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24年,孙中山在日本神户发表了一次演说,用“王道”和“霸道”来概括东西方的国际观念。孙中山指出,西方国家“只见物质文明,只有飞机炸弹,只有洋枪大炮,专是一种武力的文化”,“用我们中国的话说就是‘行霸道’,所以欧洲的文化就是霸道的文化”。这种霸道文化是东方人“向来轻视”的,因为在东方,“还有一种文化,好过霸道的文化,这种文化的本质,是仁义道德。用这种仁义道德的文化,是感化人,不是压迫人,是要人怀德,不是要人畏威。这种要人怀德的文化中国的古话就是‘行王道’。所以亚洲的文化,就是王道的文化。”
——吴义雄《传统文化与孙中山的国际观念》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西方的“霸道”文化和东方的“王道”文化。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孙中山在辛亥革命以后谈到:“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代议士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分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各国实行这种代议政体都免不了流弊,不过传到中国,流弊更是不堪问罢了。大家对于这种政体如果不去闻问,不想挽救,把国事都托付到一般猪仔议员,让他们去乱作乱为,国家前途是很危险的。所以外国人所希望的代议政体,以为就是人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之计,那是不足信的。” “现在世界上所谓先进的民权国家,普遍的只实行这一个民权(指选举权—笔者注)”势必会导致“政府过于专横,人民没有办法来管理。不管人民是怎么样的攻击,怎么样颂扬,政府总是不理,总是不能发生效力。”1924年在由孙中山起草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规定:“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也。民权运动之方式,规定于宪法,以孙先生所创之五权分立为原则,即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是已。因此,既以济代议政治之穷,亦以矫选举制度之弊。”孙中山还指出“但此种民权,不宜以广漠之省境施行之,故当以县为单位。而在中央则要另外寻求替代方案,即由每县各选举一名代表,组成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中央政权。”
——摘编自《孙中山全集》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孙中山提倡直接民权的原因及目的。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直接民权说的内容并简析其历史地位。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汉武帝末年,战事屡兴,民怨沸腾。武帝死后,昭帝、宣帝相继当政,励精图治,锐意改革。昭宣二帝多次颁布了减免田租、口赋及其他杂税的诏令,还下旨规定凡遇郡国遭受水旱、地震灾害,当年租赋徭役皆免。昭帝时期就武帝的盐铁专卖政策进行辩论和总结,取消了酒类专卖和部分地区的铁器专卖。宣帝对郡国守相的选任,十分慎重和严格,规定先由朝中大臣举荐,然后择日亲自召见考核,询问治国安邦之术。宣帝还设廷尉平至地方鞠狱,还规定郡国呈报狱囚被笞瘐死名数。宣帝时召集著名儒生在未央宫讲论五经异同,经过这次讨论之后,原属民间的学派如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也进入官学。史学家评价这一时期“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亲,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文帝之时”,史称“昭宣中兴”。
——摘编自林剑鸣《秦汉史》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昭宣中兴的主要内容及实质。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昭宣中兴的积极影响。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历史图表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读上述示意图,概括提取其中一项历史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说明。(提示:概括提取其中任何一项历史信息均可,说明时要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02年,清政府上谕称“我大清朝律例一书,折衷至当,备极精详”,但也不得不承认“为治之道,非参酌适中,不能推行尽善。况近来地利日兴,商务日广,如矿律、路律、商律等类,皆应妥议专条”。同时要求各出使大臣“查取各国通行律例,咨送外务部”。此后清政府颁行的经济法规包括10余类,近20项,其内容涉及工商综合类、商标、矿业、铁路、金融、商品赛会、度量权衡、经济社团以及奖章章程等诸多方面。如《商人通例》界定了商人的身份和他们的权利、义务。《商标注册暂拟章程》规定“如有侵害商标专用权者,准商标主控告,查明责令赔偿”。《破产律》注意维护债主的利益。《大清国矿物章程》规定“外商概不准收买矿地”。《奖励华商公司章程》规定“官商绅民投资兴办公司,凡能集股五十万以上者,按集股数额多寡,给予不同奖赏,集股五千万以上者奖励头等顾问官,加头品顶戴,赐双龙金牌,子孙世袭商部四等顾问官”。对于清末经济法规的制定,预备立宪公会在肯定其“椎轮荜路,厥功至巨”的同时,也指出“政府颁布商事法令,每不与商人协议,致多拂逆商情之处。是非徒不足以资保护,而且转多窒碍”。
——摘编自朱英《论清末的经济法规》
材料二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高速发展,美、欧各国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社会改良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事务。20世纪初,英国议会加快了社会经济立法脚步。1908年6月,议会颁布了《养老金条例》。其内容为,财政拨款120万英镑作为非捐助性养老金的费用。所有年收入不超过31英镑的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申请领取养老金。1905年,《失业工人法》应运而生。1911年,《失业保险法》作为《国民保险法》的第二部分由议会通过。1908年通过的《矿工8小时工作法》是第一个对成年男子限制工时的立法。1912年又应矿工的要求通过了《矿工最低工资法案》。1909年实行的《行业委员会法》,专门解决“血汗工人”的最低工资问题。同年还颁布了《房屋和城镇计划法》。1908年,《健康保险法》获得议会通过。
——摘编自刘华平《论20世纪初英国的社会立法》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经济法规颁行的背景及政治影响。
(2)依据材料说明20世纪初中英两国立法的主要区别及启示。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晚清政府进出口贸易表(单位:两白银)
(1) 依据材料一,分析中国贸易状况。并指出它反映了什么问题?
(2) 材料二:19世纪六七十年代至20世纪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简况表
年份 |
新办民族工业 总数/家 |
新增民族工业资金总额/万元 |
平均每年设 厂数/家 |
平均每年新增 资本/万元 |
1869—1894- |
50多 |
500多 |
1.42 |
1.41 |
1895—1900 |
100 |
4500 |
16.7 |
750 |
190l—1911 |
300 |
5500 |
31 |
510 |
1911—1919 |
600 |
13000 |
75 |
1625 |
(2)依据材料二,分析1895—1900年和1912年—1919年两个时期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初步发展和进入“黄金时期”的主要原因分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