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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以人为本
易中天
武王灭纣,非常之快。联军子月(周历正月)底出发,丑月(周历二月)底就攻进了殷都朝歌,殷纣王就自杀了。一个原本十分强大的政权,怎么说亡就亡了呢?直接的原因,是殷纣王派出去的部队,一到前线就掉转矛头,变成了周武王的先锋。纣王的军队为什么反戈一击? 根本的原因,是殷商政权太不把人当人。具体表现有两个,一是活人殉葬,二是活人献祭。这种特殊的牺牲品,就叫“人牲”。牲,有两个意思。一是相对于畜,二是相对于牺。动物,养着的时候叫“畜”,要杀的时候叫“牲”,合起来叫“畜牲”。它们用于祭祀,毛纯的叫“牺”,体全的叫“牲”,合起来叫“牺牲”。祭祀用“人牲”,就是把人当牲口,是典型的不把人当人。
用人做牺牲品叫“人牲”,做陪葬品叫“人殉”,同样是不把人当人。可是这两种制度,在殷商时代非常盛行。送上祭坛和埋进坟墓的,不仅有奴隶和平民,甚至还有贵族。这也不难理解。因为牺牲品和陪葬品,原本是人神之间进行交易的筹码。出价越高,红利越大。因此,如果是重大祭祀,有特殊要求,或者去世的人物地位特高,光杀战俘和奴隶就“不够意思”,非杀贵族不可。
然而,尽管殷商政权杀了那么多的人,甚至杀了贵族来陪葬,皇天上帝还是不保佑他们。显然,周人要想保住胜利果实,就必须反其道而行之。殷的统治者既然不把人当人,那么,周的统治者只有一种选择:把人当人。
把人当人,就是“仁”,也就是“人其人”。周武王在伐纣之前,曾发表宣言,说“惟人万物之灵”,说“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意思是有再多的亲戚,也不如仁爱人民)。周武王是不是真说过这话,难讲。但要说周人有这种观点,大约是实。当然,一种延续了数百年之久的制度,说废除就废除了,并不可能。事实上此后的人牲和人殉,仍史不绝书。不同的是:这两件事已不像在商代那样被认为理所当然。相反,谁要再搞,还会遭到抵制和批评。
公元前641年,宋襄公与曹国、邾国的国君会盟,让邾文公杀鄫国的国君(子爵)祭祀社神,司马子鱼的反对似乎并没有成功,那个倒霉的鄫子爵还是被杀了。也有反对成功的,齐国的大夫陈子车死于卫国,他的老婆和管家就商量着要用人殉葬,而且连要杀的人都定下来了。然而陈子车的兄弟陈子亢说,用人殉葬,不合礼法(以殉葬,非礼也)。不过,最该照顾他的,也就是二位(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所以,我的意见是:能够不用人殉葬,最好。实在不行,就只好杀你们两个。结果大家也能想象,是陈子车的老婆和管家都不再坚持人殉。
孔子也是反对人殉的,而且连用俑都反对。俑是殉葬用的土偶和木偶(如秦始皇墓中的兵马俑)。对于这类东西,孔子深恶痛绝。孔子曾明确表示“为俑者不仁”;“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意思是第一个发明俑的人,大概会断子绝孙吧! 发明土偶和木偶,原本是为了代替人。与用人殉葬相比,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孔子为什么还要诅咒? 我认为孔子是从根本上反对人殉。因为俑是人的替身,也是人的象征。用俑殉葬,就是承认用人殉葬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何况当时的俑,都做得活灵活现,某些木俑还能“踊动”,这才叫做“俑”。所以孟子认为,孔子反对用俑,就因为它们太像人了(为其象人而用之也)。用这样酷似真人的俑殉葬,与用人简直没有区别(不殆于用人乎哉)! 故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此例一开,人殉就有复辟的可能,因此连这个口子也必须堵住。显然,这是一种原始的、素朴的人道主义精神。其核心,就是要把人当人,不能把人当牲口。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A.殷商政权的“人牲”和“人殉”制度是一种交易的方式。 |
B.周王朝较之殷商政权对人的看法更进步。 |
C.人牲和人殉在周朝以后遭到抵制和和批评,彻底消失。 |
D.周武王的宣言说明周人已经有了以人为本的观念萌芽。 |
E.司马子鱼和陈子亢反对“人牲”或“人殉”都是出于朴素的以人为本的观念。下列对先秦以人为本理念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先秦的以人为本理念还是比较朴素和初级的,主要集中在“人牲”和“人殉”的问题上。 |
B.对“人牲”或“人殉”的问题的不同观点的本质就是是否把人当人,也就是是否以人为本。 |
C.如果殷商政权能够废除“人牲”和“人殉”制度,就不会灭亡了。 |
D.从周王朝以“仁”立国,到孔、孟反对用俑殉葬,反映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逐渐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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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琴
[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小说以提琴为题,有什么作用?
