社编辑丛书大致都要找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当主编,再找一位年轻些的当副主编。主编是借重其声望,副主编则是实际操盘者。像彦修先生这样不担虚名,勤于实事,从遴选作者到审读稿件,到同作者谈话,再到最后定稿,事必躬亲的主编,可谓稀有。
因为他做事认真,所以最不能忍受他人的马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刊物如雨后春笋,但编辑多为新手。新手自有新手的好处,譬如勤快、敏锐、胆大,但也有毛病,那就是马虎、自负,但又学养不足,不当改的乱改,甚至改出笑话。这一点让彦修先生很是恼火。
那时我所在的《嘹望》周刊,有一个副刊《珍珠滩》。《珍珠滩》有一个杂文栏叫“枥下谈”,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之意,是专为一些年事已高的名家所设。“枥下”谐音“历下”,也含“历下此亭古,济南名士多”的意思,以名家汇聚为号召。创办之初,请几位老前辈座谈,其中就有李锐、李普、彦修、黎澍四位。
第一次收到彦修先生来稿,欣喜之余,也令我吃了一惊,因为他在稿纸上方作了如下申明:“对稿件如有一字之改动,请与作者联系”。这样的申明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于是“谨从命”,我把编辑过程中的每一处改动都写信告诉彦修先生,无非是几处衍字或笔误。经过几次这样的告知,彦修先生大概觉得我这个编辑还靠谱儿,所以下一次寄稿时解除了这条“禁令”,并告诉我是因为被有些编辑改怕了,不得已出此策以应之。这件事让我很是感慨:一个能对自己的文章如此认真的人,必定对别人的文字也同样尊重;反之,一个随意删改他人文字的人,对自己的文字也必定不会认真。这对于编辑,当是不可移易的金科玉律。
对文字的态度,也是他为人处世的态度。彦修先生是那种方正坚守,绝不苟且的人,因此他也不齿于无原则、无特操的风派。《人民日报(海外版)》有一个栏目叫“望海楼随笔”,我的一篇《怀师》刊发在那里,其中讲到刘大杰先生在“文革”中修改自己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的事,觉得强制学者修改著作,从施之者言,是极大的愚蠢;从受之者言,是极大的悲哀。大杰先生是受害者,又何必苛求于他呢?此文彦修先生读后给我一信,后来又读到他更为详尽的批评文章,认为“学者、文人、思想家、理论家,还有政治家,不管古今,都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彦修先生责以大义,我是赞同的,“文革”中那些栽赃陷害、见风使舵、曲意迎合的事令人不齿,但对刘先生当时的处境,我觉得彦修先生毕竟有些隔膜,何况就是在复旦,刘先生也未能见谅于许多前辈。因此我未作任何辩解或争论。
不料两年以后,又收到彦修先生一信,说是读到一些文章,知道了刘先生当时的处境,文人处此际会,实也大难,还是要多谅解些才好。因此他将前次对我文章“不妥当的评论收回作罢,并致歉意”。彦修先生的为人处事,真称得起前辈风范。(选自《杂文选刊》201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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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曾彦修,四川宜宾人,1919年生,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方日报第一任社长、人民出版社原总编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力的报人和出版人之一。2015年3月3日4点43分,在北京协和医院去世。曾彦修是中共罕有的好人,1957年曾自划右派完成单位指标。
——百度文库
②在我一生经过的一些大事中,我的原则是:一切按具体情况处理。明知其错的我绝不干。为此要付出多大代价,我无条件地承担就是。世界上很多事情,常常都会有例外的,唯独有一件事情,我以为绝不能有例外,那就是:良心。
——曾彦修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传记的开篇写到,“同他见面,完全是一次意外的惊喜”,这里的“惊喜”源于曾彦修先生在编辑《当代杂文选粹》第三辑时看中了“我”几篇杂文。 |
B.在“我”第一次与曾彦修先生见面,双方交谈完稿件事宜后,曾彦修先生“虽没有端茶送客,却也没有更多的闲话”,这里表现了作者对对方待客的不满。 |
C.为了更好地刻画传主曾彦修先生的形象,这篇人物传记成功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既有对传主语言的直接描写,也有对传主外貌和衣着的细致描绘。 |
D.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力的报人和出版人之一,年事已高的曾彦修应约在《珍珠滩》栏目座谈并为之写稿,是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写照。 |
E.在曾彦修先生看来,“学者、文人、思想家、理论家,还有政治家,不管古今,都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表现了他对刘大杰先生胡乱修改著作的不满。
(2)文中写了“我”与曾彦修交往的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
(3)从文本看,曾彦修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分点概括。
(4)你如何理解曾彦修的世界上唯有“良心”绝不能有例外?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