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城市化的中国式歧义
秋风
城市化就是人口集中到城市居住,这似乎已成为常识。大量农民工因经济衰退失去在城镇的工作岗位,返回乡村,生活将陷入困境,于是,很多人提出,政府应当更为积极地推进城市化,“人口必须大规模集中在城市”。但是,这很可能是一个错误,一个已经造成巨大经济社会问题的错误。
城市化是什么?稍微观察一下当下中国就会发现,城市与乡村的最大区别是,城市存在较为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乡村则没有。人们之所以愿意生活在城市,就是看中了这些公共设施带给自己的收益。它意味着生活的便利、高效,也意味着文雅。这是城市对人们的吸引力所在。依据这一观察,人们当然可以说,要满足人们过上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就必须让人们集中到城市居住。
但是,如果考察一下其他国家,就会发现,其实,这些公共设施在乡村同样存在。即使稍微差一些,也不会差太多。这样的事实足以让人们反思关于城市化的理念。
确实,城市化意味着一系列现代公共品。它可以区分为有形的、无形的两大类。无形的公共品就是较为合理的治理制度安排,有形的公共品就是公用基础设施。它们共同支持了城市较为高效、便利的生产和生活网络。
从历史演化的角度看,在欧洲,这些公共品最早出现、发育并完备于城市。现代城市形成于中世纪,当时的城市是广袤的封建制网络中的孤岛。与当时的乡村地区相比,城市更为自由,较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治制度,当时有“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一语。同时,城市因为聚集了商业、工业,并卷入更大范围的交易网络中,因而,财富的生产效率更高,因而也就更有能力建设便利的基础设施。这样,城市就率先“现代化”起来,城市也就成为现代文明的发育点,伦敦、巴黎、纽约等现代化的城市后来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
然而,只要政府没有对知识、人力、资源的流动施加人为的法律与政治限制,则形成于城市的现代文明元素,必然逐渐扩展到乡村地区。如哈耶克所说,现代文明的特性就是具有“可扩展性”。这也正是欧美各国历史上所发生的故事。
确实,在这些国家,大量人口聚集到城市居住了,国民的城市化率相当高。但另一方面,乡村地区的人口并未继续生活在原来比较低劣的环境。相反,乡村地区也引入了城市的制度,建立了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
换言之,乡村也城市化了。乡村人口不必迁徙到城市,同样也能够享有现代的各种基础设施。这样一来,一个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生活,基本上不再是在幸福与痛苦、机会与困顿之间进行选择,不是全有或全无的选择——这其实根本不是选择。
相反,只有当城市与乡村的公共基础相近的时候,才有选择可言。城市与乡村自然地形成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它们各有优劣,当其基础设施相近的时候,人们方可各依性情进行权衡抉择。因而,人们看到,在乡村城市化的国家,既有人从乡村迁居城市,但也有人从城市迁居乡村。同一个人,一生也可以在城乡之间多次来回迁徙,因为人生不同阶段的追求不同。
城市化不等于人口大规模迁居城市。当然,在城市化发展之初,会有人口迁居城市的大趋势,但在中国,制度的不健全却使这种流动变成畸形的单向流动。户籍制度既限制人口从乡村流入城市,也限制人口从城市流向乡村。政府则基于现代化就等于城市化的理念,只在城市建设现代基础设施,基本遗忘了乡村。于是,在中国,现代化就只是城市的现代化。
长期实行这种城乡歧视政策的结果是,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城市永远是公共品供应充分的城市,乡村永远是公共品恶劣的乡村。
这样,乡村人口——尤其是其精英——被诱导长期地、大规模地迁入城市,哪怕他们在城市享受的公共品大打折扣。城市不断筛选、抽取乡村的精英,由此导致一个可怕后果:乡村丧失了自我发展的主体。
专家们说,进入城市就是乡村人口享受幸福的前提。就当下的现实而言,这说法完全正确。问题是,我们能够设想一个全部人口都迁入城市集中居住、从而根本就不再存在乡村的中国吗?乡村人口到城市谋求幸福的自由权利,城市和政府理当尊重。但与此同时,政府与整个社会恐怕也该反省,什么是城市化?乡村是否可以并且有权具备城市的那些公共品?
(选自《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第11期,有改动)
12-13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两项给5分,选对一项给2分,多选不给分)下列的说法,与文章内容不相符的两项是()
A.在当下中国,是否存在较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城市与乡村的最大区别。 |
B.便利、高效、文雅的城市生活,使城市对人们具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 |
C.就算城乡公共基础相近,城乡生活方式仍各有优劣,人们仍需权衡抉择。 |
D.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乡村的公共设施均稍差于城市,尽管差别不大。 |
E.要满足现代人过上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就必须让人们集中到城市居住。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论据证明“现代文明具有可扩展性”的一项是( )
A.乡村建立了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 |
B.乡村连通了城市的交易网络。 |
C.乡村精英大规模地迁入城市。 |
D.乡村地区引入了城市的制度。 |
“城市化的中国式歧义”, “歧义” 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问题上,政府要怎样做才能解决好城市和乡村两方面的关系?请概括作者的认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试题。
读 书 苦 乐
杨绛
①读书钻研学问,当然得下苦功夫。为应考试、为写论文、为求学位,大概都得苦读。陶渊明好读书。如果他生于当今之世,要去考大学,或考研究院,或考什么“托福儿”,难免会有些困难吧?我只愁他政治经济学不能及格呢,这还不是因为他“不求甚解”。
②我曾挨过几下“棍子”,说我读书“追求精神享受”。我当时只好低头认罪。我也承认自己确实不是苦读。不过,“乐在其中”并不等于追求享受。这话可为知者言,不足为外人道也。
③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不问我们要拜见的主人住在国内国外,不问他属于现代古代,不问他什么专业,不问他讲正经大道理或聊天说笑,都可以挨近前去听个足够。我们可以恭恭敬敬旁听孔门弟子追述夫子遗言,也不妨淘气地笑问“言必称‘亦曰仁义而已矣’的孟夫子”,他如果生在我们同一个时代,会不会是一位马列主义老先生呀?我们可以在苏格拉底临刑前守在他身边,听他和一位朋友谈话;也可以对斯多葛派伊匹克悌忒斯(Epictetus)的《金玉良言》思考怀疑。我们可以倾听前朝列代的遗闻逸事,也可以领教当代最奥妙的创新理论或有意惊人的故作高论。反正话不投机或言不入耳,不妨抽身退场,甚至砰一下推上大门——就是说,啪地合上书面——谁也不会嗔怪。这是书以外的世界里难得的自由!
④壶公悬挂的一把壶里,别有天地日月。每一本书——不论小说、戏剧、传记、游记、日记,以至散文诗词,都别有天地,别有日月星辰,而且还有生存其间的人物。我们很不必巴巴地赶赴某地,花钱买门票去看些仿造的赝品或“栩栩如生”的替身,只要翻开一页书,走入真境,遇见真人,就可以亲亲切切地观赏一番。
⑤说什么“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们连脚底下地球的那一面都看得见,而且顷刻可到。尽管古人把书说成“浩如烟海”,书的世界却真正的“天涯若比邻”,这话绝不是唯心的比拟。世界再大也没有阻隔。佛说“三千大千世界”,可算大极了。书的境地呢,“现在界”还加上“过去界”,也带上“未来界”,实在是包罗万象,贯通三界。而我们却可以足不出户,在这里随意阅历,可认识各时各地、各种各样的人。经常在书里“串门儿”,至少也可以脱去几分愚昧,多长几个心眼儿吧?我们看到道貌岸然、满口豪言壮语的大人先生,不必气馁胆怯,因为他们本人家里尽管没开放门户,没让人闯入,他们的亲友家我们总到过,自会认识他们虚架子后面的真嘴脸。一次我乘汽车驰过巴黎塞纳河上宏伟的大桥,我看到了栖息在大桥底下那群捡垃圾为生、盖报纸取暖的穷苦人。不是我眼睛能拐弯儿,只因为我曾到那个地带去串过门儿啊。
⑥可惜我们“串门”时“隐”而犹存“身”,毕竟只是凡胎俗骨。我们没有如来佛的慧眼,把人世间几千年积累的智慧一览无余,只好时刻记住庄子“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名言。我们只是朝生暮死的虫豸(还不是孙大圣毫毛变成的虫儿),钻入书中世界,这边爬爬,那边停停,有时遇到心仪的人,听到惬意的话,或者对心上悬挂的问题偶有所得,就好比开了心窍,乐以忘言。这个“乐”和“追求享受”该不是一回事吧?第①段中作者认为,为了实用的读书“当然得下苦功夫”。(1)陶渊明的“好读书,不求甚解”属于“苦读”吗?(2)作者对陶渊明的读书态度是赞成的,还是不赞成的?
答:(1)(2)在作者读书的过程中的“乐在其中”包含那些方面?请用原文分条回答。
答:(1)第④段中,“走入真境,遇见真人”的含义是什么?
答:
(2)第⑥段中,“而犹存‘身’”的含义是什么?
答:请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书以外的世界里难得的自由”包含的内容。
答:(1)文中作者认为的读书之“苦”指什么?(2)作者认为的读书之“乐”指什么?
答:(1)
(2)
阅读下面的课文片段,回答试题。
, 鲁侍萍(至大海前)走吧,别说了。
鲁大海哼,你的来历我都知道,你从前在哈尔滨包修江桥,故意叫江堤出险,——
周朴园(厉声)下去!
仆人们(拉大海)走!走!
鲁大海你故意淹死了两千二百个小工,每一个小工的性命你扣三百块钱!姓周的,你发的是绝子绝孙的昧心财!你现在还——
周萍(冲向大海,打了他两个嘴巴)你这种混账东西!
大海还手,被仆人们拉住。
周萍打他!
鲁大海(向周萍)你!
仆人一起打大海。大海头流了血。
周朴园(厉声)不要打人!
仆人们住手,仍拉住大海。
鲁大海(挣扎)放开我,你们这一群强盗!
周萍(向仆人们)把他拉下去!
鲁侍萍(大哭)这真是一群强盗!(走至周萍面前)你是萍……凭——凭什么打我的儿子?
周萍你是谁?
鲁侍萍我是你的——你打的这个人的妈。
鲁大海妈,别理这东西,您小心吃了他们的亏。
鲁侍萍(呆呆地看着周萍的脸,又哭起来)大海,走吧,我们走吧!
大海为仆人们拥下,侍萍随下。上文括号内的“至大海前”“厉声”等,属于戏剧语言中的哪一类?
A.人物语言(对话、独白、旁白等) B.舞台说明() 本片段中揭示的本质性矛盾冲突是什么?
答:联系上下文,“你是萍……”里省略号省略的意思,应该是以下哪一项?
A.萍儿,你是我日夜思念的亲骨肉! |
B.你,你和你父亲一样丧尽天良。 |
C.你是我的儿子,大海的哥哥,你不应该打自己的同胞兄弟。 |
D.没料到你竟连母亲也不认了。()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怀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节选自《你的微笑》)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 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
B.李叔同先生满怀爱国热情,奔赴日本留学,他全面钻研西洋艺术,绘画、音乐、 文学、戏剧都研究;介绍西洋文明,亲自主演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目的是 学成以后报效祖国。 |
C.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 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表明他与西方思 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 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
D.李叔同先生的特性就是“认真”:认真做人,认真学道,认真学佛。即使在出家为 |
僧之后,生活做事依然非常认真,如“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
如何处置?”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
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
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请结合实例加以说明。
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
李叔同早年曾是热血的爱国青年,后来却出家为僧。对李先生出家的选择,请发表你的看法。